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警长
甲级高级警长(英文:Staff Sergeant Class I,缩写:S/SGT I)俗称“总警长”、“总咩”、“老总”、“三柴半”或“新郎哥”[1],是香港警察职级中曾经存在过的最高级员佐级职级;位于高级警长之上,副督察之下。
高级警长(英文:Staff Sergeant Class II,缩写:S/SGT II)俗称“警长”、“咩喳”、“老虎”、“三柴半”或“新郎哥”[1],是香港警察职级中曾经存在过的其中一个员佐级职级;位于高级警目之上,甲级高级警长之下。
徽章衣饰
历史
香港警察职级乃参考自英国警衔,英国警衔则参考自英国军衔,一般分为将军、校尉、士官以及兵的职级。高级警长为上士职级。昔日每所差馆只有高级警长一名,高级警长乃通晓英文,并且负责内部文书事务、以至管理员佐级人员事务调派以及福利的特别警长[3]。于1946年至1952年期间,高级警长称为乙级警长、乙等高级警长(英文:Crown Sergeant,缩写:C/SGT或是英文:Staff Sergeant,缩写:S/SGT)。于1952年称为二级总警长(英文:Staff Sergeant Class II,缩写:S/SGT II),当时标志为臂上有一颗皇冠。
甲级高级警长为一级军士长职级。昔日,每区只有数名甲级高级警长,以香港岛区为例,当时只设有5名甲级高级警长。至到后期,每个警区有甲级高级警长一名。当时,甲级高级警长直接督导高级警长,并且协助督察级人员管理员佐级人员。于1952年前,甲级高级警长称为甲级警长、一等高级警长(英文:Sergeant Major,缩写:SM;或者Crown Sergeant,缩写:C/SGT)[4]。
1972年警务处架构重整后高级警长及甲级高级警长职级被取消,当时的高级警长全数转任为新创造的合并职级──警署警长,部份的甲级高级警长擢升为督察(俗称为经验帮)。
著名甲级高级警长
参考文献
- ^ 1.0 1.1 《香港警察-历史见证与执法生涯》,何家骐、朱耀光,三联书店(香港),2011年。
- ^ 高级警长冬季制服展览套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第760期
- ^ 警隊歷史:創造傳奇1967-94. [2011-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3-03).
- ^ 香港警务处退役同僚协会专栏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警声》第8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