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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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被封
在上个月的27日,Google被中国大陆的防火长城封锁,阻碍了大陆维基人利用Google查信息、查侵权等。我手中有多个VPN供大陆维基人使用,有需要者请私下与我联络。-- By LNDDYL.(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15:34 (UTC)
- 其实简体侵权用百度最好查了……百度百科第一个就是……另,VPN我要一个(不会自动断线的话)--广雅 范★ 2014年6月23日 (一) 15:38 (UTC)
- (~)补充,确实百度对繁体内容基本没效力,谷歌在外文和繁体内容方面效力较好,平时查侵权的时候谷歌和百度这两者是主力工具,Bing似乎在英文和繁简体内容方面都不十分在行,不知今后是否可以引入论文查重工具对条目编辑进行机器人排查。--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05:27 (UTC)
- (?)疑问不知bing的搜索能力如何?bing的英文搜索能力是否比百度好呢?另,VPN算我一个。挑骨头。(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05:36 (UTC)
- @啊憾:Email我。-- By LNDDYL.(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10:26 (UTC)
- 已经买了ss,这个ss过期的话就自己买vps用了。这段时间goagent不好用了,以前买的vpn几乎没法连接上了,只好换用ss了。我一般搜东西都是用谷歌的,百度不习惯。--Azunyan(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17:35 (UTC)
- 上谷歌用中国移动的网可以进去。--耶叶爷♥VC XC 2014年6月26日 (四) 09:39 (UTC)
- 百度百科有98.95%都抄袭维基百科,而甚至有些人把整个抠(读音:ㄎㄡ)过来,实在有够过分耶!--☜跃(留言) ☞DC12论 2014年6月26日 (四) 09:43 (UTC)
- 不重视版权的百度百科用户无法与极度重视版权的日文维基用户比。--Lanwi1(留言) 2014年6月26日 (四) 10:26 (UTC)
- 百度百科有98.95%都抄袭维基百科,而甚至有些人把整个抠(读音:ㄎㄡ)过来,实在有够过分耶!--☜跃(留言) ☞DC12论 2014年6月26日 (四) 09:43 (UTC)
- 上谷歌用中国移动的网可以进去。--耶叶爷♥VC XC 2014年6月26日 (四) 09:39 (UTC)
我记得前两天我还好好用着Google来着,是不是有什么搞错了?--A. S 2014年6月29日 (日) 05:39 (UTC)
- 有的时候能上,但是大多数时候不能。来自辽宁联通3G的反馈。Bluedeck 2014年7月1日 (二) 05:33 (UTC)
这算是……民科?
请看一下这位用户的编辑,Special:用户贡献/Zhong6367822,看起来好像是所谓的民间科学家,遇到这种人要怎么处理?--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04:31 (UTC)
- 原创研究名义回退之。--Zetifree(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05:46 (UTC)
- 太离谱的错误→直接删除回退,可疑但模棱两可的叙述→挂fact模版,如果状况严重时欢迎随时在互助客栈提出要大家关注。--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7月2日 (三) 06:18 (UTC)
- 先把他的贡献加到收藏夹里去,然后有空的时候就翻翻他以前做过的编辑。如果有破坏行为了,就警告两下,然后报VIP封了他--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08:14 (UTC)
奇观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0年1月:修订间的差异
这个人还真勤快阿,为什么总有人觉得维基百科必须依照PRC的法律进行审查呢?--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03:13 (UTC)
- 见惯了。台湾PTT某版、某部落格也有人主张关于台湾的维基条目要配合政府“拨乱反正”,要肃清思想不正确的维基人。--Outlookxp(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03:34 (UTC)
- 诸君,这是一场保卫战争,在WP不应该站队,也不提倡站队。——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7月1日 (二) 03:49 (UTC)
- 见惯了。台湾PTT某版、某部落格也有人主张关于台湾的维基条目要配合政府“拨乱反正”,要肃清思想不正确的维基人。--Outlookxp(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03:34 (UTC)
- (!)意见:那种跳梁小丑天天有,看见就回退其破坏,再笑笑罢了,不必太在意。 上海滩悍将复活 守望者再现 2014年7月1日 (二) 04:43 (UTC)
- 哈哈,我记得有一次看某个人的讨论页处(具体忘了,好像有好几个管理员躺枪),有个ip用户说自慰等违反了PRC的法律,要求他们清除该条目,他自己还真动手做了,加上了什么违反了××法律,还在那些条目讨论页留言了。--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日 (二) 05:59 (UTC)
- 晕,真没想到有人竟然乱改存档。--To be №.N 2014年7月1日 (二) 11:51 (UTC)
- 维基百科需要遵守其服务器所在地的法律。以前是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对儿童色情有较多限制。现在迁移后的新状况不是很清楚。--耶叶爷♥VC XC 2014年7月1日 (二) 18:27 (UTC)
- (*)提醒:在下认为,楼主的说的其实关键不是法律不法律的,而是那类编辑十分不尊重台湾用户,无视事实。另一方面,说句严肃的,其实每个维基人在编辑的时候都必须遵守所在地的法律,有些维基人自以为自己现在在中国大陆境外求学就无视中国大陆的法律在网上乱来的话,那么后果可能是很难预料的,在此仅作善意提醒。-- 上海滩悍将复活 守望者再现 2014年7月2日 (三) 02:01 (UTC)
- (※)注意大陆法律明显有问题的地方也要遵守?不要恐吓--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08:17 (UTC)
- 真心受不了在这里闹两岸政治的--广雅 范★ 2014年7月2日 (三) 02:07 (UTC)
关注Shizhao6月封禁个案,会否有形同言论审查疑虑?
Marvin2009遭封禁三个月_封禁区记录,理由是“广告”!?事实上,他只是在敏感条目 要求不同意见者遵守WP:生者传记方针,避免使用 CCTV央视/中共党媒;却遭Zhxy 519以奇怪理由[1] 举报“广告宣传”?这恐形同言论审查。已有多位用户及管理员留言在封禁区表示异议,各位得空时可以关注。Wetrace(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07:45 (UTC)
- (!)意见--何以无法赞同 百無一用是書生管理员所最的封禁决定。在下已于封禁讨论区留下个人的理由如下,再请维基社群伙伴指教、关注。
- 目前的封禁,根本不具方针及证据基础。引述WP:封禁方针,提供管理员参考指教:
- “管理员注意事项”
- “解释封禁原因”:在维基百科,封禁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因此社群均认为封禁一个用户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包括可供查证的证据、合理判断及所有支持该封禁的因素。这些理由均 应在进行复审时按复审人员的要求提供。
- “有争议的封禁”:容易引起争议的封禁有:(引述部分类型)“对有贡献登录用户的封禁;对进行扰乱性编辑用户的封禁;缺乏方针支持的封禁。”---并明订管理员的义务---“如果管理员确信以上封禁有必要,请更仔细的取证;检查相关方针;联系其他管理员共同讨论;在封禁通告中详尽解释封禁原因;做好与其他维基用户讨论的准备。”
- 对于小莲庄处士一开始的自我辩护,管理员有交代、给出理由吗?没有。
- 对于小莲庄处士相对应举报Zhxy 519涉及人身攻击。举报Zhxy_519,同一件事情引发的争议,管理员却不处理?也没留下任何理由。这不奇怪吗?
- “管理员注意事项”
- 举报证据不明,理由不当,且两者之间并无关联性:
- Zhxy 519所提出的所谓证据,只是 小莲庄处士一段留言话,充其量只能说小莲庄处士倾向赞成“有神论”,难道“有神论者”参与编辑维基百科就是“渗透?广告?”那最近 维基百科还出现“中国共产党Portal”,这是不是“无神论”宣传!?编辑 耶稣基督条目,就是“渗透宣传广告”?
- 重点在于,小莲庄处士是否依据维基百科方针。
- 以这一次双方争执点为例,在李洪志条目中,当Zhxy 519 坚持使用CCTV来源,小莲庄处士则劝说不该用,却遭 Zhxy 519以疑似人身攻击式说法批评 并举报“宗教广告宣传”!?这怎能说的通呢?
- Zhxy 519坚持不依维基方针编辑,小莲庄处士还耐心的在条目讨论页交流劝说,并以表示“以条目中存在的学术研究来源替换了一则中共喉舌来源”,小莲庄处士违反了什么方针呢?违反WP:生者传记方针的是谁?
- User:Snorri"大量滥用傀儡扰乱讨论和投票 ",在明确证据下,只被封禁1个月
- User:Snorri经常与User:Skyfiler一起与小莲庄处士在法轮功相关条目不同意见。
- User:Snorri大量傀儡中,其中的User:叶知秋和主账号User:Snorri共同编辑法轮功相关条目。若User:Snorri的编辑,堂堂正正依照方针编辑、接受检验,何须使用User:叶知秋傀儡?担心损及主账号的声誉吗?还是方便编辑战呢?Wetrace(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07:01 (UTC)
- (!)意见--User:Zhxy 519在法轮功相关条目,不断添加 中共官方媒体进行“断言式”负面内容。在下持续依据维基方针劝说(请参讨论:请依WP:生者传记方针编辑)提醒依据方针必须以“高质量来源”处理;但User:Zhxy 519仍执意为之。请问,若User:Zhxy 519认为小莲庄处士是宣传,User:Zhxy 519自己不更是宣传吗?而且刻意违反方针。Wetrace(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08:42 (UTC)
- (!)意见--广雅范管理员,留言询问 书生管理员 是否有方针依据。书生无回应。范管理员 已解除对 Marvin的不当封禁。请各位关注 部分管理员 的严重滥权行为。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6:59 (UTC)
换在下被举报破坏了
- User:Zhxy 519举报在下“凭个人喜好审查材料”,这就有趣了。若在下竟因此遭到封禁,各位可得小心“唇亡齿寒”。
- (!)意见--针对此事,个人心得如下,请社群伙伴指教:
- Zhxy 519除了警告之外,却拿不出合理的理由。在下Wetrace不断提醒其应符合维基方针,断言式内容 应以“高质量来源”为之,但Zhxy 519坚持为之,且为中共官媒非常负面性的“断言式内容”,不符合可靠来源。在条目讨论区、本人讨论页,在下都有持续说明。Wetrace(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08:57 (UTC)
- 例如:在下请ZHXY519自行查看Wikipedia:可供查证方针、Wikipedia:原创研究方针,关于“第一手来源”的说明。CCTV、新华社在讨论中被认为属于第一手来源,在此议题上,中共当局/北京政府 属于发动镇压者的一方,主控的媒体,并非“第三方”。
- Wikipedia:可供查证 ---“特别的断言需要特别的来源”:特别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
- 若对法轮功相关条目的编辑,断言性资讯或评论,需要“高质量来源”,一般是“第三方可靠来源”。
- 然而,Zhxy 519不愿正面就维基百科回应。近期针对法轮功相关条目,不断添加 中共官方媒体的 极负面/断言式内容,不顾方针。是否刻意挑起编辑争议?让不同意见者遭到封禁呢?前几天另一位用户跟Zhxy 519的争议,遭到以“广告理由”封禁Marvin_2009遭封禁记录。究竟谁不顾方针?封禁维基百科的言论自由环境,需要社群全体用户的关注。
- Zhxy 519多日前 被举报“人身攻击”,至今管理员却未处理?何以如此?与Zhxy 519立场不同者,却在“理据不足/方针基础不明”的情况下“被封禁3个月”!?让人疑惑是否达成形同言论审查的效果呢?封禁维基百科的言论自由环境,需要社群全体用户的关注。
- 何以,对中共负面的内容,甚至是第三方可靠来源(例如中共官员在国外被司法起诉)就会被删除?但何以在 中共的敏感条目上,中共对法轮功等议题很负面的内容,且常是“断言式内容”,使用“中共官媒来源”却可以被保留呢?维基百科方针,遇到中共 就会转弯吗?管理员是否能依据维基方针,公平处理呢?
- 何以,引用中共官媒来源,对法轮功进行“断言式”添加者,不被认为是“为中共政治宣传”?在个人讨论页上宣扬“中国共产党”,并四处维护中共立场者,不被认为是政治宣传?而看过不去,在法轮功或其他中共当局敏感条目上,依据方针维护、添加正面或中性资讯者,就会被贴标签?被说成是“广告/宣传”?难道这里成了 百度百科?Wetrace(留言) 2014年6月29日 (日) 09:17 (UTC)
- (!)意见--广雅范管理员,留言询问 书生管理员 是否有方针依据。书生无回应。范管理员 已解除对 Marvin的不当封禁。请各位关注 部分管理员 的严重滥权行为。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6:59 (UTC)
乌拉跨氪管理员涉及滥权保护条目,有言论审查之嫌?
各位好,
- 在Zhxy519请求保护条目-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该条目遭User:乌拉跨氪全保护一个月,在下质疑形同“言论审查”;且乌拉管理员删除在下的投诉理由。概况如下:
- 管理员User:Liangent机器人在请求保护也面上面提出 实际情况可能尚非编辑战。
- 在下于请求保护留言“Zhxy_519持续回退他人添加的第三方可靠来源(美国官方报告 对此办公室的描述),以及删除中国媒体7月2日报导有关“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利用 央视CCTV 污蔑法轮功,讨好江泽民、周永康等人”。当其他用户 屡屡做出改进、寻求共识的努力(Wetrace把原来其他用户遭回退内容,浓缩但保留原意,从4000多字元改成2000多字元),Zhxy_519仍一再删除,完全无方针依据。然后,Zhxy_519却来声请保护条目?”注:该中国大陆媒体报导指出“李东生任中国中央电视台副台长时,为讨好江泽民和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利用CCTV铺天盖地污蔑法轮功。在610主任刘京退休后,没人愿接班维持镇压,对法轮功有血债的江派掌门人周永康把李东生升半级,提到610办公室主任正部级,后又把李东生(宣传部副部长)塞到公安部当副部长。”
- 当在下Wetrace于此页面说明上述“没有保护条目”之必要,以及Zhxy519三次不当回退之情况后;在下也并未继续编辑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条目 。
- User:乌拉跨氪突然对610办公室条目保护。编辑战不存在,不符方针,毫无必要。
- 事实上,该条目并未陷入编辑战,且Zhxy_519未依方针编辑、删除第三方可靠来源。请User:乌拉跨氪提出全保护条目的方针理据。
- 另外,在下对User:乌拉跨氪管理员的奇怪行为提出疑问:
- 迟不处理6月下旬以来多次对User:Zhxy_519在VIP破坏区的投诉。
- 近期几天,包括李洪志、明慧网、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三条目,陆续被全保护。然而在以上三条目中,User:Zhxy_519的编辑不符方针,以及两组匿名IP严重违反WP:生者传记方针,至少遭5次VIP投诉,管理员皆未处理。
- User:乌拉跨氪管理员 把在下于Zhxy519请求保护条目-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的“无保护必要说明、质疑乌拉管理员不符方针”被删除之投诉内容的文字“全部删除”,是否想阻挡其他管理员、用户注意 其操作恐不符方针?
- User:乌拉跨氪刚刚终于出手,认定Zhxy519非破坏,但却删除 在下、Marvin 于VIP投诉 Zhxy_519 人身攻击等行为 之内容,Zhxy_519在回应中再次涉及人身攻击的内容被删除之VIP举报内容&涉及人身攻击之证据,以及前面多次举报投诉 Zhxy519未获处理的抗议
- 之前未获处理投诉
- Zhxy519 已经多次 涉及人身攻击、也违反WP:方针,但上次举报管理员也未处理(【Marvin举报Zhxy_519_6月21日】、【Wetrace举报Zhxy519_6月29日】)。在上面又以攻击、贬低的词汇对待不同意见的用户。
- 6月30日和Zhxy519在编辑条目时,出现IP用户维护Zhxy_519的编辑立场、违反WP:生者传记、违反3RR,经三次举报两组IP用户(【Wetrace举报119.187.168.170】、【Wetrace举报123.134.48.77】、【Yxyang93举报123.134.48.77】),管理员皆未处理。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6:57 (UTC)
- (!)意见--在下有留言给 乌拉管理员的讨论页,请乌拉管理员依据方针说明其决定。目前尚未得到回复。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7:43 (UTC)
- 姑且不论哪一方的意见比较有道理,但Wetrace君到处在无关的其他用户个人讨论页内张贴大篇幅留言的行为,还没仔细看就已经让人反感,只能说适得其反。--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7月5日 (六) 07:51 (UTC)
- (:)回应--实在抱歉。
- 在下留言邀请关注的对象包括(1)在下在社群中信任、尊敬的管理员,因此前往留言请求提供意见(2)几位用户是对此议题会关心、或曾参与本事件(3)加上几位是香港、台湾的管理员。
- 乌拉管理员的 管理方式,长期受到争议,在下虽尊敬乌拉长期对维基百科的付出,但希望能改善并注意。
- 谢谢泅水大象的指教反馈。在下会留意作法,避免误会或惹人不快。另一位大陆籍前辈管理员已留言提醒在下。在下也已向其说明留言对象。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7:58 (UTC)
对user:M940504的告知
本人与M940504在条目存废方面有一两次分歧,本人已前往他的用户页留言,但不知何故他没有回复。我在这里补充说明一下,我已经尽沟通的最大努力与其沟通,如日后产生不当冲突请见谅。--A. S 2014年7月6日 (日) 17:37 (UTC)
- 本留意并无打击报复的意思,唯希望M940504回复一下我的用户讨论页。--A. S 2014年7月6日 (日) 17:42 (UTC)
- 本人正在与微积分学奋斗当中,恕我无法立即回复。--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6日 (日) 18:16 (UTC)
资料互助组
(?)疑问,时常受困于编辑时遍寻不到可供查证的资料(受地域限制、文化差异、技术问题、认知范围等等限制),不知维基百科是否有类似的资料交流互助的团体来集中相互交换在自身所在可找到的资料?可在自身不足以寻得可供查证的资料之时寻得他人帮助,而自身手上现有的资料目录也可分享给他人以供参考。--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3日 (二) 01:57 (UTC)
- 好主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6月3日 (二) 02:08 (UTC)
- en:Wikipedia:WikiProject Resource Exchange/Resource Request,不知道中文有没有人愿意做。--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6月3日 (二) 02:28 (UTC)
- (:)回应很像~--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3日 (二) 03:20 (UTC)
-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如果有时间和精力长久地维持下去的话。——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3日 (二) 02:30 (UTC)
- (:)回应,有见过各种半途而废的壮举,但考量到资源的积累,若来源是会被长久的保留的话(比如archive),只要是有一个形式适当的开始就不会因为中途中断而变得毫无价值了吧。--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3日 (二) 03:20 (UTC)
- (~)补充,最近抢救出了一个老硬盘,发现里面不少报刊、书籍和杂志以及其他一些资料可供作为可靠来源使用,所以曾想过将这些共享出来,但这是不可行的(版权等等问题)。但在思索,若仅仅是小范围的编者交流时传阅的话,不知哪条规则可供借鉴。这个疑惑的发端最早是在之前对多地的翻译(专有的繁简转换等,常见于多地多处来源不同的翻译)问题上发现若需要多方面描述一件事物时,单查看一种语言一个地域的资料是完完全全完完全全的不可行的,而由于编者所受教育、身处环境等所限,必然需要其他地域的编者相助。--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3日 (二) 03:20 (UTC)
- en:Wikipedia:WikiProject Resource Exchange/Resource Request,不知道中文有没有人愿意做。--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6月3日 (二) 02:28 (UTC)
- 中文已经有Wikipedia:来源互助和Wikipedia:来源互助/分享(可惜无人问津),我们按着英文维基的样子建起来Wikipedia:来源互助/来源请求如何?不知道后续有没有人用,可能需要一些有各种期刊数据库权限的维基人参与,英文那边大多是这样的请求。--Zetifree(留言) 2014年6月3日 (二) 08:45 (UTC)
- (:)回应,感谢楼上提供信息,看起来仍旧需要更具体化,看到台湾编者们所做的形式可说是一种,针对在线内容比较适合。在下在思考的事更多是实体书籍、文档或者数码化的出版物等,这种资料可能不太方便及时在线查阅,但却是不少稳定条目的来源之一,这些资料的话需要编者之间互相交流,但是尚未思索出途径和合适的方法。这倒是需要集思广益。我倒是在想“输出书籍列表或者目录,甚至是输出摘要”这种方式是否符合版权方针。--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5日 (四) 01:32 (UTC)
- @JuneAugust:实体书籍如果私下通过扫描方式部分分享应不侵犯版权,至少英文维基人这么做。不过困难在于:1. 在实体书籍中定位到来源请求者需要的内容,2. 扫描。这都需要协助者极大的耐心和热心。图书目录应该是受到版权保护的,但是假如只是公开一个“所有书籍列表”显然没问题。--Zetifree(留言) 2014年6月5日 (四) 07:19 (UTC)
- @Zetifree:两点分述:
- 目前在下可知在大陆有万方、知网等(更多需在线数据库信息补充)在线数据库可提供部分出版物的标题、内容等的关键字检索服务,但对于公众,其全文的阅览需要收费(多数高校等单位可免费查阅,此点可细述)
- 对于未有扫描档的来源确实有点困难,但目前对于已有扫描档的来源倒是可以先行进行试用(方法需慎定,比如信息沟通、需求传达的渠道)--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5日 (四) 23:36 (UTC)
- (:)回应,据说读秀的中文书籍很全,总之需要有相关权限的维基人参与。不过无妨先把页面建立起来,慢慢吸引关注。--Zetifree(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05:44 (UTC)
- 对于进不到高校图书馆的用户,可以去当地图书馆试试。国家图书馆有中文、英文学术数据库,还有古文数据库。
- Google开源了图书扫描仪,成本1500美元。如果有DIY能力强维基人可以山寨一个,同时需要土豪的资助。东京大学也研发出250照/分钟的扫描器,但不知如何得到。如果同城的维基人把自己的藏书都拿去扫描,好像也挺值的。
- 扫描后的图书可以用abbyy finereader进行OCR,制作PDF/djvu和供搜索索引的txt。支持中文,效果好像还可以。构建一个搜索txt的搜索引擎应该很简单吧!
- 虽然已经有像超星阅读的网站(需要订阅,在图书馆可用)提供完整的图书扫描,但亲自扫描公有领域图书并上传到维基文库\Internet Archive让人十分安心。--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06:42 (UTC)
- 以上方法基本上都要用钱,而且每年投入所费不菲,所以才有互助计划。--Hladgunnr(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10:43 (UTC)
- 国家图书馆是免费的。--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12:09 (UTC)
- @Zetifree:两点分述:
- 我现在把手上收集的部分电子档图书在上传到网盘上去,但是不知大陆的网盘服务器对大陆以外的访问者有所限制。而且于现在于未来,网盘总不是个合适的地方。--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6日 (五) 12:07 (UTC)
- @JuneAugust:实体书籍如果私下通过扫描方式部分分享应不侵犯版权,至少英文维基人这么做。不过困难在于:1. 在实体书籍中定位到来源请求者需要的内容,2. 扫描。这都需要协助者极大的耐心和热心。图书目录应该是受到版权保护的,但是假如只是公开一个“所有书籍列表”显然没问题。--Zetifree(留言) 2014年6月5日 (四) 07:19 (UTC)
- (:)回应,感谢楼上提供信息,看起来仍旧需要更具体化,看到台湾编者们所做的形式可说是一种,针对在线内容比较适合。在下在思考的事更多是实体书籍、文档或者数码化的出版物等,这种资料可能不太方便及时在线查阅,但却是不少稳定条目的来源之一,这些资料的话需要编者之间互相交流,但是尚未思索出途径和合适的方法。这倒是需要集思广益。我倒是在想“输出书籍列表或者目录,甚至是输出摘要”这种方式是否符合版权方针。--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5日 (四) 01:32 (UTC)
- 我不想把这个话题抛得太远,但是我觉得我们现在需要的不是一个“小组”,也不是一个“移动硬盘”,或者讨论如何去沟通,或者让谁当人肉检索员。相反,我们缺乏一个能够兼顾不同地域、专业的、可免费查阅进入的“参考文献资料清单”,能够在阻力最小的情况下查询到专业信息。所以我认为可能需要做的是整合我们现有的资源、然后和各位主编、编辑们咨询一些他们使用的资料,最终形成一个清单,既能够满足我们跨领域编写,也容易让新手尽快提高编辑水平和信息量。--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6日 (五) 13:43 (UTC)
@JuneAugust: 两个免费的海量资料库:
- 中国国家图书馆:注册VPN以后可以使用万方等等数据库。
- 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读秀平台):免费注册,海量资源。大多数资料(图书、论文、报纸等)都可以要求在线传递。--Gilgalad 2014年6月7日 (六) 01:31 (UTC)
中文维基百科成立了十多年后,这几年来首次终于有人重新愿意探讨一些协作方面的实质问题了,真是……令人泪下。不过我想说的是,人多好办事的反面也是成立的,人少办事难。等到解决了中文维基百科参与人数不足的问题,这个资料互助的事情自然水到渠成。否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Snorri(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1:51 (UTC)
建议建立资料互助qq/skype群,方便各位进行文献传递。不公开到网页的讨论,也不需要注意版权问题。--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3:23 (UTC)
- 已经建好了qq群。群号是308617666。--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3:29 (UTC)
- (!)意见:现在新浪共享全军覆没了(哭)。——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6月7日 (六) 03:30 (UTC)
- 我也很痛心。各位可以把自己下载的书上传到网盘等地方备份。可以不公开,因为公开有法律风险(但是不大)、分享后也会自动被取消共享,但一般不会删除文件。每个人再把自己的列表公开,谁需要里面的书就传通过邮件/互助群传给谁。有了互助群,可以交给我先进行OCR,这样就能全文搜索了。(清晰、打印的文件准确率还凑活)--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03:55 (UTC)
- 谢谢你上面各位建言献策。--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0:28 (UTC)
- 大略的数了一下,我还有20000多份电子档,大多都是可供使用的出版物,现在是上传到了某些网盘上,多数已经做了初步的分类,接下来就是该怎么制作书籍总目录了。--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0:19 (UTC)
- (~)补充,接下来想到的是:
- 编者们在进行互助的过程种是否应当注意避免个人隐私的泄漏。
- 来源页面、来源档、实体资料等的可靠性是否需要进行评审。--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7日 (六) 10:23 (UTC)
- 把链接电邮发给我怎么样?--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02:47 (UTC)
- (:)回应,共享的时候各种失败,正在导出文件列表。--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21:39 (UTC)
JuneAugust提到的数据库,不少是收费项目,请问谁有里面的可供阅览的帐号?--A. S 2014年6月8日 (日) 07:17 (UTC)
- (:)回应,万方、知网等大陆论文、文献数据库的话,一般大陆高校图书馆或者高校学生就有权限免费查阅和下载。--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21:39 (UTC)
另见Wikipedia:内容开放资源和s:Wikisource:古籍资源。--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6月10日 (二) 14:53 (UTC)
共享文献
这个话题好像有点冷下来了?可见WG的意见有其道理,我们即需要用户共享文献,也需要用户分享公开可用的数据库的访问方法,尤其在人力缺乏的情况下,后者更容易实施。
下面是以前在客栈讨论时整理出来的网络文献数据库,希望大家继续补充。希望这个公共文献资源列表可以和JuneAugust提议的维基用户自建文献库互补。--Gilgalad 2014年6月9日 (一) 00:39 (UTC)
- MtBell兄,已经补充一些资源,不过请兄台在讨论将近结束时候,能够形成一个WP:开头的维基条目,可以留下,以供新老编辑使用。--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0日 (二) 14:49 (UTC)
- 好的,准备存档到Wikipedia:公开文献数据库(暂名)。--Gilgalad 2014年6月10日 (二) 23:01 (UTC)
- 可以起名比如WP:文献观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1日 (三) 06:38 (UTC)
- 或者是英文对应的Wikipedia:The Wikipedia Library(WP:维基百科图书馆)--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1日 (三) 06:41 (UTC)
- 就叫WP:维基百科图书馆!@Walter Grassroot、JuneAugust:中文维基的人力和人气都有限,我觉得最好把文献互助和数据库共享放在同一个页面上。--Gilgalad 2014年6月11日 (三) 12:45 (UTC)
- 或者是英文对应的Wikipedia:The Wikipedia Library(WP:维基百科图书馆)--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1日 (三) 06:41 (UTC)
- 可以起名比如WP:文献观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1日 (三) 06:38 (UTC)
- 好的,准备存档到Wikipedia:公开文献数据库(暂名)。--Gilgalad 2014年6月10日 (二) 23:01 (UTC)
- 外文数据库可以放上去吗?本人年前搜集,发现几处数据库,收录资料语种计有中、英、日、德、马来文,正想介绍。--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1日 (三) 11:18 (UTC)
- @春卷柯南:中文外文火星文都要,谢谢!--Gilgalad 2014年6月11日 (三) 12:45 (UTC)
- 外文数据库可以放上去吗?本人年前搜集,发现几处数据库,收录资料语种计有中、英、日、德、马来文,正想介绍。--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1日 (三) 11:18 (UTC)
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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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人名权威资料查询 | 传记 | 全文/全文搜索 | 直接 | 免 |
关于用户共享资料
针对目前读编者们各自已有的参考资料电子档的分享方式,仍需探讨一下。--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11日 (三) 06:06 (UTC)
- 分享资料和分享数据库目标一致,服务的用户群体一致,建议放在同一个WP页面,这样可以聚拢人气、节约人力。WG建议叫WP:维基百科数据库,你觉得呢?电子文档分享可以先从共享文献的目录开始,传递方式可以用网盘可以用email,总之先做起来。--Gilgalad 2014年6月11日 (三) 12:52 (UTC)
一些想法:
- 数据库资源的共享与用户自有文献的分享放在同一个页面(WP:维基百科图书馆)。
- WP:维基百科图书馆大体包括以下几部分:
- 向用户简介获得文献的流程:1.搜索全文数据库(包括维基用户上传的资料);2.请求文献传递(包括维基用户自有文献的分享)
- 维基用户之间的文献共享
- 介绍可用的数据库
- 在社群推广
- {{fact}}(来源请求)模板现在指向WP:可供查证,在WP:可供查证的醒目位置添加WP:维基百科图书馆链接。
- 在{{welcome}}(新用户欢迎模板)添加WP:维基百科图书馆链接。
- 在编辑框添加WP:维基百科图书馆链接,比如“数学公式帮助”那个link旁边。
--Gilgalad 2014年6月11日 (三) 13:23 (UTC)
- 我就略抒己见。在英文版,“维基百科图书馆”和AddisWang等人推动的“大陆推广专案”一样是维基媒体基金会“个人项目资助”计划的援助项目。其英文版主页面介绍称,“维基百科图书馆”是开放的研究枢纽,可以令编者得取现存可靠来源,以协助他们修纂维基百科条目;并期望以廉宜、简易、有效的协作方式达到目的。其行动包括(如有译错,可自行改正):
- 与大学、数据库、图书馆和收费读书网合作,令维基人可以读取上述机构/网站拥有的资料,虽然可能有技术、法律风险(在英文版,他们已经和JSTOR合作,我们可以试试一体均霑,不过审查机制把关要严;在大陆会有点难,在香港只能做到一半)。
- 选举维基人为某大学图书馆的访问学人,这岗位类似于国外某些科研/学术机构的驻扎维基人(Wikipedian in Residence),但是没有薪金。他们有权读取一切馆藏(所以审核也一定要严格,别给那些破坏图书的人进去),并有望促进大学与维基百科的联系。(英文版,在大陆可行性成疑,在香港也许可行)
- 在知识问答处协助读者搜寻资料。(极为可行,除非有什么“关键字”)
- 探讨与线上电脑图书馆中心合作,以方便维基人搜寻、读取开放浏览/指定处所阅览数目、期刊与电子馆藏。(这个英文版已经有人再做,将来我们来个一体均霑问题不大)
- 建立数据库,方便维基人索阅资料,并引导向社群告知资源开放阅览情况的项目(比如皇家学会每个月会指定两日,令维基人可以免费阅览其会刊)。(这个没问题吧?)
- 英文版负责人还说,如果我们决定建立“维基百科图书馆”中文支部,可以和他们联系。就给大家参考。--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2日 (四) 09:32 (UTC)
- 春卷兄,阁下是否愿意和英文联系呢?我觉得我们可以一步步做,先选择一些领域下手不迟。--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2日 (四) 10:42 (UTC)
- 我试试看,不过我觉得在写信之前,我们得搞清楚我们做的是什么、那些背景资料,还有我们能够期望他们为我们做什么(比如,现在他们正协助阿拉伯维基人推行购书项目),总之不能够马虎。我同意WG君意见,这件事也是不能急的,我们应该由简单的地方入手,由浅入深。所以,我们当下的重点可以是知识问答解难和建立数据库。话说,我们当中有没有熟悉淘宝/阿马逊购书流程的同工?--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2日 (四) 11:20 (UTC)
- 我们先把数据库共享和文献共享做起来,看看能做到什么地步,之后再和英文版的WP Library联系。另外,JSTOR用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的vpn也能访问。--Gilgalad 2014年6月12日 (四) 12:16 (UTC)
- 我试试看,不过我觉得在写信之前,我们得搞清楚我们做的是什么、那些背景资料,还有我们能够期望他们为我们做什么(比如,现在他们正协助阿拉伯维基人推行购书项目),总之不能够马虎。我同意WG君意见,这件事也是不能急的,我们应该由简单的地方入手,由浅入深。所以,我们当下的重点可以是知识问答解难和建立数据库。话说,我们当中有没有熟悉淘宝/阿马逊购书流程的同工?--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2日 (四) 11:20 (UTC)
- 有人可能指责传递书籍全文扫描版的版权问题,建议在qq群交流,因为内容不会像在维基一样,会永久公开保存。--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6月13日 (五) 07:41 (UTC)
- 春卷兄,阁下是否愿意和英文联系呢?我觉得我们可以一步步做,先选择一些领域下手不迟。--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2日 (四) 10:42 (UTC)
- 我建立了Wikipedia:维基百科图书馆/资料,正在逐步审查各个来源的时效性,后续有一些建议,看看各位看法。
- 整合现有的已经出现的维基百科中文资料库。
- 翻译英文维基的一些资料库,找寻我们可以使用的潜在数据库。
- 我将给所有的维基主编(资深主编、执行主编和助理主编)发消息,请求大家将手中的编辑资源贡献发给我,然后我继续丰富这个数据库。
- 建议英文维基的Wikipedia Library提供技术、资源、专业上的援助,我已经和User:AddisWang沟通,他可以协助和那边沟通。
- 我们此后再讨论一下我们的一个发展方向,需要做什么?能够做什么?以及如何去做?我的看法仍然是着眼于我们的现状。
谢谢。(另,讨论结束后,是否能把这些转移到Wikipedia_talk:维基百科图书馆?我不希望每次这类话题大家都总从最原始的那个起点开始。)--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2日 (四) 12:44 (UTC)
- 我觉得“资料”这个页面最好按两大类列出数据库,一类是跨学科的综合性数据库,另一类是按学科分类的专门数据库。--Gilgalad 2014年6月12日 (四) 14:04 (UTC)
- 另,我已经将维基百科:研究资源、Wikipedia:内容开放资源、s:Wikisource:古籍资源、Wikipedia:来源互助的资料中仍然有效的资源全部录入Wikipedia:维基百科图书馆/资料,是否需要把前四者重定向?--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2日 (四) 14:08 (UTC)
- 不需要重定向,前两个页面可以考虑合并。维基百科图书馆只要列出其中最重要的几个资源,然后给一个{{see also}}链接过去。--Gilgalad 2014年6月12日 (四) 16:13 (UTC)
- 另,我已经将维基百科:研究资源、Wikipedia:内容开放资源、s:Wikisource:古籍资源、Wikipedia:来源互助的资料中仍然有效的资源全部录入Wikipedia:维基百科图书馆/资料,是否需要把前四者重定向?--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2日 (四) 14:08 (UTC)
且不说目前的进展,Wikipedia:维基百科图书馆中“需要我们的帮助?——获取文献资料”按钮是链接到Wikipedia:维基百科图书馆/资料,用户会期望他们能够询问我们,然后借助我们的功劳读取合用的文献(就像这个),而不是寄望到各个目录/数据库翻箱倒柜的找一顿,而且还有扑空的危机。我建议把这个按钮上的文字改一下(比如改成指点迷津——实用数据库这些),免得读者误会。至于Gilgalad君提到的数据库分类,实际上分类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种,比如按照文献种类、地域、语言等等。我们也许可以参考特色条目分类的方法,先把综合数据库一个个列出来,再按照杜威分类法列出所有可用的数据库。整合来源互助已有页面的做法甚是可取,共享资源那个页面我已经加到维基百科图书馆主页去,而Wikipedia:来源互助/分享/位置/台北这个页面的链接全已失效,不过借着这个网站还可以翻出来,建议WG君和Gilgalad君看看,能不能从这儿把一组数据库送到Wikipedia:维基百科图书馆/资料去。--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2日 (四) 14:49 (UTC)
- @春卷柯南: 我觉得自助检索和请求他人传递文献,这两者在目的上是一致的,都是要“获取文献”。我比较希望授人以渔,这样对普通用户的帮助更大,构想中的寻找文献的流程是这样:对各种数据库很熟悉的用户,建议他们直接到直接检索专门数据库;对数据库不熟悉的用户,建议他们先在推荐的一两个综合性平台里搜索,如果找不到或者在使用中遇到困难,再去求助于其他维基人帮助搜索。
- 关于数据库来源,我建议按其开放程度以一定顺序向用户推荐。首先推荐完全开放、没有使用限制且可以提供全文的数据库,比如全国图书馆咨询联盟;其次推荐能提供全文、虽有一定地域限制但不需要亲自到馆注册的数据库,如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最后再推荐各地必须亲自到馆注册的公共图书馆资源,这一部分可以简单介绍然后列出主页面的内链,但不宜详细展开。--Gilgalad 2014年6月12日 (四) 16:10 (UTC)
- @春卷柯南:、@MtBell:、@AddisWang:。我整理一下思路,现在文献整理得十分已经合适?至少我回头看了一下我过去六年编辑的条目,这些资源基本上囊括了我所需要的方面。当然我还会继续去整理、更新数据库。我觉得现在是否选择一些同仁担任“图书管理员”或者“助理”,去协助编写?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3日 (五) 04:24 (UTC)
- @Walter Grassroot:中国大陆的重量级数据库基本齐了,英文的还缺一些,台湾的不太了解。要不要开一个调查,看看大家最需要哪些数据资源?--Gilgalad 2014年6月13日 (五) 14:10 (UTC)
- @春卷柯南:、@MtBell:、@AddisWang:。我整理一下思路,现在文献整理得十分已经合适?至少我回头看了一下我过去六年编辑的条目,这些资源基本上囊括了我所需要的方面。当然我还会继续去整理、更新数据库。我觉得现在是否选择一些同仁担任“图书管理员”或者“助理”,去协助编写?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3日 (五) 04:24 (UTC)
- 窃以为现在资料馆那儿文献分类还可以改进一下。根据Gilgalad君倡议的数据库搜索流程,熟悉数据库的人当然不需要任何协助,但是不懂的话,那问题就大了。目前资料馆那儿是先按语种、再按类别分类,这样的话,打个比方,Gilgalad君提到建议读者先搜寻综合数据库,不过就连摆放综合数据库的段落也一分为二,这样对读者来说就不太方便了。我建议,数据库分类,先按数据库属性(综合和专门)分类(专门数据库再按图书分类法分类),其次按照语种(中英为先,其他小语种跟后),再按照资料开放情况(需否登记)排列。最好我们也在资料馆列出资料馆收录资料的范围(例如日本近代数码资料集成多收录近代史资料,中国国图收录民国图书、数码地方志等等),以方便检索。我上次列出的,仅是我六年编辑生涯参考资料的一鳞半爪,之后陆续有来,我也愿意和WG君、Gilgalad君等人继续修缮的。根据英文版维基图书馆协调员的选举规则,协调员必须操流利汉语及英语、熟悉网上购书流程(淘宝、阿马逊、孔夫子等),愿意向基金会披露身份,签署不保密协议,在社群内声誉良好(英文版给的标准是六个月内未被封禁),加入中文维基百科至今不少于一年,现为活跃用户。我只差不熟悉网上购书,不过整理资料该还可以应付得来。我建议可以顺势改造来源互助专页,将其部分职能(按地域、类型分类资料)转移到维基百科图书馆,并建立起共享资源表(列出哪个用户能够读取个别不全面开放的数据库)、搜书服务(类似英文版的WP:RX),以使整个图书馆的运作流程更加完善。做得更深的话,我们可以搞推广方面的工作,我们可以在互助客栈页面、知识问答、用户欢迎模板加上图书馆的链接。窃以为,我们现在的重点在资料整理和协助搜书,这就已经足够,暂时没有外展的需要。--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3日 (五) 10:21 (UTC)
- @春卷柯南、Walter Grassroot:我是打算不区分语言,只把数据库分成综合(跨学科)检索平台和专业数据库两类的,不过要先听一下WG兄的意见。--Gilgalad 2014年6月13日 (五) 11:10 (UTC)
- 我要改正一下自己的意见。资料馆分类方面,众数据库可先分为两大类,即综合和专门两类。专门类另按照图书分类法划分。排列数据库,可以先按语种,后按资料开放情况。排列与分类是不同的,就像某校某年级学生派入各班别的情况和各班别内安排排队顺序的情况那样。之前表述含糊不清,特此致歉。且听WG君有何高见。--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3日 (五) 11:46 (UTC)
- @春卷柯南、MtBell:,那就不用分语言了,整理按照专业和学科、以及综合程度进行整理表达就可以了。我建议同各位。--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3日 (五) 14:47 (UTC)
- @Walter Grassroot、MtBell:本人已按照各位的意见,在自己的沙盒草拟了一个资料馆的大纲,还是原来的数据库,只是排列形式有变化罢了。沙盒一打开是我做的小研究,比较各语言维基首页的异同,大家可以无视,直接拉到下面就看到的了。我的做法是:先把所有数据库分为综合和专门两大类。然后我按照文献种类替综合数据库分类,而专门数据库则按照杜威分类法(即如特色条目专页陈列条目的方式)分类,工具书(归入综合数据库)除外。原来的其他一段,改名后继续放于页尾。另外,本人考察某些跨学科、跨文献种类数据库(综合检索站第一段)的时候,发现我的IP(小弟身在香港)不能在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的站点搜寻文献,这情况我总是觉得很像以前我搜寻中国数字方志库的时候,说什么“IP地址不合法”,建议标注一下。随后,我重新排列这些数据库,先按语种(中、英、日、德)分类,然后按照开放程度排列(不用注册的放最前,然后是要注册的,最后是有特殊注册要求的)。请各位审阅一下,没问题的话我就把代码放到资料馆那儿的了。--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5日 (日) 13:36 (UTC)
- @春卷柯南: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请改用这个入口地址[5],而且要注册登陆才能使用全部功能。我不在大陆,使用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没有问题。--Gilgalad 2014年6月15日 (日) 13:43 (UTC)
- 问题总算解决了。话说起来,那个数据库有没有什么问题?--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5日 (日) 13:56 (UTC)
- 没有问题,可以直接使用和登陆,不过再核对一下这些的有效期,以及其他编辑的更新记录,总之现在我都能登陆且使用内容。我觉得使用起来足够了。谢谢了,可以直接覆盖此前数据库的分类和记录了。--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5日 (日) 14:27 (UTC)
- 法律上完全没有问题,另外刚发现台湾的一些出版物也能在那里查到,还是不错的。我觉得现在整理的数据库资源和排列方式已经够用,等完善一些说明以后维基百科图书馆就可以正式开放,以后根据用户的反馈意见再做必要的修改。--Gilgalad 2014年6月15日 (日) 15:18 (UTC)
- @Walter Grassroot、MtBell:本人已按照各位的意见,在自己的沙盒草拟了一个资料馆的大纲,还是原来的数据库,只是排列形式有变化罢了。沙盒一打开是我做的小研究,比较各语言维基首页的异同,大家可以无视,直接拉到下面就看到的了。我的做法是:先把所有数据库分为综合和专门两大类。然后我按照文献种类替综合数据库分类,而专门数据库则按照杜威分类法(即如特色条目专页陈列条目的方式)分类,工具书(归入综合数据库)除外。原来的其他一段,改名后继续放于页尾。另外,本人考察某些跨学科、跨文献种类数据库(综合检索站第一段)的时候,发现我的IP(小弟身在香港)不能在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的站点搜寻文献,这情况我总是觉得很像以前我搜寻中国数字方志库的时候,说什么“IP地址不合法”,建议标注一下。随后,我重新排列这些数据库,先按语种(中、英、日、德)分类,然后按照开放程度排列(不用注册的放最前,然后是要注册的,最后是有特殊注册要求的)。请各位审阅一下,没问题的话我就把代码放到资料馆那儿的了。--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5日 (日) 13:36 (UTC)
- @春卷柯南、MtBell:,那就不用分语言了,整理按照专业和学科、以及综合程度进行整理表达就可以了。我建议同各位。--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3日 (五) 14:47 (UTC)
- 窃以为现在资料馆那儿文献分类还可以改进一下。根据Gilgalad君倡议的数据库搜索流程,熟悉数据库的人当然不需要任何协助,但是不懂的话,那问题就大了。目前资料馆那儿是先按语种、再按类别分类,这样的话,打个比方,Gilgalad君提到建议读者先搜寻综合数据库,不过就连摆放综合数据库的段落也一分为二,这样对读者来说就不太方便了。我建议,数据库分类,先按数据库属性(综合和专门)分类(专门数据库再按图书分类法分类),其次按照语种(中英为先,其他小语种跟后),再按照资料开放情况(需否登记)排列。最好我们也在资料馆列出资料馆收录资料的范围(例如日本近代数码资料集成多收录近代史资料,中国国图收录民国图书、数码地方志等等),以方便检索。我上次列出的,仅是我六年编辑生涯参考资料的一鳞半爪,之后陆续有来,我也愿意和WG君、Gilgalad君等人继续修缮的。根据英文版维基图书馆协调员的选举规则,协调员必须操流利汉语及英语、熟悉网上购书流程(淘宝、阿马逊、孔夫子等),愿意向基金会披露身份,签署不保密协议,在社群内声誉良好(英文版给的标准是六个月内未被封禁),加入中文维基百科至今不少于一年,现为活跃用户。我只差不熟悉网上购书,不过整理资料该还可以应付得来。我建议可以顺势改造来源互助专页,将其部分职能(按地域、类型分类资料)转移到维基百科图书馆,并建立起共享资源表(列出哪个用户能够读取个别不全面开放的数据库)、搜书服务(类似英文版的WP:RX),以使整个图书馆的运作流程更加完善。做得更深的话,我们可以搞推广方面的工作,我们可以在互助客栈页面、知识问答、用户欢迎模板加上图书馆的链接。窃以为,我们现在的重点在资料整理和协助搜书,这就已经足够,暂时没有外展的需要。--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3日 (五) 10:21 (UTC)
@9old9:、@Acepatrick:、@Achanhk:、@Ai6z83xl3g:、@Alancrh:、@Alberth2:、@Alexchen4836:、@Alexsh:、@Alltonight:、@Altt311:、@Alvin Lee:、@Amazingloong:、@AndyHe829:、@ArikamaI:、@Arma:、@AT:、@B612cess:、@Baycrest:、@Bencmq:、@BrockF5:、@Bstle:、@Camphora:、@Cdip150:、@Chaplin:、@Chia 777:、@Choihei:、@Chong Fat:、@Clioherodotus:、@Clithering:、@Cloudcolors:、@Cough:、@Cp111:、@Dgg32:、@Dirrival:、@Djhuty:、@Dnssgh:、@Doraencyclopedia:、@Douglasfrankfort:、@Dracula:、@Dragoon16c:、@Eartheater:、@Ellery:、@Esun1:、@Evers:、@Father vice:、@Ffaarr:、@Finblanco:、@Flamelai:、@Formulax:、@Galaxyharrylion:、@Gz deleted:、@Gzdavidwong:、@Hamham:、@Hat600:、@Hf9631:、@Hoseneru23:、@Hoseumou:、@Howard61313:、@Hunry:、@Hwoarang17:、@Iflwlou:、@Iokseng:、@Isnow:、@Itsminecookies:、@JAK:、@Jarodalien:、@Jason22:、@Jasonzhuocn:、@JeanHavoc:、@Jimmy xu wrk:、@Jusjih:、@Kallgan:、@KaurJmeb:、@KeepOpera:、@Kegns:、@Kevinhksouth:、@Kichyou:、@Kims6331:、@Kivary:、@KOKUYO:、@Kolyma:、@Kuailong:、@Laikayiu:、@Lecter:、@Legolas1024:、@Liangent:、@LiDaobing:、@Littlebtc:、@Lokionly:、@LuHungnguong:、@Luuva:、@Markus:、@Merphisto:、@Mhss:、@Mikepanhu:、@Mk2010:、@Mongol:、@Moonian:、@Mountain:、@Mys 721tx:、@Mywood:、@Nivekin:、@Oneam:、@Outlookxp:、@Pbdragonwang:、@Pedist:、@Peterpan:、@Prattflora:、@Prinz.W:、@Puppy8800:、@Quarty:、@R.O.C:、@Ranyv:、@Rogidomain:、@Ross:、@Samwingkit:、@Seasurfer:、@SElephant:、@Sgsg:、@Sinai:、@Sleepingstar:、@Smartneddy:、@Snorri:、@Snowyowls:、@SSR2000:、@Stevenliuyi:、@Stewart:、@Suicasmo:、@Suiseiseki:、@Super1:、@Symplectopedia:、@T.A Shirakawa:、@Teekkari:、@TestDaF:、@Tevatron:、@Tianxiaozhang:、@TIY:、@Tksteven:、@Toblerone:、@Tomchiukc:、@Tonync:、@Universehk:、@Vipuser:、@Walter Grassroot:、@Wcam:、@Wdshu:、@Webridge:、@Whhalbert:、@WiDE:、@Wolfch:、@Wong128hk:、@Wongpong:、@Wrightbus:、@Ws227:、@Xieza:、@Xrdtj:、@Yhinz17:、@Yinweichen:、@Yuyu:、@Zanhsieh:、@Zhengzhu:、@Zhuwq:、@Zjc263:、@藏骨集团:、@方洪渐:、@高晶:、@光合成:、@黑暗魔君:、@黑武士仲尼:、@华德禹:、@金翅大鹏鸟:、@靖天子:、@刻意:、@老陈:、@凌云:、@鲁班:、@螺钉:、@妙诗人:、@沐童:、@慕尼黑啤酒:、@浅蓝雪:、@燃:、@燃玉:、@人神之间:、@如沐西风:、@石:、@苏州宇文宙武:、@唐戈:、@乌拉跨氪:、@向柏霖:、@小为:、@用心阁:、@长夜无风:、@治愈:、@周子仪:。
请允许并原谅我召唤中文维基百科全部的主编,请求以上各位主编能够,
- 贡献分享一下大家手中的一些专业数据库和资源,并对现在鄙人整理的Wikipedia:维基百科图书馆/资料数据资源提出批评意见。
- 请求一些主编能够参与到这个图书馆的建设、管理,以及辅导新人检索等等;
- 关注WP:维基百科图书馆,我们这项工程和努力,也希望能够借助你们卓越的编辑素养、影响力进行宣传和推广。
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3日 (五) 04:39 (UTC)
- 请原谅我兴奋地以为有人提到了我。Gz deleted(留言) 2014年6月13日 (五) 07:33 (UTC)
- 很高兴Walter君提到我的名字,谢谢。关于一些译名的网站、不易失效的新闻网站、记录网页的历史纪录的网站是否属于这个主题的范围内?—AT 2014年6月13日 (五) 09:55 (UTC)
- 我认为一些专业词语译名网站是可以的,至于新闻网站或者历史记录恐怕不需要,大家都有很强编辑经验,想想各位在编辑中所想过的问题,应当也会囊括后面新人所想的问题。谢谢了。AT兄可以直接在Wikipedia:维基百科图书馆/资料里补充信息和资源,麻烦了。--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3日 (五) 14:50 (UTC)
- 我和一楼一样......XD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4年6月13日 (五) 14:20 (UTC)
- 翻译派……没办法发表什么意见。--KOKUYO(留言) 2014年6月13日 (五) 16:02 (UTC)
- 既然提到我的名字,我也来说几句。现在编辑数学条目的人没有几个。我想,真正有能力编辑的人,自己也知道该去什么地方拿材料。所以,我认为数学方面的编辑,需要的不是资料源,而是一份推荐的参考书籍或文献列表。当然最需要而且首先需要的是人。—Snorri(留言) 2014年6月13日 (五) 16:17 (UTC)
- Snorri君,恕在下在数学方面的无知。以我所涉猎的历史、医学、传记等内容中,参考书籍文献往往会因为立场,在内容上容易陷入对立、或者不同意见。我想组建一些专业的数据收集,其实也想避免这类潜在的编辑冲突(一些冲突非常幼稚低级),让大家把条目向更专业和深度中推进。我不了解数学领域,是否存在一些类似的立场和观点不同,而导致这样的“文献列表”会存在争议呢?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4日 (六) 11:53 (UTC)
- @Walter Grassroot:数学领域编辑上的争议大致有三类。一类是如何组织文章以让不同水平的读者都能够获得最好的阅读体验,一类是数学与其他领域交叉或与普通生活交叠的部分的兼容问题,最后一类是数学史和数学名词翻译的争议。第一类我很希望发生,可惜极其罕见。第二类大概是所有学科专业都会有的问题。最后一类与普通历史学类似,但争议远远没有政治史那么大,各段公案都已经有公论,我想不至于有来源立场对立的问题。我想数学领域参考资料方面的主要障碍是解决“我所需要的来源在哪本书里”,而不是“我如何阅读到这本书”。您弄的这个计划很有意义,但对数学领域来说恐怕帮助不大。—Snorri(留言) 2014年6月14日 (六) 13:16 (UTC)
- Snorri君,恕在下在数学方面的无知。以我所涉猎的历史、医学、传记等内容中,参考书籍文献往往会因为立场,在内容上容易陷入对立、或者不同意见。我想组建一些专业的数据收集,其实也想避免这类潜在的编辑冲突(一些冲突非常幼稚低级),让大家把条目向更专业和深度中推进。我不了解数学领域,是否存在一些类似的立场和观点不同,而导致这样的“文献列表”会存在争议呢?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4日 (六) 11:53 (UTC)
- @Walter Grassroot这边表示通知功能没有正常运作...。有关军事资料:很多年前草草写了一个美国海军船舰条目参考资料一览,我有部分书籍的电子本可以私下传阅。这堆资料已经够把中文维基大量的美国舰艇消红或提升至DYK级数了。不过和数学一样,军事这边也是缺人。Oneam 01:00 AM(留言) 2014年6月19日 (四) 00:44 (UTC)
- 【电子档来源问题】:ed2k曾是一个很邪门的东西(现在还有),成G的书籍电子档都是这么搜罗来的。--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19日 (四) 07:06 (UTC)
- 但sina ishare死掉了啊/__\Oneam 01:00 AM(留言) 2014年6月19日 (四) 10:38 (UTC)
风险及如何避免
做为Wikipedia:来源互助及Wikipedia:来源/台北市立图书馆页面的创造者,我提醒各位在维基讨论页面尽量不要有明显违反著作权的讨论及动作。
许多学术单位或图书馆单位的电子资源基本上有很强的法律限制,禁止再制或再散布。多数的还有电子签章或浮水印,所以可能可以追到是谁透过哪一个单位取得的内容再转发。
同样也是维基人的亚伦·斯沃茨以网络/著作权运动者走在前面,但美国法律制度偏向请的了律师及游说客的企业,将此压力全压在他一个人身上而他又无适时解压以致悲剧。
我在此建议各位使用Zotero或Mendeley等书目软件来分享书目及 解题书目 annotated bibliography。解题/注释的方式比较没有著作权的问题,而又有传统汉学和西方古典学的各别不同传统。好的有系统的注释集常常本身变成经典,各位也可以有不同的书目群组产生。
以下简单摘要使用Zotero或Mendeley等书目软件来分享书目及注释的好处
- 不占维基空间,免除相关法律风险及技术承载
- 个人取得的全文档存于本地端,在网络上分享书目及注释
- 若想取得全文,维基人可以各别私下询问创建书目的人是否有全文
- 有时不需全文,若有其他维基人已有对映的annotated bibliography,即可使用相关引言或甚至再加注译
在维基平台上比较适合做的或是分享有的“管道”,非内容。如我之前在Wikipedia:来源/台北市立图书馆所整理的,如此一来,若有人发现想找的来源/资源正好台北市立图书馆有提供,那么需要建立的互助管道就是征求有台北市立图书馆使用权的维基人去帮找资料等等。
所以这“管道”按维基专题的类别应该是:
各别条目--条目分类或内容专题--来源分类或来源专题--有来源管道愿互助的维基人
这也是我早先一直想提的IEG来源案的核心想法。---❦‽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6月13日 (五) 18:57 (UTC)
- (:)回应,Han博士,感谢您的主动参与,呵呵。在下无意兼并您的Wikipedia:来源互助,恰恰相反,我认为阁下的Wikipedia:来源互助写得非常精彩。恕在下学识粗鄙,您所说的理论在我看来20年内无法成行;鄙人只是希望能够仰赖各位维基主编们,能够分享一下各自力量和经验,逐步将一个模糊的目标共同向前推进一步,而这一步已经在英文维基迈出。我需要更多有经验的编辑能够把智慧凝聚出来,所以我在意的更多是大量的维基经验用户感受,他们更能代表维基社群的客观发展和实际诉求。这是我为何以维基编辑历史和资历为邀请,而非学历。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4日 (六) 12:15 (UTC)
- (:)回应
- 我通篇没提及学历
- 我做Wikipedia:来源/台北市立图书馆就是希望科普的互助
- 我做Wikipedia:来源互助如同开放源码及开放内容,没有计划的绝对所有权,他人可挪用
- 你邀请与否和我在此讨论无关,此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为维基人公开议事之处
- 所以个人总结是,我提的非仅是理论,而是实际操作的考量,你要不要采纳或挪用都没关系,他人要怎么做或不做为也是他人的决定和看法。--❦‽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6月16日 (一) 08:46 (UTC)
- (:)回应
下一步
我今天落实了一下和英文维基百科图书馆的沟通。基本上是一下几点:
- 我们之前做的页面挺不错的,在资源列表上面已经比英文的好了
- 具体的工作需要2-4名所谓的“图书馆员”来参与,基本上要求就是可以用英文沟通,然后在zhwp上有一定时间的经验。当然还需要有一些空余时间来帮助维基百科图书馆进一步的发展
- 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在meta上签个字,具体内容大家也都可以到meta来讨论
- 然后呢下一次聊天约在7月3号的晚上10点,欢迎大家来参与
- Hanteng提到的版权问题在某些方面是可以避免的(或者说可以减少的)
- 在阿拉伯语实施的“购书计划”还在实验中,成功了可以应用在中文上
- 英文有一些捐赠的账号,但是估计中文用户需要的人很少,需要把目光投向中文资料
@Walter Grassroot:、@春卷柯南:、@MtBell:、@JuneAugust: --AddisWang (留言) 2014年6月18日 (三) 17:00 (UTC)
- Cool,谢谢Ciked,我已经签名了。有以下几个想法,
- 这样的“图书馆员”需要做哪些事务,这点是我不清楚的。其次我觉得采购书籍的问题并不是特别大,有很多方法能够搜索到书籍,至少现在我们资料中的一些数据库已经协助我们阅读到上世纪绝大多数书籍全文,加上大家把身边图书馆利用起来,找寻到书籍绝非难事。我对买书并没有太多想法,再说买到后往哪里放?另,我用的是英文的Questia,感觉还是挺好用的。我七月初得去美国开会,中旬回来,如果有机会的话,大家可以在江苏找机会当面讨论一下,我愿意做东:)@AddisWang、MtBell、JuneAugust、春卷柯南:--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9日 (四) 06:37 (UTC)
- 首先是一些日常维护的事情,然后如果打算争取中文资料库捐赠账号的话需要参与联系的工作,如果以后有购书计划的也要负责审核,购书,发放的流程。我们的数据库确实已经非常好了,购书主要是针对一些专业性非常强的用户在编写条目时需要参考一下专业度较高的书,在考量各方面因素包括对维基百科的贡献,有基金会赞助购书,直接寄送给申请人。如果用户使用完该书后,可以利用资源交换的平台转赠给其他维基人或自行处置都不要紧。当然关键是看阿拉伯语那的实验怎样。如果大家有需要英文资源的,也可以参与申请英文那边争取来了捐赠的账号。--AddisWang (留言) 2014年6月19日 (四) 06:57 (UTC)
- 这样的“图书馆员”需要做哪些事务,这点是我不清楚的。其次我觉得采购书籍的问题并不是特别大,有很多方法能够搜索到书籍,至少现在我们资料中的一些数据库已经协助我们阅读到上世纪绝大多数书籍全文,加上大家把身边图书馆利用起来,找寻到书籍绝非难事。我对买书并没有太多想法,再说买到后往哪里放?另,我用的是英文的Questia,感觉还是挺好用的。我七月初得去美国开会,中旬回来,如果有机会的话,大家可以在江苏找机会当面讨论一下,我愿意做东:)@AddisWang、MtBell、JuneAugust、春卷柯南:--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19日 (四) 06:37 (UTC)
- 名己留。我明白上面各点,然而还是有几点问题。首先,我们7月3日的讨论途径在哪儿?IRC?这是要搞清楚的,不然馆员们找错路或是去错地方,那就不好了。至于购书计划,由于目前阿拉伯文版购书计划尚在试验,未确定是否成功,所以谈及计划实践的细节,或是言之尚早。不过既然有这个可能,就此讨论也不是不可以,甚至会对日后的购书计划有所助益。比如,从哪儿购书?从出版社直接订购,还是从第二手购书网站(淘宝、eBay)?这个问题值得探讨。至于现在我们整理的数据库可以读取上世纪绝大部分图书的内容,这可能是言过其实了,比如我现在在找的《新安县志》,19世纪出版,上世纪曾重印,不过我自从把手头上自己复印的版本弄丢以后,就不能在网上搜阅了。而且,大家别忘了某些书有版权限制,不能随意阅览;书籍的流通还有地域限制。我相信,我们搜罗到的电子数据库,非常有用,不过未必能够找到大家想要找到的书。我们只是略尽绵力而已。拙见如上,如有冒犯,请勿见怪。--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9日 (四) 14:39 (UTC)
- @春卷柯南:你要找的是这个吗:“王崇熙.《新安县志 1-2》. 台湾:成文出版社. 1974.06”。在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有电子全文下载。这是临时链接,如果失效请在联盟平台重新搜索。--Gilgalad 2014年6月19日 (四) 22:55 (UTC)
- 其实我要找的是1819年的初刻本……--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20日 (五) 12:39 (UTC)
- 全国图书馆咨询联盟有《嘉庆新安县志校注》,可在线试读,并且可以每次申请50页文献传递。我举这个例子,是希望大家不要忽视这些合法、公开、免费渠道的价值。依靠WP:维基百科图书馆/资料里列举的公开数据库,我们已经可以做成很多很多事情。--Gilgalad 2014年6月23日 (一) 16:39 (UTC)
- 其实我要找的是1819年的初刻本……--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20日 (五) 12:39 (UTC)
- @春卷柯南:你要找的是这个吗:“王崇熙.《新安县志 1-2》. 台湾:成文出版社. 1974.06”。在全国图书馆参考咨询联盟有电子全文下载。这是临时链接,如果失效请在联盟平台重新搜索。--Gilgalad 2014年6月19日 (四) 22:55 (UTC)
- 名己留。我明白上面各点,然而还是有几点问题。首先,我们7月3日的讨论途径在哪儿?IRC?这是要搞清楚的,不然馆员们找错路或是去错地方,那就不好了。至于购书计划,由于目前阿拉伯文版购书计划尚在试验,未确定是否成功,所以谈及计划实践的细节,或是言之尚早。不过既然有这个可能,就此讨论也不是不可以,甚至会对日后的购书计划有所助益。比如,从哪儿购书?从出版社直接订购,还是从第二手购书网站(淘宝、eBay)?这个问题值得探讨。至于现在我们整理的数据库可以读取上世纪绝大部分图书的内容,这可能是言过其实了,比如我现在在找的《新安县志》,19世纪出版,上世纪曾重印,不过我自从把手头上自己复印的版本弄丢以后,就不能在网上搜阅了。而且,大家别忘了某些书有版权限制,不能随意阅览;书籍的流通还有地域限制。我相信,我们搜罗到的电子数据库,非常有用,不过未必能够找到大家想要找到的书。我们只是略尽绵力而已。拙见如上,如有冒犯,请勿见怪。--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19日 (四) 14:39 (UTC)
- 已签名。是否应该先确定一下近期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比如明确馆员职责、完成维基图书馆页面等等,尤其关键的“文献传递/文献共享”的页面还没有建好。--Gilgalad 2014年6月19日 (四) 22:23 (UTC)
- 在外旅行半个月,很高兴看到各位取得这么多进展。在下已在meta签名,若按2-4人的标准似乎已多出,如不需要,可移除。--Zetifree(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5:31 (UTC)
- 在下大致浏览了一下诸位此前的讨论,按照meta的介绍,除去收集资源和大学合作,我理解主要是三个部分:
- 期刊数据库的免费查阅:基金会与不少数据库有合作,提供若干免费账号(比如JSTOR提供给维基500个),但是,就像前面有编者说的,这些英文数据库中文维基编者需求不大。我们是否有可能与一些中文期刊数据库有所接触?——实际上,这么做对它们也有好处。
- 请求买书:再等等看。
- 来源请求:一对一去中心化的来源互助。中文已有Wikipedia:来源互助/分享,希望能找到在高校工作学习的维基人参与。家藏万卷的编者不妨公开拥有书目,以供他人查阅。
- --Zetifree(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12:17 (UTC)
- 欢迎加入。想加入没问题,不过要参与维护,还有不能疏忽职守,有需要时要和其他图书馆员、统筹人联络这些。此外,我得指出Wikipedia:来源互助/分享≠来源请求。目测来源分享专页是要给个别编者胪列自己可以检索、查阅的数据库和文献(不论是否公开检阅)。后面来源请求是要给某些编者向社群提请,请他们给他们索阅他们需要参阅的书籍,然后进行文件传递之类的东西。两者的宗旨是有差别的。--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20日 (五) 12:39 (UTC)
- 感谢指正,有任何事务在下一定尽力!--Zetifree(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13:05 (UTC)
- 欢迎加入。想加入没问题,不过要参与维护,还有不能疏忽职守,有需要时要和其他图书馆员、统筹人联络这些。此外,我得指出Wikipedia:来源互助/分享≠来源请求。目测来源分享专页是要给个别编者胪列自己可以检索、查阅的数据库和文献(不论是否公开检阅)。后面来源请求是要给某些编者向社群提请,请他们给他们索阅他们需要参阅的书籍,然后进行文件传递之类的东西。两者的宗旨是有差别的。--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20日 (五) 12:39 (UTC)
- 继续完善了框架(Wikipedia:维基百科图书馆),我觉得一方面继续完善我们的页面和框架。一方面海阔天空继续去想我们现在还能走的那些步,不要好高骛远啊。我举个例子,我在十年前是在大学里在图书馆兼职,负责采购部,除了买书外我也向学校推荐数据库,我举荐的是LexisNexis,当时学校老师很给面子,邀请了LexisNexis主管来学校做使用说明,还给学校一个月试用期,我还兴高采烈地说办了件好事,结果一个月内数据库使用量没有超过100人次,预算计划当月直接就被否了,而且非常丢人。所以当我们提到使用数据库时,我们也应当考虑到这个问题,“我们中文维基百科,真正到了大量编写需要仰赖专业数据库的时代了么?”--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0日 (五) 14:38 (UTC)
- 另外一点,我觉得购书是一个挺不靠谱的事情,我觉得为写条目而进行的书籍资源,我们整理的网络资源足够了。而购买过的书,谁有真正利用他去编写维基?我认为我们应当绕开这个议题。--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0日 (五) 15:49 (UTC)
- 同意WG,买书不是当前急务,以后如果确实有这样的需求可以再讨论。关于“我们中文维基百科,真正到了大量编写需要仰赖专业数据库的时代了么”?我觉得WP:可靠来源等方针的出台,其实已经预示着维基百科必须进入依靠专业文献编写条目的阶段,现在到了推进的时候。--Gilgalad 2014年6月22日 (日) 12:36 (UTC)
- “同意WG,买书不……”+1,“我觉得[[:WP:可靠来……”+1。--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01:30 (UTC)
- 同意WG,买书不是当前急务,以后如果确实有这样的需求可以再讨论。关于“我们中文维基百科,真正到了大量编写需要仰赖专业数据库的时代了么”?我觉得WP:可靠来源等方针的出台,其实已经预示着维基百科必须进入依靠专业文献编写条目的阶段,现在到了推进的时候。--Gilgalad 2014年6月22日 (日) 12:36 (UTC)
- 另外一点,我觉得购书是一个挺不靠谱的事情,我觉得为写条目而进行的书籍资源,我们整理的网络资源足够了。而购买过的书,谁有真正利用他去编写维基?我认为我们应当绕开这个议题。--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0日 (五) 15:49 (UTC)
- 关于网络数据库账号使用的费用问题……由于部分,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估:
- 正式申请数据库服务提供方为维基编者开放免费阅读权限(公开透明,但可行性低)
- 编者私下找大专院校或者其他有权限的编者帮助下载(非公开,只要有人际关系解决起来不算费劲,但不一定是长久之计)
- 专门前往可免费阅读之场所进行在线阅读(对编者有地域局限性)
- 编者自行集资充值,私下分享(这个的操作可行性……)
- 其他方式待补充。--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01:30 (UTC)
按照楼上的讨论,我们可以借助来源请求来做到编者索阅文献的事,而不需开展购书计划。如果要登入数据库,可以向英文版维基图书馆申请数据库读取权,或者请求有权读取相关资料的维基人帮忙。至于买书,我同意诸位的意见。我想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想到什么与民争利、诈骗等形形色色的细节,不过最重要的是,我们这样做有益吗?由于读者购书以后可以自行处置书本,因此即使他们将之束之高阁,或是损毁,皆不是我等可以干涉。这样,就不怕浪费基金会钱财、对维基百科无利益、不利文献保存吗?还有一件事,我认为Wikipedia:维基百科图书馆/资料应当整修一下,我们是不是应该查核里头列出的资料是否可靠,免得编者误中地雷(把不可靠来源/非自由版权资料写到维基百科,闹出事故)呢?如果有引申讨论,我就不申述,免得白费大家的讨论空间,私聊联系即可。--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23日 (一) 10:46 (UTC)
- 冒个泡:可靠来源和公有领域是不同范畴的两个概念。我们建立维基图书馆的目的是提供优质的经过同行评审的可靠来源,而不是提供公有领域的来源。维基图书馆提供的这些来源是让维基用户作为参考资料改进条目用的,没有必要保证这些资料属于公有领域。为了避免有用户产生春卷所担心的那种误解,我建议把公有领域的那些链接全部放到另一个页面(不一定放在维基图书馆)。--Gilgalad 2014年6月23日 (一) 16:18 (UTC)
- 我的确想漏了。但凡是在维基百科有一些历练,也会注意到版权,而不会把侵权内容放上去。我说的是应该按照现在整理的数据库是否可靠,而决定其去留。--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6月23日 (一) 19:49 (UTC)
扯个稍远的蛋,电子文档或者纸本文档中不乏古物(进公有领域者),这些东西的共享倒是阻碍不多,可以先行,同时可以拉上文库的编者看看是否有可用之材,@Zhxy 519:。--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11:12 (UTC)
总结
讨论略长,有总结的话放在这下面吧。--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2日 (日) 01:15 (UTC)
- 痛定思痛后,我觉得我还是加入到这个计划来吧,尽管我最初还是反对的。有什么事情是我这种一般用户可以帮忙的呢?--A. S 2014年6月22日 (日) 14:14 (UTC)
- 请阁下在meta签名,我们下一轮沟通就会相对集中的会谈。谢谢了。--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3日 (一) 06:44 (UTC)
@Walter Grassroot、春卷柯南、MtBell、JuneAugust、AddisWang:,谢谢各位。
- 这一轮的确讨论的很多、而且很有成果,我觉得可以为这一阶段作为总结,然后下次的讨论和进展请就我们已经达成的一些成果和共识继续前进。
- 我们已经完成(done)
- 编辑共识形成并建立WP:维基百科图书馆
- 我们在元维基中逐步开展。
- 我们通过共识认同,WP:维基百科图书馆应当与英文的WP:TWL相连接。
- 我们编辑共识组建完成维基百科:维基百科图书馆/资料,将中文维基中现有的数据库进行整合。
- 我们编辑共识形成将继续完善WP:维基百科图书馆,并形成组织和规模化。
- 我们编辑共识建议在7月进行志愿者的会谈,商议下一步工作。
- 我们决定不将“购买图书”作为中文维基下一步的议题。
下一步工作
- 需要确定我们下一步的协商方式、平台和时间。请允许我暂时担任临时召集人,我会和每一位同仁(也希望有兴趣加入我们的同仁和我联系),确定具体的时间,初步定为7月中旬。
- 我们需要组建图书志愿者(或称图书馆员)的团队,并进行必要的分工。
- 我们需要就网络数据库账号使用的费用问题进行协商。
- 我们需要协商如何利用维基媒体及一些国际数据库合作关系,进一步拓宽我们的资源,比如数据库权限。
- 以上,谢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6月23日 (一) 06:53 (UTC)
感谢WG的热心组织,看了大家的讨论,我想指出一些问题和误解:
- 通过有数据库权限的用户获得更多资料是有法律风险的,不管大陆的版权意识多差,都不应该成为我们违反一些法律问题的借口。对于具体的风险和我们的一些措施,会在逐步的构建中完善,但是请务必以谨慎的态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咱们都是维基百科的志愿者,不要把自己的版权意识拉低到和某些网站的水平一样。
- 基金会和一些数据库的合作,是英文维基人付出了非常多的努力争取而来的。那些账号确实是免费捐赠给基金会的,但麻烦大家再申请使用这些账号的时候,不要用什么索取之类的字眼。也不要觉得是什么免费的东西不要白不要,WG讲到了,“中文维基百科,真正到了大量编写需要仰赖专业数据库的时代了么?”,符合自己需求才是合理的。而且也不要低估申请免费数据库权限的门槛和要求。
- WG之前讲到过,我们应该一步一步来,把有限的精力放到一件事情上。在第一步还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就琢磨第二步第三步,把各种问题设想的那么远,并不利于整个讨论。
- 感谢Walter君勇挑重担。我赞成W所说的,先组建馆员团队并明确分工。数据库的收费可能会是一个难点,我还是建议先从合法、免费、公开的渠道入手推进。关于版权方面的疑虑,我觉得只要是个人的、出于学习和研究目的的分享,应该属于合理使用(这个可能需要请维基基金会的法律顾问给一个专业解释)。为了保证文献传递(文献共享)不超出合理使用的范围,我们可以在用户的文献请求申请和馆员的文献传递方式两方面加以限制。用户在申请文献请求的时候,需要写明这个文献用于哪个条目的哪方面内容,馆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文献,避免大批量传递。馆员在文献传递的时候,尽量采用一对一(比如email)的方式,如果通过网盘传递,网盘上的内容在一定时间(比如一周)后要删除。--Gilgalad 2014年6月23日 (一) 16:31 (UTC)
- 私下借阅的法律风险还是很小的,大部分论文数据库都是允许的(或没有禁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6月27日 (五) 01:15 (UTC)
- @Shizhao:“大部分论文数据库都是允许的(或没有禁止)”,citation needed,有实例吗?基本上我看到的所有英文论文的论文数据库都是不允许的。我怀疑中文的也是不行。--❦‽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7月6日 (日) 17:22 (UTC)
- 嗯,我看过我们购买的数据库的订购合同(因为做的一个与论文数据库相关项目需要评估法律风险,所以仔细研读并讨论过合同,也与法律部门讨论过),上面有明确说明允许个人之间的分享(但是网站上的确没看到有类似说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7日 (一) 01:12 (UTC)
我通知大陆维基人一个喜讯
有没被GFW封锁的Google学术:scholar.google.com.cn -- By LNDDYL.(留言) 2014年6月26日 (四) 10:47 (UTC)
- 感谢LNDDYL的提醒--A. S 2014年6月28日 (六) 17:37 (UTC)
全域改名
[6],WP:CHU该退役了吧。--Byfserag(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09:11 (UTC)
- 貌似从7月1日起就可以全域更改用户名了。 ——Nigel 2014年7月2日 (三) 10:22 (UTC)
- 又推迟了。--Byfserag(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03:26 (UTC)
- 可问题是如果像Special:Centralauth/A这种情况。。。--Liuxinyu970226(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02:00 (UTC)
- 又推迟了。--Byfserag(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03:26 (UTC)
Lua版CGroup
近期发现若干条目Lua超时(“脚本错误”),分析其中部分条目发现读取CGroup(转换组)耗时严重,特别是较大的Show、Movie、IT等组。
我刚设计了一组基于Lua的CGroup用法,经测试确能大幅减少运行时间(对比如下),示例见模块:CGroup/LuaIT。目前的策略是对于{{noteTA|G1=xxx}},若CGroup/xxx模块存在,使用模块中的数据;否则,使用CGroup/xxx模板中的数据。两种转换组可以混用(使用不同的名字)。目前的语法我觉得已经足以便于非技术人员编辑,如有意见请提出。
我同时制作了一个从CGroup模板转换到模块的脚本,测试转换结果见模块:CGroup/LuaIT、模块:CGroup/LuaMovie和模块:CGroup/LuaShow。其应能正确转换原转换组中的CGroupH|name=...|desc=...、CItemHidden、noinclude和注释部分,请协助对比,同时如果某些转换组中有“非常规用法”,请告诉我。
对比测试:
- CPU time usage: 1.836 seconds
- Real time usage: 1.922 seconds
- Preprocessor visited node count: 1354/1000000
- Preprocessor generated node count: 9671/1500000
- Post‐expand include size: 510859/2048000 bytes
- Template argument size: 2666/2048000 bytes
- Highest expansion depth: 12/40
- Expensive parser function count: 3/500
- Lua time usage: 0.167/10.000 seconds
- Lua memory usage: 5.23 MB/50 MB
- CPU time usage: 10.505 seconds
- Real time usage: 10.575 seconds
- Preprocessor visited node count: 66444/1000000
- Preprocessor generated node count: 61675/1500000
- Post‐expand include size: 1112986/2048000 bytes
- Template argument size: 223314/2048000 bytes
- Highest expansion depth: 12/40
- Expensive parser function count: 6/500
- Lua time usage: 8.801/10.000 seconds
- Lua memory usage: 1.77 MB/50 MB
- Lua Profile:
-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expandTemplate 8680 ms 96.7%
-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getExpandedArgument 240 ms 2.7%
- [others] 60 ms 0.7%
这是使用最多的25个CGroup的大小及计数:
+---------------------------+----------+------+ | page_title | page_len | c | +---------------------------+----------+------+ | CGroup/IT | 78988 | 5115 | | CGroup/Show | 96570 | 3491 | | CGroup/Football | 9696 | 3022 | | CGroup/地名 | 33944 | 2820 | | CGroup/Movie | 201214 | 2419 | | CGroup/NBA | 37321 | 2392 | | CGroup/Games | 38197 | 2111 | | CGroup/Unit | 4920 | 1785 | | CGroup/Badminton | 5585 | 1561 | | CGroup/EPL | 17618 | 1308 | | CGroup/Physics | 13233 | 1247 | | CGroup/uefa | 14589 | 975 | | CGroup/USState | 9804 | 926 | | CGroup/JP_Show | 205747 | 882 | | CGroup/Military | 7749 | 847 | | CGroup/FAcup | 10203 | 730 | | CGroup/Anime | 22082 | 727 | | CGroup/Sports | 3384 | 651 | | CGroup/马来人名地名 | 13231 | 637 | | CGroup/laliga | 16181 | 618 | | CGroup/Tennis | 24249 | 599 | | CGroup/Cartoon | 9121 | 537 | | CGroup/Shipname | 5751 | 530 | | CGroup/Aero | 9161 | 516 | | CGroup/TV | 31539 | 511 | +---------------------------+----------+------+
以及最大的25个CGroup及其使用计数:
+------------------------+----------+------+ | page_title | page_len | c | +------------------------+----------+------+ | CGroup/JP_Show | 205747 | 882 | | CGroup/Movie | 201214 | 2419 | | CGroup/KO_TV_Show | 112105 | 221 | | CGroup/Show | 96570 | 3491 | | CGroup/IT | 78988 | 5115 | | CGroup/ZH_Show | 54274 | 14 | | CGroup/Counter-Strike | 49687 | 5 | | CGroup/KO_Movie | 42949 | 122 | | CGroup/Games | 38197 | 2111 | | CGroup/NBA | 37321 | 2392 | | CGroup/KO_Show | 35168 | 95 | | CGroup/地名 | 33944 | 2820 | | CGroup/Ecology | 33699 | 11 | | CGroup/TV | 31539 | 511 | | CGroup/HarryPotter | 29859 | 129 | | CGroup/People | 25136 | 373 | | CGroup/Tennis | 24249 | 599 | | CGroup/閃電十一人 | 23067 | 4 | | CGroup/Anime | 22082 | 727 | | CGroup/列斯聯 | 21302 | 123 | | CGroup/OnePiece | 19667 | 66 | | CGroup/地區用詞 | 19651 | 236 | | CGroup/StarTrek | 19617 | 177 | | CGroup/Wow | 19294 | 12 | | CGroup/EPL | 17618 | 1308 | +------------------------+----------+------+
@范:、@Jimmy xu wrk:。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18日 (三) 14:40 (UTC)
- 辛苦L大,的确迫在眉睫,电影类同时使用{{noteTA}}和{{infobox film}}极容易导致lua超时,而且登录和没登录会有差别的,例如special:永久链接/31623686,没登录的解释器报告时:
NewPP limit report Parsed by mw1072 CPU time usage: 12.421 seconds Real time usage: 12.618 seconds Preprocessor visited node count: 50599/1000000 Preprocessor generated node count: 53429/1500000 Post‐expand include size: 902610/2048000 bytes Template argument size: 186770/2048000 bytes Highest expansion depth: 17/40 Expensive parser function count: 4/500 Lua time usage: 10.016/10.000 seconds Lua memory usage: 1.49 MB/50 MB Lua Profile: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expandTemplate 9340 ms 92.7%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getEntity 640 ms 6.3% [others] 100 ms 1.0%
登陆后是:
NewPP limit report Parsed by mw1045 CPU time usage: 11.457 seconds Real time usage: 11.605 seconds Preprocessor visited node count: 52171/1000000 Preprocessor generated node count: 61470/1500000 Post‐expand include size: 951723/2048000 bytes Template argument size: 191785/2048000 bytes Highest expansion depth: 19/40 Expensive parser function count: 4/500 Lua time usage: 8.516/10.000 seconds Lua memory usage: 2.27 MB/50 MB Lua Profile: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expandTemplate 7700 ms 86.3%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getEntity 700 ms 7.8%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getExpandedArgument 380 ms 4.3% Scribunto_LuaSandboxCallback::fetchLanguageName 40 ms 0.4% chunk <模块:Citation/CS1> 20 ms 0.2% [others] 80 ms 0.9%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19日 (四) 09:26 (UTC)
- 若没有问题我将在一周后更新所有现有转换组。对于上面提到的转换结果,现在可以用
{{noteTA|G1=LuaShow|G2=LuaMovie|G3=LuaIT}}
试用。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19日 (四) 17:00 (UTC)- 看起来好像没人测试过,所以我现在把上面两个CGroup列表中同时出现的页面(CGroup/Anime、CGroup/EPL、CGroup/Game、CGroup/IT、CGroup/JP_Show、CGroup/Movie、CGroup/NBA、CGroup/Show、CGroup/Tenni、CGroup/TV、CGroup/地名)转换了,稍后如果没有发现问题我将转换剩下的。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03:15 (UTC)
- L大做事,我们放心(大部分)。或者明确一下转换组达至多大是也需要考虑换成Lua模式并配套生成脚本(有些比较小的可以不用转,写模板比写Lua格式方便很多)。转换过后在相应转换组挂提醒使用Lua版(或者保留模板版用于方便更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27日 (五) 03:43 (UTC)
- 我也没概念,有兴趣的话可以试试。那个转换脚本不在toollab上跑不起来,提供了也没用。我直接改了一下CGroupH,如果Lua存在的话显示一个提示。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04:02 (UTC)
- 我也没概念,有兴趣的话可以试试。那个转换脚本不在toollab上跑不起来,提供了也没用。我直接改了一下CGroupH,如果Lua存在的话显示一个提示。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04:02 (UTC)
- L大做事,我们放心(大部分)。或者明确一下转换组达至多大是也需要考虑换成Lua模式并配套生成脚本(有些比较小的可以不用转,写模板比写Lua格式方便很多)。转换过后在相应转换组挂提醒使用Lua版(或者保留模板版用于方便更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27日 (五) 03:43 (UTC)
- 看起来好像没人测试过,所以我现在把上面两个CGroup列表中同时出现的页面(CGroup/Anime、CGroup/EPL、CGroup/Game、CGroup/IT、CGroup/JP_Show、CGroup/Movie、CGroup/NBA、CGroup/Show、CGroup/Tenni、CGroup/TV、CGroup/地名)转换了,稍后如果没有发现问题我将转换剩下的。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03:15 (UTC)
- 若没有问题我将在一周后更新所有现有转换组。对于上面提到的转换结果,现在可以用
忽略?转移到Module:CGroup/IT了么?有那么多的IT领域条目使用了Template:CGroup/IT,那字词转换不会失效吧? 还有,如果Template:CGroup/IT不再使用的话,是不是该禁止编辑了(并加上一个明显的提示)?-- By LNDDYL.(留言) 2014年6月27日 (五) 08:37 (UTC)
- 或者开发个oauth登录应用,如果需要转换或者更新,通过oauth登录代为执行生成或者可以吧。(不过可能要向meta或者bugzilla申请一个本地oauth管理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27日 (五) 08:59 (UTC)
- L大辛苦了~ —Chiefwei(查 - 论 - 编 - 历) 2014年6月27日 (五) 05:41 (UTC)
- Template:CGroup/IT和Template:CGroup/LuaIT重复了,Module:CGroup/IT和Module:CGroup/LuaIT重复了。-- By LNDDYL.(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12:02 (UTC)
- (?)疑问:我该去哪里更新字词转换规则啊?-- By LNDDYL.(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12:20 (UTC)
- 条目里是{{noteTA|G1=IT}}的就去Module:CGroup/IT,是{{noteTA|G1=LuaIT}}的就去Module:CGroup/LuaIT(这个是纯用于测试的)。Liangent(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12:32 (UTC)
- (?)疑问:我该去哪里更新字词转换规则啊?-- By LNDDYL.(留言) 2014年6月28日 (六) 12:20 (UTC)
已转换上面列表中剩余的页面(CGroup/Aero、CGroup/Badminton、CGroup/Cartoon、CGroup/Counter-Strike、CGroup/Ecology、CGroup/FAcup、CGroup/Football、CGroup/HarryPotter、CGroup/KO_Movie、CGroup/KO_Show、CGroup/KO_TV_Show、CGroup/laliga、CGroup/Military、CGroup/OnePiece、CGroup/People、CGroup/Physics、CGroup/Shipname、CGroup/Sports、CGroup/StarTrek、CGroup/uefa、CGroup/Unit、CGroup/USState、CGroup/Wow、CGroup/ZH_Show、CGroup/列斯联、CGroup/地区用词、CGroup/闪电十一人、CGroup/马来人名地名),其间发现还有{{CItemLan}}和{{CItemLan/R}}模板需处理。请问类似模板还有什么,转换过程中丢失的数据(如[7])将来补回时合并会很麻烦。Liangent(留言) 2014年7月2日 (三) 08:03 (UTC)
- (+)赞成我发现现有的执行公共转换组的工具还没有充分利用起 Lua 引擎,需要做进一步的优化。--⚞★⚟ 2014年7月9日 (三) 04:19 (UTC)
- en:Template:Portal 从图片到页面链接全靠 Module 生成的。另外,如果把分类:香港交通模板里面的页面整编成几个脚本的话也能减少维护的负担。--⚞★⚟ 2014年7月9日 (三) 04:26 (UTC)
- (+)赞成我发现现有的执行公共转换组的工具还没有充分利用起 Lua 引擎,需要做进一步的优化。--⚞★⚟ 2014年7月9日 (三) 04:19 (UTC)
范管理员在中华民国条目的处理作为是否有问题?
以下是这一两天在本半保护词条中华民国讨论区发生的事:
2014年7月5日 (六) 07:45 (UTC):User:Lysimachi提出了编辑申请将国家基础资讯通称栏位中的“、中国”移除。理由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词条写其通称为中国,现在的中华民国国家基础资讯通称栏位亦写其通称为中国。除非这两个词条写的是同样的东西,否则两者都拥有一样的通称很明显是与常理不符的写法。
2. 根据现在的中文语料库资料(见之前讨论),中国一词绝大多数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而非中华民国。目前国家基础资讯的写法明显与事实不符。 (注:在中华民国词条讨论区中,之前Lysimachi举出十个例子指出在中国大陆新闻媒体中中国一词大多数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而非中华民国。)
3. 不管中国曾经是不是中华民国的通称,都不应写入国家基础资讯中,因为国家基础资讯填的基本上都是现在这个时间点的最新资料。
之后江南第一家(应为User:Haotou.zs)在下方写下了以下句子:
能提出中华民国官方否认通称为中国的依据吗?中华民国放弃中国主权了吗?
不能通称中国和否认中国主权有何区别?你干脆否认中华民国
一个自称继承中国的政权却不能通称为中国,可笑吗?况且没见到有中华民国领导人明确放弃中国的国号。
中国跟中华民国关系深入骨髓,想将中华民国和中国做切割-难,请参阅一中各表。
中华民国就是中国为何不能通称中国呢?
而Lysimachi针对那些句子做了一些回应或质问如下:
“通称”定义如下:在线新华字典(http://xh.5156edu.com/html3/4781.html) :通常称为;一般叫做。 中华民国教育部辞典(http://dict.revised.moe.edu.tw/) :(1) 一般的称谓。 (2) 一般的说法。请您告诉大家一个国家“通常称为”什么、“一般叫做”什么或其“一般的称谓”与“官方”说法或“中国主权”这两件事有什么直接关联?
官方说法: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于2011年12月3日:“台湾是我们的家园,也是我们的国家,正式国名是中华民国,通称当然就是‘台湾’。”(http://www.nownews.com/n/2011/12/03/452407 )
之前讨论我也提到过,通称没有能不能只有是不是。我在上述理由更连“能”字都没提到,而是说中华民国现在的通称不是中国。再者,国家正式名称本就与领土范围无直接关系(美利坚合众国领土主权范围更动多次,但国家正式名称没变; Republic of Cape Verde 改名为 Republic of Cabo Verde,但领土主权不变),更何况是通称。您蓄意曲解语意、提出无关编辑请求的疑问并刻意不回答别人对您说法的疑问,这些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
中华民国的国号是中华民国,请问您在哪一个版本的中华民国宪法中看到国号是中国?
一中各表跟中华民国通称有什么关系?一中各表里面根本完全没提到通称,要大家参阅什么?
不管中华民国是不是“中国”,这跟中华民国“通常称为”什么或“一般叫做”什么有什么关系呢?
2014年7月6日 (日) 08:26 (UTC):管理员User:范以“存在争议。”为由拒绝该编辑请求。
2014年7月6日 (日) 11:29 (UTC):在Lysimachi询问下,该管理员说:“这一段讨论就是争议。”
2014年7月6日 (日) 12:30 (UTC):Lysimachi 提出了编辑申请将国家基础资讯通称栏位中的地理最高点、最长河流、最大湖泊及海岸线分别改为“玉山(海拔3,952米)、珠穆朗玛峰”“浊水溪(186.6公里)、长江”、“曾文水库(17.14平方公里)、青海湖”“1,566.3公里、32000公里”。理由如下:
1. 没见到有中华民国领导人明确放弃中国的国号。
2. 中华民国没放弃中国主权。
3. 中国跟中华民国关系深入骨髓,想将中华民国和中国做切割-难。
4. 中华民国就是中国。
5. 虽然有人将中华民国称为台湾,但配合通称栏位将台湾、中国两者并列,应该要将地理栏位并列,否则会让人误会中华民国已放弃中国主权。
2014年7月6日 (日) 16:02 (UTC) 该管理员要求:“若要修改请列明来源。”
2014年7月6日 (日) 17:10 (UTC):改管理员补充说:“我指的是理由。”
以上是我要讲的案例。首先,在第二次编辑申请中,管理员要求Lysimachi需列明理由的来源。其中理由第五项很明显是Lysimachi自己在解释提出该编辑申请的理由,来源就是他自己,故管理员问的是前四个理由的来源,换句话说该名管理员认为这四个理由没有来源。接着,回去看第一次编辑申请,可以发现 Lysimachi 第二次编辑申请所提的理由都是江南第一家所提过的句子。而江南第一家讲的时候,除了其中一句“中国跟中华民国关系深入骨髓,想将中华民国和中国做切割-难”他提到了一中各表提供了维基页面的连结外,其他句子都没有任何来源,而有趣的是一中各表页面不仅没有提到“中国跟中华民国关系深入骨髓,想将中华民国和中国做切割-难”、“中华民国就是中国”或“中国主权”,该词条本身就是一个缺乏来源的页面,唯一参考资料还是一个中国国台办反对“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引述。也就是说,江南第一家的这些句子根本就没有来源。但令人纳闷的是,管理员却将 Lysimachi 和 江南第一家所写句子放在一起认为这是“一段讨论”。若编辑申请要过,根据保护页面前言必须要先“取得共识”。而管理员拒绝第一次编辑自然就是因为他认为有经过“一段讨论”后而共识没有取得,也就是他对这段所谓的“讨论”所下的“存在争议”评语。
然而根据维基百科方针的共识页面(WP:CON),“共识应当考虑到所有正当合理的意见”“共识讨论有一特殊形式:编者会尝试通过基于方针、来源和常识的理由来说服他人”。既然管理员将第一次江南第一家所讲的句子认为是共识讨论的一部分,自然代表那些我找不到任何来源的句子都是“基于方针、来源和常识的理由”,怎么到了 Lysimachi 用这些句子时这些句子就变成没有来源的理由呢?那些句子难道真的可以视为是“基于方针、来源和常识的理由”?从以上案例中管理员的作为所观察到的矛盾,小弟目前想到了三种可能:
1. 管理员User:范被盗账号,处理第一次和第二次编辑申请时不是同一个人。
2. 江南第一家讲出的句子不需要任何来源就可以当作带有来源的理由。如果这句话是对的,那小弟就不意外为什么他曾经在同一个讨论区讲过一句话开头是“一厢情愿也好,客观事实也罢”,因为对他来说他根本不需要找来源,他的想法就是客观事实。
3. 只要不符合 User:范 喜好的编辑申请,反方提的任何句子都可以成为不需基于方针、来源或常识即可当作能说服人的理由,或者是,User:范 针对同一言论会依据编者为谁来判断该言论能否是不需基于方针、来源或常识即可当作能说服人的理由。不管是哪一个,请问这是不是言论审查呢?
该管理员在处理第一次编辑申请时还有一个动作让小弟有点想法,就是他直接以“存在争议”四个字退回了编辑申请却不说明有争议的论述到底是什么。刚好,小弟看到 WP:CON 有一句让我深感赞同的话:“当你回退你不同意的编辑时,你不应简单标注为“无共识”,而应该表明你的反对意见。这样会提高所有意见的透明度,并为后续编辑中共识的确立指明方向。”请问管理员的反对意见到底在哪呢?意见的透明度在哪?
以上,请问各位编者和管理员,碰到这种管理员的作为时应该怎么做才能提升词条品质呢?Lysimachi(留言) 2014年7月6日 (日) 20:45 (UTC)
- 九二共识,但这在中文维基百科肯定没达成共识。--Byfserag(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01:08 (UTC)
- 讨论与争议的解决是编者双方的事,与管理员无关;
- 管理员不可能去处理明显双方还在讨论(意见不统一)的编辑。何为共识请问您知道吗?
- 在此闹政治问题请问您想怎样?您能给出来源说明“中国”也广泛地指代“中华民国”吗?如无,呵呵。--广雅 范★ 2014年7月7日 (一) 15:11 (UTC)
- 将Haotou.zs的那些句子视为构成一段“讨论”并据此做出“存在争议”的判断,难道不就是管理员User:范您吗?怎么会跟您无关呢?当您回退您不同意的编辑时,您不应简单标注为“存在争议”,而应明确指出您认为争议在哪、为何那些句子足以构成理由,这样会提高意见的透明度,并为后续共识的确立指明方向。如果您今天只是跳出来抛出“存在争议”四个字,之后再说“争议的解决”“与管理员无关”,恕小弟直言,个人认为您并没有真心想去提高词条品质、甚至有可能是依照个人喜好判断是否接受编辑申请。
- 我的确没有像管理员您一样如此地熟悉维基百科方针,所以我去共识页面(WP:CON)查了一下,看到这句话:“编者应在讨论页发起一段讨论,通过讨论来解决编辑纷争。共识讨论有一特殊形式:编者会尝试通过基于方针、来源和常识的理由来说服他人。”您在第二次编辑申请时将Haotou.zs的那些句子认为没有“列明来源”而不足以作为编辑申请的理由,却在第一次编辑申请时将Haotou.zs的那些句子视为足以构成“一段讨论”,代表您认为那些句子包含了“基于方针、来源和常识的理由”。请您告诉大家为什么同样的(在我认为找不到来源的)句子由不同人讲出来的时候,会分别被您认定为含有“基于方针、来源和常识的理由”和没有“列明来源”的“理由”呢?
- 第三句话您应该不是在跟我说吧?以上这段文字以及原词条讨论区的文字,没有人提到“政治”两个字,不知道您怎么会联想到“政治问题”?我从来没说过““中国”也广泛地指代“中华民国””,为何要给出来源?相反的,现在被您“保护”的中华民国词条国家基础资讯栏中,中国列为中华民国的通称完全没有任何来源(台湾是中华民国通称在内文则可以找到三个相关引用)。可以请您告诉大家,为什么在第一次编辑申请中,当有人提出有来源的理由(见上面引述)要求词条将无来源的内容(中国是现在中华民国的通称)删除时,会被您以第三方(江南第一家)提出的(您之后认为没有来源的)句子已构成一段您判断为“存在争议”的“讨论”为由,来否决该编辑申请呢?
- 我不“想怎样”。我只希望一段能被管理员认定为讨论的文字,是一个基于方针、来源、逻辑、字词定义等可以在编辑百科全书时作为说服人理由的讨论。我只希望我花了时间把资料整理出来贴到讨论区,不会被管理员或其他人用没有来源的句子甚至是简单几个字“不适当”、“存在争议”、“可笑吗”来反对。如果这对维基百科管理员来说是很难的事,我觉得很遗憾,而且我相信中文维基百科词条品质的未来绝对是“呵呵”。Lysimachi(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23:07 (UTC)
- 两个中国,双方的简称都是“中国”。至于通称?有争议,目前无解。-P1ayer(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9:49 (UTC)
- WP:CON :“当你回退你不同意的编辑时,你不应简单标注为“无共识”,而应该表明你的反对意见。”请您用“基于方针、来源和常识的理由”告诉大家争议在哪/是什么?(同时也请User:范抽空回应问题)Lysimachi(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6:44 (UTC)
- 建议用“简称”。--Outlookxp(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10:08 (UTC)
- “回退”两字小弟在那句话的确用的不恰当,我要表达的意思是退回申请。小弟为那句话用词不够精确造成您困扰向您道歉。
- “我又没参与讨论我怎么知道你们的争议是什么”:这句话告诉大家,一个您“怎么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您竟然可以判断这个东西存在。
- User:范,您真的误会了,基本上您口气听起来不太好,没有什么人会想要“缠着”您。您每天看到有人提到您的名字,是因为您在行使您管理员的权力时,做出了前后明显矛盾的判定,是因为您一直在刻意回避问题,我再请问您第三次:
- 您在第二次编辑申请时将Haotou.zs的那些句子认为没有“列明来源”而不足以作为编辑申请的理由,却在第一次编辑申请时将Haotou.zs的那些句子视为足以构成“一段讨论”,代表您认为那些句子包含了“基于方针、来源和常识的理由”。请您告诉大家为什么同样的(在我认为找不到来源的)句子由不同人讲出来的时候,会分别被您认定为含有“基于方针、来源和常识的理由”和没有“列明来源”的“理由”呢?
- 现在被您“保护”的中华民国词条国家基础资讯栏中,中国列为现在中华民国的通称完全没有任何来源(台湾是中华民国通称在内文则可以找到三个相关引用)。可以请您告诉大家,为什么在第一次编辑申请中,当有人提出有来源的理由(见上面引述)要求词条将无来源的内容(中国是现在中华民国的通称)删除时,会被您以第三方(User:Haotou.zs)提出的(您之后认为没有来源的)句子已构成一段您判断为“存在(您‘怎么知道’‘是什么’的)争议”的“讨论”为由,来否决该编辑申请呢?
解决问题的话,Lysimachi方便列一下你跟管理员的意见分歧?逐点列出。--A. S 2014年7月9日 (三) 05:33 (UTC)
- 请问楼上我应该列在哪个页面呢?还是这里吗?Lysimachi(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8:55 (UTC)
Help add images
<please forgive my English, translating this is welcomed.>
Dear all,
help add images. That category shows articles with an image on Commons, but not on Wikipedia. Over 8000 pages still need an image and we can fix this easily if we all add a few images a day. I have already added images to 1100 articles last month. Please come and help. Make this a great month for images!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feel free to ask me.
All the best,
Taketa(留言) 2014年7月3日 (四) 19:14 (UTC)
- This is a great project. Thanks for letting us know. 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7月3日 (四) 19:25 (UTC)
- 我很好奇这个分类是怎样运作的。。Bluedeck 2014年7月7日 (一) 12:47 (UTC)
- 感谢+1,想知道如何运作+1……另外建议将此分类重命名为中文,如Category:维基共享有相关图片而本地未添加的条目。Thanks and I wanna know how the category works too. Moreover, I suggest moving it to a Chinese name.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7月10日 (四) 12:45 (UTC)
- 有技术大牛的话,可以用机器人快速解决吧?--如沐西风(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14:00 (UTC)
- 翻译了一下Template:Wikidata image,看看是否妥当,若妥请协助移动分类页面。--Yangfl(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14:38 (UTC)
- 白磷觉得这挺赞的。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4年7月10日 (四) 23:07 (UTC)
- Hi, thanks for the feedback and rename. I will make sure the raname is also seen through in other pages and on Wikidata soon. It works by Template:Wikidata image. For more info, see the bottom of the projectpage. Using a bot is possible, but it needs to be handchecked because some images on Wikidata are not usefull,and there are some other minor flaws. If someone has a bot they can run, I can help handcheck, just let me know :). Sincerely, Taketa(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18:11 (UTC)
ProveIt坏了?请求技术流的朋友修复
ProveIt(用于添加来源的插件)好像坏了很久了,搞得我都没心思写条目了,请求哪位精通维基技术的高人修复。--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1:35 (UTC)
- 都坏掉很久了,现在我都是用的RefToolbar来代替ProveIt。 ——Nigel 2014年7月9日 (三) 02:03 (UTC)
- English Wikipedia的ProveIt没有坏。--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千里送鹅毛 礼轻情意重 2014年7月11日 (五) 05:01 (UTC)
范管理员无故退回编辑申请
本人于2014年7月10日 (四) 18:05 (UTC)在被保护的中华民国条目讨论区依规定提出编辑申请,期间并无任何人提出可供查证(WP:V)的反对理由,但范管理员却于 2014年7月11日 (五) 09:43 (UTC) 完全未写原因便直接退回编辑申请。
根据维基百科的保护方针(WP:PPOL):“管理员应该避免喜欢条目的某一个版本,而不喜欢另一个版本”,然而范管理员退回编辑申请的动作完全不具任何有来源的理由,甚至连说明都没有,明显是依照个人喜好偏颇条目的某一个版本。
请问在这种编辑被管理员依其喜好限制的情况下,应该要怎么做才能以符合维基百科方针的方式编辑词条呢?Lysimachi(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21:58 (UTC)
台湾的维基人看一下
我是现版的台湾民政府条目主要编辑者,之前我有请各位观注一下该条目,今天台湾维基人可能有看到什么“美国台湾政府占领省政府”的新闻,原本以为是台湾民政府做的,结果是这个台湾政府USA。
先说明一下这是怎么回事,之前在台湾民政府的官网看见什么“叛变”新闻,简单来说就是分裂了,之前没有留意没想到现在真的分裂了,问题来了。
当然这样的事件应该写入条目中,但是在请大家收集资料前我有个疑问,就是要写进现有的台湾民政府呢?还是另开一个新条目“台湾政府USA”之类的?
我想看各位的意见后再编辑,感谢。--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1:55 (UTC)
- 忽略我。我想说的是,这个条目是近期遭破坏很严重的一个条目。--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08 (UTC)
- 这一直以来都被破坏的很严重,我也有请大家注意过,上次就是太严重才被删掉。--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38 (UTC)
- 我暂时于沙盒添加“分裂”一段。--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2:38 (UTC)
- 不想等了,先加再说。--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4:11 (UTC)
想问一下,像是要不要在TCG加入台湾民政府的连结,还有把TGUSA与美国台湾政府重定向到台湾民政府#分裂?
以下废话:今天看到有人贴出维基条目连结时,我真觉得有维基百科真好,一方面是我写的东西被看见了,一方面证明了维基百科的价值,像是台湾民政府这种东西不会写进书里,连论文都找不到,但是维基百科的存在让大众在看到新闻时不只是讲讲骂骂就忘,至少可以看到简单易懂的资料,可能还能深入了解这现象代表什么。--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7日 (一) 15:41 (UTC)
好快啊,太快了
互动百科上已经有了,而且抄得乱七八糟的……这侵犯版权了吧?--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05:18 (UTC)
- 互动在线服务协议:合法权益争议及损害赔偿责任……有够麻烦的啦!绝望了……等等,说不定可以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的理由喔,因为审查的不是很干净呢,呵呵呵……--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1:41 (UTC)
- 竟然都不写是从维基百科抄的,确实侵犯了版权。cc-by-sa-3.0使用时是需要署名的--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1:43 (UTC)
- (~)补充我在评论上写了点东西。。。--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1:44 (UTC)
- 感谢你,不过互动百科下面有“版权所有”字样,也就是说即使有署名也一样侵犯版权。--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1:51 (UTC)
- (:)回应只要署名就不算了吧,毕竟都不限商业使用--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6:28 (UTC)
- 知识共享本身就是放出部分版权而非版权所有,虽然“互动在线服务协议:知识产权约定与保护 ”写说“对其从第三方获得合法许可的信息内容享有合法使用权”与“互动在线有权通过如下方式行使该部分权利,但是,用户声明保留该内容的著作权或该内容从其他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网站的著作权声明者除外”。
- (:)回应只要署名就不算了吧,毕竟都不限商业使用--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6:28 (UTC)
- 感谢你,不过互动百科下面有“版权所有”字样,也就是说即使有署名也一样侵犯版权。--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9日 (三) 11:51 (UTC)
- 然而4.4条有很大的问题“用户只有在获得互动在线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前三款约定的信息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传播、修改这些内容。……,未经互动在线及其他有权许可方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使用互动在线网站内容或创造与该内容有关的派生内容或产品。……在转载刊登互动在线网站文章、图片等内容时,请在该内容附近用显要字体写明来自互动在线网站并链接到相应的网站首页地址,对此,互动在线仍然保留索取费用等权利。”这似乎有点问题。--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4:33 (UTC)
- 那如果再加一句声明,指“互动在线服务协议:知识产权约定与保护 ”4.4条在此不适用呢?(本人是WP:CWCAC成员)--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0日 (四) 13:48 (UTC)
- 这我不确定,然而互动百科之前的协议真的是……--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13:58 (UTC)
- 那不如如阁下所言,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的理由吧。(我是认真的)--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0日 (四) 14:28 (UTC)
- 其实如果抄得完全我还希望不要被删掉呢,毕竟维基百科常会被墙。--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05:53 (UTC)
- 而且由我一个台湾人去说这个实在有点……--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3:43 (UTC)
- 不要理会政治的事吧,维基百科被侵权终究也是坏事。--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2日 (六) 03:56 (UTC)
- 那不如如阁下所言,用“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的理由吧。(我是认真的)--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0日 (四) 14:28 (UTC)
- 这我不确定,然而互动百科之前的协议真的是……--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13:58 (UTC)
- 那如果再加一句声明,指“互动在线服务协议:知识产权约定与保护 ”4.4条在此不适用呢?(本人是WP:CWCAC成员)--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0日 (四) 13:48 (UTC)
- 然而4.4条有很大的问题“用户只有在获得互动在线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前三款约定的信息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传播、修改这些内容。……,未经互动在线及其他有权许可方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使用互动在线网站内容或创造与该内容有关的派生内容或产品。……在转载刊登互动在线网站文章、图片等内容时,请在该内容附近用显要字体写明来自互动在线网站并链接到相应的网站首页地址,对此,互动在线仍然保留索取费用等权利。”这似乎有点问题。--全无尊严先生(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04:33 (UTC)
版权问题
请问如果维基百科上的内容已被删除,该等内容的版权是属于维基百科或是贡献者?谢谢。--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2日 (六) 06:17 (UTC)
- 不侵权的情况下,维基百科内容的创作者仍然享有版权啊。--Kuailong™ 2014年7月12日 (六) 06:51 (UTC)
- 谢谢,但请问版权还属于维基媒体吗?--沉痛悼念2014年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死者 2014年7月12日 (六) 06:54 (UTC)
- 由Wikipedia:版权资讯可知,版权应该是属于编者的。--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06:57 (UTC)
图像
如果是在世人物的相片,只要是自己拍的就可以传到维基共享去?也没见过肖像本人的许可协议什么的。--浅蓝雪❉ 2014年7月8日 (二) 02:35 (UTC)
- @浅蓝雪:c:COM:IDENT。--GZWDer(留言) 2014年7月8日 (二) 09:44 (UTC)
- 如果需要许可,那么维基百科上的在世名人头像就更少了。--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7月12日 (六) 16:10 (UTC)
Idea: Write Wikipedia articles on books used as sources by Wikipedia articles (please translate this message into Chinese)
Dear Chinese Wikipedia community,
Please write Wikipedia articles about books used as sources by Wikipedia articles. Having these articles can help Wikipedians determine the trustworthiness and aspects of the books they use as sources.
My instructions:
- 1. Search a university database like this: http://info.lib.uh.edu (After entering the book's title, go to the left pane and select "reviews"). If you see at least two book reviews, there should be notability - You can also get a 14 day trial to Booklist and search for reviews there.
- 2. If you see book reviews, try using Google to see if they are publicly available. If not, use en:WP:RX (the English Wikipedia resource request page) to obtain personal copies.
- 3. Write your article using the book reviews as sources.
I hope this proposal can help the community.
Thank you! WhisperToMe(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12:45 (UTC)
翻译:
致 中文维基百科社群:
请为维基百科所引用的书目编写条目,这些条目可以帮助维基人判断某本作为参考资料的书是否可靠。
步骤:
- 搜寻大学数据库,如:http://info.lib.uh.edu (输入书名后,到左栏点击Review)。如果有至少两则书评,则该书应该符合关注度要求。你也可以在Booklist上获取14天试用期搜寻书评。
- 如果有书评,可到Google查看书评是否供公众浏览。如果无法浏览,可以到en:WP:RX(英文维基百科的资源请求页面)请求获得该资料。
- 用这些书评作为来源,撰写有关这本书的条目。
希望我的建议可以帮助你们的社群。
谢谢! 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4年7月10日 (四) 16:40 (UTC)
- Nice!--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0日 (四) 16:52 (UTC)
- 这...目测工作量巨大,而且为数不多的编者都在忙着建新条目,真正能写这些东西的人貌似不多。另修正了url。--Yangfl(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0:43 (UTC)
- 可以写在WP:来源里。--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06:29 (UTC)
- 这...目测工作量巨大,而且为数不多的编者都在忙着建新条目,真正能写这些东西的人貌似不多。另修正了url。--Yangfl(留言) 2014年7月11日 (五) 10:43 (UTC)
关于用户JHICBCGC
最近我注意到这位用户在对像是拉 (埃及神祇)这类埃及神话条目进行扩充改善,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然而不知为何这位用户坚持使用[[:en:]]把条目连结到外文维基,甚至还写出像“[[:En:Ptah|普塔赫]]”的语法,不将条目连接到实际上已经有的卜塔条目。此外还坚持在条目内文中使用半形括号、坚持将外文参考文献全翻译成中文。另外还坚持使用自己采用的译名,不采用维基条目已经使用的译名,例如坚持Osiris一定要译成奥西里斯(不用现用的欧西里斯),泰芙努特(Tefnut)一定要写成“忒弗努特”,盖布(Geb)一定要译作“盖勃”等等。
虽然我已经试着在对方的讨论页提出我的建议,并试着协助修改,但对方仍消掉我的编辑,坚持以他的方式编辑,不做出任何回应。不晓得其他的维基人对于他的编辑方式以及我所提出的建议有什么样的看法?--祥龙(留言) 2014年7月13日 (日) 16:42 (UTC)
- 提请保护页面吧,这样下去条目只会变得杂乱无章。—AT 2014年7月13日 (日) 17:05 (UTC)
- @Pbdragonwang:在下未仔细研读条目历史,仅通过您的叙述判断眼下此君与您造成冲突的主要行为有:1.不当使用内连;2.不使用广泛认可的译名。对吗?如果沟通无果,建议提报至WP:VIP。--Kou Dou 2014年7月13日 (日) 17:06 (UTC)
- (:)回应除了阁下所整理的“1.不当使用内连;2.不使用广泛认可的译名。”两点以外,还有“坚持在内文中使用半形括号而非中文维基惯用的全形括号”与“坚持将外文参考文献全译成中文,但不附上书籍名称等资讯的原文”两点。希望大家能对此讨论,看我所提出的意见有无道理,以及如何劝说这位用户修改条目(或如何处理此一状况)。--祥龙(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0:01 (UTC)
- JHICBCGC回应:使用“忒弗努特”,盖布(Geb)一定要译作“盖勃”等等。主要是引用1989年大陆已出版的《世界神话辞典》中的条目,并非臆造,作为发行的辞典,其条目应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故坚持之;至于其它方面,主要是对编辑规则理解和掌握程度的问题,下次予以改正.
- (:)回应:泰芙努特、盖布等译名亦非臆造,可见于其他出版物,故先前编辑的维基人才会采用之。又维基百科对于译名的选择主要是基于常用性(即社会大众主要使用哪一个)、名从主人(主要应用于人名、机关名;如礼密臣(James Wheeler Davidson)即是因为当事人使用此一中文名,故不使用詹姆士·戴维逊的音译方式)等原则,而在没有显著性差异的情况下,则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又阁下所主张的权威性顶多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具体情形需要大陆维基人协助,确认是否所有的辞典大多使用此一译名),台湾地区主流的译名有别,如果该译名确实有权威性在,则应可进行条目更名讨论(地区用词差异则用NoteTA转换)。
- 就台湾的情况,Osiris(阁下主张译作“奥西里斯”)一词或许是受到游戏王影响,“欧西里斯”相当常见(出自该作品里的神之卡“欧西里斯的天空龙”),但是台湾这边的书籍亦有译作“奥赛里斯”(《图说古埃及象形文字》,枫书坊,2013)、“奥赛利斯”(《埃及神明事典》,978-986-6712-28-9,奇幻基地,2008)、“奥塞利斯”(蒲慕州 《法老的国度:古埃及文化史》,麦田出版,2011)、“奥塞里斯”(《木乃伊传奇——埃及古文明特展》,978-986-85469-6-7,时艺多媒体,2011)等等译法,并未统一。至于其他地方的情形则需要其他地方的维基人协助。
- 如果阁下对于除了译名之外的部分没有意见的话,那么建议将改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开始针对埃及神祇及神话的译名做个讨论。--祥龙(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3:29 (UTC)
在这里讨论没有意义,不如多写一些条目--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14日 (一) 05:11 (UTC)
外出工作
小弟于7月18-27日期间外出工作未能使用维基百科,请那一位有空帮忙处理过期关注度及小小作品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6:50 (UTC)
(&)建议,如不介意,不妨留下具体操作方式,大家能有力出力。--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7:02 (UTC)
- 关注度到期条目可在维基百科:关注度/提报#以上条目提删完成及Category:自2014年6月主题关注度不足的条目找到;小小作品在Category:6月小小作品。其他按正常方法提删好了。有时间可以先检查一下条目,如认为关注度没问题及找到来源,可以先在条目中补充,并在存废讨论中列出,同时通知挂模版的编辑[8],让他们自行决定是不是要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7:10 (UTC)
- 提删过期关注度条目的时候,可使用{{DRItem}}模板,像这样:
{{subst:DRItem| Type=fame | DRarticles = 頁面名稱1 | 頁面名稱2 | 頁面名稱3 | …… | 頁面名稱n }}
这样可以一次提交多个页面,而且每个项目都会用{{Findsources}}提供多种来源查找的链接,便于针对关注度问题讨论。--Nivekin※请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7:16 (UTC)
- 难道不是时间到机器人自动提删的?---Jason924tw(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7:39 (UTC)
- 听说以前曾用过机器人提删,但是若条目被移除关注度模板机器人就不会检查了。而且提删时也需要有人检查条目是否已符合指引,以避免增加太多不必要的存废讨论。--M940504(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9:30 (UTC)
- 难道不是时间到机器人自动提删的?---Jason924tw(留言) 2014年7月15日 (二) 07:39 (UTC)
可视化编辑第零章节
我发现按在第零章节的编辑(可视化)会编辑第一章节.....
在第零章节的编辑源代码则可正常编辑第零章节--Jason924tw(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14:14 (UTC)
不论点击哪一章节的“编辑(可视化)”都会是全文(不含模板等)可视化编辑……吧--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9日 (六) 00:19 (UTC)
- 可视化编辑一直是全文编辑的。--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19日 (六) 00:24 (UTC)
- 虽然点章节的编辑(可视化)全文皆可编辑,但在第零章节的编辑(可视化)按它会跳到第一章节啊,虽然知道这问题后我要在第零章节可视化编辑时会直接点全文的可视化编辑,但这还是一个问题吧。---Jason924tw(留言) 2014年7月19日 (六) 07:58 (UTC)
请问自行绘制的花札svg矢量图可以直接上传至维基共享资源吗?
我将 松井天狗堂所设计的地方札 十三月札 和 十四月札 以Adobe Illustrator CS3绘制为svg图像请看萤幕截图
图片来源是松井天狗堂官网
但我不知道要用什么版权信息
而且我持有的档案又是SVG格式,不知道能不能够上传至维基共享资源,因为我不知道原图是否受版权保护,即使我上传的图是我自己画的。
求解。--宇帆(留言·联络) 2014年7月17日 (四) 08:06 (UTC)
- (?)疑问:所以关于 松井天狗堂 的十三月札的图还有十四月札的转绘svg文件可以上传至维基共享资源吗?还是只能原图以合理使用上传至本站?--宇帆(留言·联络) 2014年7月18日 (五) 14:19 (UTC)
- 现在合理使用的图像需要找管理员上传--⚞★⚟ 2014年7月19日 (六) 14:46 (UTC)
关于百度用户707216964对维基百科的疑似侵权
在下发现由707216964编写的百度台风词条不少与维基百科有雷同之处,在下以向其发出私信说明,希望大家关注此事。 --小郑(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9:52 (UTC)
- 我敢说维基人写的东西被百度抄过去的比例高达八成(剩下两成是政治敏感内容,他们抄不了,见WP:BD),刘君的气象条目几乎都被搬过去了。问题已经持续很久,根本就没有解决方案……当然,还是祝阁下沟通成功。--Kou Dou 2014年7月18日 (五) 10:33 (UTC)
被抄就是质量好--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04:34 (UTC)
关于侵权待验证以及侵权待验证页面的处理方式
@中华爱国阵线:不知阁下何以解释下面这几位提出的意见
- 该页面的内容和[9]中,第三条 术语和定义中的“(一)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切割或用火熬炼、烘烤、焚烧废物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一様,因此提报侵权,不好意思--Wolfch (留言)-第十二次动员令开始筹备 2014年6月21日 (六) 16:03 (UTC)
此处的智者是指我吗?若是,那真的过奖了,已知道您认为动火作业条目未侵权,只是已提报侵权的条目,即使您有充足理由认为未侵权,似乎也不宜直接回退条目,恢复到挂侵权模版前的模様吧。祝编安--Wolfch (留言)-第十二次动员令开始筹备 2014年6月22日 (日) 14:04 (UTC)
- 已确认如您所说,条目和来源词句没有完全相同,至于“即使在此处,即使一些句子照抄,也不构成侵权”此部分,不确定是否有来自维基的参考资料支持。--Wolfch (留言)-第十二次动员令开始筹备 2014年6月22日 (日) 14:55 (UTC)
- 您 好,若国标如您所说:“所以国标可以自由传播,是公有领域,但国标传播的时候,对排版有要求,不能胡乱更改排版”,我的想法类似JuneAugust,认 为由于国标不一定允许修改,因此不宜放在维基百科中。另外,我认为提报侵权的条目不宜用“原作者直接回退,回到挂侵权模版前的状态”来处理,不好意思--Wolfch (留言)-第十二次动员令开始筹备 2014年6月29日 (日) 14:54 (UTC)
请注意,国家标准出版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将标准的任何部分存入电子信息网络用于传播,必须事先征得享有专有出版权单位的书面同意”,标准不同于法律、法规,其内容并不一定属于公有领域。--Aoke1989(留言) 2014年6月22日 (日) 17:54 (UTC)
- 著作权法不适用范围不包含标准(著作权法第五条,s: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而且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一般为行业协会,并非国家机关,也不在非适用范围内。另外,我查阅了手头的几本国标,版权说明部分也有“版权所有,盗印必究”的字样,可见,标准也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Aoke1989(留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16:34 (UTC)
- 1、设计院不是国家机关;2、提报侵权后可以创建临时页面编辑,在原条目修改是不允许的;3、开头的23个字是一字不改的照抄。--Aoke1989(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21:39 (UTC)
- 1、广义的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设计院多属于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并非国家机关,有编制并不等于国家机关,高校也有编制。2、连续23字相同已经构成抄袭了,条目并非标准规范的收录,而是对一个事物的阐述及客观介定等。还有维基百科鼓励勇于更新页面,少量的错误是可以容忍的(在善意推定的前提下),并且每一个页面下方都有免责声明,所以怕出错误的担心是不必要的。最后,维基百科不是词典,纯粹写定义创建条目的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如果条目内容只有定义的话,发表到维基词典比较好。--Aoke1989(留言) 2014年6月25日 (三) 22:35 (UTC)
- 1、设计院不是国家机关;2、提报侵权后可以创建临时页面编辑,在原条目修改是不允许的;3、开头的23个字是一字不改的照抄。--Aoke1989(留言) 2014年6月24日 (二) 21:39 (UTC)
- 另,User:中华爱国阵线在上方的言语在下可视作为对在下的侮辱/人身攻击。--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7日 (四) 08:22 (UTC)
- 楼上JuneAugust污蔑我进行“人身攻击”是对在下人身攻击。其他的事情还是请你去加强你自身道德、休养的提升以及对于版权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更多无意义质询恕不浪费维基资源。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18日 (五) 03:23 (UTC)
- 请聚焦在侵权问题上,别跑题。--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3:27 (UTC)
- 是啊,别跑题啊,你先去学习什么叫版权啊,学好了再来谈。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18日 (五) 03:29 (UTC)
- 多谢阁下意见,在下仍会继续学习,但当前此例中,Aoke1989与Wolfch皆并不认为在下操作有误,阁下以为如何?还是说阁下依然认为“侵权待验证页面是可以直接进行改写”这种操作是得当的?--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3:34 (UTC)
- Wolfch已经确认条目不侵权了,Aoke也撤销了侵权疑问,和我继续友好探讨着关于版权和条目写到哪里比较好的问题所以问题。所以其实问题还是出在阁下身上,所以请您先去学习。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18日 (五) 04:03 (UTC)
- @中华爱国阵线:我被点到名了,要来说几句话。我确认修改后的条目的文字没有直接抄袭原条目(至少没有直接复制贴上,这段文字都一様的抄袭),当时认为没有侵权问题,不过我不赞成在侵权提报者删除侵权模版前,由原作者自行侵权模版并改写的情形--Wolfch (留言)-欢迎参加第十二次动员令 2014年7月18日 (五) 04:13 (UTC)
- @Wolfch:所有的问题都是由于JuneAugust不懂版权乱挂侵权模板引起的,所以应该是他自己提高巡查水平,并对错误巡查表示歉意(之前Bluedeck巡查错误就态度很好,表示如果巡查错误导致错挂侵权模板,请回退)。JuneAugust不该让大家为他的错误买单。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18日 (五) 04:20 (UTC)
- @中华爱国阵线:我被点到名了,要来说几句话。我确认修改后的条目的文字没有直接抄袭原条目(至少没有直接复制贴上,这段文字都一様的抄袭),当时认为没有侵权问题,不过我不赞成在侵权提报者删除侵权模版前,由原作者自行侵权模版并改写的情形--Wolfch (留言)-欢迎参加第十二次动员令 2014年7月18日 (五) 04:13 (UTC)
- Wolfch已经确认条目不侵权了,Aoke也撤销了侵权疑问,和我继续友好探讨着关于版权和条目写到哪里比较好的问题所以问题。所以其实问题还是出在阁下身上,所以请您先去学习。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18日 (五) 04:03 (UTC)
- 多谢阁下意见,在下仍会继续学习,但当前此例中,Aoke1989与Wolfch皆并不认为在下操作有误,阁下以为如何?还是说阁下依然认为“侵权待验证页面是可以直接进行改写”这种操作是得当的?--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3:34 (UTC)
- 是啊,别跑题啊,你先去学习什么叫版权啊,学好了再来谈。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18日 (五) 03:29 (UTC)
- 请聚焦在侵权问题上,别跑题。--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3:27 (UTC)
- 楼上JuneAugust污蔑我进行“人身攻击”是对在下人身攻击。其他的事情还是请你去加强你自身道德、休养的提升以及对于版权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更多无意义质询恕不浪费维基资源。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18日 (五) 03:23 (UTC)
差点忘了还有这里的:
请求临时移动保护:争议、移动战:新用户屡次直接在侵权验证页面直接编辑,并拒绝讨论。--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19日 (四) 13:59 (UTC)
- (-)反对,并无争议,仅仅是楼上在正常条目上乱挂侵权模板,且我也不是新用户。想要利用保护页面阻止条目正常编辑是不道德的欺骗行为。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6月19日 (四) 21:47 (UTC)
- (:)回应,因User:中华爱国阵线错误操作侵权待验证页面而错将其判定为新用户,但在侵权待验证页面直接编辑依然会被视作不恰当编辑行为,视屡次在该用户讨论页留言讨论均遭删除留言对待,建议其停止不恰当编辑行为,停止冲击性言语,回归理性讨论。--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5:20 (UTC)
- (~)补充,因避免该页面3RR,在下不再进行回退或者其他相关编辑操作,若其他编者或者管理员认为用户:中华爱国阵线操作恰当,则视为对今后条目编辑尤其是内容侵权的处理带来的问题表示可以承担,在下不做表;若认为在下操作有可改进之处,请至在下讨论页留言。--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5:51 (UTC)
- 总之条目并无侵权,是阁下不听劝告,执意乱挂侵权模板惹的是非,如果按照您的上面的谬论,只要是阁下不负责任随意挂上侵权模板他人就不能编辑,而且,您的行为最终的效果是他人创建的条目最终被你移动来移动去成为你所创建的条目,其他在下不愿多费口舌,阁下的人品很多人都清楚,不用在文字上玩游戏。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5:25 (UTC)
- (:)回应,请阁下明确说明
- 总之条目并无侵权,是阁下不听劝告,执意乱挂侵权模板惹的是非,如果按照您的上面的谬论,只要是阁下不负责任随意挂上侵权模板他人就不能编辑,而且,您的行为最终的效果是他人创建的条目最终被你移动来移动去成为你所创建的条目,其他在下不愿多费口舌,阁下的人品很多人都清楚,不用在文字上玩游戏。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5:25 (UTC)
- 为何文字内容与所列出来源出内容雷同,
- 侵权验证(注意是侵权验证)界面的操作为在临时页面重新将未侵权内容进行编辑,而非直接改写侵权待验证页面,阁下请知,若无侵权行为,在一周后自会被移动并覆盖原先的验证页面,且并不影响DYK等条目评选。
- 请阁下勿要回避问题。--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5:51 (UTC)
- (~)补充,在下无意与人争名夺利,一周后自被移动并覆盖原先的验证页面自会覆盖原先页面,其创建人仍然为原先条目创建者而非在下。--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5:53 (UTC)
- 总之条目没有侵权,反而你给的来源问题很大(这种来源我自己都能往百度文库里上传一个),而且我上面的所说的您的问题也是实际存在。你扯dyk狡辩无用,条目现在也的确被你移动来移动去成为你创建的条目了。--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5:55 (UTC)
- 条目创建者算是豆大点荣耀?让与你罢了(liǎo)。再次向阁下解释原有的侵权待验证页面操作流程,如阁下不明白或者有异议,请具体说明,但是阁下仍旧没有具体解释为何雷同。
- 1) 在下见阁下不明白侵权待验证页面操作方式,于是将阁下在“提出侵权验证后的编辑”移动至临时页面,注意,此时的临时页面创建者仍旧为原创建者(此案中也就 是阁下)。当阁下继续在临时页面中编辑后会有其他用户进行巡查(此案中阁下在临时页面中的编辑内容仍旧有侵权嫌疑,所以仍旧会被提侵权),若一周后,临时 页面中的内容没有侵权问题,则会由临时页面移动至原先的侵权待验证页面(覆盖掉原先的侵权待验证页面),此时该条目的创建者仍旧为原创建者(此案中也就是 阁下)。
- 2)而阁下当前的操作(直接在侵权待验证页面编辑)则若无侵权嫌疑,则条目今后存在下去,创建者仍旧为在下。但此案中,阁下的编辑依然有侵权嫌疑,故仍旧会被提报侵权,此时临时页面依然存在,所以阁下的操作无异于扰乱正常编辑和验证流程,在下指出破坏之嫌也是依此理。
- 在下一直建议阁下走1)的流程,但是阁下执意走2),此为阁下拱手将所谓条目创建者的虚名挂在在下名下,在下不知阁下何意于此?--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11:54 (UTC)
- (~)补充, 阁下若是不明白侵权验证流程,阁下在上面已经再次解释了,如阁下仍旧不明白,在下判定阁下此前为无意犯错,愿意撤回破坏嫌疑指控,并共同寻求其他能解释清 楚流程的编者进一步解释。若其他编者认为在下操作有误,不妨指出,但是注意,请先理解侵权验证流程,若其他编者认为不需要按照流程进行,1)自行承担今后 所带来的混乱的风险;2)请自行在相关讨论页中提出优化方案或者废止当前的操作流程。--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11:54 (UTC)
- (※)注意:我只能说你在版权和版权使用的相关概念方面基本是法盲, 随随便便在百度文库里看到有个玩意儿和我写的条目几句话是一样的,就胡乱判定我写的侵权,然后就是完全不负责任乱挂侵权模板,再来就是振振有词说所谓正在 版权验证页面不可编辑(维基百科向来就是允许版权验证期间修改条目以确保版权使用没有异议),最后还自说自话污蔑他人“破坏”!?哎,我不愿对您不友好, 但由于您并不懂版权问题,所以我才认为和你讨论没有意义,谢谢。--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6月21日 (六) 14:22 (UTC)
- (:)回应,请阁下注意,
- 在维基百科的讨论或者其他编辑、沟通交流活动中,切勿进行针对性人身攻击。
- 本例的既存事实争议为“是否侵权”,而关于来源,在下在之前的对话中已经表示过为“之一”,也就是说侵权来源并不唯一,在下之前也曾遇到编者回复“所示侵权 来源并非实际编辑所复制文字的来源”,但在侵权待验证案中,侵权来源能表达的是侵权既存现状,作为判定侵权行为的参考,而来源是否具有代表性并不影响条目 侵权的事实,阁下并不能以质疑来源来否定侵权本身的存在性。在本例中,如阁下声称来源为国家标准,则侵权事实的实际来源为国家标准相关文书,接前言,仍旧 不能推翻事实的侵权嫌疑,阁下只有说明为何原文引用与所示来源相同或者相似文字的行为“非侵权”,方可达成侵权验证的目的,并为阁下排除侵权嫌疑做出推动 作用,而非一味指责和语言攻击。
- 若阁下认为阁下所编辑原文属于国家标准原文,而阁下声称在下“在版权和版权使用的相关概念方面基本是法盲”,阁下不妨代在下解释一下《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打击标准侵权盗版加强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标准专有出版权保护第一案结案》所述内容的背景和相关含义,望阁下不吝赐教。
- 还望阁下回归理性讨论,以实际来源来说明自身观点。--JuneAugust(留言) 2014年6月22日 (日) 04:48 (UTC)
- 1) 在下见阁下不明白侵权待验证页面操作方式,于是将阁下在“提出侵权验证后的编辑”移动至临时页面,注意,此时的临时页面创建者仍旧为原创建者(此案中也就 是阁下)。当阁下继续在临时页面中编辑后会有其他用户进行巡查(此案中阁下在临时页面中的编辑内容仍旧有侵权嫌疑,所以仍旧会被提侵权),若一周后,临时 页面中的内容没有侵权问题,则会由临时页面移动至原先的侵权待验证页面(覆盖掉原先的侵权待验证页面),此时该条目的创建者仍旧为原创建者(此案中也就是 阁下)。
- 条目创建者算是豆大点荣耀?让与你罢了(liǎo)。再次向阁下解释原有的侵权待验证页面操作流程,如阁下不明白或者有异议,请具体说明,但是阁下仍旧没有具体解释为何雷同。
- 总之条目没有侵权,反而你给的来源问题很大(这种来源我自己都能往百度文库里上传一个),而且我上面的所说的您的问题也是实际存在。你扯dyk狡辩无用,条目现在也的确被你移动来移动去成为你创建的条目了。--中华爱国阵线(留言) 2014年6月20日 (五) 05:55 (UTC)
阁下除了一直强调没有侵权,并质疑在下人品之外,似乎并没有回答两则新闻的意义。--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3:49 (UTC)
- 在国标里,推荐标准是肯定有版权的,而强制标准可以认为视作法律法规性质,可能属于公有领域。而一个国标里,又常常一部分强制,一部分推荐,那么最多就是强制部分是公有领域。而标准的出版有专有出版权,但这个权利是否属于著作权的一部分?如果属于著作权的一部分,那么就可能不是公有领域,如果不是著作权的一部分,那么就和著作权没关系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18日 (五) 03:42 (UTC)
- 还是咱华理的学长专业,
那么请教一个问题@Shizhao:,如果有的国标(机关设计院编写),大部分属于内容明确是强制性的,一部分要求属于推荐(如:“宜设置为。。。”),这种情况怎么办?抱歉,搞错,shizhao已经说明了,感谢!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18日 (五) 04:15 (UTC)
- 还是咱华理的学长专业,
- JuneAugust继续选择性地翻旧账吧,反正总之一点,宁愿要大家陪你制定或者修改方针,也不愿意你自己自我提高,这就是JuneAugust发起这些无意义讨论的目的。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18日 (五) 04:11 (UTC)
(假设编者shizhao的表述具有参考性)某人非要我在这里说(!()除了盲目的抱大腿,其实可以更仔细的看看这一段话的:“在……里,……可能……。……而……但……?如果……,如果……”其实抛给了阁下一个有待回答的问题:阁下抄的那句话(23个字)出自哪里,是GB还是GB/T?回答了这个,才有下一步判断的可行性,从上从下都有一点显示阁下的判断对象十分暧昧,不知为何只是强调不是这个不是那个却从不明示到底是何方神圣?--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1日 (一) 14:28 (UTC)
- @Shizhao、Wolfch、中华爱国阵线:看完这两条再说:《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打击标准侵权盗版加强标准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标准专有出版权保护第一案结案》。--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4:43 (UTC)
(~)补充国家标准会有处于公有领域这种事在下暂没有找到依据,但提醒各位别忘记,在维基百科网站所有页面的全部文字在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之条款下提供,附加条款亦可能应用,若你想把文字放到维基百科网站的任何一个页面上来,就代表需要遵守上面的协议,如果你还说不能修改或者不能怎么怎么样,你就别放到这里来。这意思我理解错了么?--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04:43 (UTC)
- 我同意JuneAugust的说法,若国标不允许修改,就不符合维基百科:CC BY-SA 3.0协议文本中“您可自由:分享 — 重制、散布及传输本著作”的文字,因此我觉得不宜放在维基百科中,祝编安--Wolfch (留言)-欢迎参加第十二次动员令 2014年7月18日 (五) 04:52 (UTC)
- JuneAugust搞到最后还在偷换概念,我又没说必须原文照抄,而是因为国标强制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公有领域(shizhao的说明),所以部分文段文字雷同不侵权。而今天的争议起因是,JuneAugust在不侵权的条目上乱挂侵权模板,现在绕来绕去绕到适不适合维基百科,根本不是一个概念,我是不想再为JuneAugust不懂版权导致乱挂模板而给别人造成不便的事实再浪费维基资源了。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18日 (五) 13:24 (UTC)
- “国家标准会有处于公有领域这种事在下暂没有找到依据”,如果说“国标强制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公有领域”就找依据来,别臆测。否则只有论点没有论据,站不住脚。
- 不论“User:中华爱国阵线”是否曾说“必须原文照抄”,23个字(语出User:Aoke1989)的雷同也只能说明你是做了“原文照抄”了,难道是要说23个字的雷同不算小概率事件。--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13:33 (UTC)
- @中华爱国阵线:,都在帮你梳理概念,阁下“侵权概念混乱”这才仅仅是其中一件事,“侵权待验证不规范操作”又是一件事。两件都有不仅仅是在下一人提出你的失误。为了弥补你的失误和避免隐性的版权纠纷,有必要优化侵权待验证的过程并帮助更多如阁下一样不理解如此做法的编者,这就是在下上一则讨论发起的初衷。--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13:44 (UTC)
- 我这一两天因为被点到名而参与这个议题,已经少花了一些条目扩充基础条目,接下来不想再对此议题发表意见,只想在此摘录user:中华爱国阵线6/23的留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制定要求、规范和初衷,那个的确是可以照抄的。……国标(或行标)是一种严格的技术标准,制定出来就是希望大家都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所以国标可以自由传播,是公有领域,但国标传播的时候,对排版有要求,不能胡乱更改排版,即,照抄较自己改写更合适”,谢谢大家--Wolfch (留言)-DC12, 基础条目 2014年7月18日 (五) 13:49 (UTC)
- 所以有关“国家标准会有处于公有领域”仍然只是user:中华爱国阵线的个人推论而依然没有来源支撑,然后几位似乎都混淆了公有领域和公共领域的概念了吧?--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14:24 (UTC)
- 我这一两天因为被点到名而参与这个议题,已经少花了一些条目扩充基础条目,接下来不想再对此议题发表意见,只想在此摘录user:中华爱国阵线6/23的留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制定要求、规范和初衷,那个的确是可以照抄的。……国标(或行标)是一种严格的技术标准,制定出来就是希望大家都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所以国标可以自由传播,是公有领域,但国标传播的时候,对排版有要求,不能胡乱更改排版,即,照抄较自己改写更合适”,谢谢大家--Wolfch (留言)-DC12, 基础条目 2014年7月18日 (五) 13:49 (UTC)
- 所以之前我有一个说法可能有点无礼,但是JuneAugust在版权问题上的确有点法盲(抱歉有点无礼),说了很多次,你应该提升自我,但我没有义务来教阁下,请自行去学习相关法规。再提醒,没有必要因为阁下一个人不懂版权而乱挂侵权来指定或者修改方针,问题出在你一个人身上你应该找自己的原因。明明是自己一直在偷换概念还说自己在梳理概念。我没有侵权的条目,当时你乱挂侵权,当时还振振有词,到现在你一点歉意也没有还一堆歪理邪说、各种倒打一耙加琳琅满目的偷换各种概念,在这里还对我扣了“人身攻击”的帽子。所以,更多无意义质询恕在下不予回应。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18日 (五) 13:57 (UTC)
- 你的侵权与否暂且不表,是否扰乱侵权待验证流程怎么说。--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14:24 (UTC)
以“更多无意义质询恕在下不予回应”“不想再对此议题发表意见”来修饰自己找不到新的理据、拒绝讨论?而还有一些……就看着笑呵呵。借用某人话“是男人,就要敢做敢当,逃避是没有用的”。一味的回避是能利于问题有效解决的吗?--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18:12 (UTC)
理一理问题:大陆法律体系关于公有领域的解释和实际做法与其他研究者关于公有领域的观点是否一致?之所以提这一点,是避免出现一边说文段是公有领域一边又“不能胡乱更改排版”这样自相矛盾的事情出现。“胡乱”与否是可以主观判断,但“更改”与否确实客观事实。既然不能胡乱更改,即无法满足公有领域(是不是公有领域还是存疑)的说法,更不满足放置进维基百科的协议兼容性,而这些都是以侵权待验证来进行提报操作的。在下多次说明这样的情况不知User:中华爱国阵线能否理解,如阁下没有察觉,是否也进入了前述的圈套中,误以为但凡“国标”就能放到维基百科上。--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16:11 (UTC)
然后再说几句:作为维基编者,“引用可靠来源以第三方语气面无表情的转述一件事一个观点”是一种起码的技能,何以连概括国标所述内容这种事都无法完成而必须遵守“照抄较自己改写更合适”这种框框?其实避免被提出侵权验证不难,白话说道:你重新排列一下词语就没有麻烦了,何至于“手被固化,脑被僵化,而不能自言”?--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8日 (五) 16:11 (UTC)
中文维基离完蛋不远了。→s:权司1999第50号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7月18日 (五) 15:52 (UTC)
上面讨论太多了,不过User:中华爱国阵线是否给出了这23个字他到底是抄自哪个标准?AQ3022-2008?--JuneAugust(留言) 2014年7月19日 (六) 00:59 (UTC)
- 最后一次回应,上面绝大多数都是浪费维基资源,就一句话概括JuneAugust在没有侵权的页面乱挂侵权模板,但是拒绝认错,还拉东扯西,完毕。有时间在这里浪费,不如去反破坏,去写(修缮)条目,谢谢。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21日 (一) 04:08 (UTC)
呵呵呵呵--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04:10 (UTC)
呵呵。是理屈词穷了么?还是说拒绝进一步讨论想在下次再次出现侵权待验证页面直接编辑的时候说“选择性旧事重提”?--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1日 (一) 11:36 (UTC)
不管怎样还是希望编者能回归讨论,毕竟谁也不想谁往后一错再错,是吧?而就这么神神的回应一下,但却不就进一步的回应作出答复和解读,或许你心中既存有是非对错,但若不拿出来与人交流分享,谁知是否合共识?--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1日 (一) 11:41 (UTC)
(~)补充,在下倒是有在“反破坏,去写(修缮)条目”……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不过也不能光顾砍柴而不磨刀,这上面的问题倒正是砍柴中慢慢总结出来的。不如建议阁下也可以参与巡查活动,可感受一下一些事,来看看是不是有些“奇怪”。--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1日 (一) 11:45 (UTC)
新制作的用户页
kindle上使用中文维基百科的问题
我在中文简体界面的kindle上选词查询,在查维基百科时完全不能用。例如我在amazon上下载的《李鸿章传》中,选择司马懿这个词查询维基百科,kindle说没有相关结果,点击kindle给出的维基百科搜索链接过去,出现的是“副经理”的搜索结果页面。同样的,查其他词的时候,在维基百科上检索的词根本不是所选择的词。不知道其他使用kindle的朋友有没有遇到这个问题?(我没有在其他电子书上测试)有没有解决办法?
PS:我使用的是大陆国行版的kindle。在注册时如果选的是简体中文和香港,则会有中文维基百科的功能,而如果选择中国大陆,则是百度百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24日 (四) 06:00 (UTC)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7月24日 (四) 06:00 (UTC)
行货么。很正常--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06:07 (UTC)
AWB刷屏
--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04:34 (UTC)
- (?)疑问--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6:43 (UTC)
- (?)疑问这是疑问句还是肯定句还是感叹句?--JuneAugustRe: 2014年7月21日 (一) 11:50 (UTC)
- (?)疑问--Kou Dou 2014年7月21日 (一) 12:28 (UTC)
有人用AWB刷近期变动--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12:32 (UTC)
- 45号过滤器没阻止么? ——Nigel 2014年7月22日 (二) 01:57 (UTC)
- 个人建议设立个“深夜刷屏时间”,比较好处理--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10:31 (UTC)
维基百科对于上传侵权图像的惯犯不制止的意思是“默许可以”一直上传侵权图像吗?
根据公开日志显示所有上传图像看来,有这么多被删除的图像,由此可知Suzuki1314(前身叫Evo101469)是惯犯,所以我想请问维基百科,对于常常会上传侵权图像的注册账户,为何没有人加以制止呢?这是否意味着“默许可以”有权继续让他这样上传侵权图像吗?否则要如何解释这些被删除的图像为何有这么多,还有当前被提删的图像就有1、2、3、4这四张如此之多该如何解释呢?请维基百科加以管制胡乱上传侵权图像的惯犯,没有人可以一直花时间在他身上去审查他上传图像是否侵权,更没人会有心力投入在他身上一直提删其图像。由此看来,Suzuki1314(前身叫Evo101469)就是拖累维基百科资源,得有人为他去逐一将他上传图像审查有无侵权与提删,实在���费成本,这本该要被制止却一直让他这样做,真可谓维基百科另一奇观的纪录。--1.170.214.81(留言) 2014年7月25日 (五) 20:18 (UTC)
- 阁下是否考虑把这个问题移动到WP:互助客栈?这里都是与维基百科无关的问题--Tigerzeng(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01:09 (UTC)
- 此用户参与中文维基的编辑已经接近四年,却一直持续有类似的行为,的确不妥。应该可以用“避免持续破坏”(屡次上传侵权图片也可算是一种破坏行为)的理由短期封禁,如解除之后还一直有类似行为,则可增加封禁期直到不再犯为止。在此争取覆议,如获共识会先行进行警告,并在又犯规时执行。--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7月26日 (六) 08:18 (UTC)
- 已对其作出警告,如有再犯应该立即封禁一个月,再犯延长封禁期。--A. S 2014年7月26日 (六) 10:28 (UTC)
- 该用户将A.S.君留给他的警告讯息连同其他照片侵权通知都一起清空了,显然有不想做任何回应的意图。请有注意到这情况的朋友们帮忙盯着,该用户再有侵权行为立刻封禁处理。--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7月26日 (六) 13:46 (UTC)
有位资深台湾维基人擅长于编辑台湾地理这块领域的条目会冒充新手或新注册用户
根据过去有段时间是台湾地理这块领域有不少条目是被人胡乱写,因而产生不必要的争议与口舌上纠纷论战,为此想请各位就对最近“有心人”所写的台湾地理这类条目去多多关心,以免让“这种人”写得洋洋洒洒看来很充实资讯,造成的却是盲目无知的读者吸收了不该被吸收的资讯。至于“有心人”、“这种人”是指何人,这可从他创建的条目里可知,尤其是条目写得内容愈充实,就愈能从他的文句铺陈、上下文的修辞、逻辑构造、起头与收尾的技法、惯用的标注方式、擅长于历史地理做拆分章节……等种种可以知道,还有一个很重要共通特点,就是他热衷于台湾地理这块领域的条目编辑,只不过这是查核上做不到罢了!--114.38.180.88(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3:24 (UTC)
MediaWiki:History copyright
在历史版本的页面最下面的文字需要修改(MediaWiki:History copyright)
这个版本的页面已经被修改。 除了正常的编辑外,修改的原因还可能是这个版本含有 事实错误,破坏,或者与或者与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不相容的内容。
- 查各地华人词汇对照,移动为“Wikipedia:各地华人词汇对照”(由遭删除条目各地华人词汇对照,相关讯息获得);
- 查译名表,移动为“Wikipedia:译名表”(由遭删除条目译名表,相关讯息获得);
相关连结均已遭删除或移动,但未“重定向”,烦请修复,谨致上十二万分的谢意。 by 浮游—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0.129.204.186(对话)于2014年7月28日 (一) 12:51、2014年7月28日 (一) 14:05加入。
管理员什么时候连驳回速删都做不到了……--广雅 范★ 2014年7月29日 (二) 14:21 (UTC)
- 已移除速删。再加就半保护吧。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7月29日 (二) 17:51 (UTC)
问:Help:时间序号-闰秒
Help:时间序号有无加入闰秒?若无,对准确值会有影响---Jason924tw(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3:53 (UTC)
职业IP用户114.XX.XX又出没啦
想想一个月前的可笑事迹(提出“请问维基百科鼓不鼓励任何人为条目取图而做出危险的拍摄?”),依然余悸犹存;想不到一个月后的今天又不甘寂寞了,看看这位职业IP用户又开始专业的回退 反提报破坏 反要求页面保护,真是有趣、真是不甘寂寞呀。你加油呀,我来去睡觉。--福克大叔(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7:38 (UTC)
- 公道自在人心,反正我一切根据方针指引去做的,也有向条目作者Fcuk1203解释,也有在Talk:台湾大道市政大楼提出理由,我该做的程序都有做了,你要这么样对人不对事,迟迟不对条目问题去正视,我也无可奈何,只能感到遗憾。依据方针指引,我是可以有权这么做的,包括私自撤下模板而未对条目问题改善所做出的破坏行为。至于其它之事,你可以拿去查核,否则这样造谣也不能带给你什么帮助。--114.38.177.56(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8:02 (UTC)
- 因为条目是由Fcuk1203写的,所提出市政府官网[10]的命名资讯只是对“台湾大道市政大楼”这一种,其它像“台中市政府新市政大楼”、“台中新市政大楼”、“台中新市政中心”等命名都依然没有,所以最后还是只能请出Fcuk1203去面对此事,否则我还是可以按照方针指引继续请求的,依然模板是可以继续挂着,主要是有来源是一回事,这么多种名字得确认出一种才能做为当前条目版本的使用命名(避免一直被移动),现在当前条目版本的使用命名是“台湾大道市政大楼”。--114.38.177.56(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8:12 (UTC)
- 实际点进条目去看过,发现所有提及的用名版本都已有可靠参考连结、在该市政府官网上被提及,参考文献应属充足。因为这栋建筑物很新,再加上台中市政府内部的各部门似乎没有统一对它的用名,不容易明确地确认哪个用名版本具有压倒性的常用优势。建议可考虑使用下面两种原则来判断条目主要用名版本:1.市长或市长办公室称呼这栋大楼的用名(如果找得到的话。毕竟市长是整个市政府最高首长,具有压倒的权威性);2.引用先到先得原则。--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7月30日 (三) 17:2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