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光祚,字延甫,号任庵[1]明朝山西平阳府襄陵县军籍浙江钱塘县人。明末东江总兵毛文龙之舅父。

生平

明神宗万历十六年戊子科山西乡试举人,二十三年进士,初任河南开封府推官,擢兵部职方司主事,三十一年(1603年)任广西乡试主考官,晋兵部武选司员外郎。三十八年升山西右参政兼佥事。四十年升山东按察使,四十三年升山东右布政使,丁忧归。四十六年复任广东右布政使,四十七年升山东左布政。天启元年(1621年)改任顺天府府尹,三年卒,追赠工部侍郎[2]

红丸案议论

明光宗即位后,李可灼鸿胪寺,可灼进红丸(处女月经血、人乳、人尿、朱砂等混合而成的药物)予光宗,结果明光宗服用一丸之后,感到身体轻快,直呼“忠臣!忠臣!”下午复进一丸,九月一日五更即暴毙,在位仅29天,此称红丸案,而后明熹宗即位。

当时主持内阁大学士方从哲希望借由对李可灼赏白银五十两、罚俸一年等动作,将光宗死前的一连串事件定调为“进药不效,但亦臣爱君之意”,以闭塞舆论声讨弑逆之责;但礼部尚书孙慎行声讨从哲,熹宗令诸臣开会讨论,光祚说:“当年梃击案,官员们以暴徒张差‘疯癫’为名,包庇了众多罪犯;现在红丸案的始作俑者李可灼竟然给予银两赏赐,这样方从哲只能说百口莫辩。”大家都称赞光祚说理明确。

参考资料

  1. ^ 《平阳府志》
  2. ^ 天启三年五月,赠原任顺天府府尹沈光祚工部右侍郎,荫一子国子生,准承重孙沈循陈乞也。六月,赐原任顺天府府尹沈光祚祭一坛,照三品半葬。闰十月,荫原任日讲官庄天合子以临中书舍人,顺天府府尹沈光祚子循入监读书。
  • 陈璚《杭州府志》名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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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王惟俭
明朝顺天府府尹
天启元年(1621年)上任
继任:
姚士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