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監督

由Jimmy-bot在話題監督員的解任條件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Warning 切勿於此申請監督。請按監督請求指引遞交申請。
切記申請應直接私下遞交予監督員,萬勿遞交申請至本站任何頁面。
Warning

Oversight

自中文維基百科一路成長,到向管理員開放deleterevision權限之後,本人建議啟用中文維基百科的Oversight權限。

由於這個權限需要確認身份且有兩名或以上的用戶擔任,故此我有意提名PhiLiP及Shizhao任Oversighter,而這兩人已向WMF確認身份,但我未問他們的意見。

各位維基人,我們是否應該啟用此權限?-HW (討論 - 貢獻) DC8 2010年6月5日 (六) 06:11 (UTC)回覆

(-)反對。找steward就是了。--Liangent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10:49 (UTC)回覆
OS是不是應該到方針頁里討論?--快龍後會有期 2010年6月5日 (六) 11:44 (UTC)回覆

冒昧問一句,什麼是Oversight?—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16:24 (UTC)回覆

回答Edouardlicn:Oversight是一種高級刪除方式,隱藏後的內容將無法通過一般的方式看到。這種方法用於刪除涉及個人隱私、誹謗以及侵權的內容。通過這種方式隱藏編輯,會將這個編輯的內容、編輯者的用戶名或IP位址、編輯摘要等所有與這個編輯有關的內容隱藏。這種方法可以防止目標版本被用戶看到,所以這個方法同普通的管理員的刪除不同。這個方法還可以隱藏用戶、移動、封禁等所有公共日誌中的的操作。擁有Oversight權限的用戶甚至可以隱藏整個一個帳戶,把他從用戶列表中刪去,並把他所有的編輯和操作全部隱藏。--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6月5日 (六) 16:31 (UTC)回覆
如果有此功能,我建議應該以三人或以上方可執行。—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6日 (日) 12:07 (UTC)回覆
本地有說明頁面不用。。Wikipedia:監督--達師147228 2010年6月6日 (日) 12:16 (UTC)回覆
OK,目前zhwp的OS請求並不多,私以為社群也沒有發展到需要本地OSer的規模。而少數的OS請求完全可以通過IRC在線要求stewards來做,因此我覺得現時啟用這一權限沒有很大的必要。再者,我和Shizhao都是中國大陸的居民,難道這裡就沒有人出來質疑這可能導致(被強迫性的)自我審查之嫌麼?--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6月6日 (日) 20:12 (UTC)回覆
相比起CU,OS的危險小得多。--達師147228 2010年6月7日 (一) 02:57 (UTC)回覆
再者,我和Shizhao都是中國大陸的居民,難道這裡就沒有人出來質疑這可能導致(被強迫性的)自我審查之嫌麼?十分同意。再問問CU又是什麼?專有名詞太多我等非骨灰維基人無法理解。—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7日 (一) 05:17 (UTC)回覆
CU即CherkUser,該權限可以核查用戶最近5000次編輯所使用的IP位址,也可通過IP位址了解是哪些用戶使用這些IP位址。每一次使用該權限,都會被記錄在相關日誌中,該日誌僅用戶核查者能夠看到(用戶核查者即擁有CU權限的用戶)。如果有本地設立CU權限,則社群必須同時擁有兩名用戶核查者以相互監督—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6月7日 (一) 05:23 (UTC)回覆
話說回來,社群里有身份證明的有5人(書生JusjihWing菲菇木木),除去住在大陸的仍有3人。另外,書生還是監管員呢,怎麼也沒人質疑啊?--達師147228 2010年6月7日 (一) 06:58 (UTC)回覆
跑一下題,身份證明是如何證明的?—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6月7日 (一) 07:01 (UTC)回覆
私下向基金會工作人員出示身份證明。如果參選理事會的話必須公布真實姓名。--達師147228 2010年6月7日 (一) 07:50 (UTC)回覆
身份證明方法見m:Identification noticeboard。另外,Jusjih也是監管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6月7日 (一) 09:11 (UTC)回覆
ehh,還有Mountain --達師147228 2010年6月7日 (一) 09:17 (UTC)回覆

(*)提醒oversight已由mediawiki內置的suppressrevision及hideuser權限取代,oversight不再常用。―yukiseaside1276420962

但是這個「用戶組」仍然叫做Oversight。--達師147228 2010年6月17日 (四) 12:30 (UTC)回覆

該功能並非隱藏而是刪除

頁面對監督刪除功能的描述同英文頁面相比,遺漏了重要細節。也要對User:Symplectopedia的解釋作出澄清:

監督刪除功能不是簡單的隱藏,而是會將受操作內容從資料庫中刪除出去,也意味著此後無法恢復

--琅琊醉留言2014年11月14日 (五) 09:03 (UTC)回覆

監督刪除功能並不能從資料庫中刪除項目,仍然是可以恢復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1月15日 (六) 00:54 (UTC)回覆

監督者

User:范User talk:Lanwi1提出本地需要監督者以隱藏明顯攻擊性用戶名。希望討論後可以有管理員成為監督者。--GZWDer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15:45 (UTC)回覆

@Lanwi1:。--GZWDer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15:46 (UTC)回覆
這手速太快了吧餵……現在管理員人手都不怎麼夠然後還要選出監督者……?而且WP:OS都翻譯不完全且標準未確定?--廣雅 范 2015年2月16日 (一) 15:51 (UTC)回覆
沒必要,不是有監管員嗎?--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15:58 (UTC)回覆
但是貌似監管員中能讀懂中文的都是zhwp的……--廣雅 范 2015年2月16日 (一) 16:00 (UTC)回覆
User:Bennylin呢?--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6日 (一) 16:22 (UTC)回覆
好吧……--廣雅 范 2015年2月17日 (二) 06:40 (UTC)回覆
除了我以外誰願意當啊?監督者在社群里不能只有一名。--Lanwi1(留言) 2015年2月17日 (二) 07:13 (UTC)回覆
如蒙不棄,願毛遂自薦。--J.Wong 2015年2月17日 (二) 08:39 (UTC)回覆
先把OS翻譯完,當選條件定下來並升級為方針吧?--廣雅 范 2015年2月17日 (二) 08:54 (UTC)回覆
無法翻譯吧,畢竟mw:Extension:OversightN年以前就禁用了。--Liuxinyu970226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3:09 (UTC)回覆
1、是什麼原因禁用的?有bug? 2、所有wiki都禁用還是在zhwiki禁用?--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9:07 (UTC)回覆
那是功能,不是方針,功能介紹移動到mw:Manual:RevisionDelete;方針是en:WP:OSm:Oversight policy。—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正視獨立列表問題 2015年2月18日 (三) 09:30 (UTC)回覆
仔細看了一下,不是禁用,而是功能併入了修訂版本刪除m:Manual:RevisionDelete。不過從這一瞬間開始,我對oversight的必要性表示懷疑。oversight的原理本質上與revisiondelete是一樣的,不過前者是僅限監督者可見,後者是僅限管理員可見而已。--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09:34 (UTC)回覆
的確相似。不過未公開私人資料、誹謗內容及攻擊性用戶名均宜進一步隱藏,減少存取次數。--J.Wong 2015年2月18日 (三) 09:55 (UTC)回覆
像英文維基百科,百餘名管理員,1/3監督者,我覺得已經失去意義了。--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10:42 (UTC)回覆
英文維基百科制度特殊,設有仲裁委員會。不過,其他維基百科通常僅設有數名監督員。--J.Wong 2015年2月18日 (三) 11:20 (UTC)回覆
那麼不妨有中文維基最有經驗的管理員(例如行政員)擔任。--Antigng留言2015年2月18日 (三) 11:49 (UTC)回覆
直接任命?--廣雅 范 2015年2月18日 (三) 12:14 (UTC)回覆
不可,元維基監督方針規定,無仲裁委員會社群,監督員須經票選產生。票選得至少廿五至三十票謂之有效,至少七成同意方告當選。——J.Wong 2015年2月18日 (三) 12:34 (UTC)回覆
我指的是樓上說「不妨…………」感覺像直接直接任命一樣。--廣雅 范 2015年2月18日 (三) 14:03 (UTC)回覆
好像看過dv技術實現,管理員操作只是將相應記錄標記為隱藏,監管員是直接將記錄移出到另一個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18日 (三) 11:12 (UTC)回覆
監督翻譯完畢。--J.Wong 2015年2月18日 (三) 17:23 (UTC)回覆

checkuser有時亦需要oversight權限,用於隱藏查封日誌中被查核對象的IP位址。之前都是在查核結果界面進行批量封禁操作時避開IP位址,或聯繫監管員處理--Kegns留言2015年2月19日 (四) 07:12 (UTC)回覆

另,2013年曾有用戶利用多重帳戶在本地上傳若干兒童色情圖像,引起基金會的關注,有監管員告訴我此類圖像必須被oversight處理。不過這應該屬於極特殊的情況。--Kegns留言2015年2月19日 (四) 07:15 (UTC)回覆

所以是怎樣?我的日誌還等著呢……QAQ要是本地有戲我就不去再騷擾監管員了--廣雅 范 2015年2月20日 (五) 00:38 (UTC)回覆
不如大家表態一下,贊成設立與否?--J.Wong 2015年2月21日 (六) 06:56 (UTC)回覆
監督者權限早已存在於用戶組權限列表里,關鍵看管理員是否有意願。--Lanwi1(留言) 2015年2月21日 (六) 08:36 (UTC)回覆
這也知道……只是都要社群同意設立方針,同意設立本地監督嘛。所以就希望大家表個態啦。贊成就再磋商細節,反對就算數。--J.Wong 2015年2月21日 (六) 10:57 (UTC)回覆
我覺得最好是改叫監督員,管理員、行政員、用戶查核員甚至監管員、申訴專員、職員都XX員了結果這個居然還監督者, --Liuxinyu970226留言2015年2月22日 (日) 11:56 (UTC)回覆

我記得CU本地實施之前就曾多次討論過OS的問題,當時有一種意見是:zhwiki的OS請求數量不小,如果本地有OS會造成處理積壓;而OS又往往是會向基金會投訴,甚至會威脅起訴的,處理不及時會引發法律上的麻煩,不如讓他們都去找steward。 --達師 - 318 - 527 2015年2月22日 (日) 15:09 (UTC)回覆

是嗎?但現行方針其實規定除非出於緊急,否則均不可無事先討論而施行監督隱藏或刪削。遇有急案,仍建議管理員先行隱藏,再交監督員行監督隱藏或刪削。員或者都可以啦……——J.Wong 2015年2月22日 (日) 23:29 (UTC)回覆
可是在本地需要監督隱藏的問題內容不多啊,而且隱藏對象以涉及攻擊性用戶名或非公開私人信息的編輯或記錄居多,尤其是在Special:封禁列表Special:用戶列表里管理員無法隱藏的對象。--Lanwi1(留言) 2015年2月23日 (一) 09:29 (UTC)回覆
這些還不如直接找監管員全域搞掉更合算,本地折騰完了還是得再找一次。--Jimmy Xu 2015年2月23日 (一) 12:25 (UTC)回覆
非公開私人資料不會是全域吧?--J.Wong 2015年2月23日 (一) 16:03 (UTC)回覆
這個太少了吧,雖然沒統計過不過大部分應該還是用戶名?--Jimmy Xu 2015年2月23日 (一) 16:13 (UTC)回覆
但如果本地監管員不可處理本地事宜,而其他監管員因不諳中文而未願處理,則似乎由本地監督員處理之後再遞請要求全域是唯一途徑。--J.Wong 2015年2月23日 (一) 16:27 (UTC)回覆
去請求的管理員英文不要太差的話都能說清楚的吧,況且如果你是本地管理員的話監管員是願意相信你的描述的。--Jimmy Xu 2015年2月23日 (一) 19:23 (UTC)回覆
是什麼一回事……—J.Wong 2015年2月24日 (二) 10:24 (UTC)回覆
英文……?--Jimmy Xu 2015年2月24日 (二) 10:42 (UTC)回覆
請不要隨便黑別人英文不好謝謝。--廣雅 范 2015年2月25日 (三) 04:51 (UTC)回覆
姑勿論英文程度,現在確有管理員申請不果,而原因正是本地監管員要避嫌,而其他監管員或會因不諳中文而不受理,又本地監督員反應會遠快於監管員,而無論如何,中文或英文攻擊性用戶名會於本站產生最大影響,中文攻擊性用戶名於他站影響則相對降低,是故,仍建議設立本地監督員,盡速處理,而後再提案監管員處理其他網站。--J.Wong 2015年2月25日 (三) 07:28 (UTC)回覆
姑且支持吧,畢竟有了之後本地CU幹活也能稍微方便點。--Jimmy Xu 2015年2月25日 (三) 10:32 (UTC)回覆
能解決產生的不合理日誌([4][5])也是好事。—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歡迎參與節目表廢存投票 2015年2月27日 (五) 11:58 (UTC)回覆
現行草案是否可以直接確立為方針?--J.Wong 2015年3月1日 (日) 10:49 (UTC)回覆
沒人反對就認為是通過了?--廣雅 范 2015年3月2日 (一) 18:09 (UTC)回覆
logistics比如郵件列表之類的打算什麼時候搞?選出來以後?--Jimmy Xu 2015年3月2日 (一) 18:13 (UTC)回覆
范君,非也,茲事體大,建議交付表決,以取得明確共識。唯事前須肯定再無事項要商討或修訂。
Jimmy Xu君,確立方針以後?--J.Wong 2015年3月3日 (二) 02:36 (UTC)回覆
列表只有監督者 所以能不能改成「OO員」啊 能看吧,沒選出來的話誰來管理。--Jimmy Xu 2015年3月3日 (二) 04:21 (UTC)回覆
兩者皆可,只怕申請需時。另外,似乎其他維基放於OTRS,而非mailing list,至少英文、日文、德文都如此。--J.Wong 2015年3月3日 (二) 06:48 (UTC)回覆
日文用mailing list作內部討論,用OTRS處理申請。Bugzilla:30800--J.Wong 2015年3月3日 (二) 07:10 (UTC)回覆
也行,反正這堆東西也得有個數就是了。--Jimmy Xu 2015年3月3日 (二) 16:52 (UTC)回覆
投票頁已設,三月八日開始,三月廿二日結束。三分二支持為之通過。--J.Wong 2015年3月4日 (三) 02:59 (UTC)回覆
投票現已開始。--J.Wong 2015年3月8日 (日) 00:12 (UTC)回覆

Proposal for new mailing list

Hello, apologies for the English message. Please see m:Requests for comment/Oversight mailing list for a current request for comment on creating an oversighter mailing list. Ajraddatz留言2016年5月4日 (三) 00:15 (UTC)回覆

關於WP:監督一問

監督員查閱被監督隱藏的編輯歷史是否會像查CU一樣留下日誌記錄?--Xxss5566留言2016年4月27日 (三) 13:18 (UTC)回覆

建議修飾WP:監督請求

目前此頁面被全保護。首段「監督乃用以隱藏侵犯隱私或誹謗內容。而執行與否,將視乎其程度而言,若為嚴重,管理員亦未應存取或察閱,則會施行,否則或會代之以版本刪除。」表述不佳,建議修飾一下。

可改為「監督乃用以隱藏侵犯隱私或誹謗內容。而執行監督與否,將視乎其程度而言。若為十分嚴重,以至於管理員也不應存取或察閱這些內容,則會執行監督,否則使用」版本刪除「即可。

其他段落也應仔細檢查。此頁面的內容較為重要,建議改用準確而容易理解的現代漢語來表達。--Tiger留言整日Py日漸消瘦 2017年3月1日 (三) 00:53 (UTC)回覆

幫忙艾特@Wong128hk君,目測基本都是他寫的。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3月1日 (三) 00:59 (UTC)回覆
已改--J.Wong 2017年3月1日 (三) 14:29 (UTC)回覆

編輯請求:不是「官方」IRC頻道

  請求已處理

Wikipedia:監督請求{{hidden|1='''使用IRC即時聊天'''|2=使用{{nowrap|IRC <sup>([[Wikipedia:IRC聊天频道/IRC{{!}}教程]])</sup>}}則可於下列Freenode維基百科官方頻道尋求監督員協助。,請刪去其中的「官方」二字。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4月29日 (六) 15:08 (UTC)回覆

已修改。--J.Wong 2017年4月29日 (六) 16:05 (UTC)回覆

通知︰監督員及用戶核查員委任流程更新事宜

理事會二○一四年通過現行版本非公開資料存取方針。自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起,改為要求監管員、監督員及用戶核查員獲得授權之前,須簽署非公開資料保密協議,代替提交身份證明文件。應此,就《監督方針》及《用戶查核方針》作出以下修訂,特此知會社群。

監督方針‧授予與解除

舊有版本

用戶須年滿十八歲,達居住地法定成人年齡,並向維基媒體基金會遞交身份證明。亦須熟悉維基百科隱私政策。用戶於權限申請頁獲提名或自薦後需發公告至公告欄。監督員須經票選產生,票選為期十四日,得至少二十五票支持為之有效,而支持者佔其中總得票數至少八成才可通過。然後,用戶需提請至元維基要求授權,同時向維基媒體基金會提供身份證明。基金會核證以後,會張貼在Identification noticeboard監管員亦會授予監督權。

現行版本

用戶須年滿十八歲,達居住地法定成人年齡,並已簽署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亦須熟悉維基百科隱私政策。用戶於權限申請頁獲提名或自薦後需發公告至公告欄。監督員須經票選產生,票選為期十四日,得至少二十五票支持為之有效,而支持者佔其中總得票數至少八成才可通過。投票通過後,則可提請至元維基,由監管員授予權限。

用戶核查方針‧取得權限

舊有版本

2007年4月11日開始,需年滿十八歲,且在居住地達到法定成年年齡,並向維基媒體基金會證明身份後方得以持有用戶查核者權限。

現行版本

2015年9月15日開始,需年滿十八歲,且在居住地達到法定成年年齡,並簽署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後方得以持有用戶查核者權限。

以上。--J.Wong 2017年8月31日 (四) 05:13 (UTC)回覆

討論

現在不需要核實身份了?那不就是自證於心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8月31日 (四) 06:23 (UTC)回覆
也就是現在不用再提交個人資料審核,只需簽保密協議即可?或者現在繼續提交個人資料的話,會不會繼續受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8月31日 (四) 06:51 (UTC)回覆
翻查保密協議的確有條款要求提交身份證明,然而在元維基上並未見相關資料。現正詢問今年新任監督員暨用戶核查員Alexander_Misel君,或者按其經歷去修改方針會比較妥當。--J.Wong 2017年8月31日 (四) 20:01 (UTC)回覆
的確毋須再提交身份證明,只需要簽署保密協議即可,雖然保密協議是有要求向基金會提交身份證明。相信亦未必會再受理,原元維基身份證明索要通告模板亦已廢棄,留為紀錄。--J.Wong 2017年9月1日 (五) 07:26 (UTC)回覆
@Wong128hk請問在CUer和OSer本地投票通過後,應由誰提交至meta?-- Stang 2017年9月10日 (日) 12:01 (UTC)回覆
照現行程序,是由行政員負責評估人事任命投票結果。而其實誰提交到元維基都沒什麼大分別,但既然是由行政員評估結果,那行政員評估結果之後順手提交到元維基,亦是相當合理。--J.Wong 2017年9月10日 (日) 12:10 (UTC)回覆

修訂監督方針用戶查核方針以一不活躍離任期限

本討論已經結束。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現行條文

《監督方針》:獲授權用戶如超過一年無活動則會除權。
《用戶查核方針》:任何具有權限的用戶,若超過一年不活躍,其權限將被取消。

提議條文

《監督方針》:獲授權用戶如超過半年無活動則會除權。
《用戶查核方針》:任何具有權限的用戶,若超過半年不活躍,其權限將被取消。

目前《監督方針》及《用戶查核方針》所規定不活躍離任期限為一年,與《管理員離任方針》所規定六個月不活躍離任期限有所不一。現提案修訂上列兩項方針,以一相關安排。--J.Wong 2017年12月14日 (四) 13:09 (UTC)回覆


經充分公示,本案通過並公告周知。——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2月28日 (四) 18:52 (UTC)回覆

建議修訂有關隱私的相關方針,禁止張貼即時通信軟體聊天記錄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鑑於中文維基百科之前已經發生過兩次因張貼即時通信軟體聊天記錄而導致的不好的事件,在下提出這個禁止張貼即時通信軟體聊天記錄的草案。這項草案涉及WP:PRIVACYWP:CFRDWP:OS

現行條文

張貼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家庭或工作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任何資料,無論這些信息真實與否)或公開提供張貼有其他用戶個人信息的站內/站外連結均是騷擾行為,除非其本人自願提供或連結到此類信息。在維基百科上公布其他用戶不選擇透露的個人資料是對個人隱私的侵犯,可能使該名用戶在維基以外的生活受到干擾,甚至遇到危險。任何含有此類資料的編輯應當被立即回退,並被提送至監督員,以使該次編輯被永久刪除。

提議條文

張貼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家庭或工作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即時通信軟體聊天記錄或其他任何資料,無論這些信息真實與否)或公開提供張貼有其他用戶個人信息的站內/站外連結均是騷擾行為,除非其本人自願提供或連結到此類信息。在維基百科上公布其他用戶不選擇透露的個人資料是對個人隱私的侵犯,可能使該名用戶在維基以外的生活受到干擾,甚至遇到危險。任何含有此類資料的編輯應當被立即回退,並被提送至監督員,以使該次編輯被永久刪除。

現行條文

非公開的私人信息。這包括對未公開的住址、姓名、性傾向、聯繫方式、工作、家庭、人際關係等私密信息的陳述、流言或暗示,且侵犯了受害者的隱私權。不論該內容由何人加入、動機是否善意。在申請監督隱藏之前預先進行修訂版本刪除的時候,請使用一個籠統的理由,以免引起過多的關注導致信息的擴散。在符合監督方針時,請聯繫監督員執行監督隱藏。

提議條文

非公開的私人信息。這包括對未公開的住址、姓名、性傾向、聯繫方式、工作、家庭、人際關係即時通信軟體聊天記錄等私密信息的陳述、流言或暗示,且侵犯了受害者的隱私權。不論該內容由何人加入、動機是否善意。在申請監督隱藏之前預先進行修訂版本刪除的時候,請使用一個籠統的理由,以免引起過多的關注導致信息的擴散。在符合監督方針時,請聯繫監督員執行監督隱藏。

現行條文

移除未公開私人資料,譬如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或匿名及化名人士未公開身份,包括意外登出而洩露之IP位址。

提議條文

移除未公開私人資料,譬如電話號碼、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即時通信軟體聊天記錄、或匿名及化名人士未公開身份,包括意外登出而洩露之IP位址。

在下提出這項草案,不是為了任何小團體的利益,而是為了維基百科的利益。之前兩次張貼即時通信軟體聊天記錄的事件,都使得社群陷入巨大的爭論,並誘發了一些用戶的不恰當行為,給我們帶來了很大的害處。有些人還可能會質疑即時通信軟體聊天記錄算不算隱私內容,但既然即時通信軟體聊天記錄(比如WP:WMC/QQ的聊天記錄)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的,那它就有一定的隱私性。而且張貼即時通信軟體聊天記錄確實給我們帶來了不小危害,那何不禁止這麼做呢?以上便是我的愚見,希望第三次類似的事件不要發生。--熱愛Vocaloid達拉C崩吧u斑得S貝迪O卜多比魯翁4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21 (UTC)回覆

  • 見閣下的目的,此修改對社群和諧並無實質幫助。->>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10月28日 (日) 12:45 (UTC)回覆
  • 立意良好,不過作用極為有限。亦未免捨本逐末。要互相傷害起上來,沒了截圖,還有千千萬萬個辦法,閣下要不一一羅列?而且似乎會引發另一個爭議——聊天紀錄是否屬於隱私,即此討論。就是這個已經可以沒完沒了……建議閣下完善提案後再來。把基礎打穩。正本清源方為上上之策。--J.Wong 2018年10月28日 (日) 16:37 (UTC)回覆
BTW,例如如果我發現有站外拉票行為,那只能直接郵件給OS去處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9日 (一) 00:54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更新監督員的標誌

維基百科的互助客棧風氣就是把「沒壞就不要修」先拿上來討論了。監管員的標誌既然那麼有爭議,那換標誌真的好嗎?直接以無共識關了吧,有要重啟的請自行重啟討論串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3月18日 (三) 16:15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更新監督員的標誌。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榮智浩對話貢獻)於2020年2月13日 (四) 11:12 (UTC)加入。回覆
已使用Gallery標籤改善排版-- 𝐂𝐥𝐚𝐬𝐬𝐲 𝐌𝐞𝐥𝐢𝐬𝐬𝐚 (稱讚?投訴?) 2020年2月21日 (五) 03:46 (UTC)回覆

不知道到底要幹嘛,快速關閉-- Sunny00217 2020年2月14日 (五) 00:51 (UTC)回覆
Sunny00217重開。他的意思是想把WP:監督和{{Oversight topicon}}裏頭的標志更改。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3:53 (UTC)回覆
閣下們好,我是榮智浩,昨天忘記在留言上簽名,給大家造成不便,深感歉意。Cryberghost☎Talk 2020年2月14日 (五) 07:44 (UTC)回覆
(:)回應:@Ericliu1912:根據維基共享資源上的介紹,應該是2017年改的。Cryberghost☎Talk 2020年2月14日 (五) 07:41 (UTC) 2020年2月14日 (五) 10:23 (UTC)回覆
(*)提醒:數小時太短,通常要給幾天時間讓大家討論。--Hjh474留言2020年2月15日 (六) 06:35 (UTC)回覆
不過新版本沒有了我們語區那一塊拼圖……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2月15日 (六) 03:41 (UTC)回覆
根據圖片全域使用情況,僅有arwp採用新圖片,其餘有使用圖片的維基都仍使用舊圖片。--Xiplus#Talk 2020年2月15日 (六) 03:53 (UTC)回覆
(-)反對:同xiplus,新圖片只有少數地方使用。再者,新圖片的陰影部分偏向淺色,難以顯示OV與眾不同的抹除。--SCP-2000 2020年2月15日 (六) 04:04 (UTC)回覆
(*)提醒:留言句首冒號要用小寫才能縮排。--Hjh474留言2020年2月15日 (六) 06:35 (UTC)回覆
我的意見是標誌改不改沒所謂,僅有arwp採用新圖片不代表我們就不能跟arwp的做法,也不代表我們就不能不跟。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1日 (五) 06:03 (UTC)回覆
眼睛不太好可以滴些莎普愛思。之前已經有說過,這個新圖標只有一個語區跟進了,其他語區沒跟進,所以似乎並沒有必須更換。——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9日 (一) 00:39 (UTC)回覆
謝謝關心,我眼睛好得很。只有一個語言跟進了和中維換不換以及我上文說的壞不壞和修不修的問題並不相關。當然如果你就是想完成每日損人任務的話可以當我沒說。--🏊‍I'm the winner🥇you're the loser🥛 2020年3月9日 (一) 01:29 (UTC)回覆
因為閣下的說法似乎給人一種「大家都換了,而且還是早都換了,偏偏我們卻不換」的感覺。。。--Hjh474留言2020年3月9日 (一) 15:56 (UTC)回覆
諸位,別換不換和我們換不換是兩回事,別人不換和我們換不換也是兩回事,雖然這個新圖標只有一個語區跟進了,其他語區沒跟進,但請不要人云亦云。--👻Cryberghost 2020年3月12日 (四) 00:25 (UTC)回覆
那我就跟著你的說法,只有一個語區跟進的話,請不要人云亦云。至於損人話的話,建議說話前翻一下之前的內容,免得被人打頭了還說子彈還能打得這麼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12日 (四) 01:07 (UTC)回覆
(:)回應:我可沒有人云亦云,我沒有因一個語區跟進而去更換,我是覺得真的該更新了,如果喜歡舊的標誌,那請穿越時空回到過去,回到那舊標誌的時代吧!--👻Cryberghost 2020年3月13日 (五) 01:35 (UTC)回覆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Z7504:監員的標誌?--182.155.43.149留言2020年3月21日 (六) 06:06 (UTC)回覆

設立WP:監督/統計頁面的提案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過去本站有WP:用戶查核/統計,供查核員定期披露每月各查核員以各種理由執行的用戶查核的數量。而WP:監督WP:用戶查核皆因涉及潛在的隱私數據而無公開可查的日誌。通過披露統計數據而非查核的細節,也可以較好地平衡隱私保護與社群的知情權之間的矛盾,令社群得以了解相應權限的執行情況,以及權限持有者的活躍狀況。一個近期發生的案例是,早前在站內外有用戶主張J.Wong君已近4個月不活躍,然而另一位監督員則於站外澄清情況並非如此。如果監督操作像用戶查核操作那樣有統計,則這種誤會可能不會發生。

因此本人提議仿效WP:用戶查核/統計,設立WP:監督/統計。不知社群意見如何?--Antigng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4:24 (UTC)回覆

(+)傾向支持,不過我記得上次cu問題導致了客棧頁及其他頁面數百個版本被os,就現在來看,相關統計可能只能由Jimmy君進行,不知道他本人的態度以及自己是否有時間統計。--東風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5:13 (UTC)回覆
其本人在站外表示不反對,而且也有工具處理這種類型的任務。--Antigng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5:30 (UTC)回覆
(+)支持監督員有善心願意協助統計的話是很好啦。--d9 vm,6xk7。2021年9月4日 (六) 05:14 (UTC)回覆
只要不涉及隱私資訊,基本(+)支持。不過我覺得不用另開頁面,參考英維,將原使用者查核統計頁面更名為「維基百科:資料庫報告/使用者查核與監督」之類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4日 (六) 05:19 (UTC)回覆
@Ericliu1912: 提醒:CU和OS的日誌Toolforge是看不到的。--GZWDer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16:46 (UTC)回覆
就只是建議掛名在那邊而已,要不然也可以叫做「維基百科:使用者查核與監督統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4日 (六) 23:19 (UTC)回覆
(+)支持:--蟲蟲飛♡♡→♡℃留言 2021年9月4日 (六) 05:38 (UTC)回覆
@Jimmy Xu:--GZWDer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16:44 (UTC)回覆
我不反對。只是請澄清一下列欄位是想看OS1/2/…/其他,還是頁面/日誌/AF之類的?以及從現在開始還是溯及過往?--Jimmy Xu 2021年9月7日 (二) 14:30 (UTC)回覆
能溯及既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7日 (二) 14:50 (UTC)回覆
日誌又不會已失時效而略去?--Jimmy Xu 2021年9月7日 (二) 15:11 (UTC)回覆
1. 感覺「OS1/2/…/其他」就夠了;2. 建議將過往記錄也補上。--Antigng留言2021年9月7日 (二) 15:23 (UTC)回覆
看了一下日誌基本上只有OS1,或者乾脆仿照en:WP:A/A/S辦理。--Jimmy Xu 2021年9月7日 (二) 16:39 (UTC)回覆
可行。--Antigng留言2021年9月7日 (二) 16:53 (UTC)回覆
有趣,那溯及既往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8日 (三) 09:09 (UTC)回覆
(+)支持: --Gluo88留言2021年9月7日 (二) 16:44 (UTC)回覆
既另一監督員J.Wong表示無異議,已建立。--Jimmy Xu 2021年9月10日 (五) 14:1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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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的最新變化

請關注:

即是,但凡用戶身處中國大陸境內,都將無法再擔任監督員,OTRS成員亦受影響。美國非盈利組織維基媒體基金會認為之前那樣「不安全」。另據小道消息,這些監督員在持有權限期間將無法在全域任何項目登錄。--安憶Talk 2021年8月31日 (二) 15:46 (UTC)回覆
所以目前情況是只要被認定位於無法正常存取的區域,帳號鎖定(綁架)直到「自願」請辭?--d9 vm,6xk7。2021年9月1日 (三) 11:34 (UTC)回覆
現任監管員證實其帳號被鎖定直至「自願地」辭任為止。--SCP-0000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2:24 (UTC)回覆
據另一小道消息,兩位自行辭職的監督員的帳號並沒有恢復正常。--安憶Talk 2021年9月3日 (五) 03:17 (UTC)回覆
WMF 補充了鎖定用戶之理由等資訊,見。--SCP-0000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6:59 (UTC)回覆
哪位英語好的能簡單說說we will be removing access and then unlocking the accounts of those users who do not feel safe or comfortable self-requesting removal (or simply prefer not to)里的safe or comfortable / simply prefer not to到底是什麼…兩位監督員請辭後也沒unlock。--安憶Talk 2021年9月3日 (五) 10:17 (UTC)回覆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受影響用戶的權限肯定要移除(除非得到特別批准),原因並非他們有過錯,所以提供了自行請辭的機會。而提出請辭可能面臨危險(極權當局認為你不配合),對於選擇不請辭的用戶,名義上權限就是被迫移除的。--Lt2818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0:41 (UTC)回覆
  • WMF法律團隊補充了此決定的背景及處理程序等,見。--SCP-0000留言2021年9月1日 (三) 11:46 (UTC)回覆
  • 快進到大陸管理員禁止RRD,禁止查看已刪除頁面,禁止大陸用戶訪問維基百科等等怎麼感覺有點熟悉[開玩笑的]--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1日 (三) 15:03 (UTC)回覆
    GFW行為 [開玩笑的]--Lightyears GBAW·CTWC 2021年9月1日 (三) 15:28 (UTC)回覆
我覺得這樣子也可以理解,雖然這裡基本上不會有維基人暗地裡幫著政府做事(至少沒有證據顯示如此),不過有時也要考慮到帳號主人被所屬司法管轄區的執法人員控制的情況(不要忘了即便翻牆不說話照樣被警察罰的案例也不是沒有過),尤其是監督權這樣的對於隱私保護要求非常高的權限。當然了,即便是目前可以正常訪問維基百科的地區,其實也是需要注意安全問題的,比如俄羅斯……--🔨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3:11 (UTC)回覆
(~)補充:我這裡單純只對移除權限的問題發表看法,不評論鎖帳號的操作。--🔨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03:32 (UTC)回覆
我可以登錄了,WMF就為了防止維基人被封鎖維基的國家的政府控制。--Lanwi1(留言) 2021年9月3日 (五) 14:28 (UTC)回覆
個人覺得WMF也可以考慮給居住在俄羅斯、伊朗、香港、澳門等雖然可以正常訪問維基(這當中伊朗我不太確定)但言論自由鉗制同樣較為嚴重的國家/地區的監督員(不要問為什麼也包括香港和澳門,原因你我都懂)進行除權處理……--🔨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7:32 (UTC)回覆
現已至少有一位來自伊朗的監管員遭到鎖定,就是上面提到那一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4日 (六) 07:48 (UTC)回覆
看了下,剛好是昨天除的權。--🔨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9:29 (UTC)回覆
鄙人總體支持閣下觀點。但必須酌情考慮不同地方的實際情形。至少就在大陸和香港存取其他用戶隱私而言,其風險屬於維基媒體基金會無法管控的範疇。依照這些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中國大陸要求相關人士為國安人員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及]支持和協助」,而香港則只要求「信息發布人或者有關服務商移除信息或者提供協助」、以及「懷疑擁有與偵查有關的資料或者管有有關物料的人員回答問題和提交資料或者物料」。至於俄羅斯、伊朗、澳門,則需要瞭解當地狀況的維基人進行評論。--Yangwenbo99 2021年9月15日 (三) 20:23 (UTC)回覆
俄羅斯和伊朗這麼明顯,看過兩國相關的新聞的都清楚,更何況兩個國家的網際網路審查嚴格程度也是居全球前列的。至於澳門,隔壁港版國安法要說完全和澳門無關是不可能的事情,不過澳門社會一直都很穩定,目前暫時只能繼續觀望。--🔨留言2021年9月17日 (五) 08:38 (UTC)回覆
提議在中維暫時停止所有監督員的權限(與CUer類似),現在大陸一方已無任何監督員,已很難實現WP:OS中「監督員須互相監察,巡查日誌。 」這一點。很可能會出現現任監督員操作令人無法信服的情況。--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13日 (一) 15:02 (UTC)回覆
本地現行監督方針規定「切記社群之中必須有至少兩名監督員以為相互制衡及監察」,只要現況仍然符合方針,本地沒有必要作繭自縛。監督不能與使用者查核一概而論。另外,本地在處理監督請求上還有語言優勢。話說這問題的解決方法首先難道不是考慮多選幾位監督員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13日 (一) 15:27 (UTC)回覆
(+)支持Yining Chen這一觀點和提議。而且,從監督統計頁面記錄的次數來看,兩個人中有一位非常不活躍;從前例來看,兩個人中有一個人理論上存在被停權的風險。本人不認為這種情況符合「相互制衡及監察」的前提:兩個人只要有一個人不活躍,談何制衡監察。--DreamerBlue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5:34 (UTC)回覆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後得一夕安寢。起視四境,而秦兵又至矣。」假如今天放棄監督權,他日如果WMF說管理員也要照辦處理的話,那請問中維是不是又要因為沒有身在大陸的用戶擔任管理員為由交還管理權限?這真的就是社群所期望的結果嗎?--AT 2021年9月13日 (一) 16:04 (UTC)回覆
我本不願回復假設性問題——現在的情形,就是社群所期望的結果嗎?如果閣下所提出的情形確實發生,我個人是看不出中文維基百科及其社群為什麼還有繼續存在的必要。--DreamerBlue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6:24 (UTC)回覆
(-)反對。監督與用戶查核的其中一個不同之處在於,用戶查核數據可保存3個月,而監督操作(一旦監督理由成立)在時間上則緊迫得多。冗長的HAM機制適合用戶查核,並不必然意味著類似的機制適合監督。保留本地監督員乃至提拔更多的本地管理員作為監督員,有助於維持監督操作的時效性。--Antigng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5:49 (UTC)回覆
(-)反對,不通曉中文的監管員可能難以確認監督請求合理性,以及界定監督範圍(例如是否隱藏編輯摘要)。--Lt2818留言2021年9月13日 (一) 16:37 (UTC)回覆
(-)反對,同Antigng,部分監督操作確實緊迫,保留特定活躍用戶的監督員有助於維持時效性。--Lanwi1(留言) 2021年9月13日 (一) 20:08 (UTC)回覆
(-)反對中維暫時停止所有監督員的權限。同Antigng,Lanwi1. 特事特辦,歷史上不乏一個人說了算的時候,也未必就獨裁不公正了。人要是歪了,互相監督就是虛設。沒有大陸的監督員,海外的人一樣能做好,是否裁量恰當,社群都在看著呢,且此時維基基金會要正本清源,也正是激勵其餘監督員與管理員協助恢復維基原動力的時候。沒有了不良干擾,恐怕一些監督員更能有效完成好工作。---維基準天使-詩琳童留言2021年9月15日 (三) 18:57 (UTC)回覆
那請設想一下只有兩個大陸監督員的情況。另:請聚焦於問題,不要隨意將用戶稱為「不良干擾」,否則可能涉及人身攻擊,謝謝。--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9月18日 (六) 14:59 (UTC)回覆

維基百科需要新的監督員

自2021年8月31日起,維基媒體基金會不接受居住在中國大陸或其他封鎖維基媒體項目的國家或地區簽署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且會撤銷已經簽署的協議。最近來自中國大陸的Kegns和Lanwi1的監督員權限被移除了。實際上,另外三個監督員的處境也好不到哪裡去:

  • Alexander Misel——似乎居住在中國大陸。OTRS權限被移除了。
  • Wong128hk——5月份以來都不活躍,來自香港,不知道是否受影響,但是有一個香港用戶(蟲蟲飛)的權限被移除了。
  • Jimmy Xu——目前在加拿大,但是只要回國也會被移除權限。此外,每個維基媒體項目至少要有兩個監督員,如果前兩個用戶的監督員被移除,第三個也會被移除。

希望候選人應該是:

  • 居住在台灣或海外
  • 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GZWDer留言2021年9月3日 (五) 17:27 (UTC)回覆

好耶,我要當侯選人。--No1lovesu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3:02 (UTC)回覆
不是你想做就可以做,監督員必須本身是管理員-某人 2021年9月4日 (六) 03:13 (UTC)回覆
好耶,我要選管理員。--No1lovesu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3:14 (UTC)回覆
No1lovesu你爭議大到選不上的-- Sunny00217  2021年9月4日 (六) 04:38 (UTC)回覆
選不選得上跟想不想選並不衝突。--No1lovesu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4:48 (UTC)回覆
嘛,如果監督缺人導致需要收回權限的程度的話,我很樂意參選,以免中維再次失去權限。--AT 2021年9月4日 (六) 13:12 (UTC)回覆
(※)注意:這次改革有不少誤判,不只香港,台灣也有人被誤判除權。我們都已經發電郵解釋,基金會說會仔細再覆核。--蟲蟲飛♡♡→♡℃留言 2021年9月4日 (六) 04:55 (UTC)回覆
我想知道有什麼理由可以允許維持大陸國籍的同時長期居住台灣,陸生都做不到吧?記者麼?--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9月8日 (三) 05:46 (UTC)回覆
本地沒有監督員的話,相關事務是由監管員負責嗎?如果任務量不大的話也並非不能交給他們。--東風留言2021年9月4日 (六) 05:05 (UTC)回覆
主要是慢吧雖然去irc幾乎不用等傳到郵件列表的話等到天荒地老。--d9 vm,6xk7。2021年9月4日 (六) 05:32 (UTC)回覆
方針區有在討論設立統計頁面,到時候就知道量有多少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4日 (六) 05:40 (UTC)回覆
據聞,基金會鎖定帳號時會直接連電子郵件一起改掉,所以此連結應是正確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9月4日 (六) 06:52 (UTC)回覆
請問監督員是什麼來的啊。 Iridium(IX) 2021年9月4日 (六) 11:45 (UTC)回覆
請見Wikipedia:監督員,簡單說就是高級刪除員,這種刪除無法被一般的管理員還原。--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9月4日 (六) 13:14 (UTC)回覆
e 好的--Iridium(IX) 2021年9月4日 (六) 13:20 (UTC)回覆
我比較想知基金會對港澳區的取態如何?--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9月4日 (六) 13:14 (UTC)回覆
期待知悉取態+1/但是我覺得這一次確實出現誤判的情況和取態無關。--1233 T / C 2021年9月4日 (六) 14:21 (UTC)回覆
本人還是建議將監督權限交還原味雞。基金會不放心大陸用戶,但香港有多個「登」字結尾的論壇,台灣有PTT,還有「雅俗共賞」的偽基、香港網絡大典,哪個不是動輒搞起底的?我很難想像這種權限拿在某些極端或濫權的港台用戶手中會怎樣。我聽到的情況是,你站的某些私有過濾器,經常有人對著規則繞過去,導致客棧現在還處於半保護狀態。私有過濾器都能洩漏,何況OS掉的內容?--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4日 (六) 16:11 (UTC)回覆
極端用戶?OS需要先當上管理員權限,通常做人極端就有足夠的另一端用戶投出20%以上的反對票否決了吧?濫權?你能舉出案例嗎?----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1年9月4日 (六) 17:57 (UTC)回覆
說起來中文維基文庫那邊管理員內部都能吵起來,互相借監管員之手否決對方發起除權案。--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9月5日 (日) 08:12 (UTC)回覆
你不可能不知道有瘋子連CU數據都給捅破了吧?OS內容多涉及對隱私或其他不當內容的直接表述,比CU裡面一行行IP、UA等數據更加直接和具有破壞性。--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5日 (日) 16:28 (UTC)回覆
  囧rz…… 連CU數據都能偷,DDOS誰不會啊?--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9月6日 (一) 04:38 (UTC)回覆
我指導致你站CU被移除的事件,是有人把針對某永封用戶的CU數據貼在此頁面上了,而且張貼者身份不明。--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6日 (一) 11:00 (UTC)回覆
私有過濾器,回退員就能看得到。OS掉的內容,有哪些用戶組能看到? ——魔琴 [ 喀布爾陷落 ] 2021年9月5日 (日) 09:44 (UTC)回覆
(在中維裡)只有OS。我認爲OS寫得非常明白了。--拒食木瓜。2021年9月5日 (日) 10:35 (UTC)回覆
我知道,我是在回應「私有過濾器都能洩漏,何況OS掉的內容?」 ——魔琴 [ 喀布爾陷落 ] 2021年9月6日 (一) 16:35 (UTC)回覆
回退員有多少,OS至少在兩名自願退出前有多少?樹大有枯枝,林大鳥人多,人多嘴雜,某針對蟲飛飛的有回退員的參與倒是有點意外。——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9月7日 (二) 00:39 (UTC)回覆
OS用戶,授予自己OS用戶權的監管員,獲得授權的基金會工作人員。--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6日 (一) 11:38 (UTC)回覆
極端也只是少數,你WMC就沒極端的了?可以不要這樣說話嗎......-- Sunny00217  2021年9月12日 (日) 09:03 (UTC)回覆
我傾向於把權力還給基金會,不排除某些港台用戶是偽裝的,他們拿到監督權也未必安全。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5日 (日) 09:33 (UTC)回覆
目前據我所知,wmf只會對基金會旗下網站被封鎖的地區的用戶做出此類行動,當然,免不了有誤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9月6日 (一) 03:02 (UTC)回覆
(+)支持監督權交還監管員,就真人傀儡三人組(某村狐免、呼某奇蘭、哈密某油)的技術,恐怕都可以直接盜用台美帳號申請監督權限成功後,搞破壞然後監督掉罪證了。--Liuxinyu970226留言2021年9月8日 (三) 05:40 (UTC)回覆
這應該不可能發生就是了。--SCP-0000留言2021年9月8日 (三) 05:59 (UTC)回覆
搞破壞監督罪證還是能被基金會看見記錄的,只要破壞者腦子正常就不可能發生,這一點我同意。但如果真人傀儡三人組(某村狐免、呼某奇蘭、哈密某油)想利用偽基洩露他人隱私,且內容來源於OS記錄的話,恐怕事情就不妙了。--悔晚齋臆語2021年9月8日 (三) 06:38 (UTC)回覆
  •   吐槽維基百科的Bug那麼多,不用了吧?居然還要外加管理員身分,果真是獨裁社群。換言之,等於要選兩次、投票兩次嗎?這種就和界面管理員一樣罷了,只是界面管理員似乎比較有實質功能存在。真是好笑的獨裁社群,一句話就搞定根本沒有必要存在這種權限,繼續退休閃人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9月8日 (三) 05:52 (UTC)回覆
--爬行數碼1903 2021年9月12日 (日) 10:29 (UTC)回覆

編輯請求 2022-03-20

  請求已拒絕

{{hidden|'''直接聯繫監督員'''|申請並非必須經上列正式渠道遞交,如熟識某位監督員並有其聯絡方法,則亦可經此求助。唯'''切勿申請至其用戶討論頁。'''另外,監督員或未能迅速回應私函,上列方法可一次知會所有監督員,確保申請得到迅速處理,請悉。監督員盡列於[[Wikipedia:Oversight#Oversighters{{!}}此]],請察。

改成

{{hidden|'''直接聯繫監督員'''|申請並非必須經上列正式渠道遞交,如熟識某位監督員並有其聯絡方法,則亦可經此求助。唯'''切勿申請至其用戶討論頁。'''另外,監督員或未能迅速回應私函,上列方法可一次知會所有監督員,確保申請得到迅速處理,請悉。監督員盡列於[[Wikipedia:Oversight#监督权持有者|此]],請察。

--Choi Chin Long 2022年3月20日 (日) 07:54 (UTC)回覆

廣雅 范 2022年3月22日 (二) 03:02 (UTC)回覆
為什麼?Wikipedia:Oversight#Oversighters不能使用,Wikipedia:Oversight#監督權持有者才可以。Choi Chin Long 2022年3月22日 (二) 04:54 (UTC)回覆
第一,你自己之前說暫時不參與站務,自己之前的封禁理由希望還記得;第二,你連在哪裡提要求要改什麼都沒弄明白。--廣雅 范 2022年3月22日 (二) 05:18 (UTC)回覆

監督員的解任條件

如果監督員(其實管理員也是,只不過監督員影響遠大於管理員)在站外doxxing,是否應作為緊急除權的理由?

——User:AINH

如果一個監督員在站外惡意披露其他用戶隱私,是否仍然有遵守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的信譽?是否不構成在站內的解任條件?--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2日 (四) 03:59 (UTC)回覆

@Sanmosa之前難產的緊急除權修訂有討論過--某人 2023年10月12日 (四) 04:52 (UTC)回覆
至少應該可以投票除權。--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2日 (四) 05:01 (UTC)回覆
有些不同。某些挑字眼的用戶(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員)並不認為洩露他人隱私是「對維基百科造成巨大損害」的情況,但由於管理員無須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議,這只能算成那些用戶道德觀上有潛在的問題。然而,監督員是需要簽署非公開資訊保密協議的,違反協議會導致簽署無效,繼而致使簽署人自動喪失出任監督員的資格,不過這不太能算成除權,稱之為「賦權無效」較為妥當(類似「離婚」與「婚姻無效」之間的關係)。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12日 (四) 08:47 (UTC)回覆
應立即封鎖並按一般除權處理,同步提請T&S處理。理論上違反UCoC和NDA是除權後不應解封,參考上次緊急除權中監管員提到若封鎖就能處理就不需走緊急除權,封鎖後走一般除權即可,然後更多處理應等候T&S跟進。--西 2023年10月12日 (四) 05:23 (UTC)回覆
您說明了另一種情況,也就是只要被惡意披露隱私的受害者是維基媒體的用戶,即便沒有洩露NDA的信息,也沒有濫用OS,也違反了UCoC。--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2日 (四) 08:58 (UTC)回覆
沒有。此舉顯然已違反非公開資訊保密協議,但由於本地沒有能直接解除用戶的監督員權限的人,我們能做的(除了向T&S報告外)大抵是向meta報告有監督員被發現違反非公開資訊保密協議,致使其自動喪失出任監督員的資格。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12日 (四) 08:47 (UTC)回覆
@Sanmosa我想說的另一個刁鑽的情況,即監督員並不是洩露的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的東西,而是自行人肉搜索之後,在站外惡意發布隱私信息,所以道德觀上有潛在的問題,因此沒有遵守非公開信息保密協議的信譽。此種情況,是否得投票解任?--桐生ここ[討論] 2023年10月12日 (四) 08:54 (UTC)回覆
路西法人上方說的有些許道理,但我有些意見:A管理員因違規而被B管理員封鎖後,如A管理員技術上可自我解封,那「若封鎖就能處理就不需走緊急除權」就是擺設,因為A管理員都違了一次規了,也不差多違幾次,這時緊急除權就是必要的(當然,某些挑字眼的用戶並不這樣認為,但我不打算探討他們的道德觀)。至於如果被惡意披露隱私的受害者不是維基媒體用戶,這可以構成投票除權的條件,但通常不太能構成緊急除權的條件,當然這種情況也要上報給法務就是了。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12日 (四) 09:14 (UTC)回覆
管理員不是早已不能在別人封鎖自己的情況下自我解封了嗎?(WP:SYSOP註釋二)--西 2023年10月12日 (四) 09:32 (UTC)回覆
啊,這點我沒留意,不過在討論緊急除權修訂的時候我也問過一樣的問題,但我好像接收不到回答。Sanmo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10月13日 (五) 03:03 (UTC)回覆
只有站內行為有確鑿之紀錄,站外行為「證據」是否可能有偽造或變造之可能?是值得商榷的。當然,社群就此對當事人提出合理質疑,甚而請求元維基緊急解任,那也是政策所允許且應當允許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10月12日 (四) 18:05 (UTC)回覆
根據m:OCOmbuds commission可以調查本地監督員是否違反方針,並可以建議基金會作進一步行動(包括除權)。--132.234.228.129留言2023年10月12日 (四) 23:35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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