吕坤
吕坤(1536年10月24日—1618年7月24日),字叔简,号抱独居士、心吾、新吾,河南宁陵县人(今属河南商丘),明朝政治人物、思想家,著有《呻吟语》等。万历甲戌进士,累官至刑部侍郎。因卷入国本之争,“第一次妖书案”中,遭攻讦为阿谀郑贵妃,怒而辞官返乡。天启初年,追赠刑部尚书。
吕坤 | |
---|---|
大明刑部左侍郎 | |
籍贯 | 河南宁陵县 |
族裔 | 汉族 |
原名 | 李坤 |
字号 | 字叔简,号心吾 |
出生 | 嘉靖十五年(1536年) 河南宁陵县 |
逝世 |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 河南宁陵县 |
出身 | |
|
生平
据《吕李姓源碑》载,其先祖是元末菜农,因向明军报信而立功,得到朱元璋奖赏,并诏其回乡安居,然而朱元璋在手诏中误将“吕”姓写作“李”。至吕坤时,方上奏将“李”姓改回“吕”姓。
嘉靖四十年(1561年),吕坤中河南乡试第三,隆庆五年(1571年)会试中式,但因母亲去世,回乡服丧。万历二年(1574年)守丧期满,补应殿试,中三甲第50名,同赐进士出身,出任山西省襄垣知县,万历四年(1576年)调大同县知县。万历六年(1578年)升吏部主事,之后多年没有升迁,于此期间结识杨东明 (万历进士),吕坤长子吕知畏并娶东明长女为妻。[1]万历十五年(1587年)升任山东济南道参政。万历十七年(1589年)迁按察使,万历十九年(1591年)升陕西右布政使,隔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2]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吕坤升左佥都御史,次年升刑部右侍郎,不久转左[3]。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上《忧危疏》劝明神宗励精图治:“自万历十年以来,无岁不灾,催科如故。……今国家之财用耗竭可知矣。数年以来,寿宫之费几百万,织造之费几百万,宁夏之变几百万,黄河之溃几百万,今大工、采木费,又各几百万矣。”吕坤还在疏中言采矿一事:“朝廷得一金,郡县费千倍。”皇帝不予理会。
吕坤在山西按察使时,辑录历史上的贤媛淑女事迹,撰成《闺范图说》,由宦官陈矩带入宫内,受到明神宗赞赏。之后朝廷出现国本之争,朝臣支持皇长子常洛,但神宗宠信郑贵妃,并打算把郑贵妃所生的皇三子常洵立为太子。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有匿名者撰题《忧危竑议》,号称《闺范图说》之跋,广传京师。文中称吕坤与外戚郑承恩、户部侍郎张养蒙,山西巡抚魏允贞等九人结党依附郑贵妃。给事中戴士衡弹劾吕坤通过郑承恩向郑贵妃献书,交结宫禁,包藏祸心。最后御史赵之翰进言,认为武英殿大学士张位为主谋,张位被免职,张的人马礼部侍郎刘楚先、右都御史徐作免官,国子祭酒刘应秋出京,给事中杨廷兰、礼部主事万建昆谪戍典史,是为“第一次妖书案”。[4]
吕坤对官场黑暗深为不满,称病退休。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病逝于家,之前将其未刊行的手稿焚烧。卒葬宁陵县东南[5]。天启元年(1621年),追赠为刑部尚书[6]。
学术思想
吕坤反对朱熹的理气二分说,厌恶理学家中虚伪、迂腐、浅薄的末流,希望越过理学、佛学、道家、法家以回归先秦的儒学,甚至肯定“我只是我”,以个人体验发挥儒学。他夸大了禅学对理学的影响,以为程颢和王阳明“皆自惮悟入”。[7]
他在哲学上坚持气一元论,认为:“天地万物只是一气聚散,更无别个。”(《呻吟语·天地》)“道器非两物,理气非两件,成象成形者器,所以然者道;生物成物者气,所以然者理。”(《呻吟语·谈道》)批判了理学家把道与器、理与气分割开来和“理在气先”等说法。他提倡独立思考,对于传统圣人之论多有怀疑。理学、佛教、道教都有偏颇之处。
著作
参考文献
- ^ 吕坤,《吕坤全集》,(北京,中华书局,2012),〈杨晋庵文集序〉,页91
- ^ 《吕坤全集》,〈自篹墓志铭〉页532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吕坤,字叔简,宁陵人。万历二年进士。为襄垣知县,有异政。调大同,征授户部主事,历郎中。迁山东参政、 山西按察使 、陕西右布政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西。居三年,召为左佥都御史。历刑部左、右侍郎。
- ^ 《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七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初,坤按察山西时,尝撰闺范图说,内侍购入禁中。郑贵妃因加十二人,且为制序,属其伯父承恩重刊之。士衡遂劾坤因承恩进书,结纳宫掖,包藏祸心。坤持疏力辨。未几,有妄人为闺范图说跋,名曰忧危竑议,略言:“坤撰闺范,独取汉 明 德后者,后由贵人进中宫,坤以媚郑贵妃也。坤疏陈天下忧危,无事不言,独不及建储,意自可见。”其言绝狂诞,将以害坤。帝归罪于士衡等,其事遂寝。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26):坤刚介峭直,留意正学。居家之日,与后进讲习。所著述,多出新意。初,在朝与吏部尚书孙丕扬善。后丕扬复为吏部,屡推坤左都御史未得命,言:“臣以八十老臣保坤,冀臣得亲见用坤之效。不效,甘坐失举之罪,死且无憾。”已,又荐天下三大贤,沈鲤、郭正域,其一即坤。丕扬前后推荐,疏至二十馀上,帝终不纳。福王封国河南,赐庄田四万顷。坤在籍,上言:“国初分封亲藩二十有四,赐田无至万顷者。河南已封周、赵、伊、徽、郑、唐、崇、潞八王,若皆取盈四万,占两河郡县且半,幸圣明裁减。”复移书执政言之。会廷臣亦力争,得减半。卒,天启初,赠刑部尚书。
- ^ 王煜:《明清思想史散论》(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1),〈吕坤的太极(元气)一元论与自(必)然、当然、偶然说〉,页61-62。
- ^ 王汎森. 中国近代思想学术的谱系. 中国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2018-02: 181-187. ISBN 9787542661081.
延伸阅读
[编]
外部链接
官衔 | ||
---|---|---|
前任: 王职 |
明朝大同县知县 1575年-1578年 |
继任: 连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