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起(生起)為宋《營造法式》中詞彙,指建築的檐柱由中間兩柱向兩端角柱逐漸升高,由此前呈緩和的上揚曲線的做法。升起的作法,唐代實物就有了[1]

山西太原晉祠宋代建築聖母殿的角柱升起

明清官式建築,取消角柱升起。部分地區的建築依然保留了角柱和正脊升起的做法。

《營造法式》的升起

《營造法式》規定由三開間殿堂到十三開間大殿的角柱升起:[2]

殿堂間數 角柱升起
三間 二寸
五間 四寸
七間 六寸
九間 八寸
十一間 一尺
十三間 一尺二寸


參考文獻

  1. ^ 《梁思成全集》 第七卷 137頁
  2. ^ (宋)李誡撰 《營造法式》卷五 大木作制度二 99頁 中國書局 2006 ISBN 7-80568-974-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