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關係 (1911年—1941年)

国际关系史一部分

19111941年間,中國德國[註 1]之間從合作到交惡宣戰的關係,有重要歷史意義。中德合作使兩國結成一定程度之聯盟,密切的合作使中國的工業和軍備迅速進步,尤其是在中國抗日戰爭之前。此時期的中華民國一直在民國軍閥割據與列強環伺下艱難生存。1928年,國民政府完成國民革命軍北伐,雖在名義上統一了軍閥動盪之中的中國,不過於同時期,日本對外擴張,主張對中國發動戰爭的鷹派勢力抬頭。有鑑於此,中華民國急需現代軍備和國防工業以獲得自衛生存的能力,而德國則需要穩定的原材料供應,促成兩國於20至30年代合作。雖然合作的蜜月期自1933年納粹當政開始到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結束,僅不足4年,而且實質的工業改革也到1936年才開始;但中德合作仍對中國的現代化進程產生着深遠的影響[1]。同樣,中德合作也大大提高了中國抵禦日本的侵略的能力[2]。例如中國組建國軍德械師

中華民國-德意志帝國關係

中華民國

德國
中華民國-威瑪共和國關係

中華民國

德國
中華民國-納粹德國關係

中華民國

德意志國
中德合作在20世紀早期和中期的中國歷史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1920年代的中德合作

1917年段祺瑞和國會在對德宣戰案爭持甚久後,最終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戰並對德國宣戰。德國戰敗後,失去了在中國的租界和殖民地。但是這也為德國改善中德關係減少了一個障礙。1920年,德國代表卜爾熙率代表團來中國,經過談判,雙方於1921年5月20日簽訂了《中德協約》。這是中國近代對外關係史上少見的平等條約之一,因戰爭而中斷四年的中德關係得以恢復[3]

凡爾賽條約》嚴重限制了德國的工業產出。它的陸軍數量被鎖定於10萬人,軍用製品也大幅地減少。但是,條約沒有減低德國在軍事革新的地位,很多工業企業仍保留機械和科技去製造軍用硬件。因此,為突破條約的規限,這些工業巨頭和外國商界組成聯盟,例如與瑞典荷蘭,藉由與國外廠商合資的機會將德國軍火工程師轉移到國外繼續設計新武器,並藉由中介國的身分合法地製造和銷售武器。

袁世凱稱帝失敗後,中國陷入內戰,不同民國軍閥之間互相競爭去奪取最高權力。因此,很多德國武器生產者開始着眼於和中國重新建立商業連繫去打入中國龐大的武器和軍用物資市場。[4]:751-753

廣州國民政府同樣在尋求德國的支援,曾在德國留學的朱家驊厲麟似為此表現得極為出色。從1926年至1944年間幾乎所有的中德合約都經過前者之手,而後者則是前者的核心智囊。除了德國的技術外,還有其他幾個原因令德國成為中國對外合作的首選。首先德國在一戰以後對國外殖民地完全失去了影響力,因此對中國沒有一種帝國主義式的興趣,例如1925年-1926年中國發生的排外行動主要是對準英國。另外不像蘇聯(蘇聯曾經幫助中國國民黨重組並扶植中國共產黨),德國對中國沒有政治上的興趣,雙方的政府因此不會有正面衝突。與此同時,蔣中正認為德國歷史有許多地方值得中國倣傚,即德國統一可以成為蔣中正本身統一中國的範本。因此中國認為德國將是其「國際化發展」的首選支援。[5]:298

1926年,朱家驊邀請馬克斯·鮑爾上校來華評估投資可能性,次年鮑爾抵達廣州並被任命為蔣中正的顧問。早在1928年11月,中德兩國就展開軍事合作,國府聘用德國顧問團[2]。鮑爾返回德國,並為中國「重建」努力促成一些適當工業接觸,同時開始為在南京的蔣中正招募一些長期顧問。1928年,前任德國參謀總長魯登道夫之舊部鮑爾上校應邀到中國,被聘為顧問團長,顧問40餘人,曾參與1929年國民政府對桂系之戰[6]:646。不管怎麼說,鮑爾的努力並非完全成功,許多德國工業企業對於中國不穩定的政治局面仍抱疑慮,另外鮑爾本身曾參與1920年的卡普政變而被放逐。除此以外,《凡爾賽條約》規定德國不能直接對軍工企業投資也是極大的限制。鮑爾後來再次回到中國,但七個月後罹患天花而去世,葬於上海[7]

鮑爾不久病卒,由佛采爾將軍繼任顧問團團長,曾參與國民政府在對閻錫山、馮玉祥之戰,此後顧問團工作益為展開[6]:646

1930年代的中德合作

1930年,中國是德國在遠東最大貿易夥伴。當年德國與中國的貿易額為3.475億帝國馬克,而同日本的貿易額為2.34億帝國馬克[8]德國的油脂工業原料幾乎完全依賴東北的大豆出口,德國工業對於中國出產的砂、豬鬃桐油也有大量需求。

1933年,因大蕭條的影響,中德貿易比1930年和1932年略有下降[9]。雖然此一時期中國的工業化進程由於各個利益集團(民國軍閥)的衝突而陷於困頓,但是德國的工業界、進出口商和國防軍都想從中國工業的發展中獲得利益。

直到九一八事變前,中國工業化的進展並不順利。九一八事變讓滿洲變成了日本的傀儡國,並直接導致中國的工業政策重心朝向以抵抗日本侵略為目的軍事和軍備工業發展。它刺激中國經濟走上一條以國防為中心的發展路線,鞏固了蔣中正在中國的統治地位,加速了中國的工業化進程[7]

「九一八」事變後,中日關係日趨緊張[2]魏瑪共和國吸取當年三國干涉還遼導致德日關係惡化的教訓,以及《凡爾賽條約》中關於禁止德國參加解決國際問題的條款,對中日衝突採取中立的政策。其基本立場是,中日爭端應該在華盛頓會議及《九國公約》的框架內解決。但是德國軍事顧問在中國的存在不可避免地遭到日本指責。

滿洲國成立後,日本駐德大使小幡酉吉日語小幡酉吉多次拜訪德國外交部,尋求建立在滿洲的合作關係。由於德國對滿洲大豆的需求依然非常迫切,因此採取了與日本合作的態度,與滿洲國政府簽訂了有關工業品和大豆貿易的德滿協定,違反了國際聯盟有關「國聯成員國不得承認滿洲政權」的規定,從而惡化了中德關係[7]

1933年1月30日,納粹黨掌權,使中德政策走向變得清晰。在納粹黨得到權力前,威瑪共和國對中華民國的外交政策頗為矛盾。納粹德國的外交部長曾敦促德國應在東亞政策上保持中立,不鼓勵國家官員和工業家一同直接參與和國民政府的事務上,負責德國出入口的部門也憂慮這會把它們作為賺取厚利的中間人角色中剔出。新政府的戰時經濟政策要求徹底動員全社會,並儲存原材料,特別是軍用物資。1月,希特拉在德國上台後,走擴軍備戰路線,急需中國南方出產之等戰略物資[10]:419。這是當時中華民國能大量提供的原材料。德國軍工業對鎢砂的需要尤其迫切,因此,由那時開始,獲得中華民國的原材料就成為納粹德國對中華民國的外交政策一項主要的因素[7]

1933年5月間,漢斯·馮·塞克特將軍到達上海,擔任國民政府的資深顧問,為經濟和軍事發展提供建議。同年6月,他在給蔣中正的《給元帥的備忘錄》(Denkschrift für Marschall, memo for marshal)中描繪了他對中國工業化和軍事化規劃的大綱。他反對中國傳統的大型低素質武裝力量,強調規模較小但是機動能力強、裝備精良的武裝力量。此外,他還提出這支軍隊是「統治的基礎」,以及軍隊的戰鬥力在於素質的優越,素質的優越來源於優秀的軍官團[11]:99。為了實現他所提出的框架,馮·塞克特建議中國的武裝力量必須統一訓練,聽從於蔣中正的號令,整個軍事系統必須成為中央集權金字塔的基石。為了達到這個目標,馮·塞克特提議仿照德意志國防軍的架構成立「教導總隊」,這些被嚴格挑選且直屬於中央管轄的精英部隊成員的使命是接受專業的訓練,再將這種訓練和職業軍人的素質帶到其它團隊[11]:94

 
一架停靠在中華民國的德國Ju-52運輸機
 
一架亨克爾廠He 111轟炸機,是德國空軍拒絕接收之後,賣給中國的8架同型機之一[註 2]

武器彈藥不可能永遠依賴於進口。在德國的幫助下,中國開始建立自己的現代國防工業。在這期間,中德兩國的工業產業被有效的組織起來,在中央集權管理下,工業化的效率大大提高。1934年1月,德國通過「工業產品商貿公司」,也稱「合步樓公司」(HAPRO,全名為 Handelsgesellschaft für industrielle Produkte),將資金、技術與生產設備轉移到中華民國來投資[7]。這實際上是以私有公司的外殼來避免其它國家的異議。

1934年8月23日,中華民國財政部長孔祥熙與合步樓公司在廬山的牯嶺簽訂了《中德原材料及農產品與工業及其他產品互換條約》,又稱《合步樓條約》,中國開始用鎢砂、錳砂等戰略性原料和農產品換取德國的工業產品,尤其是軍需品。這個完全平等,雙方享有相同的權利的易貨貿易條約為中德雙方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對中國而言,它解決了因內戰和巨大預算赤字導致的無法向國際貸款的困境,不僅促進了中華民國的工業發展,也給中華民國軍隊的革新提供了巨大的幫助;對德國而言,條約簽署後,中國向德國提供的原材料滿足了德國的部分需求,使德國幾乎不用在國際原材料市場為收購戰略物資耗費巨額外匯。

意大利顧問司特凡尼(Stefani)對擔任國民政府的軍事總顧問一職嚮往已久,他也曾參與國民政府的經濟建設,並締結了一份類似於合步樓條約的中意貿易協定。但是由於在意大利國內的影響範圍有限,司特凡尼最終沒能成為國民政府總顧問。

在完成了這個中德合作史上里程碑式的條約後,馮·塞克特將軍推薦亞歷山大·馮·法肯豪森將軍擔任他的繼任者,並於1935年3月返回德國。馮·塞克特將軍於1936年12月27日去世。

經濟貿易改善兩國政治關係;1935年5月,中德兩國將各自在對方之公使館升格為大使[10]:420。蔣稱讚這是兩國間特別友好關係之象徵;希特拉認為這反映德國精心熱切培養和加深兩國長久存在友好關係之願望,象徵兩國團結和友誼[10]:420

德國與中國的工業現代化

1936年,中國只有約10,000英里的鐵路運輸網,遠遠少於孫文認為在現代化的中國所應該擁有的100,000英里。再者,半數鐵路網都位於東部和北部,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期已落入日軍手上。中國鐵路現代化步伐緩慢的原因是列強之間在華在利益衝突,好像1920年英國法國美國日本銀行家在華利益的新四強公會。公會的目標在於平衡外國在華投資,四國中任何一國在對華提供信用擔保以興建鐵路前必須得到所有成員國一致同意。此外,其他國家由於經濟大蕭條的緣故,對華投資變得猶豫不決。

儘管如此,一系列中德在1934年-1936年的協議大大加快了中國的鐵路建設,在浙江貴州南昌之間都建有路軌。鐵路得以加快發展在於德國急需有效率的運輸工具去讓中國出口原材料和鐵路線正正符合中國政府對建設長江中南部省份成為工業重鎮的要求。再者,這些鐵路有軍事用途。舉例來說,浙贛鐵路的建造能刺激下游長江三角洲的軍用運輸,即使南京上海淪陷。另一個和它相似的是粵漢鐵路網,為東部沿海和華中地區提供交通連接。這些鐵路在中國抗日戰爭早期證明了它的功用[7]

最重要的中德工業合作是1936年中德共同定稿的重工業五年建設計劃藍圖和據藍圖落實的中德三年計劃,由中國資源委員會與德國的合步樓公司共同負責。計劃的主旨是在短期內建設一個工業基地以抗衡日本,長期目標則是在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建設一個工業中心地帶,以供長期的工業發展。

三年計劃有幾個基本組成部分,例如對全部有關業務的專管,在湖北湖南四川等地建設17座工廠,包括鋼鐵、燃料(煤礦和油礦)、機械、電氣、化工等重工業廠礦和發電廠。正如1934年簽訂的以貨易貨協定中勾畫的大綱所顯示的,中國通過提供稀有礦產換取德國的技術和裝備來實現這些計劃。過高的成本部分地因在1932年至1936年間鎢的價格翻倍而抵消[12]

 
經由與德國軍事合作而脫胎換骨的國民革命軍,配有德式鋼盔及德式裝備

隨着華北危機加深,國民政府為爭取外援準備抗日,採取積極聯德步驟;1936年2月,國民政府派以資源委員會委員顧振為團長之代表團秘密訪問德國[10]:420。2月27日,希特拉接見代表團;4月8日,中華民國代表顧振和德國經濟部長亞爾馬·沙赫特分別代表本國簽訂《德華信用借款合同》(《合步樓條約》補充協定),主要內容是:德國向中國提供1億帝國馬克無限期周轉貸款,中國可隨時用之於購買德國工業及其他產品,並規定貨款除南京資源委員會提取小部分用於購買工礦設備和技術合作外,其餘絕大部分由南京用來買德國軍火和兵工設備[10]:420。當天,德國向中國的出口物資將由德國國防部提供給中國的1億馬克信貸實行現金交易。合步樓公司合夥人將其股份轉讓給德國國防部,從而由軍方背景的私營公司變為國營公司。蔣中正、孔祥熙為此與阿道夫·希特拉亞爾馬·沙赫特互致賀電,標誌着中德關係進入了「蜜月時期」[3]

1936年5月,希特拉派德國南部軍區司令萊謝芳訪華,作為中國代表團訪問德國之回訪;他主要視察德國軍事顧問在華工作情況,培養與密切同蔣之關係。[10]:420

希特拉上台後,在國內建立納粹黨一黨專政體制,但當時由職業外交家康斯坦丁·馮·紐賴特主持之外交部仍有一定獨立性,對中日兩國保持「中立」立場,使中德關係一度得以發展;但1936年11月,德國與日本簽訂《反共產國際協定》後,中德關係迅速冷淡,日漸惡化[10]:420

三年計劃也為國民政府培養了一批受過高級教育的技術官員,以負責這些國家計劃。三年計劃訂下了許多目標,但不幸的是大部分工程都因1937年抗戰的全面爆發而停頓,最終廢止[13]

德國與中國的軍事現代化

亞歷山大·馮·法肯豪森將軍成為蔣中正的總顧問後,負責絕大部分軍事訓練計劃以及中國的防線設計。馮·塞克特的原本計劃是將整個軍隊大幅縮減為60個,僅留下經過德國教範訓練並配發良好裝備的部隊。但實際執行起來存在許多問題,例如哪些派系的部隊要先被裁減等。

總體而言,由黃埔軍校(1927年結束)與陸軍大學訓練出來的軍官團僅僅比軍閥的軍官好一點,不過這些軍官由於對蔣中正的完全忠誠而被認為是有價值的[7]。1934年起,德國顧問團協助國軍創建3個「示範師」,組建10個炮兵營,並組建工兵、汽車、高射炮、海岸要塞、電信、炮兵航空觀測機隊等專業化部隊[2]。在國民政府努力下,約4萬人接受了德國教官之訓練並率先改變部隊編制,編成了教導總隊、87、88、36師四個部隊,也就是俗稱的德械師(另外有四萬人左右之部隊也採用了德國武裝訓練,不過那是隸屬於財政部之稅警總團而並非真正屬於蔣中正控制的武裝力量)。到1937年抗戰開始前,德軍顧問團為國民政府整編之精銳部隊接近30萬人[2]。這些部隊被視作是蔣中正委員長軍隊中的精華。這些部隊也許部分地增強了七七事變後蔣中正進行全面抗戰的決心,但事實證明中國還未準備好與日本在同一個水平上交鋒。德軍顧問參與中國軍隊對日作戰之軍事部署與指揮工作;「八一三淞滬會戰」時,有大約70名德軍顧問直接參與指揮國軍各級部隊[2]

在上海到南京之淞滬戰場上,儘管蔣介石將所有德式訓練之中央軍精銳全部投入戰鬥,卻仍遭慘敗;中國軍隊總體傷亡30多萬人,其中德國整編之30萬部隊就損失10萬到18萬人,失去1萬名低級軍官,從此基本喪失獨立作戰能力[2]。蔣中正不顧他的幕僚和法肯豪森本人的反對,將這些德械精銳師投入到淞滬戰役以及南京保衛戰中。經過幾場初期戰役後,這些經過多年訓練的精銳部隊損失了二分之一以上。德國顧問團訓練近10年之部隊,在3個月內就損失大半[2]

馮·法肯豪森建議蔣中正與日本人打一場消耗戰,他通過計算認為日本無望取得一場長期戰爭,他建議蔣中正應該守住黃河一線,但不應在戰爭的初期和中期向北出擊,同時應該放棄一些北方省份,包括山東,但撤退應該是緩慢的,日本將會為他們的每一步付出代價。法爾肯豪森同時建議在礦山、海岸和江河地區等處建設一些防禦設施。其他的建議還有在敵後組織一些游擊隊活動。這些行動有助於削弱日本的軍事優勢[3]

馮·法肯豪森同時認為國民革命軍將難以在抗戰中期待裝甲部隊重炮的全面支援。中國工業才剛剛開始現代化,這要花上一段時間讓中國軍隊的裝備水平達到德意志國防軍的風格。因此他強調培養部隊基於輕武器的機動化,多多運用突擊步兵德語Sturmbataillon滲透戰術,類似於德國在一戰末期奧斯卡·馮·胡蒂爾德語Oskar von Hutier創立的突擊群戰術德語Die Sturmtruppen,原本用意在打破塹壕戰的僵局。

德國的軍事援助並不僅限於人員的訓練和組織,同時包括實質裝備。以馮·塞克特的看法當時中國大約百分之八十的軍工生產落後於時代或並不適用於現代戰爭。因此規劃對國民政府控制的兵工廠進行擴建升級以及設立新廠,並在德國技術協助下生產1930年代水準的武器。在德國顧問幫助下,湖北漢陽兵工廠1935年初生產出仿造德國「毛瑟」槍(1924年式短管步槍)之98型中正式步槍,南京兵工廠開始生產中國式「馬克沁」式機關槍,河南鞏縣兵工廠(在1935至1936年間現代化改造)開始生產德國人設計之迫擊砲[2]。中正式和漢陽88式步槍在整個戰爭中都是國民革命軍的主要步兵武器[1]。在德國顧問團軍械專家指導下,鞏縣還建造一座工廠生產防毒面具[2]。計劃中還有建設芥子毒氣生產的工廠,但最終計劃中止[7]

1938年5月,在湖南的幾個兵工廠已經能夠生產20毫米、37毫米和75毫米火炮砲彈,在1936年下半年一個生產軍事光學裝備的工廠在南京完工。在德國的支援下設立了一些研究所,例如兵工署I.G.法本公司指導下建立的理化研究所。這些研究所大多由曾留學德國的工程人員負責[7]

抗戰前,德國軍火輸入中國數量猛增,1936年是23,748,000馬克,1937年則為82,789,000馬克,其中包括榴彈炮、海岸防衛炮、高射炮、魚雷快艇、軍用車輛和各種槍枝等;德國輸入中國軍火佔中國輸入軍火總量80%[10]:420。與此同時,中國向德國輸出戰略物資也逐年增加,如鎢砂輸德量,1933年3,766噸,1934年4,385噸,1935年7,883噸,1936年8726噸;德國通常進口鎢砂佔世界鎢砂產量一半,其中60%-70%來自中國[10]:420

與此同時,中國還從德國購買大量軍火物資[2]。1935年至1937年,中華民國從德國訂購了31.5萬頂M35鋼盔(即知名的納粹盔)、步槍子彈以及各式防空砲。其他從德國進口的軍事裝備包括少量的俯衝轟炸機亨克爾轟炸機萊茵金屬克虜伯榴彈炮反坦克炮,例如PAK35/36 37毫米反坦克炮;裝甲車輛,以及一號坦克;此外還有大量的軍用通訊器材、探照燈發電機。中國海軍在抗戰爆發前向德國訂購了5艘潛艇、1艘潛艇供應艦、11艘魚雷艇和1艘魚雷快艇母艦,以及大批魚雷[7]

不過,在中德軍事合作上,中方對德國的一些做法頗有微詞,主要問題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德國提供的武器中方無法使用;第二,德方供貨的價格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為此詢問中德易貨貿易的德方代表克蘭,克蘭表示,第一個問題是國民政府兵工署長俞大維的一面之詞,至於第二個問題,克蘭也無法判斷,因為合步樓條約簽訂之初根本沒有提到價格問題。不過,他也承認,交給中國的德國產品,其價格比國際市場高出15%左右。馮·法肯豪森則對宋美齡表示,這兩個問題的原因,前者有可能是德方發錯了貨,至於價格偏高,則是因為中方在驗貨時出了問題[3]

總體來說,在抗日戰爭爆發後的初期階段,這些軍事現代化建設的成果得到了檢驗。儘管日本最終佔領了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首都南京,但是由於中國的軍事力量已經得到加強,因此這場戰役持續了幾個月的時間,並給日本造成了很大的損失。除此以外,國民革命軍能在不斷推進的日軍面前進行有效抵抗的事實鼓舞了中國的民心和士氣。除此之外,中國軍隊的有效抵抗也給向內地的四川等省份拆運工廠和機械設備爭取到了寶貴的時間。

1937年至1938年:德國調停中日戰爭的努力

 
傾向與中華民國合作的德國外交部長康斯坦丁·馮·紐賴特

背景

在1930年代後期的德國政界中,老牌政治人物如國防部長勃洛姆堡和外交部長康斯坦丁·馮·紐賴特多採取親華態度,而新進納粹黨高官如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則採取親日態度。在納粹德國政府內部親華與親日兩大陣營的交鋒中,親日派的地位逐漸上升。1936年11月25日,德國與日本簽訂了《反共產國際協定》,該協定還附有一份補充議定書和一份秘密協定,規定兩國結成共同反對蘇聯軍事同盟。日本從此取代中國,成為德國在遠東最重要的合作夥伴。

德日簽署防共協定後,蔣中正對德日合作的前景感到擔憂,並擔心日本據此干涉中國的「剿共」戰爭,於是在12月1日令駐德大使程天放拜訪德國國防部和外交部,向其轉達中華民國對德日協定的疑慮。德方官員對程天放表示,德國政府非常了解中國的處境,以及蔣中正的堅定反共立場,因此在與日本締約當初就已屢次聲明,德國對中國毫無惡意,在將來也絕對不會讓日本把《反共產國際協定》當作壓迫中國的工具[14]

 
孔祥熙在柏林受到了希特拉、戈林的熱情接待

1937年6月9日,參加英國國王喬治六世加冕典禮後歸國的中國財政部長孔祥熙順道訪問了柏林,同沙赫特戈林勃洛姆堡漢斯·格奧爾格·馮·馬肯森德語Hans Georg von Mackensen(外交部副部長)舉行了會晤,商討中德易貨貿易問題和德日同盟問題。6月13日,希特拉會見孔祥熙,表示德國和中國的貿易將使兩國互惠雙贏,德國在遠東既沒有政治目的,也沒有領土意圖,唯一的想法就是做生意。希特拉還希望中國和日本友好合作,不要發生問題[3]。6月18日,日本駐德大使武者小路公共拜訪馬肯森,詢問孔祥熙此行有沒有提到軍火輸送問題,馬肯森表示否定。7月7日,抗日戰爭爆發。

這場戰爭極大地損害了近10年來一直處於密切合作中的中德兩國關係。希特拉的亞洲政策是毀掉中德合作關係的主要原因。由於日本軍事實力的優勢,希特拉選擇日本作為其對抗蘇聯的戰友[15]。儘管中國政府官員和德國投資者在不斷的遊說納粹政府,但希特拉一意孤行。他雖然同意合步樓公司將中國已訂購的貨物運往中國,但禁止任何人從中國進口貨物。另外,中蘇兩國於1937年8月21日簽訂的《中蘇互不侵犯條約》和希特拉的戰略完全相背。

抗日戰爭爆發初期,德國外交部希望採取完全中立的立場,既不得罪日本,也不疏遠中國。雖然武者小路公開要求德國採取對華軍火禁運措施,但在1937年7月仍有7艘德國商船離開漢堡前往上海,向中國運去大批軍用物資,另有3艘商船準備起航。為穩住日本政府,德國外交部在7月25日謊稱已對中國實施軍火禁運,德國駐日武官奧特同時指責日本在華北的行動嚴重影響了德中經濟關係[16]

中華民國方面,在7月21日至28日的一周內,蔣中正先後會見了英國駐華大使許閣森、美國大使詹森、德國大使陶德曼意大利大使柯萊蘇聯大使波格莫洛夫法國大使那齊雅等人,要求各國出面調停中日戰爭。但日方態度強硬,宣佈不歡迎任何第三國的調停。7月26日,陶德曼對蔣中正表示,雖然德國願意調停,但日本已聲明不願第三國干涉,因此調停不會收到成效。蔣中正指出,中日戰爭的繼續發展必將導致中國在中蘇關係上發生轉變,以此來要挾德國出面調停[3]

這一談話傳回柏林後,德國政府不得不慎重考慮蘇聯插手的問題。7月28日,希特拉指示狄克遜,要求他設法通過外交途徑阻止日本把中日衝突升級為戰爭。由於害怕蘇聯恢復對華影響,德國的對日態度逐漸變得強硬。德國外交部要求狄克遜向日本政府表明,日本企圖利用反共產國際協定來為其進犯中國找一個體面的藉口是不合適的。德國認為「日本(對中國的)進犯違背《反共產國際協定》精神,妨礙中國穩定,促使共產主義在中國蔓延,並最終使中國投入蘇聯的懷抱」。同時表示拒絕終止對華軍火輸出,拒絕召回在華軍事顧問。

8月13日,日本軍隊進攻上海,淞滬會戰爆發。日本本企圖速戰速決,在擊敗國民革命軍後強迫對方訂立城下之盟。但是日軍在淞滬戰役中直接面對中國最精銳的部隊,即德械師德訓師,因此在戰事中失利,遲遲不能攻佔南京。

淞滬會戰的爆發使德國認識到中日戰爭不可能只是華北的局部衝突,而將是一場長期的戰爭,因此在對日立場上有所改變,在新聞報導中對日本採取偏袒態度。8月21日《中蘇互不侵犯條約》的簽訂尤其使德國震驚,衝擊了德國外交部中對中日戰爭採取中立態度的傳統派勢力。

1937年10月中旬,戈林和里賓特洛甫要求國防部終止向中國供應軍火,並要求外交部採取鮮明的親日立場。這一要求引起了國防部和外交部的強烈不滿。德國一旦調整其東亞政策,就將在中國失去許多重要的經濟利益,而日本方面卻不能保證德國在華貿易的優勢。在這樣的考慮下,戈林又改變了立場,指示德國供應商可以繼續向中國提供軍火,但需由丹麥貨船運送,並通過新加坡的一家英國公司中轉[3]。1937年底中日激戰期間,德國未像其他國家一樣限制對華出口武器,反而加緊對華軍火運輸;截至1938年8月,至少有1.44億馬克(約5,816萬美元)之德國軍火物資運抵中國[2]

過程

 
傾向與大日本帝國合作的德國外交部長約阿希姆·馮·里賓特洛甫

1937年9月以後,抗日戰爭的形勢已經明朗化,這場戰爭不可能是一場短期的衝突,而必將成為一場長期的、耗費巨大的戰爭。經過多次反覆,德國在中日戰爭的立場問題上逐漸採取了現實主義的態度。一方面,納粹黨中的親日派不希望日本的實力消耗在中國戰場上;另一方面,德國軍政界和工業界的保守派勢力也不希望日本完全佔領中國、壟斷中國市場和戰略原料。因此德國在1937年10月初表示,希望中日雙方通過談判儘快停戰。此時日本也推出了《處理支那事變綱要》,表示願意促使中國重新考慮中日關係問題,結束事變,恢復邦交。在這種情況下,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展開了調停工作。

11月2日,德國駐日大使狄克遜致電陶德曼,轉達了日本外務省提出的七項和平條件:

一、內蒙古自治;
二、在華北建立一個沿滿洲國國境線的非軍事區;
三、擴大上海的非武裝地帶,由日本控制公共租界的巡捕隊;
四、停止抗日政策;
五、共同反對共產主義;
六、降低對日關稅;
七、尊重外國權益。

11月4日,陶德曼將日方條件轉達給蔣中正。蔣中正表示,只要日本不恢復到七七事變以前的原狀,他就不會接受日本的任何條件。

12月13日,南京淪陷,次日日本於北平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即華北臨時政府)。由於攻克南京,日本國內主戰派勢力抬頭,12月20日,日本政府與大本營召開聯絡會議,修改了原來的條件,提出了四項更苛刻的和平條件,包括「日滿華合作」(即承認滿洲國)和「向日本作必要的賠償」。

雖然德國希望充當調解人促成中日和平,但南京的失守讓日本軍部的主戰勢力變得強大,日本政府已徹底喪失對軍方的控制力量,中日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媾和的可能。德國先前的努力也化作了泡影。12月28日,國民政府召開非正式會議,討論日本的第二次和平條件,最後一致認為中國無法接受如此屈辱的條款。當日,蔣中正通知陶德曼,中國拒絕接受日本的條件。

失敗

1938年1月14日,日本內閣會議達成了「不以國民政府為談判對手」的一致意見,並在1月17日下午發表了《對華政策聲明》,即第一次近衛聲明,徹底終結了中日媾和的一切可能。陶德曼調停以失敗告終。

調停失敗後,德國決定改變對華政策。1938年初,德國政府進行了一系列改組,國防部長勃洛姆堡和外交部長紐賴特均被撤換,親日的里賓特洛甫上台。最終,德國為使日本牽制蘇聯,還是拋棄中國[2]。此後德國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解決德日關係中的幾大障礙——承認滿洲國問題、在華軍事顧問問題和軍火出口問題。1938年2月,希特拉宣佈德國將正式承認「滿洲國[2]。2月21日,德國正式承認「滿洲國」為獨立國家。同年3月3日,德國決定在中日戰爭結束前不再接收中國軍事學員,並遣散現有的中國在德軍事學員。

4月,德國禁止對華軍售,並召回全部在華軍事顧問[2]。4月22日,陶德曼通知在華的德國軍事顧問返回德國。在日本的堅持下,德國政府於5月3日下令禁止一切戰爭物資發往中國。中國向德國訂購的2艘IIB型潛艇、8艘大型魚雷快艇和「戚繼光」號魚雷艇供應艦也遭扣押。滯留在德國的中國軍事訂貨總額達2.82億帝國馬克。德國國防部認為,這對德國的軍火工業是一個致命的打擊。

隨後,德國更召回駐華大使,中德關係迅速轉冷[2]。1938年6月24日,里賓特洛甫命令陶德曼大使立即回國。他在6月25日向蔣中正辭行,於26日從漢口乘飛機前往英屬香港,從那裏返回德國。此後德國在中國只保持了代辦級的外交官員(中國則仍保留駐德大使),直至1941年中華民國對德國、意大利宣戰為止。

此外,里賓特洛甫還通知在華的德國軍事顧問,如有不遵元首指令、拒絕回國者,則被視為公然叛國,將遭受取消國籍及沒收財產之處分。在這種最後通牒下,國民政府只得同意無條件放回德國軍事顧問。馮·法肯豪森將軍在啟程回國之際,曾向蔣中正允諾絕不會向日本人透露任何他在中國期間的工作內容。7月5日,德國軍事顧問乘坐中華民國政府安排的專車離開漢口,經香港回國[3]

1938年至1941年:中德合作的終結

 
南京政府首腦汪兆銘於1941年會見德國外交官

1938年1月至9月,中德關係隨着德國採取一系列棄華聯日的政策之後,已經跌入低谷。9月12日,德國與滿洲國簽訂了《德滿貿易協定》,將在華經濟重心從國民政府控制區轉到了滿洲。

德國在遠東由「親華政策」轉向「親日政策」的調整,嚴重損害了德國的商業利益。德國從與日本和滿洲國的貿易往來中獲得的利益遠低於德中貿易。此外德國僑民給漢口的紅十字會的捐款比任何一個國家、甚至國民政府自己都多。在華的德國軍事顧問們也希望能繼續留在中國。

實際上,雖然德國納粹黨在中國的機構聲明日本是中國抵禦共產主義的最後防線,但是德國和日本的友誼並未能給德國帶來多少好處。日本希望壟斷中國北部地區和滿洲的資源,因此外國人在這些地區只能經營非常有限的生意。而德國比其他任何一個國家都希望獲得這個地區的資源。雖然德日政府從1938年中就開始為解決這些經濟利益問題而展開對話,但隨着《蘇德互不侵犯條約》的簽署,1936年簽訂的《德日反共產國際協定》實際上變成了一紙空文,並且阻斷了德日通過對話解決經濟問題的可能。

抗日戰爭爆發後,德國逐漸轉向日本,其中前期中德合作的德國顧問有些被日本收買,向日本泄露大量中國軍事情報。1939年蔣中正的德國炮兵顧問韋伯將重慶的情報發給日軍[17],造成重慶大轟炸中的巨大損失,同時還參與日本傘兵密謀空降活捉蔣中正的計劃,對中國造成巨大損失[18]

中德之間的外交上聯繫一直持續到1941年。但是1940年由於德國未能實施「海獅計劃」登陸英國讓希特拉的計劃偏離了軌道[7]。1940年底,德國與日本和意大利簽訂了《三國同盟條約》。

儘管國府一再希望挽回中德關係,但1941年7月1日,德國(和意大利)正式承認南京汪精衛政權國民政府遂與德國斷交[2]。時為蘇德戰爭,為了讓日本進攻蘇聯,德國與國民政府不存在繼續對話之最後可能。

隨着日本偷襲珍珠港及對美國宣戰,1941年12月9日,中國亦正式加入盟國陣營,並且對德宣戰;12月11日納粹德國和意大利同日對盟國陣營宣戰,從而為中德兩國長久的合作關係劃上終結。

歷史影響

 
1938年,擔任德軍少尉蔣緯國

蔣中正而言,或許歷史上沒有任何一個時代比1930年代中德合作時期更符合他「國際性協作」發展現代化中國的理想。第一次世界大戰德國失去了它在中國的所有殖民地,以致德國並不關心中國的政治,而卻需要中國的原材料。中國迫切地需要發展現代工業,以便抵禦日本隨時可能的侵略,也是促成中德合作的重要原因。

總而言之,雖然中德合作只存在了並不算很長的一段時間,並且中德合作的成果大多在抗戰中損失殆盡,但是這段合作仍對中國的現代化產生了持續的影響。因第二次國共內戰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播遷到臺灣後,許多政府要員、軍官、教授和研究人員都曾經在德國受訓,其中也包括蔣緯國,最為代表的是在1963年至1975年間的影子單位「明德小組」其聯絡人就是蔣緯國[19]。後來擔任立法院院長的臺籍中將黃國書等等。可以這樣說,1936年中德合作時期制定的3年計劃,多少有助於戰後臺灣的初期安定與發展。

註釋

  1. ^ (一)本條目所指之中國,為北洋政府國民政府治理下的中華民國。(二)本條目所指之德國,其政權於1933之前為威瑪共和政權,於1933之後為納粹政權
  2. ^ 此圖是中國空軍在抗戰初期僅存的1架He 111A0 1902號機後期照片。該機是1936年廣東空軍向德國購買的10架He-111(實際遞交8架)之一,1936年7月18日隨廣東空軍司令黃光銳投奔南京政府,後編入第19中隊(第8大隊),曾經參加過轟炸長江口日艦隊的行動。後因缺乏零件而擱置。拆除武裝後於1943年2月25日交中國航空公司(CNAC)暫用,編為中二號機,並換裝原容克 Ju-52/3M運輸機所使用之美制P&W大黃蜂式660馬力星形發動機,改為訓練和運輸之用,機身上塗裝「中」字。1944年12月23日,該機在昆明機場試飛時失事墜毀。

參考文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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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韋伯令日本轟炸機保持在3600米以上的高度,而把中國高射炮的射程設置在3300米以下,導致高射炮在日軍飛機轟炸時無法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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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