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起(生起)为宋《营造法式》中词汇,指建筑的檐柱由中间两柱向两端角柱逐渐升高,由此前呈缓和的上扬曲线的做法。升起的作法,唐代实物就有了[1]

山西太原晋祠宋代建筑圣母殿的角柱升起

明清官式建筑,取消角柱升起。部分地区的建筑依然保留了角柱和正脊升起的做法。

《营造法式》的升起

《营造法式》规定由三开间殿堂到十三开间大殿的角柱升起:[2]

殿堂间数 角柱升起
三间 二寸
五间 四寸
七间 六寸
九间 八寸
十一间 一尺
十三间 一尺二寸


参考文献

  1. ^ 《梁思成全集》 第七卷 137页
  2. ^ (宋)李诫撰 《营造法式》卷五 大木作制度二 99页 中国书局 2006 ISBN 7-80568-974-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