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请求保护页面/保护存档/2007年7月-9月

最新留言:Alexsh在17年前发布

不断被窜改译名。—RalfX2007年9月23日 (日) 10:25 (UTC)

 完成,半保护7天。--Jnlin讨论2007年9月23日 (日) 15:39 (UTC)

不断被疑似User:影武者的用户User:毛周朱无故把内容简转繁,Template:Jigoku Shoujo另加移动保护。—Eky- 2007年9月19日 (三) 08:44 (UTC)

你有什么证据认为我是什么User:影武者?—毛周朱 2007年9月19日 (三) 09:49 (UTC)
我看你User:Eky其实是跟User:费勒姆都是同一个人的分身!—毛周朱 2007年9月19日 (三) 09:58 (UTC)

 完成,另请毛周朱不要作出无谓的猜测。—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9月19日 (三) 12:15 (UTC)

请求基于我昨天最后一次编辑的版本,暂时进行保护。因目前争议的焦点,是苹果有关报道ADA跳槽ATV新闻真实性的问题,24小时之内已经回退两次了。我已经写信向接近ADA本人的人士求证(他们可以帮忙联系到ADA或者经纪公司官方),我希望在此有结果之前(或者ATV官方公布 必定有个新艺人加盟的仪式的,肯定会有新闻),一直进行全面保护。反正目前似乎无资料需要进一步修订。—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9月14日 (五) 07:34 (UTC)

 完成,保护7天。--Jnlin讨论2007年9月13日 (四) 14:08 (UTC)

一直遭到破坏—Eliot 2007年8月23日 (四) 19:06 (UTC)

再次请求,Tkpnsip多次作出有欠中立性及没有证据的内容,并在有关页面进行抹黑性警告,建议将其页面及保护页作出保护。—Mtrkwt 2007年8月23日 (四) 19:06 (UTC)

  • 请求理由:User:MaterialYu不断回退我对该条目的善意编辑:1. 修正滥用粗体字的情况。 2. 将人名的拼音改以模板呈现。 3. Lou Thesz等外文人名予以中译。 4. 去除具有版权争议的YouTube外部链接。 5. 由于该条目为人物传记,且有部分内容为负面描述;在没有提出可供查证的来源情况之下,所以放上unreferenced模板。 6. 适当的内部链接。

而且他对于我在其用户讨论页的留言完全不理会并予以删除,我已完全无技可施。— Marcus Hsu  talk  2007年9月7日 (五) 13:46 (UTC)

 完成。—RalfX2007年9月7日 (五) 15:38 (UTC)
  • 请求理由:发生编辑战,有一维基人坚持删除含有合理来源的资料。—瓜皮仔Canton 2007年9月6日 (四) 19:24 (UTC)
    • 怎么没人管啊!?一个答复也没有吗!?在这里已经讨论过了,有4个维基人都支持如果有合理来源就可以收录,可有一个人就坚持“不能收录”。这样打下去也不是办法啊...—瓜皮仔Canton 2007年9月7日 (五) 06:19 (UTC)
      • 不要保护了,我会放弃再回退,做成大家不便先道个歉。如果维基百科方针是凡有资料就可以收录,不用理会相关性和重要性,我也无话可说。只能为中国人的素质低下感到遗憾。──Haymon 2007年9月7日 (五) 06:32 (UTC)
  拒绝,近期没有足够的扰乱性行为使该页被保护--Alex S.H. Lin 2007年10月4日 (四) 06:05 (UTC)

Vincentlst讨论 | 贡献),此会员早前不停破坏孙耀威这条目,并人身攻击本人,后来已被封禁一天。现在封禁完毕,又继续攻击本人。 http://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Contributions/Vincentlst

 完成--Jnlin讨论2007年9月6日 (四) 08:50 (UTC)


 完成,半保护一周。--Jnlin讨论2007年9月3日 (一) 18:48 (UTC)

上列条目一直被IP用户59.115.173.168及User:Hikaru把地点“中华民国台湾省”改成“台湾”或“台湾国”, 故请求保护。--风流才子 2007年9月2日 (日) 15:39 (UTC)

(+)支持,已达3rr标准。--爱索 | 来泡茶 2007年9月4日 (二) 03:37 (UTC)
(!)意见建议直接把59.115.0.0/16及Hikaru停权,该位用户不只在这些条目有此行为,别的条目亦如此。--风流才子 2007年9月4日 (二) 06:25 (UTC)

编辑战,有人一定要加入台湾,请求保护。—Linuxwindows 2007年9月1日 (六) 11:45 (UTC)

会员Vincentlst不停重复于此条目中进行个人主义式破坏,要求保护此条目。 此会员并于本人的讨论页作人身攻击:User_talk:Chi1229[1]

已由User:shizhao保护。--Jnlin讨论2007年8月31日 (五) 09:45 (UTC)
双方观点正在接近共识,请到讨论页讨论。—Isnow 2007年8月29日 (三) 19:02 (UTC)
提议大家尝试在讨论页提出自己的观点,先作点沟通,说不定可共同协作。--18164 2007年8月30日 (四) 10:50 (UTC)
 完成--Jnlin讨论2007年8月29日 (三) 11:00 (UTC)
 完成,半保护。--Jnlin讨论2007年8月25日 (六) 16:32 (UTC)

Tkpnsip多次作出有欠中立性及没有证据的内容,建议将其页面及保护页作出保护。—Mtrkwt 2007年8月23日 (四) 19:06 (UTC)

该用户对这个页面才进行过两次编辑,建议先在讨论页沟通。—Isnow 2007年8月23日 (四) 21:19 (UTC)

Springxx一再加入大量原始文献,把条目破坏的零乱不堪,对劝戒置若罔闻,因此请求保护。—鸟甲 2007年8月17日 (五) 19:24 (UTC)

已经完成保护,有效时间为七日。--Shinjiman 2007年8月17日 (五) 20:00 (UTC)

该条目发生有根据的段落不断遭恶意移除的情事,显为编辑战。 若“丑闻”一段不应放在前面的位置,那么“评鉴结果与表现”也应该比照办理,因为此类资料放在第二、第三的段落不符大多数大学条目之惯例。 同理,若“丑闻”一段不应存在,则“评鉴结果与表现”也应该比照办理,两方都有事实根据,不能只取正的,不要负的。 总之,建议保护之。User:实逻 2007年8月14日 (二) 11:01 (UTC)

已经完成保护,有效时间为一个月。--Shinjiman 2007年8月17日 (五) 20:00 (UTC)

馄饨面”为正写且不算太生僻(另有以生僻字为条目名,以较常用的俗写仁稔作重定向,可以参考),User:JNZ却以约定俗成为理由多次移至俗写云吞面(粤语“馄饨”与“云吞”同音,一些商店和商品包装对其他地方称为馄饨的食品也会写成云吞,如“上海馄饨”作“上海云吞”,但香港无线电视剧集在剧中演员说“云吞”时的字幕会作“馄饨”,两个词只是同音假借,不是同物异名),个人认为是忽视了正确性,请暂时保护页面禁止移动--Ws227 2007年8月14日 (二) 09:30 (UTC)

 完成--RalfX2007年8月14日 (二) 09:43 (UTC)

Erictsang1026不停加入人身攻击内容 请求保护页面并把Erictsang1026禁言Momoko 2007年8月10日 (五) 14:34 (UTC)

某君所加入之内容[2],全不合生者传记方针,今兹列之︰ 一︰易此文“2003年SARS期间和平医院因院内感染而封院,并且召回医护人员。封院后的隔离政策被院内的医护人员批评为“无能”及“无情”。封院及召回医护人员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意见[1]。当时的市立和平医院林重威 医师在治疗染煞洗衣工时,受感染而牺牲,林父要求台北市政府为封院政策不当道歉,并求偿一元。最后法律判决,由国家赔偿748万元。但就如前所述,封院乃中央与北市府共同的决策,和平医院封院是否能当成台北市政府的负面政绩,就现在的资料还看不出来。”为

2003年SARS期间和平医院因院内感染而封院,并且召回医护人员。封院后的隔离政策被院内的医护人员批评为“无能”及“无情”。封院及召回医护人员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意见[2]但和平医院对SARS防治不力,造成感染事件,主管单位的北市府当然负有监督不周之责。当时的市立和平医院林重威 医师在治疗染煞洗衣工时,受感染而牺牲,林父要求台北市政府为封院政策不当道歉,并求偿一元。最后法律判决,由国家赔偿748万元。”

指责并无来源,强烈个人观点,将中性评述如此变更,有违生者传记,中性观点,勿有原创研究等方针。

二︰猫空缆车故障频传,凸显该系统不适用于台湾地区,在任内定案兴建的前台北市府负有最大责任[http: //www.ettoday.com/2007/07/23/327-2130318.htm]-2130300.htm[3] [4][5] [6][7] [8]

来源虽多,然皆为民进党拟起诉之内容,但此文却只字不提民进党,只以民进党之起诉之内容斥责之,有违生者传记,中性观,可供查证等方针,且有误导之嫌。

三︰坚持加入以下内容︰ “2006年第88卷第6期的《传记文学[9]》里<马鹤凌、马英九父子与革命实践研究院>一文中,提马英九自述在民国70年3月曾赴纽约实习,利用公余时间搜集各方资料,完成一篇名为‘恐怖主义与台湾独立运动’的英文论文,并“送交有关单位在美国运用”[10]

首先传记文学网站不能自由访问,来源并非可供查证,另外,其文亦只言其曾自述,但并无原始来源,另外,第二个资料来源说马英九考虑告其诽谤,足证并不可信。余上有述之,兹不赘矣。

然而其执意为之,余不欲复争,故请求保护,以确保生者传记方针之实行。—孔明居士 2007年8月9日 (四) 02:27 (UTC)

(=)中立((=)中立) 第三项所谓传记文学网站不能自由访问云云,传记文学为有实体文本存在之“刊物”,而非单纯仅有网站可做查询。此文为长期研究中国国民党党史的辅仁大学习贤德教授花三年多时间,在2006年6月《传记文学》第88卷第6期,发表<马鹤凌、马英九父子与革命实践研究院>,先不论某君以来源撰写时有无偏颇,此有考有据的来源被竟称做不可查证、不可采信较偏向于孔明居士自己的想法,第二个资料来源马英九已经告了"可能"拿传记文学的内容来夸大的谢志伟,却没要告撰文的贤教授与刊载的传记文学,更可看出马英九先生也不认为贤教授写的有假。打压有来源、执意不相信的做法实不足取。—Kapolo 2007年8月9日 (四) 07:11 (UTC)


因为User:SomehowUser:Thinkers同时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User:Alexsh保护,直到编辑争议解除为止。--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8月15日 (三) 16:15 (UTC)

我删除了一些POV和有针对性章节,但User:Czer反复回退我的编辑,沟通无效,故请求保护;保护时请注意内容是否又被他回复。—Will74205 2007年8月8日 (三) 01:02 (UTC) 情况已稍缓,故取消请求。—Will74205 2007年8月9日 (四) 04:43 (UTC)

被用户反复删除全部条目内容,用自己的东西取代。—猎户座 留言给我 2007年8月6日 (一) 19:09 (UTC)

暂时半保护7天,若还有继续破坏请回报之。--Jnlin讨论2007年8月6日 (一) 19:16 (UTC)
(!)意见 请求撤销保护,现存编辑版本,与事实不符 -- Taiwanese
楼上留言请签名,不要用颜色,多谢合作,谢谢。—Iflwlou [ M {  2007年8月6日 (一) 22:24 (UTC)

此条目正在侵权讨论中,但被User:O9003182002不断在这个条目写内容,我已经回退了3次,再回退的话我就会违反3RR,故请求保护,保护时请注意内容是否又给他回复。—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8月2日 (四) 15:53 (UTC)

(!)意见,移除警告模板是破坏行为,在使用者讨论页请他不要移除模板后如果再发生,则寻求封禁而非保护。--Gslin 2007年8月2日 (四) 17:42 (UTC)

屡次被User:Lhbin2394改为以“扬州的炒饭”角度编写,歪曲事实,故申请保护条目 —沙田友 2007年8月1日 (三) 06:20 (UTC)

 完成--RalfX2007年8月1日 (三) 06:56 (UTC)

User:僧觉远不断清空内容,保护时请注意内容是否又给他清空(证据:[11][12][13][14][15][16])。—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7月30日 (一) 20:48 (UTC)

删除讨论中,为了让条目质素有进步的可能性,暂时不能保护。--Jnlin讨论2007年7月31日 (二) 05:16 (UTC)

原因:小鱼歪歪和国两位用户几乎已经成了编辑战,建议回退至Gzyeah的内容然后加以全保护,待争议内容去除后再解保护。—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6日 (四) 18:06 (UTC)

 完成--Jnlin讨论2007年7月26日 (四) 18:39 (UTC)

原因:Vilentino不断破坏条目,加入与本条目无关的内容。—Whhalbert 特色列表提名中 2007年7月26日 (四) 01:03 (UTC)

 完成--Jnlin讨论2007年7月26日 (四) 03:15 (UTC)

原因:用户Mozozo不断加入侵权内容,shizhao、长夜无风和我均在该用户页面留言劝告,不过至今没有用处,故申请回退至我最后编辑的那个版本,然后保护。谢谢。—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5日 (三) 11:17 (UTC)

 完成--Jnlin讨论2007年7月25日 (三) 12:13 (UTC)

原因:该条目被加入大量侵权内容 现在又有IP用户恶意继续加入被篡改的侵权内容。 —烈之斩 2007年7月25日 (三) 05:03 (UTC)

 完成,半保护两周。--Jnlin讨论2007年7月25日 (三) 10:21 (UTC)

请求对条目进行全保护。

原因:Jason22违背已达成的共识,违反3pr原则,不断加入引起争议的内容并无故删除繁简转。[17] 2007年7月24日 (二) 11:06 (UTC)

  • (+)支持保护,本来经过两岸三地用户的共同努力,已经有了一个没有台湾的版本,但是Jason22违背已达成的共识,强行加入台湾的简称,出尔反尔,引起争议。—Linuxwindows 2007年7月24日 (二) 15:08 (UTC)

个人签名,希望能永久保护以免遭恶意破坏造成服务器负担。谢谢!—SEEDER 2007年7月19日 (四) 04:20 (UTC)

 完成--RalfX) 2007年7月19日 (四) 04:38 (UTC)

我以相同的理由,要求永久保护我的个人页面以免遭恶意破坏造成服务器负担。谢谢!!— 2007年7月20日 (五) 20:57 (UTC)

是在反讽吧!虽然议题很无厘头,但用的逻辑结构却是一样的。—Linuxwindows 2007年7月20日 (五) 21:04 (UTC)

个人页面不是签名。另外这个页面没有创建,无法进行保护。--Jnlin讨论2007年7月21日 (六) 01:38 (UTC)

(-)反对,不能因为某个用户臆想的理由而行使特权。请参看该条目的对话页。— 2007年7月20日 (五) 20:49 (UTC)

(-)反对。—Linuxwindows 2007年7月24日 (二) 15:10 (UTC)

已解释原委,但似乎无法弥平更动,请求给予适当的保护,谢谢—普渡慈航 2007年7月18日 (三) 15:03 (UTC)

个人签名,希望能永久保护以免被恶意乱改造成服务器负担。谢谢!→ 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15日 (日) 15:55 (UTC)

 完成--Jnlin讨论2007年7月15日 (日) 16:12 (UTC)

(-)反对,没有破坏,不符合保护的原则。不能因为某个用户臆想的理由而行使特权。—Linuxwindows 2007年7月20日 (五) 20:46 (UTC)

(-)反对,理由跟Linuxwindows一样,建议恢复至半保护即可。—Stargate 2007年8月5日 (日) 01:21 (UTC)

不断被人破坏,去除{{noteTA}}模板,请求保护。--Jnlin讨论2007年7月12日 (四) 11:56 (UTC)

 完成--RalfX2007年7月12日 (四) 17:26 (UTC)

哈利波特相关条目

User:Fyw-2031065不断将原本中国大陆译名移至台湾译名,请求移动保护。另外常常有新手移动这些条目,鉴于这些条目名称理论上不会更改,故请求长期的移动保护。--Jnlin讨论2007年7月11日 (三) 14:00 (UTC)

 完成。—Isnow 2007年7月11日 (三) 14:08 (UTC)

与中国有关的条目

最近很多使用IP地址的匿名用户和一些立场比较偏激的WIKI用户(统独都有)均对这两个条目进行主观意识甚浓的大幅度破坏,导致短时期内大部分编辑战的出现,(由于最近很忙,为了修复每一次的破坏,我快头疼死了,不过幸好有Jason22和其它同仁的相助)进而严重损害信息获取者的相关利益,故特此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两个条目进行长期保护,谢谢~!!!—Gzyeah 2007年7月11日 (三) 02:03 (UTC)

 完成--Gzyeah请留言2007年7月21日 (六) 01:15 (UTC)

用户百乐兔,在编辑时,一直乱回退本人的编辑,而造成编辑战,故申请保护。—Stargate 2007年7月10日 (二) 14:45 (UTC)

Stargate刻意排除我所有的编辑,由编辑记录就能了解,他不断回退到有错误的版本,这是明显的破坏,而非编辑战。-- 百楽兎 2007年7月11日 (三) 03:26 (UTC)

不知是谁在破坏,我都有做出说明了,你还乱回退你错误的版本,你怎么不去查资料,还硬说我破坏,你居心何在?

希望管理员可以立即将此条目保护,以防百乐兔一直破坏别人的编辑。——Stargate 2007年7月11日 (三) 14:49 (UTC)

谁在破坏已经不要紧了,但两人仍然各持己见,再编辑下去也只是不断的回退,到底页面内容如何安排,请在讨论页寻求一个共识,不知道两人赞成将条目保护一星期。—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7月11日 (三) 14:58 (UTC)

Stargate绝对是在破坏,他所有的编辑皆是先回退后再以编辑掩饰。破坏和编辑战的处理是不一样的,请准备处理的管理员细心查对编辑记录。-- 百楽兎 2007年7月12日 (四) 04:02 (UTC)
留意一下条目内容是怎样才行,关于条目的问题,请在讨论页提出。—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7月14日 (六) 04:03 (UTC)

 完成保护一星期,期间请利用讨论页进行讨论。—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7月22日 (日) 00:37 (UTC)

申请撤销之前wiki人将玉置成実移动到玉置成实的编辑,并且进行禁止移动的保护(原因是我昨天已经在编辑注释中说明应该是実而并非实 却仍然发生移动 担心就算我移回去也会发生编辑战了)。这有日文wiki等备查,是玉置成実而不是玉置成实,虽然我自己明白那仍然是日文汉字造成的问题。就是不知道是否每个人都明白。—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8日 (日) 14:01 (UTC)

如果这两个字是对应关系则应该移动,如果不是建议保留。—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7月9日 (一) 20:14 (UTC)

日文汉字不应该保留在标题中。--蒙人 ->敖包相会 2007年7月9日 (一) 21:05 (UTC)
不用再吵,在日语中的旧字体,因此两字共通,不过考虑后者并非中文用字,因此请不要移动页面。—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7月10日 (二) 00:15 (UTC)
哎呀,之前没看见这里的请求。日本汉字应该算是老问题了吧?还是根据维基方针或惯例来说说吧,就是Wikipedia:命名常规中“除非原文比中文翻译在中文中更加常用,请使用中文来对条目进行命名,并将外文原文附在条目的首行。”一项。大概在中文世界里只有翻成“玉置成實”或“玉置成实”的,从未有看见在中文中出现“玉置成是日本女艺人”这种句子。既然玉置成實/实已是常用译名,”又非中文汉字,看不出把条目命名为玉置成實任何问题,甚至条目中也应使用“實”而非“実”字。当然,若有人证明“実”是中文字,那就是另一回事了。—→NthgdTalk 2007年7月14日 (六) 03:47 (UTC)

用户linuxwindows再度袭扰,对条目进行带有强烈主观意识色彩的修改。且依照过去经历,编辑战不可避免,故申请保护。—出木杉 2007年7月8日 (日) 03:40 (UTC)

请User:Dnssgh注意维基百科的政策,善意推定,谢谢。—Linuxwindows 2007年7月8日 (日) 08:44 (UTC)

实在是你自己编辑记录不良,而且每次都冲着台湾人放炮,自毁清白的。你自己的言行如何,去互助客栈的档案馆就知道了,不想废话。当你以一句“善意推定”来做挡箭牌时,再看到互助客栈的如此留言时,请问你“善意”的标准到底如何?原来台湾人就可以非善意呀。—出木杉 2007年7月8日 (日) 09:48 (UTC)
请问此条目究竟哪里被他改得有主观意识色彩?我从编辑历史真的没有看出来,不是到能否指出来?否则我就只有去申请解除保护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8日 (日) 10:49 (UTC)
首先,这个条目实际上没有处于保护状态,否则Linuxwindows也就不能编辑了,所以我已取出模板。以下是有问题的叙述:
“台湾与其他地区的早期接触不多”,Linuxwindows将“国家”改为“地区”。首先,你把台湾视为一地区我懒得管,但是地区与国家间就不能交流了?地区就只能与地区交流了?那么看来当时的吴国也只是个“地区”而已了。
将“战火下的台湾”改为“皇民化与战争”,台湾虽在二战中未受盟军直接登陆,但亦多次遭遇空袭,台湾也有一些人被日人征兵,受到战争创伤。使用战火下的台湾无不恰当。
“台湾在推进民主化的同时,也逐步推进了台独。蒋介石和蒋经国是反对台独的,他们主张反攻大陆。但是从李登辉开始,台独越来越严重。”民主化与台独之间没有相等的关系。况且台湾本身怎么推动台独?两蒋时期,台湾一样有台独运动出现。这只是总统的立场罢了,而一两个人,是不能决定台湾的独立与否的。—出木杉 2007年7月8日 (日) 11:49 (UTC)
现时确实没有保护了,可能是我刚才没看清楚。
我个人认为台湾与其它国家和地区都不是很好,反倒我认为应该改为“台湾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早期接触不多”。原因是如果我们能够查到某本书讲述台湾与欧洲的交往,总不能把欧洲叫一个国家吧。再说,你改成了国家,那我不是一样可以说台湾难道就不能够和某个地区交往么?这些希望你能够善意推定,并且好好的讨论问题,不要一来就给别人扣上主观主义色彩。
你的理由是使用战火下的台湾,没有不当,我也同样有理由说叫做皇民化与战争并无不妥,甚至更为贴切,皇民化主要讲战后,而战争就包含了你所说的部分,这样有什么不好呢?
把从权威走向民主改为政治的演变,我觉得后者对于维基百科来更好。因为两个包含着相似的意思,但后者更为中立。因为有其他的人可能会认为是“从稳定走向了混乱”等等,所以说政治的演变包含的范围更广。“台湾在推进民主化的同时,也逐步推进了台独。”,这是一个客观现象,从很多台湾或其他地方出版的书籍都可以看出这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原文只是说在推进台独,并没有像你想象的那样两个有必然的联系。
另外,割让比盘踞更为中立,故改后更好。多元的文化一节主要是讲台湾文化由一元变为多元,故叫文化的演变更佳。
以上问题,我这里做出了解释,也在条目上做出了更改,你可以选择回退,我不会选择和你编辑战,那样我就只有提交给社群让更多的人来讨论究竟哪种更加正确,听取大家的意见了。
综合来看,希望你作为一个管理员,要更能够遵守维基的相关方针,特别是善意推定。完全可以先提交互助客栈或和修改者商量之后再做出提交保护的决定。—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8日 (日) 13:52 (UTC)
我再次强调,善意推定对于某些别有用心的破坏者而言是可以推翻的。诸如影武者之流,你是否要对他善意?这位L自打来维基,就不断对有关台湾的条目挑衅。
L说应该使用“国家”会误导读者台湾是个国家。读者就这么傻,维基说他是国家他就是国家了?读者自己有思考能力。L还表示要以现在的政治现实来思考历史,这是什么逻辑?历史归历史,政治归政治。请撇清,否则不好意思,就是“主观色彩,别有用心”。要知道,L说“在条目中是叙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观点,着眼点是现在的政治形势,是要寻找两岸联系的历史证据,因此用更中立的两岸叙述方式”,这叫中立?这叫客观?这叫没主观色彩?根本是政府的文宣。两岸在有文字记录前联系就那么多,现有文字也不能证明那就是台湾,明郑前历代中央政府就只有统治过澎湖没有统治过台湾,为何要硬掰?这就和日本人说没有南京大屠杀一样。
为何改为政治演变?稳定就一定比混乱好吗?国民党时期的稳定是通过什么方式达到的?是白色恐怖!是血腥屠杀!是残酷镇压!这种稳定,和现在中共治下的“稳定”没有什么两样。就算是这样,同样也有美丽岛,自由中国,李师科。国民党对于台湾现在的乱象就没有责任?相反,稳定和混乱每个人各有歧义,但从威权(甚或独裁)走向民主确是公认现实。
台湾文化本来就是多元的,国民党一党威权时不过是被政治独裁给压制住了,但即使如此,民间的活力也在抗争,如乡土文学论战。事实更证明国民党的混淆视听和强制的中国化到目前已经几近失败。
民主选举不仅给了台独人士机会,也给了中国统一人士的机会。台湾有哪条法律规定台独人士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了?只是中国统一人士没有把握住,没能得到选票而已。要怪谁?另外请注意,现在急独和急统的民调都差不多,不过5%左右,都不能代表台湾主流民意。
去中国化,扁政府推动就能决定吗?扁政府搞去中国化,就能这么有效,人民就这么听他的?我看不是吧,倒扁的人不有的是吗。但是为何人民对中华文化的印象已经如此,这是民间的力量,不是政府的力量。蒋经国在晚年也开始推动本土化,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这是台湾历史,不是统独问题。愿意就两岸问题发泄请到相关条目里去。而且,中华民国政府对于统独的立场,下文已有专段叙述,不需要浪费版面。—出木杉 2007年7月9日 (一) 01:21 (UTC)
同意Linuxwindows的说法,应该善意推定,而且Linuxwindows对此条目的修改我没有看见有什么问题啊。保护也不能只考虑一方面的原因阿。故我申请解除保护—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8日 (日) 08:51 (UTC)

读者不傻,维基也不应该误导读者。台湾不是一个国家,维基就不应该把台湾说成是一个国家。我要求这位User:Dnssgh收回“别有用心”这句话,这是人身攻击。有道理请讲道理。我说那句话是原文中的话,是有上下文的。大陆和台湾相对应,是非常中立的说法,而且也有很大的弹性。政治演变比简单地用威权和民主划线要中立和客观。政治很复杂,不是简单用民主和威权就可以概括的。去中国化是和台湾的文化发展有关系的,需要在条目中说明。民间有力量,但是政府也可以动用公权力引导民众的思想。统独是台湾历史的一部分,写台湾历史,就要把统独写进条目。—Linuxwindows 2007年7月9日 (一) 20:22 (UTC)

无言,已经不是第一次,讨论页,模版说明页也一一指明了各选项之用法,但仍有人屡劝不听,指鹿为马式的狡辩,乱加内容。申请保护,以保护众人辛苦营造出来的共识。--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7月5日 (四) 14:25 (UTC)

重新申请保护,Haudai屡劝不听,同时要求Check User(IP用户行为和Haudai完全一样,有理由相信就是本人IP),中午回退了一次了。并且我写上了理由。Haudai也不是第一次和人争议了吧,这样也好,必须杀鸡儆猴了,教育一下那些从来不看编辑理由注释的人,不然有人当那注释是废物呢,置若罔闻。至于为什么说有问题minghong,我去找minghong过来。于是我只能del掉可能引起争议的内容。确保语言风格肯定没有问题。Haudai和Minghong也不是第一次了,看来不踢一个人出wiki是解决不了和众人之间N多的矛盾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5日 (四) 08:12 (UTC)

申请保护,理由同妙诗人,他们两是在本条目先战起来的,建议回退至2007年7月3日 20:52我编辑的版本予以保护,这个版本内容我看过了,基本没啥问题,并且近期似乎也不需要补充修改。保护期直到编辑争议解决为止。—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4日 (三) 01:35 (UTC)
 完成。—Isnow 2007年7月4日 (三) 08:30 (UTC)

昵称=绰号=花名 这大家都知道

之前欧阳震华用的是演员资讯框 所用的是昵称
后来换成艺人资讯框 昵称就要改成绰号 否则显示不出来(资讯框没办法统一就是这样 同样的东西 用字都不一样) 然后 我看到了 就把绰号加上去,让其可以显示出来

结果user:妙诗人对人不对事,不把事情弄清楚,就说别人破坏模板,直接回退,所以才要讨论。

其实,如果有时候,某些人能够不用对人不对事,事情就好解决了XD! 2007年7月4日 (三) 11:35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audai对话贡献)加入。

查了一下页面历史,演员资讯框转换...是我疏忽了,那一次我作出的回退是因为 Haudai 将演员所演出最为人知的角色这资料套上令模版出现混乱,我指的破坏模板也是这一方面,因此我才作出回退的,和昵称无关的。
我已说过我不介意先好好谈一下,或许我做的行为是比较急了点(我的个人习惯都是快处理...香港人的坏习惯吧),也希望你编辑之前多用一下预览,很多时不必要的争执也许可以因而避免呢。--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7月4日 (三) 11:54 (UTC)

现解除保护,两位斟酌。—Isnow 2007年7月4日 (三) 12:43 (UTC)

既然已经有用户准备好要玩编辑战,申请保护也就是没办法的事。—出木杉 2007年6月12日 (二) 04:00 (UTC)

编辑100个字居然会引起一个管理员来申请保护,这莫非是“勇于更新页面”的另一层含义?详细讨论情况请见Wikipedia:特色条目复审。--Alexcn 2007年6月12日 (二) 04:29 (UTC)
 完成,保护两周。--Jnlin讨论2007年6月12日 (二) 04:58 (UTC)
(-)反对。请Jnlin解释理由。--Alexcn 2007年6月12日 (二) 05:25 (UTC)
请你们两位解释为何不讨论就编辑战。—Jusjih 2007年6月12日 (二) 15:22 (UTC)
真是费思量, 两个管理员开始编辑战。 最先回退的应该是出木杉吧,别人的编辑为什么要一退了之? --用心阁(对话页) 2007年6月14日 (四) 14:14 (UTC)
保护就保护吧,永久保护也许最合某人心意。我不会再参与这个条目的编辑。说实话,在维基第一次看到如此自以为是并且不知道何为尊重的人。怀念以前的好时光。--Alexcn 2007年6月16日 (六) 18:32 (UTC)
希望保护也要谨慎,不要到最后又闹出像删除一样的问题。—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7日 (六) 13:22 (UTC)

Chaplin没有自己翻译两唐书原文,而是直接抄袭招福的《公主是怎样生活的》ISBN:9787801157881中的翻译文字,并且拒不解释原因,一再加入侵权文字,请管理员保护该页面,并恢复至2,240 字节的那个没有侵权和错误内容的版本。具体侵权文字,参见Talk:长乐公主—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06:13 (UTC)

在我提出文字对比之后,他的回应是“现在根本就是我自己的文字。—Chaplin the Free Spirit ♨来喝杯茶吧! ★西出日头 2007年6月18日 (一) 06:12 (UTC)”,然而,那么多雷同的字句,毫无可靠性可言的来源,他一点都没有解释。—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06:24 (UTC)
以下文字为Talk:长乐公主中的内容

请Chaplin不要一再加入侵权内容

您所创建的这个条目,几乎全部拷贝自招福的《公主是怎样生活的》ISBN:9787801157881,我已经尽力去除了该条目中的招福的原文。如果您要扩充这个条目,请自己翻译和写作,不要Copy有版权的文字。—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05:40 (UTC)

招福原文摘录在此

  这道圣意刚下达,就招来了魏徵的抗议。魏徵说:“从前汉明帝分封皇子时,说‘我的儿子岂能与先帝的儿子同等?那毕竟是他们的长辈,所以他们只能得到叔辈们所得的一半。’现在也是一样,……公主的嫁妆怎能超过长公主一倍?国家有严格的制度,哪是能够随意逾越的?”

……长孙氏一听,却非常赞成魏徵的谏言,说:“我和陛下乃是夫妻之情,说话时都还往往要注意你的情绪脸色,魏徵不过一介臣子,就敢犯颜直谏,真是维护社稷的国家栋梁啊。皇上你能够采纳他的谏言重用他,也是为了国家呀。”

  唐太宗听长孙皇后这么一说,顿时龙心大悦,觉得自己的胸怀的确是有那么一回事。心花怒放之下,立刻下旨,派人将四十匹帛、四十万钱送到魏徵家里去。

Chaplin加入的文字

这道圣旨刚下达,就招来了魏徵的抗议。魏徵说:“从前汉明帝分封皇子时,说‘我的儿子岂能与先帝的儿子同等?那毕竟是他们的长辈,所以他们只能得到叔辈们所得的一半。’……公主的嫁妆怎能超过长公主一倍?国家的制度严格,哪能随意逾越的?”

……长孙皇后一听,非常赞成魏徵所言,说:“……妾和陛下乃是夫妻之情,说话时都还往往要注意你的情绪脸色,魏徵不过一介臣子,却竟敢犯颜陈忠言!皇上你能够采纳他的谏言重用他,也是为了国家啊。”

唐太宗听长孙皇后这么一说,龙心大悦,立刻下旨,派人将四十匹帛、四十万钱送到魏徵家里去,以示嘉奖。

这么短的条目却有这么多雷同的内容,完全够得上侵权的标准了吧?

如果要加入翻译新唐书的文字,请自行翻译,不要直接用已经出版的有版权保护的文字。Tianyi

请Chaplin不要加入错误内容

所谓长乐公主撒娇要嫁妆的内容,史书上没有任何记载,您所引用的来源,连长孙皇后的谥号“文德顺圣”都能写成“文心顺圣”,长孙晟也被胡乱升官成“骁卫将军”,根本没有可靠性可言。—Tianyi 2007年6月18日 (一) 06:17 (UTC)

  1. ^ "......在行政院要求下,和平昨日中午即召回九百卅名员工,集中隔离,相关人员家属则采居家隔离。......"〈和平大封锁 留置4000人 北市府宣布关闭两周 医院大楼被围绕刑事封锁线 129病患家属须同意七条件后始得离去〉,中国时报,2003年4月24日]
  2. ^ "......在行政院要求下,和平昨日中午即召回九百卅名员工,集中隔离,相关人员家属则采居家隔离。......"〈和平大封锁 留置4000人 北市府宣布关闭两周 医院大楼被围绕刑事封锁线 129病患家属须同意七条件后始得离去〉,中国时报,200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