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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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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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科書式的WP:拉票:特殊:diff/84763647、特殊:diff/84763663、特殊:diff/84763665、特殊:diff/84763669……(懶得列了)2024年10月29日 (二) 01:13 (UTC)—2024年10月29日 (二) 01:23 (UTC) 10分鐘內給11名用戶遞送「
請支持保留南洋杯世界圍棋大師賽
」。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19 (UTC)
- 一望而知--———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09:40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 撤回請求:管理員已經警告,我認為可以做結(至少我並不知道其之前有過類似行為,就當作是「初犯」)。但仍希望當事人回應Manchiu要求的解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44 (UTC)
- Manchiu是誰?沒有看到他/她的留言。--Kelu(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2:29 (UTC)
- @Kelu:您下面那位簽名叫「千村狐兔」的管理員就是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日 (五) 02:32 (UTC)
- Manchiu是誰?沒有看到他/她的留言。--Kelu(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2:29 (UTC)
- @Kelu已警告,但仍希望您能解釋一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53 (UTC)
- 我希望真正懂圍棋的維基人決定南洋杯條目的去留。--Kelu(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2:27 (UTC)
- 圍棋界的人肯定支持咯,野狐圍棋都報道該賽事了。如果大家認可野狐圍棋來源的話,這個條目或許沒什麼問題。--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2:42 (UTC)
- 又顧左右而言他了,這裡明明只在討論拉票行為。你這樣說可能會讓他進一步認為拉票行為沒問題。--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日 (五) 16:08 (UTC)
- 他的這句話又沒有談他自身的拉票問題,我又何必去說拉票?你想懲治他是你的事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0:18 (UTC)
- 這裡是「其他不當行為」提報區,你這句明顯是應該放在存廢討論的。「
我希望真正懂圍棋的維基人決定南洋杯條目的去留
」這樣的回應顯然仍然是沒有意識到拉票的問題,你可以不指出這點,但順着他的意思說,就基本上給人一種「默認」的誤導感了。至於「你想懲治他是你的事情
」我又看不懂了,我明明早就撤回請求了,哪來的「想懲治他」?--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日 (六) 00:22 (UTC)- 那是你的個人解讀。我回他的時候沒看出他想表達「拉票這麼做沒錯」。--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0:25 (UTC)
- 這裡是「其他不當行為」提報區,你這句明顯是應該放在存廢討論的。「
- 他的這句話又沒有談他自身的拉票問題,我又何必去說拉票?你想懲治他是你的事情。--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0:18 (UTC)
- 又顧左右而言他了,這裡明明只在討論拉票行為。你這樣說可能會讓他進一步認為拉票行為沒問題。--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日 (五) 16:08 (UTC)
- 圍棋界的人肯定支持咯,野狐圍棋都報道該賽事了。如果大家認可野狐圍棋來源的話,這個條目或許沒什麼問題。--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2:42 (UTC)
- 我希望真正懂圍棋的維基人決定南洋杯條目的去留。--Kelu(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2:27 (UTC)
HYHJKJYUJY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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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er:HYHJKJYUJYTTY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如下方另一提報所言,有人指有關用戶濫用其用戶頁而發起存廢討論。本人看了有關頁面後,赫然發現上面有一個「不文明名單」。本人擔心有關內容可能違反用戶頁指引中有關不能以用戶頁進行人身攻擊的事項,特此請求管理員協助,亦請有關用戶諒解。
- 發現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日 (六) 16:36 (UTC)
- 那是他以前把他頁面,把我寫成黑名單,不爽反擊,我已經處理了,應該可以撤吧--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6:50 (UTC)
- 不用說這麼多,總之本人兩案都撤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日 (六) 16:55 (UTC)
- 更新:由於有關用戶移除了有關內容,現 撤回請求,抱歉打擾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日 (六) 16:54 (UTC)
- 沒關係--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6:59 (UTC)
- 為什麼不先溝通再提報?這樣提報了再撤回應該不是本鬧劇的最佳處理方案吧?--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7:00 (UTC)
- 所以很好笑,不知道鬧哪出,反正我目前暫努力短暫不動,直到徹底全維基假期--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7:03 (UTC)
- @微腫头龙:抱歉本人是有點感到恐慌了,因為本人的重點其實是下面那一段。其實本人到現在還是想不到該怎樣在那裏說而不會招致被提報(下面有解釋),但不理好像又不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日 (六) 17:10 (UTC)
- 可是你這樣未經溝通就貿然提報別人的行為,怕不是會被別人提報你行為不當。--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7:14 (UTC)
- @微腫头龙:至少本人先把所有疑慮說了出來,而且得到了回應,現在問心無愧了。本人是有點認為「自己被提報」這事是難以避免的,反正結果都一樣的話,直接上來找管理員評斷,比自己直接在那裏調停好些。本人是疏忽在沒有想到其中一人看到這樣會索性砍掉本人認為有關的內容。現在回想起來,本人當時去HYHJKJYUJYTTY君的討論頁留言確實比較簡單。--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日 (六) 17:26 (UTC)
- 可是你這樣未經溝通就貿然提報別人的行為,怕不是會被別人提報你行為不當。--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7:14 (UTC)
- 那是他以前把他頁面,把我寫成黑名單,不爽反擊,我已經處理了,應該可以撤吧--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6:50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見上,提報人撤回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日 (六) 17:16 (UTC)
紅渡廚
- 紅渡廚(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02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有關用戶在有關存廢討論指,用戶HYHJKJYUJYTTY濫用其用戶頁、謊報自己退休、違反WP:UPNOT,要求刪除該頁面。本人看了有關頁面後,赫然發現上面有一個「不文明名單」,上面只有有關用戶的名字。本人見到後,不免認為有關用戶給出的理由並非真正原因,甚至擔心有人在進行騷擾或維基欺凌;但與此同時,本人認為自己在有關討論直接表達上述憂慮會違反善意推定指引。在想不到其他辦法的情況下,本人決定在此請求管理員協助,亦請有關用戶諒解。
- 發現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日 (六) 16:36 (UTC)
- 更新:由於有關列表已被移除,本人請求協助的理由已消失,現 撤回請求。抱歉打擾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日 (六) 16:54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見上,提報人撤回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日 (六) 17:16 (UTC)
- 恕我沒看懂這個提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日 (六) 17:18 (UTC)
- 那個名單是備忘名單。竊以為在站內有討厭的使用者並不是問題,可以試試User:Yangwenbo99/自主隔離運動,或是在討論頁直接寫上拒絕哪個使用者發言的info。沒必要過有度行為。( π )題外話,以前被本人自主互動禁制的使用者也很多,現在我基本上不理會他們。--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3日 (日) 07:03 (UTC)
- 恕我沒看懂這個提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日 (六) 17:18 (UTC)
Kone718
- Kone718(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給大量{{繁簡重定向}}掛上快速刪除。10月27日U:Wolfch、U:Diskdance和我在AC互聯群同其進行了大量溝通[1][2][3][4][5][6][7],包括繁簡重定向的作用,「刪除實際上並非真正刪除」,以及建議其若執意要刪先在互助客棧提出修改方針等等。10月29日仍然給繁簡重定向掛快速刪除(見UT:Kone718#2024年10月)。管理員U:Tigerzeng和U:ATannedBurger,以及我繼續溝通,但該用戶仍然復讀在AC群早已完全反駁過的「
簡繁重定向本身就沒有必要存在
」「問題是刪除並沒有對維基百科造成一絲的損害
」,且對提醒者人身攻擊Special:Diff/84781994。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0日 (三) 05:35 (UTC)
- 副知@Ericliu1912、Allervous、阿南之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0日 (三) 05:36 (UTC)
- kone718一直是一意孤行的人啊,始終拒絕共識,剛愎自用,之前東北亞地名爭議的時候總是宣稱社群的Wikipedia:格式手冊/俄羅斯遠東地區用語是單方面的通過的,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既然這麼執拗不接受這些方針跟格式手冊,好好想想是不是應該轉戰其他地方了,這樣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衝突。--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30日 (三) 05:41 (UTC)
- 本人對這個事兒的看法和對外國人名在維基百科應該保留兩段還是三段的看法是一致的:我個人有看法,但我對這個沒啥修改的想法。如果大家願意可以修改,不願意就算了。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關我屁事。--——Kone718 2024年10月30日 (三) 06:35 (UTC)
- (~)補充,已經移除其違反討論頁指引的留言。--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30日 (三) 05:46 (UTC)
- kone718一直是一意孤行的人啊,始終拒絕共識,剛愎自用,之前東北亞地名爭議的時候總是宣稱社群的Wikipedia:格式手冊/俄羅斯遠東地區用語是單方面的通過的,維基百科不強迫任何人參與,既然這麼執拗不接受這些方針跟格式手冊,好好想想是不是應該轉戰其他地方了,這樣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衝突。--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30日 (三) 05:41 (UTC)
- 好了我從來沒覺得刪除或者不刪除繁簡重定向是什麼特別大的事值得自由雨日閣下情緒激動地說出一大堆激進的話。很遺憾,這不值得提交管理員布告版把我批鬥一番,我只不過隨手提交刪除以減輕其存儲壓力(當然基金會也不缺這點存儲空間),刪除的權限不在我手上,最終還是由有資質的用戶刪除的。——Kone718 2024年10月30日 (三) 06:26 (UTC)
- (~)補充:管理員不必理會其「
隨手提交刪除以減輕其存儲壓力
」的說辭,Shizhao、Diskdance那天早就在互聯群同其多次溝通過,這麼做根本就不會減輕存儲壓力,且其看到過消息。--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0日 (三) 06:34 (UTC)- 我沒必要理會你。——Kone718 2024年10月30日 (三) 06:36 (UTC)
- 技術細節是不知道的,友好協作是做不到的,連「
我只會覺得你就這點小事又發嘆號又唧唧歪歪和個娘們似的多嘴。很無聊欸
」這種話都能說出來,那看來維基百科最好是別參與的。——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6:40 (UTC) - (!)意見:其實如果那些事兒真的「(不)是甚麼特別大」或者自己「沒啥修改的想法」,就不要掛模板。本人看了相關討論頁面,感覺被提報者的行動以及最初的反應跟他在這裏的表態不太脗合。--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30日 (三) 10:45 (UTC)
- (~)補充:管理員不必理會其「
- 此前似乎存在已有某條目只有簡體字條目而沒有繁體字重定向導致條目被重複創建的情況[8],所以繁簡重定向應該留著。--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12:45 (UTC)
- (+)支持封禁此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53 (UTC)
- 他在Category:濱海邊疆區地理之行為也令人詬病:明明除了8個地名以外都要使用俄語譯名,結果他在許多地方都用了傳統中文和滿語名稱,看來還要搞很久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日 (六) 03:56 (UTC)
- 副知@Ericliu1912、Allervous、阿南之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0日 (三) 05:36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已由Tigerzeng 封禁6個月。——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0日 (三) 15:57 (UTC)
- 路過,前陣子這個Kone(應該是他吧,但我看不到歷史,如果不是請指正)也大規模提快刪了一堆俄羅斯行政區劃的重定向,主要被@Shizhao、Manchiu兩位管理員刪了。我就是想問這種大規模刪除都不需要經過討論的嗎?--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9:03 (UTC)
- 以後對快速刪除有異議請提出,以便管理員一併考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3日 (日) 06:04 (UTC)
- @Ericliu1912:是被刪了後我才發現的,想hang on都來不及。--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6:07 (UTC)
- 所以我一直主張要限縮快速刪除範圍,給社群多一點空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3日 (日) 10:33 (UTC)
- @Ericliu1912:是被刪了後我才發現的,想hang on都來不及。--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6:07 (UTC)
- 我基本上重定向沒鏈入才刪。我之前還提醒過他了,R3的重定向速刪理由我認為是濫用了。--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2:45 (UTC)
- 以後對快速刪除有異議請提出,以便管理員一併考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3日 (日) 06:04 (UTC)
- @Tigerzeng:封禁是否需要在用戶的討論頁上貼上相關模板?本人按進被提報者的討論頁,好像看不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12:12 (UTC)
- 先前的警告和封禁理由應當已經提供了足夠的信息,不確定您指的「相關模板」是什麼。--Tiger(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2:46 (UTC)
應該是{{Block notice}}。茲舉兩例:Special:Diff/84835107、Special:Diff/84837654--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13:44 (UTC)- Uw-block}}才對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13:53 (UTC)
- 封禁前短時間內關於此話題有較為充分的討論,其中在該用戶討論頁的部分想必已經對該用戶發出較多的通知了。我從1.封禁理由說明能否容易地被當事人知曉;2.避免當事人就同一事件收到過多通知,這兩個角度考量,不再發出封禁通知留言。例如您在這個話題里連着通知我兩次,其實我是覺得有一點被打擾到,因為第一次通知過後我就會繼續看後續的回覆。--Tiger(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4:17 (UTC)
- 其實是本人以為加掛有關模板為必須(因為例如Manchiu君執行封禁時是一定會去用戶討論頁掛模板)。至於第二次通知是因為本人引用模板時犯錯,擔心您當時已經觀看之前的錯誤留言。抱歉。--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14:50 (UTC)
更正:抱歉引錯了上級模板,應該是{{ - 封禁前短時間內關於此話題有較為充分的討論,其中在該用戶討論頁的部分想必已經對該用戶發出較多的通知了。我從1.封禁理由說明能否容易地被當事人知曉;2.避免當事人就同一事件收到過多通知,這兩個角度考量,不再發出封禁通知留言。例如您在這個話題里連着通知我兩次,其實我是覺得有一點被打擾到,因為第一次通知過後我就會繼續看後續的回覆。--Tiger(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4:17 (UTC)
- 先前的警告和封禁理由應當已經提供了足夠的信息,不確定您指的「相關模板」是什麼。--Tiger(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2:46 (UTC)
- 路過,前陣子這個Kone(應該是他吧,但我看不到歷史,如果不是請指正)也大規模提快刪了一堆俄羅斯行政區劃的重定向,主要被@Shizhao、Manchiu兩位管理員刪了。我就是想問這種大規模刪除都不需要經過討論的嗎?--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9:03 (UTC)
JNO1
- JNO1(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AN3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違反互動禁制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31 (UTC)
- 我突然發現WP:禁制記錄里寫的禁制是從202410291700(即UTC+8明天01:00)開始……? 思考...按理說是今天01:00吧?@Manchiu:是筆誤還是確實從明天才開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36 (UTC)
- 寫錯了,去改--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57 (UTC)
- 回應提報好像不算?--———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38 (UTC)
- 回應提報是指回應「處理」欄位啊(比如詢問禁制細節、對處理提出反對,等等),他完全是回應對方😂什麼「
該恐漢症用戶
」……然後下一段又是帶大量代詞「你」的話。--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39 (UTC)- 那行。--———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53 (UTC)
- 當對方時刻緊盯著敞人的編輯列表刻意進行對抗性編輯,對敞人作出人身攻擊「胡言亂語」、「背後究竟是何動機」、「強辭奪理、胡攪蠻纏」等污衊的同時難道敞人應該沉默?這豈非令人身攻擊者反而嘗到甜頭?還是敞人需要時刻緊盯著提報頁面以在被詆毀至互動禁制的數十分鐘內必須作出回應?--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05 (UTC)
- @JNO1:可以理解您的情緒。但是沒辦法,只要互動禁制一旦生效,就不能再提及對方,這是規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10 (UTC)
- @JNO1:抱歉本人認為把「沉默」等同「令人身攻擊者反而嘗到甜頭」這個思維本身就很容易導致衝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9日 (二) 09:32 (UTC)
- 顯然易見該用戶再次違反假定善意不停作出人身攻擊的伎倆,把自己的稻草人謬誤等詭辯行為推至敞人身上,堅持不依不饒篡改和詭辯不到最後一秒就不罷休還賊喊捉賊式聲稱自己抱着萬分善意,從該用戶過往的發言可看出純是為了碰瓷而碰瓷(典型互聯網巨魔特徵),贏家輸家之說更顯該用戶頑固偏執於自己編輯的版本一字不准易,可見所謂萬分善意必須建基於自己是贏家為前提,更惡劣的是我還注意到該用戶早前跟蹤我在熊襲和金官伽倻的編輯,正因該用戶明顯嘗到這種主動攻擊編者這種無良行為的甜頭,才會一而再,再而三執著透過侮辱、騷擾、詆毀來逼使持異議的敞人屈服,以致互動禁制也成了該極為頑固用戶堅持摧毀的障礙--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28 (UTC)
- 回應提報是指回應「處理」欄位啊(比如詢問禁制細節、對處理提出反對,等等),他完全是回應對方😂什麼「
- ( π )題外話,話說今天的其他不當行為提報還真是多啊。--———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00 (UTC)
- 我突然發現WP:禁制記錄里寫的禁制是從202410291700(即UTC+8明天01:00)開始……? 思考...按理說是今天01:00吧?@Manchiu:是筆誤還是確實從明天才開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04:36 (UTC)
因為我公布禁制時間上的錯誤,現已修改;此提報屬修改前時間的提報行為,為保用戶權益,不處理。由於有疑似潛在違反之可能,若有新提報可在下通知我,暫不關閉。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5:06 (UTC)
- 處理:封禁一天。此時長是參考過也違反互動禁制的另一方後做出的決定。-- (☎)d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8:20 (UTC)
- (!)意見,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當警察開罰單的時候,若在罰單上面寫錯了開罰金額(比如10000但忘了寫最前面的1,所以應繳金額變成0000),那是不是就代表不用繳罰單錢了呢?-- (☎)d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8:20 (UTC)
- @ATannedBurger:( π )題外話:香港好像真的是可以因此提告(讓罰單無效)的(見[9]:「
警員寫錯不代表司機無犯法無違規
(註:這句跟您的意見一致),法庭有需要會傳召發告票的警員了解事件,司機可向警方中央檢控組反映事件,要求酌情處理,取消告票,過往亦有成功例子
」)。不過就此案而言,本人的意見已於下方詳述,不幸言中。--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日 (五) 03:22 (UTC) - 而且當時是在被提報寬容一次後又繼續違反。。--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日 (六) 14:52 (UTC)
- @ATannedBurger:( π )題外話:香港好像真的是可以因此提告(讓罰單無效)的(見[9]:「
- (!)意見,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當警察開罰單的時候,若在罰單上面寫錯了開罰金額(比如10000但忘了寫最前面的1,所以應繳金額變成0000),那是不是就代表不用繳罰單錢了呢?-- (☎)d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8:20 (UTC)
- 被提報後繼續違反互動禁制:Special:Diff/84772118@Manchiu:——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49 (UTC)
- 本人發言前3小時多內也沒有人說這是違反互動禁制,我以為這種討論不是--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12 (UTC)
- 你上面就有說了的: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c-自由雨日-20241029051000-JNO1-20241029050500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14 (UTC)
- 我以為3小時時差是綠燈--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50 (UTC)
-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51 (UTC)
- ?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02 (UTC)
- 發言相差3小時--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11 (UTC)
- 你跟Patrickov發言差3小時和你的互動禁制有什麼關係……?--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17 (UTC)
- utc852,我以為3小時時差是綠燈--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29 (UTC)
- 其實管理員說了互動禁制,不論何時生效都拜託停手了(對方不停手自然會被封禁),不然被封禁了卻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就有點不值得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43 (UTC)
- 恕我實在無法理解。--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17:29 (UTC)
- 2024.10.29utc0852和2024.10.29utc1228--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9:57 (UTC)
- 對方開炮(0852)不代表禁制無效,您在(1228)的回嘴恐怕也是違反禁制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30日 (三) 10:34 (UTC)
- (~)補充:JNO君應該是指這段話和這段話。本人相信他當時並不是在回應本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30日 (三) 10:36 (UTC)
- 這算不算違反互動禁制或不適當的拉票--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3:28 (UTC)
- @JNO1:個人認為不算。其實不管如何,您也不要管他啦,先做好自己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08:19 (UTC)
- 這算不算違反互動禁制或不適當的拉票--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3:28 (UTC)
- 2024.10.29utc0852和2024.10.29utc1228--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9:57 (UTC)
- utc852,我以為3小時時差是綠燈--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29 (UTC)
- 你跟Patrickov發言差3小時和你的互動禁制有什麼關係……?--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17 (UTC)
- 發言相差3小時--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4:11 (UTC)
- 我以為3小時時差是綠燈--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50 (UTC)
- 你上面就有說了的: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c-自由雨日-20241029051000-JNO1-20241029050500 ——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14 (UTC)
- 本人發言前3小時多內也沒有人說這是違反互動禁制,我以為這種討論不是--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13:12 (UTC)
Donwun
- Donwu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廣州宗教建築列表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Special:Diff/84639757,Special:Diff/84652006,Special:Diff/84748209。3次,3次沒有任何理由就移除關注度模板,Special:Diff/84653351,提醒了,至今未回應,結果今天又移除。那我就只有提報你了。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7日 (日) 15:16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見下,提報者撤回請求。——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日 (六) 14:50 (UTC)
- 看了一下,@Donwun君的第一、第二次改動其實都有在項目加上來源,不能說沒有理由。當然,最好做法是在加上來源後,再去WP:關注度/提報相關討論留言、要求覆檢。另一方面,Special:Diff/84653351那個提醒其實不十分清楚,本人有理由相信對方其實不認為第三次移除是違反了您的提醒(雖然從改動詳情來看,這是三次之中理據最少的,但搞不好他是認為問題早已解決才這樣)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7日 (日) 15:30 (UTC)
- @Patrickov:我勸你仔細看看他加的來源能否佐證關注度,這根本不屬於「編輯爭議」而是「明顯能或不能」的問題。——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53 (UTC)
- 本人沒說那是編輯爭議,但提報者說被提報者「沒有任何理由」似乎也不是事實(本人的看法是「他有給理由但不成立」)。事實上本人也是順便{{Ping}}了被提報者。--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57 (UTC)
- @Patrickov:我勸你仔細看看他加的來源能否佐證關注度,這根本不屬於「編輯爭議」而是「明顯能或不能」的問題。——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53 (UTC)
- (+)支持提報,應警告其不當移除模板的行為。另外該用戶主編的條目也似有虛構來源等問題,見WP:優良條目評選/提名區#深圳市(我在一個多月以前已發覺該條目的問題,正好今天看到這個提報就提下重審)。——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31 (UTC)
- 傾向提醒用戶。--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16 (UTC)
- 本來就是因為提醒後再犯才提到這裡來的,結果提過來換來的只是再提醒一次,你們真的覺得這種做法合適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18 (UTC)
- (!)意見:被提報者好像兩天沒登入,不如「等」他有甚麼進一步動作(不論是上來回應還是做其他編輯)再說--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32 (UTC)
- 本來就是因為提醒後再犯才提到這裡來的,結果提過來換來的只是再提醒一次,你們真的覺得這種做法合適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18 (UTC)
- 前兩次都補充了來源,個人認為不足以提刪,最多掛個來源不足模板,然後看見之前刪除討論中有提到格式問題,所以第三次修改了列表格式;另外用戶頁面提醒我也不是經常去看的--Donwun(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16:06 (UTC)
- 都是十三年的老用戶了,《WP:關注度》指引都不好好讀的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日 (五) 16:12 (UTC)
- 廣州宗教建築來源二有什麼問題?如果能補充這種來源,不像是沒看過關注度指引。--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0:29 (UTC)
- @日期20220626:哦抱歉,我沒看到那個來源2,那我認為來源2是能證明關注度的。但第一次移除模板仍沒有理由;且將來源2放在「五仙觀」後面,仍然有點令人困惑;以及沒有使用編輯摘要等等。總之仍有編輯問題。--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日 (六) 00:37 (UTC)
- 我也認可來源2可以證明關注度,既如此, 撤回請求。不過仍然要說,這更像是瞎貓碰上死耗子,被提報人的行為看着一點也不像讀過關注度是什麼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日 (六) 03:15 (UTC)
- 廣州宗教建築來源二有什麼問題?如果能補充這種來源,不像是沒看過關注度指引。--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00:29 (UTC)
- 都是十三年的老用戶了,《WP:關注度》指引都不好好讀的嗎?--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日 (五) 16:12 (UTC)
- 傾向提醒用戶。--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16 (UTC)
- 看了一下,@Donwun君的第一、第二次改動其實都有在項目加上來源,不能說沒有理由。當然,最好做法是在加上來源後,再去WP:關注度/提報相關討論留言、要求覆檢。另一方面,Special:Diff/84653351那個提醒其實不十分清楚,本人有理由相信對方其實不認為第三次移除是違反了您的提醒(雖然從改動詳情來看,這是三次之中理據最少的,但搞不好他是認為問題早已解決才這樣)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7日 (日) 15:30 (UTC)
- (節刪)
- 我正常參加議題討論,最近大家都說不能刪除討論,你刪除就是破壞--101.12.162.88(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7:48 (UTC)
- @101.12.162.88:這樣把條目內容直接搬上來並不是正常參加議題討論,請恕本人出於技術因素需要移除您在條目上放的內容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07:53 (UTC)
Gluo88
- Gluo88(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此人的行為讓我感到極度噁心,寄電郵過來,我回覆了他電郵當中的疑問,他依然繼續在站內曲解我的意思。此提報管理員可以放著,因為我本就沒有希望管理員處理。
- 發現人:~~Sid~~ 2024年11月1日 (五) 16:10 (UTC)
- 處理:
- 對於相關議題,我嘗試通過私下郵件與您溝通。然而在您堅持己見、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我公開表達了我的意見,以便其他用戶了解我們的立場為何。
- 您提到:「
然而當「惡意被偽裝成善意」時這個「閣下」就會變成「客套話」,這點我在電郵中早已說明。
」是對在下無根據的揣測,從字面意思上,似乎可以理解為您認為我是偽裝善意的惡意編者。您之前說的「...當然,我也認為您沒有惡意」的指控,如果不是表達不清,即是存在邏輯謬誤。 - 並且,帶有敬語的稱呼是禮儀規範,過於直接反而會被視為不禮貌或失敬傳統華人文化中,「客套」常常是尊重他人或表達謙卑的一種方式,禮貌用語(如「閣下」)不僅不會被視為噁心,反而是禮儀的體現。您認為這種行為涉嫌「故意噁心別人」的問題, 似乎不符合對文明禮貌的正確理解。
- 認為用戶儘量不要在討論中引用方針,我認為是不允許別人精確地指出對方存在什麼樣的問題,違反了什麼樣的具體政策,實則是忽略對方不當言論對維基氛圍造成不良的影響,更是一種默認的鼓勵。欠缺對規則的尊重。
- 閣下身為正欲參選管理員職位者,理應對具備如何論證對方的違規、良好溝通態度的能力。在下認為,您發表的言論體現了您情緒化並對政策的理解問題。在您「道歉」過後,說出「
此人的行為讓我感到極度噁心
」這一情緒化不帶論據言論的編者是否已能擔任管理員這一職位,在下對此深切疑慮。您的提報是否合理、所使用的語言是否符合文明方針,社群自有公論。
--Gluo88(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23:22 (UTC)
- 1.我其實不懂我只回覆了你郵件一次(即你透過電郵功能寄過來信件後我回覆的),你後續就沒有回覆了,可以叫私下透過郵件與我溝通,我完全看不出來你有要溝通的意思,我還因此讓你知道我的電子郵箱,另外我不認為我有堅持己見,原因是我不斷的在跟你溝通,不然我就不會回覆電郵。
- 2.留言我這裡的說明你為什麼不看?我會說「...當然,我也認為您沒有惡意」這句正是我對你的善意,不然我不會說出這句話。
- 3.這裡我不做解釋我用例子來說明,假設你今天遇到一個表面上跟你很友好,實際上在背後捅你一刀的人,那個表面就叫客套,實際上人家根本沒有與你很友好,你總會遇到這種人,當你遇到這種人時你還會覺得對方的客套話是一種禮貌嗎?,BTW請Gluo88不要自己又跳進來說我在指你,這裡只是說明。
- 4.當然可以用規則指出,我的問題是當規則不存在時,你怎麼指出對方的行為不當?,我說盡量不要用,是因為中維長期以來討論當中都很容易出現「一個方針指引,各自解釋」,我才會說盡量不要用,這裡又給我加了對規則不尊重的帽子。
- 5.什麼叫良好溝通能力?,我從頭到尾一直在跟你溝通,你只是不斷的搬出規則,卻不以其他方式加強自己留言的說服力,還是我得必須跟你站同一邊,完全同意你的觀點,才叫有良好的溝通態度能力?,我也實屬不知道為何你又要搬出RFA的名頭,你似乎都不知道RFA對候選人的負擔,還是說你覺得比起我(這裡沒有吹鵬自己的意思反而我覺得自己十分普通)你特別出眾,那我可以下次提名你去選管理員,你可以親自選選看。
- 5-1.Q:說出「此人的行為讓我感到極度噁心」這一情緒化不帶論據言論的編者是否已能擔任管理員這一職位,在下對此深切疑慮。您的提報是否合理、所使用的語言是否符合文明方針,社群自有公論。
- A:討論都在同一頁,大家有眼睛可以自己看,我認為我的留言回覆不需要讓我有額外的論述去說明為何你的行為不當。你覺得我情緒化就情緒化,這裡我懶的跟你解釋,因為根本沒那回事。
- 最後你的回覆依然不斷的在搬出規則,還是繼續拿社群名頭出來壓人,我此留言的問題「那當規則不在時或不完整時,要依靠什麼才可以讓一個群體不發生混亂?。」為什麼不回覆?,再來你整段留言把自己偽裝的很可憐,我沒有跟你溝通的假象,營造一種你被我欺負的假象,我沒有顧慮你的感受的假象,選擇性的忽視我問的部分問題,我實屬看不懂你為什麼要這樣。--~~Sid~~ 2024年11月2日 (六) 02:04 (UTC)
- 修一下。~~Sid~~ 2024年11月2日 (六) 02:11 (UTC)
Gluo88、LuciferianThomas
- Gluo88(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多處社群討論明顯使用大型語言模型(LLM)和機器翻譯產生回覆文字,特徵包括:
- 留言的文筆極度機械式和過於突兀的禮貌,將其與多月前解任案非常顯然是本人的文筆相比,根本就不可能是本人所寫;
- 在留言之始過度機械式加入「感謝你的XX」等感謝詞,與大型語言模型吻合;
- 產生的文字出現社群甚至在任何方面都近乎不可能產生的「個人攻擊」「文明與禮貌方針」等字眼,這些幾乎只能是機器翻譯出與人類不同的文筆;
- 產生的文字多次指控「不文明」「人身攻擊」,卻對是否真的構成站內方針所認定的不文明或人身攻擊毫無考量或論證,似是直接餵給大型語言模型的prompt後吐出來的內容,變成我說你是你就是的情況;
- 異常地包含在社群討論中不會有活人寫的「安全」「開放與包容」等說辭,完全是大型語言模型中的安全保障詞組。
- 鑑於此用戶使用大型語言模型產生的文字多次作出毫無依據的指控(包括指控不文明、人身攻擊等),而依輔助工具(如gadget)使用的規定,使用輔助工具而產生的編輯亦是由編者自行負擔。不論其發言是真人或AI產生,都明確構成了輕率魯莽指控的情況(無依據的指控、不符合事實的指控、空泛的指控),故予以提報。
- 發現人:路西法人 2024年10月28日 (一) 20:01 (UTC)
- 雖然社群未曾禁止用戶使用大型語言模型產生討論文字,但當討論文字確實構成其他違規(如不實指控)時,編者顯然也需要背負相應的責任。--路西法人 2024年10月28日 (一) 20:02 (UTC)
- 補充:發現該用戶被我懷疑是使用LLM產生的留言全部都缺少了他留言中源代碼非常iconic的空格使用,基本可以斷定這些留言不可能是他自行撰寫,必然是有代筆。--路西法人 2024年10月28日 (一) 20:15 (UTC)
- 另外還有
它提醒我們討論應以內容為核心
、它們影響參與者的感受與討論氛圍
等,顯然是英文硬翻譯過來,連讀一下是否通順都沒就發佈。Gluo88作為中文母語者,從過往至近期都未出現過此類奇異文筆,就只能是機器翻譯由LLM產生的文字這個可能性了。--路西法人 2024年10月28日 (一) 20:25 (UTC)
- 處理:
- LuciferianThomas(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關於「過於突兀的禮貌」「個人攻擊」「文明與禮貌方針」我確實使用AI幫忙修正的語氣將原稿修訂地更溫和,並調整錯別字以及格式問題(如閣下所言,方針亦未禁止如此)。但每一則留言均由我本人修正後更改。在下之所以使用較幾個月前在罷免案中「過於突兀的禮貌」文字,只是在下認為沒有必要在正常的方針版面上形成激烈的論戰(維基百科亦非戰場)。
- 但既然LuciferianThomas君後文指出「
鑑於此用戶使用大型語言模型產生的文字多次作出毫無依據的指控(包括指控不文明、人身攻擊等),而依輔助工具(如gadget)使用的規定,使用輔助工具而產生的編輯亦是由編者自行負擔。
」明顯,LuciferianThomas的論點並非我是否使用AI修訂錯字等問題,而是我的指控(指控其不文明、人身攻擊)為不屬實,即屬於輕率指控。有鑑於此,在下有必要向各位重新列舉LuciferianThomas近一年來之不文明、魯莽指控,謹讓社群注意是否有需要審視LuciferianThomas的討論態度:- 在Mys 721tx罷免案中的擾亂、施壓行為:在今年Mys 721tx彈劾案子中,LuciferianThomas不斷為袒護涉事管理員對我在內的多名用戶輕率指控(其中包括Sanmosa、Ericliu1912、Lanwi1以及全部聯署人):其中較為明顯的包括:要求第三方管理員將處理在下的留言,該留言全紅加粗加亮,違反討論頁方針「過多特效將構成騷擾」(我曾因此暫停編輯);魯莽指控Ericliu1912在公告欄修改留言行為屬於「拉票」;通過暗示聯署者面對合法提案的簽署必須負擔責任(這已被至少四名用戶指出屬於施壓、拉票甚至造成社群恐慌,是明顯的不文明行為);並持續要求第三方管理員終止合理提案對我予以處理(明顯威脅性發言)。上述均可在相關頁面存檔找到,認為LuciferianThomas言行過激者為多數人。上述在下已在互助客棧一一指出,LuciferianThomas則對此不予以回應。請繼續見下方LucifetianThomas討論留言:
- 在個人用戶頁及相關討論頁的誹謗、輕率指控:在彈劾議案獲得通過後,因不滿罷免結果,在個人用戶頁誣指該案支持罷免者的行為屬於
「擾亂者及其同黨操控的暴民政治」
,明顯宣揚的惡意觀點、不具有合法證據的輕率指控;持續為秉持此一觀點,在討論頁面中多次針對異議者多次發表離題的惡意言論,對異議用戶訴諸人身:- 針對在下發表:「
更何況你的發言確實是在偷換概念且避輕就重,我自然有指責的權利,請停止將假定善意曲解成不能陳述事實和批評。當前社群最大問題就是存在汝等濫用社群程序,以不符事實、不符方針、不符常理的理據,推動方針不支持的解任程序,試圖以虛構的罪名誤導社群等擾亂社群秩序的編者;你竟還大言不慚給未來仲裁委員會調查甚至排除汝等提出的不當觀點扣上保護傘、濫用等罪名,仿佛汝等不當觀點就完全免於任何責任和管轄似的。汝等推動嚴重違反程序公義的解任程序的用戶,逃脫社群制裁已是展現社群總體而言缺乏自治能力的體現,何來覺得能指控防止非妥當解任重演的機制是保護傘這個論點能站得住腳?
」首先該案已經正當社群程序完結,已由Jimmy Xu、AT兩位行政員嚴格遵守相關政策、尊重社群廣大用戶的共識,予以結案公布,明顯是除閣下外,毫無異議的正當合理結果。另,此發言屬於離題討論解任案,涉嫌宣傳個人觀點而擾亂討論秩序。 - 而後持續宣稱:
Gluo88和WMLO等用戶正是屬於這一類用戶,通過流言蜚語和虛構的罪名攻擊對手,獲取自己的社會資本還同時削弱了對手的社會資本,甚至通過人際關係和各種威脅發言(展現社會資本的方式)阻撓行政員正常行使阻擋違規解任案的權力(影響社群的正常決策),從而影響解任結果。
倘若在下的行為是不可被接受、不符合程序方針的,此案在當時根本不會立案,並已被處理。此等惡劣發言污名化與虛構罪名指控在下的行事邏輯,「通過人際關係...」的言論更有真人傀儡指控嫌疑。
- 針對在下發表:「
- 擾亂性刪改留言:在未經社群共識,管理員執行認定用戶發言構成所謂「使用大型語言模型(LLM)和機器翻譯產生回復文字」並可構成違規的情況下,將異議者留言刪除清空,明顯先定罪再予以舉報。按LuciferianThomas的邏輯,只要不符合該君心願(如今年Mys 721tx經社群完整投票,符合社群之正當共識通過),就能拿各種各樣的理由指控他人的意見屬於不合規留言,再予以屏蔽,或謂之被封禁者的「同黨」。
- 其他用戶的意見:關於LuciferianThomas的施壓、不文明及輕率指控言論,可看下方與LuciferianThomas評語:
- ...我認為LuciferianThomas在上方「若(RFDA)提案存在違反解任條件的情況,聯署人作為共同提案人顯然需共同負責」的說法會引起社群成員不必要的恐慌,而且如果此RFDA最終被認定為有效,這種說法會合理使致部分社群成員因擔憂被反對解任Mys 721tx的社群成員要求「共同負責」而不敢表達真實的意見。——Sanmosa
- 從最一開始,我就不認為拿到站內討論這件事是好事。若您覺得並非如此,那是否需要讓Gluo88知道您在上方假定惡意他一事?把東西弄得難看一向不是我的作風。不過我不喜歡把事情弄的很難看不代表我不會有自己的意見...——ATannedBurger
- 認同Sanmosa的一些觀點,對於「聯署人作為共同提案人顯然需共同負責」這句話,疑似有可能會造成拉票效果。——桐生ここ
- 我想輕生這件事就能證明Mys 721tx未經深思,未經過跟我對話就確定。我也覺得路西法人過激。高壓態度會把其他人嚇跑,無法化解矛盾。——Lanwi1
- 怎麼說呢,我認為LuciferianThomas清楚他自己的言論一向尖銳(是的,我的用詞是「一向」,也就是說不止這裡如此),而他明知如此也繼續選擇如此作為。——Sanmosa
- 對參與聯署之社群成員施壓,並非好主意。——Ericliu1912
- 可能離題,但還是想請路西法人君請不要擺着這麼硬的態度說話,您這樣沒人敢來討論,用字遣詞跟不上您都罵,最後只會通過您想通過的,這對社群更不健康,您這麼硬着的要讓仲裁委員會現在就有這項權力,甚至優先於流程,難免會想這算上POINT嗎?——提斯切里
- 另有針對該君在共識方針討論頁發表冗長言論,強制推銷觀點的評價。見此總結。
很明顯,從今年六月甚至更早開始,LuciferianThomas君明顯為闡釋觀點,多次使用尖銳言論、污名異議者;如遭持續異議,則持續輕率指控,並使用訴訟、刪除留言等方式,達到自己為闡釋觀點排擠、「處理」其他異議用戶的目的,將維基百科視作戰場。而上述屢遭社群用戶抗議的無理行為,均已構成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一般來說,這些擾亂性的編輯不會被保留下來,擾亂行為也被認為是無效的論證方式而遭到其他維基人的強烈反對。
」以及濫用規則「惡意使用維基百科方針和指引,阻礙維基百科目標實現的行為。遊戲維基規則可能表現為濫用程序、擾亂性編輯或其他違反社群共識精神的行為。
「在下只能說上述的長期問題,已無法與LucifeirianThomas達成正常溝通解決,唯有將經正當程序探討其是否符合禮貌與文明政策。LucifeirianThomas的行為嚴重干擾正常討論,如其不停止這種做法, 在下提議對其施行討論頁之編輯禁止,維護其他用戶的參與觀感。
--Gluo88(留言) 2024年10月28日 (一) 23:07 (UTC)
- 補充: 1. 在下申請恢復在下被LuciferianThomas不當摺疊或刪除的發言, 管理員已經受理並恢復被刪留言。2. 對我誹謗、輕率指控
"WMLO及Gluo88的行為構成拉票是在於四處張貼和電郵騷擾、以極度不中立的立場邀請甚至威脅其他編者發表相同立場,也有選擇性通知邀請個別編者的情況,構成幾乎所有拉票的成立條件"
——LuciferianThomas - --Gluo88(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03:20 (UTC)
- 補充: 1. 在下申請恢復在下被LuciferianThomas不當摺疊或刪除的發言, 管理員已經受理並恢復被刪留言。2. 對我誹謗、輕率指控
- 既然要求別人要遵守文明,那就不要用過分客氣的語句在回應,文明不是靠裝出來的,如果你當下並不相信對方,也不認為對方是「閣下」等等的詞語,就不要用「閣下」等等的詞語,為什麼?因為這沒必要,反而會顯得你在噁心人。至於LLM的部分,我只看了一個留言special:diff/84761924確實有很明顯從大型語言模型生成的,您就不需要特地解釋,有與沒有隻有您自己心裡最清楚。除此之外善意推定與惡意推定還是少用為好,因為真正理解的人,是不會用這些指引(WP:ABF還只是博君一笑的頁面連指引都不是)去指責別人的,為什麼?因為當你拿著這態度指引去指責別人違反時,某些角度這種指責本身也早已違反態度指引。怎麼做比較好,以論述表達他人的行為有何不妥之處,說明為什麼,盡量不要拿社群名頭出來施壓,盡量不要拿方針指引出來施壓,我本人十分討厭拿方針指引來壓人,因為這會顯得我自己表達能力不足,除此之外觀感也相當不好。
- LuciferianThomas確實說話挺直了點,他可以再改進,這我認同,我可以跟你保證的是他沒有惡意就是,當然我也同樣相信您也沒有惡意。
- 對了正常人不太會在最後使用「...維護其他使用者的參與觀感。」,這裡真的十分像語言模型出來的語句。--~~Sid~~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42 (UTC)
- 有沒有惡意不是您說的,您要不要看看他到處批評人。是很感謝他為社群勞心勞力,但僅只是提醒他不要情緒話,還有人稱讚他心直口快都是為社群好。
盡量不要拿方針指引出來施壓
,您這話一出所有人都驚呆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3:25 (UTC)- 有沒有惡意當然不是我說的算,我只是就我對於他的了解表達意見僅此而已。
- 我為何會說「既然要求別人要遵守文明,那就不要用過分客氣的語句在回應,文明不是靠裝出來的,如果你當下並不相信對方,也不認為對方是「閣下」等等的詞語,就不要用「閣下」等等的詞語,為什麼?因為這沒必要,反而會顯得你在噁心人。」,因為我有觀察到Gluo88有此種過度客氣情況,當然如果他觀察自心自認為沒有,那也不需要解釋什麼,我也為此誤會說聲抱歉。
- 我為何會說「盡量不要拿社群名頭出來施壓」,因為這會讓其他意見不同的人覺得自己被代表,這並不好。
- 我為何會說「盡量不要拿方針指引出來施壓」,因為我觀察到社群經常屢次於討論時出現「一個方針指引,各自解釋」而不是去討論行為妥不妥當,產生了什麼影響。
- (以下並非回覆Tisscherry。)
- 承前語句,很多時候不是方針指引規定什麼不能做,才不能做,維基學院假定善意並非方針指引v:zh:WV:假定善意,難道在學院就可以對他人惡意相待嗎?,維基學院的拉票方針指引頁面甚至不存在,難道在學院就可以於討論人事任免中拉票嗎?,當然都不可以。
- 我之前為何會說不要妄想靠規則來約束沒有道德的人,因為沒有道德的人在黑暗之處變會任一為之,請各位捫心自問自己是否有德而不是靠規則在約束自己。當現實生活中人們以法律為標準而無德,這個世界離滅亡也不遠。
- 這裡是維基百科,我理論上應該看到討論品質與人們的道德素質遠超其他平台,我真的對這裡很失望。--~~Sid~~ 2024年10月29日 (二) 12:48 (UTC)
- 在下感覺SID的評論欠缺公正與客觀性, 欠缺對程序正義的尊重以及欠缺文明禮貌的正確理解。 1 對禮貌用語的負面解讀:SID一方面將符合華人常識性禮儀的
"「閣下」
貶為負面行為,把正常禮貌行為說成壞事;另一方面,對被多名用戶指出的不當行為不僅不予批評,反而進行辯解,缺乏平衡與客觀性。2. 曲解動機:SID用"儘量不要拿方針指引出來施壓」
曲解了用戶按照方針討論問題的動機,將其扭曲為「施壓」,違背了假定善意的方針精神。此外,SID的表述"我本人十分討厭拿方針指引來壓人」
,可能污名化了依循程序正義、按方針和指引處理問題的行為。道德標準因人而異,而社群中的規則則是合作的基礎保障。--Gluo88(留言) 2024年11月1日 (五) 04:19 (UTC)- Q:對禮貌用語的負面解讀:SID一方面將符合華人常識性禮儀的"「閣下」貶為負面行為,把正常禮貌行為說成壞事
- A:我沒有否定那是禮貌性用語,正常情況下那會是禮貌的,然而當「惡意被偽裝成善意」時這個「閣下」就會變成「客套話」,這點我在電郵中早已說明。
- Q:對被多名使用者指出的不當行為不僅不予批評,反而進行辯解,缺乏平衡與客觀性。
- A:我在電郵早已表明LuciferianThomas他的溝通確實需要改進,我說他沒有惡意也只是根據我對他的了解,當然有沒有惡意絕對不是我說的算,除此之外我更懶得為LuciferianThomas辯解。
- Q:SID用"儘量不要拿方針指引出來施壓」曲解了使用者按照方針討論問題的動機,將其扭曲為「施壓」,違背了假定善意的方針精神。
- A:不好意思你在我回覆你電郵後仍繼續曲解我的意思,我是不是也可以說你違反假定善意的方針精神。
- Q:SID的表述"我本人十分討厭拿方針指引來壓人」,可能污名化了依循程序正義、按方針和指引處理問題的行為。
- A:你這更莫名其妙,我說我自己都不行嗎?,還給我戴了帽子,你口口聲聲要假定善意然而我實在看不出來你這句話有假定善意。
- Q:道德標準因人而異,而社群中的規則則是合作的基礎保障。
- A:道德標準確實因人而異,我可從來都沒有覺得每個人的道德標準會是相同的。「而社群中的規則則是合作的基礎保障」當規則還在時確實可以起到保障的作用,那當規則不在時或不完整時,要依靠什麼才可以讓一個群體不發生混亂?。
- 最後沒有的事就實屬不用講這麼多,給我戴這麼多帽子,拿一堆規則,沒有就沒有,我誤解你,我道歉就是了,我不會覺得道歉與承認是什麼難以做到的事。--~~Sid~~ 2024年11月1日 (五) 16:40 (UTC)
- 日月會交替,星辰會變動,不要奢望規則會永遠存在,試著想一下現實生活當中,法律與司法機關無法顧及之處,假設你遇到了一個兇神惡煞之人,他要害你,此時你又沒有武器,你怎麼保護自己,而不是靠所謂的「規則」。--~~Sid~~ 2024年11月1日 (五) 17:06 (UTC)
- 在下感覺SID的評論欠缺公正與客觀性, 欠缺對程序正義的尊重以及欠缺文明禮貌的正確理解。 1 對禮貌用語的負面解讀:SID一方面將符合華人常識性禮儀的
- 有沒有惡意不是您說的,您要不要看看他到處批評人。是很感謝他為社群勞心勞力,但僅只是提醒他不要情緒話,還有人稱讚他心直口快都是為社群好。
- @LuciferianThomas、Gluo88:路過,容許本人以同一段話回應兩位。其實看了討論串,感覺您們在重覆自己的論點時(分別指LuciferianThomas君說「
你一再偷換概念及濫用社群程序……
」以及Glou88君第二次說「感謝您的回應……
」,其中後者已被屏蔽),已經沒有再談下去的必要。那時直接提上來讓管理員仲裁,可以節省不少時間以及兩位的精神,甚至管理員也可以不用追這麼多對話紀錄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9日 (二) 07:51 (UTC)
- 處理:
Patrickov
- Patrickov(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pecial:Diff/84828394,Special:Diff/84828397,假定惡意。畢竟我也不能因為你撤回了就當這事沒發生過不是?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02:43 (UTC)
- 請問管理員:這個提報應否按上面指引第7條,作為本人之前請求有關的反提報、把兩者合併?另外,本人也知道自己不足24小時內兩度改變決定是有問題的,但如果合併的話,本人可以復原原先的請求嗎?因為對本人來說,這個提報加深了本人前述的憂慮。--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05:06 (UTC)
- 因為你之前的提報已經結束了,所以這是另外的提報。如果你要再開一條提報,那你可以合併。--———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05:08 (UTC)
- 本人認為這本來就是一件事,所以想先徵詢管理員。即使管理員的答案跟您相同,本人現時亦沒有打算另開一條提報,因為本人的憂慮已經在下方的請求提及,而這段敘述不會因為本人撤回請求而消失。事實上,本人的撤回主要是因為另一名用戶刪去本人所提及的內容,令本人的請求在技術上失去了依據。本人並不打算讓「
這事沒發生過
」,亦不認為這是可能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05:21 (UTC)
- 本人認為這本來就是一件事,所以想先徵詢管理員。即使管理員的答案跟您相同,本人現時亦沒有打算另開一條提報,因為本人的憂慮已經在下方的請求提及,而這段敘述不會因為本人撤回請求而消失。事實上,本人的撤回主要是因為另一名用戶刪去本人所提及的內容,令本人的請求在技術上失去了依據。本人並不打算讓「
- 因為你之前的提報已經結束了,所以這是另外的提報。如果你要再開一條提報,那你可以合併。--———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05:08 (UTC)
- 請問管理員:這個提報應否按上面指引第7條,作為本人之前請求有關的反提報、把兩者合併?另外,本人也知道自己不足24小時內兩度改變決定是有問題的,但如果合併的話,本人可以復原原先的請求嗎?因為對本人來說,這個提報加深了本人前述的憂慮。--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05:06 (UTC)
- 處理:在這件事上我沒看到Patrickov君有惡意地方。-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7:54 (UTC)
Ry. night starry
- Ry. night starry(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9/04/16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嘗試故意清空下列原始碼*{{vm}}到[[台風少年團]],缺乏独立关注度--[[User:Shizhao|-{百無一用是書生}-]] ([[User talk:Shizhao|☎]]) 2019年4月19日 (五) 03:03 (UTC) ---- : 重定向。--[[User:AT|<span style="font-size:large;color:purple">'''A'''</span>]][[User talk:AT|<span style="font-size:large;color:green">'''T'''</span>]] 2019年6月5日 (三) 08:37 (UTC) {{delf}}
- 根據對應討論歷史,與宋亞軒頁面發生的過濾器相關,只從過濾器的IP進行計算,混合運用1.174.0.0/16長期登出編輯的問題
- 簡單整理,帳號/IP的問題包含嘗試註銷過往的存廢討論,並實驗各種方式干預過往或正在進行中存廢討論對頁面的影響。(至少明確有嘗試一除刪除模板的過濾器紀錄)
- 另外提報當下,混合注意到可能(不能完全肯定)帳號嘗試刷編輯數提前達到自動確認用戶,證據是[10][11]這類無意義的垃圾編輯,帳號可能嘗試透過提升權限以達成特定目的,像是突破部分過濾器
- 發現人: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15:49 (UTC)
- 處理:IP的部分建議左轉SPI,已不限期禁止編輯宋亞軒。-- (☎)dt 2024年11月7日 (四) 04:11 (UTC)
- @Ry. night starry:-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0月19日 (六) 15:53 (UTC)
- @Ry. night starry:-- (☎)dt 2024年10月26日 (六) 20:58 (UTC)
- @Manchiu、ATannedBurger:所以如何處置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1日 (四) 17:51 (UTC)
- @Ericliu1912:看你想怎麼處理吧,沒意見 -- (☎)dt 2024年11月5日 (二) 20:51 (UTC)
- @Manchiu、ATannedBurger:所以如何處置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1日 (四) 17:51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自由雨日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違反WP:文明,對U:阿南之人人身攻擊:Special:Diff/84891676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1:48 (UTC)
- @自由雨日 也不用這麼轟炸布告板,阻礙其他人正常閱讀。在我的下面發就可以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8日 (五) 11:51 (UTC)
- 我看到他亂排的留言就不想再碰那個討論😂--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1:52 (UTC)
- 怎麼這種熟悉搞笑頭痛的感覺又回來了,糟糕,我有預感這裡可能會可能會逗鬧持續一陣子,啊哈啊哈…(烏鴉飛過--薏仁將🍀 2024年11月8日 (五) 12:46 (UTC)
- 是該停製自由雨日無的放矢,又亂提舉告,浪費維基資源。轟炸布告版,阻礙他人閱讀。--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1:57 (UTC)
- 我覺得這裡真的是會熱鬧滾滾啊…--薏仁將🍀 2024年11月8日 (五) 12:48 (UTC)
- 我看到他亂排的留言就不想再碰那個討論😂--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1:52 (UTC)
- @自由雨日 也不用這麼轟炸布告板,阻礙其他人正常閱讀。在我的下面發就可以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8日 (五) 11:51 (UTC)
- 處理:相關發言中,「亂舉告」、「亂告」等均屬對提報行為本身之不滿意見,不涉及人身攻擊;「唾棄,雙標」或兼屬對彼個人之評價,然尚在公評可容忍範圍內,且乃結合前述提報行為而闡發議論,而非無來由針對當事人品格之純粹辱罵。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13:11 (UTC)
縱橫官場已久
[需要解釋]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3:15 (UTC)- 他本職公務員。此非重點,不必詳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13:22 (UTC)
- 這也許是其(可能)有償編輯《王必勝》《陳宗彥》等條目的線索。--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3:25 (UTC)
- 你才可能有償編輯。--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3:33 (UTC)
- 我根本不認識王必勝,我連我市市委書記是誰都不一定記得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3:37 (UTC)
- 本人同意Ericliu1912君「不必詳論」之言。如果自由雨日君認為有人未循正當途徑申報有償編輯,則直接補充提報即可;但Chinuan12623老先生亦當清者自清,遇上此等情況應避免回覆除管理員要求以外的言論--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4:51 (UTC)
- 我說的是「可能……的線索」,顯然無任何可供提報之證據。--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4:53 (UTC)
- 本人亦只是假設。其實不用每篇留言都要回應得如此一清二楚--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4:57 (UTC)
- 我說的是「可能……的線索」,顯然無任何可供提報之證據。--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4:53 (UTC)
- 本人同意Ericliu1912君「不必詳論」之言。如果自由雨日君認為有人未循正當途徑申報有償編輯,則直接補充提報即可;但Chinuan12623老先生亦當清者自清,遇上此等情況應避免回覆除管理員要求以外的言論--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4:51 (UTC)
- 我根本不認識王必勝,我連我市市委書記是誰都不一定記得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3:37 (UTC)
- 你才可能有償編輯。--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3:33 (UTC)
- 這也許是其(可能)有償編輯《王必勝》《陳宗彥》等條目的線索。--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3:25 (UTC)
- 他本職公務員。此非重點,不必詳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13:22 (UTC)
惟同時慎重勸告當事人,既縱橫官場已久,請自知約束自身行為,切勿濫發狂言,否則禍從口出,終將咎由自取。——
紅渡廚
- 紅渡廚(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經常忘記假定善意、經常性一言不合就將使用者提報上來,本人多次提醒他應該要善用使用者討論版,但似乎未見調整。「不爽可以提報我」這句話我也被賜予過,經過一夜考量決定提上來討論,個人認為應該禁制停止未經有效溝通的提報行為。
- 發現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0:35 (UTC)
- 是否有證據表明「
忘記假定善意
」?至於「經常性一言不合就將用戶提報上來
」,布告欄上寫的是「如果您的警告無效或對方已經嚴重違反了有關方針和指引
」,並沒有規定說必須要「溝通」才能提報。甚至就在前幾天我還看到一樁編輯爭議提報,明顯自己違反指引的用戶還大言不慚地提報他人,結果沒受任何處理,甚至其「提報」目的還部分達成了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0:48 (UTC)
- 我並不完全贊同紅渡廚過多訴諸提報的行為,也不認為「
不爽可以提報我
」等言論是和人有效溝通的好方式;但不認為其行為構成擾亂,也不至於需要「禁制停止未經有效溝通的提報行為
」,尤其是在明顯不合理的提報行為都未被社群制止、甚至附和其提報的情況下。--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0:50 (UTC)- 再補充一些具體意見:就我看來,我認為紅渡廚某幾次對Patrickov的提報有些草率(如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9月#Patrickov_2),確實不應提報;其他提報則暫未見明顯不妥之處。--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0:57 (UTC)
- 編輯爭議和不當行為是兩回事,他經常性未經溝通,K.Y.K.Z.K.的那句話他自己對號入座,馬上把人上升到是把維基百科當戰場,這麼說人的時候,客觀來看,自己不也是?如果在此布告板的過往存檔都還不能證明,一定得要一個個列出diff,那我會陸續整理上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1:35 (UTC)
- 「
K.Y.K.Z.K.的那句話他自己對號入座
」是指?——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1:56 (UTC)- 應該是Special:Diff/84855279--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2:01 (UTC)
- 我覺得這其實是 一望而知的,並不是「對號入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2:02 (UTC)
- 應該是Special:Diff/84855279--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2:01 (UTC)
- 那我等@Tisscherry整理完再回復。--———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2:05 (UTC)
- 「
- 編輯爭議和不當行為是兩回事,他經常性未經溝通,K.Y.K.Z.K.的那句話他自己對號入座,馬上把人上升到是把維基百科當戰場,這麼說人的時候,客觀來看,自己不也是?如果在此布告板的過往存檔都還不能證明,一定得要一個個列出diff,那我會陸續整理上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1:35 (UTC)
- 再補充一些具體意見:就我看來,我認為紅渡廚某幾次對Patrickov的提報有些草率(如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9月#Patrickov_2),確實不應提報;其他提報則暫未見明顯不妥之處。--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0:57 (UTC)
- 我並不完全贊同紅渡廚過多訴諸提報的行為,也不認為「
- 建議紅渡廚參看一下User:AT/給認為自己是受害者的人及User:Dewadipper/Nu等。--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6日 (三) 00:59 (UTC)
- 我在此po出StefanTsingtauer對紅渡廚的指控,這也是本人的想法:Special:Diff/83459564--K.Y.K.Z.K.(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1:43 (UTC)
- 看到這個提報,本人不免認為這與昨晚本人在勸諭被提報者時,引述上面提到的某七字語句有一點關係。然而,這只是因為本人認為被提報者見到本人引述有關方針指引後,有一定可能會以該語句回應。這並不代表本人認為該語句本身不當,或者被提報者現時言行需要管理員介入。即使被提報者的言行合符有關條件, 由於其活躍範圍包括此頁面,亦毋須吾等主動作出提報。本人看到自由雨日君在本人昨晚留言後的回應,亦感自己昨晚作出勸諭時,引述該語句並非必須。本人希望其他維基人也能保持克制,並相信管理員一直有留意事態發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1:55 (UTC)
- 才剛說完,紅渡廚君又提報了。紅渡廚君您經常也口氣強硬,但別人稍微反駁您,您就動輒得咎,這樣是適當的?
- 另,派翠可夫君的意思是,管理員可以不經提報就禁制紅渡廚君再提報的意思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2:26 (UTC)
- 好像也是前兩天的事:本人勸諭了一名在自己用戶頁搞宣傳的用戶,打算等其在條目空間進行宣傳時才提報,但管理員不久就永封了那個帳號。這表示他們行事是會依照常識的。本人因此認為,有些事不用靠自己提報,管理員也會知道發生甚麼事。本人之前有提報主要是因為真的感到不確定,希望管理員協助判斷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2:35 (UTC)
- 如果明顯破壞,當然不用等提報,管理員自會處理,但就遊走邊緣的GAME和POINT,管理員怎麼處理?我這個提報的用意,並不是贊成條目被刪了就可以意氣用事,沒有人擁有條目所有權,不適當的內容總有一天會被清理,我很欣賞每一位能做出貢獻的使用者,但非常不能接受WP:POINT以及強加解釋自己不是在WP:GAME。--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4:29 (UTC)
- 個人不認為紅渡廚構成POINT或GAME;相反,我認為更大的問題是我或其他人曾提報的某幾位確實在POINT/GAME的用戶無人處理,或是社群在對待提報時具有明顯的雙重標準。--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4:44 (UTC)
- @自由雨日:那說實在話,有些人對某些類型的提報(以及其前因後果)比較不以為然在所難免。從前幾天跟某位破壞用戶的對話,本人是感受到有時不當行為並不完全是有關人士的責任。由於本人懶於翻舊帳,請恕本人未能提供證據以及作進一步闡述,但本人是認為有些人過於側重5P1或5P2而忽略了5P4(又或者只看到他人違反5P4)--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5:22 (UTC)
- 「,看來只有提報才是某些人聽得懂的語言。」僅回顧本板10月存檔,再往前看到大約6月幾乎都常見紅渡廚除的身影,大多是與某人言語上不合便多次提報,是否認為只要有言語交流不順的,就是不當行為,就要提上來讓管理員關注,不過本次提報意見也有使用者認為紅渡廚的經常性提報行為沒有問題,就這一點想建議管理員,往後紅渡廚提報超過3次的使用者就採取雙向互動禁制,這樣也不會落得管理員不作為的評價。目前看來派翠可夫已經收集到了,K.Y.K.Z.K.應該也有希望。紅渡廚多次提報自己存有偏見的人,明顯偏離了這裡是共構百科全書之地的精神,如果直接互動禁制,對於可能被盯著的使用者應該也會輕鬆不少。
- 對條目內容有問題,就在條目裡發起討論;討論不出結果,可以改上客棧。這些程序都略過的情況下,收集對某使用者的不滿然後上來就要管理員處置,想方設法要處理異己真的不是值得參考的行為。
- 意見仍是,建議管理員們考量暫時禁止紅渡廚除濫用本布告板提報,他應該也要改變作法,試著在條目內發起討論以及如何改善條目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15:13 (UTC)
- 如果被實施互動禁制,不論是對誰,本人都不免認為自己是被懲罰。雖然在此事上,本人確實亦無以自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15:35 (UTC)
- 我等了你一天也沒等來你整理的差異鏈接,搞了半天還只是放一個我今天講的話,那就以你提到的Special:Diff/84867569,HYHJKJYUJYTTY這一次的提報為例好了,在該提報中,HYHJKJYUJYTTY多次違反編輯摘要的用途,並且我也兩次在其討論頁提醒,結果11月5號再犯。那麼我想請問你,請問你Tisscherry,我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去讓HYHJKJYUJYTTY意識到這樣不對,不應該這麼做,或者說,有哪種行之有效的辦法,能夠讓他停止這種行為呢?我非常希望您能給我一個答案。--———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16:06 (UTC)
- @Tisscherry,請你回答我的問題。--———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2:35 (UTC)
- @Tisscherry,我再次要求你回復具體問題,停止泛泛而談。--———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4:48 (UTC)
- 這個布告板,您的留言和提報有多少?管理員一望而之,要不要處理也是看管理員往後評斷,很多事情是認知差異,就像我覺得您說羞不羞啊或是你閉嘴等等語氣過分但我不會因此提報,只請您消停這行為,您還擺出我沒錯的樣子,這樣是適當的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5:13 (UTC)
- @Tisscherry,請你回答問題,回答在此次HYHJKJYUJYTTY案件中,你認為我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去處理這樣一件事情。此次HYHJKJYUJYTTY案件的案情非常簡單,不存在什麼太長不看之類的問題。請回答。--———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5:21 (UTC)
- 到討論頁提醒他,不要寫不適切的編輯摘要,口頭提醒無效也有TW的罐頭警告,若您認定真不恰當可以進一步進行版本刪除的動作,管理員會判定是否構成。連管理員進行操作可能都會抒發心情了special:Diff/84870318,special:Diff/84870238,您認為呢?--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6:21 (UTC)
- Special:Diff/84343381、Special:Diff/84845079,我已然提醒了,至於你提到的「可以進一步進行版本刪除的動作」,那根本就不是我的訴求,我上方問你的是:「
我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去讓HYHJKJYUJYTTY意識到這樣不對,不應該這麼做,或者說,有哪種行之有效的辦法,能夠讓他停止這種行為呢?
」請你不要顧左右而言他。--———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7:46 (UTC) - @Tisscherry,說話啊?--———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5 (UTC)
- @Tisscherry,閣下不僅沒有回答,反而反手給了我一個人身攻擊的提醒,並稱:
我覺得這種命令句被冒犯了,而且您的提問明顯是對於您本身行為的離題討論
(Special:Diff/84887192)。這又是在顧左右而言他了,明明是你自己把我在HYHJKJYUJYTTY案件中的留言引用,並以此證明我存在所謂「大多是與某人言語上不合便多次提報
」;並「建議管理員們考量暫時禁止紅渡廚除濫用本布告板提報
」(Special:Diff/84873864)。 - 所以,我要問問你,既然你認為不應該提報,那在這個HYHJKJYUJYTTY案件中,我應該怎麼做,去解決這個實際問題呢?只要你能給我一個答案,一個行之有效的,除了提報以外的,能夠解決問題的答案,我可以答應你以後一次都不使用本頁進行提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05:58 (UTC)
到討論頁提醒他,不要寫不適切的編輯摘要,口頭提醒無效也有TW的罐頭警告,若您認定真不恰當可以進一步進行版本刪除的動作,管理員會判定是否構成。
我提報的目標是這整個板,我不懂您為什麼一直要回答HYHJKJYUJYTTY的編輯摘要問題,我看過更誇張的編輯摘要,最多就是提到版本刪除。如果您在本板的每個提報都是要有個回答要修成正果,您可以繼續,我們有不回答的自由,不回答也不會構成任何擾亂,Ericliu管理員看來是認同您的修正果行為,那請閣下隨意,沒人可以請您調整步調,我們就繼續在這裡修正果吧。--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7:01 (UTC)- 你不回答我當然也沒法逼着你回答。我問你這個問題的目的也就一個,這樣的情況,除了提報根本就沒有其他辦法可言。你所謂的版本刪除只能解決已經發生的目的外利用編輯摘要的問題,而不能解決即將發生目的外利用編輯摘要的問題。上次在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4年10月#Template:天津市解放北路歷史文化街區內歷史風貌建築的時候我就看出來了,你完全缺乏對事物整體的判斷的能力,你以為Template:天津市解放北路歷史文化街區內歷史風貌建築當時的問題只是缺來源?只是要改個模板名字?錯,這個模板還應該實際根據這個範圍添加和修改內容。你看到我在這個頁面提報得多,你就以為我「經常性未經溝通」「經常忘記假定善意」,這根本就是不符合客觀事實的。你只是看到了事物中的一個小點,你就以為這是事物的全部。你泛泛地提報,也從側面證明了你根本就沒有搞清楚具體發生了什麼事情,具體是因為什麼我要把那個人提報到這裡來。自由雨日寫了那麼一大串留言,提到的事情都非常細緻入微,說明他/她是了解事情的具體情況才發言的,而你當時竟然來了一句「太長不看」,這實在是令人無語。總之,我雖然對包括你在內的很多人都說過「不爽可以提報我」,但這並不代表你可以罔顧客觀事實,在未知事情全貌時便魯莽指控。請你以後,好自為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10:52 (UTC)
- 建議提醒對方或者嘗試和對方協商吧…雖然自由雨日君認為主是要您降低對他人提報的頻率,但說到底,還是要你本人有辦法忍住克制才有那個效果,否則可能仍是無法收效,用說的都很容易,只是實際做起來,應該很困難,而管理員對本案處理比較偏向由欲提報用戶再舉個案由社群評斷,那既然管理員認為沒什麼太大問題,那麼特別要求你該如何做好像也就沒有太多意義可言,畢竟你對於用戶是否要提報,本身決定權在你手上,只是或許你可以有些許同理心換個立場也許會更好,空泛的言論就說到這,再說下去恐怕會引人反感吧…--薏仁將🍀 2024年11月8日 (五) 08:29 (UTC)
- Special:Diff/84343381、Special:Diff/84845079,我已然提醒了,至於你提到的「可以進一步進行版本刪除的動作」,那根本就不是我的訴求,我上方問你的是:「
- 到討論頁提醒他,不要寫不適切的編輯摘要,口頭提醒無效也有TW的罐頭警告,若您認定真不恰當可以進一步進行版本刪除的動作,管理員會判定是否構成。連管理員進行操作可能都會抒發心情了special:Diff/84870318,special:Diff/84870238,您認為呢?--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6:21 (UTC)
- @Tisscherry,請你回答問題,回答在此次HYHJKJYUJYTTY案件中,你認為我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去處理這樣一件事情。此次HYHJKJYUJYTTY案件的案情非常簡單,不存在什麼太長不看之類的問題。請回答。--———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5:21 (UTC)
- 這個布告板,您的留言和提報有多少?管理員一望而之,要不要處理也是看管理員往後評斷,很多事情是認知差異,就像我覺得您說羞不羞啊或是你閉嘴等等語氣過分但我不會因此提報,只請您消停這行為,您還擺出我沒錯的樣子,這樣是適當的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5:13 (UTC)
- (!)意見:
- 我同意確實紅渡廚的一些提報有些過激,在他第一次提報Patrickov前,我也曾留言希望他不要提報,但不認為他是「
大多是與某人言語上不合」「只要有言語交流不順」「便多次提報
」。就比如說,在他提報Patrickov前,Patrickov竟然將紅渡廚掛關注度模板的行為稱為「這要考究的話我是可以懷疑您在破壞的
」,並有「您是要這樣想的話,直接提報我行為不當就好,不用再花費時間警告我了
」等刺激紅渡廚提報的言辭。當然,不可否認,紅渡廚先前的言論也並不十分友善,但無論如何我都不能接受將「掛關注度」的行為稱作「破壞
」是單純的「言語不合」,而且那個條目最終確實因為關注度不足被刪了。當然我也不認同紅渡廚多次在一些提報中(不是Patrickov)過於激烈地要求「封禁」甚至「永封」的訴求(我認為大部分提報的管理員處理措施是提醒、警告即可);但也不認為適用雙向互動禁制,因為大部分提報並不是單純用戶衝突,且紅渡廚也曾表示很多「互動禁制」也是管理員不作為的表現之一(換句話說用禁制並不能避免「落得管理員不作為的評價
」()我也認為一些互動禁制是「懶政」,「處理提出問題的人卻不處理問題」,其實是另一種形式的「對人不對事」,這裡我就不拿自己和Tisscherry的事來舉例了。紅渡廚的所有提報中唯一我認為可能適用雙向互動禁制的就是他和FreeePedia之間的提報,因為一方面(除不文明行為之外)提報的內容基本構不上不當行為,另一方面兩人都有明顯的人身攻擊行為且已經成為主要的衝突點;但反倒是該提報沒有採行禁制,且在管理員的處理是對兩人完全一樣等級的警告下,紅渡廚表示「很滿意處理結果
」,且至今我未見兩人再有衝突——這表明即便在適用「互動禁制」的情況下,也絕非必須使用。當然,確實有個別提報明顯不成立,除了上面提到的一次對Patrickov的提報之外,還有一次對日期20220626的提報,但那次提報我就是最先出來「制止」的人之一,且紅渡廚也表示認可。此外我也注意到,在發現提報理由消失或減弱的情況下,紅渡廚也往往會立刻自己撤回提報。總結:大部分提報並非不合理,不構成擾亂;少部分提報確實不合理,但這些不合理提報馬上即可得到社群制止和關閉,或是他自己撤回,故暫未也不預期會「浪費過多資源」。當然,一定要說的話,我是更傾向於希望紅渡廚(相比目前而言)降低提報的頻率(或者說是「向上調整自己提報的閾值」)的,我從8月份開始就一直這麼說。 - 「
對條目內容有問題,就在條目里發起討論;討論不出結果,可以改上客棧。
」對這一點本身我完全同意。我相信,「能修改就自己動手修改、改善,否則在條目討論頁提出問題希望其他編者改善並加入適當的維護性模板,實在自己沒有精力和時間的情況下提重審,而提刪等完全是最後的選擇」,包括紅渡廚在內的所有編者都不會否認這一點。我也強烈鼓勵包括紅渡廚、我自己在內的所有編者這麼做。但儘管如此,我仍不認為「略過前面的程序」就有不當之處(除非嚴重違反WP:刪除方針所言的「我們應該儘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書目標的頁面,刪除應該是最後的選擇。在把頁面提交刪除流程之前,請仔細考慮其他非刪除的手段是否能改善頁面
」)。8年前的社群也曾強烈反對Jarodalien多次提重審的行為,除了他自己的反對票之外,竟清一色的全是支持還收到了10票,但就在不久前當時的投票完全淪為笑柄;此外,我也常常會遇到令我困惑「為什麼這樣的條目都成成為典優條目」的情況,或是我並不熟悉相關內容、只能掛維護性模板,但也無人改善的情況(當然我絕非認為「不改善」的任何編者有任何責任,只是說明大部分提重審的行為都是合理甚至是必須的;另一方面,沒有任何編者有「責任」改善,這也恰恰對應着沒有任何編者有「權利」享有條目本身的榮譽,所以恕我不認同「對人而不對條目」範疇的「拔除榮譽」之類的說法)(題外話:該條目我還沒提重審但若一直掛着模板我也許會提;此外,英維的en:WP:RS指引里有來源時效性相關內容,中維也亟需引進)。最後,提重審/提刪和「收集對某用戶的不滿然後上來就要管理員處置,想方設法要處理異己
」不是同一方面的問題(對這方面問題上一段已經表達了我自己的觀點)。
- 綜上:對於第一點,目前不認為有需要禁制紅渡廚使用布告板的必要,不過我個人鼓勵其調整一下提報的頻率和嘗試提報之外的辦法;對於第二點,同樣鼓勵所有編者多主動動手改善、少提重審和提刪,但不認為提重審和提刪有不當之處,尤其是重審(在中維目前普遍存在灌水票的問題並未得到解決乃至重視的情況下,以及很多時候確實合理乃至必須的情況下)。——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20:45 (UTC)
- WP:TLDR。我沒有對他的重審和提刪有任何意見,那是他自己要去處理的溝通,自己溝通不良或是某使用者回一句比較有情緒的馬上就報告,紅渡廚如果不停止動不動就提報的行為,要讓管理員「處理」,他的提報一律就是建議互動禁制。--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1:09 (UTC)
- 我並不認同他目前過多提報的行為,但其大部分提報確實有依據,我不認為構成擾亂(另見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10月#c-0xDeadbeef-20241012123600-日期20220626-20241010123400),也不認為「互動禁制」是個合適的選擇(見上)。--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01:25 (UTC)
- 我同意確實紅渡廚的一些提報有些過激,在他第一次提報Patrickov前,我也曾留言希望他不要提報,但不認為他是「
- @自由雨日:那說實在話,有些人對某些類型的提報(以及其前因後果)比較不以為然在所難免。從前幾天跟某位破壞用戶的對話,本人是感受到有時不當行為並不完全是有關人士的責任。由於本人懶於翻舊帳,請恕本人未能提供證據以及作進一步闡述,但本人是認為有些人過於側重5P1或5P2而忽略了5P4(又或者只看到他人違反5P4)--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5:22 (UTC)
- 個人不認為紅渡廚構成POINT或GAME;相反,我認為更大的問題是我或其他人曾提報的某幾位確實在POINT/GAME的用戶無人處理,或是社群在對待提報時具有明顯的雙重標準。--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4:44 (UTC)
- 如果明顯破壞,當然不用等提報,管理員自會處理,但就遊走邊緣的GAME和POINT,管理員怎麼處理?我這個提報的用意,並不是贊成條目被刪了就可以意氣用事,沒有人擁有條目所有權,不適當的內容總有一天會被清理,我很欣賞每一位能做出貢獻的使用者,但非常不能接受WP:POINT以及強加解釋自己不是在WP:GAME。--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4:29 (UTC)
- 好像也是前兩天的事:本人勸諭了一名在自己用戶頁搞宣傳的用戶,打算等其在條目空間進行宣傳時才提報,但管理員不久就永封了那個帳號。這表示他們行事是會依照常識的。本人因此認為,有些事不用靠自己提報,管理員也會知道發生甚麼事。本人之前有提報主要是因為真的感到不確定,希望管理員協助判斷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2:35 (UTC)
- 是否有證據表明「
- 處理:當事人過往提報,本人認同或有過當之處(如動輒上綱上線、假定惡意較重而欠缺溝通等),惟持確據而得正果者亦不在少數。又所謂「未經有效溝通」,判斷標準過於模糊;蓋管理員布告板本具爭議處理性質,各種提報頗不易一概而論。故欲就此施予禁制,冀望約束當事人若干具體提報,實屬窒礙難行。本人建議,若仍要追究當事人行為,則或就其提報中(可能)明顯出格之個案,分別詳細闡述過當情況,俾便社群認定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00:08 (UTC)
- 正果?在這修煉提報功力(思考)--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0:21 (UTC)
- 所以連提醒也不用,往後就讓被提報人繼續提報某人直到出現管理員所謂的正果。--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0:28 (UTC)
- @Ericliu1912既然閣下在線,閣下要不要解釋一下正果為何意,在本板要什麼正果,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1:22 (UTC)
- 一、「正果」:他指控得對,且結局確實如此;二、禁止當事人任何提報自然也是一種「辦法」,但你覺得(至少現階段)適合嗎?能行嗎?三、若過當情況未有改善,自將續有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01:30 (UTC)
- (!)意見:不太明瞭閣下所謂的「惟持確據而得正果者亦不在少數」,是可以解讀成「因為提報證據確鑿,所以對方得到正果」這種形容似乎有點怪異?雖然爭議解決指引並未有說明「提報布告板前須得要如何做…再如何做…」的相關說明,不過您我及諸位傾向認為仍是先找對方說明意向,或者至條目討論區又或是至互助客棧提問徵詢也比逕自提報至布告板來得較佳,雖然時間上可能花費等待較多,但,話說回來這是提報用戶自身權益,我們無法強制阻攔,只是如果提報頻率過於頻繁,又或者只因一時情緒而上提報,恐將造成社群用戶們緊張氛圍,也不利於協作計劃進行。個人意見,參考之。--薏仁將🍀 2024年11月8日 (五) 01:27 (UTC)
- 希望不要泛泛而談。看似說了很多,實際上什麼也沒說。紅渡廚大部分提報確實是在事前有提醒或警告,以及一些問題顯非「條目討論」或「互助客棧」的職責。所謂「
將造成社群用戶們緊張氛圍,也不利於協作項目進行
」就更為荒謬,如果被提報人沒有不當行為,提報人又如何「造成緊張氛圍」和「破壞協作項目進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1:46 (UTC)- 一樣僅是觀點陳述,空泛?或許吧,畢竟每個用戶想法判斷不盡相同,我只衷心的希望,當事人的性格或許可以緩緩再想想,如此。--薏仁將🍀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8 (UTC)
- ( π )題外話:在8月26日被你認為「沒有任何問題」的Z7504,在9月16日被不限期封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2:08 (UTC)
- 希望不要泛泛而談。看似說了很多,實際上什麼也沒說。紅渡廚大部分提報確實是在事前有提醒或警告,以及一些問題顯非「條目討論」或「互助客棧」的職責。所謂「
- 回復
K.Y.K.Z.K.的那句話他自己對號入座
:人家自己都承認了9月27號的「不能休息」和今天的內容都是為閣下而寫
(Special:Diff/84859075),還說我對號入座????有意思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3:40 (UTC)- 算是陳述意見?--薏仁將🍀 2024年11月7日 (四) 02:09 (UTC)
- 你講清楚,誰陳述什麼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2:40 (UTC)
- 我是指你提供的連結版本內容,算是當事人陳述意見?當然我不太確定所以打上問號。--薏仁將🍀 2024年11月7日 (四) 03:41 (UTC)
- 但是你說的東西(不論當事人是陳述意見還是幹嗎)跟紅渡廚想表達的內容完全沒關係。。--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03:45 (UTC)
- 我是指你提供的連結版本內容,算是當事人陳述意見?當然我不太確定所以打上問號。--薏仁將🍀 2024年11月7日 (四) 03:41 (UTC)
- 你講清楚,誰陳述什麼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2:40 (UTC)
- 算是陳述意見?--薏仁將🍀 2024年11月7日 (四) 02:09 (UTC)
- 以及,我(!)強烈抗議提斯切里這種泛泛而談的提報,這樣的泛泛而談是把之前一個個具體的提報案件所存在的不當行為事實,和我提報時的考量,通通都給扁平化,簡單化了。這同樣也是對事實的歪曲。本頁頁首也言明:
請在舉報不當行為時,清楚地指出用戶名、發生不當行為的頁面及雙方爭議的情況。
我強烈要求提斯切里在後續處理本案時,要提及具體的提報案件,以便我進行回復。否則,我將不得不對你本次提報提出反提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3:17 (UTC)- @Tisscherry君,針對紅渡廚君上方的意見,請問您有什麼需要補充說明的嗎?--薏仁將🍀 2024年11月7日 (四) 03:43 (UTC)
- 我只要求他考慮一下自己動不動就提報的行為,他看來覺得自己的提報的行為沒有問題,卻不思反省他自己對人言行衝動的的部分,看上方他又提報了派翠可夫,在我看來他只要不回應就可以的,卻屢次要求管理員處置是什麼原因呢?這樣還不是WP:NOTHERE,在進行濫訴嗎?紅渡廚自己經常說歡迎提報,如果您再繼續進行下一個提報,我會改往VIP,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4:18 (UTC)
- 不當行為每個紅渡廚君的提報,都在在證明他自己的言行是多麼強烈有個性,他可以經常說出要提報提報誰,對於不願意改善自己對於維基百科協作方式的使用者,也請管理員考量該如何處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4:21 (UTC)
- 某種程度上來說吧…他的剛烈性格可能會讓其他用戶不敢靠太近,又或者這種動輒提報烹煮他人的動作如果很頻繁出現在布告板上面,那麼的確會讓社群用戶們產生緊張的氛圍,而這就是目前正在發生當中,而且後續的負面影響應該是可以預期的...--薏仁將🍀 2024年11月7日 (四) 04:34 (UTC)
- 我認為對「動輒提報他人」不予以及時制止、反而附和的行為更不妥,更會導致你所言的結果。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成立的提報,會有包括我在內的人迅速制止(昨日也有人提報我,同樣被迅速關閉);提報閾值是否過低、訴求是否過激可以商榷,但若是要把所謂「社群氛圍」至於對錯之上,恕我無法贊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04:45 (UTC)
- 現在要討論的完全是兩回事,他不能總是這樣提報,直接說就是「我不喜歡你我要想辦法提報你」他提上來的例子都不是明顯的不當行為,就僅只是情緒性發言,提醒或許可以解決,若提醒無效變本加厲才需要考慮提報,方法有很多紅渡廚都直接選擇佈告板,這樣的情形至少大半年了,請問他的提報有真正解決過什麼問題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5:19 (UTC)
- 我認為K.Y.K.Z.K.的行為已經是明顯的不當行為。從這一提報現在還沒有被關閉的情況來看,就說明這至少是一個「有爭議」(而非不合適)的提報。至於是否「解決過什麼問題」,昨天就有。--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05:25 (UTC)
- 現在要討論的完全是兩回事,他不能總是這樣提報,直接說就是「我不喜歡你我要想辦法提報你」他提上來的例子都不是明顯的不當行為,就僅只是情緒性發言,提醒或許可以解決,若提醒無效變本加厲才需要考慮提報,方法有很多紅渡廚都直接選擇佈告板,這樣的情形至少大半年了,請問他的提報有真正解決過什麼問題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5:19 (UTC)
- 我認為對「動輒提報他人」不予以及時制止、反而附和的行為更不妥,更會導致你所言的結果。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成立的提報,會有包括我在內的人迅速制止(昨日也有人提報我,同樣被迅速關閉);提報閾值是否過低、訴求是否過激可以商榷,但若是要把所謂「社群氛圍」至於對錯之上,恕我無法贊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04:45 (UTC)
- 某種程度上來說吧…他的剛烈性格可能會讓其他用戶不敢靠太近,又或者這種動輒提報烹煮他人的動作如果很頻繁出現在布告板上面,那麼的確會讓社群用戶們產生緊張的氛圍,而這就是目前正在發生當中,而且後續的負面影響應該是可以預期的...--薏仁將🍀 2024年11月7日 (四) 04:34 (UTC)
- 不當行為每個紅渡廚君的提報,都在在證明他自己的言行是多麼強烈有個性,他可以經常說出要提報提報誰,對於不願意改善自己對於維基百科協作方式的使用者,也請管理員考量該如何處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4:21 (UTC)
- 我只要求他考慮一下自己動不動就提報的行為,他看來覺得自己的提報的行為沒有問題,卻不思反省他自己對人言行衝動的的部分,看上方他又提報了派翠可夫,在我看來他只要不回應就可以的,卻屢次要求管理員處置是什麼原因呢?這樣還不是WP:NOTHERE,在進行濫訴嗎?紅渡廚自己經常說歡迎提報,如果您再繼續進行下一個提報,我會改往VIP,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4:18 (UTC)
- @Tisscherry君,針對紅渡廚君上方的意見,請問您有什麼需要補充說明的嗎?--薏仁將🍀 2024年11月7日 (四) 03:43 (UTC)
( π )題外話:提供一下個人曾經給某位用戶的留言,內容也許可以拿來做為思考用途,給各位思考看看裡面的意涵,當然每個人觀點不同,感受不同,也未必能全然接受我的觀點,那也沒關係啦,只是有感而發而已。薏仁將🍀 2024年11月7日 (四) 07:20 (UTC)
Joker Twins
- Joker Twins(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Joker Twins(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長期濫用封禁申訴(固定鏈接)。並非將封禁申訴作為申訴,而是不斷攻擊甚至誹謗其他用戶和管理員:「
這是管理員絕對不應犯下的嚴重錯誤,請對管理員Manchiu予以懲治。
」「TanakaKotoha,The Puki desu,Benho7599在提報討論時混淆事實真相誣我清白,嚴重擾亂及破壞提報討論秩序,阻礙管理員做出公正判斷,請管理員一併懲治。
」(10月6日)、「自由雨日卻對我在WP:AN3及WP:VIP發起永封提告惡意排除我正常討論的權利
」「請對管理員Manchiu的濫用職權予以嚴懲。
」(10月31日)。其中具誹謗性質的留言有:(對Manchiu說)「你在2024年10月對我的兩次提報均是先參與提告討論再直接對提告結案
」,但很顯然第二次是結案(2024年10月30日 (三) 14:58 (UTC))後才參與(2024年10月30日 (三) 15:00 (UTC))的討論;「自由雨日在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0/29的原話,以實際行動認同對同一主題討論合併處理
」,我從未認同。此前,2023年3月、2022年12月、2021年6月時,均存在冗長辯論擾亂封禁申訴的行為,均稱日期20220626等人「誣告」「顛倒黑白」等等,根據該用戶長期以來的行為和言論,我認為其基本不會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 發現人: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32 (UTC)
- 處理:ATannedBurger已禁止當事人編輯討論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00:00 (UTC)
- 被提報人已由Manchiu 封禁3個月。——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30日 (三) 23:50 (UTC)
- @日期20220626:??注意時間順序,是先封禁後,我看到繼續不當濫用申訴才提報的。(回復者已刪去NAC)——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1日 (四) 00:38 (UTC)
- 此前是否有人在anm提報已封禁用戶?而且對方已被封禁後你又在這裡提報,對方又無法在這裡回應,對其是否不公?--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00:46 (UTC)
- @日期20220626:
見WP:AN3和其討論頁。另外(可能看錯意思) 不當封禁申訴本來就是可以提報至此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1日 (四) 00:49 (UTC)
- @日期20220626:
- 此前是否有人在anm提報已封禁用戶?而且對方已被封禁後你又在這裡提報,對方又無法在這裡回應,對其是否不公?--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0月31日 (四) 00:46 (UTC)
- @日期20220626:??注意時間順序,是先封禁後,我看到繼續不當濫用申訴才提報的。(回復者已刪去NAC)——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1日 (四) 00:38 (UTC)
- (~)補充:有鑑於被提報當事者雖然已被封鎖,但是仍持續利用用戶討論頁面發表一些不太適當的評價(包含針對特定管理員與特定用戶的立場及封鎖的合理性)以及後續對於參與討論的用戶展現出不友善的行為,請管理員考慮衡量是否得將其用戶討論頁面做進一步限制,以防杜進一步的不適當觀點闡述?謝謝有勞各位審酌。--薏仁將🍀 2024年10月31日 (四) 03:56 (UTC)
- 綜觀該用戶在討論也頁發表的言論,我覺得不禁止編輯討論頁也要永久封禁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31日 (四) 04:48 (UTC)
- @自由雨日、阿南之人:看了被提報者的討論頁了。本人認為,就算他真的需要進一步封禁,提報了有關問題就等管理員決定好了,反而您們在其討論頁的留言,不少不免會令他認為是落井下石、趕盡殺絕。其實除非他的申訴有助於其解封、而這個解封會對維基百科不利,否則還是避免直接回應吧。(註:本人言論有參考WP:RBI)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31日 (四) 05:20 (UTC)
- (~)補充:本人不是說兩位的留言真為「落井下石、趕盡殺絕」。如果您們認為本人上述言論不當,本人願意被提報以至接受處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31日 (四) 05:25 (UTC)
- 應當不會,你也只是陳述你的觀點和立場而已,不會因此得上布告板。--薏仁將🍀 2024年10月31日 (四) 05:36 (UTC)
- @Patrickov:如果被誹謗的是你,你會怎麼做?--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31日 (四) 08:31 (UTC)
- @自由雨日:沒試過,答不到。不過本人被提報時的反應(都在本頁或其存檔)可能有參考價值。--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31日 (四) 10:46 (UTC)
- (~)補充:本人不是說兩位的留言真為「落井下石、趕盡殺絕」。如果您們認為本人上述言論不當,本人願意被提報以至接受處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31日 (四) 05:25 (UTC)
- 沒人處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6日 (三) 12:04 (UTC)
- (※)注意:從存廢討論也可看到該用戶基本沒有參與討論的能力,且拒不認同共識。從其歷史行為和其目前滿口聲稱我提報是「惡意排除其正常參與存廢討論」來看,該頁面經過存廢討論重定向之後,其極有可能以其「未參與討論」為由再將頁面擅自恢復,屆時又將爆發編輯戰,正像其之前多次做的那樣。故而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我認為預防性不限期封禁也是可行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2:10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自由雨日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 talk:Shizhao(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不得不說,這人已經無可救藥了。
- 發現人: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8日 (五) 09:58 (UTC)
- 處理:提報理據不甚具體。就討論排版問題,則併入後案處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12:58 (UTC)
你有本事就把我也提報上去。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8日 (五) 09:58 (UTC)
- 你可自已申請自查核,或在該編輯查核頁自加你名上去,我尊重,不會告你刪改。
- 以前我查過的三件,先前均詢他人看法,有我提醒管理員的,也有管理員認為不可能的,但查出,是確認。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1:38 (UTC)
- 僅針對傀儡調查這一事項,確實是毫無根據。———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11:06 (UTC)
- 也有他人懷疑我的,為求清白,我曾自我做二次申請自我查核,也完成,確認清白。
- 餘同上覆。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1:38 (UTC)
- @Chinuan12623:(!)意見:未知老先生此前是否認為幾名用戶共同針對您不合常理,故而懷疑彼等皆為同一人。本人明白老先生或因此感到莫大的委屈,惟亦懇請老先生學會放下:莫再為「王必勝條目內容」以及「自己是否清白」二事與他人爭論,專心以符合維基百科精神的方法撰寫條目,以免再予人口實。另一方面,本人認為阿南之人君「
無可救藥
」、「有本事就……
」等語無助解決爭議,亦懇請其避免再發表此等刺激對方的言論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3:32 (UTC)- WP:如果你認為被針對,或許有用。——Aggie Dewadipper ※ Beat Griz! 2024年11月8日 (五) 18:17 (UTC)
- @Chinuan12623:(!)意見:未知老先生此前是否認為幾名用戶共同針對您不合常理,故而懷疑彼等皆為同一人。本人明白老先生或因此感到莫大的委屈,惟亦懇請老先生學會放下:莫再為「王必勝條目內容」以及「自己是否清白」二事與他人爭論,專心以符合維基百科精神的方法撰寫條目,以免再予人口實。另一方面,本人認為阿南之人君「
Patrickov
- Patrickov(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我要求與此人進行雙向互動禁制,永久。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2:33 (UTC)
- 如果本人對您的言論有令您感到困擾,本人感到抱歉,但本人並未認為您的言論對本人構成困擾,因此本人至少不贊成禁制您對本人發表任何點名評論。--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7日 (四) 03:01 (UTC)
- 我求求您了,您閉嘴好嗎?我惹不起您,我躲開總可以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3:03 (UTC)
- 你可以選擇自主禁制,你可以參考看看,並非得有管理員動用此裁處,而且你的請求內容似乎不符合所謂不當行為?--薏仁將🍀 2024年11月7日 (四) 03:38 (UTC)
- 我求求您了,您閉嘴好嗎?我惹不起您,我躲開總可以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3:03 (UTC)
- 如果本人對您的言論有令您感到困擾,本人感到抱歉,但本人並未認為您的言論對本人構成困擾,因此本人至少不贊成禁制您對本人發表任何點名評論。--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7日 (四) 03:01 (UTC)
- 似乎沒必要到禁制地步?雖然不是好做法,但自我隔離,比方說於一段時間冷靜,我認為較強制禁制為好。-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3:35 (UTC)
- 我已經很努力很儘量地不去理會他,他仍然一次次說些不着邊際的有的沒的,仍然一次次地在我的留言下面回復,我受不了這個人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3:41 (UTC)
- 處理:明天已到,既然Patrickov沒有表現出意願,那就不強求。 未完成,望紅渡廚您海涵。個人也大致認同Tisscherry的意見。-- (☎)dt 2024年11月9日 (六) 03:09 (UTC)
- @ATannedBurger:非常抱歉昨天沒有按承諾作出詳細回應。本人其實仍在斟酌有關內容。正如其他用戶建議,本人會先行自肅,但如果提報者、您或其他管理員有所要求,本人亦會在此作出一次性回應。謝謝。--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0 (UTC)
- @Patrickov:若您不介意的話,可否考慮單向互動禁制?-- (☎)dt 2024年11月7日 (四) 04:04 (UTC)
- 派翠可夫君只是發表自己的意見,並無任何不妥的地方。因為自己不想看到某些人而要求管理員「處置」的行為似有不妥。--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4:23 (UTC)
- 如果是你情我願,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那確實是沒有必要攔著,但如果Patrickov最後決定不願意的話,那還是不要做出任何處理會比較洽當。-- (☎)dt 2024年11月7日 (四) 05:11 (UTC)
- @ATannedBurger:昨天本人有簡略發表過看法。本人感到這可能是本人最後一次可以直接提及提報者,因此請讓本人思考一下有關內容,可能要明天才能給出一個正式的回答。請諒。--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7日 (四) 04:42 (UTC)
- @Patrickov君,就當是為了提報人的心理健康吧、其實您只要自主約束不要與他互通,我相信這很容易能辦到,不需要讓別人的錯誤成為實質懲罰。--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5:42 (UTC)
- 慢慢思考吧…--薏仁將🍀 2024年11月7日 (四) 06:44 (UTC)
- 派翠可夫君只是發表自己的意見,並無任何不妥的地方。因為自己不想看到某些人而要求管理員「處置」的行為似有不妥。--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4:23 (UTC)
- 這似乎不是「不當行為」?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7日 (四) 11:03 (UTC)
- 確實不是,但似乎也沒有別的頁面可以申請這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12:03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P:沒有或拒絕抓住重點。在因其違反討論頁指引而提報之後,在下方進行冗長辯論轉移話題Special:Diff/84892006;隨後銀色雪莉明確指出其縮排問題,其繼續顧左右而言他Special:Diff/84893010;隨後其修改自己的留言Special:Diff/84893171,但從固定版本明顯可以看到,依然不解決縮排問題。(此前已在其討論頁發送最後警告)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3:59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根據銀色雪莉的意見, 撤回本提報,併入下面提報處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11:17 (UTC)
- (!)意見:不贊成這麼轟炸版面,仍是同一問題,不必硬要區分緣由(我的看法,邏輯關聯者當視作一案)分離提報。--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4:04 (UTC)
- 好,這次就算了,接下來不再開新提報()--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4:05 (UTC)
- ( π )題外話這種情況我也在另一位用戶身上留意到過 ——請注意我的觀點與諸位提報的理據是否成立無關——只是覺得既然各事件邏輯上有關聯,就應作一案,不斷分案未必起到預想中各情況清晰展示之效果,反而可能導致反效果。--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4:09 (UTC)
- 殺瘋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14:10 (UTC)
- 果然還是炸掉了--薏仁將🍀 2024年11月8日 (五) 23:48 (UTC)
- 好,這次就算了,接下來不再開新提報()--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4:05 (UTC)
- 追加新信息:方才該用戶在他處做出了一筆編輯,但仍然不修正自己留言的縮排。——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3:43 (UTC)
- 是依千管示,補查核理據--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3:56 (UTC)
- 追加新信息:被提報用戶仍然顧左右而言他,不修正對阿南之人、紅渡廚回復的縮排。——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3:58 (UTC)
- 回復內容分別對二人示之無誤。視本頁自由之擾亂性舉報滿天飛,請停製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5 (UTC)
- 追加新信息:被提報用戶仍然顧左右而言他,不修正對阿南之人、紅渡廚回復的縮排。——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3:58 (UTC)
- 是依千管示,補查核理據--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3:56 (UTC)
2024年11月8日 (五) 15:21 (UTC)新提報
-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自由雨日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8月20日本人Special:Diff/83880666、9月21日1233 Special:Diff/84278089/84290093都提醒其應使用標準漢語溝通。但其目前仍然使用常人無法理解的語言進行溝通Special:Diff/84894104。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5:21 (UTC)
- 你看不懂,不代表別人不懂,我述非文言,已儘採一般用語,這樣也要告,浪費維基資源,請改善。--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8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根據銀色雪莉的留言,經考慮, 撤回請求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11:17 (UTC)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新提報
-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自由雨日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誹謗。案件被管理員關閉後,Special:Diff/84894545聲稱是我不敢接受查核。此外這等激將式發言亦違反《WP:文明》中所述「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
- @自由雨日:恕本人直言,有點過份了。就不想想對方可能真的有因為您們的行動遭到封禁而感到委屈嗎?又,本人看得明白他說甚麼,請避免用揶揄的語氣迫其使用白話文,亦毋需對他人的每一段留言都加以回應或行動。另外@Chinuan12623老先生,如本人在本頁下方所言,請學會放下,莫再論斷對您有過節的人的言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6:05 (UTC)
- 不知所云。--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6:07 (UTC)
- 原來你也知道他使用的不是白話文啊?--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6:08 (UTC)
- 以本人所知,臺灣公文經常帶有文言,如果Ericliu1912君所言屬實(被提報者是公務員),再加上其年紀,強迫他改變溝通方式並不實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6:21 (UTC)
- 這等發言顯示你既不懂文言,又不懂語言學。首先我看得懂文言,我確定他說的並不是文言文;其次他是公務員不代表只會說文言,因為現代(或者說自漢唐以來就)沒有任何人的母語是文言、新文化運動以後沒有任何人的書面語只會文言文。--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6:24 (UTC)
- 他的用語當然不純粹是白話或文言任何一者,但本人認為他的用語確實與臺灣公文有相似之處。又,在維基百科打字已經是隔了一層,正如本人平時談話亦不會使用本文的語調一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6:38 (UTC)
- 所以你今後願意作他的翻譯咯?--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6:40 (UTC)
- 請恕本人不明白為何您會這樣問 囧rz……--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6:43 (UTC)
- 因為是你提出這不構成不當行為的,你要負責。--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7:01 (UTC)
- 本人是比較在意他做出有關行為的原因。至於這行為是否不當,不是本人說了算,本人也沒有給出結論。「
本人明白他說甚麼
」、「強迫他改變溝通方式並不實際
」等言論,跟「他的行為是否符合方針指引」沒有必然關係--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7:08 (UTC)
- 本人是比較在意他做出有關行為的原因。至於這行為是否不當,不是本人說了算,本人也沒有給出結論。「
- 因為是你提出這不構成不當行為的,你要負責。--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7:01 (UTC)
- 請恕本人不明白為何您會這樣問 囧rz……--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6:43 (UTC)
- 所以你今後願意作他的翻譯咯?--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6:40 (UTC)
- 他的用語當然不純粹是白話或文言任何一者,但本人認為他的用語確實與臺灣公文有相似之處。又,在維基百科打字已經是隔了一層,正如本人平時談話亦不會使用本文的語調一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6:38 (UTC)
- 這等發言顯示你既不懂文言,又不懂語言學。首先我看得懂文言,我確定他說的並不是文言文;其次他是公務員不代表只會說文言,因為現代(或者說自漢唐以來就)沒有任何人的母語是文言、新文化運動以後沒有任何人的書面語只會文言文。--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6:24 (UTC)
- 以本人所知,臺灣公文經常帶有文言,如果Ericliu1912君所言屬實(被提報者是公務員),再加上其年紀,強迫他改變溝通方式並不實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6:21 (UTC)
- 通常而言,我認為「使用現代標準漢語」的要求一般應僅提出於相當極端的情況發生之時,我不認為Chinuan12623閣下當前屬於這種情況,這種情況下要求他人「使用現代標準漢語」不妥,反有求全責備之嫌。另,我對自由雨日閣下這種新的提報方式仍認為未見必要性,因此我是反對這種實質上的分案提報的方式的——閣下有新信息追加,正常於同一案內文(即對答中)補充即可,轟炸版面未必起到預想中各情況清晰展示之效果,反而可能導致反效果。但我認為Chinuan12623閣下於Special:Diff/84894545中的部分發言作了不必要的推定,建議閣下應避免推定他人意圖。--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6:15 (UTC)
- @自由雨日:恕本人直言,有點過份了。就不想想對方可能真的有因為您們的行動遭到封禁而感到委屈嗎?又,本人看得明白他說甚麼,請避免用揶揄的語氣迫其使用白話文,亦毋需對他人的每一段留言都加以回應或行動。另外@Chinuan12623老先生,如本人在本頁下方所言,請學會放下,莫再論斷對您有過節的人的言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6:05 (UTC)
- 追加新信息:在發出最後警告之後,依然違反文明方針中的「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並持續擾亂Special:Diff/84894917。——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6:19 (UTC)
- 處理:參考上方銀色雪莉的發言。-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23:39 (UTC)
2024年11月8日 (五) 16:12 (UTC)新提報
-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自由雨日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傀儡調查案件被關閉之後,且在我向其發出最後警告之後,仍堅持要求顯然不是傀儡的用戶進行用戶查核。此等行為顯然已構成擾亂。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6:12 (UTC)
- 處理:此可能係用戶不熟悉用戶查核用戶查核非釣魚之程序,已促其提交正確查核方式。-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6:35 (UTC)
- 已依千管示,再補查核理據--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3:54 (UTC)
HYHJKJYUJYTTY
- HYHJKJYUJYTTY(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多次將條目編輯摘要當作自己的私人日記:
- Special:Diff/84145748、Special:Diff/84341903、Special:Diff/84193279、Special:Diff/84838516、Special:Diff/84841157
- 兩次提醒都沒被他當回事:
- Special:Diff/84343381、Special:Diff/84845079
- 11月5日再犯:
- Special:Diff/84859864。
- 既然聽不懂人話那我就只能提報你了。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3:27 (UTC)
- 另外,正好藉此提報回應Special:Diff/84866329這筆提報,我要是真如你所說未經溝通就直接提報,這個案件我9月份就發上來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3:30 (UTC)
本人搞不明白「加入無來源內容」(Special:Diff/84341903甚至是有可靠來源的)為甚麼等同「把條目當私人日記」。不否認這個提報有必要,但 應該貫徹地具體指出其問題所在,而不是不作解釋就指有關編輯屬於您認知的潛在動機。--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4:46 (UTC)- 對你真是無語。--———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4:48 (UTC)
- @Patrickov:他說的是「將條目編輯摘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4:49 (UTC)
- 抱歉,已劃去意見。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4:54 (UTC)
- 處理:用戶已知悉相關提醒。-千村狐兔(留言)--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於2024年11月6日 (三) 10:25 (UTC)加入。
(!)意見:「私人日記」的判斷有種拿大鍋蓋蓋小鍋或者拿煲蓋蓋鍋的感覺——一下子沒有想起很好的成語或熟語,見諒。六條提報引例里我認為Special:Diff/84145748和Special:Diff/84859864是不佳不妥的,基於WP:ES,我們將編輯摘要用於說明自己的編輯,而這兩條的編輯摘要整體和編輯、編輯對象本身毫無關係。儘管如此,編輯摘要中是否一點「閒話」都不能說,我認為倒不至於——我想這最終還是要看摘要的主要用意和意涵是什麼(利申:如果有哪位覺得我這話不妥,我提供一個我自己帶「閒話」的編輯摘要Special:Diff/84704491供批評)。我建議請管理員就此事對@HYHJKJYUJYTTY閣下作出適切說明,以使他了解此事的原委,以及今後注意摘要的用途。我仍認為這類事項一般情況下不至於鬧到布告板上來——儘管從實際情形而言,這可能是提報者和被提報者的大多數交互的最終走向(譬如提報者此前對被提報者用戶頁的提刪——利申:我認為那個提刪的理據是不準確的——即是一例)。我只能建議兩位:避免求全責備;遵守編輯規則;加強聆聽來自正反方面的意見甚至批評——前兩句一人一句,後一句大家(包括我)共勉。--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6:34 (UTC)
- @HYHJKJYUJYTTY-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7:33 (UTC)
- 同意@银色雪莉的看法。-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7:35 (UTC)
- 怎麼了--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8:57 (UTC)
- 我知道了,我會注意,請問能不能關閉--HYHJKJYUJYTTY(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9:00 (UTC)
- @红渡厨--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10:09 (UTC)
- 真有意思,討論頁兩次留言都不當回事,提報過來才知道「我會注意」,看來只有提報才是某些人聽得懂的語言。--———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10:21 (UTC)
- @HYHJKJYUJYTTY君,雖然個人嗣後也提出對應的提醒,但是,在此之前提報人也有給您相關的提醒/警告(按照提報內容提供資訊為二次),但是您為何仍出現相關不適當的行為?雖然本提案已被關閉,這邊仍提醒當事者需留意,珍惜把握得來不易的寬恕機會,避免再犯,因為機會不會隨時都有,希望您謹記,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6日 (三) 10:30 (UTC)
- 儘管此刻提報已有處理,我還是想提醒閣下:認為別人說得有道理,就承認錯誤表態承諾改正;認為別人說得沒道理,就提出理據辯駁——而這其中,「請問能不能關閉」是最沒有必要的一句話。提報交由社群審視,不要搞得像是不出事一言不發,出了事就求高抬貴手。這裡不是學校教務處——閣下應該成熟一點。--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10:42 (UTC) 自由雨日說讚。
- @红渡厨--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10:09 (UTC)
K.Y.K.Z.K.
- Special:Diff/84855270:
在未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就平白無故摘去了特色列表,未曾見過如此霸道之人。反觀閣下之條目編撰水平,實屬低下,建議繼續精進。
- Special:Diff/84866807,引用當時StefanTsingtauer訴諸人身的言論,並表示是其本人的想法,那就視同你在訴諸人身咯。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2:15 (UTC)
- 幫你貼過來,發兩次幹嘛呢,壓勒牙累
- 將維基百科當作戰場。
- 2024年11月5日 (二) 07:57(UTC+8),Special:Diff/84855270,訴諸人身,具體言論為:在未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就平白無故摘去了特色列表,未曾見過如此霸道之人。反觀閣下之條目編撰水平,實屬低下,建議繼續精進。
- 2024年11月5日 (二) 07:58(UTC+8),Special:Diff/84855279,一分鐘後立刻在自身使用者頁面發表有的是時間鬥你的言論;
- 2024年11月5日 (二) 08:06(UTC+8),Special:Diff/84855340,在未給出任何合理理由的情況下,要求合併我之前拆分的條目。
- 以上行為,已經說明了此人正在實施將維基百科當作戰場的行為,必須立刻阻止他。--2401:E180:8D80:FBF7:3D58:E2B2:E713:6B15(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2:24 (UTC)
- 貌似與樓下都是相同的主張訴求,但仔細思考,既然都是相同的主張,那麼一直擊鼓伸冤的用意是在?--薏仁將🍀 2024年11月6日 (三) 03:04 (UTC)
- 在閣下的眼裡,這僅僅只是「擊鼓伸冤」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3:10 (UTC)
- 不過既然有人問還是回復一下,發兩條是因為,2024年11月5日的提報,提報理據為:將維基百科當作戰場;這次的提報,提報理據為:持續訴諸人身。雖有一定關聯,但並不是同一件事,均需要社群予以注意。所以提報是兩條。--———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5:05 (UTC)
- 強烈建議紅君可以去參加司法考試,不做律師真的可惜(如果你就是律師的話,祝福你百戰百勝,所向披靡)。
- 閣下怎麼說我都好,反正我無罪。何況我還鼓勵閣下提升條目編撰水平,此等良師益友,實在無處可尋。--K.Y.K.Z.K.(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5:52 (UTC)
- 閣下不僅不對自己的行為有絲毫反思,反而持續進行陰陽怪氣的留言。此種行為實在是令人失望。--———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6:52 (UTC)
- 本人不知道被提報者有沒有反思,但本人見到上面的話後,確實整個下午都在反思,尤其是《論語/子路第十三》的「其身正……」以及《論語/衛靈公第十五》的「君子求諸己……」這兩句。本人很想援引這兩篇語錄,指出提報者今天在這裏的言行本身並不符合他對被提報者的期望,但是這樣一來,本人自己也不見得有甚麼分別。互動很多時是雙向的,反思很多時也不是只有一個人需要反思。本人或者提報者上面的言論,在今天這個頁面是否恰當、或者應該在甚麼場合下發表,留待大家評斷。--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11:28 (UTC)
- 我求求您了,閉嘴好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11:55 (UTC)
- 提報人的理據是
那就視同你在訴諸人身咯
,提報人指出的那一句話只是帶有情緒的發言,可能略有不妥但我覺得只要提醒對方就夠了,不需要特意再提報。--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1:26 (UTC)
- 提報人的理據是
- 這種場合本該是不插嘴的,但閣下的發言內容屬實讓我沒繃住。言簡意賅點說:那麼就是「言簡意賅」四個字。複雜點說:如果閣下是想像過去十里八鄉熟知的德高望重之人那樣,當「鄉野判官」對一些事情宣讀自己的觀點,那麼還請老鄉您少出現八股文似的「子曾經曰過」,直接說出觀點即可。如果閣下是想在維百擔當特級教師,那麼閣下的文案自然是非常不錯的課堂引導,但可惜維百不是學校,出了學校沒多少人願意聽人上課。--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1月7日 (四) 08:06 (UTC) 自由雨日說讚。
- 個人經驗是:言簡意賅在這裏行不通、適得其反。其他的留待本人明天回應ATannedBurger君再說。--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7日 (四) 09:07 (UTC)
- 我求求您了,閉嘴好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11:55 (UTC)
- 本人不知道被提報者有沒有反思,但本人見到上面的話後,確實整個下午都在反思,尤其是《論語/子路第十三》的「其身正……」以及《論語/衛靈公第十五》的「君子求諸己……」這兩句。本人很想援引這兩篇語錄,指出提報者今天在這裏的言行本身並不符合他對被提報者的期望,但是這樣一來,本人自己也不見得有甚麼分別。互動很多時是雙向的,反思很多時也不是只有一個人需要反思。本人或者提報者上面的言論,在今天這個頁面是否恰當、或者應該在甚麼場合下發表,留待大家評斷。--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11:28 (UTC)
- 閣下不僅不對自己的行為有絲毫反思,反而持續進行陰陽怪氣的留言。此種行為實在是令人失望。--———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6:52 (UTC)
- 貌似與樓下都是相同的主張訴求,但仔細思考,既然都是相同的主張,那麼一直擊鼓伸冤的用意是在?--薏仁將🍀 2024年11月6日 (三) 03:04 (UTC)
- 處理:就此問題,社群顯然已經「予以注意」,並於他處大有續議,毋庸於此再三論之,徒增布告板篇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01:39 (UTC)
- @红渡厨,好像未有先提醒—警告方式處理?-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6:45 (UTC)
- 是沒有,但在本案提出的時候,K.Y.K.Z.K.已然聲明要跟我開戰,如果我去警告,那只會被視為挑釁,所以直接發這裡來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02:35 (UTC)
- 之前有很多人叫我不要再跟你糾纏下去了,我也就聽他們的話了,我不再跟你糾纏了。但你這個人有妄想恐懼症是不是,總覺得誰要跟你開戰,誰要跟你斗得死去活來。我只是個寫條目的,我寫了十多年維基百科,頭一次遇到你這種死纏爛打不放手的。你不是撤回存廢了嗎,那事情就結束了啊。我再修訂一下之前起爭議的模板,因為我突然想起一個更好的解決方法。但你這樣做,還讓人怎麼編輯?!!!服了。我寫文字,你以為我在那裡陰陽你,我真的無語。你努力提高編輯水平、把整天舉報的功夫用在寫條目上不好嗎?一天到晚在幹什麼?WMC走了又出來個你,中文維基再這樣下去不得安寧了。--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35 (UTC)
- 2024年11月5日 (二) 07:57(UTC+8),Special:Diff/84855270,訴諸人身,具體言論為:
在未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就平白無故摘去了特色列表,未曾見過如此霸道之人。反觀閣下之條目編撰水平,實屬低下,建議繼續精進。
- 2024年11月5日 (二) 07:58(UTC+8),Special:Diff/84855279,一分鐘後立刻在自身用戶頁發表
有的是時間斗你
的言論; - 2024年11月5日 (二) 08:06(UTC+8),Special:Diff/84855340,在未給出任何合理理由的情況下,要求合併我之前拆分的條目。
- 2024年11月5日 (二) 07:57(UTC+8),Special:Diff/84855270,訴諸人身,具體言論為:
- 請問是誰跟誰糾纏啊?--———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43 (UTC)
- Special:Diff/84901091、Special:Diff/84901091,我始終說的是你噁心我,結果你說是陰陽我,看來閣下很清楚自己說的是什麼意思嘛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46 (UTC)
- 之前有很多人叫我不要再跟你糾纏下去了,我也就聽他們的話了,我不再跟你糾纏了。但你這個人有妄想恐懼症是不是,總覺得誰要跟你開戰,誰要跟你斗得死去活來。我只是個寫條目的,我寫了十多年維基百科,頭一次遇到你這種死纏爛打不放手的。你不是撤回存廢了嗎,那事情就結束了啊。我再修訂一下之前起爭議的模板,因為我突然想起一個更好的解決方法。但你這樣做,還讓人怎麼編輯?!!!服了。我寫文字,你以為我在那裡陰陽你,我真的無語。你努力提高編輯水平、把整天舉報的功夫用在寫條目上不好嗎?一天到晚在幹什麼?WMC走了又出來個你,中文維基再這樣下去不得安寧了。--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35 (UTC)
- 是沒有,但在本案提出的時候,K.Y.K.Z.K.已然聲明要跟我開戰,如果我去警告,那只會被視為挑釁,所以直接發這裡來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02:35 (UTC)
- @红渡厨,好像未有先提醒—警告方式處理?-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6:45 (UTC)
我愛中華人民
- 我愛中華人民(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Topic:Yfwb1ab7nhggab4u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在本人討論頁宣傳自我政治立場騷擾,經提醒警告後仍持續宣傳。
- 發現人: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17:05 (UTC)
- 處理:禁止編輯User_talk:Talimu0518 3天。-Peacearth(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17:14 (UTC)
- 我在當事人認為構成騷擾後就對其進行了道歉,並且解釋了我前面和他討論的內容,表明了自己只闡述事實,不摻雜政治的觀點,不能因為我的道歉和解釋,就說我繼續進行騷擾吧,我認為這不合理--我愛中華人民(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01 (UTC)
- 「
親愛的台灣省同胞
」「反映了一個事實,如果閣下不贊成,就請當我是耳邊風,絕對無引發爭議之虞
」顯屬繼續騷擾,且後一句和你這裡的留言已涉嫌構成WP:遊戲維基規則#遊戲對擾亂行為的制裁。請停止,如果你不思反省,可能反而導致封禁時間延長。--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05 (UTC)- 對不起,我向那位用戶和管理人員道歉,我沒想到我的言論會引發誤會,我僅僅想表明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公民的態度,沒想到違反了規則,對此表示道歉,今後我將嚴格規範自己的言論,學習維基的規則,懇請解除我的的封禁--我愛中華人民(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12 (UTC)
- @我愛中華人民:這裡是維基百科,是撰寫百科全書,不是社交平台,不是給你來「表態」用的(任何與撰寫百科全書無關的任何「觀點」「態度」)。此外,你的封禁只限於該用戶的討論頁,如果你已經不準備繼續騷擾,解不解除封禁都根本無所謂。--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21 (UTC)
- 對不起,我向那位用戶和管理人員道歉,我沒想到我的言論會引發誤會,我僅僅想表明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公民的態度,沒想到違反了規則,對此表示道歉,今後我將嚴格規範自己的言論,學習維基的規則,懇請解除我的的封禁--我愛中華人民(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12 (UTC)
- 「
- 我在當事人認為構成騷擾後就對其進行了道歉,並且解釋了我前面和他討論的內容,表明了自己只闡述事實,不摻雜政治的觀點,不能因為我的道歉和解釋,就說我繼續進行騷擾吧,我認為這不合理--我愛中華人民(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01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自由雨日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昨晚銀色雪莉提醒被提報用戶注意不要不當推定他人意圖、Manchiu敦促其提交正確查核方式後,仍然持續擾亂要求查核,並繼續誹謗我是「不敢受查」。(註:由於同類提報已經關閉,故重新提報。)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3:42 (UTC)
- 參依千管論,再補查核理據--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3:58 (UTC)
- 追加新信息:見上,被提報用戶持續顧左右而言他,對擾亂、誹謗行為毫無認知和反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0 (UTC)
- 參依千管論,再補查核理據--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3:58 (UTC)
- 追加新提報:提出擾亂性傀儡調查後,被提報用戶反稱我在擾亂。該行為已顯然構成WP:遊戲維基規則#遊戲對擾亂行為的制裁中的「
扮演受害者:自己違反某一規則,但同時聲稱其他人違反同一規則或某一聯繫緊密的規則。又稱「偽君子」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3:56 (UTC)- 本頁之擾亂性舉報滿天飛,請停製--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3 (UTC)
- 追加新信息:見上,被提報用戶仍然繼續WP:遊戲維基規則#遊戲對擾亂行為的制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6 (UTC)
- 本頁之擾亂性舉報滿天飛,請停製--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3 (UTC)
- 恕本人直言,兩位都已經失去理智了。停手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7 (UTC)
- @Patrickov:請停止擾亂,我的提報不歡迎你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8 (UTC)
- 我沒失去理智,自由濫轟舉報是源頭,也感謝閣下對他之勸戒,我不會主動犯人,他停亂轟,我當停。也請管理員「禁製」自由予我,方可制此現象。--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15 (UTC)
- 追加新信息:見上,被提報用戶仍然繼續WP:遊戲維基規則#遊戲對擾亂行為的制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4:16 (UTC)
- 本人是認為就算提報者繼續任何行動,老先生也該停手。反之亦然。--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9日 (六) 04:20 (UTC)
- (※)注意:請勿在不分析提報理據是否成立的情況下,憑空聲稱提報人「失去理智」。請勿再在完全不了解事情經過的情況下魯莽發言!--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4:21 (UTC)
- @Patrickov:( π )題外話:對Chinuan這類擾亂誹謗行為直接提報(而不進行任何辯論或{{deltalk}}等),本就是Ericliu1912建議我的做法。仍然建議了解事情全貌之後再評論!--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4:34 (UTC)
- 恕本人直言,兩位都已經失去理智了。停手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7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見此,被提報人已選擇撤回誹謗內容,故 撤回請求。此外,「偽君子」一詞是《WP:遊戲維基規則》中的固定短語,特指「遊戲對擾亂行為的制裁—扮演受害者」,不是什麼影射和毀謗。最後點名批評並強烈抗議Patrickov、薏仁將多次在各種提報下的攪渾水行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07 (UTC)
- 希望這個處理能作為例子讓其他編者看看在中維誹謗人是不是零成本。——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5:40 (UTC)
- 但,您可能也會因此付出相對代價,如果真是如此,您仍認為值得嗎?--薏仁將🍀 2024年11月9日 (六) 06:03 (UTC)
-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6:09 (UTC)
- 有話直說,請具體分析。最煩這種泛泛而談、大話空話,不分青紅皂白,看到提報就各打五十大板甚至胡亂勸誡。--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6:13 (UTC)
- 我也對薏仁將長期不問青紅皂白的所謂「勸架」,表示強烈的抗議和不滿。一點是非觀念都沒有。--———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9日 (六) 06:24 (UTC)
- 本人對自由雨日作出惡意推定感到遺憾及憤怒。本來本人已私下向自由雨日發表自己對此事意見並承諾不會公開,但由於自由雨日發出此等聲明,本人認為有關指控不實,會考慮把有關意見公開發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16 (UTC)
- 你真的應該多學學語文了。「攪渾水」的意思是「把事情搞亂」,跟善意惡意根本沒關係,更不是什麼「指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28 (UTC)
- 「攪渾水」、「把事情搞亂」字面上已等同擾亂,請恕本人不認同您的解釋。如果您真認為本人的做法是「攪渾水」、「把事情搞亂」,本人認為您已有足夠理據提報本人擾亂並申請禁制本人編輯本頁。一如之前本人所受的提報,本人不會阻攔。--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44 (UTC)
- 那是你的「字面」,不是我的字面和詞典的字面。--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49 (UTC)
- 究竟哪個解讀正確,自有公論。既然您做到公開點名批評這個地步,本人也自然應該認真對待。然而,即使在此前提下,本人亦認為應該先檢視問題是否在己。由於本頁不容許自我提報,那本人正式請求提出有關問題者的您兼而行之,交由社群決定本人的做法是否如您認為的「攪渾水」、「把事情搞亂」,並作出相應的處理。謝謝。--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57 (UTC)
- 因為我並不認為你的「攪渾水」已嚴重到構成擾亂,也不覺得你是「故意」在攪渾水,所以我不會提報你。--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01 (UTC)
- 另外,本頁好像並未說不容許自我提報。--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03 (UTC)
- 究竟哪個解讀正確,自有公論。既然您做到公開點名批評這個地步,本人也自然應該認真對待。然而,即使在此前提下,本人亦認為應該先檢視問題是否在己。由於本頁不容許自我提報,那本人正式請求提出有關問題者的您兼而行之,交由社群決定本人的做法是否如您認為的「攪渾水」、「把事情搞亂」,並作出相應的處理。謝謝。--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57 (UTC)
- 那是你的「字面」,不是我的字面和詞典的字面。--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49 (UTC)
- 「攪渾水」、「把事情搞亂」字面上已等同擾亂,請恕本人不認同您的解釋。如果您真認為本人的做法是「攪渾水」、「把事情搞亂」,本人認為您已有足夠理據提報本人擾亂並申請禁制本人編輯本頁。一如之前本人所受的提報,本人不會阻攔。--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44 (UTC)
- 你真的應該多學學語文了。「攪渾水」的意思是「把事情搞亂」,跟善意惡意根本沒關係,更不是什麼「指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28 (UTC)
Rastinition
- Rastiniti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見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Rastinition、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4年10月#請求社群關注U:Rastinition對我的留言動手動腳,甚至指控我濫用傀儡一事,多次魯莽指控,在沒有充分證據時便侮辱性地將他人留言用{{Votevoidh}}包裹,或用{{Deltalk}}移除他人留言,此人的行為完全是在濫用反破壞手段,多人、多次指出其行為不妥後仍未見改善。故提報至此,要求管理員必須阻止他這種破壞社群正常秩序的行為。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日 (日) 03:45 (UTC)
- 處理:見下方,當事人已知悉,可視作最後警告論。即下方用戶所示的於討論頁的回覆。@红渡厨君。-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5:57 (UTC)
- 嗯,好的。我沒有其他意見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03:40 (UTC)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6%BB%A5%E7%94%A8%E6%97%A5%E5%BF%97/5253942
- --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3:54 (UTC)
- 沒看懂貼個濫用日誌上來是何意,看樣子這是最近的一次deltalk。我的意見就是,這也是屬於濫用deltalk。對方這次編輯其實在內容上並沒有太大的毛病(並不違反Wikipedia:討論頁指引#不能接受的行為);但是在位置上,放在了用戶討論頁,是有不妥。鑑於這是那個用戶的唯一一次可見編輯,我認為只需提醒他不要在討論頁寫條目即可,根本不至於deltalk。然而Rastinition不僅直接deltalk並稱其「濫用討論頁」,還大張旗鼓給予了一個「推定惡意,要求對方停止該行為」的{{uw-chat3}}警告(況且用的還不對,它是針對「把討論頁當作論壇」的),這已嚴重違反WP:假定善意、WP:不要傷害新手,也是在「濫用警告模板」。@Rastinition:難道這一例可以證明您的行為是正當的?我很不解。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6:20 (UTC)
- 應該提醒即可,雖然那位用戶註冊滿17年,但編輯次數僅6次,某種程度上來說也算是新手,應該動不到deltalk吧?這樣反而得要翻查編輯歷史,其他用戶管理員要判斷也不容易。--薏仁將🍀 2024年11月3日 (日) 06:48 (UTC)
- 這個回覆能補充更多嗎,謝謝您。--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5:00 (UTC)
- 沒看懂貼個濫用日誌上來是何意,看樣子這是最近的一次deltalk。我的意見就是,這也是屬於濫用deltalk。對方這次編輯其實在內容上並沒有太大的毛病(並不違反Wikipedia:討論頁指引#不能接受的行為);但是在位置上,放在了用戶討論頁,是有不妥。鑑於這是那個用戶的唯一一次可見編輯,我認為只需提醒他不要在討論頁寫條目即可,根本不至於deltalk。然而Rastinition不僅直接deltalk並稱其「濫用討論頁」,還大張旗鼓給予了一個「推定惡意,要求對方停止該行為」的{{uw-chat3}}警告(況且用的還不對,它是針對「把討論頁當作論壇」的),這已嚴重違反WP:假定善意、WP:不要傷害新手,也是在「濫用警告模板」。@Rastinition:難道這一例可以證明您的行為是正當的?我很不解。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6:20 (UTC)
- (+)強烈支持管理員採取必要行動,我認為必須制止這種濫用{{deltalk}}的行為。(我的意見)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06:17 (UTC)
- 我覺得即便疑似傀儡留言的情形,在沒有充分調查之下,也應避免經常折疊,更何況在布告板,況且IP可能經常性的跳轉狀態下,這樣是否是無用功?
- 管理員作判斷看攤在檯面上的內容是較為快速的,在AN3發生的兩個版本差異special:Diff/84797389、special:Diff/84802405做了這樣的替換,造成困惑之外,管理員必須花更多時間來確認。
- 至於Leochentw使用者的部分,我也認為直接回退+提醒就可以了,除非版本刪除,這樣成效極低。
- 建議Rastinition,能試著調整並聽取社群反應的意見,在沒有調查的情形下,不要用deltalk折疊您認為可能傀儡擾亂的留言嗎?若不願意做出承諾,建議禁制使用{{Votevoidh}}和{{Deltalk}}兩項模板工具。--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16:55 (UTC)
- [14]--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22:47 (UTC)
- 我明白反破壞工作的艱辛,個人認為即便反破壞,也要在相關限制下進行。--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23:55 (UTC)
- 是有什麼見不得光的事啊?不能公開講?--———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4日 (一) 05:08 (UTC)
- 我認為Tischerry說得合理。--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09:51 (UTC)
- 問得好。有什麼正當理由直接公開說不好嗎?建議看看Wikipedia: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之「維基外的討論」,這樣也很不尊重參與討論的其他人……我也挺贊同Tisscherry的看法,建議禁止
Rastinition使用{{deltalk}}等模板(不論是禁制也好,其自主承諾也好)。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4:58 (UTC)- 我前面沒寫清楚,我第一次留言建議是:「在沒有調查的情形下,不要用deltalk折疊您認為可能傀儡擾亂的留言嗎」,這裡精確地說是:「停止折疊未經調查的疑似傀儡留言」。被提報者如果遇見違反討論頁指引所列出的不合宜內容,他一樣應當要判斷是折疊或是直接回退。
- 然後我想建議,參與討論引用方針與指引需小心留意WP:GAME,保持中立的觀點,以及就事論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4日 (一) 15:28 (UTC)
- 我也同意以禁制其使用{{Votevoidh}}和{{Deltalk}}兩模板為結果後結案。--———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3:17 (UTC)
- 被提報者若能承諾自主約束,不需要管理員禁制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0:35 (UTC)
- 補充,於討論頁的回覆,對疑似傀儡的留言用了回退(此處僅舉其一),我認為可以視為善意的回應。--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4:19 (UTC)
- 被提報者若能承諾自主約束,不需要管理員禁制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0:35 (UTC)
- [14]--Rastinition(留言) 2024年11月3日 (日) 22:47 (UTC)
- 可能仍需注意對新用戶的態度,可以有所改進。-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6:28 (UTC)
- @Rastinition-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5:52 (UTC)
125.59.159.187
- 125.59.159.187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 不斷胡亂修改「欣田邨」,在半保護結束後依然繼續破壞
- 發現人: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3日 (三) 10:32 (UTC)
- 建議追加懲罰--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3日 (三) 10:33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提報位置錯誤,且已經在VIP處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3日 (三) 10:40 (UTC)
- 這種情況你認為應該在哪裏提報--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3日 (三) 10:53 (UTC)
Jackyming
- Jackyming(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Manchiu(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由於和上一筆提報是截然不同的內容,所以分開提報)Special:Diff/84948242無端莫名其妙在管理員U:Manchiu的討論頁一個2個多月前的話題下面攻擊Manchiu,「
就這樣一個擾亂社群的極端分子居然到現在還能大搖大擺的被當成管理員
」,並不明原因張貼OA2021相關的內容。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32 (UTC)
- 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或者看了上一部份沒有看下一部份?我是今天回應他並不是兩個月前留言,希望你可以看一下全部--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35 (UTC)
- 抱歉,我無法理解您說話的內容。差異鏈接我已經給在這裡了,其他用戶和管理員自有判斷。--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37 (UTC)
- 我是來自香港的用戶,可能有中文用字文法差異或理解錯誤。
- 其他用戶和管理員自有判斷。
- 我希望能夠看到國語和粵語的管理員可以處理,雖然我知道該名管理員也是來自香港的用戶--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39 (UTC)
- 你能看懂粵語嗎?--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38 (UTC)
- 我想我懂你嘅意思了, 「就這樣一個擾亂社群的極端分子居然到現在還能大搖大擺的被當成管理員」,並不明原因張貼OA2021相關的內容。
- 離任後的權限恢復 無論管理員為何離任,皆可循一般程序重新申請成為管理人員。WP:解任條件
- 這樣子真的很難理解嗎?我已經故意用下一行了,你理解不了的話我再解釋一次吧 管理員因為任何原因離職都可以通過一般程序(選舉)再次成為管理員
- 並不明原因張貼OA2021相關的內容。
- Manchiu (貢獻 · 中央認證)WMCUG 成員?否 被撤銷之進階權限 政、管
- 最重要的「WMCUG 成員?否」我是用粗體字的。
- 你不懂粗體字是什麼意思的話 我建議你用維基百科搜索
- 我原本還有半小時時間編輯維基百科, 這樣子就被浪費了15分鐘,我不應該多管閑事在管理員@Manchiu討論頁留言。--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2日 (二) 16:05 (UTC)
- 抱歉,我無法理解您說話的內容。差異鏈接我已經給在這裡了,其他用戶和管理員自有判斷。--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37 (UTC)
- 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或者看了上一部份沒有看下一部份?我是今天回應他並不是兩個月前留言,希望你可以看一下全部--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35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仔細研究後,發現提報理由不成立, 撤回請求,但我不看好被提報用戶的中文水平可以在社群長期活動。——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6:44 (UTC)
- 多謝關心 我的中文水平很好,是因為我用粵語 你用國語?還是用中國大陸的普通話?會有差異,就算只是字體一樣也會有「地方用語」不同的問題--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2日 (二) 16:48 (UTC)
Jackyming
- Jackyming(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梁式芝書院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發出最後警告後,依然加入侵權內容(Special:Diff/84971200)。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13:11 (UTC)
- 沒有辦法了,我決定放棄編輯他,我已經用了我的方法來說明他 但是你們還是認為他屬於侵權內容 我真的無法做到可以用其他方式編輯他但可以繼續保留我想說明的意思 或者事情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4日 (四) 13:26 (UTC)
- 處理:已予以編輯禁制3天。SCP-0000(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13:30 (UTC)
120.126.103.7
- 120.126.103.7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 北京地鐵1號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北京地鐵4號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該IP用戶多次在北京地鐵1號線/北京地鐵4號線條目的車站列表列出北京地鐵八通線/北京地鐵大興線的車站,見歷史同時有多個IP參與撤回編輯,有為闡釋觀點而擾亂WP之嫌。
- 發現人: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29 (UTC)
- 處理: 封禁三個月-- (☎)dt 2024年11月14日 (四) 09:02 (UTC)
現在看見你
- 現在看見你(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喬·拜登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當勞·特朗普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中央軍事委員會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Special:Diff/84978149,Special:Diff/84973206,Special:Diff/84973116,Special:Diff/84972786,Special:Diff/84972718,Special:Diff/84972683,Special:Diff/84973331,Special:Diff/84982466
無合理理由破壞/刪減正常內容 ,其行為怪異,希望得到一個合理解釋
- 發現人: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37 (UTC)
- 有鑑於被提報人多次違反有關政策且在經過善意提醒後仍然不接受其他編者的意見,十分熱衷於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並在經過提醒後仍然進行擾亂性編輯乃至破壞,故發起本提報。
- 該用戶依然無事其他人的警告和回退 依然繼續我行我素,所以引用其他舉報者的留言,被提報用戶完全沒有改過 該用戶由11月9號起大部分[大量刪減內容]編輯的遭到回退,依然無法理解到底錯在哪裏--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42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和下面提報屬完全同一內容,且已有編者在下面提報中提及。——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41 (UTC)
- 所以就不管他了?該用戶依然沒有糾正其錯誤編輯/態度--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44 (UTC)
- 下面的提報並未關閉,何來「不管」一說?--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49 (UTC)
- 本人認為最起碼要停止違規行為--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5 (UTC)
- 反對你們所謂的破壞的說法,不能認同你們的行為--現在看見你(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01 (UTC)
- 可以了,最近的一個月他都無法繼續[大量刪減內容],封鎖1個月,現在要做得就是恢復[大量刪減內容]--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04 (UTC)
- 本人認為最起碼要停止違規行為--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5 (UTC)
- 下面的提報並未關閉,何來「不管」一說?--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49 (UTC)
- 所以就不管他了?該用戶依然沒有糾正其錯誤編輯/態度--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44 (UTC)
Gluo88
Patrickov
- Patrickov(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見Special:Diff/84893918、Special:Diff/84894808、Special:Diff/84898898等編輯。自由雨日君於今日早上指斥本人(及薏仁將君)介入有關Chinuan12623一案事屬於「攪渾水」(Special:Diff/84925450)。本人認為此等言辭已等於指控本人擾亂,惟當事人否認本人行為「足以達到提報程度」(Special:Diff/84926191)。本人本著「君子求諸己」的精神,決定自我提報,由社群決定本人行為是否符合自由雨日君的描述。(另一方面,如果此提報本身構成擾亂,亦可同案處理)
- 發現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26 (UTC)
- (-)反對提報:首先我的原話顯然是「點名批評並強烈抗議Patrickov、薏仁將多次在各種提報下的攪渾水行為」,實際上我心裡想的重心並不是Chinuan一案,而是近三個月來愈發嚴重的此類行為(Chinuan案只是最後促使我公開批評的導火索)。其次,「攪渾水」一詞,根據北京商務印書館《新華慣用語詞典》,含義為「
比喻把事情搞亂
」,我只是批評並抗議Patrickov等人多次不抓重點、不抓主要矛盾,發表不着邊際的言論將很多提報搞亂,「攪渾水」並不等於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嚴重程度顯然無法相提並論),也不認為他們是「故意」為之。綜上,我並不認為Patrickov構成不當行為,並不需要管理員介入。--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30 (UTC)
- 與此同時,本人謹將昨日寄予自由雨日君的電郵,排除前言、末語(兩者與維基百科本身無關)及部份需要自肅的言論後,恭錄如下。
- (-)反對提報:首先我的原話顯然是「點名批評並強烈抗議Patrickov、薏仁將多次在各種提報下的攪渾水行為」,實際上我心裡想的重心並不是Chinuan一案,而是近三個月來愈發嚴重的此類行為(Chinuan案只是最後促使我公開批評的導火索)。其次,「攪渾水」一詞,根據北京商務印書館《新華慣用語詞典》,含義為「
有人提出問題當然是對的,但很多時這些人自己「參與」有關討論、明知自己的警告會刺激對方做更出格的行為,還要継續做,這就是另一回事。對本人來說,到了那個時點,提出問題者就成為了幫凶。
另外,本人也曾經歷「見人講人話、見鬼講鬼話」的階段,但本人在6月重新參與維基百科後,深深認識這個辦法是行不通的。自身可能不會因此受罰,但社群絕對會因此受到危害。
您明言不歡迎本人留言,本人當然不介意閉嘴,但這是因為本人強烈認為,要達到停止衝突,先從自己做起是極為重要的。
然而,本人閉嘴,絕對不是因為本人認為您對。您有權指責本人「沒看清楚情況」或者「縱容破壞者」(例如C老),但本人強烈認為,您等過份執着對錯、制止行為不當者、為(自己)討公道等思維,也是多次衝突升級的主要原因。
- 本人實在認為,基於以上觀點,本人無法承諾日後不再參與自由雨日君所提出的提報、或符合他認為需要參與討論的要求,因為本人是在根本上不認同有關事態發展,與誰對誰錯無關。如社群認為此言不當,本人願意接受處分,惟後續本人亦不會再作任何回應。
-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41 (UTC)
- 不懂你的意思,我並沒有要你承諾日後不再參與我提出的提報、或符合我認為需要參與討論的要求。公開你的私人信件也看不出和此提報的關聯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44 (UTC)
- 簡單點說,您認為本人「攪渾水」,本人無法承諾自己不「攪」。為免往後衝突,還是自我提報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51 (UTC)
- 我認為你在「攪渾水」,不代表我「要你承諾以後不『攪』」;我公開批評你,這不是衝突。就像我前幾天也公開表示不認可紅渡廚目前的過高提報他人頻率,這不代表我要他「承諾以後降低提報頻率」,因為如何行事是他的自由,只要沒有違反方針指引或維基百科基本精神,我就沒有任何理由讓他「承諾」做什麼事,我只能表達「我認為XX事好或不好」;這樣的公開表態也顯然不代表我就和他發生了「衝突」。如果你將公開批評視作「衝突」,並要這樣「擊鼓喊冤」,那我只能表示遺憾。--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57 (UTC)
- 誠然您並未要求本人
不再做出介入行為做任何事,但本人認為不再做或者以符合您所列出的條件行事是唯一可以有效回應您的批評的做法,惟本人卻又認為自己無法做到。由此,本人認為未來衝突不可避免,惟有先行提報,由社群或管理員指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1日 (一) 06:21 (UTC)- 你只是講話常常不着邊際、邏輯混亂、沒有重點,但尚不是「蠻不講理」,我對於這樣的人還是很有耐心把邏輯和事情分條縷析理清的,因此我不認為「未來衝突不可避免」,「未來」的事情也顯然構不成提報理由。並且這裡是不當行為提報區,不是「衝突」提報區,我並不認為你有不當行為,因此(-)反對本提報。--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6:33 (UTC)
- 我為這則自清提報感到沮喪與難過,如果身為一個用戶,而必須要這麼做,那麼以後,僅會讓編者參與議題意願與熱忱無形當中消磨殆盡而寧願選擇不與其他用戶協作交談,而用戶與用戶之間只會更加冷漠無情罷了,下一次,或許就會是輪到我自我提報的時候吧?--薏仁將🍀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31 (UTC)
- 派翠可夫君,傀儡調查都不能提報自己的,三大布告板當然也不可以。您應該知道在這裡沒有人是絕對正確或絕對錯誤的,只是有些問題要改善,被別人指出問題(可能是)固然沮喪,但建議您換個方向想,「這對我有益的嗎」,「他說的是真的嗎」,從中學習找出調整的方向,看得出您近期很努力地想幫忙協調,也能感覺到進步,大家在這裡都是時刻學習的。不過提報自己真的不是好的示範,希望您能考慮自行撤回。--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49 (UTC)
- 倒是好像沒有說不能自我提報。--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6:04 (UTC)
- 誠然您並未要求本人
- 我認為你在「攪渾水」,不代表我「要你承諾以後不『攪』」;我公開批評你,這不是衝突。就像我前幾天也公開表示不認可紅渡廚目前的過高提報他人頻率,這不代表我要他「承諾以後降低提報頻率」,因為如何行事是他的自由,只要沒有違反方針指引或維基百科基本精神,我就沒有任何理由讓他「承諾」做什麼事,我只能表達「我認為XX事好或不好」;這樣的公開表態也顯然不代表我就和他發生了「衝突」。如果你將公開批評視作「衝突」,並要這樣「擊鼓喊冤」,那我只能表示遺憾。--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57 (UTC)
- 簡單點說,您認為本人「攪渾水」,本人無法承諾自己不「攪」。為免往後衝突,還是自我提報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51 (UTC)
- 本來是不想回復的,但想了想覺得挺搞笑的,還是說兩句。我作為中維被提報次數最多、最頻繁的用戶之一,我都沒有反對任何人使用布告板,也沒覺得別人提報我就是在挑起衝突。您這個公然表示判斷問題不分是非的「鄉野判官」當得倒是真有優越感,仿佛我就是個即將誤入歧途的人,出於同情,想最後「拯救」我一把似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6:14 (UTC)
- 我的目的根本上就跟你不一樣。我來維基百科不是為了「不和人衝突」,而是為了讀條目、寫條目,建設百科全書,保持一個有利於建設更高質量百科全書的社群質量。我就從來沒有經歷過你所謂的「
見人講人話、見鬼講鬼話
」階段,否則我就根本不會做公開在布告板點名批評其他用戶這種「自我樹敵」愚蠢的事情。你的價值觀是要儘量保護(除純破壞用戶外)社群每一個用戶,所以你會認為「衝突」是危害社群;但我完全不一樣,我只看什麼行為會危害百科全書或建設百科全書。你的目的是儘量讓每一個用戶能在這裡融洽「生活」;我的目的是採取一切手段發展百科全書,對任何擾亂秩序的行為採取果斷措施。所以我們的根本觀念就不一樣。你在這裡用苦情、自我犧牲的方式描繪的「豁出自己,為了保護社群不受傷害」,在我看來反而會給建設百科全書造成更大的傷害,所以我必然不可能會認同你的說法。但我不會像你一樣好為人師、預設自己的想法比對方更優越,我只會公開表明我的態度並表示反對另一態度(哪怕是言辭激烈、觀點鮮明),我不會像Tisscherry那樣「以一種預設自己的觀點正確的態度說只要求他(紅渡廚)考慮一下自己動不動就提報的行為,他看來覺得自己的提報的行為沒有問題,卻不思反省他自己對人言行衝動的的部分
」。再說回具體問題,那就是我認為在提報區要怎麼討論。提報區討論的是用戶不當行為,討論的焦點應是不當行為違反了什麼方針指引或其他社群共識。如果沒有違反,那就快速撤案;如果有違反,那就討論應如何處理。並且應當做到既全面,又細緻,完整考慮整個過程,而不偏信一面之詞。在充分確保自己了解事情全貌之後再評論。你在各種提報區的魯莽發言、離題發言根本數不勝數,我也懶得舉例了。至於你和一些用戶所謂「勸架」的行為就更是離譜、荒謬。人身攻擊是「對事不對人」,當和事佬就不是「對事不對人」嗎?如此喜歡引用《論語》的你,難道沒聽過「鄉原,德之賊也」嗎?當然,你怎麼討論,仍然是你的自由,你今後依然可以在各種提報下面不看提報內容,發表大段毫無邊際的討論;我如果認為有必要,也依然會批評這樣的行為,但我不會像紅渡廚那樣提報你,因為你的行為對我來說還只是觀點差異,並未讓我覺得危害百科全書到需要管理員介入的地步。--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6:57 (UTC)- 自由雨日君,我覺得您這番言論,有點偏POINT了。雖然大部分時間我會支持您,但我不認同把布告板當論壇使用,經常這樣,有一天會反彈的。此外討論頁指引也說了,要適時中止發表你的意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8:05 (UTC)
- 不理解你說的POINT是指什麼。反而要說的話,這個自我提報才是典型的WP:POINT行為(請仔細理解POINT這個指引說的是什麼),但我不認為實質上造成了顯著擾亂,所以雖然違反指引但我暫不認為有很大問題。然後,沒發現我前面的意思反而正是在批評Patrickov等人長期在把布告板當論壇使用而不討論不當行為本身嗎?可以看看最近半個月的提報,一些提報下面有多少離題討論,甚至是完全偏離提報內容的針對個人人身的討論。我認為人還是得有基本的判斷力。--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8:15 (UTC)
- 自由雨日君,我覺得您這番言論,有點偏POINT了。雖然大部分時間我會支持您,但我不認同把布告板當論壇使用,經常這樣,有一天會反彈的。此外討論頁指引也說了,要適時中止發表你的意見。--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8:05 (UTC)
- 不懂你的意思,我並沒有要你承諾日後不再參與我提出的提報、或符合我認為需要參與討論的要求。公開你的私人信件也看不出和此提報的關聯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5:44 (UTC)
- 處理: 未完成。未見不當行為。-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2:10 (UTC)
Chinuan12623
- 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多次因違反討論頁指引提報之後(WP: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4年8月#Chinuan12623、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9月#Chinuan12623_2、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10月#Chinuan12623),且最後一一次即是因為其嚴重違反WP:討論頁指引被禁制1個月之後,禁制結束隨即繼續無視討論頁指引(版本差異):將簽名插在留言中間;不縮排留言。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11:46 (UTC)
- 處理:
- 回覆:
請處制自由雨日多重濫用舉告頁擾亂。適再說明:自由雨日於此再提-提斯切里於2024年10月2日舉告本人案。見案內有人參論,E、千村管二人也有論述,但未做處分。內有人威脅其他管理人要處分本人,則可提選為行政員。又有人消遣誣我用匿名發言欲提查核(後自認為不似,而中止)。
八至十月多次爭議,起因為了將王必勝之「不當男女關係」改為「婚外情」事實詞(後也採共識改了 婚外情),自由、提斯、薏仁在期間濫發廿次警版,舉告十次,E管也將由由、提斯、本人曾做過互動禁制。書生也曾將自由、夲人禁編該條目若時,但遭自由質疑。渠等多人類似維基霸凌,主動找E、千村管處理爭議,確又質疑該處,這些不很離𧪽嗎,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此提告,原提告人提斯切里2024年10月6日在舉告末段明示-「經過考量後,此次 撤回請求」。但書生似未見此,且遭留言誤導而處分夲人一個月的多重禁制,連討論頁也禁,致本人無法陳申。
雖禁制期已止,已致書生應予說明,在維基不論提告、選罷,提案人若已撤案,管理員仍可視而不見,執處到底嗎?同理,法院民事提訟已撤案,法官仍無視,就是要執判,那是違法的。
若書生是未見提斯「已提撤案」之訴,而為他人誤導,夲人諒悉不再述之。希自由雨日等人勿再舊案重提,無味也無聊。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2:16 (UTC)
- 您沒有回應「將簽名插在留言中間;不縮排留言」這個本件的核心問題,目前這個問題正發生在下方那條對您的提報當中。--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2:19 (UTC)
- 不行啦…他根本聽不懂啊…--薏仁將🍀 2024年11月8日 (五) 12:52 (UTC)
- 法官…民事訴訟?不是,你還真把這裡當法院按鈴申告啊?--薏仁將🍀 2024年11月8日 (五) 12:50 (UTC)
- 本人認為,若當事人不能學習如何整理發言排版此一基本操作,與他人於站務公共空間適當互動,則應當先行無限期禁止編輯專案討論頁。至於條目討論頁,因涉及較為具體之內容討論,或更有容忍境地,則應待後續觀察,再為決定。至於當事人所謂提報不當問題,乃請另案討論之,不應混淆於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13:01 (UTC)
- 我對阿南及紅渡㕑之回復是個別,沒有縮排插問題,你們將其整歸在紅渡㕑下,那完全不對
- 簽名或是漏補所致。
- 致E管,我在專案討論頁,-定是針對該員答覆,如都要擠在最下,回答不對人,要如何做,難道都在開頭註明回誰嗎?那「回復」框也不用點用了,請示之。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3:21 (UTC)
- 「縮排留言」不等於「都要擠在最下」。在我留言時點前最後由閣下編輯狀況Special:diff/84892006顯示:1、
你可自已申請自查核......不會告你刪改。
以星號入排,但自此以後的以前我查過的三件......確認清白。
共兩段均前出,未跟隨前句縮排,造成格式混亂;WP:TOPPOST明確指出應注意縮排基本事項,即使使用星號,起碼保證同一回複數個分段應置於同一縮排尺寸下,以使閱讀便利,閣下顯未做到。2、簽名錯補位置,使另也有他人懷疑我的......確認清白。
一段無法識別發言人。3、如果如閣下所言對阿南及紅渡廚之回復是個別
,那麼想必同上覆
是對後者,既如此,採取平排回復,顯屬不當。格式之事本非最要緊之大事,然亦絕非無足輕重之小事,閣下在本地長久參與時,尤應注意各項要求,而非輕描淡寫,更非將其他用戶之提醒視作擾亂;且自己既已有不當處,本應自行先動手更改,而非將他人協助調整以「那完全不對」概括之,此並非禮貌的行為。--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3:45 (UTC)- @Chinuan12623--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13 (UTC)
- 夲允派翠可夫不再回復此頁討論,但千管連知宜覆-
- 1.雖不敢和不願就我認為差異不大,是可就事實煩請千管代撤編查核存檔之「不敢」詞。但就自由在舉告版上影我「偽君子」詞,上實談不上毀譽一詞,也請維友向自由勸戒莫再濫用舉告版,浪費維基資源。因此滿天舉版,也讓多人心力關注,實屬不安。故因此舉紛擾併「致歉」於維眾。
- 2.我當維基為社會小縮影,我本正心在職間未受任何處分,職政風也未冤任何人或反遭舉報,而管理員雖非法官,但就是仲裁職,政風受理申報和法官受訟而舉報人撤訟,本應停止,這是法規,然書生前仍在提斯撤案後因另人影響或誤導禁制我一月,後又以官式回應我疑,顯為不妥。
- 3.今再視自由已「撤」若干舉報,故宜請管理員「處註」並歸檔,消彌淨潔些滿天舉報頁吧。
- 4.另就貼文留言,我多按「回復」框,若少手動回應亦同旨在相對回應,方不致不對人而回,然卻表象易為插縮而多遭誤解。本人解決之道,爾後均在末留言,若有不致對應之人,在留言處「致者」即可。--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48 (UTC)
- 見此,「偽君子」是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用語,不是影射、毀謗。然後,仍然未解決《WP:討論頁指引》中提到的縮排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54 (UTC)
- 請勿顧左右言他。現在是討論格式問題。比如銀色雪莉就點明很清楚。--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03 (UTC)
- 我說的請重視,都是緣及。而銀色說的清楚,我也了解。以前沒回復框時,我就是用縮排回復,同題同排依序斜樓。但現有回復框,點了就可能有插縮問題,特別是在他人先復時就會產生。
- 有新制不同,也易產生他人誤解,就採同我上述來做,E管及銀色說的我了解,會依制來做。--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4:41 (UTC)
- 與時俱進,雖無法考證數十載前的中文維基回覆方式是否如您所言是靠手動方式無回覆鈕直接方便回覆,但可以知道的在於後續回覆鈕出現是便利於站內用戶在於議題討論回覆上不必再以手動方式排版及避免有因議題討論回覆冗長而搞錯回覆對象的情況發生,故可以的話請閣下依照想回覆的對象及話題按下回覆鈕輸入欲回覆的話即可,一來避免回覆錯誤以及對方不知道您是回覆誰,二來避免衍生其爭議,不知您的意思如何?怕避免又因相關討論區回覆議題的使用看法上不同又引發論戰,尚請審慎評估,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02 (UTC)
- 居然能將明顯不合《WP:討論頁指引》的編輯說成是「看法上不同」,你是真的人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07 (UTC)
- 指引規範內容是白紙黑字,判別是否違規主要由站內用戶依其文字敘述判別,自然會產生其看法判別上不同出現,請問針對這個解釋您個人是否可以接受?--薏仁將🍀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13 (UTC)
- 挺搞笑的。上一次在Flyinet回退明顯違反文字格式指引的行為被提報的時候勸誡Flyinet,這一次又說討論頁指引是不同判別。--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19 (UTC)
- 是啊…很搞笑,我不否認,與您閣下答應某用戶不提報特定用戶,但後面您又忍不住提報,搞笑的程度應該不遑多讓,對吧?--薏仁將🍀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24 (UTC)
- 我當時是在原提報未完成的情況下多次提報,銀色雪莉讓我不要那麼做,當時回應他「不再開新提報」是有「原提報未完成」這個前提條件,但後一次提報已經是原同類提報已經完成了,這個前提條件就消失了,並且我還特地加了「
(註:由於同類提報已經關閉,故重新提報。)
」。雖然原句「接下來不再開新提報」省略了前提條件,但在如此明顯的上下文語境且重新提報特地加注的情況下,仍然分析出我後面的提報原因是「忍不住
」,這番思路反應閣下的水平有時實在不適合參與本版討論。--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31 (UTC)
- 我當時是在原提報未完成的情況下多次提報,銀色雪莉讓我不要那麼做,當時回應他「不再開新提報」是有「原提報未完成」這個前提條件,但後一次提報已經是原同類提報已經完成了,這個前提條件就消失了,並且我還特地加了「
- 是啊…很搞笑,我不否認,與您閣下答應某用戶不提報特定用戶,但後面您又忍不住提報,搞笑的程度應該不遑多讓,對吧?--薏仁將🍀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24 (UTC)
- @薏仁將註:此是按「薏仁」建議我之貼文「回復」欄來述,如又存檔而跳錯末頁別處,變回復不對人,就顯出了問題可來對照,我不做移位修改)。我曾說過很多次了,我貼文本就都是按「回復」㯗,但「存檔」時偶會跳至末頁,變「回不變人」,故再用手動刪「錯位文」,手動回貼至「原回復」位。光是這些模版問題,而非我排版或錯抽刪貼之事,就被告了幾次,E管也誤解我不會排版。PS:此可見我剛在我討論頁按薏仁文「回復」欄,就是又錯跳至末頁,再用手動回貼至「原復位」。
- 以往無「回復」欄,同題同答依序斜樓(縮排)雖要打簽,但也無礙。現用「回復」欄變一堆問題,還被指不會排版又被屢告,真是無聊。--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3:38 (UTC)
- 挺搞笑的。上一次在Flyinet回退明顯違反文字格式指引的行為被提報的時候勸誡Flyinet,這一次又說討論頁指引是不同判別。--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19 (UTC)
- 指引規範內容是白紙黑字,判別是否違規主要由站內用戶依其文字敘述判別,自然會產生其看法判別上不同出現,請問針對這個解釋您個人是否可以接受?--薏仁將🍀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13 (UTC)
- 居然能將明顯不合《WP:討論頁指引》的編輯說成是「看法上不同」,你是真的人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07 (UTC)
- 請您在回覆時,最基本可以使用半格冒號+回覆內容:「:一二三四」回覆他人。以免排版混亂。--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08 (UTC)
- @Chinuan12623--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36 (UTC)
- @Chinuan12623,建議您比較不會回錯的方式,一個是,您可以看這個討論串最新時間的留言,跟在後面回;或者是直接到討論串最底下的留言回覆,此兩種方式擇一,用標註的方式回應您想要回應的人。或若您擔心造成騷擾,不想用維基語法標註讓對方直接收到通知,可以如寫信般,在開頭寫明「回覆給某某某:」,有持續關注此討論的維基人自然會注意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1:07 (UTC)
- 以前多用千管此示,分列之。但有人建議若不是條目,討論回復可用1.2.3….一段式,節省頁面。(此按千管(回復㯗),存檔又跳末而回不對人,不改了,可再顯示排版問題。—-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3:59 (UTC)
- @Chinuan12623您如果點千管的[回覆],是不是偶會出有新的一條留言、類似這樣的提醒文字?就跟我先前的問題一樣,我想要讓版面對齊,但會變成回不對人,我現在知道這是系統提醒了,有人跟我說之後,我就不管縮排發生了。您若想要對齊排版,請看WP:TOPPOST裡的{{Outdent}}。
- 您要試著理解這樣的情形,這不是改您的留言,只是重新挪動順序的。所以我的建議是,往後不要管排版了,依序留言比較重要,這也是大家一直想跟您說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21 (UTC)
- 還是建議Chinuan12623,往後若想發表意見,就順順地這樣接下去留言就好,想特別回應誰就開頭加個致某某某等等的。現在的討論留言人性化很多,只要點回覆、忘記簽名的情形也減少許多,版面縮排的情形可能有點不好讀,但試著習慣現在,討論不是發表文章,重要的是意見表達和溝通,就不要太在意排版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29 (UTC)
- 薏仁是建議點應對之人「回復」欄,這可應答當事人,但應答時序可能會出現「後壓前」。而你是建議就接末來貼,要應誰,再文中可提註。另我剛回復薏仁及在我討論頁之回復,在文中及存檔時,均未出現有「新的留言」提註,存檔後還是跳末而錯答非對應人。但早上回復千管的二則,就沒跳位,而是在正確回應位置。「回復」欄這系統明確是有問題(見上幾則和我討論頁之按點「回復欄」而系統回復錯位之例。希爾後不要再舉報我有錯排、刪、移留言等不符貼排之事。--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9 (UTC)
- 系統有沒有問題這裡不討論,也不是您我要煩惱,我說的是就順序而言,您現在要想的是,使用最不會有爭議的情形,都跟在最新的留言後面是最安全也最符合指引,如果您想要跟薏仁將的方式,也是您的決定,總之無論您想要用哪種,系統出什麼結果都不要再手動排版,若有人幫您調整也不是在刪改您的留言只是調整順序,為了您參與維基百科的未來著想,請考量最安全的做法。--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6:41 (UTC)
- 「回復欄」系統,是在對應「當事人」回話及免簽,才不會雞同鴨講,或常見有人問這話是對誰?上千管連問我的話,我當然按他「回復」欄,內容直應,此有「正確」存檔的可直讀對應,但另一則是「存檔錯誤」到末頁,變似回應到「不同題-他人」,此文不對人如又不調整,恐引「他人」誤解。
- 在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9月#Chinuan12623_2中我已表示,我對「不同提問」人是按「回復欄」貼文才是應答對人,但此也會造成疑似插排、時序後壓前之表象。但若「同題」同問,當然是在最末依序留言。薏仁和閣下之建議冏然不同,一依系統,二似以往手動排樓,但產生結果會不同。注意:我要說的是我懂{{Outdent}}排版留言,但如因我按「回復」系統產生之留言,致有插入、時序後壓前、或存檔錯位或再刪或回正等項,乃非我及維友目前可能議解。按系統對個人直應回復,並不影響閱讀,雖沒整齊斜排,但也未違規,但對挑碴找故「多重」舉報與不當的「舊案」重提致人誤解,才是源頭所致,希維友勸之方良善之事。(PS:儲存若錯位,將刪來移對位)--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1:37 (UTC)
- 我只能建議您,現在問題持續發生,看來最大問題是您想排版,和您想回對人,您最後的PS看來也是想排版,我只能說,不要再排版了也不要管是不是要回對人,您想回應某人的人留言,可以用ping的方式。現在對錯先放一邊,請您思考能不能,往後都用相對爭議小的問題回覆,您只要思考這件事,回頭看大家給您的建議,您若有想與時俱進,那就配合社群前進。您明白了並解決這個問題的持續發生,自然不會再因此被提報。--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03:02 (UTC)
- 系統有沒有問題這裡不討論,也不是您我要煩惱,我說的是就順序而言,您現在要想的是,使用最不會有爭議的情形,都跟在最新的留言後面是最安全也最符合指引,如果您想要跟薏仁將的方式,也是您的決定,總之無論您想要用哪種,系統出什麼結果都不要再手動排版,若有人幫您調整也不是在刪改您的留言只是調整順序,為了您參與維基百科的未來著想,請考量最安全的做法。--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6:41 (UTC)
- 薏仁是建議點應對之人「回復」欄,這可應答當事人,但應答時序可能會出現「後壓前」。而你是建議就接末來貼,要應誰,再文中可提註。另我剛回復薏仁及在我討論頁之回復,在文中及存檔時,均未出現有「新的留言」提註,存檔後還是跳末而錯答非對應人。但早上回復千管的二則,就沒跳位,而是在正確回應位置。「回復」欄這系統明確是有問題(見上幾則和我討論頁之按點「回復欄」而系統回復錯位之例。希爾後不要再舉報我有錯排、刪、移留言等不符貼排之事。--Chinuan12623(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9 (UTC)
- 還是建議Chinuan12623,往後若想發表意見,就順順地這樣接下去留言就好,想特別回應誰就開頭加個致某某某等等的。現在的討論留言人性化很多,只要點回覆、忘記簽名的情形也減少許多,版面縮排的情形可能有點不好讀,但試著習慣現在,討論不是發表文章,重要的是意見表達和溝通,就不要太在意排版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29 (UTC)
- @Chinuan12623--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36 (UTC)
- 與時俱進,雖無法考證數十載前的中文維基回覆方式是否如您所言是靠手動方式無回覆鈕直接方便回覆,但可以知道的在於後續回覆鈕出現是便利於站內用戶在於議題討論回覆上不必再以手動方式排版及避免有因議題討論回覆冗長而搞錯回覆對象的情況發生,故可以的話請閣下依照想回覆的對象及話題按下回覆鈕輸入欲回覆的話即可,一來避免回覆錯誤以及對方不知道您是回覆誰,二來避免衍生其爭議,不知您的意思如何?怕避免又因相關討論區回覆議題的使用看法上不同又引發論戰,尚請審慎評估,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02 (UTC)
- @Chinuan12623--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13 (UTC)
- 「縮排留言」不等於「都要擠在最下」。在我留言時點前最後由閣下編輯狀況Special:diff/84892006顯示:1、
- Chinuan發起Wikipedia:傀儡調查/案件/自由雨日是為擾亂行為,還有User talk:Shizhao#舉告人 提斯切里已撤回舉告案,閣下為何仍處本人禁制?裡面滿滿都是歪曲事實的留言。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8日 (五) 13:45 (UTC)
- 我的理解是,即使提報人做出撤回請求,還是以管理員的判定為主。雖然我後來想假定善意,但書生管理員檢視過後判定違反禁制了,而且大部分的意見確實是認為不當,改善討論也未見有效,因此書生管理員的處理沒有問題。--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16:36 (UTC)
- @银色雪莉、Ericliu1912、Manchiu、Tisscherry、红渡厨、Dewadipper:抱歉打擾各位,我問參與過討論的用戶一個問題:請問,被提報用戶在下面提報的留言(固定鏈接)縮排是否符合《WP:討論頁指引》?可以無視我的ping,但若留言請不要談論別的內容,就告訴我,縮排是否符合討論頁指引?在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9月#Chinuan12623_2該提報中(由U:ATannedBurger結案),被提報用戶是否有違反指引的問題?是否是多次違反?我的提報到底理據是否充分?若有意願請回答,謝謝!——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3:51 (UTC)
- 我建議閣下指明一下具體是《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引》的哪一段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1 (UTC)
- 《WP:討論頁指引#排版》:
使用縮排來使回應更易閱讀
(此外,先前的提報中,違反的還有往下書寫
,將時間靠後的留言置於其他人留言之上)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5 (UTC)- 我完全同意被提報人未依照該指引行事。不過,沒有縮排這種事並不是什麼太大的事,說個兩次,被提醒人改了就完了。但是,如果被提報人被多次提醒還不當回事,那就太不尊重方針指引了,且有故意挑釁的意味。完全應該提報至此,讓管理員採取短期封禁的手段強制讓對方注意此事。有點類似於我2024年11月6日提報過的HYHJKJYUJYTTY案件、2024年9月26日提報過的Zhenqinli案件。--———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1日 (一) 15:13 (UTC)
- 感謝閣下的意見,我基本完全贊同,也認為閣下提供了一個「提報區應該如何討論」的榜樣。唯我不認同「封禁是為了讓對方注意」,封禁應是主要是為了防止擾亂(長期違反指引的行為,不論多「小」,都已然是嚴重擾亂)。我更認同Ericliu1912提出的處理方式,就像簽名不當這樣的小事也往往會直接永封一樣。--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5:52 (UTC)
- 這個嘛,我寫這段話的時候是從結果的層面來考慮的,對面能注意到就最好,注意不到就再提報、再封禁。--———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1日 (一) 16:22 (UTC)
- 感謝閣下的意見,我基本完全贊同,也認為閣下提供了一個「提報區應該如何討論」的榜樣。唯我不認同「封禁是為了讓對方注意」,封禁應是主要是為了防止擾亂(長期違反指引的行為,不論多「小」,都已然是嚴重擾亂)。我更認同Ericliu1912提出的處理方式,就像簽名不當這樣的小事也往往會直接永封一樣。--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1日 (一) 15:52 (UTC)
- 我完全同意被提報人未依照該指引行事。不過,沒有縮排這種事並不是什麼太大的事,說個兩次,被提醒人改了就完了。但是,如果被提報人被多次提醒還不當回事,那就太不尊重方針指引了,且有故意挑釁的意味。完全應該提報至此,讓管理員採取短期封禁的手段強制讓對方注意此事。有點類似於我2024年11月6日提報過的HYHJKJYUJYTTY案件、2024年9月26日提報過的Zhenqinli案件。--———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1日 (一) 15:13 (UTC)
- 《WP:討論頁指引#排版》:
- 雖然不明白為什麼要ping在下,但我還是來發表一下我的意見好了:這種行為顯然不符合指引;雖然一次兩次未必是什麼大問題,但在他人反覆提醒後仍然如此那就有點擾亂的意味了。不過話又說回來,胡亂縮排已經是此人最小的問題了。——Aggie Dewadipper ※ Beat Bobcats! 2024年11月11日 (一) 19:50 (UTC)
- 我建議閣下指明一下具體是《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引》的哪一段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1 (UTC)
(?)疑問:所以本案的共識還不夠明顯嗎?@Ericliu1912:——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51 (UTC)
Factrecordor
- Factrecordo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pecial:Diff/84136801、Special:Diff/84175772、Special:Diff/84185372、Special:Diff/84251569、Special:Diff/84994389、Special:Diff/85004707。自以為是,不懂裝懂,好為人師,對他人行為假定惡意,要求他人以他自己所認為的方式參與維基百科。為了宣揚自己的觀點而宣揚自己的觀點。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7日 (日) 13:23 (UTC)
- (~)補充,此人明知我不想搭理他,卻仍然多次在我的留言下宣揚個人觀點,不知收斂。--———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7日 (日) 13:28 (UTC)
- (~)補充,Special:PermaLink/84207468、Special:Diff/84207720、Special:Diff/84996509,被提報人多次用ping模板去騷擾根本不想搭理他的人,多次使用這種方式試圖讓其他人參與到他的討論,企圖宣揚他的個人觀點。--———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7日 (日) 15:03 (UTC)
- 你的第一批節錄,挑得挺好,應該很能表現公道自在人心。雖然我是否好為人師,在這裡無關痛癢,但讓我有點羞。我沒有這個意思,譬如其中一段我說和你道不同不相為謀,沒有說你應學我,可見我視我們是對等地互相批評。
- 至於第二批PING很多人,我確是鼓吹凡討論應找多些人,就算他們沒意見,讓多些人得知曾討論也是好的。那次日期君和你都說PING得太多,但我認為有這個需要,也不算構成滋擾,除非是在同一話題持續不停PING一些從沒搭理過的人,或者頻繁地找同一個已表明感到厭惡的人。正巧早前有一個這樣的投訴好像和你有關。
- 你說我的目的是為了宣揚自己的觀點,首先我沒有叫人支持我或反對誰,只是問人有沒有意見。尤其重慶市歷史地名保護名錄的討論,請問我PING人的時候究竟我有什麼觀點?當時情況是:條目不是我建的,你掛關注度不足,我日常在關注度不足分類看看能否補來源,我隨手補了一些來源(當時感覺還不穩,遲點再算),我既沒除牌也沒發表任何意見,然後是日期君除牌,你和他發生短暫衝突,日期君決定因應當時的來源情況把條目主題拆開,後來我發現後認為這樣下決定不妥,所以發起討論,最初我完全沒提出自己的意見,都是你們先發言。
- 至於另一個討論,為何突然PING那麼多人?請留意上一個發言者提及愛好者一盤散沙,他想走建fandom這條路,我PING的正是可能屬於一盤散沙的愛好者的帳號,那串討論之前已談及一盤散沙的愛好者常常什麼都不知道、不管,因此不管是反思維基現狀,還是召集他們去幫忙建fandom,PING他們都是需要的。--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16:25 (UTC)
- 我只有八個字回覆你: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7日 (日) 16:28 (UTC)
- 感覺屬於不同編輯理念導致的爭議。建議移步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予以討論。參見:Wikipedia_talk: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過度訴諸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及永久封禁?。 --Zhenqinli(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16:33 (UTC)
- 「編輯爭議」布告板顯然不合適。--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7日 (日) 17:06 (UTC)
- 處理:事先未有充分溝通, 未完成。-- (☎)dt 2024年11月17日 (日) 19:55 (UTC)
紅渡廚、Nanhuajiaren
本人幾乎從不上版談論管理事宜,與該用戶的瓜葛也不多,僅開始於今日下午。經此一事翻看諸多記錄,得知此人長期以來在存廢及其他討論區中的「呂布」行為,遂在此拋磚引玉,希望主要涉及人員予以補充。
- 直接原因
- {{多倫路}}提刪事宜
- 今日下午,紅渡廚將本人創建的{{多倫路}}模板以「標準不明」為由提刪。此模板為本人兩年前所建,亦有其他編輯修正,於相關頁面使用至今並無明顯不妥。突然收到莫名其妙的提刪之後,本人首句回復不認可提刪,言辭略有激烈,紅渡廚隨即作出「戰爭宣言」:「
那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隨後開始吹毛求疵地炮轟此模板中的「問題」。即使其他編輯不認為需要刪除,紅渡廚繼續在討論區空談「方針」「標準」要求刪除,而不談頁面的編輯和發展,這種無限制滋擾本人已無法忍受,本人也無力繼續進行這種無謂的辯論。
- 只管刪不管補的「維護」
- 今日下午,紅渡廚將本人創建的{{多倫路}}模板以「標準不明」為由提刪。此模板為本人兩年前所建,亦有其他編輯修正,於相關頁面使用至今並無明顯不妥。突然收到莫名其妙的提刪之後,本人首句回復不認可提刪,言辭略有激烈,紅渡廚隨即作出「戰爭宣言」:「
- 其他原因
最後引用「南潯古鎮」覆核請求中Factrecordor的留言:事實上,來來去去就只有紅渡廚自己一個人主張收錄範圍問題很大,情況壞到要刪。「一個編者小團體的共識」總好過紅渡廚個人的偏執,以及其對方針和指引、背後的理念的個人解讀及選擇性相信(例如他從不在意提刪是最後手段這個精神)。還望管理員明察,並留意紅渡廚如何以一人見解不斷消磨大家精力的問題。希望他能把長處用在更好的地方。
- 發現人: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31 (UTC)
- 斷章取義,捕風捉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6日 (六) 14:01 (UTC)
- (!)意見,紅渡廚一直以來和很多位編者發生衝突,其中不少編者不管客氣還是謾罵,都是以嚴肅認真的態度與其交流,也表達出感到其行動會造成長期困擾。然而,他言辭上常表現出好鬥,不怕鬥,直接鼓勵別人舉報,也不時附以嬉皮笑臉的表情。別的不說,我認為他沒有資格以善意推定來辯護,僅就這一點,管理員也應該表態,對他作出警示。--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4:59 (UTC)
- 你認為我沒資格就沒資格?你是不是太把自己當回事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6日 (六) 15:13 (UTC)
- (!)意見,紅渡廚一直以來和很多位編者發生衝突,其中不少編者不管客氣還是謾罵,都是以嚴肅認真的態度與其交流,也表達出感到其行動會造成長期困擾。然而,他言辭上常表現出好鬥,不怕鬥,直接鼓勵別人舉報,也不時附以嬉皮笑臉的表情。別的不說,我認為他沒有資格以善意推定來辯護,僅就這一點,管理員也應該表態,對他作出警示。--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4:59 (UTC)
- 不對,剛發現個事,Nanhuajiaren於2024年11月16日 (六) 13:47跟我說第一句話,8個小時之後就要上到管理員布告板進行處理。在這期間,Nanhuajiaren:
- 於2024年11月16日 (六) 16:45提到:
如果你要一個基於方針的形式化答案
; - 於2024年11月16日 (六) 17:12提到:
既然你喜歡在方針上摳字眼
; - 於2024年11月16日 (六) 18:14提到:
正如你天天掛在嘴上的方針所說
; - 於本次提報中提到:
紅渡廚繼續在討論區空談「方針」「標準」要求刪除
;
- 於2024年11月16日 (六) 16:45提到:
- 一共提到了4次「方針」。而我在和你的對話中,第一次提到方針,是在2024年11月16日 (六) 18:28提及《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的方針。那你是如何形成「你喜歡在方針上摳字眼」這種刻板印象的呢?
- 你是不是被與你在站外溝通的「其他用戶」給當槍使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19 (UTC)
- 站外勢力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34 (UTC)
- 不認為你說這些有什麼意義。不論在站外還是站內,有人提及你的戰績,例如建議他去看看存廢覆核當前及近幾個月的存檔,看看某幾個條目的討論紀錄,8小時已經足以非常了解。而且他今天是自己主編的條目有事,當上主角也很正常。--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7:44 (UTC)
8小時已經足以非常了解
,難怪你這人如此膚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7日 (日) 08:38 (UTC)
- 確實,我在站外群聊問過其他人你的情況,在一個非文保主題而且活躍成員並不多的群里還有不止一人負評,而且都對你執着於方針、反覆大量提刪的行為印象深刻。你到底在文保主題內幹了哪些事我也沒有那個時間深入了解,我也不知道你是怎麼搞成這麼個風評的,我更不是什麼討論版吵架高手,我只是希望你不要把時間浪費在刪除並沒有多大問題的頁面上,你就算把我的那個刪了又怎樣呢?對整個主題的內容質量也不見得有什麼提升,實實在在把精力花在內容上才是正道。--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00:49 (UTC)
- (!)意見:我個人認為你需要具體精簡表述,指出對方如何「
嚴重違反了有關方針和指引
」(見布告板第3條),以便其他用戶作出判斷及管理員作出處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19:08 (UTC)- (~)補充:「
那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個人不認為是「戰爭宣言」,只是紅渡廚對未來存廢討論發展趨勢的一種展望。「吹毛求疵地炮轟此模板中的「問題」
」,倒也不是,而是紅渡廚一直堅持任何模板都必須有明確的收錄標準,就針對這一條問題而已,而不是為了刪除模板而特意「吹毛求疵」(利益聲明:我並不認同紅渡廚對模板「收錄標準」的觀點)。「掛關注度
」我看了下,並不認為是「無事生非」,因為原條目確實沒有可佐證關注度的來源,是之後編者補上的(只有原條目有來源,不檢查就掛模板;或是已經給了來源卻堅稱不能佐證關注度。這些才是「無事生非」)。然後,「管理員」也不是你理解的「管理者」的意思,管理員是「技術上執行社群共識」的用戶,頁面的問題本就是(甚至應該是)所有用戶共同指出、共同探討的。多數提報其實構不成提報理據。不過有一個問題我認為紅渡廚確實無法迴避:那就是,據我所知,目前確實並沒有方針指引明確要求所有模板都必須有收錄標準(WP:互助客棧/方針區仍在討論中,不同的編者意見很大),單純以「收錄標準不明」(注意是「單純」;若「標準不明」可導致其他問題比如暗示新結論等不算「單純」)為由提刪是否合適?--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19:25 (UTC)- 我在開頭就說過,這個事我不當主角,我只是偶然被波及到的,他在文保這個領域裡面做的事顯然不是對於我這個單一的個案,而是「切香腸」地逐一批量提刪。我也認為幾個小時的論戰不足以上升到提報,但是就我目前得到的信息,他在這個主題里「折騰」其他編輯很長時間了,所以說重點不在我這,應該來說他在其他類似討論中的行為才是主體,這可能就不是我能夠梳理清楚的事了。--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01:12 (UTC)
- 喔~~明白了,原來閣下想當為民除害的大英雄啊。那就不勞您費心了 因為已經有人這麼幹過了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7日 (日) 10:23 (UTC)
- 我在開頭就說過,這個事我不當主角,我只是偶然被波及到的,他在文保這個領域裡面做的事顯然不是對於我這個單一的個案,而是「切香腸」地逐一批量提刪。我也認為幾個小時的論戰不足以上升到提報,但是就我目前得到的信息,他在這個主題里「折騰」其他編輯很長時間了,所以說重點不在我這,應該來說他在其他類似討論中的行為才是主體,這可能就不是我能夠梳理清楚的事了。--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01:12 (UTC)
- (~)補充:「
- (~)補充:除了好鬥的個性,紅渡廚的態度還有一個不好的地方。他活躍時間不短,提刪數量已經很多,理應可以把自己的主張或他眼中社群存在的壞習慣系統性的整合及提出來發起討論,但他一直只是「切香腸」式提刪。他這波衝擊也令我們曾在客棧發起過討論,然而他很少參與。他在提刪的討論中也往往傾向旁敲側擊,引導、等待對方某一論點中的漏洞,很少見他在一開始就有系統地指出問題,或討論一番後有系統地總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12:48 (UTC)
- 斷章取義,捕風捉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6日 (六) 14:01 (UTC)
- 又有人向我反映此人還提刪過上海優秀歷史建築的模板,但是幾乎沒有其他人認可,也是屬於一種找茬式的提刪。應該來說他幹的事不止這些,每一樣單挑出來他都能找出個很難算理由的理由,但是整合起來看對於整個主題內的編輯無疑是一種反覆的騷擾,我不知道如何形容這種做法,「訟棍」?當然他在部分頁面提刪不通過之後再次找理由提請覆核,也有故意拖延辯論的嫌疑。但是也說到他的行為不是對於單一用戶的,更不是衝着我來的,故而這個事還是需要更多人來說明白。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12:21 (UTC)
- 說你為民除害,看來你還真把自己當包青天啊?--———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7日 (日) 12:42 (UTC)
- 處理: 未完成,是否需要做出操作需要考量到以下面向:
- 是否已有有效討論(若不願討論,請說明)
- 是否可證明其行為違背任一方針的設立初衷(i.e. 不只是字面上的意思)
- 是否無法透過討論和調解來改善用戶的行為
- 基於此指控無法證明完全滿足上方三項前提要件,故僅提醒紅渡廚注意自己的行爲可能導致的誤解。-- (☎)dt 2024年11月17日 (日) 19:36 (UTC)
- (!)意見請不要翻舊帳,故僅接受
直接原因
作為提報理據。若需要「公審」或翻舊帳某一編輯的話,請先考慮於互助客棧提出引入en:WP:CBAN成功後,再開個串討論是否有需要因被提報人長期的「不良」行為做出封禁。 - 針對直接原因的處理,我覺得這句話用在這裡挺貼切的:
法無禁止即可為
,但很明顯,具備常識也很有必要。儘管我認同Nanhuajiaren引用Factrecordor提到的希望他能把長處用在更好的地方
,但在控方沒有辦法證明紅渡廚的提刪是在WP:POINT(闡述什麼觀點?)或遊戲規則(有無曲解方針指引)的情況下,那就沒有做出限制的必要。至於戰場的相關指控,同自由雨日上方的意見。-- (☎)dt 2024年11月17日 (日) 19:36 (UTC)
- Nanhuajiare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6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被提報人始終對本人抱有假定惡意的態度,聲稱本人提報是「
吃飽飯沒事做
」「有些人閒的
」。Special:Diff/84989151,警告後仍然絲毫沒有收斂,「反觀你的用戶貢獻記錄,我把單頁記錄調到500也看不到除了更名、小改動之外的建設性編輯,我有理由懷疑你的動機是否是出於建設性的考慮。
」持續假定他人應該用他所以為的方式去建設維基百科,無視社群的多元性。WP:NNH也提到:某些用戶看起來像是有著與常人有異的目標與重點,但實際上仍然是為建立百科全書編輯,這種情況下不能誤認為「不是在這建百科全書」,例如:專注於小眾主題領域、專注於特定流程、倡導修正方針或指引
,此人隨後竟然跑到本頁面提報我,簡直沒有王法。此種行為應予以嚴厲制止,以防止此人破環社群友好討論氛圍。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55 (UTC)
- 過獎過獎,本人只是一個務實的編輯者,平時除了DYK之外大討論頁都不怎麼上,談不上「無視社群多元性」。話說你開的這條在我開的二十分鐘之後,既然你已經知道被提報,這頁面最頂上已經寫過應該把這一段寫在哪裡吧。--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4:02 (UTC)
- (!)意見:確實不文明,也未做到完全假定善意,不過我個人不認為非常嚴重,沒到「破壞氛圍到應予嚴厲制止」的程度。自己辛苦創建的內容被提刪誰都會有情緒,若是所寫內容的確違反方針指引,那恐怕無言以對,但對不常參與存廢討論的編者來說,不一定了解紅渡廚對「模板收錄標準」的嚴格要求,也就完全不明白未寫在方針指引的「
隨心所欲的收錄標準
」為何能成為提刪理由,有了一些情緒化的言辭,非要說違反指引那確實違反,但我認為應屬在社群言論的允許空間之內(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學生不好好學習也違反法律 但學校管理者不應以過於嚴苛的標準要求學生學習一樣)。就我對Nanhuajiaren的了解,也未見他在其他地方有明顯破壞有好氛圍的現象,並非是具有擾亂特質的用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19:33 (UTC)
- (~)補充,持續對他人正當行為假定惡意(Special:Diff/85004486)。--———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7日 (日) 12:46 (UTC)
- 處理:首先,中維沒有
王法
這種東西,理想情況是以討論和共識至上。對於並非假定善意的部分,雖在情理之中,但出於方針規範,還望Nanhuajiaren注意。-- (☎)dt 2024年11月17日 (日) 19:36 (UTC)
現在看見你
- 現在看見你(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習近平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違反高風險主題限制(WP:0RR;1、2、3)、WP:POINT、拒絕溝通
- 發現人:Benho7599 三民主義好 2024年11月9日 (六) 15:07 (UTC)
- (+)支持對於這樣擾亂社群、拒絕溝通、喜歡在未回復的情況下清除他人留言的使用者就應該施加封禁,讓其他使用者引以為戒。--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9日 (六) 23:36 (UTC)
- 這一情形和法輪功有點像,印象當中被提報人會將一些不利於習近平的內容刪除。--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35 (UTC)
- 不當行為提報區對用戶影響比較大,還是得謹慎一點吧?
印象當中被提報人會將一些不利於習近平的內容刪除
[來源請求]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38 (UTC)- [16][17](第二個就是此次衝突的導火索),「不當行為提報區對用戶影響比較大,還是得謹慎一點吧」,你這句話別忘了多對其他人說吧,這邊被提報的人很多,不要搞得像要偏袒某位用戶一樣。--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16 (UTC)
- 您的兩句話都要注意WP:假定善意。一方面是對被提報人要假定善意,兩個例子並不足以說明其編輯趨向或動機就是「
會將一些不利於習近平的內容刪除
」(對比法輪功那種極為明顯的情況),應以具體理由(比如提報人說的編輯戰、拒絕溝通,或是可能存在的無故移除可靠來源等)做出處理。二是對我:「別忘了多對其他人說吧,這邊被提報的人很多,不要搞得像要偏袒某位用戶一樣
」我不是很理解,我說的謹慎就是指任何指控要有足夠的證據,但其他提報我並未看到證據不足的指控所以不必對他們說(包括這個提報,提報人給出的顯然是證據足夠的)。至少我動機上完全沒有偏袒任何用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22 (UTC)- 如果說他的編輯傾向的話,再說幾個和習近平無關的,[18][19],以刪除冗餘為由將有外媒來源的內容刪除,自己卻沒給出來源。[20],又將外媒來源刪除,聲稱「海外媒體的評論可以寫在英文版」。--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32 (UTC)
- 顯然違反WP:POINT,建議永封(或封鎖對命名空間條目),直到他願意反省錯誤為止。--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48 (UTC)
- 如果說他的編輯傾向的話,再說幾個和習近平無關的,[18][19],以刪除冗餘為由將有外媒來源的內容刪除,自己卻沒給出來源。[20],又將外媒來源刪除,聲稱「海外媒體的評論可以寫在英文版」。--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32 (UTC)
- 您的兩句話都要注意WP:假定善意。一方面是對被提報人要假定善意,兩個例子並不足以說明其編輯趨向或動機就是「
- [16][17](第二個就是此次衝突的導火索),「不當行為提報區對用戶影響比較大,還是得謹慎一點吧」,你這句話別忘了多對其他人說吧,這邊被提報的人很多,不要搞得像要偏袒某位用戶一樣。--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16 (UTC)
- 不當行為提報區對用戶影響比較大,還是得謹慎一點吧?
- 處理: 封禁1天-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54 (UTC)
- @现在看见你:先旨聲明,本人純粹路過,不是管理員。不過本人看見您的討論頁的歷史後,見到您是會主動把所有留言清除。請問這是您習慣看完他人留言後清空頁面嗎?還是您確實不贊同其他用戶在您討論頁留下的留言?謝謝。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9日 (六) 15:49 (UTC)
- 就本人的觀察,包括此次收到封鎖通知後不久便清除通知,我認為是拒絕溝通,「習慣看完他人留言後清空頁面」,下次再犯應該從重處罰。--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11日 (一) 07:17 (UTC)
- 是的,只是習慣性。因為我發現有的人很是喜歡在我的討論頁里,在我看來是一種騷擾,我無意與被人發起編輯戰。既然是我自己的討論頁,我因為有刪除掉額權利吧。但似乎有人看不慣。
- 另外,關於這一次的編輯,我發現有的人總是喜歡添加自己的主觀見解,惡意增加在社會上沒有共識的言論,還污衊他人是破壞,是法輪功,簡直可笑。本人不反對任何有利的評價或不利評價,關鍵是有共識,真實。--現在看見你(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7:14 (UTC)
- 最後聲明,很明顯這個頁面的編輯會有極大爭議。無論是國內、國外還是國際上,對同一事件的看法都有不同立場,我無意參與這種邊界紛爭。如果你們喜歡隨意添加自己的見解,隨意引用那些真假不明的消息來源,那這個頁面我以後就不參與了,你們自己弄吧。--現在看見你(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7:21 (UTC)
- @现在看见你:先旨聲明,本人純粹路過,不是管理員。不過本人看見您的討論頁的歷史後,見到您是會主動把所有留言清除。請問這是您習慣看完他人留言後清空頁面嗎?還是您確實不贊同其他用戶在您討論頁留下的留言?謝謝。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9日 (六) 15:49 (UTC)
現在看見你
- 現在看見你(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FC-31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中國商飛C919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於FC-31頁面兩次在共識尚未產生的情況下移動頁面,以WP:POINT之方式違反WP:CAUTIOUS,且第二次為經提醒後(先前討論頁提醒見Special:PermaLink/84857263)在違反WP:RM並通過刪除有關模板構建既成事實的方式(見Special:Diff/84966221)之再犯(具體見第一次Special:Diff/84856657以及第二次Special:Diff/84966213);於C919以WP:POINT之方式大量刪除有來源支撐的建設性內容,違反WP:PRESERVE,且以原創觀點使用Template:引用模板後大小超過限制的頁面,在經過提醒後仍然執意進行第二次編輯(具體編輯見,第一次Special:Diff/84958422以及第二次Special:Diff/84960777)。而後續在討論頁受到提醒後(討論頁完整內容見Special:PermaLink/84961170),在討論過程中違反WP:FAITH、WP:NPA、WP:ICA以及WP:POINT,且在討論結束後再次清空討論頁,疑似有違先前封禁之處理並再犯類似行為。綜上,有鑑於被提報人多次違反有關政策且在經過善意提醒後仍然不接受其他編者的意見,十分熱衷於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並在經過提醒後仍然進行擾亂性編輯乃至破壞,故發起本提報。
- 發現人:Sinet(討論)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09 (UTC)
- 你在處理事情時總以自已的特權自居,並且經常威脅別人。只要不順着你的意思就說是破壞,這種做法很不合理,我們需要公平對待--現在看見你(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8 (UTC)
- C919的刪改建議如下:
- 明確核心主題:確定文章的主要內容,圍繞它梳理信息,刪除偏離主題的部分。
- 合併重複內容:檢查文中是否有反覆提及的點,將其整合,避免囉嗦。
- 簡化語言表達:用簡潔、易懂的語句替換複雜、冗長的句子。少用生僻詞彙和過於華麗的辭藻。
- 去除過度細節:比如歷史事件條目中不重要的小人物的冗長故事,或科技產品介紹中對無關歷史版本的贅述。
- 提煉關鍵信息:只保留對理解主題有重要意義的內容。
- 這些之前與你都討論過,但你拒絕採納我的建議,使用了直接回退,並且在最後的時候拒絕回復我。既然你不想回復,請你以後不要在我的討論頁里寫東西了。--現在看見你(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7:28 (UTC)
- 關於閣下所謂未回復您的說辭,我在此處直接粘貼我在閣下討論頁所進行過的回覆:
我想閣下可能對模板超出大小限制問題有錯誤理解,模板超出大小限制指的是因為維基本身的技術限制而導致的參考來源和底部模板顯示問題,並非指閣下可能嘗試說明的內容過於冗餘的情況;其次有關閣下羅列的理由,我還是建議閣下詳細閱讀WP:PRESERVE以了解維基的有關政策,而不是自我斷言一套標準並進行實踐,通常這樣做會被其他編者認為屬於WP:DE
,而如果閣下所指的是我未回復閣下對以上回復作出的再回復,即「你真搞笑」
或「你看看C919這個條目都成什麼了?簡直就是一個又臭又長的日記」
,我只能說本人能力有限,難以理解閣下所說的「編輯建議」。其次,閣下沒有必要在被提報後通過繼續違反維基有關政策「以自已的特權自居」
(WP:ICA)、「威脅別人」
(WP:FAITH)、「只要不順着你的意思就說是破壞」
(WP:FAITH)的方式詆毀他人,這樣做只會自取其辱,別無他用。最後,如果閣下真的希望改善C919條目,請不要抬上來一堆假大空的原創標準,而是具體結合條目內容,指出哪些部分可以根據閣下所謂的「標準」進行修改,理據為何,為何如此修改符合維基百科之內容標準,而不是在不加以任何具體解釋甚至無任何具體內容參照的情況下強求其他編者接受這個標準或閣下依據該標準所作的有關編輯,即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Sinet(討論)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39 (UTC)
「閣下沒有必要在被提報後通過繼續違反維基有關政策,」
(WP:ICA)「詆毀他人,這樣做只會自取其辱,」
(WP:NPA)「如果閣下真的希望改善C919條目,請不要抬上來一堆假大空的原創標準,」
(WP:FAITH)「而不是在不加以任何具體解釋甚至無任何具體內容參照的情況下強求其他編者接受這個標準或閣下依據該標準所作的有關編輯」
(WP:ICA)。我本以為我們是在進行一場有價值的討論,大家可以平等地交換想法。但我現在卻感受到,您並非真心在與我探討問題,您只是一味地想要把我的觀點打壓下去,讓您的看法占據上風。這樣的行為已經偏離了討論的初衷,若一直如此,這種所謂的「討論」毫無意義,也不會有任何積極的效果,只是在浪費彼此的時間罷了。--現在看見你(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58 (UTC)
- 關於閣下所謂未回復您的說辭,我在此處直接粘貼我在閣下討論頁所進行過的回覆:
- (+)支持支持提報,該使用者的發言
總以自已的特權自居,並且經常威脅別人。只要不順著你的意思就說是破壞
有違WP:AGF,並且誣衊他人,長期拒絕溝通,後續發言顯示其完全不理解社群方針,建議管理員不限期封禁,直到對方針的理解有根本的改善為止。--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14日 (四) 23:49 (UTC) - (!)意見:固定版本中的「
提升可讀性
」開始的這段點列式文字非常疑似是AI生成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5:20 (UTC)- 這些都是我自己的寫的,請給出你的證據,不要使用「疑似」這種說法--現在看見你(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29 (UTC)
- 支持封鎖,Special:PermaLink/84976665,根本航站區2.0。--HanTsî(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06:04 (UTC)
- (~)補充此使用者仍然無視警告及提報,繼續在喬·拜登等條目擾亂,無故大幅刪除內容。--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7 (UTC)
- (~)補充被提報人同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Special:diff/84978042)、遼寧號航空母艦(Special:diff/84978233)、中央軍事委員會(Special:diff/84972888)、1027行動(Special:diff/84972475)、合肥軌道交通(Special:diff/84972162)等條目無故大幅刪除內容;其在遼寧號航空母艦的擾亂已被@薏仁將回退並予以警告。Sinet(討論) 2024年11月15日 (五) 08:43 (UTC)
- 處理:據提報情況封鎖一個月。-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28 (UTC)
Jackyming
- Jackyming(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注意到該用戶近期絕大部分編輯都是在大量條目內刪除大量內鏈。誠然,確實有一些內鏈是不必要的,但另一些合適的內鏈也被刪除,意圖不明。又注意到今天該用戶提出了巡查權申請,並稱「
剛剛好合符資格申請權限
」等,儘管他後來自己撤銷,但仍不能讓我不聯想到其是在「刷編輯數」從而讓自己符合資格。撤銷巡查權申請後,該用戶依然重複同類編輯行為。一般來說,刷毫無意義的編輯通常是直接提報至WP:VIP不限期封禁,但該用戶的編輯並非完全無意義,故提報至此。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21 (UTC)
- 1,確實有一些內部連結是不必要的,如大量「中華人民共和國」「習近平」這些都是全部人知道的 或者同一頁多過明顯同一個內部連結或大量用內部連結,但點擊進來根本沒有條目,嚴重影響觀感 或者最離譜的上方有該名藝人的頭像 下方還要標注他的性別,我在想他/她是男人還是女人難道還能看不出來嗎
- 2,又注意到今天該用戶提出了巡查權申請,並稱「剛剛好合符資格申請權限」等,儘管他後來自己復原,但仍不能讓我不聯想到其是在「刷編輯數」從而讓自己符合資格。
- 我是因為很多有這種權限看到我符合資格我在申請 但是我看了超過20個申請紀錄 發現我自己嚴重不夠資格 儘管我符合申請資格 但我經驗不足,所以我撤銷申請。
- 3,「刷編輯數」
- 沒有,因為有很多時侯用iPad或者手機編輯的 預告大量內容呈現在我的手機會很卡頓,所以我會一小段一小段編輯 也就是你所見到的同一個條目1小時內多次編輯/或者5分鐘內多次編輯。
- 4,刷毫無意義的編輯通常是直接提報至WP:VIP不限期封鎖,但該用戶的編輯並非完全無意義,故提報至此。
- 完全明白理解 下次我會盡量使用電腦編輯。
- 5,但另一些合適的內部連結也被刪除,意圖不明。
- 如果你認為有問題的話你可以回退我,但要說明那裏有問題 否則我不知道那裏有問題會陷入死循環
- 感謝你的意見--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33 (UTC)
- (:)回應@Jackyming:自由雨日閣下昨晚具體已經說明原由了,閣下在各個條目頻頻移除合理的超連結,再比如您申請巡查權限時提到「
……我現在只有「自動確認用戶」、「IP封鎖豁免」權限,但我預計可在1月取得「延伸確認用戶」權限
」,不免使其他用戶認為您有刷編輯數(遊戲維基規則)從而達到某種目的之嫌。刷編輯數挺嚴重的,如果管理員判斷該情況屬實,可對您進行不限期封禁處理。我再說明下,您所列出您此前刪除超鏈接的條目,這些超連結一般符合格式手冊之規定,並不屬於通常不應該連結的對象。另,您的中文表達能力需要加強,您的語言我有些理解不了--Kenny023(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13:39 (UTC)
- OK,這樣子說的話我就明白很多了,會避免你說的情況--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3日 (三) 13:47 (UTC)
- (:)回應@Jackyming:自由雨日閣下昨晚具體已經說明原由了,閣下在各個條目頻頻移除合理的超連結,再比如您申請巡查權限時提到「
- (~)補充:持續類似「刷編輯」的迷惑行為:Special:Diff/84972792、Special:Diff/84972807、Special:Diff/84973009(與來源不符) @Manchiu:——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15:51 (UTC)
- 處理:
甜甜圈真好吃
- 甜甜圈真好吃(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持續不當地設定簽名,具體情況見WP:互助客棧/方針#有關簽名附帶的文字的問題(第三次)的説明。為確保該用戶不再不當地設定其簽名,請求禁止他編輯所有需要簽名留言的命名空間。前次提報見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10月#甜甜圈真好吃_2,這裏ping一下相關的管理員:@Ericliu1912、Manchiu。
- 發現人: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4日 (四) 09:22 (UTC)
- 處理:
- (&)建議等WP:互助客棧/方針#有關簽名附帶的文字的問題(第三次)討論出共識再做處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9:38 (UTC)
- (~)補充,被提報人於屢次討論中卻多次轉移話題,經提醒過後仍持續(詳見此討論),而本人亦認為被提報人近期的行為亦有WP:GAME的情況,還請管理員跟進。--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18 (UTC)
Decasurger
- Decasurge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連明偉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對條目分類反覆要求加入重複的母分類,嘗試溝通無效,且在編輯摘要中以「小朋友」「眼睛長哪裡?」「看來閱讀障礙不少,小朋友別只會嘴砲」等汙言穢語對我人身攻擊(見條目修訂歷史)。
- 發現人:Yr(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4 (UTC)
- 就編輯戰的部分,兩方都發出了制式警告,請見諒。另外也對條目提起全保護。--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06 (UTC)
- 我覺得兩位,不應該在編輯摘要聊天的。建議可以申請個修訂版本刪除請求,把不當編輯摘要請求刪除。若兩位願意在這溝通差異,能說開應該是沒事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16 (UTC)
- 對方沒有任何與我溝通的誠意,你看我已經重複解釋好幾遍了,他卻反覆宣稱我「提不出理由」,還惡意謾罵。--Yr(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38 (UTC)
- 我覺得兩位,不應該在編輯摘要聊天的。建議可以申請個修訂版本刪除請求,把不當編輯摘要請求刪除。若兩位願意在這溝通差異,能說開應該是沒事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16 (UTC)
- 支持提報人Yr的描述,很顯然被提報用戶行為不當,支持管理員作出處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42 (UTC)
- 管理員只刪除了此人在編輯摘要對我的謾罵,但卻沒有封禁此人。--Yr(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44 (UTC)
- 管理員有時候不太會注意到這個布告板(當然,必須要在這裡直接批評,也有很多情況是注意到了但「不作為」),暫未處理不代表不會處理,等等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46 (UTC)
- 管理員只刪除了此人在編輯摘要對我的謾罵,但卻沒有封禁此人。--Yr(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44 (UTC)
- 就編輯戰的部分,兩方都發出了制式警告,請見諒。另外也對條目提起全保護。--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06 (UTC)
- 處理:封禁兩天-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16 (UTC)
- (註:個人猜測是編輯戰1天+人身攻擊1天,所以不當行為是都處理了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16 (UTC)
Ilovejames5
- Ilovejames5(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Ilovejames5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這個用戶的用戶頁不禮貌。請清空或刪除,謝謝。。(我的中文很差,抱歉。)Myrealnamm-alt(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9:33 (UTC)
- It has been cleared by the administrator of Wikipedia in the Chinese area.--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02 (UTC)
- 發現人:Myrealnamm-alt(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9:33 (UTC)
- 處理:請依WP:UPNOT轉存廢討論。-- (☎)dt 2024年11月18日 (一) 22:22 (UTC)
K.Y.K.Z.K.
- 2024年11月5日 (二) 07:57(UTC+8),Special:Diff/84855270,訴諸人身,具體言論為:
在未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就平白無故摘去了特色列表,未曾見過如此霸道之人。反觀閣下之條目編撰水平,實屬低下,建議繼續精進。
- 2024年11月5日 (二) 07:58(UTC+8),Special:Diff/84855279,一分鐘後立刻在自身用戶頁發表
有的是時間鬥你
的言論; - 2024年11月5日 (二) 08:06(UTC+8),Special:Diff/84855340,在未給出任何合理理由的情況下,要求合併我之前拆分的條目。
- 以上行為,已經說明了此人正在實施將維基百科當作戰場的行為,必須立刻阻止他。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3:01 (UTC)
- (~)補充,由於被提報人已然聲明了要實行將維基百科當作戰場的行為,且顯然已將該言行付諸實施,所以我認為討論頁警告這種手段已然無效,故直接提報至此。--———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4:25 (UTC)
- 以及,我建議K.Y.K.Z.K.能夠給出一個你要求合併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的合理理由,就算是編也編一個出來,否則就是做實了你把維基百科當作戰場的行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9:14 (UTC)
- 很簡單,其他省的省級文保單位條目並沒有按批次建立條目,所以鄙人便認為沒有按批次建立條目的必要性。閣下可能認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分批次的,那湖北省文保也應該分批次。但不同的是,國家級文保一次公布700餘處,湖北省僅有80處,數量上難以匹敵。另外,分批次建立條目可能存在關注度不足的問題。以上。--K.Y.K.Z.K.(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23:29 (UTC)
其他省的省級文保單位條目並沒有按批次建立條目
:第七批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河北省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第六批山西省文物保護單位、第二批內蒙古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第六批遼寧省文物保護單位、第四批黑龍江省文物保護單位、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護單位、第五批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另外,哪怕是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第二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和第一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這兩個條目甚至都不是我建的,這兩個是2020年如沐西風建的。我真不知道你是活在哪個次元的維基百科;分批次建立條目可能存在關注度不足的問題
:《維基百科:關注度 (文化遺產)》規定省保默認擁有關注度,你所謂「可能關注度不足」根本就是對關注度這一概念葉公好龍;- 說完你的,再來說說我為什麼要按批次拆分:截至目前,各省的文物保護單位批次數大約都是8、9批左右,湖南省、遼寧省甚至已經有11批了。等四普搞完,各地肯定還要公布新的一批。所以,文物保護單位這個東西,肯定是會越來越多的,那麼,拆分也就是日後必然的趨勢。
-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3:05 (UTC)
- @K.Y.K.Z.K.,省保拆分的問題你還有沒有要說的,不說我就當你同意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2:38 (UTC)
- 那你可以學各省文保條目,按照行政區划進行劃分啊。我現在到各地旅遊都會提前做好攻略,按行政區劃劃分更有利於讀者閱讀。現在的湖北省保條目有點像目錄而非條目。--K.Y.K.Z.K.(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2:44 (UTC)
- 按照行政區划進行劃分那是另外一碼事,我現在問你的是按批次拆分你還有沒有要說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2:49 (UTC)
- @K.Y.K.Z.K.,說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5:01 (UTC)
- 鄙人不願與抱持此種態度之人有繼續溝通的欲望,不聽忠告只信讒言必釀惡果。--K.Y.K.Z.K.(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5:07 (UTC)
- @K.Y.K.Z.K.,我現在問你的是省保按批次拆分的問題,這是一個獨立於我和你其他糾紛之外的事情,請回答問題。條目合併請求是你提出的,你有責任向其他編者解釋你的合併請求的理由,並回答其他編者的疑問。--———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5:17 (UTC)
- 那請閣下學會如何用理性的態度詢問問題,而不是搞逼供,直接來一句「
說話
」。這不是維基人應有的道德素養。 - 首先,我認為應該合併,無論是湖北還是其他省份。我沒想到現在各省文保條目都開始這樣搞,我認為是不應該的,因為這本身就是小眾愛好。您說默認省保具有關注度,但分批次建立省保條目是有關注度的嗎?我想未必。況且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這一條目根本沒有實質內容,而別的省級行政區文物保護單位條目至少給了你兩種選擇:分行政區劃或分批次。這類子條目的處理方式仍待社群探討解決之道。--K.Y.K.Z.K.(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5:34 (UTC)
- 哈哈,我對你的態度取決於你對我的態度,也許你已經忘了你在說這句話之前,你已經聲明要開始「斗我」,也忘了是在用什麼態度跟我講話Special:Diff/84868784、Special:Diff/84874709,這同樣也不是維基人應有的道德素養。
- 首先你提到的「小眾愛好」,我不認同,因為我們這個網站,叫「維基百科」,既然是百科,那必然有小眾的大眾的東西都會記載於此。在維基百科,決定一個主題是否有編寫獨立條目介紹的必要,這由《維基百科:關注度》這個頁面來決定,只要滿足這個頁面上的要求,那麼就可以有一個條目。你還提到,分批次的省保條目沒有關注度,不,他們有:比如說,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關注度,那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子項,就同樣有關注度,這是因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子項,他實質上仍然是一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按批次拆分的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他實質上也仍然是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而且,《維基百科:關注度》也提到,
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創建一篇分離的條目是一種常見情況;但這在本質上並不意味着「關注度的繼承」,出於方便排版和瀏覽的原因,這種做法通常會得到接受。
不管是哪一種解釋,按批次拆分的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的關注度都是成立的。 - 順便,《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印刷品》也提到,
維基百科並未有限制條目或者主題數量,只要條目能夠獲得查證並符合以下條件,即可寫成維基百科條目。
- 綜上,按批次拆分的省保(不管是湖北省還是其他省)無論如何都是可以在維基百科有獨立條目的。
- 關於你提到的按行政區劃,這與我們現在談的按批次拆分並無衝突,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為列,按批次拆分的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按行政區劃拆分的湖北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列表,二者本就可以並行不悖。--———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7:37 (UTC)
- @K.Y.K.Z.K.,閣下總不能要我每次都ping你才肯說話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12:35 (UTC)
- 是啊,修訂條目才是我最主要的工作。--K.Y.K.Z.K.(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3:41 (UTC)
- 所以您能回復一下上方的留言嗎?你提的合併,那就請你負責到底;你要不想管,那就請你去把合併模板刪掉。--———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13:47 (UTC)
- @K.Y.K.Z.K.,人呢?省保拆分你還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就請自己去把合併模板刪掉。--———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4 (UTC)
- @K.Y.K.Z.K.,回應你加的內容缺失模板:現在我把按行政區劃分的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的內容也加上了,還有意見沒?--———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03:33 (UTC)
- Good editor! I like your attitude.
- 你看,這就是完美的編者交流。你做的很棒!你如果按照這樣的態度,沒有人會拒絕。是不是各位@Patrickov@Tisscherry@自由雨日@銀色雪莉--K.Y.K.Z.K.(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3:53 (UTC)
- @K.Y.K.Z.K.,也許我要提醒你,Special:Diff/84868784,Special:Diff/84874709,Special:Diff/84855270,到底是誰在用什麼樣的態度講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04:00 (UTC)
- 鼓勵你、鞭策你啊。我為什麼說這些話的目的就是為了能讓你成為一個更好、更成熟的優秀維基人。永遠不要滿足於現狀,也永遠不要屈服於現實。你在FL重選中給我提出的一些改正建議,恰恰是我要進一步改進的方向。我儘管不滿意也不理解你在提刪或重選時(不只是對我)不通知也不願接受他人的態度,但我還是認為你會逐漸趨於理性。不要跟WMC學,跟他們學只會變得極端。--K.Y.K.Z.K.(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4:21 (UTC)
- (!)意見:個人並不認為紅渡廚在此事上的交流態度比K.Y.K.Z.K.更差,且(就我目前看到的對話內容來看),也是K.Y.K.Z.K.先開始有敵意的。當然我還是想跟紅渡廚說:《WP:文明》方針表示「
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
」,所以儘管我大部分情況下非常認同「我對你的態度取決於你對我的態度
」這種做法,但若對方的態度已經偏離文明,則一般不適當再用「同等」態度回應;且《維基百科:不是戰場》也明確表示,「某用戶假若行為不文明、不冷靜、不合作,又侮辱您、騷擾您、恐嚇您,這不是以牙還牙的機會(如「不關我的事,是他開始的!」)。請以事論事、針對對方發言的客觀事實而進行討論,並無視他的主觀語調。您甚至可以完全無視他的發言。如有必要,請溫和地指出您認為哪些討論可能被視為不文明,明確表示您希望繼續向維基百科的目標前行並專注於內容問題
」。當然這不一定可以輕易做到(包括我自己),但我認為這可能是當對方有敵意時更好的做法。(另外想補充,我認為K.Y.K.Z.K.有明顯言行不當,但不認為嚴重到需要封禁的地步,中維更難以溝通的人數不勝數,我還是希望並相信兩位可以好好交流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4:42 (UTC)- 是的,我的確有發言不當之行為,但這一行為是基於紅渡廚君將大量青島市境內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及歷史建築模板及條目提刪所導致的。我期待能回到存廢覆核的程序上來繼續討論。感謝@自由雨日君。--K.Y.K.Z.K.(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6:33 (UTC)
- 想建議K.Y.K.Z.K.君,誠如您所言,編寫及改善條目是最主要目的,維基百科沒有任何規定是,必須要回應任何提問,您有權選擇不回答。您只要把條目改善完成,其他維基人自然會協助您做出判斷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6:51 (UTC)
- (!)意見:個人並不認為紅渡廚在此事上的交流態度比K.Y.K.Z.K.更差,且(就我目前看到的對話內容來看),也是K.Y.K.Z.K.先開始有敵意的。當然我還是想跟紅渡廚說:《WP:文明》方針表示「
- 鼓勵你、鞭策你啊。我為什麼說這些話的目的就是為了能讓你成為一個更好、更成熟的優秀維基人。永遠不要滿足於現狀,也永遠不要屈服於現實。你在FL重選中給我提出的一些改正建議,恰恰是我要進一步改進的方向。我儘管不滿意也不理解你在提刪或重選時(不只是對我)不通知也不願接受他人的態度,但我還是認為你會逐漸趨於理性。不要跟WMC學,跟他們學只會變得極端。--K.Y.K.Z.K.(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4:21 (UTC)
- @K.Y.K.Z.K.,也許我要提醒你,Special:Diff/84868784,Special:Diff/84874709,Special:Diff/84855270,到底是誰在用什麼樣的態度講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04:00 (UTC)
- 是啊,修訂條目才是我最主要的工作。--K.Y.K.Z.K.(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3:41 (UTC)
- @K.Y.K.Z.K.,閣下總不能要我每次都ping你才肯說話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12:35 (UTC)
- 那請閣下學會如何用理性的態度詢問問題,而不是搞逼供,直接來一句「
- @K.Y.K.Z.K.,我現在問你的是省保按批次拆分的問題,這是一個獨立於我和你其他糾紛之外的事情,請回答問題。條目合併請求是你提出的,你有責任向其他編者解釋你的合併請求的理由,並回答其他編者的疑問。--———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5:17 (UTC)
- 鄙人不願與抱持此種態度之人有繼續溝通的欲望,不聽忠告只信讒言必釀惡果。--K.Y.K.Z.K.(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5:07 (UTC)
- 那你可以學各省文保條目,按照行政區划進行劃分啊。我現在到各地旅遊都會提前做好攻略,按行政區劃劃分更有利於讀者閱讀。現在的湖北省保條目有點像目錄而非條目。--K.Y.K.Z.K.(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2:44 (UTC)
- @K.Y.K.Z.K.,省保拆分的問題你還有沒有要說的,不說我就當你同意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7日 (四) 02:38 (UTC)
- 很簡單,其他省的省級文保單位條目並沒有按批次建立條目,所以鄙人便認為沒有按批次建立條目的必要性。閣下可能認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分批次的,那湖北省文保也應該分批次。但不同的是,國家級文保一次公布700餘處,湖北省僅有80處,數量上難以匹敵。另外,分批次建立條目可能存在關注度不足的問題。以上。--K.Y.K.Z.K.(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23:29 (UTC)
- 另外,雖然不構成提報理由,還是說一下,被提報人的部分言論顯示出一定的OWN傾向:
在未通知本人的情況下
(Special:Diff/84855270),這可能需要管理員予以注意。--———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14:39 (UTC)- (~)補充,
以免閣下以為青島社群都死絕了
(Special:Diff/84859075)訴諸集體所有權。--———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3:13 (UTC)
- (~)補充,
- 據我所知,特色列表重審好像沒有說一定要通知主編者,「取消特色列表」也是社群共識的結果,不是某個人能「摘去」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4:37 (UTC)
- 被提報者大概是認為掛維護模板和提出重審的用戶要負責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04:52 (UTC)
- 負責?--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4:59 (UTC)
- 站在被提報者的立場想,如果不是有人去掛模板和提重審,就不會有這種事嘛。(@K.Y.K.Z.K.:如果本人解讀有誤請不吝指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05:06 (UTC)
- 他自己都還沒講他有什麼立場呢,你在這亂猜個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5:10 (UTC)
- @Patrickov:感謝閣下的點撥。掛模板至少能夠通知到條目監視者,但掛撤銷FL,真的就不明不白。紅君在7月17日提出撤銷FL時,有編者在我的討論頁留下意見,要我改進列表背景色,我欣然接受,並在當晚進行了大規模修改。但我全然不知青島市文物保護單位遭撤銷FL一事,直到撤銷當日我才看到通知。所以我說出上面的話不是沒有原因的。我不知道紅君有沒有看到我當晚的編輯,我也不知道紅君是否會疑惑主要編者為何不來參與答辯。總之,我真的很難理解。--K.Y.K.Z.K.(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07:47 (UTC)
- 回應「
我不知道紅君有沒有看到我當晚的編輯,我也不知道紅君是否會疑惑主要編者為何不來參與答辯
」:雖然提報者之前的做法顯示他應該會比較留意條目有沒有改善,但本人也不敢期望任何人會主動注意後續改動。事實上,在一些情況下,這種主動關注可能會反過來對被關注者構成困擾。現在比較大的問題像是特色列表重審沒有比照新條目推薦那樣明文建議發送通知,造成溝通缺失。又,提報者從提交重審到現在的一連串言行是否全部值得認同,自有公論,但如本人在下方所言,提報內容提及的一些行為也許有WP:OWN的成份。其實有編寫的條目被拔除了榮譽而您認為不應該拔的,再提交一次就是了,尤其是這次重審,其他有投票的人大部份都仍然支持,要重新獲得榮譽相信並不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10:57 (UTC)- 感謝,不過這也讓我有了想要精進條目的想法,我在這次修訂中也參考了紅渡廚閣下的意見。--K.Y.K.Z.K.(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0:47 (UTC)
- 回應「
- 站在被提報者的立場想,如果不是有人去掛模板和提重審,就不會有這種事嘛。(@K.Y.K.Z.K.:如果本人解讀有誤請不吝指正)--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05:06 (UTC)
- 負責?--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4:59 (UTC)
- (~)補充:FA和FL提重審,如果其他人不理或認為難以置喙,一般都會因為通過票數不足被褫奪資格。這樣那個重審就會只有提出者的名字,那確實是令有些人以為只有一個人要負責的。而且本人看了重審,除了提報者以外大部份人都投支持保留資格,比之前本人有參與的討論更正面,對比之下提報者的言行確實較容易令觀看者產生負面印象--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05:12 (UTC)
- 你的言行也容易讓我對你產生負面印象。--———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7:00 (UTC)
- 本人只是說那些對話可能產生的客觀效果,而且也有給出理據(例如同一討論的其他回應),自問並非無的放矢。事實上,提報內容有些東西似乎涉及WP:OWN,如果屬實,確實無可辯護,只是本人也不認為有關行為沒有原因。( π )題外話:本人前天也曾跟一名最後因涉及破壞而被封禁的IP用戶對話,雖然未能令他有較正面的想法,但本人至少因此得知他為甚麼會做一些會被認為是破壞的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08:53 (UTC)
- 我作為一個天天看watchlist的人,我竟然不知道我監視的條目(還是FL)被提交重審。還有一堆青島文保列表和模板,如今都被刪的一乾二淨,這些都沒有提前通知原編者(還好我將部分內容轉移)。9月27號的「不能休息」和今天的內容都是為閣下而寫,以免閣下以為青島社群都死絕了。--K.Y.K.Z.K.(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07:24 (UTC)
- 沒有任何強制規定說,提FL重審一定要跟誰通知。再說了,提重審本來也是正常在維基百科:特色列表評選/提名區進行,又不是藏着掖着故意在某個不為人知的角落偷偷摸摸把FL資格給去了,程序公平公開,你自己沒看到,怪我?
- 列表和模板的事情,我通知過,見《用戶討論:StefanTsingtauer》,記錄都留着呢。再說了,這同樣也不是強制規定非要跟誰通知;
- 至於你所謂「以為青島社群都死絕了」就更搞笑了,4月份提刪那幾個模板的時候,Sanmosa專門艾特了你跟StefanTsingtauer兩個人(Special:Diff/82354785),我也專門艾特了你們(Special:Diff/82365269),結果你們兩個一句話都不講,在那裝死。你現在反倒跟我倒打一耙,說我覺得你們死絕了?羞不羞啊?
-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8:04 (UTC)
- 回應「
又不是藏着掖着故意在某個不為人知的角落偷偷摸摸把FL資格給去了
」:根據特色列表評選程序第8條:「如果提名為重選(當前為特色列表者),請在列表的討論頁頂部放置{{FLR}}模板
」。查了有關討論頁歷史,這事好像沒發生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11:06 (UTC)- 請問《維基百科:特色列表評選》是方針還是指引?--———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11:10 (UTC)
- 又,《維基百科:特色列表評選/提名區》是什麼不為人知的頁面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11:12 (UTC)
- 這樣說吧,頁面有程序叫您去做而您不做,受影響者確實有理由抗議。畢竟就算是監視有關頁面,也未必立刻得悉是自己關注的條目被提。--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11:24 (UTC)
- 所以這就是他把維基百科當作戰場的理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11:27 (UTC)
- 上面說過,就算是破壞也不會沒有原因。本人也有指出被提報行為的潛在問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11:31 (UTC)
- 所以這就是他把維基百科當作戰場的理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11:27 (UTC)
- (~)補充:當然,有機械人提醒沒放提刪模版而沒有機械人提醒沒放FLR模版,也是問題……--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11:27 (UTC)
- Wikipedia:拯救典範、優良條目工作小組。當然也未必一定都要知道,只是禮貌來說我覺得還是應該要通知,即便被提報人有情緒,看來也是因為心血沒了(即便維基百科不講這套),對方有情緒紅渡廚君也不要忘記以禮相待,「羞不羞啊」我覺得太過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4:40 (UTC)
- 人家都聲明要跟我開戰了,您還讓我以禮相待,那抱歉,我素質還沒有高到那種程度。--———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14:48 (UTC)
- 這不(僅)是素質問題,也是規矩問題。(話先說在前頭,都在這個讓管理員作調查的頁面了,就不用再說甚麼「不爽可以提報我」了,何況本人也不同意作這種提報)--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16:25 (UTC)
- 沒懂你的意思。——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5日 (二) 19:12 (UTC)
- 這不(僅)是素質問題,也是規矩問題。(話先說在前頭,都在這個讓管理員作調查的頁面了,就不用再說甚麼「不爽可以提報我」了,何況本人也不同意作這種提報)--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16:25 (UTC)
- 人家都聲明要跟我開戰了,您還讓我以禮相待,那抱歉,我素質還沒有高到那種程度。--———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14:48 (UTC)
- Wikipedia:拯救典範、優良條目工作小組。當然也未必一定都要知道,只是禮貌來說我覺得還是應該要通知,即便被提報人有情緒,看來也是因為心血沒了(即便維基百科不講這套),對方有情緒紅渡廚君也不要忘記以禮相待,「羞不羞啊」我覺得太過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4:40 (UTC)
- 這樣說吧,頁面有程序叫您去做而您不做,受影響者確實有理由抗議。畢竟就算是監視有關頁面,也未必立刻得悉是自己關注的條目被提。--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11:24 (UTC)
- @紅渡廚:我回看了一遍,我同Stefan在第一次提交討論時都提出了保留意見,但後續討論我沒有收到通知(我不了解Stefan君是否收到),導致最終有部分模板被刪除。正因為我沒有收到通知,所以我會感到氣憤,也為Stefan感到不平。--K.Y.K.Z.K.(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1:02 (UTC)
- 就算是第一次提報存廢或快速刪除也沒有說必須通知用戶(當然我每次都是會通知的,我也注意到紅渡廚在不使用TW而是手動發送通知的情況下也每次都會通知),後續討論更沒有說必須通知,甚至一些用戶會認為被打擾到,我有時候就會因此避免過多次ping其他用戶。我認為對感興趣的討論有自己關注的義務,您「沒有收到通知」並不是紅渡廚的責任。--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1:07 (UTC)
- 什麼是
對感興趣的討論有自己關注的義務
?我不理解為什麼要每天看提刪,每天關注互助客棧,每天關注站務?我是編輯者,不是管理員回退員巡查員,這不是我該看的東西。 - 至於你所說的「義務」,我不理解你對義務這個詞的定義是什麼?是不是我就得把看這些討論當成工作,要7×24小時守候在討論頁嗎?顯然不可能。我所能做的就是收到通知,進行回復。並且那些被刪除的模板都是Stefan創建的,創建者自己都沒有任何回復,可想而知。--K.Y.K.Z.K.(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1:35 (UTC)
- 請不要誤讀我的言論。我說的是「
對感興趣的討論有自己關注的義務
」,而不是「每天看提刪,每天關注互助客棧,每天關注站務
……把看這些討論當成工作,要7×24小時守候在討論頁
」,你說的這些完全不是我的意思。您認為「所能做的就是收到通知,進行回復
」,但有些人還認為通知是打擾,被過多通知了也非常不滿,完全是眾口難調。您若偏好「收到通知,進行回復
」這種模式,可以直說(或是掛在用戶頁等),讓其他編者這麼做,您沒說,則不能認為對方有未適應您偏好的方式的過錯。而且存廢討論本身就是社群對某一內容意見(不像管理員布告板是對某一用戶的意見),維基百科的任何內容都不屬於任何編者,所以也沒有通知任何編者的義務(2024年11月6日 (三) 05:41 (UTC)補充:創建者除外,見下)。--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1:54 (UTC)- ( π )題外話:提一點,存廢要通知創建者,覆核也是,見WP:AFD和WP:DRP。其他的不介入。--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05:34 (UTC)
- 請不要誤讀我的言論。我說的是「
- 什麼是
- 回應
但後續討論我沒有收到通知(我不了解Stefan君是否收到)
,Special:Diff/84859501,我艾特過你們,Sanmosa也艾特過你們,你跟我說你沒收到通知?真當互聯網沒有記憶啊?--———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5:11 (UTC)- 您是艾特了存廢但沒有艾特FL重審--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5:13 (UTC)
- 不是我真的對你非常無語,他的這句話是在說刪除模板的事情,您能不要在沒搞清楚的情況下就隨便發言嗎?這是第幾次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5:16 (UTC)
- 但人家最大的憤怒在FL被拔掉,然後他又是不是指另外有一些模板的存廢沒收通知?(雖然存廢沒甚麼可能收不到)
- 不過本人不否認自己的反應有受到您的激昂語調影響。您用詞能溫和一點的話(例如少用點最後的反問句),本人也不會急於回應。--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5:21 (UTC)
- 個人認為紅渡廚做的沒有問題。實在要挑刺的話,可以說提重審時候沒在討論頁掛模板可能做得不好(但這也不構成不當行為,且和其提報的行為無關);但被提報用戶稱「
在未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就平白無故摘去了特色列表,未曾見過如此霸道之人
」,並不是在說討論頁掛模板的事情,而是認為紅渡廚「必須通知」,甚至將不通知的行為稱作「霸道」,這我不贊同。我不認為必須通知,且最開始已經指出「平白無故」等言論存在的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5:27 (UTC)- 提報者主要是在指本人沒看完整條討論串魯莽回應而已,本人不否認,但亦有回應有關原因。至於通知,本人也認同這是道義責任而非必須,但既然有關被提報行為實由提報者的一些作風而起,請恕本人無法認同被提報者要負全責。當然部份被提報言行可能涉及WP:OWN,無可辯駁,之前本人也有談過,甚至有直接跟被提報者提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5:37 (UTC)
- 能否具體說明是什麼「作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5:43 (UTC)
- 本頁上面應該已經有很多相關參考資料。另外他被提報的那條討論串本人也提及了一點,並且解釋了為甚麼本人沒有能夠說得再具體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5:51 (UTC)
- 能否具體說明是什麼「作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5:43 (UTC)
- 提報者主要是在指本人沒看完整條討論串魯莽回應而已,本人不否認,但亦有回應有關原因。至於通知,本人也認同這是道義責任而非必須,但既然有關被提報行為實由提報者的一些作風而起,請恕本人無法認同被提報者要負全責。當然部份被提報言行可能涉及WP:OWN,無可辯駁,之前本人也有談過,甚至有直接跟被提報者提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5:37 (UTC)
- 個人認為紅渡廚做的沒有問題。實在要挑刺的話,可以說提重審時候沒在討論頁掛模板可能做得不好(但這也不構成不當行為,且和其提報的行為無關);但被提報用戶稱「
- 不是我真的對你非常無語,他的這句話是在說刪除模板的事情,您能不要在沒搞清楚的情況下就隨便發言嗎?這是第幾次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05:16 (UTC)
- 您是艾特了存廢但沒有艾特FL重審--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6日 (三) 05:13 (UTC)
- 就算是第一次提報存廢或快速刪除也沒有說必須通知用戶(當然我每次都是會通知的,我也注意到紅渡廚在不使用TW而是手動發送通知的情況下也每次都會通知),後續討論更沒有說必須通知,甚至一些用戶會認為被打擾到,我有時候就會因此避免過多次ping其他用戶。我認為對感興趣的討論有自己關注的義務,您「沒有收到通知」並不是紅渡廚的責任。--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01:07 (UTC)
- 回應「
- 你的言行也容易讓我對你產生負面印象。--———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7:00 (UTC)
- 被提報者大概是認為掛維護模板和提出重審的用戶要負責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04:52 (UTC)
- 據我所知,特色列表重審好像沒有說一定要通知主編者,「取消特色列表」也是社群共識的結果,不是某個人能「摘去」的。——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5日 (二) 04:37 (UTC)
- 關於青島市文物保護單位的問題,想了想還是要在這裡講一下。正如我當時在《Talk:青島市文物保護單位#特色列表重審》裡講的那樣,青島市文物保護單位這個條目存在的問題,根本就不是什麼「小問題」,是社群在評選各種條目時,不認真,不仔細,不重視。才導致了一篇有着各種問題的條目被選上了FL,歸根到底是社群的問題,而非某一個編者的問題。順便回應一下
紅君是否會疑惑主要編者為何不來參與答辯
,我在重審過程中就沒在乎過你是否發表意見,你愛參與不參與,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14:37 (UTC)- 閣下無視規則、拒絕社群溝通的態度,讓我「肅然起敬」。這態度讓我想起某位故人,當然他是有技術的人,閣下要是有技術也好,可惜只會拌嘴。可悲可嘆啊。--K.Y.K.Z.K.(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17:21 (UTC)
- 你真是活在夢裡。--———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17:35 (UTC)
- 建議管理員們對被提報人及提報人用戶做互動禁制,明顯各說各話無法進行有效的雙向溝通。--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1:11 (UTC)
- 不贊成互動禁制,見此。--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01:27 (UTC)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7日 (四) 02:29 (UTC) 單就此提報而言,本人認為被提報者現時應避免就提報者個人作風或修養發表任何評論。這種「醜人」應當交給第三者(例如吾等以至管理員)去做。--
- 建議管理員們對被提報人及提報人用戶做互動禁制,明顯各說各話無法進行有效的雙向溝通。--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01:11 (UTC)
- 你真是活在夢裡。--———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6日 (三) 17:35 (UTC)
- 閣下無視規則、拒絕社群溝通的態度,讓我「肅然起敬」。這態度讓我想起某位故人,當然他是有技術的人,閣下要是有技術也好,可惜只會拌嘴。可悲可嘆啊。--K.Y.K.Z.K.(留言) 2024年11月6日 (三) 17:21 (UTC)
- @K.Y.K.Z.K.,沒興趣跟你扯東扯西。省保的問題解決完了。現在我來跟你解決第二個問題,你跟我「開戰」的問題:第一,你要跟我道歉,我不管你是真心實意地跟我道歉還是虛情假意地跟我道歉,話你都必須得說;第二,你必須承諾停止你現在的「戰場」行為,如果你不承諾,那我就視同你仍然在進行「戰場」行為;第三,你用戶頁上
有的是時間斗你
這幾個字,你要刪掉,雖說這句話並沒有對我指名道姓,但畢竟你自己都承認這句話為我而寫,那我也沒辦法假裝沒看見不是?如果你不刪,我同樣視同你仍然在進行「戰場」行為。別怪我不給你留面子,你應該想想你是怎麼噁心我的(1、Special:Diff/84855270:反觀閣下之條目編撰水平,實屬低下,建議繼續精進。
2、Special:Diff/84874709:閣下要是有技術也好,可惜只會拌嘴。可悲可嘆啊。
3、Special:Diff/84868784:強烈建議紅君可以去參加司法考試,不做律師真的可惜(如果你就是律師的話,祝福你百戰百勝,所向披靡)。
)你在說這些話的時候就應該考慮到現在的後果。只要你做到以上幾點,我就撤回本提報。否則,我會要求管理員採取封禁等手段,強制讓你停止「戰場」行為。我話講完了,怎麼做你自己決定。———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8日 (五) 05:02 (UTC)- 閱。--K.Y.K.Z.K.(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5:57 (UTC)
- @K.Y.K.Z.K.,我等你24小時了,你目前只做到了1點,還差2點沒做到。怎麼,以為拖得久就能混過去?我告訴你,在我這絕不可能。你把我噁心了(1、Special:Diff/84855270:
反觀閣下之條目編撰水平,實屬低下,建議繼續精進。
2、Special:Diff/84874709:閣下要是有技術也好,可惜只會拌嘴。可悲可嘆啊。
3、Special:Diff/84868784:強烈建議紅君可以去參加司法考試,不做律師真的可惜(如果你就是律師的話,祝福你百戰百勝,所向披靡)。
)就想跑,沒這道理是不是?--———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9日 (六) 08:02 (UTC)
- @K.Y.K.Z.K.,我等你24小時了,你目前只做到了1點,還差2點沒做到。怎麼,以為拖得久就能混過去?我告訴你,在我這絕不可能。你把我噁心了(1、Special:Diff/84855270:
- 閱。--K.Y.K.Z.K.(留言) 2024年11月8日 (五) 05:57 (UTC)
- (~)補充,最新情況通報,被提報人於2024年11月10日 (日) 09:03(UTC+8)自行修改了已經由共識通過的模板的版本Special:Diff/84911769,該模板的存廢討論和存廢覆核討論都是我提的,且我也參與了該模板的修改,所以該行為顯屬戰場行為的持續,我現在不需要你道什麼歉了,我要求管理員對於@K.Y.K.Z.K.這種完全漠視《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戰場》方針的擾亂分子予以封禁!———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58 (UTC)
- 你不是撤回存廢了嗎?什麼戰場不戰場的。你這個人我實在無法交流。我要改個模板名+模板格式又怎麼了?撤回就是撤回了。--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28 (UTC)
- @K.Y.K.Z.K.:兩日前你好像不是這麼說的。@紅渡廚:不過我不認為這筆修改是戰場(「
記仇或挑起個人衝突
」)行為,如果是不接受存廢覆核結果再度退回或重新引起原提刪中的問題,應該是WP:POINT(實際上應該是WP:擾亂性編輯,但中維這個還沒有成為正式指引,所以管理員似乎一般都用POINT處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32 (UTC)- 你撤回了,說明存廢討論結束了啊。還需要討論嗎?要不然你call幾個巡查員管理員過來評評理。如果我做錯了,那就按照方針step by step。--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39 (UTC)
- sorry,看成紅渡廚了。--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40 (UTC)
- 是,我今早突然想到了一個更好的方案,看到提案撤回我就繼續編輯了啊。--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41 (UTC)
- @K.Y.K.Z.K.:經社群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共識討論後的結果,不能直接推翻,去年前有管理員這麼做直接被緊急除權。--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54 (UTC)
- 哎喲喂真是好巧啊,「
今早突然想到
」,本就是因為改好了沒什麼問題我才撤的,結果你又改成了之前的樣子,你不是擾亂你是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56 (UTC)- 你都撤回了,那麼就說明這個條目已經成自由身了。請勿WP:OWN,或者你也可以參與最新的更名討論。--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59 (UTC)
- 並非如此,維持社群共識得出的結論是合理甚至必須的,不是OWN。--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03 (UTC)
- 因案涉行為涉及編輯爭議,後續涉及《模板:青島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對象索引》的討論改由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K.Y.K.Z.K.進行。--———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0日 (日) 05:17 (UTC)
- 你都撤回了,那麼就說明這個條目已經成自由身了。請勿WP:OWN,或者你也可以參與最新的更名討論。--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59 (UTC)
- 你撤回了,說明存廢討論結束了啊。還需要討論嗎?要不然你call幾個巡查員管理員過來評評理。如果我做錯了,那就按照方針step by step。--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39 (UTC)
- @K.Y.K.Z.K.:兩日前你好像不是這麼說的。@紅渡廚:不過我不認為這筆修改是戰場(「
- 你不是撤回存廢了嗎?什麼戰場不戰場的。你這個人我實在無法交流。我要改個模板名+模板格式又怎麼了?撤回就是撤回了。--K.Y.K.Z.K.(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4:28 (UTC)
- 距本案已有6天,請管理員對本案做出處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58 (UTC)
- 本案的被提報人具有明顯的擾亂情形,我再次要求管理員進行處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4日 (四) 10:48 (UTC)
- 有鑑於@K.Y.K.Z.K.已經道歉,現在我同意按照之前的條件,只要他能承諾停止其現在的「戰場」行為,我就撤回本提報。———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8日 (一) 05:16 (UTC)
- @K.Y.K.Z.K.好歹給句話啊朋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1日 (四) 15:27 (UTC)
- 是的,我已停止一切針對紅君的敵對行為。--K.Y.K.Z.K.(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6:29 (UTC)
- 因被提報人已道歉並聲明停止一切「戰場」行為,現 撤回請求,本案完美解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29 (UTC)
- 是的,我已停止一切針對紅君的敵對行為。--K.Y.K.Z.K.(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6:29 (UTC)
- 處理:提請人撤回-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36 (UTC)
Simonkeeton
- Simonkeet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發現人: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9:42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提報人撤回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2:29 (UTC)
- 兩人均違反禁制,(&)建議封禁直至禁制期結束。——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0:35 (UTC)
- --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0:41 (UTC)
- 如果他提報您,而您沒有動作,那就沒事了,可惜這樣確實違反互動禁制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1:35 (UTC)
JNO1
- JNO1(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南蠻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發現人:SK.(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9:26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提報人撤回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2:29 (UTC)
- 兩人均違反禁制,(&)建議封禁直至禁制期結束。——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0:35 (UTC)
- --SK.(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0:59 (UTC)
- 見下方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1:05 (UTC)
- 確實違反互動禁制。--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1:35 (UTC)
- --SK.(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1:57 (UTC)
- 我在本條提報中僅描述了所發生的客觀事實而已。何來違反互動禁制。--SK.(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4:45 (UTC)
- 如果是這樣,本人這段留言錯得很離譜了,應該劃掉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2 (UTC)
- 我覺得不算「錯得很離譜」吧,甚至可以說不算錯,提報並且單純平鋪直敘指出對方何處違反本身是沒問題的。我說他們違反不是因為「報告」,而是認為他們遠超出了「必要的提及」。--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5 (UTC)
- ???我哪句超過了「必要的提及」?我在本條提報中僅僅描述了發生的客觀事實而已。--SK.(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4:09 (UTC)
- 結果到頭來你們每個人對所謂「提及」的主觀認定都不一樣?--SK.(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4:10 (UTC)
- 本人跟自由雨日君都不是管理員、是以個人身份發表意見,不一樣是正常,惟他亦已表明本人之前的論述「不算錯」,因此您仍可參考。至於您在本案中的原有陳述,個人認為問題可能在第三段(從「
還被添加了...
」開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3日 (六) 14:32 (UTC)- 另外我這裡說的「見下方」,一部分是指下方也有違反禁制的言行(另一部分是指下方有別的關于禁制本身的觀點)。--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4:35 (UTC)
- 「還被添加了...」這段話只是在描述改動後的文字所產生的客觀效果而已,並不涉及對任何人的評價。--SK.(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4:40 (UTC)
- 本人跟自由雨日君都不是管理員、是以個人身份發表意見,不一樣是正常,惟他亦已表明本人之前的論述「不算錯」,因此您仍可參考。至於您在本案中的原有陳述,個人認為問題可能在第三段(從「
- 我覺得不算「錯得很離譜」吧,甚至可以說不算錯,提報並且單純平鋪直敘指出對方何處違反本身是沒問題的。我說他們違反不是因為「報告」,而是認為他們遠超出了「必要的提及」。--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5 (UTC)
- 確實違反互動禁制。--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1:35 (UTC)
- 見下方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1:05 (UTC)
Yang108519
- Yang108519(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各國領導人列表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中國自由派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自註冊帳號以來,不斷加入錯誤內容.看他的用戶討論頁就已經可以看到該用戶完全不符合「文明」「中立」等方針
- 發現人: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25 (UTC)
- 符合「長期擾亂用戶」--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29 (UTC)
- 最離譜的是 說趙樂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領導人--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30 (UTC)
- 法定,並沒有說實際,你們原版本的法定是中共中央總書記才叫離譜--Yang108519(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7:25 (UTC)
- 你說我不斷加入錯誤內容,但是除了趙樂際哪個是錯誤內容?你頂多說我原創研究、侵犯著作權,但我作為新手我怎麼知道你們維基百科的規矩?--Yang108519(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0:59 (UTC)
- 最離譜的是 說趙樂際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領導人--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30 (UTC)
- 不至於。該用戶雖對我有過不堪入目的激烈言辭(版本差異),但情緒之下,偶爾的一句並不是不能諒解,個人不認為就到「
完全不符合『文明』方針
」的地步。至於「中立」,那是當時的警告,最近也未見明顯違反。最高領導人的問題該用戶已在talk:各國領導人列表提出討論以求解決,這已近是最佳的參與協作方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20:06 (UTC)
- 中立方針我一直都是遵守的,而且我還給你們檢舉了好幾個不中立內容,至於不文明,我也就不文明那麼一次,你這樣打壓言論自由和中共有什麼區別--Yang108519(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1:01 (UTC)
- 符合「長期擾亂用戶」--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29 (UTC)
- 處理:(▲)同上。另,應恰當使用模板提醒/警告用戶,無後續行為。 未完成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7日 (日) 02:30 (UTC)
Jackyming
- Jackyming(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被提報用戶長期擾亂站務或進行不當討論:
- 將已處理的破壞提報至ANM: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11月#125.59.159.187
- 引用明顯不可靠來源(Instagram校園牆)被回退卻將回退者U:Kenny023提報至AN3:WP: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4年11月#Kenny023
- 在talk:珠海市體育中心駕車撞人事件下的某個議題發表完全無關的意見,隨後繼續「中國黨媒95%不可靠」等離題話題(另有版本差異)(也在多處見縫插針地將話題引向完全與討論主題無關的政治批評,如WP:傀儡調查/案件/Jackyming#c-Jackyming-20241116024800-Talimu0518-20241116023800)
- 在U:紅渡廚提報Zhenqinli疑似騷擾的情況下,稱Zhenqinli總是挑紅渡廚回復是因為「紅渡廚用戶名是中文」,沒有任何邏輯
- 在下面Hexexie提報區不斷發表不合理意見或無關意見,如提出「禁制編輯用戶頁」(與行為嚴重程度完全不相稱),可見固定版本,在此我也對其提出了最後警告;且在該處被提報用戶也一直進行「
中國特色管理
」等完全不必要的政治評論
- 此外,該用戶的中文能力實在不適合參與維基百科。隨便找其最近的第一筆非站務區編輯(《折毛事件》):版本差異「
不會受到IP封禁或可以使用VPN編輯等干擾
」,明顯完全不通順。另見WP:傀儡調查/案件/Jackyming,其表示(因為「有點懶
」)使用語音輸入來編輯維基百科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4:42 (UTC)
- 1.
該用戶的中文能力實在不適合參與維基百科。隨便找其最近的第一筆非站務區編輯(《折毛事件》):版本差異「不會受到IP封鎖或可以使用VPN編輯等干擾」,明顯完全不通順。
不會受到IP封鎖,IP封鎖意思是一個平台例如中國平台抖音 封鎖了境外IP 例如香港IP 禁止香港用戶使用中國大陸抖音,也可以使用VPN編輯
,意思是可以開VPN進行編輯 就是你現在在中國大陸使用VPN進行編輯維基百科進行提報我 - 2.
所以維基百科就可以要求被提報人證明自己沒有罪?這又不是中國平台
等於政治批評? 我批評中國什麼了嗎?我怎麼不知道?引用你的回覆「想像力真好」。 - 3.
在U:紅渡廚提報Zhenqinli疑似騷擾的情況下,稱Zhenqinli總是挑紅渡廚回復是因為「紅渡廚用戶名是中文」,沒有任何邏輯
,如果你非要一個邏輯的話一般來說我是記不住維基百科英文名稱的用戶除了三個帳戶 Kenny023 Seanetienne Manchiu 我就很記得清楚 為什麼會有這一個回應 是因為我總能記住中文用戶名稱的維基百科用戶 特別是你 我對你記得特別清楚。 - 4.
將已處理的破壞提報至ANM:WP: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11月#125.59.159.187
,是因為那是幾分鐘發生的事情,我還沒有看到最新的處理--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4:59 (UTC)該用戶的中文能力實在不適合參與維基百科。
我的表達能力對你真的不太友好,我喺度建議你同我私人進行互動禁制 大家唔好同大家溝通--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04 (UTC)- 《折毛事件》固定版本:
- 1.
“ | 不會受到IP封禁或可以使用VPN編輯等干擾 | ” |
- 所以你認為你寫下的這句話是合法的中文?--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08 (UTC)
- 不合法嗎?不合那裏的法? 香港?中國?臺灣?那一條法?--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12 (UTC)
- 前者意味着其不會受到IP封鎖影響
(即可以透過VPN編輯)
,所以改成這樣就合法了? 合中國法律?? 唔明--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14 (UTC)
- 前者意味着其不會受到IP封鎖影響
「不會受到IP封鎖或可以使用VPN編輯等干擾」,明顯完全不通順。
- 我明你意思要了,我本來想表達的意思是「不會受到IP封鎖或不可以使用VPN編輯等干擾」,打留了一個「不」字--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18 (UTC)
- @自由雨日
所以你認為你寫下的這句話是合法的中文?
不過還是請你指出到底那裏不合法了--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20 (UTC)
- @自由雨日
下面Hexexie提報區不斷發表不合理意見或無關意見,如提出「禁制編輯用戶頁」(與行為嚴重程度完全不相稱)
- 咁我都多問你一次,咁你認為有咩方法解決佢呢啲問題,除咗你反對編輯他自己的用戶頁嘅之外
- 同埋好似唔係淨係得我一個提出類似的意見
由於被提報人之前已經由於人身攻擊行為被封鎖了1天,今日再犯,顯然說明之前的封鎖沒有起到《維基百科:封鎖方針》中提到的封鎖應具有阻嚇作用,以防止維基百科受破壞及擾亂,阻止當前持續的破壞行為,並避免往後再出現同類情況。那麼,同樣依據該方針,再犯者或會被延長封鎖期限,請管理員對被提報人施予更長期限的封鎖,以示阻嚇。--———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2日 (五) 12:30 (UTC)
--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25 (UTC)- 我有理由懷疑你維基追蹤我,別人說就沒有問題我說就有問題?針對?粵語翻譯國語 粵:
同埋好似唔係淨係得我一個提出類似的意見
國:好像不是只有我提出類似的意見--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42 (UTC)- 粵語翻譯國語
- 粵:
咁我都多問你一次,咁你認為有咩方法解決佢呢啲問題,除咗你反對封鎖編輯他自己的用戶頁嘅之外
- 國:那我多問你一次,你認為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他這種問題,除了你反對封鎖編輯他自己的用戶頁之外--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48 (UTC)
- @自由雨日--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53 (UTC)
- @自由雨日不補充了嗎?不補充沒關係,但你最起碼告訴我「所以你認為你寫下的這句話是合法的中文?」到底那裏違法了--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8:48 (UTC)
- 是語法的法,不是法律的法。--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8:56 (UTC)
- 早說,誰知道你是用「語法」還是「法律的法」 上來就「你認為合法?」--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02 (UTC)
- 是語法的法,不是法律的法。--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8:56 (UTC)
- @自由雨日不補充了嗎?不補充沒關係,但你最起碼告訴我「所以你認為你寫下的這句話是合法的中文?」到底那裏違法了--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8:48 (UTC)
- @自由雨日--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53 (UTC)
- 我有理由懷疑你維基追蹤我,別人說就沒有問題我說就有問題?針對?粵語翻譯國語 粵:
- 不合法嗎?不合那裏的法? 香港?中國?臺灣?那一條法?--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12 (UTC)
明顯完全不通順。另見WP:傀儡調查/案件/Jackyming,其表示(因為「有點懶」)使用語音輸入來編輯維基百科
- 同埋我鍾意用咩方式輸入來編輯維基百科 唔使你理。--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09 (UTC)
- 需要提醒閣下,根據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引:
請儘量在中文維基百科的討論頁上使用現代標準漢語交流。如果您無法使用漢語交流,請盡量使用他人便於理解的語言文字(如英語)或提供留言的翻譯版本。
--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57 (UTC)- ok,習慣了用粵語,會盡量用國語--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59 (UTC)
- 需要提醒閣下,根據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引:
- 所以你認為你寫下的這句話是合法的中文?--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08 (UTC)
- 先前此君在SPI調查案件中的表現亦讓人不能信服其可以完全理解站內方針指引內容,其亦屢次做出「那是我用語音輸入有點懶罷了」「應該對所有管理員、行政員、監督員、或者擁有比一般用戶更高權限的用戶全部發起一次傀儡調查用戶核查」等言論,不認為此君系為維基百科進行貢獻。--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08 (UTC)
- 另:其進行不當討論已非首次,行為已有擾亂之虞,且本討論條中此君亦使用具冒犯性之言語回覆:「同埋我鍾意用咩方式輸入來編輯維基百科 唔使你理」(粵:我用什麼輸入法編輯維基百科不需要你管),實際上已經表明該用戶無法理解站內方針指引內容,本人認為其能力不足以為維基百科做出貢獻。--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13 (UTC)
粵:我用什麼輸入法編輯維基百科不需要你管
- 100分滿分正確,不過真的好像你管不到我用什麼輸入法--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17 (UTC)
- 請放全部。
- 補充最重要的一點,如果是因為他@Mouj2022支持我的理據,就要發起傀儡調查,那應該給當時有參與討論的人全部發起傀儡調查,因為整個維基百科所有用戶都肯定曾經有(極少情況下沒有,例如參與社群次數很少)「支持其他用戶的理據/討論」/「在A發表討論後『落敗』然後B用戶發言」/「A和B用戶雖然理據不一樣 但是互動時間線不斷顯示在幾分鐘內 即a用戶發言後 B用戶在1分鐘內發言」完全符合上方的理據,如果按照他的理據 我建議對全維基百科中文區所有用戶發起一次傀儡調查 確保所有人正常情況下只有一個帳號 地球就只有二十四小時,他要在我發討論後最短2分鐘內回覆的話我沒有辦法 除非我發出文字後你可以禁止其他用戶在1小時內參與討論
- 按照他的理據,還應該對所有管理員 行政員 監督員 或者擁有比一般用戶更高權限的用戶 全部發起一次傀儡調查和用戶核查確保所有管理員/擁有比一般用戶更高權限的用戶只有一個帳號,因為以我了解維基百科中文區曾經有一個編輯次數高達40000次 擁有巡查權的用戶被指控使用傀儡帳戶 並且證據確鑿 該用戶的所有帳號被永久封鎖,以確保維基百科中文區的公平性 公正性--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13 (UTC)
- 本人在該頁面並未表示系因Mouj2022支持閣下理據即提起傀儡調查,可見閣下做出該回應時即已曲解(或未完全理解)本人發言與傀儡調查之意義。--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18 (UTC)
- 提問:請問閣下做出該發言時是否認為本人系因閣下支持Mouj2022故此選擇提報?--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19 (UTC)
- 這次我是「被提報人」,不是「提報人」。--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22 (UTC)
- 你是被提報人這點是事實,我現在問你的是「你是否認為我因為你支持他所以提報你」,不要擅自曲解我的話。--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25 (UTC)
「你是否認為我因為你支持他所以提報你」
- 答:是--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28 (UTC)
- So?--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30 (UTC)
- 這麼光明正大的犯蠢我還是第一次見到。--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20:57 (UTC)
- 你是被提報人這點是事實,我現在問你的是「你是否認為我因為你支持他所以提報你」,不要擅自曲解我的話。--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25 (UTC)
- 這次我是「被提報人」,不是「提報人」。--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22 (UTC)
- 或者你說說有什麼意義?我都已經說了支持調查,因為他不是我。--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19 (UTC)
- 你在SPI的討論都講了什麼,你自己清楚。本人前文已經表達得很清楚了,你在各處(包括SPI)的討論都有進行離題發言的情況,這是你搞不清楚還是我搞不清楚?--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24 (UTC)
- 提問:請問閣下做出該發言時是否認為本人系因閣下支持Mouj2022故此選擇提報?--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19 (UTC)
- 本人在該頁面並未表示系因Mouj2022支持閣下理據即提起傀儡調查,可見閣下做出該回應時即已曲解(或未完全理解)本人發言與傀儡調查之意義。--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18 (UTC)
- 另:其進行不當討論已非首次,行為已有擾亂之虞,且本討論條中此君亦使用具冒犯性之言語回覆:「同埋我鍾意用咩方式輸入來編輯維基百科 唔使你理」(粵:我用什麼輸入法編輯維基百科不需要你管),實際上已經表明該用戶無法理解站內方針指引內容,本人認為其能力不足以為維基百科做出貢獻。--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13 (UTC)
- (!)意見:這人起碼80%的發言都像用腦袋滾鍵盤打出來的,不是沒邏輯就是東拉西扯,這種人不封禁留着過年嗎?——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1月22日 (五) 19:39 (UTC)
- (!)意見:看來一下本案的提報內容,我個人建議被提報者,站務方面暫時先別參與,另外當事者所表達的文字想法與實際情況有落差,文字語法邏輯上表達可能需再加強,不然之後的協作有可能會淪為各說各話或是產生編輯歧義(也不排除你因此被再次提報的情況),在此之前請先考慮僅當讀者並閱讀維基百科:新手入門相關內容,至少對維基百科有個初步的概念,如果你有相關疑問,再請您至互助客棧提問徵詢。--薏仁將🍀 2024年11月22日 (五) 21:36 (UTC)
- @自由雨日 其實如果你認為我有這麼多問題,不如我們大家都向管理員申請互動禁制,真的不要糾纏下去了 大家都不溝通就好了 我都已經不記得了是怎麼與和你結怨了 我編輯一大多數都是 中國反共人士 中國大陸意見人士 韓國女團 香港人物 你編輯大多數都是中國人物 中國地方 根本就完全可以避免溝通 你又不喜歡我我又不喜歡你 為何要這樣子每天都和你產生激烈討論(爭吵),真的完全沒有意義,不如停戰吧 你當是我和你認輸也好 還是怎麼也好 總之不要再和你溝通最好了
- @Talimu0518至於你的話你喜歡發起傀儡調查就發起吧 我沒有意見 不過請你繼續補充證據或理由
依照維基媒體基金會的私隱政策,只有在理由正當時方可啟用用戶查核,而且只給出查核的大致結果。在沒有充足理由的情況下,懷疑某用戶違反本方針而提出的用戶查核將不予處理。
- 我在此向任何一位管理員留言,我申請與用戶@自由雨日@Talimu0518發起雙向互動禁制,太多爭議/問題都解決不了的話不溝通可能為最好 已經不想再糾纏下去--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04 (UTC)
- (!)意見 你覺得你的問題是申請雙向互動禁制可以解決的嗎?倘若最終你申請的雙向互動禁制通過,那你先前的那些問題會得到解決嗎?很顯然不會。--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12 (UTC)
- 我知道呀,那你想如何解決問題 但最起碼不要繼續產生新的問題了--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15 (UTC)
- 你明知道這樣做不能解決你的問題還申請雙向互動禁制???--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21 (UTC)
- 我都話咗係解決唔到依家嘅問題㗎啦,但最起碼唔好繼續產生新嘅問題(糾紛),一係就解決曬呢啲問題再申請雙向互動禁制,呢個問題都未解決好下一個問題又出現咗,咁樣嘅話2026年我哋都仲喺呢個版面繼續糾纏下去,全部都是我的問題 我的錯不斷與他@自由雨日溝通也是我在維基百科最錯的一件事,因為再同佢咁樣糾纏落去呢,我驚我命都短咁幾年,唔係講笑,和他解決完這些問題之後我真的不想再和他有任何溝通--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26 (UTC)
- 冷靜一下。--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28 (UTC)
- 我都話咗係解決唔到依家嘅問題㗎啦,但最起碼唔好繼續產生新嘅問題(糾紛),一係就解決曬呢啲問題再申請雙向互動禁制,呢個問題都未解決好下一個問題又出現咗,咁樣嘅話2026年我哋都仲喺呢個版面繼續糾纏下去,全部都是我的問題 我的錯不斷與他@自由雨日溝通也是我在維基百科最錯的一件事,因為再同佢咁樣糾纏落去呢,我驚我命都短咁幾年,唔係講笑,和他解決完這些問題之後我真的不想再和他有任何溝通--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26 (UTC)
- 你明知道這樣做不能解決你的問題還申請雙向互動禁制???--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21 (UTC)
- 我知道呀,那你想如何解決問題 但最起碼不要繼續產生新的問題了--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15 (UTC)
- (!)意見 你覺得你的問題是申請雙向互動禁制可以解決的嗎?倘若最終你申請的雙向互動禁制通過,那你先前的那些問題會得到解決嗎?很顯然不會。--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12 (UTC)
- 基本同意。站務暫不宜參與,表達能力有待改善。另本人不見得「使用語音輸入」必然是問題。--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17 (UTC)
- 本人接受你的建議--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21 (UTC)
- 處理:考慮到該用戶持續擾亂站務,缺乏對方針指引及日常站務程序的理解(見自由雨日的提報),而即使被提報後,該用戶仍未意識及改善自身問題,故可見該用戶缺乏足夠能力參與及貢獻維基百科。由於未見該用戶短期內可以改善自身問題之能力,故予以無限期封禁。如果該用戶於半年後的封禁申訴中,展現具足夠能力參與維基百科以及對方針指引的理解,管理員可考慮僅允許該用戶編輯條目,並視情況再作進一步決定。謝謝。--SCP-0000(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39 (UTC)
- (!)意見這有必要嗎?在條目頁有破壞行爲?條目編輯問題就我所見都是會認錯改善的。(User_talk:Jackyming#2024年11月中自由雨日也對其太苛刻,一個新手犯些小錯很正常,需要動不動就警告要封鎖?)--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48 (UTC)
- (~)補充 不見得
仍未意識及改善自身問題
,其已提出與自由雨日雙向互動禁制(雖非解決被提告問題的方法,但兩人明顯可預見的會有爭吵),並接受不參與站務的建議,個人不認爲有封鎖的必要。--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01 (UTC)- 他本人先後發言都表現出不能理解自身存在的問題,到封禁前他都認為我那個SPI跟自由雨日提報他這件事情是「我們針對他」並且被多次提醒後仍然我行我素,雖然提出雙向互動禁制但實際上屬於逃避行為,他只是不想被人嘴,即使實際上不參與站務沒人跟他吵他仍然會去條目頁繼續「犯點小錯」,到時候有人指出來就直接申請全部雙向互動禁制,這樣可不能解決他的問題。--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08 (UTC)
- SPI在我看來也不合適,不過就不在此展開了。在此被提報的原因是「擾亂站務」吧,不參與的話還封鎖合適嗎?理解、表達能力有不足,有達到「持續破壞條目」的程度,去到非封鎖不可的地步?--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20 (UTC)
- 他前面那段長篇大論我翻譯一下:
粵:我都話咗係解決唔到依家嘅問題㗎啦,但最起碼唔好繼續產生新嘅問題(糾紛),一係就解決曬呢啲問題再申請雙向互動禁制,呢個問題都未解決好下一個問題又出現咗,咁樣嘅話2026年我哋都仲喺呢個版面繼續糾纏下去,全部都是我的問題 我的錯不斷與他自由雨日溝通也是我在維基百科最錯的一件事,因為再同佢咁樣糾纏落去呢,我驚我命都短咁幾年,唔係講笑,和他解決完這些問題之後我真的不想再和他有任何溝通
- 中文翻譯:
我都說解決不了現在的問題啦 但最起碼不要繼續產生新問題跟糾紛。第一是解決完這些問題再雙向互動禁制,這個問題沒解決下一個問題又出現了,這樣搞的話2026年我們都還在繼續糾纏下去,全部都是我的問題,我的錯 與他(自由雨日)溝通也是我在維基百科(做的)最錯的一件事,因為再跟他這樣下去我怕我都短命幾年,沒在開玩笑,和他解決完這些問題之後我真的不想再跟他有任何溝通
- 麻煩注意本人以粗體標出的文字。--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28 (UTC)
- 如果能嘗試冷靜,或許不會走到封鎖這一步,不過那個粗體感覺到有失文明或者禮儀了吧?--薏仁將🍀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34 (UTC)
- 我的本意是突出相關文字,如果有失文明或禮儀那本人先致歉,等下改成斜體好了--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38 (UTC)
- 我想你大概誤解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說當事人(被提報者)最後在這邊的發言已經失去理性(也就是從你翻譯的結果而論),我不是指你的翻譯有失文明,這邊造成你的誤解,我感到抱歉。--薏仁將🍀 2024年11月23日 (六) 04:04 (UTC)
- 我的本意是突出相關文字,如果有失文明或禮儀那本人先致歉,等下改成斜體好了--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38 (UTC)
- 你提到他有要求雙向編輯禁制這點是事實沒錯,但他在這段對話裡面最後這幾句很明顯是在賭氣外加變相拒絕溝通,事情已經發展到被人多次提醒了還要講氣話逃避,這不是在擾亂是在做什麼?
- 前文他跟自由雨日的討論也被提醒不要使用粵文,到被封禁的最後一刻他還在用,我也有告訴他實際上他的行為表現出就沒能理解站內方針指引,被封禁只是時間問題。即便最終申請雙向編輯禁制他沒因為這個提報被處理,最後也會因為其他問題被封。--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36 (UTC)
- 不見得此言論能使其被封,不理解方針就封半年那新手都要死一大半了。還是那句,(在不參與站務的前提下)不見得他會如何持續破壞。--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36 (UTC)
- 會不會是為了防止他在情緒之下仍然出現不適當的行為(例如:在本提報他的最後一次發言可能就有失文明與善意推定)再整體考量下短期的封鎖可能無法讓當事者冷靜並且檢視自己的行為是否適當,所做的一種保護機制?因為其封鎖之後當事者馬上嘗試進行申訴來看,這種封鎖馬上申訴的舉措按照往例管理員可能不會馬上接受,雖然允諾不會參與站務但是這種無法冷靜下來的行為很容易與用戶起衝突(或者造成其他的擾亂行為),而這可能會讓當事人與其他用戶帶來一些困擾,是可以體會到為什麼封鎖管理員會附帶條件。--薏仁將🍀 2024年11月23日 (六) 04:16 (UTC)
- Asuka閣下閱讀理解能力有待加強,本人回應中並無指出系因此言論致使被封禁。他前面亦有回答稱無法針對本身問題進行改造或處理,那麼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暫時(或永久)擱置維基百科直至可以理解為止。--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4:30 (UTC)
- 但不限期封鎖未免太重了? 無法改正自己的問題就一定要使用不限期封鎖這種迫不得已的手段嗎?(如有冒犯,請原諒)似乎沒必要用「不限期」來冷靜?--WiiUf🐉 2024年11月23日 (六) 04:50 (UTC)
- 你有讀完那條封禁理據嗎??
- 「如果該用戶於半年後的封鎖申訴中,展現具足夠能力參與維基百科以及對方針指引的理解,管理員可考慮僅允許該用戶編輯條目,並視情況再作進一步決定。謝謝。」--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4:53 (UTC)
- 已經給他半年時間改正了。--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4:57 (UTC)
- 我認為似乎有限期封鎖就夠了。--WiiUf🐉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00 (UTC)
- 目前就他本人狀態看來,有限期封禁過後他本身的一系列問題並不必然會解決,反覆封禁也不是解決之計,故此永久封禁並給予其申訴期,即便申訴不被接納到時也不必反覆封鎖。--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05 (UTC)
- 完全贊成Talimu0518的說法。一些問題不是有限期封禁就能解決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47 (UTC)
- @WiiUf:不要被薏仁將誤導,管理員作出封禁絕不是讓人「冷靜」,這是封禁方針明文禁止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09 (UTC)
- WiiUf君應該不至於被我的論述所誤導,原因在於提報的案子案由你寫得很清楚,其他用戶們的理據也很清晰,更何況管理員附帶條件也給得很足夠,要說被我誤導,我想您太抬舉我了,而且我認為他會閱讀這份提報內容資訊並做出自己認為的陳述意見:)--薏仁將🍀 2024年11月23日 (六) 08:38 (UTC)
- 但是他的留言上放隔一條就有您兩次提到的「冷靜」,而我的提報和其他用戶理據(除了Manchiu說的「冷靜一下」之外)無人提到「冷靜」。--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0:49 (UTC)
- WiiUf君應該不至於被我的論述所誤導,原因在於提報的案子案由你寫得很清楚,其他用戶們的理據也很清晰,更何況管理員附帶條件也給得很足夠,要說被我誤導,我想您太抬舉我了,而且我認為他會閱讀這份提報內容資訊並做出自己認為的陳述意見:)--薏仁將🍀 2024年11月23日 (六) 08:38 (UTC)
- 請恕小弟閲讀能力低下,閣下粗體/斜體標出文字是想就是次封禁表達什麽?另就上面,「給他半年時間」是基於什麽?爲何不是1天、7天、1年?有什麽原因要等半年?不等半年可預見會有「持續的破壞」?--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00 (UTC)
- 但不限期封鎖未免太重了? 無法改正自己的問題就一定要使用不限期封鎖這種迫不得已的手段嗎?(如有冒犯,請原諒)似乎沒必要用「不限期」來冷靜?--WiiUf🐉 2024年11月23日 (六) 04:50 (UTC)
- 如果能嘗試冷靜,或許不會走到封鎖這一步,不過那個粗體感覺到有失文明或者禮儀了吧?--薏仁將🍀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34 (UTC)
- SPI在我看來也不合適,不過就不在此展開了。在此被提報的原因是「擾亂站務」吧,不參與的話還封鎖合適嗎?理解、表達能力有不足,有達到「持續破壞條目」的程度,去到非封鎖不可的地步?--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20 (UTC)
- 竟然認為被提報用戶和我有「爭吵」並贊同互動禁制,此番建議反映閣下也需要反省自己的站務判斷能力。--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10 (UTC)
- 「爭吵」是用字問題,我想表達的是客觀意義的「argument」,想了幾個詞都覺得不太合適。我無贊同互動禁制,只是說他「提出」了,在我理解他是想避免再有無謂(但可能是因「有謂」而起)的argument。閣下所指的「建議」是指互動禁制還是不參與站務?後者應是解決方法之一吧。--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22 (UTC)
- (~)補充:早已同意其不宜參與站務,言外之意是我認同最初提報的問題。--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24 (UTC)
- 「建議」是指互動禁制,因為這顯然不適用互動禁制(當然你現在表示「不贊同」了)。後者(不參與站務)倒確實是解決方法,但該用戶在條目空間也缺乏能力,我的提報也有提及。--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27 (UTC)
- 以及這並不是argument,謝謝。--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07:02 (UTC)
- WP:DE:
不限期封禁是指無失效時限的封禁,通常用於防止嚴重擾亂維基百科正常運作的行為或嚴重違反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的行為。
該用戶儘管的確有過擾亂,但似乎未達「嚴重擾亂」之程度。同時,該用戶已在封鎖申訴中聲明只會編輯韓國女團,中國大陸意見人士,香港地標
。六個月,雖然看似不算長,但對每一個愛好維基百科的人來說都是不小的打擊。該用戶仍為維基百科作出過貢獻,希望社群能酌情考慮對該用戶的措施,考慮改為有限期封禁或禁制,謝謝!--WiiUf🐉 2024年11月23日 (六) 09:32 (UTC)- 我認為已達嚴重擾亂的程度。「
對每一個愛好維基百科的人來說都是不小的打擊
」:維基百科不是收容所。--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0:23 (UTC)- 我認為他在此次討論中「
仍未意識及改善自身問題
」主要還是因為現代漢語不好的緣故。他不太能理解你們的對話內容,所以「這人起碼80%的發言都像用腦袋滾鍵盤打出來的,不是沒邏輯就是東拉西扯
」,難以體現他的真實想法。--WiiUf🐉 2024年11月23日 (六) 10:45 (UTC)- 是的,所以不應該封禁嗎?WP:能力亦為必須。--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0:47 (UTC)
- SCP君的封禁理據中已有表明「如果該用戶於半年後的封鎖申訴中,展現具足夠能力參與維基百科以及對方針指引的理解,管理員可考慮僅允許該用戶編輯條目,並視情況再作進一步決定。」,也就是說不是沒有給他機會,倘若他本人在這半年中可以向社群表現出自身水平已經可以滿足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的情況下,則自然會被採納。--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0:57 (UTC)
- 換句話說,社群不應當在當事人實際做出改變前即認定其可以認識到自身先前過錯並予以「悔改」。本人意見不變,即支持SCP君做出之封禁且反對減少封禁期限。--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0:59 (UTC)
- 另:閣下表示他因為現代漢語不好致使未能理解對話內容、表明自身真實想法,但倘若這點是事實,則當事人不應參加中文維基百科編輯工作,不認為現代漢語不好可以對中文維基百科做出貢獻。--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1:02 (UTC)
- (!)意見我覺得被提報人是衝太快的使用者,在被不限期封禁之前,溝通確實有在進行了,只是效果看來沒有「封禁」直接。現代漢語不好不能編輯維基百科這個,我認為不是用機翻的漢文都在接受範圍內,另以此邏輯,是否漢語使太好的太會用的善用文言文的,應該也要等同處理的,因為能言善道看來就是對版務有益嗎?這是否為菁英式想法?雖然有些論述支持這些觀點,認為這是對維基百科運作較佳的,但我們是應該在假定善意下儘量予以協助,而不是沒耐心就叫他們滾。此外,雖然說封禁不該用來冷靜,但我覺得此案例的封禁看來是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1:56 (UTC)
- 我認為當事用戶的漢語完全無法令人接受。另外文言文這個,首先善用文言文的管理員在編條目時並不會用文言文;其次在站務方面,漢語不好,主要的問題是說話沒有邏輯,甚至對事物沒有基本判斷力,「表達是否易於理解」只是其次,並且我覺得該管理員的文言文並沒有太過難以理解,這和當事用戶的問題完全無法相提並論(當然該管理員有時在站務方面也有判斷不當之處,但那是由於其過度的「溫和作風」——其實非常類似於你的想法——所致,絕非「漢語不好」所致)。(-)反對「
買耐心就叫他們滾
」的說法,維基百科不是社交平台,不是兄弟會。--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2:18 (UTC) - (-)反對「
我認為不是用機翻的漢文都在接受範圍內
」,當時實際與他進行溝通的時候發現他根本跟不上我們的討論,並且由於中文太差不僅沒能把自身想法表達出來還不能理解方針指引內容,完全是在添堵。在這種情況下還能怎麼繼續溝通? - 「
在被不限期封鎖之前,溝通確實有在進行了
」,不認為jmtw使用的非標準現代漢語是在進行有效溝通,他到最後封禁前一刻(甚至到現在)還認為本人提出的SPI跟自由雨日君的ANM提報是在「針對他」。你回覆中有提出在AGF前提下應當盡量予以協助,但是在對方中文水平已經不足以理解你的協助的情況下,你再怎麼努力跟他講道理都是雞同鴨講。你假定對面是持有善意這點沒問題,但是不要假定對面跟你的水平一樣都是正常人。 - 「
雖然說封鎖不該用來冷靜
」更是在胡鬧。煩請閣下參閱WP:COOLDOWN。--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01:45 (UTC)
- 我認為當事用戶的漢語完全無法令人接受。另外文言文這個,首先善用文言文的管理員在編條目時並不會用文言文;其次在站務方面,漢語不好,主要的問題是說話沒有邏輯,甚至對事物沒有基本判斷力,「表達是否易於理解」只是其次,並且我覺得該管理員的文言文並沒有太過難以理解,這和當事用戶的問題完全無法相提並論(當然該管理員有時在站務方面也有判斷不當之處,但那是由於其過度的「溫和作風」——其實非常類似於你的想法——所致,絕非「漢語不好」所致)。(-)反對「
- (!)意見我覺得被提報人是衝太快的使用者,在被不限期封禁之前,溝通確實有在進行了,只是效果看來沒有「封禁」直接。現代漢語不好不能編輯維基百科這個,我認為不是用機翻的漢文都在接受範圍內,另以此邏輯,是否漢語使太好的太會用的善用文言文的,應該也要等同處理的,因為能言善道看來就是對版務有益嗎?這是否為菁英式想法?雖然有些論述支持這些觀點,認為這是對維基百科運作較佳的,但我們是應該在假定善意下儘量予以協助,而不是沒耐心就叫他們滾。此外,雖然說封禁不該用來冷靜,但我覺得此案例的封禁看來是的。--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1:56 (UTC)
- 我認為他在此次討論中「
- 我認為已達嚴重擾亂的程度。「
- 「爭吵」是用字問題,我想表達的是客觀意義的「argument」,想了幾個詞都覺得不太合適。我無贊同互動禁制,只是說他「提出」了,在我理解他是想避免再有無謂(但可能是因「有謂」而起)的argument。閣下所指的「建議」是指互動禁制還是不參與站務?後者應是解決方法之一吧。--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23日 (六) 05:22 (UTC)
- 他本人先後發言都表現出不能理解自身存在的問題,到封禁前他都認為我那個SPI跟自由雨日提報他這件事情是「我們針對他」並且被多次提醒後仍然我行我素,雖然提出雙向互動禁制但實際上屬於逃避行為,他只是不想被人嘴,即使實際上不參與站務沒人跟他吵他仍然會去條目頁繼續「犯點小錯」,到時候有人指出來就直接申請全部雙向互動禁制,這樣可不能解決他的問題。--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3:08 (UTC)
- (~)補充 不見得
- 由於管理員的處理頗有爭議,我希望能在互助客棧加以討論,讓社群決定不限期封鎖是否合理。請問各位意下如何?--WiiUf🐉 2024年11月23日 (六) 12:56 (UTC)
- (-)反對:不認為有爭議。建議把精力花在更有助於建設百科全書的事情上面。比如我可以同你一起編寫天文學條目。本身處理不當行為已經無謂地耗費時間,應及時止損,不要再繼續浪費。--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2:59 (UTC)
- 話是這樣講沒錯,但是你好像經常參與其他不當行為的討論,自己的所作所為和這句話的主旨似乎有些不太一致?--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16 (UTC)
- 並沒有。我這句話的主旨是:我參與所有討論都是以解決問題為目的,我認為解決某個問題所帶來的收益大於我付出的時間成本,我就會參與。若我認為成本大於收益,則不參與、或阻止這類討論發生。再進一步說,一些問題我之所以經常參與,恰恰是因為很多問題社群不解決,才讓我分心而暫無從編輯條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19 (UTC)
- 就像我上次和你討論「不讀來源就移除關注度模板」行為之後,你就認為這樣不好沒再這樣了,而且在存廢討論也仔細了許多,這長遠來說不是對維基百科發展不是有極大收益的嗎?--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25 (UTC)
- (以及我不也有次在對你的提報中,認為提報並不合理,然後馬上支持你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46 (UTC)
- 這我記得。--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52 (UTC)
- 話是這樣講沒錯,但是你好像經常參與其他不當行為的討論,自己的所作所為和這句話的主旨似乎有些不太一致?--日期20220626(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16 (UTC)
- (-)強烈反對 本案並無任何爭議,倘若僅憑寥寥幾位用戶認為本案中管理員處理過重有爭議則要鬧到互助客棧,則是為全維基百科開了先例,每個案子都鬧到客棧去還得了?
- 互助客棧不是用來幹這種事情的,不要浪費社群的資源與時間。--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3 (UTC)
- (-)反對:本案本就沒有爭議。看到目前大多數的人認為是處理過重;但請各位注意:不限期封禁不等於永久封禁。另外,「在客棧討論」和在這裡討論能有什麼區別?ANM是什麼用戶看不到的維基百科項目頁面嗎?難道這裡有各位在處理前後的陳詞、態度反而不好?--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8 (UTC)
- 技術上不限期封鎖確實不等於永久封鎖,但是對大部份被封者而言,解封所需的誠意和手續還是跟叫他們不用再回來沒有太大的分別,一些人甚至會因此受到刺激做更出格的事(例如濫用傀儡)。不過本人雖然同情被提報者,但也未敢對SCP管理員的處理妄置可否。舉例來說,假如他往後能用同樣理念一視同仁地處理類似問題,未必不是維基之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19 (UTC)
- 如果他真的想要回歸自然是不會苦於這些所謂的「誠意和手續」的。另外,封禁期對於他而言(從我對上述所有的討論內容來看)完全可以視為「反省期」和「冷靜期」。我需要說明的是,中文維基百科不是粵語維基百科,應當使用現代規範漢語作為公共空間的語言,而被提報用戶一再在這裡先說粵語隨後立即將同樣的內容翻譯成標準漢語(大多數言論甚至只有粵語),我很難不理解成「賣弄」或者什麼更不友善的行為。
- 對於SCP君的處理決定,我(+)強烈支持。此案確詮釋了所謂「不限期封禁」的真正內涵,也應當讓本站諸用戶有機會重新讀一讀各項基本方針了。--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34 (UTC)
- 實際效果如何就拭目以待吧。本人不否認沒有您那樣樂觀。或者說,本人樂觀的方面跟您不同(前面的留言已述,不贅)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49 (UTC)
- 嗯,WP:COOLDOWN,不過被提報人確實也有擾亂行為。-- (☎)dt 2024年11月23日 (六) 23:17 (UTC)
- 技術上不限期封鎖確實不等於永久封鎖,但是對大部份被封者而言,解封所需的誠意和手續還是跟叫他們不用再回來沒有太大的分別,一些人甚至會因此受到刺激做更出格的事(例如濫用傀儡)。不過本人雖然同情被提報者,但也未敢對SCP管理員的處理妄置可否。舉例來說,假如他往後能用同樣理念一視同仁地處理類似問題,未必不是維基之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19 (UTC)
- 撤回請求--WiiUf🐉 2024年11月23日 (六) 13:15 (UTC)
- (-)反對:不認為有爭議。建議把精力花在更有助於建設百科全書的事情上面。比如我可以同你一起編寫天文學條目。本身處理不當行為已經無謂地耗費時間,應及時止損,不要再繼續浪費。--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3日 (六) 12:59 (UTC)
- (!)意見這有必要嗎?在條目頁有破壞行爲?條目編輯問題就我所見都是會認錯改善的。(User_talk:Jackyming#2024年11月中自由雨日也對其太苛刻,一個新手犯些小錯很正常,需要動不動就警告要封鎖?)--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式波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48 (UTC)
Nanhuajiaren
- Nanhuajiare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pecial:Diff/85050873,訴諸人身:
少數編輯會犯蠢
、個別編輯會犯蠢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23 (UTC)
- (~)補充:Special:Diff/84989151,之前提醒過假定善意。--———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29 (UTC)
- 懶得回了,自己用的備忘錄,而且沒有直接點名,所指不針對個人。再說了誰沒有犯蠢的時候?我也會犯蠢。--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34 (UTC)
- 你針對不針對誰不重要,訴諸人身不可以。--———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38 (UTC)
- 這不單掛你一個顯得太針對嘛,找幾個湊成一桌。--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10 (UTC)
- 將維基百科當作戰場的人竟是你自己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12 (UTC)
- 惡人先告狀咯--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15 (UTC)
- 說清楚,誰是「惡人」,「惡人」告了什麼狀?--———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16 (UTC)
- 你要不說話的話,那我只能把你這句話作為你訴諸人身的另一個證據提報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43 (UTC)
- 他是把維基百科當作法庭--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0 (UTC)
- 惡人先告狀咯--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15 (UTC)
- 將維基百科當作戰場的人竟是你自己 --———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12 (UTC)
- 回頭我改成別人看不見的形式。--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17 (UTC)
- 這不單掛你一個顯得太針對嘛,找幾個湊成一桌。--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10 (UTC)
- 你針對不針對誰不重要,訴諸人身不可以。--———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38 (UTC)
- (~)補充提報理由:Special:Diff/85051409,自己承認是在掛人;Special:Diff/85051473,自己也知道這種東西見不得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15 (UTC)
- (~)補充提報理由:Special:Diff/85052024,在已經被提報訴諸人身的情況下,仍然秉性不改,持續訴諸人身,應予嚴肅處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35 (UTC)
- 另外,雖然不構成提報理由,還是說一下:你把這個頁面命名成「監控室」,還要寫上你這個「監控室」里每個人的「領域」,還要寫上什麼所謂「重點關注」,實在是令人,忍俊不禁。你,Nanhuajiaren,只是一名維基百科的普通用戶;我,紅渡廚,也只是一名維基百科的普通用戶。大家不過是按照自己的興趣愛好在維基百科做點事情罷了。維基百科不是你Nanhuajiaren的監獄,其他用戶也不是你這個監獄裡的犯人,你沒有資格去「監控」他人。請你擺正自己的態度,別太把自己當回事。--———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08 (UTC)
- 處理:請謹言慎行,希望@Nanhuajiaren:您起碼在接下來的一個月內不要訴諸人身,不論是否有正當理由。-- (☎)dt 2024年11月23日 (六) 23:26 (UTC)
- 你這說的是什麼話,
您起碼在接下來的一個月內不要訴諸人身
?意思是過了一個月就可以訴諸人身了?你這不是亂講嗎你。我看你也應該謹言慎行。--———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4日 (日) 04:37 (UTC)- 請注意「起碼」及「不論是否有正當理由」。--WiiUf🐉 2024年11月24日 (日) 06:51 (UTC)
- 注意到了。然後呢?您想說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4日 (日) 07:03 (UTC)
- 我想說的是,您可能誤解了管理員的話。--WiiUf🐉 2024年11月24日 (日) 08:21 (UTC)
- 注意到了。然後呢?您想說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4日 (日) 07:03 (UTC)
- 請注意「起碼」及「不論是否有正當理由」。--WiiUf🐉 2024年11月24日 (日) 06:51 (UTC)
- 之前整個事情折騰太久了,前幾天只能去補一下現實事務拉下的進度,也就一直沒有上號,總之借着這段時間也冷靜了一下,確實這個事有點上頭了,後續還是把精力花在其他事情上,我沒有那個精力跟他接着折騰了。罷了。--Nanhuajiaren(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0:32 (UTC)
- 真是好搞笑啊,訴諸人身的難道不是你嗎?怎麼在這扮演起受害者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4日 (日) 10:35 (UTC)
- 你這說的是什麼話,
JNO1 、Simonkeeton
- JNO1(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四夷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西戎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南蠻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見《四夷》修訂歷史,違反互動禁制,雖未用回退功能,但明顯手動將U:Simonkeeton編輯過的大量內容恢復至了舊版。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18:08 (UTC)
- 敝人事先咨問一方刪改另一方編輯不違反禁制,如果容許一方刪改另一方的編輯內容,豈非鼓勵被互動禁制者爭前恐後任意刪改另一方的編輯內容?--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18:25 (UTC)
- 但是互動禁制的規定就是如此,只限制回退,單純修改不屬於回退。--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18:33 (UTC)
- 自由雨日在上面回覆中提到
單純修改
,然而這裡需要強調的是: - 本人根本沒有修改另一方於前些日添加的將個別學者的猜想觀點以武斷語氣作真理狀描述的編輯,當然也沒有刪除任何既有的來源。反觀另一方面,本人依照廣泛學術界共識和大量歷史專著對不堪卒讀的原條目的其餘部分所進行的重寫和改良,僅在一個小時後就被粗暴地修改和退回至明顯屬於原創研究的舊版本。
- 順便插句題外話。拋開刻意、公然地違反互動禁制不談,比較本人編輯之前和之後的版本,哪一個更符合學術界共識也是一目了然。維基百科不是用來宣傳奇特民間自製理論的地方。即使沒有互動禁制,回退本人昨日在四夷的編輯也是非建設性的。諾大的中文維基社區不至於連這點判別能力都沒有。--SK.(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18:44 (UTC)
- 這個不是叫「手動回退」嗎? 只有限制直接使用回退功能?--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01 (UTC)
-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31 (UTC)
- 「莫須有地誣衊敞人」、「表現出對條目的獨占欲」,還有聲稱來源被刪的虛假指控,這些都不違反禁制嗎?--SK.(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16:39 (UTC)
-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31 (UTC)
- 自由雨日在上面回覆中提到
- 但是互動禁制的規定就是如此,只限制回退,單純修改不屬於回退。--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18:33 (UTC)
- 敝人事先咨問一方刪改另一方編輯不違反禁制,如果容許一方刪改另一方的編輯內容,豈非鼓勵被互動禁制者爭前恐後任意刪改另一方的編輯內容?--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18:25 (UTC)
- 敞人的編輯版本其實被另一方大幅刪改,來源內容被刪,見前、後--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18:59 (UTC)
- 悍然地,違反互動禁制:
- 本人11月17日在西戎的編輯:
- https://zh.m.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A5%BF%E6%88%8E&diff=prev&oldid=84995209
- 發生在數小時前的回退:
- https://zh.m.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A5%BF%E6%88%8E&diff=prev&oldid=85042973
- 族群前的重要限定語「非華夏」被刪除變回和原來一樣。「或為藏族、羌族、漢族的先民之一」被回退。「中原族群」被改回「中原原住民」。「西戎族群」被改回「西戎人群」。還有本人添加的一個來源也被刪除,並在其他地方修改了我的表述使之近似於本人編輯前的版本。
- 以及 在南蠻也有[21]、[22]。
--SK.(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19:01 (UTC)
- 完全是同一提報內容(互動禁制),直接在我下面補充就行,沒必要開新提報。需要我幫你合併嗎?--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19:03 (UTC)
- 好的。麻煩了。--SK.(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19:04 (UTC)
- 完全是同一提報內容(互動禁制),直接在我下面補充就行,沒必要開新提報。需要我幫你合併嗎?--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19:03 (UTC)
- 相比敞人的西戎版本正文被刪改,四夷原來版本亦被大幅刪改,敞人被指控回退但另一方的編輯版本大量向容被保留下來,主要是將來源上移,如果仔細地看,會發現有指控純屬子虛烏有的污衊,比如「非華夏」之前的是「其邊界西方的部落的泛指」與之後的是「其邊界以西族群的泛稱」,難道條目一經編輯後就不容別人再編輯改良?彷彿只有符合某某的觀點才算共識才算改良,不符合的來源就擅自蔑稱為XXXX只能被放入()內甚至刪除?敝人看到這種偏頗的內容自然作出部分修飾,來源也沒有否定先秦的同源說但卻受到一種莫名其妙的偏見污衊,這種透過貶低他人貢獻的偏見明顯表現出對條目的獨占慾,因此莫須有地誣蔑敞人的編輯版本。
- 作為禁制的一方可以悍然刻意地先行大幅刪改另一方的編輯?如果敝人操作違反禁制,希望能闡明在不違反禁制範圍內可修改的內容。--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19:25 (UTC)
- @JNO1:再說一遍,單純「刪改」不是回退。如果你要證明對方違反禁制,請給出對方「回退」的證據。--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11 (UTC)
- 敝人之前咨詢過可以刪改,刪改後受到指控故此有必要解釋,而WP:RV是方針定義?--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23 (UTC)
- 我覺得目前這條回復我已經是不止第5遍給出WP:互動禁制這個鏈接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25 (UTC)
- wp:RV?--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28 (UTC)
- 哦,你的意思是這一頁不屬於方針指引,所以這一頁定義的「回退」不能用於判斷是否違反禁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29 (UTC)
- 因為敝人咨詢過後才刪改,互動禁制一節內也沒有說明,是不是禁制一方刪除了另一方,另一方不能將被刪的內容重新放入新的編輯版本?如果敝人操作真是違反禁制,敞人只是無心之失,希望能闡明在不違反禁制範圍內可以刪改的內容以便敝人遵守--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48 (UTC)
- 已經給過無數遍WP:互動禁制鏈接了,說得很清楚,禁制一方不可回退另一方。--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55 (UTC)
- 方針該節沒有如此定義回退,而且這是敞人的編輯被無故大幅刪改加入爭議內容在先,敝人本身無意違反(如有)禁制。--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8:05 (UTC)
- 方針不是要把每個字句的詳細定義都寫出來。WP:回退顯然是已有定義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8:08 (UTC)
- 鏈結WP:互動禁制內文沒有,正因沒有定義,加上敞人的編輯被無故大幅刪改加入爭議內容在先,所以敝人本身無意違反(如有)禁制,希望能闡明在不違反禁制範圍內可以刪改的內容以便敝人遵守。--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8:13 (UTC)
- 以及你的這句話已經違反禁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8:09 (UTC)
- 是「另一方」?這句不是只有我說,但也改正。--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8:15 (UTC)
- 方針不是要把每個字句的詳細定義都寫出來。WP:回退顯然是已有定義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8:08 (UTC)
- 方針該節沒有如此定義回退,而且這是敞人的編輯被無故大幅刪改加入爭議內容在先,敝人本身無意違反(如有)禁制。--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8:05 (UTC)
- 已經給過無數遍WP:互動禁制鏈接了,說得很清楚,禁制一方不可回退另一方。--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55 (UTC)
- 因為敝人咨詢過後才刪改,互動禁制一節內也沒有說明,是不是禁制一方刪除了另一方,另一方不能將被刪的內容重新放入新的編輯版本?如果敝人操作真是違反禁制,敞人只是無心之失,希望能闡明在不違反禁制範圍內可以刪改的內容以便敝人遵守--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48 (UTC)
- 哦,你的意思是這一頁不屬於方針指引,所以這一頁定義的「回退」不能用於判斷是否違反禁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29 (UTC)
- wp:RV?--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28 (UTC)
- 我覺得目前這條回復我已經是不止第5遍給出WP:互動禁制這個鏈接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25 (UTC)
- 敝人之前咨詢過可以刪改,刪改後受到指控故此有必要解釋,而WP:RV是方針定義?--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23 (UTC)
- @JNO1:再說一遍,單純「刪改」不是回退。如果你要證明對方違反禁制,請給出對方「回退」的證據。--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11 (UTC)
- 所謂「根本沒有修改另一方」、「回退本人昨日在四夷的編輯也是非建設性的」以及「虛假指控」算不算違反禁制?而且在這個關於敞人的被提報處談及敞人的算不算違反禁制?
- 至於南蠻條目的指控簡直莫名其妙,因為本人作出的2次修改並沒有違反互動禁制。--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48 (UTC)
- 處理:見下Manchiu的處理。-- (☎)dt 2024年11月23日 (六) 23:13 (UTC)
- (!)意見:翻看上方討論,我覺得此論述已涉嫌遊戲維基規則(從來沒有沒寫出來不算這回事,請善用WP:常識),但由於被提報人事先已徵得實施禁制的管理員之認可,故個人留待當事管理員自行視情況決定如何處理,畢盡可預見我對互動禁制的認知可能與當事管理員的認知不同。若是我處理的話,有可能雙方都要被封禁直到禁制結束,因另一方也已對被提報人的行為做出評論(
悍然地,刻意違反互動禁制
),不過我也有意識到這樣的行為或許是出於此處所造成的錯誤認知。-- (☎)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6:55 (UTC)- 其實我本意只是讓他單純給差異鏈接,我哪知道他會這麼評論。。。Orz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07:46 (UTC)
- 違反禁制不能講麼。我已經對這種行徑和接踵而來的這些評論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克制。你真要鑽牛角的話,指出某種行為屬於違反禁制本身也是一種「評論」。--SK.(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8:10 (UTC)
- ATannedBurger這段話里存在一個錯誤。「被提報人事先已徵得實施禁制的管理員之認可」 並非事實。--SK.(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08:34 (UTC)
- WP:互動禁制一節內不止沒有定義也沒有內鏈,敞人能如何從該節內容得知一個非方針的回退定義?所以敝人此一操作違反禁制(如有)實無心之失,而敞人被提報了總可以為自己辯護一二,如敞人曾有過魯莽之處希望得到諒解。--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0:40 (UTC)
- 好像沒有「已徵得實施禁制的管理員之認可」吧(--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3:23 (UTC)
- 確實是我看錯了(-- (☎)dt 2024年11月24日 (日) 00:53 (UTC)
- 其實我本意只是讓他單純給差異鏈接,我哪知道他會這麼評論。。。Orz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07:46 (UTC)
- 在被提報人(敝人)的討論內(上面)頻頻出現那些、這些等涉及敝人的言論,禁制?--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0:40 (UTC)
- 互動禁制寫道:
施行一年相向互動禁制。條目討論頁正常溝通不在此禁制範圍
,是有討論頁正常溝通,所以我想在布告板的「討論」或許不算違規,不過,在條目內遊戲維基規則的技巧回退復原,我認為確實違反互動禁制。兩位應該要完全避免在討論頁以外的地方互動,禁制互動不是自行解釋,如果有發現不對的編輯,不能自己想方設法進行,要在討論頁發起討論或是使用{{編輯請求}},避免接觸的方法有很多,鑽規則漏洞不可取。--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1:23 (UTC)- 提醒被禁制的兩位,自行擴大解釋規則就是遊戲維基規則。看來當初的用意是請兩位自主管理停止互動,也是基於信任,不用想都知道是在哪裡,現在居然在檢討沒有寫清楚,若管理員還要給機會,建議管理員考慮直接鎖WP主命名空間。--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1:31 (UTC)
- 當敝人被指控,提出質疑非方針定義判斷怎麼就成了遊戲維基規則?質疑理由或許不成立,但敞人可以提出理由質疑指控吧?就像提出條目討論頁或許包括布告板討論、「本站內」或許不包括布告板討論--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3:10 (UTC)
- 違反互動禁制的不是我。請你不要和稀泥把我拖下水。我的編輯是否遭到悍然回退一見便知。
- 互動禁制里寫得明明白白不允許回退,總不至於有人連回退的概念是什麼都不知道。--SK.(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5:28 (UTC)
- 提醒被禁制的兩位,自行擴大解釋規則就是遊戲維基規則。看來當初的用意是請兩位自主管理停止互動,也是基於信任,不用想都知道是在哪裡,現在居然在檢討沒有寫清楚,若管理員還要給機會,建議管理員考慮直接鎖WP主命名空間。--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1:31 (UTC)
- 互動禁制寫道:
- 懂「自主管理停止互動」及「完全避免在討論頁以外的地方互動」的還會在本頁不斷刻意間接評論敞人?回退在互動禁制內原文有寫明了怎麼定義?--平埔獨立國(留言)
- 我認為兩位被施行互動禁制後,應該要有自覺,連對方經手過的條目都不應該再去編輯的,這是施行禁制的意義,判定互動禁制的管理員,大可採用WP主條目空間禁制,但管理員沒有僅有口頭告知,讓您們可以在討論頁繼續進行溝通,個人想法是他信任兩位可以自主管理,但顯然不行,一個忍不住要去改另一個編輯過的條目,另一個看到了當然也忍不住,我想管理員太看得起兩位對自主管理的定義了。強烈建議管理員直接禁止此兩位繼續編輯WP主條目空間,直到表定禁制時間結束。--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36 (UTC)
- 「連對方經手過的條目都不應該再去編輯的」?但最先「去改另一個編輯過的條目」不是我,看看,剛才「一個忍不住要去改」我編輯過的3個條目--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57 (UTC)
- 沒有「先做才是犯人」這回事。總之誰有做就誰錯,也可以兩個都錯,不是他錯就是您對(反之亦然)。其實見到對方動手了就該直接在這裏報告,而不是自行編輯予人口實。另外,
話只需要說一次,如果您的解釋(不幸地)不成立,再多說十次同樣的話也沒用。 - (更正:應該說,本人覺得您的自辯大體在重覆「當初禁制沒寫」以及「自己不是先犯或故犯」這兩點。上面Tisscherry君已經指出問題所在,希望您先了解他想表達的訊息)
- (順便回應SK君:關於「
指出某種行為屬於違反禁制本身也是一種『評論』
」,本人認為正確做法也是直接在這裏報告,另外報告時應注意行文,避免發表一些令人覺得自己有強烈定論的言論) - 以上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2日 (五) 18:01 (UTC)
- 敞人只是指出事情發生的先後次序,在四夷條目被「忍不住要去改另一個編輯過的條目」之前,敝人一直遵守「對方經手過的條目都不應該再去編輯的」,而最新違反「對方經手過的條目都不應該再去編輯的」的是秦穆公、南蠻(維基跟蹤?),但亦有編者說單純修改不違反禁制……--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2:30 (UTC)
- 沒有「先做才是犯人」這回事。總之誰有做就誰錯,也可以兩個都錯,不是他錯就是您對(反之亦然)。其實見到對方動手了就該直接在這裏報告,而不是自行編輯予人口實。另外,
- 本來不想回復,但是看到某些**惑眾的文字,本人有必要澄清一下有關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的事實:
- 早在11-20和11-21我在四夷、西戎和義渠的編輯遭到一系列的連續回退和修改之前 (順便一提該情況今日依然在持續發生),近期本人在其他條目的編輯就已經遭到回退和含義完全改變的修改 (請注意該違規行為同樣發生在禁制實施之後),只是本人保持了極大程度的克制和忍讓才沒有提報而已。@Patrickov
- 直至這次再次發生的違規行為實在過於露骨,本人才不得不打破沉默採取行動。
- 至於本人11月20日在四夷進行的編輯,與上述先行發生的回退和修改不同,雖確實經手,但是絲毫沒有改動最近被添加的文字。--SK.(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6:52 (UTC)
- 「連對方經手過的條目都不應該再去編輯的」?但最先「去改另一個編輯過的條目」不是我,看看,剛才「一個忍不住要去改」我編輯過的3個條目--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2日 (五) 16:57 (UTC)
- 從事件的先後次序來看,本人編輯的版本遭到前、中、後的多次刪改,之後西戎條目被改但基於禁制,敞人努力保持克制而不去編輯,早在11月14日敞人曾經的編輯就遭到刪改,只是四夷緊接敝人的編輯之後被大幅刪改改變了原先版本的含義,加上敞人又去咨問了修改不違禁才去刪改,但本人並沒有改動大部分的編輯內容,至於義渠也就僅僅修改個別字句,之後就是這裹布告板,然而即使現在處於爭議中,秦穆公、南蠻、東夷等最後編輯者是本人的條目,均在昨日遭到刪改,可能是因為刪改不違禁制,本人在遵守禁制前提下只得進行修飾--平埔獨立國(留言)
- 本人同意「自主管理」「對方經手過的條目都不應該再去編輯的」,但即使條目被管理員回退保護後,堅持不惜採用草稿來加入爭議內容、甚至執意先行透過編輯對方是最後編輯者的條目而將爭議擴充至不同條目的手法如何像是會遵守「自主管理」「對方經手過的條目都不應該再去編輯的」?--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09:34 (UTC)
- Simonkeeton(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違反互動禁制:刻意地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在南蠻摘要中回應另一方。
- 涉嫌維基跟蹤:在4小時7分鐘內,本人是最後編輯者的東夷、秦穆公、南蠻這三個條目受到同一編者一系列的回退和修改
- 發現人:平埔獨立國(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27 (UTC)
- 處理:JNO1在用戶作出修改於 2024年11月16日 (六) 16:07 的修訂後,之後版本作出回退。顯然違反雙向禁制。其後解釋:
連結WP:互動禁制內文沒有,正因沒有定義,加上敞人的編輯被無故大幅刪改加入爭議內容在先
,並不能為個人繞離禁制內容作開脫。
- 因此,由於用戶JNO1在禁制期間違反互動禁制,參照其他禁制前例,考量到相關行為在禁制前已持續,在禁制後仍無改善的情況下。作出封鎖三個月決定。
- 據禁制方針所說:
當使用者受限於互動禁制,雖然一般而言可以繼續編輯同一頁或參與同一個討論,但必須迴避另一方及恪守禁制令,不得與另一方互動。
- 而Simonkeeton於禁制期間,於本站直接或間接於本站內提及或評論另一方:
悍然地,違反互動禁制:
- 本人11月17日在西戎的編輯。雖有可能屬提報該用戶違規之可能供其他用戶處理及調查,但評論仍屬觸犯禁制方針明文規定。因此,作出封鎖一個月之決定。
- 此外,但因發現兩位使用者,有相互交疊檢查對方編輯的現象如:四夷。雖說沒有明顯違反方針,但顯然而見地,以兩位有過去長期衝突的使用者而言,留意、跟蹤對方編輯顯然會造成一定程度的衝突及雙方的不滿及矛盾。
- 因此,在封鎖結束後,Simonkeeton(包括JNO1 )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回退、編輯JNO1修改過的任何條目。Simonkeeton作出所有與JNO1所編輯的任何條目的所有回退性、或以編輯形式事實撤銷達到增減的修改都祗能通過建立草稿、在條目的討論頁形式解決。所有任何提及對方、跟蹤對方的任何正當編輯都有可能視作違反禁制。
- 上述限制持續到雙方原禁制期終為止。-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7:11 (UTC)
Starcopter
- Starcopte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自從Starcopter在非原創研究翻譯部分討論發表了這個擾亂性言論後,一直對User:自由雨日進行維基跟蹤,並曲解他的言論,使用冗長無理說話唱反調,擾亂站務。情況包括胡亂撤回沒有什麼問題的公示、方針通過後繼續跟自由雨日糾纏、以「他人被封禁自己不一定正確」的歪理反對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以及最近的搬運工啤酒存廢討論。Starcopter一直以沒有養分的辯論為了反對而反對,已經構成了WP:GAME、WP:LISTEN以及WP:POINT、更對自由雨日構成騷擾,令當事人受到了精神問題。希望管理員能禁止他參與站務一段時間,直至懂得如何有效發言。
- 發現人: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8日 (一) 16:31 (UTC)
- 副知@Tisscherry。另外當事人@自由雨日可作出補充。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8日 (一) 16:33 (UTC)
- 感謝阿南之人關心。
- 我比較困惑的一點是,從被提報用戶在WP空間的貢獻記錄來看:他在「互助客棧/方針」版塊做出的第一筆編輯,以及到目前為止所有的編輯就是我的提案;在「互助客棧/其他」版塊做出的第一筆編輯,以及到目前為止的唯一一筆編輯就是我提出的管理員操作覆核請求;在「其他」區發言兩天後,便參與最開始由我提出的存廢討論,也是其歷史上第三次參加存廢討論,且目前在該存廢討論做出的編輯數已經遠超過去所有在存廢討論的編輯。
- 至於精神問題,首先還是感謝關心。我最近倒是好多了,被提報用戶在「互助客棧/其他」和在存廢討論的幾次回應也不至於給我造成多少壓力,只是有點困惑罷了;但當時在「互助客棧/方針」區的冗長辯論確實給我造成了不小的精神壓力(畢竟我已經主導了提案討論數月之久,修訂了二十餘次)。我確實不能理解被提報用戶為何要在提案即將公示通過之時針對之前大部分早已解決或根本不是問題的問題刷版,等通過後又發表數千字長文在十數天內針對程序問題發難,甚至呼叫行政員。當然,那些修訂最後還是重新公示了,但那是Sanmosa僅用了幾百字幾句留言就指出了問題,說服的我重新公示。我實在不能理解被提報用戶為何要用前後遠超一萬字、時間跨度超過一個月的令人無法理解的長留言來擾亂討論。
- 以上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8日 (一) 16:59 (UTC)
- (~)補充:在2024年9月,被提報用戶莫名其妙ping我並引用一句我對U:甜甜圈真好吃的回復,稱我「態度不當」(版本差異),這個討論與其完全沒有任何關係。這顯然構成了WP:騷擾。--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8:19 (UTC)
- (:)回應:管理員Ericliu1912隨後表示自由雨日摺疊在下的留言的做法不當,並且指出不算人身攻擊,自由雨日涉嫌濫用人身攻擊警告[23],在下於該討論中表示自由雨日的指控不合理[24],不過自由雨日還罵在下不夠資格[25]。--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9:56 (UTC)
- 偷換論題,這和我說的內容完全沒有關係。--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9:59 (UTC)
- (:)回應:管理員Ericliu1912隨後表示自由雨日摺疊在下的留言的做法不當,並且指出不算人身攻擊,自由雨日涉嫌濫用人身攻擊警告[23],在下於該討論中表示自由雨日的指控不合理[24],不過自由雨日還罵在下不夠資格[25]。--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9:56 (UTC)
- (~)補充:自被提報用戶加入維基百科以來,他就一直使用一種令人噁心的態度同人交流,可以參見Special:PermaLink/84716084#2019年1月時他對時任管理員Mys 721tx的回覆,以及Special:PermaLink/84716084#2024年7月對黑色怪物的回覆。我向來認為,這種「偽善、假文明地句句噁心人」的態度,甚至是要遠比髒話和詛咒更加背離WP:文明方針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20:06 (UTC)
- 副知@DarkWizardCody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20:09 (UTC)
- 要求提供掛模板的理據,及指出問題所在及正確簽名回覆,都被稱為不文明。--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20:16 (UTC)
- 自由雨日君宣稱指出討論重疊很少及對在下可能不滿的原因也不排除提報。--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20:23 (UTC)
- 副知@DarkWizardCody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20:09 (UTC)
- (~)補充:在2024年9月,被提報用戶莫名其妙ping我並引用一句我對U:甜甜圈真好吃的回復,稱我「態度不當」(版本差異),這個討論與其完全沒有任何關係。這顯然構成了WP:騷擾。--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8:19 (UTC)
- 未查其餘互動,不予置評。Starcopter在10月5日所提的第一段質疑正當合理:作爲參與極深的提案人在宣告公示通過當日未經討論即多次不小改動有關方針條文不合情理法;其一改動包含早已撤回的提議改法,足見至少一處改法不是在公示結束後才想到,何不在公示結束前(甚至包括在最後一輪公示開始前)提出?另外,雖然中文網站盛行「曾與自殺者衝突等於逼人自殺」的論調,但是真誠希望維基百科不要出現相似論調。各人的生死觀乃至對精神壓力的易感程度不同,此等貌似因果霧裏看花、不能説明什麽,除非有精神科專業分析。但是,分析言論本身如何殘害他人精神則合理。--— Goh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40 (UTC)
- 處理:被提報人並沒有對維基跟蹤的指控作出否認或解釋(你也一樣不是有效解釋),封禁WP和WP討論空間編輯權限,3個月後可申訴(因該用戶第一次出現此行為為三個月前,故不建議在前3個月內做出申訴)。-- (☎)dt 2024年11月23日 (六) 23:43 (UTC)
- (!)意見:WP:STALK:
維基跟蹤(wiki-hounding)這個用語被創造來形容「在維基上糾纏著貢獻者,編輯和對象相同的條目,意圖造成另一名貢獻者煩惱或憂愁」
,由於阿南之人並沒有造成自由雨日的煩惱或憂愁
,故不屬於維基跟蹤。-- (☎)dt 2024年11月23日 (六) 23:59 (UTC)- 啥?我們現在是鐵杆盟友,而且他每一次都會通知我(Topic:Ydx7g95bcjsbenn9、Topic:Yg37tsd25i3bdany、Topic:Ycqj7thndmad0t44),這是什麼意思?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4日 (日) 02:52 (UTC)
- 他應該是回應Starcopter的那句「
反過來,是否之前的三次討論都附和自由雨日的提議、支持其提案,就不是維基跟蹤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08:39 (UTC) - 另外,「鐵杆盟友」這種說法並不恰當…………另外基本上我是通知所有的當事人,否則就成拉票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08:50 (UTC)
- 提示:「
我們現在是鐵杆盟友
」這句話很難不讓人有更多遐想。-- 2024年11月24日 (日) 09:20 (UTC)- 是的……就說我該怎麼解釋吧🥲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09:44 (UTC)
- 他應該是回應Starcopter的那句「
- 啥?我們現在是鐵杆盟友,而且他每一次都會通知我(Topic:Ydx7g95bcjsbenn9、Topic:Yg37tsd25i3bdany、Topic:Ycqj7thndmad0t44),這是什麼意思?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4日 (日) 02:52 (UTC)
- (!)意見:WP:STALK:
- 請貼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2#搬運工啤酒的全部討論,否則會造成誤導,也沒有想到在下加入美國聯邦政府酒菸稅務及貿易局為中文使用者提供的中文版指引,明文使用 "搬運工啤酒"—[26](存檔)作為別名重定向的討論理據及實例,會造成阿南之人有這麼大的反應,要轉移到ANI。--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6:47 (UTC)
- 還有「提議在《非原創研究》方針《翻譯》章節新增限制專有名詞原創翻譯的條文」、「《非原創研究》方針《翻譯》的草案被當作通過後立即對條文作多次改動」、「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認為Ericliu1912在8月28日的雙向互動禁制處理符合方針指引等社群共識」的全部討論。--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6:51 (UTC)
- (!)意見:阿南之人、自由雨日的提報模式,把自我論述連接到其中一節討論,嘗試通過串連來引導其結論,建議編輯們,不妨進一步查看其連接的上下文,更理想是全文,及相關的頁面,如《非原創研究》的編輯歷史,以了解討論實況。至於方針不符合公示的改動,該等改動是否真的屬於自由雨日、Tisscherry所稱的對方針的WP:微小修訂,提出相關修改已經超越《微小修訂》就是GAME、POINT、LISTEN,這次《微小修訂》爭議的討論是由管理員結案的,管理員也不認為自由雨日的改動完全符合《微小修訂》,在下提出討論何來是擾亂,反而是確保公示與方針的實際改動相符;互助客棧、AFD都是尋求盡量多的用戶關注的公開討論;AFD的搬運工啤酒別名重定向討論,在下早於7月已開始編修啤酒及啤酒相關的條目,時間比阿南之人有違善意推定的提報說詞更早,在下只是看到「搬運工啤酒」適合作為「波特啤酒」的別名重定向才提出理據,響應管理員收集更多意見,可是在下提出保留的理據卻被拿來宣稱維基跟蹤,反過來,是否之前的三次討論都附和自由雨日的提議、支持其提案,就不是維基跟蹤,如果連在互助客棧說明管理員未必有錯,相關用戶連這種異議都不接受是可以發表的,反映互助客棧廣納意見的功能是需要關注的。--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9:02 (UTC)
- (+)支持阿南之人君的提案。Starcopter君,請看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良好的習慣,您把所有討論貼來只是證明您確實持續騷擾自由雨日君。自由雨日君參與的議題,您就是發表冗長的辯論。僅提近期存廢討論案例,機翻網站過時的文字,不是現行通用的錯誤內容,硬說是可靠來源,還是無法自我分辨來源的質量等級,強硬推銷保留錯誤內容給讀者,不是好的編輯概念。--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23:46 (UTC)
- Tisscherry君,AFD的「搬運工啤酒」討論主題是別名重定向,在下有哪句是指別名重定向需要有可靠來源,僅表示堂堂美國聯邦政府公文也有用「搬運工啤酒」就值得保留該別名重定向[27],YFdyh000君也提到「此例已存在多處使用,符合偶然鏈接、偶然搜索。重定向不是條目,可靠來源約束條目」[28],請勿作出扭曲的論述,在下於本次AFD的發言比自由雨日更早,在下只是解答刪除方的質疑,指出需要用常識及實際情況去處理別名重定向的存廢,並提出刪除「搬運工啤酒」後,讀者要進一步搜尋才有可能找到唯一對應的波特啤酒[29],管理員會根據理據結案,怎可能是強硬推銷,存廢討論不是看理據的強弱做判斷的嗎,再者在之前的討論,及在存廢覆核,看到當時的保留理據已經比刪除的強。--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1:46 (UTC)
- 「反過來,是否之前的三次討論都附和自由雨日的提議、支持其提案,就不是維基跟蹤」問題不在於支持或者反對,如果我看到的是有力的反對證據,那麼我也無話可說。不過你以沒有養分的辯論為了反對而反對就是不可接受的。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9日 (二) 08:57 (UTC)
- (:)回應:阿南之人君宣稱之「沒有養分」及「反對而反對」,不過參閱一個討論的存檔,認為在下有提出適當理據的編輯佔多數,實際上僅有Tisscherry(提斯切里)、自由雨日在反對;神秘悟飯君在10月6日指出「有關修訂不符合微小修訂的必要條件」及「在曠日持久的數百條討論之後如此不經公示修訂第一段,不合情理」,並且列舉出一系列自由雨日所作之不符合「微小修訂」及程序的改動[30];在討論中Tisscherry君則回以GAME、TPG、POINT及「繞圈圈」[31],Tisscherry君在10月16日是有ping到阿南之人君的(不過您始終沒有在該討論出現),尋求關閉討論(阻止繼續討論)[32];同日,Sanmosa君表示需要進行對比討論及再公示,自由雨日君至此才出現(其實在下一開始就ping了他邀請發表意見)並宣稱無須再公示,堅稱自己的非公示改動只是「修飾語句」[33],Sanmosa君回應指這不單是程序爭議,Sanmosa君還指出自由雨日的改動不太能算是微小修訂;Ericliu1912君問「所以提案通過的具體是哪一個版本?」及指自由雨日「不能僅以『小修改』為由修訂註釋」;若然在下的提議沒有正當理據,包括管理員在內的編輯們絕不會積極參與並重啟修訂方針條文的討論及再公示,阿南之人卻宣稱為「反對而反對」、「沒有養分」是否也蔑視了參與討論者的智慧。--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7:02 (UTC)
- 你說得越多,越只能證明我在這裡提到的第一點屬實。阿南之人和我的說法不僅沒有蔑視討論者的智慧,且我該留言早就說過,U:Sanmosa僅用幾句、幾百字的留言就指出了問題所在並說服我重新公示,這就是討論的智慧,和維基跟蹤、冗長辯論是截然不同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8:15 (UTC)
- 對此,Sanmosa君當時沒有提到所謂「冗長辯論」,而且重要是理據的合理性,而討論中已經反映並非沒有適當理據,當日是越來越多編輯發言,並且認為您的改動有問題及不符合微小修訂後,自由雨日才在10月16日出現並反駁。關於所謂「維基跟蹤」,自由雨日在互助客棧經常發言、啟動討論,在下有參與的客棧討論才得三個,重啟公示的一個還是Sanmosa君ping在下參與的[34],不如再參考實際數據,自由雨日在Wikipedia區塊有發言的討論主題[35],在下在Wikipedia區塊亦有參與的討論,您我同時有參與討論的主題,在數量上根本就不成比例,是否真的要如果不是贊同您的主張,就要避開不得發言。--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8:42 (UTC)
- 偷換論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9:47 (UTC)
- 討論主題重疊數很少,相信指出管理員未必有錯才是您對在下不滿的原因。--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20:07 (UTC)
- 請閱讀WP:善意推定,否則我不排除提報。--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20:12 (UTC)
- ( ✓ )同意@自由雨日、@阿南之人的提報,而本人亦認為被提報者有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傾向,故請求管理員跟進。--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31 (UTC)
- 被提報人近期於11月14日上線的重點,都在進行冗長沒有重點的討論內容,當重心已經偏離了建立維基百科這件事,私認為禁制被提報人編輯WP空間一長段時間是個值得的選項,若管理人員認為不至如此,或是最低限度的單向禁制被提報人接觸自由雨日君,既然他沒有辦法自主停止。自由雨日君從沒主動接觸被提報人,討論頁也不希望被提報人留言,若執行單向禁制後,被提報人依舊在別的議題上發表冗長沒有重點的討論內容,或許應該變更為禁止WP空間討論。--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13:47 (UTC)
- 自由雨日、阿南之人在此指控在下於互助客棧發表千字長文及稱作擾亂,又有Tisscherry君指控為冗長沒有重點,不過就9月29日「非原創研究翻譯章節」原討論無視質疑理據強行通過及方針被再三改動的情況[36],在下在10月5日於互助客棧提案指出自由雨日在非原創研究方針的連續6次改動有違共識及超越公示範圍,雖然自由雨日、阿南之人、Tisscherry指控在下千字長文,但實情是在下的提案在Tisscherry不斷指控GAME及POINT的反對下,仍然能夠獲得其他編輯的正面回應及取得執行共識,更有甚者是在客棧追責管理員的控訴可見自由雨日的千字長文,自由雨日卻指控在下「千字長文」突然在客棧發難,然而起碼在下的「非原創研究翻譯章節再討論」提案有獲得正面及可執行的共識,並非所謂的冗長沒有重點,所以指控在下「千字長文」擾亂客棧根本就不合理。--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12 (UTC)
- 我覺得沒有人會願意參加「丁蟹」的演說。--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29 (UTC)
- @Tigerzeng--~~~~--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32 (UTC)
- 我覺得沒有人會願意參加「丁蟹」的演說。--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29 (UTC)
- ( ✓ )同意@自由雨日、@阿南之人的提報,而本人亦認為被提報者有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傾向,故請求管理員跟進。--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31 (UTC)
- 請閱讀WP:善意推定,否則我不排除提報。--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20:12 (UTC)
- 討論主題重疊數很少,相信指出管理員未必有錯才是您對在下不滿的原因。--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20:07 (UTC)
- 偷換論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9:47 (UTC)
- 對此,Sanmosa君當時沒有提到所謂「冗長辯論」,而且重要是理據的合理性,而討論中已經反映並非沒有適當理據,當日是越來越多編輯發言,並且認為您的改動有問題及不符合微小修訂後,自由雨日才在10月16日出現並反駁。關於所謂「維基跟蹤」,自由雨日在互助客棧經常發言、啟動討論,在下有參與的客棧討論才得三個,重啟公示的一個還是Sanmosa君ping在下參與的[34],不如再參考實際數據,自由雨日在Wikipedia區塊有發言的討論主題[35],在下在Wikipedia區塊亦有參與的討論,您我同時有參與討論的主題,在數量上根本就不成比例,是否真的要如果不是贊同您的主張,就要避開不得發言。--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8:42 (UTC)
- 你說得越多,越只能證明我在這裡提到的第一點屬實。阿南之人和我的說法不僅沒有蔑視討論者的智慧,且我該留言早就說過,U:Sanmosa僅用幾句、幾百字的留言就指出了問題所在並說服我重新公示,這就是討論的智慧,和維基跟蹤、冗長辯論是截然不同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8:15 (UTC)
- (:)回應:阿南之人君宣稱之「沒有養分」及「反對而反對」,不過參閱一個討論的存檔,認為在下有提出適當理據的編輯佔多數,實際上僅有Tisscherry(提斯切里)、自由雨日在反對;神秘悟飯君在10月6日指出「有關修訂不符合微小修訂的必要條件」及「在曠日持久的數百條討論之後如此不經公示修訂第一段,不合情理」,並且列舉出一系列自由雨日所作之不符合「微小修訂」及程序的改動[30];在討論中Tisscherry君則回以GAME、TPG、POINT及「繞圈圈」[31],Tisscherry君在10月16日是有ping到阿南之人君的(不過您始終沒有在該討論出現),尋求關閉討論(阻止繼續討論)[32];同日,Sanmosa君表示需要進行對比討論及再公示,自由雨日君至此才出現(其實在下一開始就ping了他邀請發表意見)並宣稱無須再公示,堅稱自己的非公示改動只是「修飾語句」[33],Sanmosa君回應指這不單是程序爭議,Sanmosa君還指出自由雨日的改動不太能算是微小修訂;Ericliu1912君問「所以提案通過的具體是哪一個版本?」及指自由雨日「不能僅以『小修改』為由修訂註釋」;若然在下的提議沒有正當理據,包括管理員在內的編輯們絕不會積極參與並重啟修訂方針條文的討論及再公示,阿南之人卻宣稱為「反對而反對」、「沒有養分」是否也蔑視了參與討論者的智慧。--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7:02 (UTC)
- (+)支持阿南之人君的提案。Starcopter君,請看Wikipedia:討論頁指引#良好的習慣,您把所有討論貼來只是證明您確實持續騷擾自由雨日君。自由雨日君參與的議題,您就是發表冗長的辯論。僅提近期存廢討論案例,機翻網站過時的文字,不是現行通用的錯誤內容,硬說是可靠來源,還是無法自我分辨來源的質量等級,強硬推銷保留錯誤內容給讀者,不是好的編輯概念。--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23:46 (UTC)
- 希望管理員能處理此擾亂者,讓其他類似的人知道淨找茬是沒有好下場的。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3日 (六) 12:17 (UTC)
- 神秘悟飯君在21日已解釋了《非原創研究》翻譯章節的條文本應在公示前討論及修訂,絕不應公示後擅自去改;9月29日當作沒反對意見及宣稱公示通過的就是阿南之人君,根據編輯摘要顯示[37],阿南之人君連在方針翻譯章節是新增條文還是取代原章節的首段都未搞清楚[38]。再看最近期,在下提供美國政府公文為參考來源,阿南之人君立即抗議的「搬運工啤酒」別名重定向討論,在下是否真的如阿南之人所宣稱「沒有養分的辯論為了反對而反對」,究竟哪個用戶才是「淨找茬」;另可翻看「搬運工啤酒」在9月1日討論至9月8日管理員結案、在9月30日的存廢覆核,阿南之人卻在11月17日抗議在下的美國政府來源及要去提報ANI;然而濫用ANI施壓、誤導管理員的提告人也可被制裁的。--Starcopter(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8:39 (UTC)
Zhenqinli
- Zhenqinli(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繼2024年10月8日提報此人以後,被提報人持續詭辯以擾亂正常討論(Special:Diff/85007206)。竟然還好意思提及Wikipedia_talk: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過度訴諸WP: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及永久封禁?這段討論,該討論中早已有多人指出Zhenqinli為Z7504的辯護言論完全是胡扯。現在還要拿出來,簡直是不知羞恥。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7日 (日) 16:45 (UTC)
- (~)補充,有句話叫「今日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有些事情吧,只要你不主動提,我也就跟你當沒發生過了,互相之間留個面子嘛。但你今天既然又把這事提出來了,那好嘛,那看來你真的是內心已經沒有絲毫的羞恥了,那就把Z7504的案件再拿出來好好說一說:
- Z7504此人,至少從2021年開始,便在不同場合,稱社群為「獨裁社群」、稱管理員為「獨裁管理員」,問他/她具體原因是什麼,他/她也不說,只是一個勁地在不同場合重複這些言論。在已有多人、多次向其表達此種行為不妥之後,依舊故我。無奈,被本人以及其他用戶提報至本頁面,並最終導致此人被管理員不限期封禁。其用戶討論頁(用戶討論:Z7504)可窺見一斑。
- Zhenqinli要為這種人張目,主張所謂Z7504有貢獻、只是表達不同觀點,所以不應該封禁。在此種觀點已然被多人駁斥的情況下,近日又舊事重提,Zhenqinli的這種行為實在是毫無廉恥、其心可誅!
- 另外,Zhenqinli閣下,您曾經在本頁面第1次、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第7次、第8次、第9次、第10次、第11次、第12次、第13次、第14次、第15次、第16次、第17次「純屬偶然」地精準找到與我有關的留言進行回復。2024年11月18日 (一) 00:33,又在本頁面第18次「純屬偶然」地留言(Special:差異/85007206),真的是好偶然喔。--———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8日 (一) 04:55 (UTC)
- (!)意見可能你的用戶名稱是中文所以特別容易精準「純屬偶然」地留言/回復,不過(用戶討論:Z7504) 還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寫出來的--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9日 (二) 12:21 (UTC)
- 想象力挺豐富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4:01 (UTC)
- (!)意見可能你的用戶名稱是中文所以特別容易精準「純屬偶然」地留言/回復,不過(用戶討論:Z7504) 還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寫出來的--Jackyming(Jmtw9250/JM). 2024年11月19日 (二) 12:21 (UTC)
- 處理:看來是參與討論;非蓄意擾亂。而且提報雙方溝通不足。 未完成-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42 (UTC)
向史公哲曰
- 向史公哲曰(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李明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 talk:Shunshen Lee(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 talk:Ericliu1912(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高頻率在本人討論頁進行冒犯、不友善指控,屢教不改。本人已採取克制,但該用戶仍再度無理由干擾/回退本人的正常編輯,並語帶威脅。其行為構成騷擾,違反假定善意和禁止人身攻擊的方針。考慮到其人過往也有違規記錄,現提報到社群處理。
- 發現人:Shunshen Lee (留言)
- 建議閣下指出其具體的「冒犯、不友善指控」「無理由干擾/回退本人的正常編輯,並語帶威脅」是什麼。———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33 (UTC)
- 起因於該用戶對本人的條目譯名移動爭端@微腫頭龍、@Ericliu1912是參與協調人員,對方突然高頻率到本人用戶頁進行留言騷擾,本人給予禮貌性回復後便三番五次對本人進行譬如「擦屁股」、「提高你的編輯水平」、「你缺乏編輯能力」等惡意人身攻擊。今日再度無理回退本人在李明博條目的編輯且語帶威脅,故而只能提報其違規行為。--一期一會再見難(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50 (UTC)
- 見Special:Diff/84988866、Special:Diff/84970108,基本可以判斷為該用戶帶著個人仇恨,有意識的干擾其他用戶的常規編輯。--一期一會再見難(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59 (UTC)
- 我不會對perinbaba式人物做出任何評價和反駁,因為這些話我早就說過了。
不過perinbaba可比shunshen先生好得多,最起碼他能聽取編輯意見,而且他主編的條目有頭有尾、標題有據可考。--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9:16 (UTC)- 另@自由雨日、@E2568、@BigBullfrog、@TuhansiaVuoria加入討論。--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9:18 (UTC)
- 我承認:我對這位shunsheng確實抱有一定的負面態度,一如中國大陸的文學愛好者對韓燁、汪天艾、楊君寧抱有一定的負面態度。正是因為我將其視作韓燁式、perinbaba式的人物,所以就算被封禁,我也不會有一點後悔之意。--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9:40 (UTC)
高頻率在本人討論頁進行冒犯、不友善指控,屢教不改。本人已採取克制,但該用戶仍再度無理由干擾/回退本人的正常編輯,並語帶威脅。其行為構成騷擾,違反假定善意和禁止人身攻擊的方針
,此類WP:GAME式的假大空指控,我一概不接受,除非閣下能夠給出非常確鑿的證據鏈。--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09:52 (UTC)
- 在下認為有翻譯錯誤是難免的,維基百科本身就是一個相互協助改善條目的地方,若對他們的譯文/譯名不滿 應該與其商討,而非壓服。--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17日 (日) 02:26 (UTC)
- 君確實該注意一下自己的譯名質量問題,這些譯名既不符合實際發音,又不符合任一地區標準或常用名,純純自擬,我實在是不知道有什麼值得君去堅持保留這些自創的低質量誤譯的。討論頁對話我看了,向君語氣雖沖,但也切中肯綮,姓+名為何不加「·」,為何還能無中生有多譯出一個音(當然這點君解釋稱「按內文(紅鏈)翻譯」了),為何意大利語ce譯作「西」,這都是問題。「奉勸閣下多多提升自己的編輯能力,不要讓其他編輯累死累活地幫你擦屁股」,話糙理不糙,現在維基有一大批編輯為Tianyamm機器人和Trymybestwikipedia擦屁股已經累死累活的了,實在是無暇抽身再盯梢了,勸君該聽勸聽勸。當然,向君友善度也確實不夠,但鑑於中維文明下限已經被拉低到說牲口都不違規了,罵管理員傻逼也就封一周,不拉高中維文明下限,當前「冒犯、不友善」的理由恐無力。--BigBullfrog(𓆏) 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3 (UTC)
- 還有一點補充:李先生的每一個人物條目都像是被機翻過的,而且翻譯的內容僅局限於原文的前幾句話,甚至teacher都能翻譯成教育家……看到他的條目,我總有一種「占着位置不幹活」的感覺,真是可惜了這些精彩紛呈的歷史人物。--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0:34 (UTC)
- 您的意見很中肯我會認真參考,只要是善意的討論,本人歡迎之至。本人是新加坡用戶,在地並沒有所謂的正規譯名法則,對譯名通常根據原本的內文紅鏈,或google搜索來源選取。本人對譯名專精的研究並不多,多謝您的指教了。然而對於某些人持續一週帶有情緒性的擾亂、編輯戰和人身攻擊還是要提報的。--一期一會再見難(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2:49 (UTC)
譯名通常根據原本的內文紅鏈,或google搜索來源選取
,我曾經深度搜尋過這些問題譯名,覺得這些譯名優機器翻譯選取的可能性極大。
另外我記得閣下曾經說過沒有任何中文書籍文獻提到過這些人物,本人已檢索
(儘管使用中國大陸的學術搜索引擎和電子圖書館完全能查得到),那麼閣下的譯名是怎麼在google選取的?至於內文紅鏈選取,有一些通名在維基百科也有,怎麼不見這些通名被你選取?這些只能占極少數。
我還記得閣下指出不太可能照著中國的標準,會更參考在地的翻譯習慣
、以中國新華社規則為由來干擾其他用戶的編輯
。然而閣下使用的「翻譯習慣」經搜索檢索,同中國大陸的英文譯著一致,即「英文化翻譯」。
最後,建議閣下指出其具體的「冒犯、不友善指控」「無理由干擾/回退本人的正常編輯,並語帶威脅」是什麼
,我認為閣下舉出的例子並不具體,一如閣下的機翻小作品條目。--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04 (UTC)- 下面開始復盤李先生的文明行為,僅以該用戶的討論為例:向史公哲曰公正地指出了某人「原創譯名」的錯誤,被某人光速回退。向史公哲曰公正地為某人遞送解決方法,被某人以
知悉維基規則,不用勞煩您來留言
為由,敷衍。向史公哲曰對此細緻地答覆,被某人以不要再騷擾我了……不然我會提報騷擾
為由回退。由於某人完全拒絕接受錯誤,向史公哲曰又為其提供幾條錯誤供其理解,被其選擇性回復。向史公哲曰不滿其態度,又在維護條目的時候發現一系列問題,便對其進行具體方向的批評,結果再一次以你的留言已構成冒犯性質,如再騷擾將提報
為由回退。請問向史公哲曰對其多次教導,是否構成「冒犯、不友善指控」「語帶威脅。其行為構成騷擾,違反假定善意和禁止人身攻擊的方針?」至於編輯戰,請閣下具體舉例,並邀請當事方過來進行討論。--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12 (UTC)
- 下面開始復盤李先生的文明行為,僅以該用戶的討論為例:向史公哲曰公正地指出了某人「原創譯名」的錯誤,被某人光速回退。向史公哲曰公正地為某人遞送解決方法,被某人以
- 總結一下李某的態度,無非就八個字「我沒問題,堅決不改」,非但如此,李某還要反咬一口,提報批評者,意圖用此等學閥行徑讓批評者噤聲,然後等風波過去後繼續製造問題翻譯。--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24 (UTC)
- 至於李明博的編輯,如果某人的編輯真具有實質性,緣何會被其他編者回退?除了李明博的無意義編輯外,
無理由干擾/回退本人的正常編輯
指的是什麼,校正譯名?如果根據這個說法,您的意見很中肯我會認真參考
這類友善回復就是一種「賄賂」,當然從此人在其他討論區的討論來看,他完全是一個打太極拳的好手,然後一旦被人戳破肺管子,就氣急敗壞,就批倒批臭,就要發動制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33 (UTC)- 對劣譯、刪評及被提報感到不爽、有怨言可以理解,但既然對方示和,且也沒再有進一步的不聽勸行徑,我覺得可以點到為止了。--BigBullfrog(𓆏) 2024年11月16日 (六) 17:56 (UTC)
您的意見很中肯我會認真參考,只要是善意的討論,本人歡迎之至。本人是新加坡用戶,在地並沒有所謂的正規譯名法則,對譯名通常根據原本的內文紅鏈,或google搜索來源選取。本人對譯名專精的研究並不多,多謝您的指教了。然而對於某些人持續一周帶有情緒性的擾亂、編輯戰和人身攻擊還是要提報的。
其自始至終,並未表露出一絲示和行徑,且始終認為本人的批評屬惡意指控。
至於進一步的不聽勸行徑
,仍有待觀察。--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8:15 (UTC)- 對劣譯感到不爽、有怨言可以理解,比起抱怨,您更應該多花點時間去找找需要的參考文獻,改善Tianyamm機器人和Trymybestwikipedia這些人的機械翻譯。--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16日 (六) 23:01 (UTC)
- 對劣譯、刪評及被提報感到不爽、有怨言可以理解,但既然對方示和,且也沒再有進一步的不聽勸行徑,我覺得可以點到為止了。--BigBullfrog(𓆏) 2024年11月16日 (六) 17:56 (UTC)
- 我不會對perinbaba式人物做出任何評價和反駁,因為這些話我早就說過了。
- @Ericliu1912:看到您的討論頁貌似也有被影響到,不知道您有沒有要發表意見。-- (☎)dt 2024年11月16日 (六) 17:44 (UTC)
- 我一向建議當事人在客棧討論,理性解決爭端;這問題在我看,還是誤會成分居多。不過真要借用我的討論頁,也是沒有大礙(雖然系統好像會一直通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7日 (日) 01:10 (UTC)
- (!)意見:抱歉,由於譯名爭議內容太多太雜,故恕本人這裡就內容方面未知事情全貌,不對具體爭議內容做評價。僅針對被提報用戶聊一下看法:個人認為U:向史公哲曰的確有時容易情緒激動,可能會給人感覺有點兒口不擇言,以及有時會有將他人的行為朝惡意解讀的傾向。但個人相信他本身絕無惡意,一些特質也是個性使然,並非刻意擾亂。從我個人感受來評價,我不會太計較他的這些「不文明」言論(過去我也不是沒有被「假定惡意」過);從方針指引角度來判斷,我認為也處規則的邊緣,未到嚴重違規需要管理員處理的地步。換句話說,我認為這是向史公哲曰以及自己需要面對的問題,雖可能尚不觸犯WP:文明,但如何同人溝通最低成本且最具效率(雖自身占理,但語氣太尖刻招致反感,並將討論焦點轉向了「文明」問題上,自然是影響問題本身的解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7日 (日) 15:02 (UTC)
- 個人意見,向史公哲日君給我感覺也是說話很有個性的一派,有時候給人感覺性子較為著急,建議向君在溝通上可以考量稍微冷靜以及減少情緒用詞再進行討論。Shunshen Lee君提報前,似乎也因向君引發情緒而沒有嘗試與對方溝通,向君有情緒了,您沒有冷靜以對而是決定提報也是您的選擇,或許往後可以考慮是否耐著性子先溝通試看看再考慮提報。譯名爭議上我較為信任向君的判斷,而且多能提出理據扎實,不過向君雖然有理,也盡量別因此不饒人。--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0:10 (UTC)
- 處理:同U:自由雨日及U: Tisscherry。盼@向史公哲曰能改善溝通問題,俾使相互協作,也是對自己有益。-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46 (UTC)
2021 LEE KAR KEE JACKY
- 2021 LEE KAR KEE JACKY(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東西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有關屯馬線的編輯消歧義項目應以目標鏈接起始WP:DABSTYLE,但該用戶拒不理會回退原因而反回退,導致該消歧義頁面出現編輯戰。
- 發現人: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51 (UTC)
- (*)提醒:提報位置錯誤,見上方說明第1條。--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54 (UTC)
- 好的,謝謝提醒--Nissangeniss(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6:00 (UTC)
- (*)提醒:提報位置錯誤,見上方說明第1條。--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54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提報人已轉在AN3提報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6日 (二) 16:04 (UTC)
鵬哥大佬
- 鵬哥大佬(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江西廣播電視台影視·旅遊頻道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湖南衛視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在廣播電視類條目添加原創研究或無來源內容,將條目當作愛好者未經查證資訊的羅列處,以上列出兩個,其他見貢獻,已經警告,但據其封鎖日誌,可見並非初犯。
- 發現人: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10日 (日) 01:58 (UTC)
- (+)支持:應打擊這種在維基百科撰寫百家號式軟文的行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05 (UTC)
- 但是中文社群什麼時候能夠重新評估一下微信公眾號的可靠性?(中國大陸廣播電視類內容絕大部分的都會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而相關來源的話被社群列為不可靠)-----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08 (UTC)
- 你說的好像和這個提報關係不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12 (UTC)
- 還是有一點關係的。(相關內容有可能是參考或者複製微信公眾號的內容)-----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18 (UTC)
- 那你得給出相關內容是「
參考或者複製微信公眾號的內容
」的證據才能繼續討論。(另外,即便如此,甚至即便它們被評為了可靠,也不代表維基百科就能以這種行文風格寫作。)--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23 (UTC)- 就是江西影視·旅遊頻道那部分是在網頁時光機江西影視頻道舊官網上找到的,跟本沒有發生編輯戰。--鵬哥大佬(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09 (UTC)
- 沒有複製百家號和微信公眾號的內容,那個是網頁時光機的江西影視舊官網找到的--鵬哥大佬(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15 (UTC)
- 那你得給出相關內容是「
- 還是有一點關係的。(相關內容有可能是參考或者複製微信公眾號的內容)-----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18 (UTC)
- 你說的好像和這個提報關係不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12 (UTC)
- (~)補充:被提報人在被提報並被通知後,仍然無視警告繼續擾亂。--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12日 (二) 00:08 (UTC)
- 但是中文社群什麼時候能夠重新評估一下微信公眾號的可靠性?(中國大陸廣播電視類內容絕大部分的都會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而相關來源的話被社群列為不可靠)-----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08 (UTC)
- 不過有部分內容的話是有來源,只不過人家沒有寫,例如對StarHub TV的這兩個編輯Special:Diff/83305579Special:Diff/84562831的對業務的描述是正確的(亞洲新聞台在2019年有報道稱StarHub TV計劃停止提供傳統的有線電視服務而改用光纖傳輸[39])而Special:Diff/84912491Allervous刪除之前並未對內容進行核查,就直接把正確編輯也一併回退(英語條目對該段的描述是IPTV)。-----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57 (UTC)
- 你給的差異鏈接甚至都不是這位用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
- 目前已經補充了-----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46 (UTC)
- 哦抱歉,我之前把你一開始的鏈接看成是「星和視界」用戶做出的編輯了……實際上是Allervous回退編輯,那還是有當事用戶的。說回正題,對於多次添加原創研究或未查證內容的人,Allervous直接回退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不是所有編者都有精力一筆一筆去查證他內容到底是不是真實。大部分LTA也做的是這樣的亦真亦假編輯,在建設性編輯中插入破壞,對待他們的做法通常時一併回退+直接封禁。(當然一般不加來源的用戶沒有那麼LTA那麼嚴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10:08 (UTC)
- 這一點確實能理解,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可供查證。(例如影視作品的本土化資訊、以及兩岸四地電視相關的東西。)-----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0日 (日) 11:51 (UTC)
- 反正你做到就行了。我最近都沒怎麼檢查你編輯,你最好認真加來源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00 (UTC)
- 這一點確實能理解,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可供查證。(例如影視作品的本土化資訊、以及兩岸四地電視相關的東西。)-----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0日 (日) 11:51 (UTC)
- 哦抱歉,我之前把你一開始的鏈接看成是「星和視界」用戶做出的編輯了……實際上是Allervous回退編輯,那還是有當事用戶的。說回正題,對於多次添加原創研究或未查證內容的人,Allervous直接回退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不是所有編者都有精力一筆一筆去查證他內容到底是不是真實。大部分LTA也做的是這樣的亦真亦假編輯,在建設性編輯中插入破壞,對待他們的做法通常時一併回退+直接封禁。(當然一般不加來源的用戶沒有那麼LTA那麼嚴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10:08 (UTC)
- 目前已經補充了-----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46 (UTC)
- 我有加了來源--鵬哥大佬(留言) 2024年11月16日 (六) 13:13 (UTC)
- 你給的差異鏈接甚至都不是這位用戶?--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
- (+)支持:應打擊這種在維基百科撰寫百家號式軟文的行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05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管理員ATannedBurger無期限封鎖了對主命名空間的編輯。--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16:23 (UTC)
Jackyming
- Jackyming(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Jackyming(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違反討論頁指引移除他人已回復過的個別留言。先前已有過這種行為且已被提醒過,方才又再度實施該行為(版本差異),將U:Talimu0518已經回復過的中間的留言移除,嚴重歪曲討論。建議根據《WP:討論頁指引》剝奪討論頁編輯權。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14 (UTC)
- 處理:濫用傀儡, 不限期封禁-- (☎)dt 2024年11月28日 (四) 19:54 (UTC)
- Special:Diff/85108300,暫且繼續觀察,若再有類似行為則請回報在此。--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02 (UTC)
漠南史韻翁、自由雨日
- 漠南史韻翁(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28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 talk:漠南史韻翁(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漠南史韻翁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 talk:銀色雪莉(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見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28#戶晨風_→_Draft:戶晨風、UT:漠南史韻翁、用戶頁版本差異、UT:銀色雪莉,持續對多個用戶假定惡意、輕率指控(如指控「濫權」)。警告後繼續(版本差異1、版本差異2)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05:42 (UTC)
- 我並沒有對銀色雪莉假定惡意,反而是該用戶先對我假定惡意,請警告該用戶,否則您的警告也有濫用權限的嫌疑--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01 (UTC)
- 副知@魔琴、Nostalgiacn、TimWu007、银色雪莉、Feyan Li、Allervous、Manchiu:——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07 (UTC)
- (+)支持處理此人,不懂規矩可以去看、去學,但仗着自己無知胡亂指控他人還要倒打一耙(指反提報行為),必須予以嚴懲。--———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17 (UTC)
- 銀色雪莉並沒有根據官方規則回復我,所以我有權利提出質疑,且是此人先惡意假設他人--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19 (UTC)
- 請問你惡意假定他人無知是否是不當行為?--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4 (UTC)
- 對於這種無聊指控,我一般懶得辯論,如果你仍然堅持認為我「惡意假定他人無知」,我支持你一併提報我。--———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3 (UTC)
- 您的語氣並不是討論的語氣--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8 (UTC)
- 我本來就沒想跟你討論。莫名其妙。--———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1 (UTC)
- 但是根據維基規則,我可以反駁您的意見,按照您現在的回覆,似乎並不是有效的意見--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2 (UTC)
- 你當然擁有「反駁您的意見」的權利,我並未阻止你行使該權利。至於我的意見有效無效,那不勞您操心,管理員會看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8 (UTC)
- 管理員當然會看,但是您的回覆確實是缺乏理性的--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0 (UTC)
- 你說是就是吧。--———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6 (UTC)
- 管理員當然會看,但是您的回覆確實是缺乏理性的--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0 (UTC)
- 你當然擁有「反駁您的意見」的權利,我並未阻止你行使該權利。至於我的意見有效無效,那不勞您操心,管理員會看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8 (UTC)
- 但是根據維基規則,我可以反駁您的意見,按照您現在的回覆,似乎並不是有效的意見--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2 (UTC)
- 我本來就沒想跟你討論。莫名其妙。--———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1 (UTC)
- 您的語氣並不是討論的語氣--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8 (UTC)
- 對於這種無聊指控,我一般懶得辯論,如果你仍然堅持認為我「惡意假定他人無知」,我支持你一併提報我。--———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3 (UTC)
- 似無不妥之處。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12 (UTC)
- 就我言論的部分,我使用過兩次「先射箭再畫靶子」(參見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28#戶晨風_→_Draft:戶晨風),一次是就被提報方對在下認為「相關來源無法佐證關注度」的看法所作的回應
首先,微博和B站是用來佐證出生日期和具體時間的,並不是佐證關注度的,如果連這個都看不懂,那您是否懂引用是否是用來做什麼的?
所作的評論,一次是就被提報方並不以所謂「資深用戶」的共識決定
的表達所做的評論——前者,正如我所說的,「沒有人對此提出過疑慮,也沒有人不允許您使用這些來源佐證具體句子」,因此被提報方的回應等於是打一個邏輯中從未被涉及的點——這自然不利於討論;後者,恐怕是對存廢討論的規則的誤解——總不能因為參與者都「資深」,眼看着觀點都大同小異,就說這是「資深用戶的共識」吧?這顯然是邏輯謬誤,恐怕也是不利於討論的。至於這些算不算是「假定惡意」,那就交由各位評論了,我很樂意聽取各位的意見。至於就本件而言,我沒有補充意見——我該對被提報用戶說的都已經在存廢那邊和我自己的討論頁說過了,其他的交由各位論吧。--銀色雪莉(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59 (UTC) - (~)補充:從存廢討論、目前本布告板和UT:銀色雪莉的發展趨勢來看,被提報用戶顯然存在典型的WP:沒有或拒絕抓住重點現象。希望這次也能像處理Jackyming一樣爽快地處理掉。——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3 (UTC)
- 您也存在典型的WP:沒有或拒絕抓住重點現象--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7 (UTC)
- 補充:新人對於維基百科運作不了解,對權限體系有所誤解,是很正常的現象。這時應該適當引導對方去閱讀相關方針指引,或者有用的論述、信息頁,而非在雙方明顯存在誤解或是交流不暢的情況下,將新手對於社群的錯誤理解解釋為輕率指控。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10 (UTC)
- (-)反對:我遇見過非常多因誤解規則而造成不便的新手用戶(最典型的如加入侵權內容等),但絕大部分都能快速學習並做出建設性貢獻。但被提報用戶在多個討論串大段的WP:沒有或拒絕抓住重點、假定惡意、學他人說話復讀的現象顯然不是「新人」所能解釋——甚至被提報用戶加入維基百科的時間幾乎比你我在內的絕大部分用戶都還要更早。強烈(&)建議不限期封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14 (UTC)
- 按方針應該WP:NOOB,但在下認為他對銀色雪莉、紅渡廚君的回應類似糾纏、詭辯,實在需要克制。透過發言
假定善意的前提是使用權限時需要先解決爭論的核心,實際上所有持刪除意見的人並沒有駁倒我,且維基百科並不是民主試驗場,在這種情況下我可以認為有人濫用權限
觀察,不知道百度百科站內使用者是不是大多對其他使用者採取ABF的態度(畢竟我從不編輯百度百科,但是個人經驗,很久以前在百家號、貼吧留言評論時,可以看出參與者多ABF)。 - 這裡是維基百科,請被提報者不要拿百度百科那種獨裁體制跟維基百科相提並論,我們採取說服而非壓服辯駁取得共識的方式,所謂「濫用權限」是使用者的曲解,我理解在中國大陸某些地方透過權力壓服他人的事例很多,但這不應該成為糾纏他人的藉口。倘持續如此,建議封禁。--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56 (UTC)
- (~)補充被提報人應該好好讀一下User:AT/給認為自己是受害者的人適當地調試自己的心態。--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59 (UTC)
- 按方針應該WP:NOOB,但在下認為他對銀色雪莉、紅渡廚君的回應類似糾纏、詭辯,實在需要克制。透過發言
- (-)反對:我遇見過非常多因誤解規則而造成不便的新手用戶(最典型的如加入侵權內容等),但絕大部分都能快速學習並做出建設性貢獻。但被提報用戶在多個討論串大段的WP:沒有或拒絕抓住重點、假定惡意、學他人說話復讀的現象顯然不是「新人」所能解釋——甚至被提報用戶加入維基百科的時間幾乎比你我在內的絕大部分用戶都還要更早。強烈(&)建議不限期封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14 (UTC)
- 處理:可以循提醒、警告程序處理;目前暫看不到被提報用戶急迫到要封鎖的行為;另同意魔琴所說。對於新手用戶—該用戶似乎不明白本站存廢程序—-與加入年資無關,我們可以秉持善意推定,以教育引導為優先-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48 (UTC)
- 不知道為什麼,剛才整理留言卻莫名其妙ping了7個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5:51 (UTC)
見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28#戶晨風_→_Draft:戶晨風
惡意假定他人不當行為並利用權限警告
- 發現人: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02 (UTC)
- 首先我要問一句,「利用權限警告」所指權限是什麼?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14 (UTC)
- 警告權限極為權限--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0 (UTC)
- 本人(?)異議「
警告權限極(即)為權限
」這一條,站內並沒有所謂「警告權」,故此閣下針對自由雨日君的指控並不成立。--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3 (UTC)- 您自己說的站內每位用戶均有提醒他人之權利?請問您是在自己反對自己的論述嗎?--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4 (UTC)
- 閣下恐怕沒分清楚「權利」跟「權力」之間的區別。--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6 (UTC)
- 在中文的使用上實際上是一樣的--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4 (UTC)
- 您可能需要查閱詞典。--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7 (UTC)
- 但實際上就是一樣,就像人在囧途,囧字在詞典上並不是大眾所使用的意思--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8 (UTC)
- 權利指的是個體或群體依據法律、規則或道德而享有的利益或自由,權力指的是控制、支配或影響他人的能力或手段,通常涉及強制性或影響力。主張「權利」和「權力」在使用上「實際上是一樣的」是一種片面甚至錯誤的簡化,單純說「實際上就是一樣」更是屬於主觀判斷的強加,無法作為邏輯論據。某些情況下,大眾的使用習慣可能脫離詞典定義(如「囧」),但這並不意味着所有詞語都可以隨意無視其原有的約定意義,權利與權力的區分是一種長期存在且穩定的使用慣例。--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5 (UTC)
- 您認為的是客觀層面上的,但實際使用上確實存在混用--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6 (UTC)
- 權利指的是個體或群體依據法律、規則或道德而享有的利益或自由,權力指的是控制、支配或影響他人的能力或手段,通常涉及強制性或影響力。主張「權利」和「權力」在使用上「實際上是一樣的」是一種片面甚至錯誤的簡化,單純說「實際上就是一樣」更是屬於主觀判斷的強加,無法作為邏輯論據。某些情況下,大眾的使用習慣可能脫離詞典定義(如「囧」),但這並不意味着所有詞語都可以隨意無視其原有的約定意義,權利與權力的區分是一種長期存在且穩定的使用慣例。--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5 (UTC)
- 但實際上就是一樣,就像人在囧途,囧字在詞典上並不是大眾所使用的意思--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8 (UTC)
- 剛才本人大致看了一下您在戶晨風條目存廢頁面的發言,已經了解問題所在了。
- 第一點,閣下在這邊(ANM)以及存廢都有出現「虛假指控」的情況,例如指控其他維基人(包括自由雨日君)在「濫用權力」,但實際上是閣下並未搞清楚「權利」「權力」的區別。
- 「
在中文的使用上實際上是一樣的
」 - 「
警告權限極(即)為權限
」 - 本人目前暫時持假定善意,從存廢討論及本頁面出發假定閣下在某種程度上並未能完全認同(或理解)中文維基百科站內的方針指引,且可能認知及中文能力方面仍然存在問題,在中文維基百科作出貢獻需要至少一定程度的思考與理解能力,而基於目前閣下表現出之狀況而言,可能尚有一定距離。--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2 (UTC)
- 首先,討論與條目內容是不同的,如果以討論的語氣決定他人在條目中的內容,是否也是惡意假設他人呢?--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5 (UTC)
- 並不是。麻煩閣下去讀方針指引。了解之後再回來看看自己的行為。--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1 (UTC)
- 從我的角度,的確也看出您
- 本人目前暫時持假定善意,從存廢討論及本頁面出發假定閣下在某種程度上並未能完全認同(或理解)中文維基百科站內的方針指引,且可能認知及中文能力方面仍然存在問題,在中文維基百科作出貢獻需要至少一定程度的思考與理解能力,而基於目前閣下表現出之狀況而言,可能尚有一定距離。
- 與您的討論結束,謝謝--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5 (UTC)
- 麻煩不要用我的話來回覆我,這是對你對我對其他人均不負責任。--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13 (UTC)
- 並不是。麻煩閣下去讀方針指引。了解之後再回來看看自己的行為。--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1 (UTC)
- 首先,討論與條目內容是不同的,如果以討論的語氣決定他人在條目中的內容,是否也是惡意假設他人呢?--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5 (UTC)
- 你要說你自己的用法是怎樣怎樣,別人是能理解的,但你非要說中文怎樣怎樣,我只能說你中文不好。--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22 (UTC)
- 您可能需要查閱詞典。--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7 (UTC)
- 在中文的使用上實際上是一樣的--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4 (UTC)
- 閣下恐怕沒分清楚「權利」跟「權力」之間的區別。--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6 (UTC)
- 您自己說的站內每位用戶均有提醒他人之權利?請問您是在自己反對自己的論述嗎?--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4 (UTC)
- 我沒有看出被提報人在您提供的頁面「
濫用權限
」的任何跡象。您應該仔細查閱方針;我認為被提報人的行為完全是在方針允許的範圍內的。-- 2024年11月29日 (五) 12:57 (UTC)
- 本人(?)異議「
- 警告權限極為權限--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0 (UTC)
- (!)意見:請留意本頁指引第7條:「
如閣下用戶名列於下方,並認為對方亦有不當,請於同一章節提出,將對方用戶名並列於標題,並以頓號分隔,毋須開設新提案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15 (UTC)- 我個人認為此人的行為就是不當行為,所以不列於此人下方--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3 (UTC)
- 這個規則的意思是,就同一事件的反提報不要另開新章,直接在原本章節下面作改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6 (UTC)
- 我所提報的事件是此人在我的個人主頁所做的警告,並非本布告板的--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3 (UTC)
- 另外不建議每句都回應,尤其是會令自己產生情緒或反駁意識的言論,除非是管理員以其職權詢問(通常會ping您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7 (UTC)
- 維基百科並不以某人之個人意志為中心,不是說閣下「我認為他行為不當那麼他就一定做了不當行為」的,還請自重。--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0 (UTC)
- 維基百科並不以某人之個人意志為中心,您的意志也並不決定他人沒有做不當行為--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9 (UTC)
- 固然本人之意志並不決定他人是否有進行不當行為,然而本人具有一定程度之思考及理解能力,可以基於本站方針指引對相應行為作出判斷以決定他們是否存在「不當」之處。
- 閣下是次提報,僅指出自由雨日君在閣下用戶頁進行「利用權限」警告,然該用戶警告模板本非由本站管理員所作出、且具有強制性之封禁,此君在閣下用戶頁懸掛該模板純憑藉一個維基百科用戶介於義務,對閣下作出之善意提醒,且所有維基百科用戶均可在任何討論頁對某人作出相同提醒,又何來濫用「職權」一說?--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49 (UTC)
- 如果我現在在您的主頁上警告,自然也是濫用職權--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52 (UTC)
- 此君在閣下的用戶討論命名空間放置之模板信息系屬多層級模板,即「主要用於警告用戶的編輯或行為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標準或方針,設有不同程度和層級的警告模板」。維基百科並未設置相關禁制,所有用戶均可使用該模板進行善意提醒,並不存在濫用職權。你與自由雨日均為本站用戶,哪來的「職」與「權」??--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56 (UTC)
- 如果我現在在您的主頁上警告,自然也是濫用職權--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52 (UTC)
- 閣下選擇在此處提報自由雨日,則代表閣下認為此君業已違反站內方針指引。閣下身為提報人,即有舉證解釋之義務。除舉證外亦煩請閣下說明自由雨日具體違反站內哪條方針指引,感謝配合。--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53 (UTC)
- 濫用權限警告他人--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58 (UTC)
- 惡意假設他人--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58 (UTC)
- 看來我可能沒有講清楚或者說的話沒有令閣下完全明白,在此表示歉意。
- 請閣下出示以「WP:」開頭的,作為中文維基百科站內正式的方針指引頁面。--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9:49 (UTC)
- 維基百科並不以某人之個人意志為中心,您的意志也並不決定他人沒有做不當行為--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9 (UTC)
- 這個規則的意思是,就同一事件的反提報不要另開新章,直接在原本章節下面作改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6 (UTC)
- 我個人認為此人的行為就是不當行為,所以不列於此人下方--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3 (UTC)
- (?)異議 在站內每位用戶均有提醒他人之權利,何來「利用權力警告」?且該用戶在閣下討論頁並非使用最終級警告,本人並未看出自由雨日有「惡意假定」閣下,倒是這條提報有不當提報之虞,還請閣下自重。--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19 (UTC)
- 首先,對於某一條目,是銀色雪莉率先使用了不中立的語氣與態度,自由雨日假定他人有不當行為,實際上也是不當行為--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2 (UTC)
- 「某一條目」是哪一個條目?因本提報系閣下發起,則請盡舉證義務,出示具體編輯紀錄。--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5 (UTC)
- 稍等--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2 (UTC)
- @漠南史韻翁:你找證據找半小時了,先不要打嘴砲了,麻煩盡舉證責任提交相關證據。--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0 (UTC)
- 先不論他本身的動機或資質,但恕本人直言,您過去半小時跟他爭論不休,他沒有時間搜證似乎屬於正常。(如果本人此言不當,您可在下面對本人的提報加入本留言作為證據)--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3 (UTC)
- 「沒有時間蒐證」並不能作為虛假指控的理由,更何況ANM本來就應該先舉證後提報,他現在根本就是拿到的證據不足以指控自由雨日ABF外加濫用警告。
- 這人最開始在存廢討論的發言跟這裡都直接表現出他不理解站內方針指引,叫他去看他不看,中文水平能力也欠缺,不認為這種人留在維基百科可以做出具貢獻的編輯。
- 通常而言,本站社群應當對「不知者」寬容,然而他們應該在被提醒過後運用學習及理解能力,合理地修正自身行為。而他和他人的溝通過程也表明他眼下並不具有此能力。--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12 (UTC)
- 所以本人叫漠南史韻翁君停手。當然拒絕溝通也是一條「罪狀」,但就現階段而言,本人不認為對漠南史韻翁君的溝通有效。與其繼續同樣的對話充斥板面,不如先「止血」。本人相信現時內容已經能讓管理員有所判斷,如果他們需要更多資料,自然會詢問漠南史韻翁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28 (UTC)
- 我已經提交了證據,如果您覺得不足,請提出不足之處,由於他人提醒,我不會再回復您--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4 (UTC)
- 逃避討論沒有用,拒絕溝通只會導致最終跟JackyMing一樣由於中文過差不了解方針指引導致被封禁。
- 閣下目前提交的證據並不能作為自由雨日君對閣下採取假定惡意並且濫用警告的證明,煩請繼續檢查並提交更多證據。我不認可。--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9 (UTC)
- 先不論他本身的動機或資質,但恕本人直言,您過去半小時跟他爭論不休,他沒有時間搜證似乎屬於正常。(如果本人此言不當,您可在下面對本人的提報加入本留言作為證據)--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3 (UTC)
- @漠南史韻翁:你找證據找半小時了,先不要打嘴砲了,麻煩盡舉證責任提交相關證據。--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0 (UTC)
- 稍等--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32 (UTC)
- 「某一條目」是哪一個條目?因本提報系閣下發起,則請盡舉證義務,出示具體編輯紀錄。--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5 (UTC)
- 首先,對於某一條目,是銀色雪莉率先使用了不中立的語氣與態度,自由雨日假定他人有不當行為,實際上也是不當行為--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2 (UTC)
- 首先我要問一句,「利用權限警告」所指權限是什麼?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14 (UTC)
- 處理: 未完成。未見不當-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49 (UTC)
漠南史韻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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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將我的快速刪除留言下半部分連帶簽名一起刪除,刪後簽名變成Manchiu,構成歪曲討論(
用戶可以將一整串的討論移除,但移除一個討論中個別沒有攻擊不文明等不當內容的留言會構成歪曲討論,違反本指引而可能導致被剝奪有關的編輯權限。
)。 - 將我的提醒刪除,卻保留了後面的回覆,構成歪曲討論。並修改我的留言標題為「
專門刪自由雨日,感覺被冒犯了就封我號
」,構成WP:破壞#篡改他人留言,以及將維基百科當成戰場。(2024年11月30日 (六) 07:50 (UTC)(~)補充:又替換成「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糞土當年萬戶侯。
」) - 拒絕同U:Allervous溝通。
- 將我的快速刪除留言下半部分連帶簽名一起刪除,刪後簽名變成Manchiu,構成歪曲討論(
- 以上,個人認為被提報用戶比起Jackyming來有過之而無不及,建議不限期封禁。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28 (UTC)
- @A Chinese ID:編輯衝突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32 (UTC)
- 原來如此。怪不得剛剛同時出現了兩個一模一樣的提報 囧rz……--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05 (UTC)
- (~)補充:在本版的討論中可以明顯看到,被提報用戶完全WP:沒有或拒絕抓住重點,並持續進行戰場行為。例如:持續反駁U:Iming、U:Talimu0518,稱「權力」和「權利」意思一樣;對Patrickov指出的「應合併提報」的指示無法理解且持續復讀觀點;大量重複他人說過的話(如[40][41][42][43]等等)。--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40 (UTC)
- (~)補充:用戶頁騷擾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52 (UTC)
- (~)補充:持續進行騷擾,並冒用@Heihaheihaha的簽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54 (UTC)
- 見修訂歷史,仍在繼續騷擾。--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55 (UTC)
- 你先騷擾的--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56 (UTC)
- (~)補充:持續進行騷擾,並冒用@Heihaheihaha的簽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54 (UTC)
- (~)補充:人身攻擊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08 (UTC)
- 你沒有假定善意--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11 (UTC)
- (~)補充:見上,遊戲對擾亂行為的制裁、輕率指控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13 (UTC)
- (~)補充:用戶頁騷擾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52 (UTC)
- 拒絕同U:Allervous溝通
- 都開始造謠了--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42 (UTC)
- 我跟您講的重點是「沒有ISBN的書籍可以添加OCLC」,既然您不願意接受這個說法就算了,沒必要耍嘴皮,這樣只會讓別人對您失去耐心。--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51 (UTC)
- 請問我是否反對了你的意見--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55 (UTC)
- 難道我的語言習慣也是被封號的理由?--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57 (UTC)
- 請勿為了反駁而進行無意義的發言,如您對Allervous閣下的回覆,實為騷擾。如您的語言習慣致您不能在此與人有效溝通,請您離開。@漠南史韻翁--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07 (UTC)
- 我跟您講的重點是「沒有ISBN的書籍可以添加OCLC」,既然您不願意接受這個說法就算了,沒必要耍嘴皮,這樣只會讓別人對您失去耐心。--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51 (UTC)
- 我就是針對你,因為你正在出於惡意針對我,如果封號,請將你與我兩個人一起封禁--漠南史韻翁(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43 (UTC)
- 既然被提報人都承認自己的行為,那這事已經可以快速處理了。--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14 (UTC)
- 另外,「
如果封號,請將你與我兩個人一起封禁
」這句話本身已經是很惡劣的落井下石行為。我不認為Allervous和自由雨日二君對你有任何冒犯性行為。--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43 (UTC)
- 另外,「
- 既然被提報人都承認自己的行為,那這事已經可以快速處理了。--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14 (UTC)
- (+)支持,顯屬擾亂,應儘早封禁。--———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33 (UTC)
- (+)支持 此用戶在提報後持續拒絕同其他用戶交流,固執己見且拒絕學習,個人認為管理員理應採取與Jackyming案中相同之作法:迅速、果斷封禁並基於前後行為給予無限期封禁。
- 社群固然會對新手用戶寬容,因其事實上處於初出茅廬之狀態,對站內方針指引不熟悉亦為正常。然而社群給予之寬容並非縱容,他們應該在被提醒過後,運用學習及理解能力,合理地修正自身行為。而此君和他人的溝通過程也表明,他眼下並不具有此能力。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幼稚園,我們不可能做到一對一幫扶,至於剩下的就交給他自己了,能學習理解就留下,不能學習理解只能送客。--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9:02 (UTC)
- (+)支持,最近ANM咋這麼多奇怪的用戶?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30日 (六) 10:02 (UTC)
- (※)注意:也請關注WP:當前的破壞#漠南史韻翁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0:41 (UTC)
- (+)支持,不然就要真的留着當春晚看了。——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1月30日 (六) 12:26 (UTC)
- 在Allervous與其嘗試正常溝通的情況都不能理解前者在說什麼的時候,不僅違反討論頁指引也符合了WP:DBLOCK下擾亂,尤其是
顯然不是在建設百科全書
,建議不限期封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3:30 (UTC) - (+)支持既然大家的觀點如此一致,我只能說,被提報人,先回去某度做您的「王鑫磊1999」吧,放個長假想清楚再回來也不遲的。--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30日 (六) 14:05 (UTC)
- 屢次不聽勸阻繼續違規可以直接封禁了。--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 2024年11月30日 (六) 16:10 (UTC)
- @A Chinese ID:編輯衝突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32 (UTC)
- 處理: 不限期封禁-- (☎)dt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8 (UTC)
- 明顯不願意學習的用戶。提報後持續。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48 (UTC)
- (!)意見:我想說的WP:WINNER都說了,就不贅述。-- (☎)dt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7 (UTC)
漠南史韻翁
- 漠南史韻翁(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漠南史韻翁(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並非在進行封禁申訴,而是仍然在進行復讀和模仿他人留言。此外還進行嚴重誹謗,如「
是我與自由與日的編輯戰,而且他自己也承認了存在編輯戰
」,我完全沒有同其編輯戰(甚至沒有回退過他1次編輯),更沒有承認。建議剝奪討論頁申訴權,並請求移除誹謗內容(2024年12月1日 (日) 10:46 (UTC):用戶已自行移除)。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6:04 (UTC)
- @ATannedBurger、Allervous、阿南之人、ZhaoFJx、Iming:--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6:06 (UTC)
- 結合本人與他的溝通狀況,建議他應該放假。--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2月1日 (日) 06:08 (UTC)
- 希望您能幫忙移除其誹謗的言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6:15 (UTC)
- 別人每講一句他就回一句,看了眼花繚亂 囧rz……。--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2月1日 (日) 06:24 (UTC)
- 希望您能幫忙移除其誹謗的言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6:15 (UTC)
- 哦我的上帝,這還是趕快全域封禁了吧。-- 2024年12月1日 (日) 07:53 (UTC)
- 另外我想說一嘴,這個用戶如此頻繁的擾亂簡直是在占用包括ANM在內的站務資源。這個ANM現在接近一半的標題都是他的名字;也許現在真的可以一刀切了。-- 2024年12月1日 (日) 08:03 (UTC)
- 復檢理由可能還算有誠意,然其在討論頁的舉止、用詞和行為恐難以讓社群信服「用戶有能力在未來作出有建設性的編輯」,或可考慮暫時拒絕其申訴。——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1日 (日) 15:25 (UTC)
- 結合本人與他的溝通狀況,建議他應該放假。--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2月1日 (日) 06:08 (UTC)
- (+)支持,趕緊封掉趕緊封掉。--———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2月1日 (日) 06:18 (UTC)
- (~)補充:版本差異:「
我會尋求一切合理的辦法(接觸)[解除]不合理封禁
」。我認為已經可以準備向監管員提出全域鎖定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9:59 (UTC)- (~)補充:Special:PermaLink/85163464#解除文字獄,這種封禁方式是文化大革命,且用戶表示「
將繼續在文言文維基百科和其他語種維基百科證明我的編輯能力
」。離跨維基擾亂進而被全域鎖定又進了一步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1:19 (UTC)
- (~)補充:Special:PermaLink/85163464#解除文字獄,這種封禁方式是文化大革命,且用戶表示「
- @ATannedBurger、Allervous、阿南之人、ZhaoFJx、Iming:--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6:06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用戶因不適當的濫用討論區(非僅作為封鎖申訴用途)已由管理員SCP-2000剝奪限制其討論區編輯權限。薏仁將🍀 2024年12月2日 (一) 03:22 (UTC)
- 該用戶似乎已在封禁申訴中移除誹謗內容。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2月1日 (日) 10:41 (UTC)
- (~)補充:該陳述者後續將相關討論主題及原陳述內容做大幅度的變動(包含原先使用封鎖申訴模板申訴,但後續移除申訴模板並且重新改寫相關內容及更改討論主題),此行為已有嚴重誤導扭曲原先討論陳述的事項,目前已由個人重新導正,見:Special:Diff/85163640編輯紀錄,請求管理員重新審酌是否該進一步限制該用戶的討論區編輯權限,以防止再度發生前述不適當的誤導行為,謝謝。--薏仁將🍀 2024年12月2日 (一) 01:42 (UTC)
Cindyzs
- Cindyzs(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在很多臺灣人條目中濫標註外文,MOS:LEADLANG、MOS:外文。
- 發現人:HanTsî(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21:28 (UTC)
- 處理: 陳舊報告,用戶已停止編輯——自提斯切里君上週六留言後未見持續,如用戶再次作出上述行為,請回報。--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24年12月3日 (二) 00:26 (UTC)
- (!)意見:個人昨天早上檢視條目時同樣留意到了該使用者的上述行為,個人當時對其標註的外文及臺語讀音均都予以復原。--Kenny023(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23:36 (UTC)
- 可以先提醒--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5日 (一) 01:24 (UTC)
- 是否仍有相關行為?謝謝--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7日 (三) 14:41 (UTC)
- 看似已經停止。--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23:47 (UTC)
章彥博
- 章彥博(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蕪湖市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池州軌道交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銅陵市軌道交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阜陽軌道交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安慶軌道交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寶船廠遺址公園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已CSD R7)
- 晉中市軌道交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遇見博物館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南京地鐵S2號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南京地鐵S3號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滁寧城際鐵路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南京地鐵S8號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滁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列表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西安地鐵17號線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西安雲巴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乘風破浪的姐姐 (越南版)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天賜非凡歌會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直升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國家5A級旅遊景區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與彩雲相遇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大灣仔的夜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此用戶對本站的擾亂實在太多,而絕非可用簡單的提報模板即告全部陳列。
- 關於中國大陸軌道交通條目的胡亂建立和修改
- 各位參與此討論串的朋友可能不熟悉這一領域,這不影響,我在這裡會做比較詳盡但簡短的介紹。首先我需要明確一點——城市軌道交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規範》(GB 50490-2009)中的定義是「採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系統,包括地鐵系統、輕軌系統、單軌系統、有軌電車、磁浮系統、自動導向軌道系統、市域快速軌道系統」。
- 這位用戶連續不斷地為包括但不限於安徽各區市在內的各地創建軌道交通條目,而這些條目中實際上和該地區有關聯的正文內容充其量只有「旅遊小火車」。作為觀光項目,這一內容顯然不屬於中國大陸的軌道交通之定義。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條目十分合理地成為了提刪對象;但這位用戶自始至終沒有提出過意見,很難不讓人理解為「對已構成破壞之行為的質疑進行冷處理」。
- 另外,此用戶多次對眾多條目添加不合引用格式的引用(如對「西安地鐵17號線」條目使用微信公眾號作為來源且沒有依照引用格式添加、對「西安雲巴」條目使用微博作為來源且沒有依照引用格式添加、對「阜陽軌道交通」重複添加同一內容但不同網站的鏈接作為引注炸彈等),並曾利用其傀儡賬號「Zzhongnanshan」對一部分條目添加不適宜百科收錄標準的文本(如阜陽軌道交通等)。
- 胡亂創建重定向
- 此用戶在近日創建有包括但不限於「遇見博物館」「寶船廠遺址公園」的重定向。Google上對「遇見博物館」的搜索結果顯然不止有無錫的古運河·遇見博物館一個,而寶船廠遺址公園又顯然不等於被重定向到的南京市江東街道。這顯然已經違反了「重定向」方針——更有把一個「歌會」重定向到一個「旅遊景點」的行為。
- 不合時宜地添加媒體文件或添加遠不應成為維基百科收錄內容的媒體文件介紹
- 此用戶曾於「國家5A級旅遊景區」條目中明顯不正確的位置添加遠遠無法描述主體對象的媒體文件和備註,並曾對「句容站」條目添加大量毫無介紹功能的「隨手拍」媒體文件,並濫用gallery標籤(根據圖像幫助頁面本就應該已經知道如何上傳媒體文件並使用
<gallery>
)。另外,難道條目的讀者們需要知道這些照片都是他「自己拍的」(Special:Diff/83528042、Special:Diff/83518251)嗎?
- 濫用編輯摘要
- 此用戶很喜歡在創建新頁面的編輯摘要中寫以且僅寫以包括但不限於「自己第一次乘坐觀光直升機」「自己試了」「剛看了XX特展」「自己剛去了」在內的個人經歷,甚至曾企圖通過編輯摘要進行回復,但這顯然不是什麼很合適的編輯依據且已經構成了對編輯摘要的濫用。
- 另有利用編輯摘要作為廣告的行為,請見下文「廣告」章節。
- 胡亂刪除維護性模板
- 此用戶在「與彩雲相遇」條目遠未達到可以刪除維護性模板之標準的情況下刪除模板,甚至加入了一個根本不能夠達到「簡而言之」功能的簡而言之模板。如此的問題還有Special:Diff/78891006等。更有甚者,還有「
不符合關注度那就重定向至老狼吧
」(Special:Diff/77603619的編輯摘要全文)這種極其隨意而不負責任的話。
- 詭辯以干擾有關條目的討論
- 我相信各位如果參與互助客棧討論比較多的話應該都會對「南京地鐵 ≠ Nanjing Metro」這一謬論有印象,因此沒什麼需要額外贅述的了——這秕言謬說所在的消息也包含和前面所述「我自己XX」類似的問題。我不認為各位編者中大多數人可以與其持續進行有效溝通。
- 也許有參與討論的朋友不太了解——南京地鐵早在2005年就開始官方層面上將「Nanjing Metro」作為自己的英文名稱(如不相信可見其官網),因此不存在任何原創譯名的問題。
- 廣告
- 固定版本77685750的編輯摘要
要使用參考資料鏈接最後文末的二維碼下載app,然後點擊視頻和放映廳
, 一望而知的廣告。另外還有固定版本76170790精彩加更
、固定版本76786230等,其中列出的後者甚至增加自己上傳的網易雲
試圖將讀者引導至自己的網易雲音樂賬號。另外此用戶還曾在固定版本77479373嘗試在Wikipedia頁面空間宣傳自己本該最多僅置於用戶頁面的個人電子郵箱。
- 可能會有參與此討論串的朋友問,為什麼他所謂的
長江三角洲經濟區
會被我理解為一個地緣行政轄區
。這是因為:如非此解讀,我實在無法解釋其在固定版本號55881157、55881234、55881325、55881332、55881370、55881401、55881447和55881787中將這一經濟區的名稱和內部連結替換掉四個省級行政區名對應內容的原因。
我需要補充的是,這位用戶來到中文維基百科已經13年,在自己創建或任主要編輯之責的條目出現問題的時候卻選擇千方百計的逃避,令人大跌眼鏡。另外,此用戶早在2019年開始就陸續收到和上述問題類似的提醒和因上述問題而實施的限期封禁,但這些封禁結束之後並沒有看到這位用戶有任何改善編輯行為的跡象。綜合上述全部論據,本人認為其已經符合NOTHERE中多個表徵,因此可能有必要採取更進一步的封禁措施。
- 發現人: 2024年11月29日 (五) 15:18 (UTC)
- (!)意見:針對你所說的第一個提報理由,我想多說幾句,西安雲巴和地鐵14號線的那個格式確實是不合規的。但在來源方面,儘管來源分別是微信公眾號和新浪微博,卻都是官方賬號發布的消息,分別是來自中國住建部主管的期刊和寶雞市金台區人民法院,並非是什麼自媒體賬號。--紹⭐煦·集思廣益 2024年11月30日 (六) 05:45 (UTC)
- 所以主要還是發布平台的問題,這兩個來源其實還勉強可以用作第一手來源使用,但如果有其他更合適的來源的話建議還是將其替代為好。--紹⭐煦·集思廣益 2024年11月30日 (六) 05:51 (UTC)
- 事實在於此用戶所有添加的參考來源幾乎全部是第一手來源(尤其是微信、QQ、gov.cn)。此外這位用戶對中國大陸軌道交通條目的胡亂創建和修改並不局限於我所列舉的條目;他因對城市軌道交通的理解太過錯誤而導致的被創建條目實在太多了。--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25 (UTC)
- 幾乎只添加第一手來源並不算是什麼很大的問題,關鍵是他所添加的這些第一手來源具體都是什麼性質,是我上面所說的官方的消息還是自媒體賬號?--紹⭐煦·集思廣益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32 (UTC)
- 包括但不限於條目描述主體所持的宣傳賬號。--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47 (UTC)
- (~)補充:此用戶甚至曾添加過條目描述主體本身的視頻鏈接作為參考來源(如Special:Diff/78878547、Special:Diff/79237027、Special:Diff/78745688等)。-- 2024年11月30日 (六) 10:13 (UTC)
- 這倒是。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09 (UTC)
- 包括但不限於條目描述主體所持的宣傳賬號。--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47 (UTC)
- 幾乎只添加第一手來源並不算是什麼很大的問題,關鍵是他所添加的這些第一手來源具體都是什麼性質,是我上面所說的官方的消息還是自媒體賬號?--紹⭐煦·集思廣益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32 (UTC)
- 事實在於此用戶所有添加的參考來源幾乎全部是第一手來源(尤其是微信、QQ、gov.cn)。此外這位用戶對中國大陸軌道交通條目的胡亂創建和修改並不局限於我所列舉的條目;他因對城市軌道交通的理解太過錯誤而導致的被創建條目實在太多了。--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25 (UTC)
- 重點在於沒有符合引用格式。(~)補充:此用戶在更早的貢獻曾經添加過符合格式的參考來源(包括但不限於「海西州軌道交通」條目中),這說明他知道如何添加。但是他現在卻沒有這樣做。另外這名用戶在中維活躍至少已13年,這般奇形怪狀的編輯至今仍在出現很難不讓人覺得是蓄意而為。--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17 (UTC)
- 那我還是建議被提報人@章彥博出來解釋一下自己的行為比較好,整個提報不能全都只是提報人自己的意見,被提報人也應當出來說話,這樣才能讓整個提報變得更加完整一些。當然,如果被提報人長時間未回應,或者拒絕溝通。那麼我個人認為管理員是可以直接對其進行處理的,因為提報人的許多提報理由除了一小部分有些爭議之外,大部分都是確鑿的。--紹⭐煦·集思廣益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43 (UTC)
- (!)意見:我希望上方列出的所有行為都能得到以現代標準漢語為語言的合理的解釋。如果企圖通過保持沉默進行冷處理,我恐無法對可能的擱置表示贊同。另外我需要說明的是,百科全書應當是讓人知道一個東西是什麼的地方,而不是讓人知道且只能知道一個東西存在的地方;在包括我在內的各位進站之前不如抬頭看看維基百科logo右下方那七個字,仔細想想現在中文維基百科已經變成了哪班德行。對此用戶這種只建立條目或重定向而不對其內容和讀者負責的行為,本人(!)強烈抗議。
- 另外,能夠讓這種用戶在站內苟存至今,本人對站務的優柔寡斷和站內諸用戶對包括軌道交通區在內的小眾條目異常波動的極低關注度感到非常遺憾。就現在能在封禁日誌上能看到的,只有2019年9月封禁72小時、2020年5月封禁120小時,同年8月部分限制72小時——試問,對於這樣一個在維基百科上
在條目空間貢獻的頻率本就談不上很高 的人來說這種不到一周的封禁能有什麼讓編者「想起在這裡的初衷」的效用?無非蚊哼貓撓耳。-- 2024年11月30日 (六) 10:34 (UTC)
- 那我還是建議被提報人@章彥博出來解釋一下自己的行為比較好,整個提報不能全都只是提報人自己的意見,被提報人也應當出來說話,這樣才能讓整個提報變得更加完整一些。當然,如果被提報人長時間未回應,或者拒絕溝通。那麼我個人認為管理員是可以直接對其進行處理的,因為提報人的許多提報理由除了一小部分有些爭議之外,大部分都是確鑿的。--紹⭐煦·集思廣益 2024年11月30日 (六) 06:43 (UTC)
- 西安地鐵17號線是住建部來源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07 (UTC)
- 所以主要還是發布平台的問題,這兩個來源其實還勉強可以用作第一手來源使用,但如果有其他更合適的來源的話建議還是將其替代為好。--紹⭐煦·集思廣益 2024年11月30日 (六) 05:51 (UTC)
- 副知@长安街上的灯、Fz20181223、Softyu,三位也曾在提報正文中涉及的條目討論中受到來自被提報人的擾亂的用戶。-- 2024年11月30日 (六) 07:08 (UTC)
- 每看到該用戶創作的條目及文件時,起初還會假定善意認為他有意作出貢獻,直到看到File:自己拍的觀光直升機內部.jpeg。--Tim Wu(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16:13 (UTC)
- 早在去年7月他指出「南京地鐵≠Nanjing Metro」時本人便已經起疑,但自始至終假定善意縱容其繼續興風作浪而至今年底;當看到在明知道這個條目描述的是鐵路車站的情況下向其中添加地鐵站台的屏蔽門縫後本人才正式確認其擾亂並開始着手搜集證據——訴諸此處太晚,本人亦有過失。-- 2024年12月3日 (二) 03:51 (UTC)
- 每看到該用戶創作的條目及文件時,起初還會假定善意認為他有意作出貢獻,直到看到File:自己拍的觀光直升機內部.jpeg。--Tim Wu(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16:13 (UTC)
- (!)意見:針對你所說的第一個提報理由,我想多說幾句,西安雲巴和地鐵14號線的那個格式確實是不合規的。但在來源方面,儘管來源分別是微信公眾號和新浪微博,卻都是官方賬號發布的消息,分別是來自中國住建部主管的期刊和寶雞市金台區人民法院,並非是什麼自媒體賬號。--紹⭐煦·集思廣益 2024年11月30日 (六) 05:45 (UTC)
- 處理: 不限期封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5:50 (UTC)
- @章彥博:-- (☎)dt 2024年11月30日 (六) 21:54 (UTC)
- 西安地鐵17號線住建部來源,如果不行換成招標公告。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08 (UTC)
- 這裡不是條目討論頁面,我請你回復全部的問題。另外,同樣的內容請不要重複發送(1、2)兩遍,謝謝。-- 2024年12月1日 (日) 04:11 (UTC)
- 其他問題這個城市軌道交通其實今年才出國標,你說的國標,今年才出。是今天開始執行。
- 然後滁寧城際鐵路我親自坐過,除了南京metro ,只有滁州軌道字樣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18 (UTC)
這個城市軌道交通其實今年才出國標,你說的國標,今年才出。是今天開始執行。
完全錯誤。我所引用的是現在「城市軌道交通」條目中引用的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版本(而且我在提報內容伊始就已明確提及了國標號為GB 50490-2009),甚至在您2011年開始在中文維基百科編輯之前。可想而知,您根本是在完全沒有了解有關領域文件或共識的情況下展開的編輯,那更是擾亂了。滁寧城際鐵路我親自坐過
您是完全不看我前面提供的提報內容啊,那我也沒有什麼好理會你的了。-- 2024年12月1日 (日) 04:23 (UTC)
- 你說到09年的標準,受害條目有阜陽市軌道交通,還有銅陵軌道交通,那個停工的項目是單軌。--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5:52 (UTC)
- 請不要偷換概念。我援引2009年標準是為了描述您憑藉「旅遊小火車」有關內容對涉事條目的擾亂,而不是阜陽或者銅陵。-- 2024年12月1日 (日) 05:57 (UTC)
- 另外,什麼叫
如果不行
?您給「西安地鐵17號線」條目添加這個微信公眾號來源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我是否可以理解成您明知道有比微信公眾號更合適的來源也不添加?-- 2024年12月1日 (日) 04:57 (UTC)- (:)回應給說一下,我是後來才知道招標公告,是通過百度百科才知道的,然後你說到格式,我這邊現在上維基百科特別困難了,信號相當差了,格式很難弄好,我手機才能上,原先你看到格式好的時候是電腦。手機信號很差,很費力氣。你要知道。還有為何用微信,好多網站翻牆後就打不開了,只有微信才能確保打開。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5:08 (UTC)
我是後來才知道招標公告
,那就是確定您後來知道也不更換了。格式很難弄好,我手機才能上,原先你看到格式好的時候是電腦。手機信號很差,很費力氣。
那您也已經承認自己明知道用電腦編輯方便也還要使用手機了。- CIR,您當前根本沒有在維基百科貢獻的能力。-- 2024年12月1日 (日) 05:11 (UTC)
- (:)回應我認,是沒有編輯的能力,其實重定向也是類似的,重定向的一些我原先是想創造條目,就像寶船廠遺址公園,以及遇見博物館,我想創造條目的,但奈何我這邊條件已經很有限了。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5:31 (UTC)
- 在明知自己
沒有編輯的能力
且條件已經很有限
的情況下執意持續編輯或進行所謂的創造條目
,此案可以快速處理了。 - 但我仍要求您對其他我列舉的行為作出解釋。-- 2024年12月1日 (日) 05:38 (UTC)
- 其他列舉行為與彩雲相遇是因為當時條目被說不符合要求,然後那個節目也是有點一波三折,不太容易寫好條目弄的。然後長三角經濟區是有原創立場問題,這個認,我當時不清楚來編輯不能有原創立場,還有我來說一下,我確診過阿斯伯格綜合症,確實不容易理解你的話。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5:49 (UTC)
- 你本就應該通過多次頁面存廢討論已經知道了什麼叫做
(×)刪除以備(◇)重建
。我其他的不需要多說,患病不應該是你犯錯的擋箭牌。-- 2024年12月1日 (日) 05:55 (UTC)- 那我沒什麼可說的了,我認。電腦確實沒辦法編輯了,我投降。就最後一句,就算按照09標準,阜陽小火車和銅陵的那個制式是單軌制式。其他我都認,投降。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03 (UTC)
- 他們是不是單軌制並不影響你使用我前面提到的
引注炸彈
。-- 2024年12月1日 (日) 06:08 (UTC)- 另外,旅遊小火車根本不具有2024年和2012年國標定義的最基本的「
以服務通勤為主要目標
」。請你不要再惦記着這個單軌不放了,好好想想自己其他的問題,OK?(引用內容章節3.1)-- 2024年12月1日 (日) 06:17 (UTC)- 其他問題你說到廣告,這個與彩雲相遇主要是剛開始播的時候雲視網只弄保持一周。所以我不得不每次播完就存下來。主要是當時沒有上傳官方版本。其他我再無話可說了,你處理吧。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28 (UTC)
- 不論是不是保持一周,你都不應該把綜藝節目原視頻直接扔到引用裡面,更不應該在編輯摘要里寫廣告;請你弄清楚我提報的意思。-- 2024年12月1日 (日) 10:02 (UTC)
- 其他問題你說到廣告,這個與彩雲相遇主要是剛開始播的時候雲視網只弄保持一周。所以我不得不每次播完就存下來。主要是當時沒有上傳官方版本。其他我再無話可說了,你處理吧。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28 (UTC)
- 另外,旅遊小火車根本不具有2024年和2012年國標定義的最基本的「
- 他們是不是單軌制並不影響你使用我前面提到的
- 那我沒什麼可說的了,我認。電腦確實沒辦法編輯了,我投降。就最後一句,就算按照09標準,阜陽小火車和銅陵的那個制式是單軌制式。其他我都認,投降。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03 (UTC)
我想創造條目的,但奈何我這邊條件已經很有限了
。很明顯,章君需要以一種「平和」與「不要急」的態度審視並創造條目,為什麼非要着急着建呢?——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日 (日) 06:10 (UTC)- 是我阿斯伯格症引起的。我是急性子,我認。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15 (UTC)
- 我再說一次,
請不要將患病用作擋箭牌
。-- 2024年12月1日 (日) 06:18 (UTC) - 任何百科顯然不是閣下將自己病情表現昭諸現實的場合,還望閣下未來行事事前三思。——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日 (日) 06:25 (UTC)
- 以及請參考條目亞斯伯格症候群。我沒有看到此症狀對急躁性格的影響。-- 2024年12月1日 (日) 06:28 (UTC)
- 回一下,這個症有溝通障礙。我是因為溝通障礙導致的急躁。你看看這個條目介紹,我是因為溝通障礙導致急躁。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30 (UTC)
- 私以為有關症狀的討論可以不用展開了,不過仍重複建議:事前三思。--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日 (日) 06:32 (UTC)
- 回一下,這個症有溝通障礙。我是因為溝通障礙導致的急躁。你看看這個條目介紹,我是因為溝通障礙導致急躁。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30 (UTC)
- 好的,我三思,他說的好多我真的無話可說,他說的膠輪導軌系統當時居然沒看到,只看到十種制式。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32 (UTC)
- 以及請參考條目亞斯伯格症候群。我沒有看到此症狀對急躁性格的影響。-- 2024年12月1日 (日) 06:28 (UTC)
- 我再說一次,
- 是我阿斯伯格症引起的。我是急性子,我認。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15 (UTC)
- 你本就應該通過多次頁面存廢討論已經知道了什麼叫做
- 其他列舉行為與彩雲相遇是因為當時條目被說不符合要求,然後那個節目也是有點一波三折,不太容易寫好條目弄的。然後長三角經濟區是有原創立場問題,這個認,我當時不清楚來編輯不能有原創立場,還有我來說一下,我確診過阿斯伯格綜合症,確實不容易理解你的話。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5:49 (UTC)
- 在明知自己
- 再回一下,百度百科那個參考資料,現在也打不開了。為何用或許可以用這個,是因為經常有國內能打開的參考資料,翻牆打不開。https://sxggzyjy.xa.gov.cn/jydt/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20240612/ff8080818fbe376a01900bd6bea97213.html 是這個。打不開了。只有微信能確保打開。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7:08 (UTC)
- 您亟待補救的現有條目之問題後續會交由我們辯證地處理或者嘗試補救,包括但不限於您提供的這個「西安地鐵17號線」;這些就不勞您操心了。-- 2024年12月1日 (日) 07:34 (UTC)
- 好的,我無話可說。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7:57 (UTC)
- 您亟待補救的現有條目之問題後續會交由我們辯證地處理或者嘗試補救,包括但不限於您提供的這個「西安地鐵17號線」;這些就不勞您操心了。-- 2024年12月1日 (日) 07:34 (UTC)
- (:)回應我認,是沒有編輯的能力,其實重定向也是類似的,重定向的一些我原先是想創造條目,就像寶船廠遺址公園,以及遇見博物館,我想創造條目的,但奈何我這邊條件已經很有限了。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5:31 (UTC)
- (:)回應給說一下,我是後來才知道招標公告,是通過百度百科才知道的,然後你說到格式,我這邊現在上維基百科特別困難了,信號相當差了,格式很難弄好,我手機才能上,原先你看到格式好的時候是電腦。手機信號很差,很費力氣。你要知道。還有為何用微信,好多網站翻牆後就打不開了,只有微信才能確保打開。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5:08 (UTC)
- 這裡不是條目討論頁面,我請你回復全部的問題。另外,同樣的內容請不要重複發送(1、2)兩遍,謝謝。-- 2024年12月1日 (日) 04:11 (UTC)
- 西安地鐵17號線住建部來源,如果不行換成招標公告。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4:08 (UTC)
(:)回應不過你說到旅遊小火車,我為何說最新的國標,最新的今天的國標提醒一下,光谷空軌屬於旅遊小火車還是城市軌道交通有爭議。最新國標你看下這個中國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包括懸掛式單軌,制定者是城市軌道交通協會,而光谷空軌提醒一下,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包括進去的,這個算旅遊小火車還是什麼有爭議。還有有的旅遊小火車,制式屬於跨坐式單軌。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5:37 (UTC)
- 請看我提報資料中的反駁。我沒有什麼好說的。另外我自始至終都沒有提報
光谷空軌
作為受害條目,請你不要妄想矯報為謠之後反咬。-- 2024年12月1日 (日) 05:39 (UTC)- 另外,你給出的條目
中國城市軌道交通系統
的國標文件參考內容(GB/T 44413-2024)將懸掛式單軌列為膠輪導軌系統而不是和後者並列列出。-- 2024年12月1日 (日) 05:49 (UTC)- 你仔細看看參考資料,是和後者並列列出。然後前面這個阜陽停工的旅遊小火車線路,制式也是09標準的單軌制式。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5:54 (UTC)
- 「表4(城市軌道交通分類屬性及技術特徵)」,單軌走行方式為膠輪導軌系統。你到底有沒有看過那篇參考文件?-- 2024年12月1日 (日) 05:59 (UTC)
- 另外我再重申一遍,
這裡不是條目討論空間
。-- 2024年12月1日 (日) 06:00 (UTC) - 哦,你說的這個表啊,這個表的話你再看看,後面還有個分類,有分類說到懸掛式單軌屬於低運量,其他的我認。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05 (UTC)
- 如果你認為「
低運量
膠輪導軌系統不是膠輪導軌系統」,那我確信你沒有貢獻能力了。請管理員快速送客,謝謝。-- 2024年12月1日 (日) 06:10 (UTC)- 查過了你說的膠輪導軌制式是三大類之一,你要這麼說,是我看漏了,三大類其他還有鋼輪鋼軌,和磁浮系統,但你再看看,後面的表格列舉了10種制式。三大類,總共10種制式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22 (UTC)
- 我認,是屬於,看漏的了。膠輪導軌和鋼輪鋼軌,磁浮系統並列,看了下。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6:23 (UTC)
- 如果你認為「
- 另外我再重申一遍,
- 「表4(城市軌道交通分類屬性及技術特徵)」,單軌走行方式為膠輪導軌系統。你到底有沒有看過那篇參考文件?-- 2024年12月1日 (日) 05:59 (UTC)
- 你仔細看看參考資料,是和後者並列列出。然後前面這個阜陽停工的旅遊小火車線路,制式也是09標準的單軌制式。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5:54 (UTC)
- 另外,你給出的條目
(:)回應最後問一個問題,大灣仔的夜和乘風破浪的姐姐 (越南版)你沒有提出什麼原因,我就問你一句,是不是引注炸彈?如果是,那我確認完全投降。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9:11 (UTC)
- 有關引注炸彈問題,哪怕我現在還可以電腦翻牆,我也很難做到,我承認。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9:13 (UTC)
- 我在因@Nishino Asuka的追問而提供的補充材料中給的很清楚了,請您自己閱讀。簡而言之:您在這兩個條目中添加了通往外部媒體的鏈接作為參考文獻,這一不可靠二不符合引用格式。-- 2024年12月1日 (日) 09:18 (UTC)
- 換言之,這的確是引注炸彈。-- 2024年12月1日 (日) 09:23 (UTC)
- 好,我投降。你要這麼說這個的話我肯定是沒能力了,投降。章彥博(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9:22 (UTC)
- 我在因@Nishino Asuka的追問而提供的補充材料中給的很清楚了,請您自己閱讀。簡而言之:您在這兩個條目中添加了通往外部媒體的鏈接作為參考文獻,這一不可靠二不符合引用格式。-- 2024年12月1日 (日) 09:18 (UTC)
此用戶至此消息發送時已承認(至少被提報之二十三頁面及對應的)全部指控有效且屬實,並承認自己沒有能力編輯或繼續編輯維基百科。既已承認NOTHERE,現可靜置等待管理員處理。-- 2024年12月1日 (日) 09:25 (UTC)
183.100.26.192
- 183.100.26.192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過濾器日誌 · WHOIS · RBLs · http · 封鎖連結 · 封鎖日誌)
- 在中國的非洲裔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上述條目的討論頁中使用侮辱性語言以及種族歧視
- 發現人:狼狼君(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2:25 (UTC)
- 已移除相關評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2:53 (UTC)
- 處理:見下 & 陳舊報告,用戶已停止編輯-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1:05 (UTC)
感謝提報,在下已經向WP:RRD提交了,其第一筆編輯已被管理員移除編輯摘要,第二筆編輯被管理員移除了內容。--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2月2日 (一) 06:15 (UTC)
SteinLao
- SteinLao(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User talk:SteinLao(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魯家峙島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人身攻擊(Special:Diff/85165328),警告後繼續維基跟蹤(Special:Diff/85165715)
- 發現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5:10 (UTC)
- 處理:用戶已作出警告,無後續。有請再提報。-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16:18 (UTC)
建議向WP:RRD提交,我已經移除違反討論頁指引的留言。--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2月2日 (一) 06:20 (UTC)
Cs haoh
- Cs haoh(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福建省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User talk:Cs haoh(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如下列舉Cs haoh對維基方針的違反情況:
WP:CIV:具體可參照杜絕不文明行為的敘述。
WP:CON:c某的多個編輯都是在違反既有共識的情況下做出的。例如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以「小修改」的名義,刻意增加「中共中央總書記」字眼,無視「不加黨職」的既有共識;再例如他在孫中山中繞過國籍爭議討論和條目編者產生的共識,繞過MOS:INFONAT和MOS:FLAG,刻意增加旗幟模版和和國籍分列內容。本人為了維護管理員締造的條目,回退了他的編輯,並做出修改,結果此人恩怨思想做崇,大膽回退我的編輯,逼迫我申請條目保護。
WP:PA:錯的究竟是誰?就你全是對的。前面很多人沒找你只是人家沒空搭理你罷了。我們都是大學生,閒着也是閒着,今天就要跟你gank了。
、不要再在我的討論頁拉屎了
(對我發送警告模版的回覆)、向某才是維基穩定的破壞者
(對我維護低爭議編輯的回覆)你編輯得稀爛還不讓人說嗎?我不會查考歷史記錄?
、讀的那些史書不知道讀到哪裡去了。野蠻無理
、以為自己左得很酷
(意識形態攻擊)、你看過原文?維基這個地方都要搶功
、?你要所謂的穩定請註銷賬號,不要到處沒事找事,還維基一片安寧。蔡英文那個你自己看內容,編輯得對不對不用你一個挑起編輯戰被管理員警告的人來說
(對我本人維護行動的攻擊)、你違反了規則,你才是維基秩序的破壞者。而我從來沒被維基處罰過。其他問題我不回答,太幼稚。一個大三大四的人了,不如好好去圖書館看看書。
WP:EW:其先前已於廈門一中和孫中山發動編輯戰。而在接受本人說明和警告後,仍未有一絲改善傾向,反倒前去福建省發動回退戰,擾亂穩定版本。
WP:HA:我也在廈門,面談也是可以的。
WP:FAITH:難道閣下覺得我見面就是為了打一架嗎?
、我覺得我回退一下你回退一下挺好玩的,我不怕什麼封禁。最搞笑的向公還會因為這點事兒跟人急眼,可能閣下在這個世界還是沒能找到知己。我是不會跟一天24小時泡在維基跟他人賽博戰爭的人有什麼共識
、好的,維基客觀警察先生,請你出示你的巡查員用戶分組身份。「鼓浪嶼」條目那麼不堪為什麼不巡查?
、閣下如此精通維基規則,為何會被封禁多次?而閣下還把自己被封禁當做榮耀,揚言鬥爭到底。誰破壞規則不言而喻。
、你跟獨裁者有什麼區別?
WP:OWN:從此人前去回退者討論頁發布留言,以及此人被回退時氣急敗壞的言論來看,其顯而易見地具有這個傾向。
WP:V與WP:OR:c某的多數編輯沒有引用過參考來源,全憑自我意識形態驅使,以至於製造出「廈門市集美區灌口中學(福建省廈門第一中學集美分校)」這種不倫不類,純靠拼湊,沒有任何可靠來源使用的「正式名字」。
WP:POV與WP:BIAS:c某對這點的違反,除了刻意改用大陸用語(例如在莆田條目內專門將「現轄有……仙遊縣」改為「代管仙遊縣」),刻意移除反大陸建制編輯(例如移除後來,伴隨着習近平摒棄集體領導制度和建立個人獨裁統治
並稱其為「主觀惡意」;刻意移除「人權狀況劣跡班班」而未將其合理改寫)外,最明顯的是他對MOS:兩岸的高頻率違反(例如蔡英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許宗力、台北縣、新竹縣等)。雖然他違反MOS:兩岸的編輯(例如刻意增加台灣省字眼)大都已被Kenny等人回退,但他在接受Kenny和我的提醒後,仍舊違反該方針,且抗拒我的指控。
WP:NC,c某違反命名常規的事已經提及過了,這裡補充幾點,以表明其常名意識之薄弱:1.c某刻意將臺語羅馬字改為台灣閩南語羅馬字,完全是拋開常名使用率不談,根據意識形態改為更複雜的名字。2.c某將牡蠣的大陸地區詞轉換強行改為海蠣,無視了牡蠣使用率56萬、海蠣使用率1萬的事實。
我知道我不是完美受害者,甚至是一個罪惡累累的擾亂者。我發布這則提告,無異於「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但此人在我發布警告後仍進行無理回退,且沒有任何改過的傾向,我已經不能容忍了,既然如此,我不介意再重現一遍perinbaba案。 - 發現人: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7:35 (UTC)
- (!)意見:除不文明內容之外,我認為你需要給出diff鏈接佐證,並大致總結一下整體提報內容,否則其他人根本難以查證。就人身攻擊等不文明內容而言,我認為你也存在不文明現象,「單方面提報」並不妥當(見WP:遊戲對擾亂行為的制裁中的「扮演受害者」),且很可能被反提報並導致互動禁制。所以我建議你不要提報文明方面的內容,或只提報你確定互動中自己並未違反文明的那些事項。--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7:43 (UTC)
- 只要社群能夠有效地對此人做出封禁,我不介意再多一次封禁記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7:46 (UTC)
- 我不認為你寫了那麼長且基本不含diff鏈接的單方面的敘述會得到管理員重視。至少我一般會直接「太長不看」。並且上面已經說了,不要提報那些屬於「用戶紛爭」的內容,因為這要麼不屬於「嚴重違反方針指引」,要麼實際上你自己也違反了(如果你在自己也違反的情況下提報他人,這「提報」本身就是一種違反WP:GAME的行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7:53 (UTC)
- 但是你至少要提供相關對應的編輯紀錄以便讓社群及管理員查閱相關問題點,您僅描述性的籠統的說明您個人主觀上認為的問題而沒有提供相對應的編輯紀錄,很難去做評論,如果可以的話還請@向史公哲曰君您補上相關編輯事證,有勞,謝謝。--薏仁將🍀 2024年12月2日 (一) 08:30 (UTC)
- 只要社群能夠有效地對此人做出封禁,我不介意再多一次封禁記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7:46 (UTC)
- 請@Cs haoh君至此處針對本提報內容做出說明。--薏仁將🍀 2024年12月2日 (一) 08:23 (UTC)
- 我不回答他的任何問題,如果管理員需要,請指出哪些問題需要我回答。我承認我的編輯能力不足,編輯可能存在錯誤,但絕非出於惡意。以向某的各種記錄來說,他的瘋狂程度可見一斑,我實在不能認為他有善意對待他人。本次提報的原因只是我和他在福建省條目中一圖片的描述,由於我不了解在爭議僵持不下要如何處理,自然能做的只有回退他的編輯,更何況是對方不經討論先回退的。--Siouhor(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8:43 (UTC)
- WP:解決爭議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8:47 (UTC)
更何況是對方不經討論先回退的
準確的來說,在編輯歷史上,是你回退了我的穩定編輯。--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5 (UTC)
- 我不回答他的任何問題,如果管理員需要,請指出哪些問題需要我回答。我承認我的編輯能力不足,編輯可能存在錯誤,但絕非出於惡意。以向某的各種記錄來說,他的瘋狂程度可見一斑,我實在不能認為他有善意對待他人。本次提報的原因只是我和他在福建省條目中一圖片的描述,由於我不了解在爭議僵持不下要如何處理,自然能做的只有回退他的編輯,更何況是對方不經討論先回退的。--Siouhor(留言) 2024年12月2日 (一) 08:43 (UTC)
- 大致瀏覽相關內容之後,認為該提報屬於編輯爭議,被提報用戶或者未嚴重違反方針指引,或者確有違反但並非有意或並非不可溝通改善,或者只是和提報人之間的個人爭端。因此,我不支持這個提報,並希望提報人關閉。並考慮WP:解決爭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9:55 (UTC)
- 就現今的情況來看,關閉提報的可能性已經降到底點……現在的情況已經是一對三/四。--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1:13 (UTC)
- (!)意見:除不文明內容之外,我認為你需要給出diff鏈接佐證,並大致總結一下整體提報內容,否則其他人根本難以查證。就人身攻擊等不文明內容而言,我認為你也存在不文明現象,「單方面提報」並不妥當(見WP:遊戲對擾亂行為的制裁中的「扮演受害者」),且很可能被反提報並導致互動禁制。所以我建議你不要提報文明方面的內容,或只提報你確定互動中自己並未違反文明的那些事項。--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7:43 (UTC)
- 處理:同上。-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23:10 (UTC)
N. Mortimer
- N. Mortimer(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Talk:太平洋島國(編輯 | 主頁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非常惡劣的人身攻擊(如Special:Diff/85183097、Special:Diff/85183438、Special:Diff/85183155),致使本人身心受疲。雖然自由雨日勸我不要
不要提報那些屬於「用戶紛爭」的內容,因為這要麼不屬於「嚴重違反方針指引」,要麼實際上你自己也違反了
,且我本人是罪惡累累的「瘋子」,但此人的人身攻擊過於極端,本人忍受不能,遂做舉報處理。
此外,該用戶在太平洋島國中無視既有討論和沉默共識的存在,無視本人的各種要求和說明,悍然發動編輯戰,堅決拒絕做出有成效的對話,致使本人陷入應激反應。 - 發現人:--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6:38 (UTC)
- @N. Mortimer:請針對本提報內容做出評論。--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6:55 (UTC)
- 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共識。原版條目翻譯自德語維基,內容豐富且有可靠來源支持。你無緣無故將該條目的內容大量刪除,僅留下兩句簡單的基本介紹,等於已經完全破壞了該條目。我發現該條目被破壞後進行合理回退並在編輯摘要說明了回退理由,你不但不理性討論,反而惱羞成怒,發動了編輯戰,並在討論頁對我的貢獻熱嘲冷諷。等我真正參與討論,才發現你對該類型條目只有粗淺的認識,被多次指出低級錯誤後還要硬凹,殊不知越說越錯,錯上加錯。最後居然自稱是名精神病患者,撒潑打滾,貽笑大方。本來以為討論已告一段落,沒想到你不到黃河心不死,依舊心有不甘,還要跑到管理員板塊來惡人先告狀。
- 註:該條目已保持穩定狀態至少一年多,期間並沒有人對其內容提出重大修改意見,實不宜因一人之意見就大面積刪除。目前該條目已無任何有用資訊,等同於已被刪除。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7:22 (UTC)
- 我不知道你說的話有多大可信度,但你能將
你的發言已經加劇了我的精神惡化,你可以考慮給我賠償精神損失費。
理解為精神病患者
;有些從德文維基翻譯
理解為條目翻譯自德語維基
;Ozeanien
理解為太平洋島嶼地區
我就知道你說的話沒有多少可信度,純粹的胡說八道,也難怪你能基於原創研究發動編輯戰。(注意,此人並不是條目編者)--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7:32 (UTC)- 這都是你自己說的啊,自己說自己的話都忘了。我發鏈接給你提提醒吧:User talk:向史公哲曰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7:36 (UTC)
- 連自嘲和實指都分不清,還跑到提告版人身攻擊……--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7:39 (UTC)
仍然在持續瘋狂預設他人蠢+壞
,我不認為閣下這樣做是有益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11 (UTC)
- 我只是把你的編輯回退到之前穩定的版本而已,何來的原創研究?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7:38 (UTC)
- 回退到「顯而易見的錯誤版本」,無視本人的編輯貢獻,是嗎?--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7:39 (UTC)
- 你的什麼貢獻?把條目標題改成「太平洋島國」是你的貢獻吧?請問亞洲的太平洋島國菲律賓跟本條目有什麼關係嗎?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04 (UTC)
請問亞洲的太平洋島國菲律賓跟本條目有什麼關係嗎
我求求你不要再撒潑打滾,貽笑大方
了,閣下的理解能力與將哥德巴赫猜想認作是1+1的人沒有區別。--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08 (UTC)- 我發現近幾日與我敵對的維基人都不願意提供可靠參考來源,也難怪態度這麼豪橫。--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09 (UTC)
- 你的什麼貢獻?把條目標題改成「太平洋島國」是你的貢獻吧?請問亞洲的太平洋島國菲律賓跟本條目有什麼關係嗎?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04 (UTC)
- 我已經屢次提醒n某,提供可靠來源,但n某拒不提供可靠來源……要知道
維基百科自身不是可靠來源,因此你確實有義務給予合理解釋
。我已經在重寫的條目里提供了參考來源解釋,還在討論區里提供了我的看法,奈何n某視而不見,執意恢復錯誤版本。--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7:48 (UTC)
- 回退到「顯而易見的錯誤版本」,無視本人的編輯貢獻,是嗎?--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7:39 (UTC)
- 德語裡的「Ozeanien」不包括澳大利亞大陸、塔斯馬尼亞島及新幾內亞島,等同於中文語境裡的「大洋洲三大島群」,跟中文語境裡的「大洋洲」有天壤之別。另外我要問你一句,該條目原本的標題是「大洋洲島嶼地區」,你在未得到社區共識的情況下擅自將標題改動兩次,最終改為「太平洋島國」,是否屬於原創研究?你是否知道其實日本、菲律賓和文萊等東南亞國家也是「太平洋島國」?另外「大洋洲三大島群」不僅包括一些島嶼國家,也包括一些域外國家的海外屬地(法屬波利尼西亞和關島等)和一級行政區(夏威夷州和復活節島等),原標題「大洋洲島嶼地區」明顯更貼近原條目的內容,被你越改越不對勁。你的編輯已經對該條目造成明顯的實質性破壞,我出來及時止損,何罪之有?
- 參考鏈接:
- 1.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83
- 2.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380
-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01 (UTC)
你是否知道其實日本、菲律賓和文萊等東南亞國家也是「太平洋島國」?
你都能說出這種話,你還好意思罵我你對該類型條目只有粗淺的認識,被多次指出低級錯誤後還要硬凹,殊不知越說越錯,錯上加錯。
?--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03 (UTC)- 難道不是嗎?自己點開鏈接看: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Category:Coasts_of_the_Pacific_Ocean_by_country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14 (UTC)
- 太平洋島國的英語是Pacific Islands Countries,你可以自己查一下。閣下偷換概念,不能說明閣下是對的,而且還有一點最關鍵:閣下如何解釋「精神病」人身攻擊?--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16 (UTC)
- 另外你怎麼每次都提供維基鏈接呀,是因為你只會用維基查考嗎?--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18 (UTC)
- 難道不是嗎?自己點開鏈接看: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Category:Coasts_of_the_Pacific_Ocean_by_country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14 (UTC)
大洋洲三大島群」不僅包括一些島嶼國家,也包括一些域外國家的海外屬地(法屬波利尼西亞和關島等)和一級行政區(夏威夷州和復活節島等)
,你知不知道夏威夷群島和夏威夷州是兩個概念?閣下如此瘋狂地論證,但是我卻不能找到可靠來源論證你是對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13 (UTC)- 夏威夷群島就是夏威夷州加中途島,中途島屬於海外屬地性質,我說的有什麼地方不對嗎?請指教。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17 (UTC)
- 地理概念和政治概念被你亂燉,主題被你顛亂,我有什麼好說的?這樣吧,你可以考慮給聊城大學太平洋島國研究中心寄送電郵,討論一下你對大洋洲的認知,看看人家怎麼回覆你?--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19 (UTC)
- 還有最重要的,閣下如何解釋「精神病」人身攻擊?--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20 (UTC)
- 這不是偷換概念,Pacific island countries確實可以包括東南亞和東亞的島嶼國家。如果你想特指除澳大利亞以外的大洋洲島嶼國家,可以用Oceanian island countries來表示,否則會有歧義。
- 你自己先說自己精神有問題,怨不得別人。你該不會採用雙標,別人說你就是人身攻擊,自己說自己就是開玩笑?況且我也是用看玩笑的口氣說你的,你怎麼就以為是人身攻擊,而不是開玩笑呢?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3 (UTC)
原來你是個[[精神病患者]],你的監護人在哪裡?他看管失職了,你應該安心在家養病,而不是出來破壞維基百科。維基百科由大量義務編輯維護,大家都好辛苦,不應該再被特殊人群網暴,身心俱疲。
結合你前面的言論,你確實你是在開玩笑,而不是在對罵嗎?當然,我不否認,現在閣下的發言確有進步,只是閣下不閱讀本人說明的毛病還是不改。
另外,我叫你去谷歌上查Pacific island countries,你是一點不聽啊,還Oceanian island countries,這種說法在谷歌上是沒有結果的,你還好意思說你沒有原創研究,唉。--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9 (UTC)- 你明顯英語能力還有待加強,不然也不會什麼都用谷歌去找答案。Oceanian island countries當然是沒問題的,我不懂怎麼跟你解釋,就好比中文語境裡的大洋洲國家和太平洋國家,你硬要說他們是一樣的我也拿你沒辦法。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07 (UTC)
- 如果閣下擁有仔細閱讀的能力,那麼閣下就不至於掀起編輯戰了。創設條目的Wolfch君知曉了這一概念,也沒有像你一樣急的到處跳……--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4 (UTC)
- 我說我精神不穩定、精神惡化,你能理解成精神病,可見你對中文的掌握程度還不夠。--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01 (UTC)
- 你這不也是人身攻擊嗎?我一句玩笑話你都能聯想到我的中文不好。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09 (UTC)
- 你還是先改一下你的簽名代碼和對話縮進吧,你這樣吵吵吵只會耽擱我的條目計劃……--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11 (UTC)
- 你這不也是人身攻擊嗎?我一句玩笑話你都能聯想到我的中文不好。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09 (UTC)
- 正是因為地理概念和政治概念有一定的差別,所以條目的標題才不宜隨意篡改。原條目以政治概念為主,因此列舉了大洋洲除了澳大利亞和巴布亞新幾內亞以外的國家、屬地和一級行政區,所以標題適宜用地區而不是國家。由於亞洲位於太平洋的島國不包括在內,因此宜用大洋洲而不是太平洋。老標題明顯經過推敲,是比較貼近主題的,不應該擅自改動。不過你根本不care這些的,不然也不會把整個條目改到面目全非,完全失去了其本來想傳達的資訊。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01 (UTC)
- 有沒有一種可能,你說的概念是由大洋洲條目介紹的,因為這個概念在中文世界不足以獨立成一個條目。
我跟你講的次數太多了,你應該多給我一點精神損失費!--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04 (UTC)- 你說不足以獨立成一個條目就不足以啦?我倒是覺得很有必要。至少從地質學、生物地理學和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大洋洲的島嶼國家應該和澳大利亞區別對待,屬於一個獨立的區域。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30 (UTC)
- 還一口一個「原條目」,w君知道他是完全按照德維翻譯的嗎?再次奉勸閣下不要做出任何無效回應,同時請閣下注意:這裡是管理員布告版,不是條目討論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06 (UTC)
- 你也就欺負維基社群不懂大洋洲了,你的無腦回退行徑肯定是錯誤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07 (UTC)
- 有沒有一種可能,你說的概念是由大洋洲條目介紹的,因為這個概念在中文世界不足以獨立成一個條目。
- 這不是偷換概念,Pacific island countries確實可以包括東南亞和東亞的島嶼國家。如果你想特指除澳大利亞以外的大洋洲島嶼國家,可以用Oceanian island countries來表示,否則會有歧義。
- 夏威夷群島就是夏威夷州加中途島,中途島屬於海外屬地性質,我說的有什麼地方不對嗎?請指教。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17 (UTC)
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共識
,純粹的虛無主義言論。--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5 (UTC)- 共識在哪裡?又是所謂的「沉默共識」嗎?就算沉默算是一種「共識」,現在我不沉默了,就沒有共識了。你是怎麼對待爭議編輯的?謾罵,人身攻擊,不惜爆發編輯戰也要強制性回退,完全無視社區相關方針準則。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35 (UTC)
- 如果你真的尊重共識,你應該在更改條目前到討論區表示異議,而不是擅自回退。--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38 (UTC)
- 共識在哪裡?自說自話也是共識了?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0:08 (UTC)
- 如果你真的尊重共識,你應該在更改條目前到討論區表示異議,而不是擅自回退。--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38 (UTC)
- 共識在哪裡?又是所謂的「沉默共識」嗎?就算沉默算是一種「共識」,現在我不沉默了,就沒有共識了。你是怎麼對待爭議編輯的?謾罵,人身攻擊,不惜爆發編輯戰也要強制性回退,完全無視社區相關方針準則。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35 (UTC)
- 這都是你自己說的啊,自己說自己的話都忘了。我發鏈接給你提提醒吧:User talk:向史公哲曰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7:36 (UTC)
- 我不知道你說的話有多大可信度,但你能將
- @N. Mortimer:請針對本提報內容做出評論。--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6:55 (UTC)
- (?)疑問:你們能不能按《討論頁指引》整理一下討論時間線和排版?現在時間線混亂、縮進混亂,我看都不想看。--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9:08 (UTC)
- 他就是因為我回退了他的破壞性編輯就開始謾罵我,各種冷嘲熱諷,人身攻擊我,然後到處惡人先告狀,倒打一耙。英維也有這種人,大多數最後都是被管理員ban掉了。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14 (UTC)
- 我說的整理一下討論。算了,還是由我親自來整理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9:23 (UTC)
- 已經逐條核對整理 完成(版本差異),再次提醒兩位(乃至所有編者)遵守《討論頁指引》,不要亂排留言。不會縮排就請點擊「回復」回復對方,不要自己使用源代碼編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9:44 (UTC)
- 我說的整理一下討論。算了,還是由我親自來整理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9:23 (UTC)
- @向史公哲曰:(?)疑問請問你的提報訴求是什麼?--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9:48 (UTC)
- 貌似對向史公哲曰君WP:PA與條目太平洋島國的編輯爭議,主訴求應該是這二個部分,不知道@向史公哲曰君是否需要的補充說明的地方?--薏仁將🍀 2024年12月3日 (二) 10:00 (UTC)
- 其實我本來的「訴求」是想說他「希望達成什麼結果」(解決爭議?警告?封禁?)……不過您說的也對,「概括一下提報內容」也是應當做的事情。--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10:03 (UTC)
- 沒有。--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0:13 (UTC)
- 考慮到其未有任何改過或妥協跡象,所以本人不切實際地希望他能獲得封禁,當然我也樂於承擔封禁的後果。--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0:11 (UTC)
- 編輯爭議不屬於「過」,所以你認為主要的「過」是什麼,「
精神病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10:20 (UTC)
- 編輯爭議不屬於「過」,所以你認為主要的「過」是什麼,「
- 只要是能令N. Mortimer不輸出錯誤觀點的處理方式,我個人都會支持,不過我腦子不靈通,所能想到的只有封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0:15 (UTC)
- 「輸出錯誤觀點」本身一般並非不當行為,除非像詩琳童或下方的Foamposite那樣完全偏離主題或人身攻擊之類的情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10:19 (UTC)
- (~)補充:我認為兩位都需要讀一讀《WP:討論頁指引#如何使用條目的討論頁》:「
溝通交流、回應主題、正面的意見、根據事實而討論、分享資料、討論編輯、提出建議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10:23 (UTC) - 通過維基百科社群的精神體現,我認為本人欠缺維基百科最基本的編者素養,即文明素養和溝通能力,所以問題是我製造的,我不應該干涉這個條目的編輯,在沒有任何溝通能力的情況下,我應該尊重各類編者的自由編輯權,任由其自由地行動,否則我低下的編者素養只能使用極端主義手段,製造編輯糾紛,破壞維基社群穩定。綜上,我的危害比製造錯誤的編者危害要大,我不僅應該要撤訴,我還應該要自請封禁。所有批評我的人都是被我迫害的正常編者,他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共識和正確,我對維基百科的帝國主義式編輯行為完全錯誤,我應該退出維基百科,維基百科沒了我照樣運轉,我理應尊重自然選擇和自由干預的結果,而不是鋪設奴役之路。總之,維基百科更需要的是協作者,不是只會排除異己的暴君。而反抗暴君的一切自由民,他們的任何反制手段,無論是假開盒、辱罵還是回退都是正當的。--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向史公哲曰(討論|貢獻)於2024年12月3日 (二) 10:37 (UTC)加入。
我不建議你繼續對對方做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10:35 (UTC)欠缺維基百科最基本的編者素養,即文明素養和溝通能力
」這類主觀的評論(當然,也不建議N. Mortimer回復這裡的消息)。- 閣下不難發現:我在對向史公哲曰進行主觀評價,並且完全贊同N. Mortimer、Cs haoh、Perinbaba等正義自由民的行為和觀點。--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0:39 (UTC)
- 哦抱歉,我看錯了,你上面說的是「本人」而不是對方 囧rz……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10:41 (UTC)
- 閣下不難發現:我在對向史公哲曰進行主觀評價,並且完全贊同N. Mortimer、Cs haoh、Perinbaba等正義自由民的行為和觀點。--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0:39 (UTC)
- (~)補充:我認為兩位都需要讀一讀《WP:討論頁指引#如何使用條目的討論頁》:「
- 何來的「錯誤觀點」?該條目本來就是從作風嚴謹的德語維基翻譯過來,難道跟中國大陸的定義不一樣就是錯誤的觀點了?
- 向君在上個月悍然發動第一條大規模刪減編輯時留下這段編輯摘要:
- 「也不知道是誰胡編的,我只能告訴你:在中國大陸,太平洋島國的研究範圍不包括新西蘭,包括巴布亞新幾內亞。另外這個注釋太自以為是了,覺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聰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後,這個條目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包括將自治政區劃為屬地,刻意忽略了新西蘭的聯繫邦,我認為條目編者沒有資格質疑譯名。」
- 很明顯,向君是以PRC的定義為標準來編輯的,但維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戶的百科,又不是百度百科,況且我們都知道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是被禁的,大多數中文維基的用戶都不是中國內地的用戶,維基百科向來沒有以中國內地的定義為唯一標準這一說。
- 另外他說「這個條目充斥大量原創研究,包括將自治政區劃為屬地,刻意忽略了新西蘭的聯繫邦」,完全顛倒了黑白。首先,這個條目所描述的區域其實跟地質學和人文地理學里的Remote Oceania區差不多,屬於大洋洲海洋性島嶼聚集的區域,跟大陸地殼覆蓋的Australia-New Guinea區完全不一樣,這在外文維基上已有大量學術資料支持,並非原創研究。其次,新西蘭的兩個聯繫國也是主權國家,並沒有被原條目忽略。再者,原條目對該區域的國家、境外屬地和境內領土(即普通的一級行政區)有着精準的劃分,並沒有所謂的把自治政區劃為屬地的問題,反倒是向君明顯搞不太明白後兩者的差別。
- 也就是說,從向君的第一條編輯開始,他的方向就是錯的,既沒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貢獻,也沒有對條目進行改良,只是憑一己之見就認為該條目無價值,因此肆無忌憚地進行刪減,將好好的一個條目刪減成只有兩句話的小作品。目前該條目除了列舉了十幾個大洋洲的國家外無任何有用的資料,着實可惜。
- 鏈接: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15 (UTC)
- 不建議你繼續回復他。這是編輯爭議,應當在條目討論頁提出,但這裡是管理員布告板。另外看看我上方說的,我認為您討論中的一些措辭是不必要的。最後,如果您是擔心他的評論(如「錯誤觀點」等)誤導我或其他編者、管理員等,想為自己「辯護」而回復,我想是沒有必要的。成熟的編者不會根據任何人的一面之詞做出判斷。因此,沒必要在這裡繼續回復。(同樣,如果向史公哲曰回復這條評論,我也會進行勸阻。)--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11:19 (UTC)
- 「輸出錯誤觀點」本身一般並非不當行為,除非像詩琳童或下方的Foamposite那樣完全偏離主題或人身攻擊之類的情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10:19 (UTC)
- 他的訴求就是要我賠償他精神損失費。他說他本來精神就不太穩定,我回退他的編輯後悍然發動編輯戰(其實在他報復性回退後,我從頭到尾就只回退了他一次而已),導致他應激反應,精神受損了,要我賠償他。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0:31 (UTC)
- 我不建議您回復我詢問他的消息(當然,也不建議向史公哲曰回復這裡的評論),以免你們繼續無意義對話。--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10:33 (UTC)
- 貌似對向史公哲曰君WP:PA與條目太平洋島國的編輯爭議,主訴求應該是這二個部分,不知道@向史公哲曰君是否需要的補充說明的地方?--薏仁將🍀 2024年12月3日 (二) 10:00 (UTC)
- 他就是因為我回退了他的破壞性編輯就開始謾罵我,各種冷嘲熱諷,人身攻擊我,然後到處惡人先告狀,倒打一耙。英維也有這種人,大多數最後都是被管理員ban掉了。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9:14 (UTC)
- (?)疑問:你們能不能按《討論頁指引》整理一下討論時間線和排版?現在時間線混亂、縮進混亂,我看都不想看。--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9:08 (UTC)
- 支持您。向某就是精神問題,這裡面不關我的事情也要提一嘴我,他最正確了。這種人不用跟他多費口舌,他只會越來越得意。--Siouho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5:54 (UTC)
- 維基百科:不是戰場,請不要無意義地火上澆油。--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16:04 (UTC)
- 支持您。向某就是精神問題,這裡面不關我的事情也要提一嘴我,他最正確了。這種人不用跟他多費口舌,他只會越來越得意。--Perinbaba(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3:03 (UTC)
- 支持您。向某就是精神問題,這裡面不關我的事情也要提一嘴我,他最正確了。這種人不用跟他多費口舌,他只會越來越得意。--Siouho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5:54 (UTC)
- 處理:
- 提報人的人身攻擊理據屬實
- 認知到提報人提及的內容爭議有部分情況並不一定是如同提報人所言,理據爲沒有經過WP:7DAYS中提及的程序,故不見所謂
沉默共識
- 認知到有內容爭議,但也意識到ANM並不是應該用於解決內容爭議的版面
- 認知到做出輕率指控是很嚴重的行為,且此行為明顯無助於共築百科全書(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c-N._Mortimer-20241203090900-向史公哲曰-20241203090100
我一句玩笑話
,自己說自己叫做自嘲,別人說的叫做嘲諷,就像黑人之間會互相稱呼的方式,不代表非黑人能那樣稱呼黑人) - 認知到雙方已無法理性討論,理據為出現了基於個人價值觀,而非經理性思考後的留言(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c-向史公哲曰-20241203090700-N._Mortimer-20241203090100
肯定是錯誤的
, etc.) - 意識到所謂的
應激反應
並不能為自己的不合理言行做開脫。 - 認知到已有其他用戶嘗試協助解決爭議
- 根據上方前提,個人作出以下建議和管理操作:
- 內容爭議的部分,請善用Template:rfc或移玉步至隔壁AN3解決
- 如果持續無法自行控制
應激反應
,在可預見的未來會根據WP:CIR限制編輯,還請謹言慎行 - 在意識到雙方已無法理性討論的情況下,實施雙向互動禁制一個月。若問題到時仍然存在很可能會導致此禁制期延長
- 針對人身攻擊/輕率指控的問題,在和其他非涉事的幾位活躍用戶討論後(@Dewadipper、Talimu0518、Iming:),決定封禁N. Mortimer兩週
- 以上。-- (☎)dt 2024年12月5日 (四) 09:40 (UTC)
Patrickov
- Patrickov(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Special:Diff/85133106。就我所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28#Wikipedia:月經》這條討論中,並無一人攻擊或侮辱原創建者。然而,被提報人卻留言指控他人:「
在留言攻擊原創建者
」。本案是繼2024年8月26日提報、2024年9月24日提報、2024年10月5日提報後再犯。應當對這位慣犯予以嚴懲! - 發現人:———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04:58 (UTC)
- (~)補充 就他本人在漠南史韻翁提報一欄進行的發言來看,確實應當給予封禁處理。ANM屬於社群提報不當行為之處,雙方均應基於平等角度互相討論,但他本人先後提示被提報人:
- 「
儘量減少發言,以免引起誤會
」 - 「
你沒有必要回答每一句話
」 - 數次直接或間接暗示當事人,破壞討論進程,在當事人明顯出現問題時依舊我行我素為之辯護,支持管理員嚴懲。--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27 (UTC)
- 被提報人僅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建議,適當提醒另一件的被提報人冷靜是必須的,若有造成兩位「認為」不當,或許有誤會,被提報人可以考慮是否做出說明。另外想說的是,封禁不是懲罰,管理員不是法官,用嚴懲一詞個人覺得太過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0:46 (UTC)
- 那好,既然閣下認為被提報人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建議」,那請閣下翻譯翻譯,「
在留言攻擊原創建者
」是什麼意思。--———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18 (UTC)- 如果派翠可夫君只是以一個第三者身份「呼籲」用戶當有發生不同編輯看法時「適當的點到為止」即可,而並非持續性的做出指責或輿論撻伐行為,導致產生更激烈的爭執激辯情事。如果是以前述的解釋作為那句話的說明,就會如同@Tisscherry君所言的:僅是陳述個人觀點立場與想法。這一句似乎看不太出來派翠可夫君是在攻擊當時參與存廢討論的任何用戶。--薏仁將🍀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38 (UTC)
- 但提報人好像也沒說被提報人是在「攻擊用戶」吧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12:00 (UTC)
- 那麼我就不明瞭提報者為何要做此一提報了?--薏仁將🍀 2024年11月29日 (五) 12:43 (UTC)
- @薏仁將,請你停止長期在提報區胡亂解讀,否則下一個被提報的就是你。--———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13:02 (UTC)
- 陳述觀點僅此而已,您個人要怎麼判斷實無人可阻攔,您若要提報,也是您個人權利範圍內,倘若真為之,那也實屬遺憾,以上。--薏仁將🍀 2024年11月29日 (五) 20:25 (UTC)
- 但提報人好像也沒說被提報人是在「攻擊用戶」吧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12:00 (UTC)
- 如果派翠可夫君只是以一個第三者身份「呼籲」用戶當有發生不同編輯看法時「適當的點到為止」即可,而並非持續性的做出指責或輿論撻伐行為,導致產生更激烈的爭執激辯情事。如果是以前述的解釋作為那句話的說明,就會如同@Tisscherry君所言的:僅是陳述個人觀點立場與想法。這一句似乎看不太出來派翠可夫君是在攻擊當時參與存廢討論的任何用戶。--薏仁將🍀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38 (UTC)
- 那好,既然閣下認為被提報人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建議」,那請閣下翻譯翻譯,「
- 被提報人僅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與建議,適當提醒另一件的被提報人冷靜是必須的,若有造成兩位「認為」不當,或許有誤會,被提報人可以考慮是否做出說明。另外想說的是,封禁不是懲罰,管理員不是法官,用嚴懲一詞個人覺得太過了。--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0:46 (UTC)
- 請@Patrickov君說明一下當時存廢討論的那則留言用意以及用戶紅渡廚君提問,是否能有請進一步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42 (UTC)
- (:)回應:那句是本人當時見到Allervous君的留言似乎與所討論的頁面本身關係不大,有感而發的。由於本人主要目的是發表與其他人同一方的意見(即頁面應被刪除),也不是有意針對個別留言,所以沒特意指涉,結果還是引起了風波,謹此致歉。
- 另外關於本人對「漠南史韻翁」君的發言,本人已於編輯85134720作出解釋。
- 管理員可比較本人與兩位提報者的陳辭,然後作出決定,謝謝。--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9日 (五) 14:36 (UTC)
- 明白了,Allervous說:
被禁制是咎由自取,誰叫他執拗地歧視他人,擾亂社群。
你就說:在留言攻擊原創建者
。真好,張口就來。--———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1月29日 (五) 15:33 (UTC)- 副知當事用戶@Allervous:--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1:52 (UTC)
- techyan已經被WMF Office逐出,其原因亦包含在下上述發言內容,在下的發言並非侮辱,倘有不當也歡迎批評指正。--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29日 (五) 22:58 (UTC)
- 如前所言,本人僅為有感而發,並非有意針對您的留言(或其他留言),只是因為被提報不得不作說明。抱歉打擾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12 (UTC)
- techyan已經被WMF Office逐出,其原因亦包含在下上述發言內容,在下的發言並非侮辱,倘有不當也歡迎批評指正。--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29日 (五) 22:58 (UTC)
- 副知當事用戶@Allervous:--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1:52 (UTC)
- 明白了,Allervous說:
- (!)意見:個人認為,被提報用戶長期存在輕率指控他人不當、在管理員布告板進行不當討論的現象。以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一個我的提報為例,我提報一個用戶的誹謗行為和違反文明的行為,但Patrickov卻來了句「
就不想想對方可能真的有因為您們的行動遭到封禁而感到委屈嗎?
」。在他看來,提報人被誹謗是不重要的,制止用戶的不當行為是不重要的,反而提報人才是那個挑起衝突的「惡人」。再如他在這一自我提報中主動披露的給我的私人信件,和互聯社群的一些言論,可以很明顯地看出,除非是純破壞用戶,否則被提報用戶幾乎永遠都會持續性的先入為主地認為被提報用戶都是「受害者」,是被提報人「刺激」出來的,這些提報都是「用戶衝突」而非某一方有不當行為。被提報用戶長期罔顧事實,只論立場,免費、義務給各種不當行為的提報人充當義務辯護團(甚至包括詩琳童這樣的出格行為)。如果這些「辯護」確有理有據,倒也無妨,如果能提出各種除了封禁/禁制等方案完更能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那更是寶貴;但被提報人顯然沒有做到,而是長期攪渾水。個人認為,管理員必須就其長期進行不當討論的行為做最後警告,如果再持續,則應禁制編輯管理員布告板。--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4:08 (UTC)- (~)補充:被提報用戶常常是不去了解事情前因後果,直接魯莽發表意見(證據實在太多了,我覺得根本不需要列舉, 一望而知)。很顯然,如果一個人不了解技術,但天天在WP:互助客棧/技術指點江山,顯然不可理喻;但不去了解事情前因後果的人卻可以天天在布告板充當「鄉紳」?這種現象顯然是荒謬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5:29 (UTC)
- (~)補充,被提報人曾自稱,Special:Diff/84352493,
本人自問在現實生活中頗為口沒遮攔
。在他看來,「你們應該接納我的口無遮攔,我是為了你們好」,自視甚高,把自己的意見當成了絕對真理,毫無是非,根本不可理喻。--———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12月1日 (日) 06:39 (UTC)
- 處理:理據為對該言論的誤解,不見不當行為, 未完成。前面幾次提報已有管理員處理,故不一案多審。-- (☎)dt 2024年12月6日 (五) 22:16 (UTC)
- (!)意見:我自己的一開始的解讀是那段話是指
已被維基媒體基金會永封的用戶:Techyan創建的冒犯性內容
這樣的罪惡關聯而導致有對人不對事的感覺(提建立者是誰並沒有很重要),只是一時想不到好的用詞而已。不過既然上方當事人已自行解釋,那就照那樣的解讀。-- (☎)dt 2024年12月6日 (五) 22:1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