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3年2月
由Jimmy-bot在話題修訂WP:翻譯指引以棄用{{TransH}}與{{TransF}}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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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全景自由有關方針
頁面標題含有底線的情況
關於Wikipedia:快速衝高編輯次數是否應該有一個指導用戶可以作出哪些貢獻的頁面?
修正統一指引的「嘗試遵守」與「盡量遵守」
再提拆分回退員之私密過濾器源碼閱讀權至另一用戶組
賦予具有巡查豁免權的用戶「不留重定向」的權限
配置表單來方便用戶發郵件申請賬戶或申請IPBE權限
中國內地架構中哪些官職符合人物關注度中的一級行政區領導階層/行政機構成員?
修訂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印刷品中條目長度的內容
修訂格式手冊的標點符號中頓號的用法
再修MOS:兩岸以促衡平
續關於LTA頁編寫規範的討論
生死不明人物
在死亡年份輸入問號代表Category:卒年不詳,但沒有生死不明的描述。因近日劉文正的逝世傳聞想起,可否加入"生死不明"這種status?
- 有逝世傳聞但有爭議,或者來源不算可靠,譬如陳乙東。
- 一些年齡應該已經很大但早就沒有消息的人物,按現在的壽命,90-105歲,直接當他已逝世又好像不太好,但一直當他是生者又挺怪的,可以視作生死不明,到105歲後自動視作卒年不詳就合理了。--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3年2月17日 (五) 10:54 (UTC)
增修MOS:兩岸以促衡平
重提性別代詞指引
以往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21年12月#關於中文維基百科是否有對非二元性別人士的人稱使用的有關指引
在上述討論中,共形成如下幾種方法:
- 使用「他」,因為其本意便沒有性別差異
- 使用「其」
- 使用人物的姓名
本人認為,應當使用其;若使用他,會讓習慣使用他指代男性的人閱讀不習慣;外文名使用人物姓名較為繁瑣。同時我認為應當在條目頂端標識該人物的性別與生理性別不同。--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月21日 (六) 12:58 (UTC)
- (-)反對「其」,(+)贊成「他」。學界認爲「其」是用法複雜的虛詞,楊伯峻認爲它在虛詞中「用法最複雜,意義最紛歧」。不少人及學者認爲「其」有關指代的用法,只有二種:一,相當於「某之」,例如「其死」等於「他的死」;二,相當於名詞前指示性的「這」、「那」。至於「其」可否單獨釋義為「某(人/物/事)」,衆説紛紜,本人傾向於不可。--Gohan 2023年1月21日 (六) 13:19 (UTC)
- @Gohan、CatOnMars:我覺得這不能直接構成完全不能用「其」的理由,現在也有不少條目還有媒體來源都用得上「其」字(指代範圍不限於且大多數情況下不是非二元性別人士),如果硬性規定完全不能用「其」將會構成嚴重不便。當然,「其」字的使用不能過分突兀。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23日 (一) 06:32 (UTC)
- 注意我們在討論的是現代漢語。https://www.zdic.net/hans/%E5%85%B6 簡體是可以代人的,不知道其他地區怎麼樣。--落花有意12138 2023年1月23日 (一) 07:35 (UTC)
- 現代漢語中「其是」、「給其」、「被其」等單獨作爲主語或賓語的「其」也很少見,尤其是正規出版物,輸入法中也幾乎沒有。當然「其父」等「某之」用法可行。--Gohan 2023年1月25日 (三) 01:56 (UTC)
- 爭議頗多,似乎缺乏共識,建議寫論述而不作指引。即便形成指引,在紛爭激烈時仍會被忽視。個人對三種方法都不反對,但認為應當適時選用。就阿米塔·庫特納而言,「其是」我感覺有些拗口,且如此開特例仍無法避免被認作不尊重(沒有使用生理或心理性別)。分類:非二元性別者當前僅10個條目,未見設立共識的緊迫性。--YFdyh000(留言) 2023年1月21日 (六) 14:11 (UTC)
- 他可以指男性,也可以指女性。為什麼要照顧一些用「他指代男性」的人?這不是合理的用法。--Ghren🐦🕙 2023年1月21日 (六) 14:44 (UTC)
- 反正我是沒有學過如何在中文用they,中文還沒有英文對應的用法。何況制定新的語言規範不是我們維基百科使用者和編輯者的責任,我們只是反映社會多數的意見,如果社會上有什麼好的實踐可以給我們看看,你最好去找線下語委或者其他監管機構。不過,「他」我覺得可以,「其」的意思太多了。--Cat on the Mars 2023年1月21日 (六) 15:06 (UTC)
- (+)贊成預設用「他」,「他」本義就不分性別,「她」是後起字,支持恢復「他」的本義。非二元性別者聆聽講者時本來就應假定善意,覺得講者用傳統稱謂不尊重他是他的問題,反正講者一般都不會不尊重非二元性別者。
- 另外,除非特別註明,網上任何人都是男性(外國梗,everyone on the Internet is male unless proven otherwise)。 #曲講明
- --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1月22日 (日) 16:33 (UTC)
- 我認為應當維持原狀,原因之一是上邊所有提議禁用「其」的理由均完全不合理且會為其他用戶帶來嚴重不便,另一原因是「他」字本義不分性別這點是zhwiki一直以來的共識,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用戶在編寫條目時應該對其採取的用字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度,至少在人稱上的自由度應該是有的。我反對任何硬性規定只能使用特定人稱稱呼包括但不限於非二元性別人士的任何人士的提議。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23日 (一) 06:32 (UTC)
- 個人認為這是管太多,沒有必要限制編者用什麼性別代名詞,只要別因此進行編輯戰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月23日 (一) 07:47 (UTC)
- 我一向的想法是,維基百科的共識什麼時候有責任、或者有能力、或者有任何義務,去規範,乃至於去創造現實中還不存在的中文語言規則。這種東西就和以前那個烏克蘭語譯音表一樣,我永遠是堅決反對的。----Cat on the Mars 2023年1月23日 (一) 10:01 (UTC)
- 中文是有使用「Ta」的,常見於社交媒體上的 LGBT 組織。--Taeas(留言) 2023年1月23日 (一) 10:18 (UTC)
- (-)反對在中維百用拉丁字母代替固有漢字,他又好,她又好,其又好,都不要ta(不分大小寫、全半形)。社交媒體的性小眾組織用字崇洋媚外是他們的事,文人不應跟。
- ——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1月24日 (二) 08:32 (UTC)
- 雖然我同樣不同意在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中)用「TA」作為代詞,但請注意留言時文明用語,不要隨意指控「崇洋媚外」等。--路西法人 2023年1月25日 (三) 00:44 (UTC)
吐槽不要誤會,我不是針對他們,我是說,用羅馬字取代固有漢字的都是崇洋媚外的垃圾。- (:)回應我不是說這些人崇洋媚外,我是說用羅馬字取代固有漢字這做法崇洋媚外。「隨意」指控?是你「隨意」指控我吧。
- ——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1月31日 (二) 16:09 (UTC)
- 雖然我同樣不同意在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中)用「TA」作為代詞,但請注意留言時文明用語,不要隨意指控「崇洋媚外」等。--路西法人 2023年1月25日 (三) 00:44 (UTC)
- 這不是書面上的正式用詞。--Diskdance 2023年1月30日 (一) 05:35 (UTC)
- 維基寫條目都是要跟WP:RS,脫離實際去討論,自研用什麼人稱完全就是在搞原創研究。--Nostalgiacn(留言) 2023年1月23日 (一) 14:48 (UTC)
- (-)反對寫作指引。這三種用法顯然都有可行之處,也未見維基人的討論有共識。--PexEric 💬|📝 2023年1月24日 (二) 06:32 (UTC)
- (-)反對:管太多。--Aizag(留言) 2023年1月24日 (二) 09:36 (UTC)
- 聯合國的中文性別包容性語言指南里有關於「性別中性代詞」信息。--Taeas(留言) 2023年1月28日 (六) 15:49 (UTC)
- (-)反對:未見當前存在該類問題。WP:沒壞別修。同時原討論共識顯然無法輕易修訂,「他」如同「he」本意即可作為無性別指代,如果中文本身沒有新加入如「they」、「their」這樣的無性別指代,也無法簡單的替代。H.Natsumi ™ 2023年2月7日 (二) 11:49 (UTC)
- (!)意見:首先我不建議對於性別代詞方面過於限制,但如果非要說,可考慮使用「伊」。——WMLO(留言)。 2023年2月10日 (五) 18:32 (UTC)
- 我覺得「伊」是好用法,應該復興。--——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2月12日 (日) 15:13 (UTC)
- 還是要提醒,無論「復興」語言還是罕用詞彙之類都不是維基百科編者的工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19日 (日) 16:18 (UTC)
- 我覺得「伊」是好用法,應該復興。--——勿用「進行」污染中文,要言簡意賅。 捍粵者 2023年2月12日 (日) 15:13 (UTC)
relist和vfd
由於relist啟用,而vfd未相應更新,導致如想從條目頁進入存廢討論必須再次點擊,如多次relist,需多次點擊。--Fire Ice 2023年2月26日 (日) 01:44 (UTC)
- 我已經提醒過Shizhao君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2月26日 (日) 14:29 (UTC)
- 試行期過了再決定要不要修比較好。--Ghren🐦🕑 2023年2月26日 (日) 18:09 (UTC)
提議設立「公共交通路線條目指引」
目前,公共交通路線條目的數量超過一萬條,唯目前沒有統一寫法,而當中有大量條目以愛好者角度編寫。故此,本人基於優良條目寫了一個框架-「Wikipedia:公共交通路線條目指引」,望請列入格式手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3日 (四) 13:16 (UTC)
- 內容與Wikipedia:交通車輛條目指引高度重合。按你說的我也能造出來一堆毫無實際內容的格式指引。--PexEric 💬|📝 2023年2月26日 (日) 06:28 (UTC)
- 這是一個框架,是按照WP:GA條目的共通之處寫的,最主要是看看這個框架有沒有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3年2月26日 (日) 15:50 (UTC)
有關管理員是否能刪除自己之前投票刪除的頁面及其時效的問題
近日,本人提刪了柯文哲和中華民國政黨的關係的條目,後由管理員Shizhao執行刪除。
不過該條目在四年前,Shizhao先生曾參與該條目初次的存廢討論,並投下刪除一票。
因避嫌的一些事宜(刪除:管理員不得刪除自己提議刪除或者投票刪除的頁面
),我想向社群詢問一下:
- 管理員是否可以刪除之前自己參與刪除投票的條目?
- 兩次提刪是否爲避嫌守則中描寫的一項事宜?
我個人是贊成刪除。不過在守則方面,我們得謹慎一些。--WMLO(留言)。 2023年2月24日 (五) 14:06 (UTC)
- WP:避嫌:「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我認為兩個AfD應該算兩項事宜*。再者,管理員不可能記住自己所有參與過AfD的條目。因此我認為Shizhao的操作沒有問題。當然,如果意識到之前參與過,主動避嫌還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如果兩次AfD有邏輯聯繫,比如第二次AfD來自DRV發還,或者是目前試行的RELIST流程,我認為還是應該視作一項事宜。] ——魔琴 [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3年2月24日 (五) 17:21 (UTC)
- 你都說是四年前的事了,書生怎麼可能記得呢,你會記得你四年前的今天吃了什麼早餐麻:)--~~Sid~~ 2023年2月25日 (六) 01:54 (UTC)
- @ASid:感謝您對於我記憶力的反問,但鄙人不善於吃早餐:) 若論不可能記得,這點同意:但刪除頁面的同時,也完全可以參考以前的提刪事例,從這點也知道參與人數的意見,再進而看出以前自己曾參與過該頁面的存廢投票。並不是完全無可能的。當然,我也只是問一下一般人的標準。——WMLO(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12:03 (UTC)
- 至少要有時間間隔吧,因為有條目會在無共識保留一段時間後又被人提刪了。假如兩次提刪的間隔不長,那麼此時在上一次投過刪除票的管理員就不應該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13:50 (UTC)
- @ASid:感謝您對於我記憶力的反問,但鄙人不善於吃早餐:) 若論不可能記得,這點同意:但刪除頁面的同時,也完全可以參考以前的提刪事例,從這點也知道參與人數的意見,再進而看出以前自己曾參與過該頁面的存廢投票。並不是完全無可能的。當然,我也只是問一下一般人的標準。——WMLO(留言)。 2023年2月25日 (六) 12:03 (UTC)
- 佩服您翻舊賬的能力。不過很難依據常識判斷這兩次提刪屬於一項事宜,兩次頁面的內容、編輯歷史都是不同的,唯一的相同之處是在不同時間佔用了同一名稱。--PexEric 💬|📝 2023年2月26日 (日) 06:37 (UTC)
- 處理存廢(包括積壓)的時候,又要看有沒有自己參與討論,又要看討論的最後時間是否超過5星期還是1星期,還要判斷討論的共識,這就已經難免顧此失彼了。。。。(說白了就是規則太複雜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2月28日 (二) 02:2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