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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Wikidata weekly summary #657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24年12月9日 (一) 16:14 (UTC)之前加入的。

This Month in Education: November 2024

This Month in GLAM: Novem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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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data weekly summary #658

Wikimedia Foundation Bulletin December Issue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12月16日 (一) 18:03 (UTC)[回复]


方針

关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议增加关于“来”字的论述

“来”字的用法常常是错误的,例如“来华”、“来港”,乃至一般用法的“来到”。从逻辑上来说它不仅是地域中心的思考所导致的,甚至比现行方针中地域中心#地理的例子更加直接。在WP:避免主观用词里有更详细的论述。复制如下:

:在非引用的情况下维基百科正文几乎不会出现作为动词使用的“来”。(当然了全文搜索“来”字,搜到的大部分都不是作为动词使用的来。)不过,还是比较容易发现一些误用的例子的。这类问题多发于“来中国/来华”或者“来中国的某个特定地方”。因为中文材料中默认以中国或者特定地区为“此地”的做法不少。

目前我不做具体修改的提议,因为我认为“识别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解决问题”是三个不同阶段的事情,直接眉毛胡子一把抓会导致思维混乱。所以目前我只征求大家的意见,看“在避免地域中心方针里不提及“来某地”的用法”是不是问题。如果是问题,再讨论如何解决。--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08:41 (UTC)[回复]

如果有人在此话题里直接讨论解决方案,我将进行劝阻。如果不听劝阻,我会视作扰乱讨论,做提报。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08:43 (UTC)[回复]
本人的看法:不是。原因如下:
  1. 方針涵蓋的用例應該是只符合該方針的情況。如您所言,「來X」邏輯上不是以地域中心為主因。
  2. 某程度上,「地域中心」是「主觀用詞」的子集。
其他事情待您決定把討論推進到下一階段再說。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9日 (二) 09:21 (UTC)[回复]
了解。同意地域中心是主观用词的子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16 (UTC)[回复]
以前就有人对《避免地域中心》提出异议。既然「来X」和地域有关,不妨先当补丁摞上去,等到有哪位勇士来改制《避免地域中心》再说。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59 (UTC)[回复]
除引用原文外(這種毋庸贅論),若條目係聚焦某地,「來某地」此類用法也不總是有問題。例如撰寫中國基督教史之類議題,行文寫出「傳教士某氏來華後,有若干作為」,這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9日 (二) 13:45 (UTC)[回复]
并不认同。以“中国基督教史”为例,如果因为话题是“中国这一地区的”基督教史,就认为可以说“来华”,那么美国移民史就可以说欧洲移民“来美”吗?正常行文是不该如此的吧?--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18 (UTC)[回复]
「來華」始終比「抵華」、「到華」(甚至「到中國」之類)聽著理順,這似乎是中文語言(尤其「華」字簡稱本身)的一種性質,已經超出單純地域中心問題。個人不反對於格式手冊明確提倡少用此種語彙,但完全禁止亦不甚現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0日 (三) 07:03 (UTC)[回复]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來華」始終比「抵華」、「到華」(甚至「到中國」之類)聽着理順’這種感覺本身也是地域中心的一種體現?這樣説吧:假如把“華”換成兩岸四地、漢字文化圈以外的地方,就比方説位於歐洲的匈牙利,或是位於南美洲的阿根廷之類的,這種感覺真的會仍然存在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3 (UTC)[回复]
若此為中文語言本身而非本站編者自行造成的特性,本人認為可以容忍(但當然也可以同時優先推薦別種寫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5 (UTC)[回复]
我既不認為這是中文本身的特性,也不認為這是zhwiki用戶自行造成的特性。就「來華」這詞而言,這多多少少都有些政治意涵,可以説「來華」這詞是在帶有相當政治目的的情況下被植入中文體系裏的。這確實超出了單純的地域中心問題:這根本就是直接抵觸了NPOV好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38 (UTC)[回复]
這誤會就大了,老早就有的用法,別什麼都扯政治好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2 (UTC)[回复]
「来华」未必比「抵华」通顺,但确实比「到华」通顺,后者文白混杂。考虑到「来华」不强调「抵达」,或可以「赴华」替代。--Xsgzjmxs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02:38 (UTC)[回复]
抱歉方才忘记签名了。--Xsgzjmxs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02:42 (UTC)[回复]
此前见到过哪个条目里写某日本艺人“来台”,显然是不合适的。不是经常见到。——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3:52 (UTC)[回复]
可以規定應避免使用“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0日 (三) 00:24 (UTC)[回复]
不知道是否應該另開新題,不過這令我聯想到「返X」是否可能也有地域中心的問題。比方「李安返台頒發金馬獎」,李安是台灣人,這是客觀事實,他從台灣以外的地方到台灣頒獎,對他而言確實是「返台」,但是這句話是否有讀者也是台灣人的暗示?-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23日 (六) 15:31 (UTC)[回复]
夏爾·戴高樂:1918年战争结束之后他终于返回法国。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3日 (六) 20:35 (UTC)[回复]
是我多慮了。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24日 (日) 03:30 (UTC)[回复]
我覺得可能要看具體語境。戴高樂的例子我並不反對。不過,假如現在有個情況是A的出生地是X、常居地是Y,把A由X以外的地方前往X的行為稱為「返X」並不合適,但把A由Y以外的地方前往Y的行為稱為「返Y」則相對而言問題不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6 (UTC)[回复]
出生地和常居地一樣的話,我覺得也問題不大。--Hamish T 2024年12月2日 (一) 17:29 (UTC)[回复]
有点吹毛求疵了吧?如果「来」有异议,那么「去」呢?--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03:34 (UTC)[回复]
你不說我還沒留意,「去」確實有著與「來」類近的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3 (UTC)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E9%AD%94%E7%90%B4[回复]
如果经过讨论发现“来”和“去”都有问题,那么应该用什么词语替换?我目前没有想到通顺且无此问题的词语。--GUT412454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9:22 (UTC)[回复]
接目的地的「抵」,接来源地的「离」,均可用。Xsgzjmxs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9:39 (UTC)[回复]
讨论串发起者UjuiUjuMandan君有言如果有人在此話題里直接討論解決方案,我將進行勸阻。如果不聽勸阻,我會視作擾亂討論,做提報。--Hamish T 2024年12月3日 (二) 12:54 (UTC)[回复]
抱歉,是我是我过失了。谢谢提醒。
不过这里确实存在一个「词汇是否暗示特定地点视角」或者「哪些词汇暗示特定地点视角」的问题,这似乎这是整个议题的核心。个人认为,「来」「去」依站位而定,预设了地点视角,是不恰当的。不过这样,「返」字怎么算?个人理解,如果在单次或作为连续整体的行程中再次达到出发地,则这个「返」可以理解为从出发地视角而非叙述者视角陈述,可以接受,如「某甲自新加坡出发,历访上海、台北,三日后返抵狮城」,这段叙述完全可以是从例如纽约做出的叙述;但「来」「去」恐怕不行,其中以「来」为最;「去」第三方视角叙述(如纽约视角:「某甲从东京去了首尔」)也尚可接受,但这种用法似乎语体不算正式。鄙意「来」和「去」确实以少用、不用为妙。
Xsgzjmxs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21:06 (UTC)[回复]
我是在想这个问题是否存在解决方案。因为如果不存在解决方案,那么讨论是否应该解决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不过上面Xsgzjmxs已经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所以现在讨论是否应该解决这个问题是有意义的。(虽然不一定要用这个解决方案)--GUT412454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5:04 (UTC)[回复]
至 和 达 @Xsgzjmxs--航站区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06:46 (UTC)[回复]
@UjuiUjuMandan我希望確認一下這裏是否已經形成「來」的用法有問題的共識。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7日 (二) 02:12 (UTC)[回复]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根据数月以来在存废讨论观察到的共识和一些编者的观点,以及多次和相关编者的交流讨论,现提出修订《外文重定向》方针。同时,阅读大量条目后发现,很多条目——包括大量典优条目——的首句外语名称标注格式已和现行MOS:外语名称差异较大,结合同一些编者的讨论,提出修订首句《外语名称》格式指引。除此以外,本次修订期待做到《外文重定向》与《外语名称》互相对应。

《外文重定向》方针
現行條文

基於維基百科不是詞典,一般而言,僅在語言符合以下條件時方可建立來自此語言的重定向:

  1. 此語言(或使用此語言的文化)與目標條目有明確關聯(例如:公司/作品/人物/地方的外文原名),和/或
  2. 有合理期望中文使用者會使用此語言指稱目標條目(例如部分專業文獻常見之拉丁化外文人名)
提議條文

基於維基百科不是詞典,一般而言,僅在外语文本[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方可创建外文重定向(以下条文均已排除某外语文本已是中文维基百科条目标题[2]或消歧义页标题的情况):

  1. 该外文文本常常直接(不出现相应中文)在中文语境使用,通常为字母词和英语词
  2. 该外文文本是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作品名、公司名等),且该外语专名和外语语种与目标条目有明确联系,尤其是条目标题对应语言的外文专名
    • 若该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通常也可建立对应的罗马化转写文本作为重定向,除非该专名的罗马化转写在中文语境的出现率明显低于原文(如一些通常以汉字形式出现的原文仅由汉字组成的日语人名、地名等[3])。若罗马化转写形式不止一种,社群对“是否应建立所有形式的罗马化文本”未有共识
    • 若该外语不是英语,通常也可建立对应英语的外文重定向,除非英语名称在中文语境的出现率明显低于原文名[4]
  3. 使用该外语的文化与目标条目有明确联系,且外文文本所指事物是目标条目的介绍对象(如使用外语的某一民族的特色饮食的外文名称)
    • 若该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或该外语不是英语,可建额外的罗马化重定向与英语重定向的规则和上条相同
    • 若该外文文本仅是描述性的(多个单词的简单组合),例如“cinema of the United Kingdom”(英国电影),一般不要建重定向
  4. 鉴于英语是大部分学术领域的国际通用语言,且大量学科术语中文译名不统一、不固定(甚至尚无可靠来源译名),故建议创建通用的专科术语英语名重定向导向到对应的条目(除非相关领域学术研究使用中文的情况明显多于英语)。中英术语对照可参考术语在线(中国大陆)、乐词网(台湾)等网站,以及各类百科全书、专科辞典、专著、论文等(极少数学术词汇并非英语,也可比照创建)
  5. 生物学名(包括物种名和属名等分类单元的学名)、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INN)等规范名或通用名
  6. 其他常会在中文语境(包括中文文本的括注中)出现的外文文本
  7. 其他有合理期望中文使用者會使用外文文本指称目標條目的情况。创建者需在重定向讨论页(或编辑摘要)说明创建理由

原则上不允许创建带消歧义后缀的外文重定向。当某一外文文本对应多个条目时,若有一个含义明显重要及常用,则重定向之;若没有一个含义明显重要及常用(即应“平等消歧义”的情况,参见WP:消歧义命名),则应将该外文文本重定向至相应的外文或中文消歧义页。确需创建带消歧义后缀外文重定向的,消歧义括号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且创建者需在重定向讨论页(或编辑摘要)说明创建的合理理由。

参考資料

  1. ^ 本章节所说的“外语/外文”指除中文以外的语言。“文本”(包括第1条中所说“专有名词”)包括了单词、词组,偶尔也包括句子等。
  2. ^ 指直接作为标题且不含消歧义后缀
  3. ^ 注意一些常见于学术领域的日语人名可能更常以罗马化形式出现。
  4. ^ 一些情况下,某非使用拉丁字母的外文专名,其对应的拉丁化转写和英语名形式相同,即此种情况和上一种情况是同一拉丁字母文本。
首句《外语名称》格式指引
現行條文

如果條目主題名稱与外语有較大關聯,那麼與其同義的外文名稱可以出現於導言裡,並通常被括號包住。例如,一篇講述非中文語言的地方條目會把該地的本土語言所用的名稱寫進去:

切爾諾夫策州烏克蘭語Чернівецька область,Chernivetska oblast)是烏克蘭西南部的一個州……

如果有多於一個外語名稱需要展示,那麼在導言裡把它們放在獨立的句子,或者在主體正文增設一個諸如「名稱」的章稱,而不要寫在開首的句子裡。另外,不要把僅僅作為展示詞源的外文名稱寫進導言內。

提議條文

通常来说,若条目标题词[1]为中文(或偶尔中外混杂)且对应外文[2]符合建立外文重定向的条件,那么建议将该外语名称在首句写出,并通常出现在标题词后的括号中;否则不建议标注外文名称。具体如下:

  1. 标题词有同义外文文本常常直接(不出现相应中文)在中文语境使用,通常为字母词和英语词
  2. 标题词是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作品名、公司名等)且译自外文或与外文有紧密联系,建议标注对应的外文,并注明语种[3]。例如地名:切爾諾夫策州烏克蘭語Чернівецька область,Chernivetska oblast)是烏克蘭西南部的一個州……[4]
    • 若标题词有别名且该别名亦出现外文名称,若不致混淆,语种名称可以省略
  3. 标题词与使用某种外语的文化有明确联系,建议标注对应的外文,并注明语种
    • 同上例注脚:是否额外标注罗马化名称、英语名称,如何处理多于一个外语名称的情况,暂无共识;语种名称不致混淆时可省略
    • 若该外文文本仅是描述性的(多个单词的简单组合),例如“cinema of the United Kingdom”(英国电影),一般无需标注外语名称
  4. 若标题词是专科术语(例如出现在术语在线乐词网等提供中英术语对照的网站,以及各类百科全书、专科辞典、专著、论文等),那么建议在标题词后标注对应英语,对译名不统一、不固定的术语而言尤为如此;除非该标题词相关领域的中文学术文献数远多于英语。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英语”这一语种名称可以省略。极少数术语并非英语,则可视情况标注语种;对术语通用另一语言(如乐谱音乐术语通用意大利语)的相关内容是否以及如何标注语种有待达成共识
  5. 若标题词为生物物种(或属名等分类单元名)、药品等,可标注生物学名、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INN)等外文规范名、通用名,一般无需标注语种
  6. 其他有必要标注外语名称的情况。标注者需在讨论页(或编辑摘要)解释标注理由

不要把仅仅用作展示词源的外文名称等相关内容写进首句。例如“俄罗斯”一词译自蒙古语[5],不要加注蒙古语名或介绍相关内容。[7]

除首句外的条目正文,以及消歧义页标注外语名称的方式可参考首句格式手册的规定,在“提供必要信息”和“保持文本简洁、避免冗余”之间做出平衡。唯由编者自行翻译的专有名词必须标注外语原文(包括首句与其他部分。参见WP:原创译名)。(这一段加在《外语名称》章节最末)

参考資料

  1. ^ 本节“标题词”指第一个加粗的词或短语(偶尔也可能是句子),不一定和条目标题完全相同。
  2. ^ 本章节所说的“外语/外文”指除中文以外的语言。
  3. ^ 一些难以标注语种的专名(如“让·西贝柳斯”)可不标语种。
  4. ^ 社群关于在首句标注原文名称拉丁化、标注英语名、标注多个外语名称的情况均有讨论,但未得出共识,具体见下:
    • 若该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其对应的罗马化转写是否标注与如何标注——即直接标注在原文之后(如上“切爾諾夫策州”例)、在原文之后使用注脚、不标注在首句(仅在信息框标注)等——均无共识
    • 若该外语不是英语,且英语名在中文语境的出现率不明显低于原文名,社群对是否在首句同时标注英语名称没有共识
    • 若有多于一个外语名称需要标注(含上例情况),社群对是否均在首句标注及如何标注没有共识
  5. ^ 黄河清. 近现代汉语辞源.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387. 2019. ISBN 978-7-5326-5403-1. 
  6. ^ 6.0 6.1 J. Pearsall; P. Hanks; C. Soanes. 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 由《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编辑出版委员会翻译.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7. ISBN 9787810802758. 
  7. ^ 又如“精神分裂症”的英语名称“schizophrenia”由希腊语词根“skhizein”和“phrēn”构成[6],不要在首句介绍这一外文名称的词源;再如“通用语”的术语“lingua franca”(英)来自意大利语[6],不要在该外文词前写上“意大利语”语种或介绍该词词源。
主要修订记录

第一次(2024年11月20日 (三) 05:43 (UTC))、第二次(2024年11月20日 (三) 09:39 (UTC))、第三次(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2 (UTC))、第四次(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6 (UTC))、第五次(2024年11月25日 (一) 16:26 (UTC))、第六次(2024年12月13日 (五) 08:53 (UTC))、第七次(2024年12月14日 (六) 08:51 (UTC))、第八次(2024年12月15日 (日) 13:58 (UTC))、第九次(2024年12月15日 (日) 19:11 (UTC))

集中讨论区

邀请相关编者加入讨论@微肿头龙MykolaHKKethygaEricliu1912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7:17 (UTC)[回复]

刚刚忘记签名了  囧rz……重ping@微肿头龙MykolaHKKethygaEricliu1912--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7:19 (UTC)[回复]

lingua franca 的词源似乎是意大利语。enwikt, Longman, Collins, Merriam-Webster, Oxford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46 (UTC)[回复]
!!好像确实!——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05:43 (UTC)[回复]
其实有必要把“没有共识”也写进去吗。--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8 (UTC)[回复]
“没有共识”代表已经讨论过了,反映一种讨论状态吧。据我所知写进去情况蛮多的,比如NC:消歧义括号中的全角括号、NC:先到先得中的“可否在必要时使用脚注存在分歧”,以及英维en:WP:NLIST中的第三段首句,等等。--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08:02 (UTC)[回复]
同意。而且如果沒特別寫,還真的會有人誤會成完全沒討論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8日 (四) 13:44 (UTC)[回复]
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一般无需在英语名前标注“英语”这一语种名称,这也是大部分学术文献的标注方式”我对这个规定保留意见,因为很多条目都有标注“英语”,且个人觉得不标有点怪。如果其他编者认为没有问题我也不反对。条文的其余部分我觉得没问题。
另外,一些(相对)基础的学术词汇有必要建立英语重定向吗?比如EthanolGlucoseGravity这种(话说Gravity可以改成平等消歧义吗)。激进一点,可以把Water重定向到吗。我觉得这可能和各种形式的罗马化一样难以有共识,只能个案讨论了,不知道各位怎么看。--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5 (UTC)[回复]
同样,也有很多条目并未标注“英语”语种,且绝大部分学术文献、工具书,以及教科书(中国大陆)是从来不标“英语”这个语种名的,个人觉得标注“英语”反而很怪以及冗余。基础的学术词汇,我认为只要是常见于术语表、工具书、教科书的,就应该创建(至少是“可以”创建)。刚刚翻了下中国大陆人教版高中《化学》,它甚至是特意空出侧边栏用来强调文中的英语名称的,比如“乙烯 ethene / 加成反应 addition reaction”等等。“water”我不确定有没有必要……如果创建的话,这就很接近“词典”性质而不是“百科”性质了,但它也确实可以视作学术词汇,只是正好和语文性词汇一样(两岸术语网站的情况是,术语在线没有,但乐词网有不少);但如果建个“country”消歧义页说有“国家”和“乡村”两个义项,这就完全不行了,因为这是英汉词典内容。“gravity”等外语词如何消歧义的话,我觉得理想状态是看这个词在中文语境如何使用,更常指代什么(出现在教科书、学术文献等的括号标注中也属于使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10:06 (UTC)[回复]
外文重定向:
1:內容有些長。
2:「罗马化转写文本」不準確,比如阿拉伯字母、斯拉夫羅馬化轉寫方案有多種,有不少與常見的、以拉丁字母表示的名稱不同。
3、「若罗马化转写形式不止一种,社群对“是否应创建所有形式的罗马化文本”未有共识」,那這個提案中涉及羅馬化的部分似乎就失去意義了。
4、「建议创建专科术语的英语名重定向」與「方可创建外文重定向」的精神不符,沒必要是專科術語就要去創建英語重定向。
首句《外语名称》格式指引:
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一般无需在英语名前标注“英语”这一语种名称,首次出現不標註語言名稱恐與維基上現行實踐不符。學術文獻是默認現行的外文多用英語。
提案還未討論就寫“没有共识”,同 微肿头龙。--Kethyga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7 (UTC)[回复]
外文重定向:
  1. 虽然长,但确实总结下来的共识和讨论结果有这些……
  2. 确实不同啊。常见的拉丁字母文本是英语名,这里是要允许建立原文名罗马化
  3. 为什么失去意义?差不多就是,“可以建”,但并未完全鼓励编者全部建(即只鼓励建最通用的罗马化方案)
  4. 个人是希望“建议”的。因为我真的遇到大量明明在中文可靠文献(甚至是术语在线等)出现的学术词汇,明明在中维有条目但却搜不到,需要先去英维搜再通过跨语言链接转到中维的。中文学术译名真的很混乱
外文名称:
至少“需要标注”也与实践不符,因为有大量不标的(甚至有些专有名词等情况也未标语种,这我觉得不太好——但其实也不是不行,甚至大部分可靠来源也是不标的)。就像我几个月前提出“非专有名词无需大写”时,也有大量实践不符(现在也是),错误地大写非专有名词的情况甚至多于不大写情况。当然这里标注“英语”语种并非错误,只是我觉得冗余。
@Kethyga微肿头龙似乎无人加入讨论。那这里就我们来讨论下面几个问题:
  • 学科术语是否需要标注“英语”语种?我个人是强烈偏好不标的。绝大部分文献甚至对专有名词都一般不标语种而是直接给出原文,但是中维一般是标语种(也有不标的),对学科术语我就更没见过标语种的了。我认为标出“英语”两字几乎没有明显的好处,因为读者几乎不可能将这一单词误认为是其他语言——甚至这一单词是什么语言都不重要,它只是代表这一文本是国际通用学术词汇。当然,若两位认为应当标注,我可以接受将条文改为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一般无需在英语名前标注“英语”这一语种名称可以省略,以给编者更大的自由度。
  • 对任何条文中“无共识”的部分,都可以继续讨论,看看是否可以得出共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3:07 (UTC)[回复]
  • 其实看术语在线也会写“英文”,乐词网也写“English Terms”。我觉得一般的资料不标是因为通常这些资料都是面向特定领域的读者,而学术领域都默认英语为“唯一外语”。但维基百科作为一个综合性的百科全书覆盖了很多范围的主题,我认为标注语种会更好,也尽可能避免英语中心主义。而且就在首句多了两个字即不会占太多空间,也没有特别碍眼。如果说术语可以不标英语,也可能会延伸到其他领域可否也不标语种的问题。比如条文里的切尔诺夫策州否可以略掉“乌克兰语”三个字?毕竟乌克兰地名的条目想当然首句出现的外语肯定是乌克兰语,额外标注也显得很多余(语言名和国名不一样可能还是需要标出来)。不过,我也可以接受让编者自由决定(另外如果觉得有必要的话也可以写上“如果出现两个或以上语种时必须标注语种”之类字句)。
  • 现在暂时想不到什么可以讨论的,先放着吧。
--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16:28 (UTC)[回复]
术语在线和乐词网那是表格,不是文段,不一样(表格总得有个“表头”,没有也得有个出来);就像《中国大百科全书》网络版在信息框内会写上“英语”,但正式出版的纸质版就没有“英语”两字。另外“英语中心主义”完全不属于《WP:地域中心》等违反中立的现象。国际上通用的学术语言是英语(以及大部分工具书和学术文献在文段中不标“英语”语种),这是既定事实,反映这一事实并不是“不中立”;就像“敎”字在现代汉语是罕用异体字,中文维基百科应使用通用字形“教”,这并不是“‘教’字中心主义”一样(或者一个更类似的例子是“公元”纪年通常无需写出“公元”两字)。如果“不标英语语种名是不中立”的话,那我也可以继续上纲上线说“只写英语名而不写俄语日语名等”也是不中立……至于“一般资料是因为面向特定领域的读者”不标,我想那也是不成立的,因为中小学教材显然是最典型的无差别面向全体同学的教材,但我从未见过任何一本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教材在文段内标注“英语”语种名的(至少中国大陆教材从不标)。至于“乌克兰语”是否可以省略,其实我并不完全反对省略(就像我说的,不少工具书也是省略的),只是觉得中维大部分条目有标注+专有名词语言复杂多样,不如统一要求标注。不过既然学术名词是否标“英语”有争议,我改成“可以省略”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2 (UTC)[回复]
“两个以上语种必须标”,目前好像不是很有必要,因为这一般只会发生在专有名词,而目前专有名词是本就要求一般标语种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16 (UTC)[回复]
有些概念最早起源于非英语国家,因此非英语的外语术语也可能会有一定的使用场景。--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02 (UTC)[回复]
嗯?难道“relativity(相对论)”的德语有广泛使用场景?学术的通用语是什么语言和概念的起源地有关吗?--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4 (UTC)[回复]
我只是说可能,并不一定都是如此。比如军事术语闪电战显然德语更常用,英语也直接搬德语而不采用英语化的单词。又如前几年普大帝创造的术语特别军事行动,中文使用者显然会有更高的概率知晓其英语称呼,但不写其俄语称呼显然不妥。--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5 (UTC)[回复]
“闪电战”感觉不太算典型术语,不过要算也可以算吧——但“英语也直接搬德语而不采用英语化的单词”,反而(比普通学术词汇)更可以直接写成(blitzkrieg)而不写德语或英语,这个括号就表示“这个术语的国际通用形式是blitzkrieg”(无需在意它是什么语种,我前面说一般不用标“英语”也有这层含义,此外也和“生物学名无需标‘拉丁语’语种名”差不多)。至于“特别军事行动”,这个其实我语感上就是个专有名词而不是术语,如果看成术语那就是更加不典型的术语了,这种情况确实是要标语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49 (UTC)[回复]
但是英德正字法不同啊,德语的话B要大写,英语看英维没有用大写。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49 (UTC)[回复]
这样的话,我有点怀疑微肿头龙说的“德语更常用”是否属实了,很可能是英语更常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57 (UTC)[回复]
但是英维标题用了意大利体啊。不过内文也是罗马体意大利体混用,大小写混用,加不加引号混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1 (UTC)[回复]
英维又不是可靠来源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3 (UTC)[回复]
看!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4 (UTC)😮1 [回复]
因为我不觉得这种100%照搬外语拼写的单词是典型的英语单词。英语单词应为Lightning war(术语在线用的是这个)。如同nomen nudum我也难以认定他是英语单词(但术语在线把它和naked name都称作英语。。)。--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3:30 (UTC)[回复]
英语本来就只有不到30%词汇是本族语,其他都是外来词啊。anyway,我觉得没必要追究它到底是什么语种,“语种”有争议,反而恰恰更支持“不用标出语种”的做法。--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56 (UTC)[回复]
如果不确定语种的话,也没法注lang属性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32 (UTC)[回复]
那就不注呗。说实话,看了“肯定前件”目前的显示效果之后,我甚至倾向这类非英语的术语也不一定需要注语种……首先是不美观,其次追究通用术语是什么语种更偏向词典内容,就像词源是词典内容一样(当然也不纯粹是语文性内容,否则像“‘俄罗斯’译自蒙古语”之类的内容就完全不应在正文任何章节出现了);不过专有名词目前还是倾向标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44 (UTC)[回复]
注不注“拉丁语”也就四个字符宽度的差别,如果是“英语”也就只有三个,我觉得差不了多少。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49 (UTC)[回复]
写成下面那种六角括号形式我觉得就美观很多(但应该完全不是本站的体例),可能我传统工具书看习惯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1 (UTC)[回复]
冒号格式是不是也是搬英维的?不是不能改成六角括号。在逻辑中,肯定前件(〔拉丁语〕modus ponens)是有效的、简单的论证形式。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俄语〕Донецкая Народ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罗马化:Donetskaya Narodnaya Respublika,缩写:ДНР / DNR;或按英语缩写为“DPR”[注 1])是俄罗斯联邦在东欧事实上的联邦主体。俄占扎波罗热州(〔俄语〕Российская оккупация Запорожской области,〔乌克兰语〕Російська окупація Запорізької області),是从2022年2月24日俄罗斯入侵乌克兰第一天开始在扎波罗热州的军事占领地区。确实看起来可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9 (UTC)[回复]
“语”字完全可以省略?“罗马化”那个小字加冒号显示方式我也一直觉得非常奇怪,不过暂时没想到怎么表示最好。--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01 (UTC)[回复]
我觉得通常可以。但是世界语、美国英语、近代英语、简单英语、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这些特殊的语言省略“语”字会不会反倒不通或者有歧义?另外我还担心,比较罕见的语言如,伊多语(〔伊多〕Ido),沃拉普克语(〔沃拉普克〕Volapük),不知道体例的读者会不会不清楚是什么意思?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12 (UTC)[回复]
而且语字是否应该隐藏?依靠屏幕阅读器的视障读者大概没办法知道这是个六角括号。比如〔[[伊多语|伊多<span style="display:none;user-select:none">语</span>]]〕。屏幕阅读器能读出user-select:none的文本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19 (UTC)[回复]
user-select”是什么意思? 思考...“语”字不读出也不影响理解吧?(或者说书面上省略不影响理解的,读出也不影响)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35 (UTC)[回复]
这些或者写全称,或者简写(当然尽量不要自己发明简写,找其他工具书或论文常用的简写)然后加{{tooltip}}?--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33 (UTC)[回复]
不用六角括号包裹的语种名总有种“成为正文、喧宾夺主”的感觉;语种应当仅是对外文单词的附加说明。--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5 (UTC)[回复]
确实,不过括号内本身也不是正文。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21 (UTC)[回复]
不对,但如果这样说,括号内标注“学名:”“INN:”甚至是“简称”“俗称”“缩写”是不是也会“喧宾夺主”?是不是也应该发明一种括号将之括起来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27 (UTC)[回复]
这不喧宾夺主啊。看下例,“学名/简称”之类的是对名称本身的注释,所以直接放括号里天经地义,但语种名是对外文的注释,它本身应该是个“二级括号”。--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37 (UTC)[回复]
就像“切尔诺夫策州”例本身的逻辑应该是切尔诺夫策州(原文:〔乌克兰〕Чернівецька область),只不过一般把“原文”(即相当于“学名/简称”等的词)两字省略罢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48 (UTC)[回复]
另外缩写,如果是通常只在外语语境使用的缩写,那是对外文的注释(也类似“二级括号”),但我觉得这类缩写不应该标注,应当只标注“DNA”这种中文语境也常用的缩写,那显然就不是“二级注释”了,相当于是“脱氧核糖核酸”的“缩写”,所以“缩写:DNA”不必加“二级括号”。--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50 (UTC)[回复]
很绕但可以理解。我大概写过「原文:英文:Foobar」之类的东西。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15 (UTC)[回复]
严重违反冒号使用规范!--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27 (UTC)[回复]
还有您似乎偏好加内链?这就更过分!()注明语种本身已经不完全必要,还要直接在标题词后面链接至语种条目?(绝大部分条目和拉丁语/意大利语等语言本身根本没有关系。)我觉得只有“伊多语”之类的一般读者没听说过的语言需要加内链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1:41 (UTC)[回复]
加内链并不会影响什么啊?目前似乎只有英语不加内链。「伊多语:」只有可能在伊多语条目出现,所以也不会加内链。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14 (UTC)[回复]
内部链接显然会驱赶读者,就像经济学条目拿马铃薯举例不应将内链加到马铃薯上一样,“拉丁语”之类的属于大部分读者都了解的语言。“伊多语”等罕见语言还可以在伊多民族特色事物中出现的(没点进去看,居然是人造语言……不过可以拿别的小语种来举例,道理一样)。--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3:25 (UTC)[回复]
说到加内链的问题,本站目前的lang-xx系列模板对大语种不添加内链(英、法、俄等),而小语种则几乎全部自带内链,如果不想链接需用参数控制。我是觉得这样怪怪的,要么就全加要么全都不加。比如上述提及的俄占扎波罗热州,俄语没加内链,乌克兰语却有。(注:这里的大小语种并非依据使用人口划分,具体多少个语种没有被添加内链我也不清楚)--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9日 (五) 03:50 (UTC)[回复]
其实我认为术语不必注语种的逻辑和“学名”“药品名”不必注语种的逻辑一样,可以看作是,如果完全写全,实际上它们是:精神分裂症(术语:〔英〕schizophrenia)狼(学名:〔拉丁〕Canis lupus氟西汀(INN:〔英〕fluoxetine)。学名和药品名语种并不重要,所以省略;术语语种也同样的逻辑省略,最后再省去“术语”两字。--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8日 (四) 20:50 (UTC)[回复]
肯定前件拉丁語modus ponens)、跳弓英语spiccato義大利語spiccato),虽然英语也是这样拼,但是英维用的是意大利体,大概不是真正的英文?另外括号里面也有可能是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BWV Anh.114,或者Jean Sibelius这种没法标语言的名字。当然这些不是术语,不过是否会混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5日 (一) 02:48 (UTC)[回复]
“肯定前件”不算典型术语,至于标不标语种我认为都行(我倾向标,或者说,我倾向“英语默认不标,其他标”,类似“公元”的处理);“跳弓”之类的音乐术语我觉得应该所有音乐术语特别处理,我倾向是不用标语种,作品号同(我对目前音乐作品条目的格式颇有意见);Jean Sibelius应该不标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0 (UTC)[回复]
已在条文写入上述讨论内容。——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6:26 (UTC)[回复]
( π )题外话:不知道马来西亚怎么样,在中国大陆,绝大部分公共建筑上的中文(比如路牌、站牌、公共交通指示牌等等)全都会附带英文,而且从不标“英语”两个字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43 (UTC)[回复]
不能类比。标识牌没有默认语言,各种语言是面向其使用者的,只要有人看懂就行。中文维基百科面向中文读者,外文也是给中文使用者看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52 (UTC)[回复]
就“工具书能否起到提供必要信息”作用来说,不标“英语”几乎不会有负面作用,纯粹是告诉查阅的读者括注里的名称是学术通用词汇——而且,就像不写“公元”两字的年份通常默认是公元纪年,我不相信不写语种读者会疑惑那是什么语言。当然,或许可以设置《凡例》页面,告诉读者某些分类(学术研究涉及的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等)下的标题词后均括注英语名称(本来工具书的绝大部分格式、符号等内容就应该写进凡例而不是在每个条目里都用各种方式提供给读者)。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缩写(字母词)源于但已不被部分中文学者视作纯英语(如DNA等,直接收录进了《现代汉语词典》;当然专有名词也有可能存在这种现象)。--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8:00 (UTC)[回复]
马来西亚的路牌一般只会写马来语,或只写英语。两个语言都写是很少的情况。假设有条路叫Jalan Rosa(Rosa Road),那只会写Jalan Rosa或Jln. Rosa,哪怕用英语交流时提到这条路也会用Jalan Rosa而不刻意念Rosa Road(相当于某些大陆路牌里的XX Lu)--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23:57 (UTC)[回复]
一個細枝末節的問題:如果省略「英文」的話會不會不好看出哪些外文沒被lang包裹,還是說有什麼介面小工具可以用一下。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01 (UTC)[回复]
不省略也有很多没有被包裹啊😂(即源代码是直接的英语:XXX)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03 (UTC)[回复]
还有这种事?红温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4日 (日) 17:05 (UTC)[回复]
另外,我两个方针指引都藏在注脚里的“描述性短语——如cinema of the United Kingdom(英国电影)——是否可建重定向/标注外文没有共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怎么看?我个人其实是倾向于不允许建重定向/不标注外文名称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4日 (日) 21:49 (UTC)[回复]
我觉得不应该建重定向,但语种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标上。如果文本语境显然无必要可以不标。--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7 (UTC)[回复]
“语种”是指“标注外语名称”吧(主要前面说到“语种”都是指“英语”“俄语”这几个字本身)?据我观察这类重定向有,外语名称也有而且很多(所以我才说“无共识”,不然可能会想要求尽量限制。当然如果这里讨论认为可以限制那我就要改条文成限制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21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会错了意。但观点不变: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放入外文。如果写如外文是更好的则要写入,没必要的则省去。--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2 (UTC)[回复]
好的,那我先改成限制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36 (UTC)[回复]
如果是INN药物名的话,标注“INN:XX”是否好过标注“英语:XX”或不标?我目前就是标前者。这些药名实在很难称作是(典型的)英语单词。--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3 (UTC)[回复]
(+)支持INN:XX,就像生物学名写学名:XX(一般用模板实现)而不是拉丁语:XX一样。--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00:15 (UTC)[回复]
或許可以提出,若某名稱來自學術界專有規範(如學名、藥名等),則可照樣標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44 (UTC)[回复]
生物学名之前已经有提出了。药名似乎可以附在生物学名后面,已写入。——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5日 (一) 16:26 (UTC)[回复]
我想探討「原則上不允許建立帶消歧義後綴的外文重新導向。」這句話的適切性。雖然說是長期習慣,但不少編者在從外語百科翻譯條目時書目都是直接照搬,如果該書目的原始條目帶有消歧義後綴,則會因為此規定無法清除。打個比方來說,我在十個月前請機器人清理Polygon (website)這個與英文百科同名的連結,十個月後又有好幾個條目使用這個也是,但類似狀況太多我無法每隔一段時間就回來請人處理,要建立機器人定期清理也不符合成本效益,若無其他特別考量,希望新版指引可以刪除這句話,謝謝。--迴廊彼端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3:39 (UTC)[回复]
同意,此種情況應有特別之適當豁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5日 (四) 22:18 (UTC)[回复]
我个人是希望仍保持不允许的。翻译外语维百时各式各样的问题很多,如标点使用不当、大小写使用不当、照搬模板参数导致不对应等等,这些都属于错误,应该由中维编者修正,而不是为了适应这种错误去开放建立重定向……(这和“错字重定向”不一样,“错字重定向”是已经有不少可靠来源误用某一名称,但这里是编者自己在站内在翻译时的错误。)另邀请@微肿头龙讨论: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4:09 (UTC)[回复]
个人也倾向不允许创建。如果允许创建就约等于认可了所有英维(或其他语言)标题都是可以创建的,毕竟难以有个客观的标准判断哪些是可以豁免的。那干脆不要限制重定向的建立算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5:50 (UTC)[回复]
User:自由雨日一來建立及使用重定向並不耗費多少系統資源;二來就是有很多翻譯者都不翻書目,例如這個案例中有數十筆使用者草稿都這樣寫,我還看過有數百筆連入的類似狀況,與其不切實際的期待未來有人處理,不如現在直接快速解決。
User:微肿头龙現有方針「僅在語言符合以下條件時方可建立來自此語言的重新導向:
1.此語言(或使用此語言的文化)與目標條目有明確關聯(例如:公司/作品/人物/地方的外文原名),和/或
2.有合理期望中文使用者會使用此語言指稱目標條目(例如部分專業文獻常見之拉丁化外文人名)」已能限縮建立這類的重定向,新方針又更加細緻,我不認為需要擔心。--迴廊彼端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13:33 (UTC)[回复]
我不反对建立外文重定向(如建立Polygon是ok的),我有意见的只是连外语的消歧义尾缀一起搬过来,如上方Polygon (website)这种。如果允许了,可能还会延伸到能不能把英维的各种消歧义尾缀一起搬过来(如Polygon (magazine)、Polygon (publication)等等)。我觉得这就有点过分了,已经超出了“合理期望”。如果要这样干脆不要进行任何限制。当然,我只是出于原则性的不支持,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解决译者懒得翻译的问题,如果更多用户支持阁下的想法我可以保持沉默。--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14:02 (UTC)[回复]
(▲)同上和我前面的意见,我依然认为这些翻译者的问题属于错误,应当修正而不是利用重定向去弥补。照搬英维参考文献时出现的错误远远不止重定向,例如还有日期格式、参数不对应等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2日 (四) 14:34 (UTC)[回复]
  • 限於「讨论页」説明導致多開新頁面,應同時容許在編輯摘要説明。
  • 《外文重定向》方针提案第1點中「该外文文本常常直接在中文语境使用」與第6點中「其他常会在中文语境出现的外文文本」,除「直接」一詞外,無大不同,涉嫌重複,應去除有附加條件的後者。
  • 《外文重定向》方针與首句《外语名称》格式指引提案多數幾點大意重叠,應將其中重複的後者導向前者,減少重複及修訂維護困難。
  • 衆人皆知的對象無需括注或舉例,否則叠床架屋、不堪卒讀。另如,“俄罗斯”、“精神分裂症”、“通用语”3例長分句説明同一情形,保留一例足矣;「通常为字母词(如CD指激光唱片)和英语词(如bug指程序错误)」,例上加例,一層事例即可;等等。
  • 首句《外语名称》格式指引提案前半連寫3點「無共識」,令人不想續讀,應將「有共識」者置前,並盡量壓縮「無共識」者長度或改成腳註。
--— Gohan 2024年12月13日 (五) 08:27 (UTC)[回复]
  • 已补充“编辑摘要”。
  • 我认为是不太一样的。“直接使用”的意思是直接作为一个词汇(不出现对应中文)而出现,比如“这盘CD是……”,直接用“CD”代替“激光唱片”;而“出现”则包括了以括注形式出现,比如美国、英国等极为常见的专有名词一般不会在后面括注外文,但不常见的外文人名则不论是学术著作还是普通新闻媒体都常括注外文。——当然“专有名词”已经在前面条文中有了,我是在设想前面条文没有覆盖到,但仍常会在中文语境(包括括注)中出现的那些外文词汇。
  • 具体如何导向?毕竟是不同的指引页面……
  • 衆人皆知的對象無需括注或舉例”具体是指?“俄罗斯”“精神分裂症”“通用语”其实是3个不同的情况:“俄罗斯”是中译名译自非目标语言的情况,“精神分裂症”是(一些编者喜欢)介绍外文词本身构词法的情况,“通用语”是外文词本身移植自另一外文的情况。不过可能确实过长,将后两者移入注释。“字母词”和“英语词”我认为性质差异比较大:“字母词”的使用已非常广泛,甚至被部分学者视作类似“准中文”的存在,例如部分字母词已被《现代汉语词典》收录;而“英语词”则暂时还没有这种地位,所以我认为可均予以举例,且多一例并不太长(比起那些“无共识”注释等来)。
  • 已将“无共识”内容移入注释。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3日 (五) 08:53 (UTC)[回复]
  • 提議條文讀不出「直接使用」與「出現」有此差異,此層差異應在條文中有所體現。
  • 重複的情形可表述為「符合外文重定向條件的名稱……」並加內鏈,剩餘部分細述不同的情形。
  • 意即保留「字母詞和英語詞」足矣,衆人皆知字母詞和英語詞分別爲何,無需「CD」、「bug」。「(甚至可能比标题词本身更常用)」也多餘。
--— Gohan 2024年12月14日 (六) 08:40 (UTC)[回复]
  • 已加入“(不出现相应中文)”“(包括中文文本的括注中)”括注。
  • 一开始我就是这么想的,后来总觉得格式指引还是具体写出来比较好。目前我提议的版本由于特意保持两边“同步”,其实除了“无共识”中的那三个注释外,好像基本上都是一致的。但由于每一项都有“无共识”或“是否标注语种”之类的细则,似乎每一项都要链接一词,这样不便阅读,还是写出来?
  • 已删除这些举例和注释。不过我其实担心“字母词”一词不一定“众人皆知”……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08:51 (UTC)[回复]
再經思慮,其實中文新聞、期刊、論文等正文括注的非中文名稱的重要性或常用度往往不亞於《外文重定向》方针提案前5點的對象,傾向於與前5點維持同一待遇。--— Gohan 2024年12月15日 (日) 09:22 (UTC)[回复]
已改写,目前这样编排如何?——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5日 (日) 13:58 (UTC)[回复]
发现最后一条忘记加“编辑摘要”了,已补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5日 (日) 19:11 (UTC)[回复]

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因為此案涉及到方針指引的移動,故不放在技術區,放在方針區
前言

前次討論,已有初步共識,不過當時有意見認為需近一步討論,也因 此案涉及到方針指引的移動故需要在方針區確認共識或進一步討論。

方針/指引的部分即:

技術細節:

  • 將MOS更名為「格式手冊」,即:
  • 編輯以下頁面:
中填入格式手册格式手冊
正文

前次討論,因為MOS語言維基百科的創立,因此本站設立的MOS捷徑得以因此技術原因phab:T363538,被升格為命名空間。當時的討論主流共識認為,既然都有名字空間了,不如把對應頁面都(►)移动進去。

我現在的想法是,既然基金會都升格MOS為正式命名空間了,我們不使用實在浪費。且屆時上述更名技術操作全部完成後,移動到下面的頁面如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將會直接顯示為「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同當時「維基百科:XX專題」變為「專題:XX」的好處。

提及上次「關於本命名空間」之討論參與者@S8321414SunAfterRain魔琴歡迎再次發表意見。

計畫時程
  1. [方針] 「方針/指引」獲得共識
  2. [技術] 技術調整([管理員/模板編輯員]編輯模板、[phab]設定空間中文別名、[phab]開啟命名空間子頁面功能、[介面管理員]編輯介面)
  3. [機器人] 批次(►)移动頁面,計畫為「WP:格式手冊/XXX」→「格式手冊:XXX」(如技術調整已完成,格式手冊:XXX將會等同於MOS:XXX);會保留WP:格式手冊這頁,及相關重定向頁(同上次「維基專題」辦理辦法);涉及頁面Special:前缀索引/格式手册Special:前缀索引/格式手冊(不多,規模比上次PJ空間小很多,目測少於500頁面)
  4. [方針] MOS從捷徑指引中移除或修改措辭

以上,歡迎討論--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2月4日 (三) 05:51 (UTC)[回复]

不反對,但第四步能不能解釋得詳細一點?--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6:26 (UTC)[回复]

(※)注意,這次與專題的命名空間有不同,基金會設立專題空間時有把全寫「WikiProject:」和縮寫「PJ:」納入作為可用的前綴;但對於MOS空間,基金會衹把縮寫「MOS:」作為可用的前綴,而沒有全寫。由此可見,基金會設立MOS空間是用來放捷徑重定向的,並沒有預期會當成正式的頁面來用。我們需要先確認這樣做是不會產生新的技術問題、以及沒有違背基金會設定的技術用法才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2月4日 (三) 13:42 (UTC)[回复]

已知的技術問題:(歡迎補充)

  1. MOS和MOS_talk空間並沒有子頁面功能(測試:MOS talk:标点符号/存档1不被MW系統視為MOS talk:标点符号的子頁面,故MOS talk:标点符号/存档1的標題欄下沒有自動顯示上一層的連結,對比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存档1則有自動上一層的連結)--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2月4日 (三) 13:42 (UTC)[回复]
  • @Cdip150我上面寫的計畫時程「2.[技術] 技術調整」就是已經包含去phab申請「命名空間別名」、子頁面等東西啊。這東西沒有本地共識是要怎麼申請???我在方針區提,而不是在技術區題就是為了這個啊。你的那些問題都會在本地共識有了之後,提請phab修改啊,那樣不就都解決了?你變成直接這樣提,那,從哪來本地共識?? 沒有本地共識要怎麼申請phab工單解決你的問題???? 拜託不要製造套娃問題好嗎? 拜託不要製造遞迴/迴圈問題好嗎?--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2月4日 (三) 13:52 (UTC)[回复]
  • (※)注意@Cdip150基金會設立專題空間時有把全寫「WikiProject:」和縮寫「PJ:」納入作為可用的前綴」,「基金會」? 不好意思,那段程式碼我寫的,謝謝,提案也是我提的,所以根本不是「基金會設立有納入」,而是「本地共識為需要納入」,然後我寫程式給phab,他們佈到正式機而已。所以「基金會設立有納入」,錯,是「本地社群共識設立有納入」謝謝。--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2月4日 (三) 14:07 (UTC)[回复]
  • (!)意見:当时设置维基专题空间时就是认为维基专题并不严格符合Project命名空间的用途,即「有关维基百科的内容信息,包括维基百科自身的信息、方针、指引、论述,以及维基人的讨论空间『互助客栈』、知识问答等 」。但是MOS(以及NT、NC)确实就是维基百科本身的方针指引,如此拆分不知是否合适。先前设置维基专题命名空间时,Wikipedia:电子游戏专题/条目指引Wikipedia:钱币学专题/条目指引因为有指引的地位并没有随着主页面迁入维基专题命名空间,而是更名后留在Project空间中。另外,如果确认独立格式手册空间,应该修改Wikipedia:方針與指引#方針及指引的用詞。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4日 (三) 14:01 (UTC)[回复]
    • (:)回應這次主要是因為格式手冊在社群討論前就出現了「現存命名空間」,與上次设置维基专题空间不同,上次维基专题空间在本地討論與申請前並不存在有關的「現存命名空間」。所以我想現在的討論就可以「我們要不要使用這個現存命名空間」。我認為拆分有一定的合適性,畢竟格式手冊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獨特性。關於延伸議題格式手冊「放進現存命名空間」後,NT、NC是不是也要有專屬命名空間之事可以之後再議,畢竟他們倆個現在「沒有現存命名空間」也是事實,目前唯一有「現存命名空間」的是格式手冊。至於格式手冊如果確定要放在之前基金會開設的「現存命名空間」的話,应该修改Wikipedia:方針與指引#方針及指引的用詞,這是當然的,如果本案獲得本地共識,並且調整好技術細節,在我「計畫時程」中「[方針] MOS從捷徑指引中移除或修改措辭」就包含了這個部分。--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2月4日 (三) 23:41 (UTC)[回复]
      我觉得「MOS:」放在哪里都不影响这一疑虑(即将完全符合Project空间用途的页面迁出)。虽然我不懂技术细节,但我认MOS单独作一个重定向空间并没有什么「不使用实在浪费」的,Wikipedia:格式手册/子页面也不会自动空出来。另外MOS空间即使形式上独立,但是在和方针政策相关的规范上可能仍然要视作Project空间,比如有人想搜索方针相关字词,就得在搜索页面同时勾选「维基百科」、「MOS」,要查讨论就得连talk都一起勾选了;有人喜欢不讨论就修正方针指引字词被提报了,就要同时禁制Project和MOS空间……反倒可能操作上不方便。而主题和专题拆出去不会有这样的问题。「格式手册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独特性」,未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5日 (四) 08:36 (UTC)[回复]
      • 一個命名空間會有各種功能、統計功能,但重定向頁事實上用不到獨立的命名空間會提供的大部分功能,因此一個獨立的命名空間若只放了重定向頁,將會浪費獨立的命名空間會提供的大部分功能。    但是我覺得能分開搜尋是一種好處。    能分開禁制不是更好?搞不好有人只破壞格式手冊。    格式手冊只是「提供一些使所有條目的編輯風格變得一致的準則」,「這些規則和條例,並非像法律條款一般堅若磐石。它們只是就一般情況而言,必須靈活運用。」。方針是所有使用者通常應該遵守的標準;指引是共識所支持的最佳做法。編輯者應嘗試遵守指引,但最好仍要以常識判斷是否合適,因為不排除會有例外情況;而格式手冊更接近對於條目撰寫方式的「建議」,只要在不違反方針指引下,格式手冊的「建議」可以選擇性不採用。--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2月8日 (日) 00:28 (UTC)[回复]
        1. 不假,MOS确实获得了统计功能,但是为什么要把它的统计功能从Wikipedia空间分开?我们还有几千几万个ns number没有使用,是不是也是浪费了那么多ns number提供的功能?2. 设置「在Wikipedia:格式手册的子页面」也能单独搜索。3. 罕见情况就不讨论了,只是举个例子。 4. Wikipedia不是什么方针空间,也不是红线空间,您这里提出的「独特性」我认为也适用于所有指引——甚至方针也可以IAR。另外Wikipedia空间还有数量不小的信息页、论述,根本不需要人遵守,他们是不是也不适用于Wikipedia空间?按我对于Wikipedia空间的理解,这会导致Wikipedia空间的基础分崩离析。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9日 (一) 10:40 (UTC)[回复]
        • 其他ns number又還沒有被「分配」,哪來的「浪費」一說?現在明顯就只有格式手冊MOS被基金會「擅自」分配了,且是「已經」被「分配」了,那麼怎麼跟你那些「還沒有被分配」的ns number比較,不公平,不苟同。分一個格式手冊哪會造成Wikipedia空间的基础分崩离析??哪邊崩了??怎麼個崩法??完全不認同也不認為把一些頁面歸類到一個「已經」被基金會擅自「分配」的空間會造成甚麼鬼東東崩掉。--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2月9日 (一) 11:51 (UTC)[回复]
          • 其實沒話浪不浪費,維基上有不少功能原先也是早已配置但處於停用狀態,直到我們說有需要時才啟用(例如zh-mo和zh-my功能早在2009年配置,但直到2013年和2018年等到我們說有需要時才啟用),但停用期間我們不會說浪費了,重點是我們需不需要。說到管理上的問題,現有情況如要禁制某人編輯格式手冊全系列的話,技術上衹需要設定「WP:格式手[冊册]」的前綴即可;但移到MOS空間的話,除了要設定「MOS:」前綴外,還要單獨對WP:格式手册進行禁制設定(其他管理功能也如是),要做的功夫確實是變多了;而且還未知有沒有加重其他管理操作的問題。我想提案人有必要說明一下我們是否真的很有需要去對MOS:空間啟用更多頁面功能,以及這種做法帶來的缺點是否值得我們去犧牲,而不應僅僅說「不想浪費」,否則難免會讓人覺得很片面。--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12月12日 (四) 15:20 (UTC)[回复]
            • 如果是要從零開始——從「沒有這個命名空間」也「沒分配ns number」開始,確實要討論很多,要考慮很多諸如「我們值不值得開一個命名空間」,這種確實需要考慮到這種做法帶來的缺點是否值得我們去犧牲,討論完成之後才是去申請「分配ns number」,基金會同意後就會從「沒有這個命名空間」變成「這個命名空間」,也「分配ns number」,這時討論的主要議題就會變成「我們如何去使用這個已經被分配的命名空間」。;;而現在的情況不太一樣,已經不是從「沒有這個命名空間」也「沒分配ns number」要到「已經有這個命名空間要開始使用」,而是「基金會已經開了這個命名空間」且「分配ns number」,那我覺得討論「我們如何去使用這個命名空間」會比「我們當作沒看到這個命名空間」來的好。--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2月13日 (五) 05:56 (UTC)[回复]
(:)回應@Cdip150我的理由其實很簡單。2020年底社群其實就有不少聲音希望格式手冊(MOS)升格為「真」命名空間(非偽),包括但不限於User:Pseudo_Classes等人(Wikipedia_talk:命名空间/2021年设立新命名空间及伪命名空间#小结2),我現在只是把這些聲音「複誦」出來而已。四年後,基金會正是提升格式手冊(MOS)升格為「真」命名空間(非偽),且在 前次討論(3個月前)提出此提議時,也沒有明顯的反對聲浪,因此我才在方針版正式將此提議進行提案。且我是認為,未來格式手冊歸檔後,原「維基百科:格式手冊/標點符號」將得以變成「格式手冊:標點符號」看起來更易讀,且現行前面的「維基百科」是多餘的,我們都知道這是「維基百科」的格式手冊,無須多提,因此若能以「格式手冊:標點符號」作為標題名稱會更好(技術原理:格式手冊被設定為MOS的中文名,此時[[MOS:標點符號]]等同於[[格式手冊:標點符號]],就如同「維基百科」被設定為Wikipedia命名空間的中文名,因此[[Wikipedia:格式手冊]]等同於[[維基百科:格式手冊]]一樣道理);僅此而已。--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2月13日 (五) 06:31 (UTC)[回复]
我覺得可以在MOS:空間中分配「MOS:標點符號」的重新導向,方便檢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00:24 (UTC)[回复]
(:)回應:(1)我不認爲這樣比較有何不公平之處,是否分配爲真·命名空間,只要我們並不去用它存放實際內容,對我們來說並沒有區別。 (4)只是個人對於維基百科命名空間一個比較粗淺的理解。我覺得如果格式手冊能分出來,其他方針指引也能分出來,我們就不好解釋這個「Wikipedia」空間究竟有什麼作用了。 (a) “我们如何去使用这个命名空间”:用途自然是避免語莫西語跨語言連結衝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00:45 (UTC)[回复]
不反對此提議,另外也不反對上面提到的為命名常規與關注度指引單設命名空間的提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4日 (三) 14:28 (UTC)[回复]
(-)反对拆分:格式手冊頁面本寥寥無幾,且性質未全然有別於其他方針與指引,不若維基專題而難成獨立體系,實無必要特別自計畫命名空間劃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5日 (四) 10:11 (UTC)[回复]
然而現在的情況是MOS因為其他緣故(而非中文維基百科的請求)而已經成為一個獨立的命名空間了,這獨立的命名空間也不好空著。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5日 (四) 12:27 (UTC)[回复]

应根据WP:用戶頁WP:用戶框进行修订

从范围上来看,用户框是用户页的子集。用户框的内容也应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这一点是因为近日又有新用户(Carl66066)连续建立多个在我看来并不合适的用户框。以该用户此前的用户页为例:

  • 视觉效果十分糟糕:颜色搭配不当,背景颜色和文字颜色接近,文本框宽度参差不一;
  • 反复宣告自己的观点:使用大量文本详细描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基本上与维基媒体运动及社群协作毫无关联;
  • 名称不明确:模板名称与文本内容不相符,或存在歧义。

由于类似的编辑者以往也存在,我认为有必要按照WP:UP修订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WP:UBX移掉,对目前的用户框进行整理,将文本内容过于注重表达个人意见的改为中性的陈述或简单的宣告,无可救药的模板批量送存废。——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回复]

(+)支持。另外除了根据中维的《WP:用户页》修订之外,也可以根据目前英维的en:WP:Userboxes修订?因为似乎中维的版本有些落后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27 (UTC)[回复]
您想给的链接应该是打错了,我改了一下。(~)補充一点:我认为应该在WP:UBX中建议用户把理论上不会有其他人用的内容用Template:Userbox表达出来而不是新建一个页面。——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40 (UTC)[回复]
感觉很有必要!(+)支持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42 (UTC)[回复]
我觉得Wikipedia:用户框要为编辑条目服务这篇论述写得很有道理,或可用于参考。——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4日 (三) 16:26 (UTC)[回复]
如果是新增字數限制又及引入WP:避嫌又如何?
使用大量文本詳細描述自己的觀點—>以字數限制形式限制不要詳述限制
反覆宣告自己的觀點—>若掛上相關立場鮮明的方塊,即視為該編輯者會戴有色眼鏡看待或編輯相關條目,基於WP:中立應予以禁止編輯相關條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8:26 (UTC)[回复]
您是说……例如A声明是某学校的学生或校友,出于利益冲突和可能不中立,不应该允许其编辑学校条目中关于排名的内容?
我建议如果某编者讨厌特定主题,除非TA表现出明显的POV并经确认,才可由管理员执行编辑禁制。否则,不赞成单凭用户页的用户框而预防性禁制。——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4日 (三) 18:35 (UTC)[回复]
聲明學生或校友沒有問題,問題是聲明自己是「討厭/仇恨/熱愛」那所學校的。當加上預設立場或形容詞時,應考慮那個人是否可以不戴有色眼鏡編輯那所學校的條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1:20 (UTC)[回复]
那是不是应该禁制您编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含香港)有关的所有条目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01:24 (UTC)[回复]
你看到我的簽名有說愛哪個國家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1:34 (UTC)[回复]
我覺得他並不是只看你的簽名來下定論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5日 (四) 01:37 (UTC)[回复]
您从用户名到签名到用户页都“说”了啊🤣总不可能用户名是“香港我爱你一生一世”但签名是爱美国……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01:38 (UTC)[回复]
有沒有想過520是粵語「唔要你」(不要你)?--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1:41 (UTC)[回复]
那就读不通了………而且也和您用户页和签名不吻合。--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01:43 (UTC)[回复]
例如今日A君掛上「支持尹錫悅頒佈戒嚴令」,B君掛上「支持尹錫悅頒佈戒嚴令,抵抗北韓邪惡勢力」
個人認為應該禁止B君那類方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1:39 (UTC)[回复]
是这样的意思。B版并不合适。——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05:22 (UTC)[回复]
用能让有常识的人理解的话语写成指引比愚蠢的官僚式限制有用无数倍。比起把时间浪费在标准上,告诉用户这样做的原因、后果即可,有常识的人应当能作出合理的判断。
不合理到我甚至一时想不出如何用简单的语言表达。——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9:37 (UTC)[回复]
将《避嫌》《中立》方针用于用户页,就像将《非原创研究》用于项目页一样离谱……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5日 (四) 00:39 (UTC)[回复]
(!)意見,我认为你应该是对Wikipedia:用戶框/各國政治Wikipedia:用戶框/信仰與主張这些相关的UB感到有意见?如果只就UB的大小,行文格式进行规范的话,是不是有需要对此作更强烈的限制(例如UB的渲染高度),即使已经使用了{{Userbox}}做基底?对于这些政见表达,如何认定这些是不是与其在项目上的编辑有意见倾向?另,Wikipedia:用戶框现在的行文,更像是{{Information page}}或者{{Wikipedia how-to}},而不是{{Guideline}}。——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5日 (四) 00:50 (UTC)[回复]
并非针对这两个页面的模板。很多用于表示政见的模板十分有用,但判断有用的依据是用户是否能根据这一点自我提醒,而不是用于向其他人宣传自己赞同的意识形态。以Wikipedia:用戶框/信仰與主張#特定人物與政策为例,“这个用户相信维基百科能够改变愤青”是有意义的,“这位用户要求当局立即释放天主教上海教区马达钦主教并停止干涉教务”是具体而(对维基百科及社群)无用的。再比如:T:User hate DPRK的内容比T:User no DPRK更为妥当。如果一个用户的编辑可以说是试图在维基百科宣传其用户页提到的理念,那就可以说,用户框虽然没能提醒用户自己,但提醒了社群。
用户用户框的外观只能说是提供建议,告知制作者和使用者应尽可能规范,如果用户自己愿意用不规范的模板以至于自己用户页一团糟那是用户自己的问题。——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05:43 (UTC)[回复]
关于UB内容的表达,两方面:一方面对于UB内容是否过于“与维基百科目标无关的作品、信息、讨论和行为”、“与百科全书编辑无关的极具争议性或攻击性的内容”是否需要更强制的规范;另一方面是,用户堆叠自己的UB是否过于“与维基百科目标无关的作品、信息、讨论和行为”、“与百科全书编辑无关的极具争议性或攻击性的内容”。两方面的目标有所不同。——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5日 (四) 08:55 (UTC)[回复]
用户选择用用户框表示和用自己的话写一段内容都是一样的性质,只不过如果存在大量不合适的用户框会导致不了解的用户更容易使用这些。此前某用户在用户页没有使用任何用户框,写了大篇幅的无关内容,一样是按WP:UPNOT送存废讨论删除。如果用户是自己定义了大量有用处的用户框,那么堆叠起来也没问题。重要的自然是内容。用户页不该有的,显然不能因为是用户框的形式就能留存,用户框反而加剧了跟着闯红灯的问题。问题不在强制不强制,维基百科不缺立法委员和法匠,UPNOT一直就在那里放着,如果现在不把问题说清楚,说不定就是在编辑争议和不当行为车轮战,我完全没精力和兴趣去应付。——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3:34 (UTC)[回复]
(+)支持,一部分用户框存有过度阐释或个人化阐释的问题,急需依据规范修正。--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03:45 (UTC)[回复]
(※)注意 已对该用户提报Wikipedia:利益衝突/佈告板#Carl66066--航站区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1:50 (UTC)[回复]
我看了英文的en:Wikipedia:Userboxes指引,已经有指引介绍到用户框的内容要求,简要概括就是:用户框同样适用文明方针以及不是什么方针,不是自我宣传、发表个人观点、进行广告宣传的地方。但是既有的一些用户框(尤其是某人喜欢某品牌)都会打上品牌口号(广告语),如Template:User BYDTemplate:User 蜜雪冰城等,是否算“宣传”?--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2月7日 (六) 15:25 (UTC)[回复]
目的性及作用上可大致区分。User BYD用途有点隐晦,喜欢、拥有,还是别的什么,或者什么都不表示。User 蜜雪冰城的广告语内容更接近幽默。--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5:48 (UTC)[回复]
表明自己的爱好有时有助于协作。即使都是正面语气,“这个用户喜欢XX”和“您不再需要通过XX来……”的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8:45 (UTC)[回复]

目前UBX页面基本上是帮助文档。我打算用适当的篇幅说明上方提到的,用户框的作用、内容、视觉效果,然后在这下方重新整理用户框的最佳实践。由于内容等应受到的限制以用户页等方针指引为准,本身不增加额外的限制,所以完成上述步骤后直接移除无采纳共识的模板(像WP:BABEL这样不加任何方针指引模板)。如何?——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10:45 (UTC)[回复]

(-)反对,鉴定为闲的。视觉效果糟糕不看就好了,用户框里的内容有歧视、暴力等等违规之嫌的按照现有规范提删就可以,非得框起来干嘛。--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2日 (四) 01:07 (UTC)[回复]

您是懂得如何尊重提出讨论的其他用户的。那么按照现有规范,用户对于自己的观点,可以使用有限的文字简单宣告一次,您用户页的POLITICS部分反复宣告相似的观点,能否请您自行去重呢?此次讨论就是希望将用户框应当按照现行规范处理这一点确定下来然后进行整理,以免之后处理时再有人认为各种用户框“没有问题”,引起冗长辩论。您自己也觉得“造成维基百科被爱好者内容侵蚀的原因是方针与指引的模糊不清”,那么您不觉得一些用户框有着一样的问题吗?有些用户框并没有做到使用有限的文字宣告一次这一要求。我提出的观点分别是“写明用户框受WP:UP的限制”、“处理不合适的用户框”,您这个反对让我感觉很迷惑啊。——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1:58 (UTC)[回复]
您有何理由、以何身份、因何原因要求我自行去重?我用四个用户框证明我对维基娘炽烈的爱您也要管吗?建议不要把手伸到其他用户的身上。--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3日 (五) 05:25 (UTC)[回复]
(節刪)之前例子确实不妥,换个例子假设有人在信息框中支持山上彻也希特勒或者是布莱恩·汤普森遇刺案的加害者路易吉[1]这种情况又当如何应对呢?----甜甜圈向资瓷韩国戒盐台湾政党致敬! 2024年12月13日 (五) 05:42 (UTC)[回复]
第一,我不回答假设性的问题。第二,(節刪)如果有类似内容存在,说明违反WP:5P4,当然应该封禁。我只是在强调应该在不违反维基百科社群固有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或者说的大白话一点,不违反WP:UPNOT的情况下)不要过多干预用户的自主行为。再引用我之前回复的内容:有歧视、暴力等等违规之嫌的按照现有规范提删就可以。--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3日 (五) 06:20 (UTC)[回复]
是要我说的更直白一点吗?我认为您的用户页违反UPNOT。您只是在要求您对自己用户页的所有权。——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7:50 (UTC)[回复]
 不然你打算拥有我用户页的所有权?至于你对我用户页的污蔑我有权提报:你不就是想试图给我扣上宣扬重复观点的帽子吗?不好意思我不接受,我用户页的所有内容及用户框都有其特殊的指代和专门的、作为维基编辑所试图表达的个人内涵象征。请不要游戏维基规则--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3日 (五) 10:03 (UTC)[回复]
您尽管闹,我不关心。连别人的话都不能认真读,我没有兴趣再回应您的留言。——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0:12 (UTC)[回复]

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

注意到防滥用过滤器错误报告防滥用过滤器请求积压,管理员及行政员负担较重,导致部分请求无法及时处理,这降低了过滤器阻止破坏的能力,亦增加了社群维护其的难度。因此,谨提议授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权限,协助管理滥用过滤器,尚祈社群商议为荷。

現行條文

權限總覽 對比起一般使用者,過濾器助理可以:

  • 查看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的过滤日志(abusefilter-log-private
  • 查看被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view-private
  • 启用双重身份验证(oathauth-enable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提議條文

權限總覽 對比起一般使用者,過濾器助理可以:

  • 查看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的过滤日志(abusefilter-log-private
  • 查看被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view-private
  • 启用双重身份验证(oathauth-enable
  • 创建或修改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modify
  • 修改包含受限动作的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modify-restricted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此外,亦请参见二年前之增设过滤器编辑员讨论。——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5日 (四) 16:00 (UTC)[回复]

已知获权者皆熟悉过滤器和正则表达式,并考虑到目前的积压,(+)支持本提案。不过,可能不应当授予abusefilter-modify-restricted权限,该权限实质上允许过滤器助理进行封禁这一管理动作。--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5日 (四) 16:27 (UTC)[回复]
另可以增加限制:“仅在社群有明确共识时,过滤器助理才可以新建过滤器。”--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5日 (四) 16:34 (UTC)[回复]
關於這個限制,需規定在 WP:AFR/可靠來源佈告版 達成的共識才算數,實行沒有共識的動作有機會遭除權。
BTW, 現在已經有GPT,有沒有wiki人願意付那20美金/690台幣一個月,建立GPT BOT,餵他關於wiki獨有的正則表達式技術文件及實行內容,建立或修改防濫用過濾器應該沒什麼難度[開玩笑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6:47 (UTC)[回复]
赞成您的观点,我补充一下:“仅在社群有明确共识时,过滤器助理才可以新建过滤器。如过滤器助理未经社群讨论并取得明确共识便自行设置过滤器,则不论过滤器性质为何,皆属违规,管理员可自行决定是否除权或给予警告,社群成员如有发现也可至布告板举报。”--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5日 (四) 16:54 (UTC)[回复]
布—>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7:23 (UTC)[回复]
@HK5201314 布—>佈,考虑使用-{}-避免自动转换——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5日 (四) 21:23 (UTC)[回复]
雖然但是,請不要這麼做,除非你只是懶但有辦法自行檢驗GPT寫的到底合不合理--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3日 (五) 19:56 (UTC)[回复]
这个限制可能比较鸡肋,先是过滤器规则里面加个或条件就能在不创建新过滤器的情况下几乎达到新过滤器的功能,再是如果A过滤器本身是阻止,没有对应的警告过滤器,如果过滤器助理认为有必要拆分出仅警告的过滤器,还得走流程,也会变相积压。不如要求“依据常识判断,不合理的过滤器更动应被警告或除权”。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6日 (五) 01:59 (UTC)[回复]
我觉得可以,您书的对。--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02:36 (UTC)[回复]

草案

草案 #1

提議條文

權限總覽 對比起一般使用者,過濾器助理可以:

  • 查看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的过滤日志(abusefilter-log-private
  • 查看被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view-private
  • 启用双重身份验证(oathauth-enable
  • 创建或修改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modify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Iming指出,过滤器助理不应包含“修改包含受限动作的滥用过滤器”一权。根据滥用过滤器文档和之前讨论,过滤器助理将……

  1. 可以按照社群共识创建过滤器;
    1. 可以按照社群共识创建过滤器或根据相关讨论分拆过滤器;
  2. 可以按照错误报告修复过滤器;
  3. 不能创建或修改包含“撤销用户的自动确认状态”、“封禁进行编辑的用户和/或IP地址”两类操作的过滤编辑器。

——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5日 (四) 22:02 (UTC)[回复]

参考上方Hotaru Natsumi君,第一条或可以改为“可以按照社群共识创建过滤器或根据相关讨论分拆过滤器;”--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16:25 (UTC)[回复]
  已添加——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6日 (五) 16:49 (UTC)[回复]

修改申请标准和流程

在站外收到了一些意见,有些意见指出由于赋予编辑权,应当适当拔高AFH的申请标准。因而,本人参考WP:IPBEGWP:BAGWP:SPI/C,草拟了一份提案,尚祈社群商议为荷。

現行條文

申請程序 如果您有意申請過濾器助理的權限,請親自到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過濾器助理權限申請,或接受其他用戶於該頁發起的提名。

以下使用者不需要去申請或是為他們增加本權限,他們本身已經獲自動授予同等的權限:

  • 管理員
提議條文

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过滤器助理要求者,可循一般程序,在权限申请页申请成为过滤器助理。

提出申请后,具有管理员、回退员或过滤器助理权限的用户可以提出问题,并自行按其认知支持或反对申请,惟须附上有效理由。在申请人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名管理员或过滤器助理可以快速关闭此申请。申请以七日为限,七日后如总有效票数大于等于四票,且满足以下条件符合以下条件,则一名管理员或过滤器助理可以结案并授予过滤器助理权限:

  1. 支持率在50%以上; 社群就授予权限达成合意;
  2. 没有管理员或过滤器助理反对。

或:

  1. 有效票数大于等于四票;
  2. 支持率在80%以上;
  3. 没有管理员反对。

以上。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12:45 (UTC)[回复]

基於程序公義,煩請閣下透露相關意見是在哪個外站及哪個人發表,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2:50 (UTC)[回复]
似乎这不涉及程序正义?另相关建议在我的私人群组中提出,当事人信息属隐私,恕不能公开。如果您一定需要的话,请理解成是我的想法。如有带来困扰,还请谅解,感谢。--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6日 (五) 12:55 (UTC)[回复]
这可能有些打破RFR逻辑?当前RFR的逻辑应该类似于申请人提出申请,其他人有疑问则提出,管理员依据疑问及其处理完成授权与否的判断,不是简单投票。这种要求支持率的是RFA而非RFR。而且RFR很少能出现“有效票数”≥4的情况。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9日 (一) 10:44 (UTC)[回复]
因为有些意见指出由于赋予编辑权,应当适当拔高AFH的申请标准,因而我参考IPBEG和BAG的申请流程,写了这么个东西,本身最主要的作用是让有能力判断是否适合担任AFH的人参与最终决定。如果您真的觉得这样不合适的话,那么取消无过滤器助理反对情况下的有效票数和支持率限制如何?而且我相信管理员在赋权时也会参考社群意见,对于明显无法达成合意的讨论会直接忽视。--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0日 (二) 02:07 (UTC)[回复]
个人感觉还是使用原来的RFR程序即可,高标准应该是高准入,而不是复杂化和量化的申请流程。但是现行AFH的准入标准已经足够高,申请人不是回退员、他站可信用户、基金会成员的情况下,本身就需要社群讨论是否准入,而即便是门槛相对低的回退员也要求活跃于反破坏;此外通用的全域1000编辑数限制也不见得低。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16日 (一) 09:13 (UTC)[回复]
現在申請IPBEG已經明文要求大於四票了  囧rz……,不過80%尚不清楚會不會太高,就先觀望一下,看實操結果如何。-- )dt 2024年12月14日 (六) 04:10 (UTC)[回复]
IPBEG的权限实际上是在让IP封禁对特定用户广泛失效,进而让用户查核失效,权限可以算敏感,毕竟这样会查不出傀儡,影响反破坏和站务,但是仅是AF的编辑权很难说敏感,AF的编辑历史只要能看AF就能看到,这样AFH加了个比如禁止所有编辑的规则,管理员马上可以以滥权撤权并封禁,这种明面上的权限至少不能和IPBEG相提并论。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16日 (一) 09:13 (UTC)[回复]

根据先前讨论,考虑到部分社群成员对AFH是否适合拥有此权限不信任,本人动议试行草案一和“修改申请标准和流程”两案一年,以观后效。考虑到草案一和“修改申请标准和流程”两案无有效反对,拟三日后公示,还请各位提出意见。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5日 (日) 13:45 (UTC)[回复]

见上方回复。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16日 (一) 09:13 (UTC)[回复]
按H.Natsumi君意见撤回“修改申请标准和流程”案。--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00 (UTC)[回复]

草案 #2

不通过:
尚无必要赋予过滤器助理授权权限。——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6日 (一) 00:35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提議條文

權限總覽 對比起一般使用者,過濾器助理可以:

  • 查看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的过滤日志(abusefilter-log-private
  • 查看被标记为非公开的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view-private
  • 启用双重身份验证(oathauth-enable
  • 创建或修改滥用过滤器abusefilter-modify
  • 添加用户组:过滤器助理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有成员主张,根据上方的授权流程草稿,草案#2应明确,在#1的基础上,允许过滤器助理赋予其他受信任用户过滤器助理一组。相信此改革可显著减轻管理人员在过滤器相关方面的任务压力。——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7日 (六) 04:03 (UTC)[回复]

(+)贊成,在管理员工作积压严重的当下,我相信这样可以显著减轻管理人员在过滤器助理相关方面的任务压力。--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7日 (六) 05:22 (UTC)[回复]
不同意過濾器助理授予他人此一權限。現行權限申請制度未至積壓,請維持依照正常程序申請,俾便於社群檢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2:35 (UTC)[回复]
同Eric君,以目前的申请积压情况无必要授予过滤器助理授予他人權限的权限--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2月8日 (日) 14:30 (UTC)[回复]
RFR现在没有积压,没有必要由现任AFH给申请人上权限,并且2024年AFH申请的频率极低,明显不会造成RFR积压,故反对这一部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9日 (一) 10:32 (UTC)[回复]
个人认为过滤器编辑员应该是另一种权限,这个权限远远比查看过滤器敏感(例如有过滤器编辑权限者可以建立过滤器封禁所有试图编辑的用户)。反对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GZWDer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1:25 (UTC)[回复]
@GZWDer草案一定义了权限中将不再存在abusefilter-modify-restricted一权,故“封禁所有试图编辑的用户”这一行动技术上即不可行。——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1 (UTC)[回复]
但是仍然可以创建一个过滤器阻止任何用户编辑。--GZWDer留言2024年12月11日 (三) 11:34 (UTC)[回复]
没必要因噎废食。现在错误报告的积压呢是放在那里的,喊管理员呢是没有人管的。按过往讨论,单开编辑者权限估计过不了,在考虑到积压问题、过往讨论和现有AFH均具备技术能力的情况下,给予AFH除受限过滤器外过滤器的编辑权是最优解,我上方提出的“修改申请标准和流程”案就是为了解决您这个问题设计的。而且事实上,我写个机器人实时回退匹配的编辑也不是不能实现这个功能,所以我是觉得把需要管理员权限的扔出去就差不多了,您意下如何?--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1日 (三) 15:23 (UTC)[回复]
(-)反对,如果是IPBE那種就算了,但很顯然授權過濾器助理沒有那種積壓問題(更何況還是高危權限)--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3日 (五) 19:51 (UTC)[回复]
根据上方讨论,草案二不通过。由于主要反对意见均关于草案二中新增的授予权限权限,因而草案一维持开放,请移步草案一处进行讨论,感谢。--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4日 (六) 02:5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在受限过滤器多次匹配正常编辑时的处理措施

已关闭:
提案人  撤回提案。——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0日 (二) 02:16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按前文讨论,考虑到对包含受限动作的过滤器的编辑权限实际上等同于封禁权限,因而没有授予过滤器助理创建或编辑含受限动作的过滤器的权限。然而参考近期AF/FP,可预见的在未来会存在含受限动作过滤器错误匹配甚至封禁正常编辑者的情况。又考虑到WP:AF等页面不存在事实上的过滤器方针,宜同本案一并讨论。是故,本人有以下想法,尚祈社群商议为荷。

現行條文

不存在

提議條文

编辑受限过滤器 当确认到一个包含受限动作的过滤器存在不符合预期的行为或已严重影响到正常编者编辑时,过滤器助理可以请求管理员临时关闭相关过滤器或取消相关过滤器内的受限动作,直至问题解决为止。当管理员处理此类操作时,除非有其他原因,否则通常应当在关闭过滤器后取消相关过滤器内的受限动作以便其他管理员或过滤器助理修复。当一名管理员或过滤器助理确认问题得到解决后,就可以恢复过滤器至原先状态。

以上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8日 (日) 16:14 (UTC)[回复]

反对这种处理,比如过滤器275这类自动化封禁破坏的过滤器显然不能简单取消受限,只能过滤器助理调查哪一个正则导致了错误触发并请管理员处理,取消受限造成的反破坏影响太大了。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9日 (一) 10:39 (UTC)[回复]
您说的确实很有道理,那可能我们需要进一步讨论在受限过滤器多次匹配正常编辑时的处理措施。至少,我认为应当将封禁一类操作改为阻止+标记以供人工审查,您觉得如何?如此应当可以有效减轻对反破坏工作的影响。--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9日 (一) 10:44 (UTC)[回复]
275这种泛用过滤器出现这类同规则多次触发的情况下直接把封禁过滤器里面多次误报的那一个规则移动到阻止或者警告(这里可以是201和289),这个操作管理员很容易完成,过滤器助理只需要调查出受限过滤器哪一个特定规则造成了错误触发,通知管理员即可。而像是322这种针对某一特定LTA(或者类似的单一用途过滤器),多次假阳性可以改为不受限。简单说就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建议写成条文,而是出问题了再和管理员依据常识解决。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9日 (一) 10:55 (UTC)[回复]
可以,我很赞成您的观点。撤回提案。--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9日 (一) 11:02 (UTC)[回复]
有需要自行IAR就好,不要訂一條規則合理化IAR結果還時常發生必須IAR該規則的規則。--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3日 (五) 19:53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想法: 維基百科:抄襲

現行條文

抄襲指的是將他人所貢獻的作品,在沒有提供足夠的作者權益資訊之下,將其語言以及思想變成是自己的作品(在學術寫作中,如果未能在論文中充分標註來源,而借用他人的任何想法或語言,便會被視為抄襲。無論來源是已出版的作者、其他學生、無明確作者的網站、販售學術論文的網站或其他任何人:將他人的工作據為己有就是偷竊,這在所有學術情況下都不能接受,無論你是故意還是無意這樣做。)該來源提供了各種抄襲類型的例子,包括逐字抄襲、拼湊抄襲、不充分的改寫、未標註來源的改寫和未標註來源的引用。劍橋大學將抄襲定義為:「將他人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內容當作自己的作品提交,而沒有適當標明來源,無論是否有意圖欺騙。

維基百科有三項核心內容方針,其中兩項很可能在不經意間產生抄襲問題。非原創研究防止我們將自己的想法放入條目當中,而可供查證要求條目必須基於可靠的已發表來源。這些方針意味著維基百科人非常容易被指責為抄襲者,因為我們非常執著於來源,但不能在內容上太過接近來源文本。由於抄襲的發生可能沒有欺騙的意圖,因此我們的關注方向應當放在教育編輯者清理條目內容。

提議條文

抄襲指的是將他人所貢獻的作品,在沒有提供足夠的作者權益資訊之下,將其語言以及思想變成是自己的作品。各種抄襲類型的例子包括逐字抄襲、拼湊抄襲、不充分的改寫、未標註來源的改寫和未標註來源的引用。

我們建議編輯者應引用多方來源,條目的每一分段或單一事件應避免完全依靠同一個網站或書藉(每單元),當中包括官方網站及書藉。我們不建議編輯者原文引錄來源的任何連續句(透過轉述他人直接發表的關鍵言論除外)。對於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條款或詳細使用方法,應使用外部連結功能連結至記載相關資訊的官方網站或可靠來源。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7:36 (UTC)[回复]

(!)意見,你的條文「逐字抄襲、拼湊抄襲、不充分的改寫」,你這樣改會有問題,試問如何界定拼湊抄襲?
我常把日文內容翻譯到中文條目裡,別人也是跟我一樣翻譯,同樣一道菜,從原本日本菜,轉換成中文菜,翻的內容本來就會有雷同,如何界定這是拼湊?如果要把條文這樣改,我隨翻日文內容都能跟巴哈姆特的動畫介紹文雷同,很容易觸犯維基百科,你所寫的拼湊抄襲,到時候隨便都能被檢舉我抄了誰,這是拼湊抄襲,因為翻譯內容雷同。
你把這些條文寫得太詳盡、細節太仔細規範,只會造成文字獄的問題。--Znppo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8:43 (UTC)??1 [回复]
第二段才是定義,主要限制如需全面講述整個事件的起承轉合,請拿出至少三個來源講述,避免依賴一個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8:54 (UTC)[回复]
  1. 拼凑抄袭是现行条文就有的,请仔细读。
  2. 将日文可靠来源内容直接翻译写入中文维基百科当然属于“抄袭”,看来你之前已经有大量侵权编辑需要检查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08:54 (UTC)[回复]
请求@0xDeadbeef人间百态魔琴协助: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09:02 (UTC)[回复]
維基百科翻譯本來就被允許的,Wikipedia:翻譯指引。你覺得內容抄襲,請自行提出證據。--Znppo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0:53 (UTC)??1 [回复]
《翻译指引》说的是可以翻译外文维基百科,而不是可以翻译外文来源写入中维。--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0:58 (UTC)[回复]
請問使用者魔琴,你接連在我的發文底下,發出兩則「react|??|魔琴」,請問有何涵義?我看不懂你的意思,能否使用一般中文敘明你的意思。--Znppo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4:23 (UTC)[回复]
编辑冲突也就是说我把《哈利·波特》翻译成中文,就可以贴上维基百科了?那为什么出版社还要去争翻译版权?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6日 (五) 14:33 (UTC)[回复]
我又沒有把哈利波特完整翻譯到中文維基百科裡,你舉例失當,我僅是看完整部作品,融會貫通,以我自己的語意,簡擇其要,寫出符合介紹類之文。要翻譯哈拉波特10餘本小說,我沒那個精力。--Znppo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4:38 (UTC)[回复]
要不我舉一個沒那麽極端的例子吧。以kotobank網站集合的各日文百科全書與辭典對堀河天皇的記載為例子,如果我沒理解錯魔琴的意思的話,他應該會覺得一個用戶把那些記載整篇翻譯成中文後直接貼上中文維基百科是不被容許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44 (UTC)[回复]
總之,我已表達我的說法了,自由雨日說要檢查我的過往編輯,請自便。我靜候各位的侵犯版權通知,後續不再回應。--Znppo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4:54 (UTC)[回复]
@自由雨日值得留意的是WP:抄襲並非現行方針指引。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3:46 (UTC)[回复]
哦哦,没注意。不过我认为上面Znppo说的显然和HK5201314提出的修订完全没有关系,因为“将外文来源翻译写入中文条目”本就是毫无争议的抄袭。--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3:58 (UTC)[回复]
然而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是基於法律方針而有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4:03 (UTC)[回复]
WP: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僅有一處提到“抄襲”,而且那裏“抄襲”的用法甚至還不準確,此外該頁面完全沒有提到WP:抄襲頁面。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23 (UTC)[回复]
如果是翻译日文维基百科内容,则不会有侵犯版权问题,只需要在编辑摘要是记得表明出处就行。根据相关版权法律,以Wikipedia:近似复述#创意表达的相关信息来看,“雷同”与“抄袭”之间是由衡量空间的,假如原描述有创意表达的部分,原封不动地被翻译到条目中,是不合理的。只有简单的事实陈述的情况才可以直接翻译、引用、使用。--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0:54 (UTC)[回复]
然而从Znppo上方的表述和其之后解释的自相矛盾,结合他编辑记录中相关内容、编辑摘要、日文维基百科对应条目等来看,我实在难以认为他所说的“翻译”是指“翻译日文维基百科”,而是“翻译日文来源”。这种情况该如何进行著作权调查 思考...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7 (UTC)[回复]
其實很難查證,甚至照翻日文來源與看了日文來源來寫出自己的理解之間的界綫本身有些時候也很模糊(比如我上面舉的堀河天皇的例子)。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7日 (六) 14:14 (UTC)[回复]
另外,這樣改還有數個好處,當中包括官方資訊不能是條目主要來源;愛好者資訊不能完整表達,特別是車輛及路線資料;萬一有一個媒體倒閉,還有另一個媒體可以支撐條目的來源需求。最尾那句是補足原始資料副本-不應在條目記錄條款細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9:21 (UTC)[回复]
(就“愛好者資訊不能完整表達,特別是車輛及路線資料”而言)如果你是為了這個目的來提案的話,那我根據WP:FORUMSHOP一條反對你的提案,請不要把你自己開的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公車迷將過多愛好者內容加入條目之限制方針或指引討論當空氣。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3:36 (UTC)[回复]
這個公車迷討論不是我開的,而且開這個討論目的不單指公車迷,而是因為有不少條目僅依靠一個來源,所以採用的字眼是「建議」,而不是「必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3:59 (UTC)[回复]
例如公司或學校條目,編輯者較常僅引用其官網作為來源編輯內容,個人主張單一事件應採用至少一半是官網,一半是第三方或至少兩篇第三方,這是回應WP: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的精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4:10 (UTC)[回复]
就算正式的指引條文寫的是「建議」,條文的實際效果其實還是硬性規定,就算換成其他指引也一樣,這點我希望你留意。再者,你在這裏説了「愛好者資訊不能完整表達,特別是車輛及路線資料」,有鑒於VPD那邊的討論裏你有著意圖完全禁止一切巴士路線資訊的危險傾向,就算這真的不是硬性規定,我認為你很可能會在條文通過後進行大量操作使這非硬性規定事實上變成硬性規定,這點我非常擔憂。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21 (UTC)[回复]
WP:假定善意,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5:05 (UTC)[回复]
另外,我沒有打算 「完全禁止一切巴士路線資訊的危險傾向」,因為維護相較吃力而不討好。另外,這個提案還是要收緊「官方資訊」的濫錄。,畢竟這裡不是為官方服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5:10 (UTC)[回复]
那我暫且收回我的反對意見,但如果你在這條文通過後利用這條文來試圖完全禁止一切巴士路線資訊,我保留就此提報你的權利。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7日 (六) 01:18 (UTC)[回复]
除了上面的反對理由外,我也就提案條文本身的不合理之處給出一個(-)反对理由:“同一篇線上文章或書藉(每單元)引用的資訊不應超過該文章資訊量的40%”裏的“40%”作為硬性標準並不合適,用Shizhao的話來説這“40%”就“是個毫無依據的拍腦袋數字”。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3:44 (UTC)[回复]
40%是一個建議的浮動數字,原意是避免就一件事引用單一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3:54 (UTC)[回复]
然而WP:不要包含原始资料的副本是正式指引,你把「40%」寫進去就相當於把「40%」弄成硬性標準了。此外,如果「40%」真的如你所言是「一個建議的浮動數字」的話,那這個「浮動」有標準嗎?寫進正式規則但沒有標準的「浮動」要麽就是會被不當詮釋,要麽就是有了與沒有一樣,那倒不如不要提這個數字。還有,我再想了一下,我説的“毫無依據的拍腦袋數字”問題與你給的「40%」是否「浮動」也沒有直接關係,你給的「40%」就算真是「浮動」也還是“毫無依據的拍腦袋數字”。請問「40%」的依據在哪裏?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4:14 (UTC)[回复]
@Sanmosa:已刪除4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5:02 (UTC)[回复]
@0xDeadbeef @Sanmosa @Znppo @自由雨日 @魔琴:
如無反對意見,一日後開始公示流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0:32 (UTC)[回复]
小挑刺:条文中不要用「我们建议」,可以把我们建议编辑者应引用多方来源改成编者应引用多方来源,并把至于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条款或详细使用方法,我们建议使用外部链接功能,链接至记载相关信息的官方网站或可靠来源。 改成对于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条款或详细使用方法,应使用外部链接功能链接至记载相关信息的官方网站或可靠来源。--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01:12 (UTC)[回复]
已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5:53 (UTC)[回复]
7日無人反對,現就本提案進行7日  公示,由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1日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3:54 (UTC)[回复]
(-)反对,不要将不同问题混为一谈。--dringsim 2024年12月6日 (五) 16:00 (UTC)[回复]
@沈澄心:只接受WP:建設性意見,謝謝配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6:44 (UTC)[回复]

請求社群關注仲裁委員會在管理員的離任討論中相關的權限問題

先前的結論,以及目前的討論,目前的討論若認為太長,可以拉到最下方,路西法人君有小結。此處討論雖然有加上rfc,但關注度不夠,討論人數過少,沒有持續推進。仲裁委員會上任在即,目前討論的跡象看來,已經到了就此討論內容預計強迫沈默共識通過公示,我認為事關重大,故到客棧另請討論。另外有準委員於站外認為我過分強調先前共識。我到目前為止的發言,沒有偷換任何概念,我僅認為社群未有共識的部分,不能就這樣在漫長討論中隨意加上去,這是為不公。若果仲裁委員會的準委員們認為應該於此有決斷決行的權限,請社群決定,是否認同仲裁委員會可以全面接手解任管理員的相關程序(除了自請離任)。解任管理員一事社群未有要全權授予仲委會,不能利用沈默共識達成。--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5:45 (UTC)[回复]

能不能简要概括一下目前争议的(即需要社群讨论的)问题,因为实在太长了  囧rz……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9日 (一) 15:46 (UTC)[回复]
簡單說來,不能糾舉和彈劾管理員,不能全面掌握解任管理員的權限,還必須提出報告說服社群一事,覺得不是很滿意。如果完全不管上方討論,應該預計通過可以糾舉管理員、命令停止管理權限直到調查完成,且能夠解任管理員,無需提出報告,也就是說,第一個連結的結論已經沒有任何效力。若我有誤解的地方,請跟我說,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5:51 (UTC)[回复]
我基本不懂你的意思。。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3日 (五) 17:46 (UTC)[回复]
@Tisscherry 谢谢您的推进,但注意到于讨论中对每一细节都执念于共识的达成。共识本身建立在讨论之上—自然也感谢您作为社群一份子参与讨论—而非一成不变的规则条文。若过分担忧“沉默共识”达成,岂非对讨论参与者与讨论旁观者存有疑虑?同理,若过分执着于流程细节,而是否会使得讨论陷入冗长僵局,而忽略了共识达成所需本身应有的效率与共同视角?提斯切里君对共识的高标准无疑令人钦佩,我也感激社群能有像您这样积极参与的维基人,但或许应从一定程度上更信任社群成员及其参与的对话。谨祝讨论愉快——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9日 (一) 16:12 (UTC)[回复]
我知道我強調之前的共識的行為可能造成反感,看起來也是了,造成困擾請見諒,我也不想被安上擾亂的頭銜,所以於此發起討論,僅只是想提高社群關注,若果社群因此能決定是否同意讓仲裁委員會全面接手管理員的離任ㄧ事,不需要經過報告說服社群,我想也是好事一樁。--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6:27 (UTC)[回复]
没有啦,请不要对此感到自责,很感谢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我也没有指责您,只是友善地提出一些想法。此外,还请注意讨论中的缩进,确保开头冒号比回复评论所多一个,就此评论而言,开头应该有两个::,我已代您修改排版。—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9日 (一) 16:32 (UTC)[回复]
好的,謝謝您的排版。--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6:37 (UTC)[回复]
別的不多說,請各位維基人參閲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结果确认2,該提案事關重大,應在客棧方針區進行公示。--🎋🎍 2024年12月12日 (四) 11:54 (UTC)[回复]

邀请讨论仲裁委员会管理员解任机制

目前正有于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的离任#结果确认2针对仲裁委员会处理管理员解任相关机制的讨论,欢迎感兴趣的编者参阅、参与、留下意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3:47 (UTC)[回复]

  1. 感谢您为了维基百科尊重社群,推动重大决定前进行广泛和充分的讨论,将相关事项提交至客栈讨论,以便社群能够通过广泛参与和讨论达成共识。这种做法有助于维护社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能增强社群对决策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2. 也附议Newbamboo此提议: 最后,该案事关重大,公示应在客栈公示"--Gluo88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21:47 (UTC)[回复]

這邊將討論的四段小結及重點搬移過來: 2024年7月的討論細節,路西法人君後續擴充討論解任管理員流程,故提出四點提案「彈劾、糾舉、直接解任以及依請求介入社群程序」,0xDeadbeef12月11日整理出預計公示的內容,另外,此提案討論內容的反對意見路西法人君所統整內容,是作為輔助這四點的但書說明。

以下為個人意見,想說明的是,這些討論內容並非在客棧進行,雖然有加上rfc,但目前以中維目前的討論習慣引起的關注度不高,「很容易在共識相近者下達成共識」,因此:1.請社群考量,若往後最終,要將解任管理員事務全交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情況下,理想的處理狀態是什麼,現有方針與指引能夠對應需要新增嗎;2.如果可以請忽略預計要公示的內容,不要讓別人的覺得代替自己的思考。最後,如果能撥出時間,雖然真的很長,還是值得一看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6:24 (UTC)[回复]
要将解任管理员事务全交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情况下 - 个人认为属于对于讨论内容的错误理解,是在揣测参与讨论的编者的动机。我希望大家想要去留言的在阅读整个讨论之后再提出建设性意见,不然就是跟着Tisscherry对于讨论(自认为为)错误的理解与总结说风就是雨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6:35 (UTC)[回复]
謝謝、閣下先說我AGF,現在認為我是顛倒黑白的,發表意見要強分對錯,這樣社群怎麼敢前去參加討論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6:47 (UTC)[回复]
没有什么是完全对的,也没有什么是完全错的。我个人认为你的理解是错误的都不应该表达出来了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6:55 (UTC)[回复]
互相矛盾呢,先說沒有完全對錯,但您認為我是錯的,在維基百科論對錯,不是吧?我認為閣下是在揣測我呢。(已經離題了、最後一次對此相關言論表達意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7:28 (UTC)[回复]
没揣测啊,我只是说我认为你写的内容存在误解,我个人觉得是错误的。我没有想要证明你是错的,只是留下个人意见而已。--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7:41 (UTC)[回复]
虽然从头开始我就关注这个议题,也看了几遍讨论内容并发表过看法,但坦白说,这个讨论确实很长,而且不同发言中可能存在相互矛盾的观点。每个人解读论述时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解读出现偏差或分歧也是自然的。
如果认为对方的解读有误,我建议直接正面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理解,这样可以更有效地推动讨论前进。同时,我们是否可以更注重维护讨论的良好氛围呢?因为讨论的气氛对就事论事解决问题很重要。此外,考虑到该议题的重要性,是否更应该鼓励大家充分发表意见?这不仅有助于凝聚更多共识,也能确保最终决策更符合社群的整体意愿。--Gluo88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21:08 (UTC)[回复]

重新讨论NT:MUSIC

各位编辑,在下长期以来在浏览编辑维基百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近似爱好者内容,这些作品大多以单曲、演唱会和部分音乐综艺节目为主,通常无法证明其关注度,内文更是不重要的内容堆砌。但是,这些条目又往往能绕过当前NT:MUSIC的相关论述,使编者很难在存废问题或其他条目编辑问题上达成共识。依在下所见,当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 在关于来源的问题上,现今条文是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音樂家或團體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但是根据中国大陆当前现状,由于充斥大量的内容农场和宣传内容,使许多看似可靠来源实则存在潜在的不中立现象,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 在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中,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是部分维基编者编辑部分单曲条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国大陆的音乐榜单要么是平台的自嗨、要么是粉丝的刷榜,毫无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编辑推崇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就曾被举报过开通年会员可大大提高用户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载、分析、点赞歌曲等)权重1),并且该榜单仅限腾讯拥有版权的音乐,此类排行榜获得什么周榜月榜第几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论,其他类似网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鸡榜单更是不用再浪费时间。
  • 另外,在相当多内容的条目中存在大量毫无意义的内容,几乎要把维基百科变成Fandom。如“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中什么“衢州新闻媒体中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视频,表达了对薛之谦的感谢”、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类似“周深在演唱的時候,身穿一件珍珠裝飾的牛仔夾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褲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条目内的必要。
  • 现存的NT:MUSIC中没有关于演唱会关注度的表述。

综上所述,现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关页面均为论述或指引,并且部分表述相当模糊,大量的条目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因此在下建议社群对上述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并争取达成共识并升格为方针。由于刚刚提起讨论,在下暂不提出新的方案内容,待社群讨论后再进行总结。--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回复]

建议ping过往讨论参与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2日 (四) 21:35 (UTC)[回复]
本人目前正在審核AFC相關,工作過程中確有因該方針缺陷導致部分情況下難以進行判斷,(+)支持重新進行討論並總結,亦請Shelton閣下協助我Ping一下在該頁面討論頁中近年來曾參加過討論且仍在活躍的維基人,萬分感謝。--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22:22 (UTC)[回复]
複知@水餃喵DewadipperShizhaoUnderconstruction00Abcet10MilkypineEricliu1912卡達LienwingyanLeehsiaoSickManWPATYumetoComrade_John太西浜YFdyh000虹易ThirdThinkStevencocoboyBillytanghh金善賢ElectronicGhostsinsyuanHK5201314Iming自由雨日ATannedBurgerSunAfterRainPsycho CSLASidLuciferianThomasKirkLU--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22:39 (UTC)[回复]
@MrianeCohnWalker hhh林天蓬--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22:41 (UTC)[回复]
邀请@生米一粒StevencocoboyFactrecordorSickManWP章彦博OhtashinichiroSanmosaDetective AkaiSinsyuan各位进行讨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3日 (五) 00:52 (UTC)[回复]
1.阁下质疑腾讯音乐由你榜的时候,可不可以先保证自圆其说?那一个黑猫投诉可以作为可靠来源吗?要求别人的时候倒是严格又严格,到了自己需要提供依据的时候,一个私人投诉就可以了?别太双标哦。
2.你写的"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这是把你自己的私人看法凌驾于中国网这个媒体的文章之上了?中国网是可靠网站,这点没疑义吧?这文章标题里就有关于这首歌的新闻(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正文里面又有演出照片,还有文字介绍了歌曲的来龙去脉,为啥不是可靠来源?
3.如果说到腾讯音乐由你榜的版权限制,其实金曲奖必须是在台湾发行的音乐,朱诺奖只颁给加拿大人,这些不都是限制吗?至于公信力,别说格莱美奖了,就是奥斯卡奖,也有很多被人诟病不公平的时候。是不是在你眼里全都不可靠没有公信力了?按你的说法,这些奖项符合关注度标准吗?--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23:44 (UTC)[回复]
(:)回應如下:
  1. 贴出黑猫投诉的目的并非是将黑猫投诉作为可靠来源,而是以其佐证腾讯音乐由你榜不具公信力而已。至于这个榜单是否可以列入前述“商业排行与认证”,待社群讨论之后自然可以达成共识,阁下无需自带立场。
  2. 第二,阁下不用偷换概念,我这里所说的部分可靠来源属于内容农场,并非是指这个网站就是彻头彻尾的非可靠来源。社群2021年时就有过讨论,其中就有编辑质疑假如同一网站有部分是可靠来源,有部分是内容农场,而两者可以容易区分,也要“一刀切”封杀?。很明显,中国网属于此列,我所贴出的关于周深的所谓新闻稿符合内容农场是指为了牟取广告费等商业利益或出于控制舆论、带风向等特殊目的,自然属于非可靠来源。当然,这里还存在WP:太多细节的问题,再后续可以再行沟通。
  3. 第三点就比较无聊了,第一点我已经解释了腾讯音乐由你榜的偏颇之处,阁下拿金曲奖、朱诺奖甚至奥斯卡奖来碰瓷,我无话可说。不过考虑到腾讯音乐、网易云音乐在华语地区尤其是大陆地区的影响力,我个人倒是不反对将其年度榜单的前三名视为具有关注度的音乐作品,周、月榜就不要再看了。
--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3日 (五) 01:02 (UTC)[回复]
看了一下內文,SheltonMartin大是想進一步規範榜單和增設演唱會,那麼建議閣下能先寫點方案,畢竟我當初寫得都沒成功。話說可靠來源這部分應該是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至少不算NT:MUSIC或沒必要管。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3日 (五) 00:53 (UTC)[回复]
(:)回應
  1. 我上面有提到,因为大家立场不太一样,我的思路可能也有限,最好是大家先交换一下当前对NT:MUSICWP:商业排行与认证的看法,然后再出具方案并进行讨论,这样效率更高。
  2. 这里确实是我表述有问题,我想表达的更多是这些条目所引用的内容具有内容农场的特征,我觉得可以在此处一并讨论,具体是否要同步优化WP:RSN可以根据社群讨论共识决定。
--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3日 (五) 01:08 (UTC)[回复]
目前看來我個人傾向是騰訊音樂由你榜並不屬於可靠來源,亦不應當以此與其餘正規榜單相對比,故此應當就所謂正規榜單與不正規榜單做出區分。--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3:10 (UTC)[回复]
這裡先講一下我的意見吧:以提案主提出的騰訊音樂由你榜為例子,本人查證後發現該榜單並非較為普遍且具有一定通用性質的榜單,目前來講該榜單僅收集騰訊音樂內部收聽數據,且中國國內目前知名度較廣泛的音樂軟體均有推出用戶付费给歌曲推流功能,前文@生米一粒提到「那一個黑貓投訴可以作為可靠來源嗎?⋯⋯⋯⋯一個私人投訴就可以了?別太雙標哦。」,本人認為該投訴平台雖為私人投訴平台,但在某種程度上亦表示該榜單事實上存在相關功能與行為,故此應予採納,絕非雙標之行為。
其次閣下將騰訊榜單與此等具有國際知名度之榜單相提並論且作出比較本就屬於不負責任之行為,騰訊榜單實際上存在的版權限制屬於「僅收錄騰訊音樂含有版權之音樂」,閣下列舉之國際獎項並無限制,煩請不要偷換概念擾亂討論。並非有人詬病不公平,我們就認定不是可靠來源。
本人(-)反对生米一粒閣下提出的第二點「這是把你自己的私人看法凌駕於中國網這個媒體的文章之上了?中國網是可靠網站,這點沒疑義吧?這文章標題里就有關於這首歌的新聞(周深首秀未釋出新曲),正文裏面又有演出照片,還有文字介紹了歌曲的來龍去脈,為啥不是可靠來源?」來源可靠與否屬於各用戶依照該來源網站表現與刊載稿件等多方面表現綜合判定,並非私人看法,綜合閣下上述發言,本人認為閣下對站內方針指引不夠熟悉,還請移玉步至WP:可靠來源自行閱讀後再事反對。--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08 (UTC)[回复]
回應:那个黑猫投诉是一个私人投诉,当需要“提供开通会员时间记录及音乐平台虚假宣传相关证据”的时候,投诉者就没有下文了,目前处理进度是“暂无反馈”。怎么阁下这里就是这样一个私人投诉,连用户证明都无法提供的,就可以算是有效证据了么?这还不是双标,那什么是双标?
还有中国网的那篇文章,除了前面说的标题、图片、正文等内容,人家标题下面很清楚写了“来源:中国网娱乐 | 责任编辑:蔡彬”。这还能判断错误啊?
建议:具体说到腾讯音乐由你榜金曲奖朱諾獎这几个奖项,目前的条文是“獲得具關注度的國際性奖项(如葛萊美獎、朱諾獎、水星音樂獎、金曲獎、选择音乐奖等)或該地區受廣泛認同的音樂獎項。”我其实是比较奇怪为啥金曲奖朱諾獎是放在“国际性奖项”这个分类里面的,金曲奖只颁发给在台湾地区发行的音乐,朱诺奖只给加拿大人,这分明是属于地区性奖项,也就是属于“該地區受廣泛認同的音樂獎項”才对。而腾讯音乐由你榜是包括中国、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个音乐平台、100多家电台、微博等用户平台多维度数据综合而成的,不仅在中国和东南亚有影响力,就是在更广泛的国际上,也有billboard官方网站把腾讯音乐由你榜的周榜成绩放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1。因此,腾讯音乐由你榜才应该算在“具有关注度的国际奖项”这个分类里面。同样应该列在国际性奖项里面的还有世界音樂獎。--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7:28 (UTC)[回复]
如果可以的話,WP:商業排行與認證應該脫離音樂專題,成為通用指引,這樣可以延伸至電視、電影、體育、健力士世界記錄等等需要排行的專題。或許可以吸引更多人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3:27 (UTC)[回复]
音樂方面都沒能討論完,範圍拉大這樣討論到什麼時候,話說其他領域有啥商業排行?電影票房排行、網球有ATP、WTA獎金排行,電視走入流媒又各家玩各家的,怎麼排行起來?就榜單方面,如果各位能在目前音樂關注度上的幾準討論,那麼修改並確立商業排行與認證指引才有機會。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4日 (六) 06:16 (UTC)[回复]
(:)回應,如Milkyping君所述,我想暂时还是将这一部分先局限在音乐的范畴进行讨论为好,范围拉的太大了可能更难以达成共识。--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6日 (一) 02:52 (UTC)[回复]
SheltonMartin君的想法似乎並不成熟。除了已發起討論多次的榜單問題,其他都是較「通用」的東西,不認為是NT:Music專屬,只是今天你注視一些音樂條目發現了不少愛好者內容,他朝注視其他範疇條目也可能會發現類似問題。再者,關注度管的是整個條目的存廢,但我看SheltonMartin君想討論的主要是條目內個別類型的內容,這應該是格式手冊那邊。上述演唱會之例如果關注度不足(來源的獨立性或可靠性被質疑),按通用關注度判斷就可以了,特定關注度與通用關注度是並行的,特定關注度的準則也很少對來源怎樣用作出特別指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9 (UTC)[回复]
目前情況整理如下:
1.NT:MUSIC一文對人物與音樂團體設立之條件為「單一作品至少登上一個具有一定規模的國家或地區月、年商業排行榜或兩個周商業排行榜頭十名內,但登上同一組織或單位發佈榜單的不同類別不在此列」,但目前基於兩岸三地現狀,該方針指引設立之条件均只适用于一部分主流音乐作品,即大部分音樂條目均不符合關注度指引門檻。其次目前兩岸三地暫無較為中立、普遍、適用之音樂類榜單,本人今日瀏覽sheldon閣下引用之騰訊榜單,發現該榜單存在很大一部分名不见经传的网络歌手,且事實上存在粉絲充值「打榜」影響權重行為,該行為較為普遍,兩岸三地大部分較為知名的音樂榜單均有出現相關情況,故此本人結論為,目前暫無較為可靠之榜單供維基百科使用作為參照。
2.介於上述問題持續存在且業已對維基百科造成影響,本人認為應當推翻現行NT:MUSIC方針指引並全部重寫。假設現行方針指引被嚴格執行且上述榜單持續存在問題,即可能有藝人/藝人粉絲為了自己idol可以在維基百科建立條目而去為部分音樂榜單花錢開通會員,最終成功通過各種形式「打榜」將idol推至該榜單前十名,即可滿足現行方針指引規定門檻並建立條目(即使可靠參考來源幾乎為零)。本人近期在審核AFC草稿時即有發現相關問題存在,例如@生米一粒閣下建立的draft:沃特艾文儿,諸君可前往該草稿頁面觀看具體詳情(special:diff/85289070),該草稿主題系中國大陸一名女性作詞人,雖然該草稿並不符合WP:可靠來源方針所述附上足夠的參考來源(該編輯版本列舉之參考來源全部都是微博),但按照現行方針指引規定其已符合關注度門檻,故此依舊可按照流程建立條目,社群必須採取足夠措施以應對這種現象。--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5:24 (UTC)[回复]
本人(+)支持Talimu0518前述兩點的看法。除了兩岸三地現狀下實在沒有普遍適用的音樂榜單,加上充值打榜的問題,目前的音樂產業生態,可能不適合再單以NT:MUSIC中列舉的「商業排行榜」和「金唱片」來評斷音樂或音樂人的影響力和關注度。以臺灣的狀況,34%人使用付費串流平台,12%購買實體音樂產品,但有77%的人依賴YouTube等免費平台聽音樂 (資料引自2023年臺灣文化內容消費趨勢調查報告)。依我個人的觀察,還有無數關注和影響發生在無法統計的社群平台文化。查先前的條目,臺灣方面的音樂資料參考多來自KBOX排行榜(來自自家平台付費會員點播數據)和HITO排行榜(Hit FM電台提供。唱片銷售20%,數位平台30%,自家電台播出50%)。在分眾及次文化興盛的現在,如此標準只能顯現及為主流的作品,忽略更多有有關注度卻因不符合上述標準被拒於門外者,更可能讓SheltonMartin閣下所提之不可靠數據有機可趁。因此,修改NT:MUSIC勢在必行。至於其餘整合其他主題一同改進的意見,本人認為也是可行的方向。在此提出拙見,望能拋磚引玉。--Walker hhh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03:19 (UTC)[回复]
回應@Talimu0518:既然阁下同意draft:沃特艾文儿符合现行的音乐关注度标准,可以把草稿改成正式条目吗?如果以后音乐条目标准修改了,再说以后的事情。现在还是应该按照现行标准执行吧?--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7:38 (UTC)[回复]
那你提交一下草稿。--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7:41 (UTC)[回复]
「一定規模的商業排行榜是指該榜單涵蓋多個來源的銷售或播送渠道,並由公認的可靠來源組織和機構製作、發佈」從這點著手即可,當然各位贊同拉掉這項我是不反對。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4日 (六) 16:53 (UTC)[回复]
我是覺得除了這點之外其他的也要改一下啦,援引一位內地前輩的話:「内地的音乐产业对比欧美日韩落后太多太多,现在也完全没追上来,内地不会去看唱片销量,因为中国的音乐产业已经错过了专辑时代。现在的中国人只认流媒体播放量。」那麼這項規則就对内地的作品无效了,故此藉機大改一下也不是什麼壞事。--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7:05 (UTC)[回复]
然而你口中的流媒体播放量是目前大部分國家的主流,不論免費與否(每個國家有自己的計算方式)。再說關注度裡面除了榜單還有其他選項,看看古典音樂,講得好像大部分音樂條目均不符合關注度指引門檻。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15日 (日) 03:40 (UTC)[回复]
本人那條回覆的主要對象是一部分地下音樂與其他音樂。--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3:54 (UTC)[回复]

(+)支持重寫NT:MUSIC,並且應重新審視部分網絡來源的中立性和可靠性,避免不實的內容加入到條目中。我可以看看新方案如何再提供意見。--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Donald Trump 45 and 47! 2024年12月13日 (五) 02:44 (UTC)[回复]

上方所提及的演唱會,不屬為NT:MUSIC,本人亦認為沒有必要因演唱會而修改NT:MUSIC,只需符合WP:GNG要求即可;至於維基百科:商業排行與認證已經列出符合收錄標準的榜單,其中在台灣地區,KKBOX本來就不是商業榜單範圍,只認可HITO、Biliboard,以前會認可KissRadio,但現在不明原因刪除了。至於中國大陸,騰訊音樂由你榜是符合商業榜單,該榜單結合了九個平台的音樂數據,而且亦與Biliboard合作。上方所說的只收錄授權方歌曲也是事實。如因為榜單問題,專註討論維基百科:商業排行與認證即可。--Abcet10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0:58 (UTC)[回复]
(-)反对騰訊音樂由你榜並不符合商業榜單,本人上述回覆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該榜單存在比用戶投票還要惡劣的充值花錢「打榜」行為,一部分用戶可以通過付費手段使自己支持的藝人排名升高,其他榜單亦或多或少存在付費打榜行為,故此本人認為介於現狀暫無可參考之音樂榜單,應當另尋出路選擇其他可行來源。目前我們正在討論因榜單不可靠原因致使可藉此機會通過錯漏百出的流程建立各種不符合WP:NOT的條目,還請閣下閱覽上述回覆後再事討論。--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3:47 (UTC)[回复]
回应:腾讯音乐由你榜是包括中国、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个音乐平台、100多家电台、微博等用户平台多维度数据综合而成的,不仅在中国和东南亚有影响力,就是在更广泛的国际上,也有billboard官方网站把腾讯音乐由你榜的周榜成绩放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1
这样如果还不符合标准,那中国内地这个世界第五大音乐市场,就没有符合条件的榜单了,以后中文音乐条目,大都是外文歌曲了啊?这样符合中文听众的听歌习惯吗?
广泛地说,很多中文歌曲,我想放内链的时候,在维基百科找不到条目,都要去看百度百科的内容去了解。长此以往,就是把话语权让给了百度百科。--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8:56 (UTC)[回复]
目前來講維基百科判定榜單可靠程度絕非以影響力而論,就算該榜單打遍全球世界知名,但網站內存在類用戶生成內容依舊不會被採納。騰訊榜單事實上存在用戶付費打榜等行為,本人雖不清楚黑貓投訴工單相關詳情如何,但就本人所瞭解到之情況而言,該榜單介於諸多情況與問題應被判定為不可靠來源。
沒錯,誠如閣下所言,目前整個中國內地沒有符合條件的榜單,閣下亦可理解為目前中國內地暫無較為可靠之榜單,這點本人在上述論述中已經說明得很清楚了。百度百科相對而言更為「商業化」,收錄門檻亦幾乎無限接近零,維基百科有方針指引規定,不缺這一兩個不三不四的歌手藝人,另外說句題外話,本人已經打回該篇草稿。--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3:49 (UTC)[回复]
綜合閣下發言與編輯歷史,可見閣下對站內方針指引相對不熟悉乃至誤解,本人由衷的建議閣下先熟悉維基百科現行方針指引再事討論,感謝配合。--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3:53 (UTC)[回复]
哎?你前面也同意我编辑的条目是符合现有方针的啊。为了让我编辑的条目不符合维基方针,就提议修改维基方针呗。--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1:47 (UTC)[回复]
不好意思,你現在的草稿確實符合NT:MUSIC沒錯,但是你附上的來源都屬於不可靠來源(weibo、騰訊榜),即使最終修改方針未能通過、繼續按照現行方針審核,你那個草稿也會因為附上的參考來源而被一次又一次的打回,最終在數次不通過後直接無限期拒絕。
你自己身為主編,也在跟我的討論中明確表達了「確實是實在找不到其他更可靠來源」,那麼這種情況無須多言,你的草稿主題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人,本就不應該被收錄。然而我上面也提到了,倘若真的按照現行方針指引走,並且你也滿足了各項需求,那麼這個草稿就會被接受。
換句話說,修改現行方針的原因不是為了讓你編輯的草稿不被通過,而是因為你的草稿如果按照流程來走正好鑽了空子所以才要作為其中一個案例來佐證現在應當修改方針。--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2:31 (UTC)[回复]
什么叫“正好钻了空子”。现有方针规定了作品获奖的音乐人,是有资格建立条目的。人家有作品获奖,就是有资格建立条目啊。按照音乐关注度标准,就不管有没有别的参考来源了。在有来源证明获奖的情况下,你要求的其他更可靠来源,本来就不是必须的。--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2:41 (UTC)[回复]
WP:V中明確表示:
「可供查證是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這意味着寫入維基百科的內容須要能被讀者在可靠來源中得到驗證。」
「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援,而不能僅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參照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能被移除。 」
現在閣下的發言很明顯表示出閣下對維基百科站內方針指引一無所知,本人會建議閣下事先閱讀站內方針指引再事討論,避免曲解誤會本人與其他無辜用戶之發言。--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2:49 (UTC)[回复]

英维与日维关于NT:MUSIC的内容参考

感谢各位编辑参与NT:MUSIC关注度指引的讨论。在修正中维现行的关注度之前,在下查阅了英维和日维关于音乐关注度的相关指引,并借助翻译工具进行了翻译,各位可以移步查阅:(英维原文英语Wikipedia:Notability_(music)英维译文日维原文日语Wikipedia:特筆性_(音楽)日维译文)。在下整理了一些关键性的条文:

  • 音乐人与音乐团体层面,英维和日维都更关注该人及其作品是否获得过重要荣誉或奖项。
  • 作词人或作曲人层面,英维和日维更强调是否创作过知名作品、获得重要奖项等。
  • 音乐作品(单曲)层面,英维和日维都有明确的指引:
    1. 具有多个可靠来源(广告或自我推销不含在内)
    2. 获得过一个或多个重要奖项或荣誉
    3. 登上排行榜(非充要条件)
  • 演唱会层面,英维指出关注度的标准是“巡演在多个独立的可靠来源中获得了显著的报道”。

排行榜

此外,关于“排行榜”,英维有专门的WP:Chart英语WP:Chart进行介绍,并且罗列了大量不符合标准的排行。英维现行可以作为排行的标准为(必须同时满足):

  1. 由公认的可靠来源发布
  2. 涵盖来自多个来源的销售或流媒体(非单一特定来源英语WP:SINGLEVENDOR
  3. 排行数据无法更改

在上述规则下,Amazon Music、Spotify等知名音乐流媒体的榜单无法入选,因为不符合“非单一特定来源”的规定。腾讯音乐的榜单曾在2020年英语Wikipedia_talk:Record_charts/Archive_17#QQ_Music_&_saoju.net2022年英语Wikipedia_talk:Record_charts/Archive_19#China_sales两次在英维进行讨论,但均被同样的理由驳回,至今未列入榜单。 以上,请各位编辑参考。--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58 (UTC)[回复]

本人認為可在英維與日維方針基礎上進一步編修,(+)支持翻譯後先暫時使用。--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8:40 (UTC)[回复]
1.但这里是中文维基,不是英文维基的翻译网站。侧重点不同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在英文用户的影响力较小,但是在中文用户的影响力还是挺大的。
2.看了下英维2022年的讨论,当时否决的原因是single vendor,就是说2022年的几个平台都是腾讯旗下的,是一家公司控股的,所以否了。但现在2024年,又加入了全国100多家电台和新浪微博的数据,现在已经不是single vendor了。如果有人有兴趣,可以在英维重提一下。
3.前面@Talimu0518说“絕非以影響力而論”这是不合适的,维基百科的首要点就是“关注度”,就是影响力啊。
4.如果不考虑影响力,有投票就不行的话,格莱美奖就是一些专家投票决定的,是不是也不符合条件啊?只不过人家投票的过程不给你看,你也没有资格投票,并不是没有投票。但没人质疑格莱美奖的维基资格,就是因为所有人都承认它的“影响力”。--生米一粒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2:35 (UTC)[回复]
你到現在都還在曲解我跟SheltonMartin的話⋯⋯麻煩你多讀幾遍搞懂了再發言好不好⋯⋯⋯⋯--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2:38 (UTC)[回复]
第一,關注度不等於影響力,影響力也不等於關注度。本人已經強調過很多遍了,騰訊音樂榜單與其他榜單均有出現不同程度的用戶付費打榜情況,不管加多少數據都會因為存在前述問題而不被接納,因此維基百科永遠都不會接納這類不可靠榜單作為參考來源。
第二,我沒有說「有投票就不行」,你再繼續曲解我的發言我會選擇提報你,屆時如果被接納那你會被封禁,請自重。--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23:00 (UTC)[回复]

原标题为:維基百科:命名常规 (人名)

太公望已經過移動請求移動至姜太公,然而維基百科:命名常规 (人名)舉了「太公望」之例,可能需要修改命名常規中的這一舉例。--紺野夢人 2024年12月12日 (四) 01:02 (UTC)[回复]

這種地方根本就不應該拿具體條目舉例。--🎋🎍 2024年12月12日 (四) 11:51 (UTC)[回复]
因为提及的准则是常用名称,而移动就是以常用名称移动,因此直接将太公望改为姜太公。根据WP:共识方针直接修订。由于修订微小建议不上布告版,在此放置七天等待自然存档即可。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2日 (四) 21:23 (UTC)[回复]

建議Wikipedia:愛好者內容擴增「交通迷內容」方針之請求與討論

小弟最近遇到不太理性的H君交通迷,對於其之前在義大客運所撰寫的內容(包含過多愛好者資訊和路線圖中過多色彩標記和外文地名翻譯等)被刪除和多次被退回,在討論頁大動肝火、文字攻擊和強調路線番號用色是依據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路線性質給予顏色做使用等。尚不接受任何有效溝通和理解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

邀請擅長撰寫和制訂方針指引的維基人能協助進行Wikipedia:愛好者內容中擴增「交通迷內容」相關方針或指引,期能避免往後又有類似的情形發生。敬請參見先前討論過的公車迷將過多愛好者內容加入條目之限制方針或指引討論內容。

小弟在此通知之前參與過上述討論的閣下們@街燈電箱150號、@唔好阻住我愛國、@Tisscherry、@Sanmosa、@鐵路1、@Sanmosa、@YFdyh000,先謝過各位閣下們。--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8:42 (UTC)[回复]

我個人是較偏向寫一本格式手冊,因為FANS是較主觀的論述。而交通格式手冊如無意外,成文後應成為全球專案中第一個有這本手冊。
當年由0開始計劃這本手冊(即是街燈管理員說不合要求的那本),這個point form也是我一手一腳編寫的,奈何來自交通迷的反對的意見太多了,而且交通條目維護員也不發言,所以我也不花時間把他轉化成完整段落,也因此一直也未能成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5:41 (UTC)[回复]
如果有人願意改進那本手冊,我當然歡迎,因為我暫時沒有時間完善條文。在我的排程中,除了那兩個正/即公示項目外,還有「GAME/DYK/FA/GA」這個提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5:47 (UTC)[回复]
我也覺得確實該明文訂下,但上次討論到哪我後來沒跟上,能稍微整理放上來嗎,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6:27 (UTC)[回复]
感謝閣下的說明,小弟認同建立交通格式手冊的必要性,但看來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容易。--英國皇家歐拉夫王子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1:34 (UTC)[回复]
最重要值得關注的是,如果可以,我較希望在重修手冊前先建立/修正下列指引,直接製作一本手冊可能有反效果。
  • 「站外條目所有權及舉報機制」:因為那些願意花時間在交通條目的往往也是IP玩家,他們會在社群媒體宣稱他們擁有條目的控制權。一旦有合乎要求的修改,他們會馬上回退。
  • 「維基百科不是」:目前並沒有關於交通類的篇幅,單憑一本格式手冊也仍不足讓管理員對他們進行封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3:43 (UTC)[回复]
(前)已有WP:条目所有权,是現行方針。(後)“單憑一本格式手冊也仍不足讓管理員對他們進行封鎖”不正確,如果該格式手冊是指引,那違反該格式手冊是可以被封鎖的情形。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7日 (二) 02:16 (UTC)[回复]

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在议的多项提议和既往“判例”表明,永封用户经由“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快速剥夺IPBE权限。然,本站用户对IPBE权限的使用多是因为GFW封锁下被迫使用代理编辑,为正常编辑所必须之权限,在用户尚未被移除编辑其讨论页权限前移除其IPBE权限在实践上剥夺了被封禁用户编辑其讨论页进行初步申诉的能力,显然是越俎代庖。此外,依据Wikipedia:IP封禁豁免#移除權限一节,被封禁用户虽可能已不被社群信任,但亦不太可能滥用其权限(IPBE),被完全封禁的用户的权限也会因为不活动而自动移除,并无主动快速移除其IPBE权限的必要性。综上所述,提议: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出于保留受GFW影响的用户在被封禁后使用其讨论页进行申诉的能力,对于拥有IPBE权限的无限期封禁用户,在无证据证明该用户可能滥用其IPBE权限的情况下,不应在其被不限期禁止编辑其讨论页前主动移除其IPBE权限。

此提议需要熟悉反破坏工作(如傀儡调查)的社群成员讨论,另ping之前在布告板参与讨论的@自由雨日Ericliu1912AllervousManchiu阿南之人。--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0 (UTC)[回复]

有道理,因为如果剥夺了大陆编者的IPBE权,相当于变相剥夺了其讨论页申诉权。——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3日 (五) 14:28 (UTC)[回复]
然而他們可以透過電郵進行申訴。--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5:43 (UTC)[回复]
讨论页申诉更为透明公开,且人人均可发表意见以供参考;而unblock-zh仅允许管理员等用户查看。——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3日 (五) 15:52 (UTC)[回复]
不是每个人都想公开自己的电邮地址,即使是对管理员。--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5:54 (UTC)[回复]
請問你們二位知不知道正常申請一個IPBE的流程?他們要先向管理員發送電郵,解釋為什麼需要IPBE權限及希望使用的帳號名稱,然後管理員會在申請批准後發送電郵,確定密碼。要不是這個流程,你猜他們如何做第一筆編輯記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6:02 (UTC)[回复]
詳見WP:IPBEMAIL, WP:IPBEORG--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6:04 (UTC)[回复]
发送电邮是方式之一,不是唯一方式。一些用户是偶尔受到影响,之前可能通过未封禁代理/直连技术/跨境旅游等方式申请。以及Unblock-zh.org,已有账户时,可选拒绝提供邮箱。--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6:54 (UTC)[回复]
已有帳號,但同時使用 Unblock-zh.org 申請成功的機率極低,因為管理員較難相信那人是真心需要這個權限。既然他擁有了那些可以access wiki的IP,那需要IPBE還幹什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3:15 (UTC)[回复]
您大概不清楚搞一个clean IP的麻烦程度,以及其稳定程度。--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4:47 (UTC)[回复]
不反对。漠南那个就是可以证明。--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13日 (五) 23:26 (UTC)[回复]
@Allervous 但漠南不是已经notalk了吗?移除他的权限就没什么问题了。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15日 (日) 08:00 (UTC)[回复]
移除IPBE事實上剝奪了使用者的申訴權,當然,我修改說法,不應預設覆審移除IP封鎖豁免權限,因為難免有真心願意改過從善者,倘若濫用討論頁,直接禁言即可。--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15日 (日) 08:38 (UTC)[回复]
不反对提案。——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3日 (五) 17:30 (UTC)[回复]
不建议,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重新申请。不限期可以认为近似永久,在明显因为破坏等原因下封禁,可能相当于已经放弃。所以除非对方申请unblock并成功的话,才一并恢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4 (UTC)[回复]
@Cwek“在明显因为破坏等原因下封禁”、“近似永久”是预设其封禁申诉不能成功?您预设其封禁申诉不能成功那还要封禁申诉干什么?剥夺其IPBE预防了什么滥用?有什么意义?--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5:01 (UTC)[回复]
我见过一些“计划”是即抛的号,进行破坏后一封禁就不会有活动(包括申请unblock)。所以存在这种情况,所以按照正常处理,过期再自动申请除权。如果自己据理力争的话,block完自然会很快申请unblock,而且我们现在还有机制申请unblock,不能将因为城墙就不应该移除LIPE挂钩。——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5:55 (UTC)[回复]
好像可以用电邮发件到unblock,还有正在测试的IPBE申请网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5 (UTC)[回复]
這個網站也會收到用戶解封申請--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3:30 (UTC)[回复]
还是按照过期除权的方式处理不限期封禁后IPBE权限持有。——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7 (UTC)[回复]
(~)補充:除讨论页申诉外显然有其它手段进行申诉,亦或者费事寻找一个未被封禁的IP代理来绕过IP封禁。需要强调的是,使用讨论页申诉是每个被封禁用户在被禁制编辑其讨论页前应平等拥有的权限(如上所述,更为公开透明且可广泛参与讨论),借GFW而剥夺其此权限而迫使其使用其它途径申诉显然非社群应做之事。--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4:57 (UTC)[回复]
reply to @HK5201314--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5:03 (UTC)[回复]
反之依然,保住他们LIPE我也不认为是我们社群应该做的事,在存在其他途径且至少可以保留半年的权限的情况下。——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5:57 (UTC)[回复]
@Cwek,您可否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不是我们社群应该做的事”呢?“在存在其他途径且至少可以保留半年的权限的情况下”是指?--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18 (UTC)[回复]
惯例上有LIPE有到期不用就应该撤销,而且其他途径包括到期前一般讨论页可用,到期后有unblock-zh邮箱,还有正在测试的unblock系统,LIPE就算用户不活跃也能保持半年时间,如果编辑是有意继续的话,在block之后就不应该半年时间后才再来请求unblock。像这类不限期并且不确定是不是真的永久封禁的话,为相应编辑保留LIPE的意义有多大?反而你需要解释我们社群为什么一定这样做?——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29 (UTC)[回复]
@Cwek,我没说是6个月后还保留其IPBE啊?这不是在讨论(6月期限之前)不必通过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主动除权吗??--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35 (UTC)[回复]
被完全封禁的用户的权限也会因为不活动而自动移除”--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1:36 (UTC)[回复]
对,只限于超期的情况自动申请移除。——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5日 (日) 02:07 (UTC)[回复]
LIPE只是对登录账户免除额外的IPBlock。如果账户被封了,LIPE也不会改变情况。退出登录找一个没被block的IP继续匿名破坏或者不合规的行为与登录账户、LIPE都已经没有关系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06:02 (UTC)[回复]
“LIPE(本地IP封禁豁免)”是一个常见术语缩写吗……我没理解保留已封禁账号的IPBE会有多少坏处(除了统计上的),好处是不强迫对方找干净IP(很难)或unblock。--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0:17 (UTC)[回复]
好记好写而已。——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4日 (六) 11:29 (UTC)[回复]
說到傀儡調查,@LuciferianThomas一定是重要一員。--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6:04 (UTC)[回复]
此權限基本沒有濫用可能,與實質禁止若干使用者於站內申訴之利弊相衡量,本人支持此修訂案。另外,除解除權限方針外,是否應同時調整其他政策頁面內容?亦請一併辦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4日 (六) 13:27 (UTC)[回复]
简阅提案及上方讨论,本人(+)支持此提案。原因有下:首先,考虑到中国大陆的特殊情况,如无IPBE,确实失去了站内申诉的权利,保有IPBE权限可有益社群检视申诉申请;其次,上方唔好阻住我爱国君所提“然而他们可以通过电邮进行申诉”观点,本人认为,剥夺编辑讨论页的权限是针对滥用讨论页行为更进一步的处置,在未见滥用讨论页行为及该类用户已事实上无法利用IPBE权限进行扰乱的情况下,本人不认为应当移除IPBE以免变相剥夺编辑讨论页申诉的权利。以上。--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14日 (六) 17:14 (UTC)[回复]
只要随便查一个代理的封锁记录就能知道封代理时没有禁止编辑讨论页。上述情景根本就不会发生。--广雅 范 2024年12月14日 (六) 17:40 (UTC)[回复]
实测不行,可能受到全局IP封禁影响,没有IPBE将无法编辑自己讨论页。“根据以下的原因,您并无权限去编辑该页面:您的IP地址属于已在所有维基媒体基金会维基受到封禁的地址段。”--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8:39 (UTC)[回复]
但是本地 IPBE 并没有能绕过全域封禁的 globalblock-exempt 啊--广雅 范 2024年12月14日 (六) 19:50 (UTC)[回复]
有的啊,我的IP就是被全域封禁的,没全域封禁豁免前我一直能用本地IPBE编辑,只有连接维基数据才需要全域IPBE。--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4日 (六) 19:58 (UTC)[回复]
啊?本地能 override 全域第一次听说,长知识了--广雅 范 2024年12月14日 (六) 20:03 (UTC)[回复]
WP:GIPBE--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20:56 (UTC)[回复]
了解了。谢谢两位的说明。--广雅 范 2024年12月14日 (六) 20:59 (UTC)[回复]
不反對此提議。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7日 (二) 02:19 (UTC)[回复]

欢迎就Wikipedia:格式手冊/無障礙/2025草稿提供意见

草稿基本上已翻译完毕,颇具规模,但仍需润色。部分子页面也需要编写,但最重要的还是了解中文屏幕阅读器的习性(因为我没用过)。--ItMarki探討人生 2024年12月15日 (日) 17:02 (UTC)[回复]

zh-cn:稀有气体;zh-tw:惰性氣體;zh-hk:貴氣體;zh-sg:惰性气体;,要不咱换四书五经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03:15 (UTC)[回复]
改成四书了。--ItMarki探討人生 2024年12月16日 (一) 04:58 (UTC)[回复]

技術

濫用過濾器警告信息

剛剛不小心觸發了Special:滥用过滤器/12,收到警告但因無明確信息我根本不知道爲什麽會觸發。現在知道了,但請為此過濾器(及其他僅使用“abusefilter-warning”做警告信息的過濾器)補充明確説明,方便編者,謝謝。--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8日 (一) 01:36 (UTC)[回复]

好像有简要提示?……概述如下:字词转换缺少简体设置。——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8日 (一) 01:41 (UTC)[回复]
啊,瞎了,前面太長沒看到  囧rz……不過考慮把概述搬到前面?方便我此類“盲毛”--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8日 (一) 01:50 (UTC)[回复]
“您的此次编辑触发了关于某某原因的编辑器……”类似这样的?——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8日 (一) 13:22 (UTC)[回复]
類似,我的想法之一是“警告:您的操作觸發了濫用規則,其描述為:字词转换缺少简体设置 [新行] 此操作已被系統自動識別為……”。--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8日 (一) 23:23 (UTC)[回复]

警告:您的操作触发了滥用规则,其描述为:$1。无意义的操作会被迅速地回退,而过分或重复的无意义编辑会导致您的帐户或IP地址遭到封禁。如果您确信本次操作是有意义的,您可以再次点击「发布更改」以提交它。

如何?——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8日 (一) 23:37 (UTC)[回复]
(+)支持最好$1後開新行,但這也可以。--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8日 (一) 23:47 (UTC)[回复]
等待更多意见形成共识后就去MediaWiki_talk:Abusefilter-warning提编辑请求()放到bulletin上哩——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9日 (二) 00:18 (UTC)[回复]
好的,另建議“如果您確信本次操作是有意義的,您可以再次點擊「發佈變更」以提交它。”同樣寫於新行,但必要性不及$1後開新行。--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9日 (二) 01:34 (UTC)[回复]
現行條文

警告:此操作已被自动识别为有害。无意义的操作会被迅速地回退,而过分或重复的无意义编辑会导致您的帐户或IP地址遭到封禁。如果您确信本次操作是有意义的,您可以再次点击「发布更改」以提交它。与您此次行为所匹配的过滤规则概述如下:$1

提議條文

警告:您的操作触发了滥用过滤规则,其描述为:$1
无意义的操作会被迅速地回退,而过分或重复的无意义编辑会导致您的帐户或IP地址遭到封禁。
如果您确信本次操作是有意义的,您可以再次点击「发布更改」以提交它。

这样?——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9日 (二) 02:14 (UTC)[回复]

清晰多了,感謝閣下的協助。--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9日 (二) 02:36 (UTC)[回复]
@ZhaoFJx濫用規則→過濾(器)規則,本地習慣--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9日 (五) 14:42 (UTC)[回复]
@SunAfterRain赞,谢谢提醒。——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29日 (五) 17:0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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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開過,沒人回存檔了,例見沙盒。剛剛又稍微研究了一下,雖然不太懂不過應該找到問題所在了,似乎是Template:Hlist/styles.css line 143附近的first-child::before。希望懂行的幫忙處理一下,謝謝。--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49 (UTC)[回复]

參照日文維基百科,應該是要把MediaWiki:Common.css#L-162--L-172,改成Template:Hlist/styles.css#L-127--L-102,註釋掉的部分,不可有.hlist ol ol:before--Qqkuro66541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5:2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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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bcom 關聯

請導入Wikipedia:仲裁/請求/案件/headeren:Wikipedia:Arbitration/Requests/Case/Header。謝謝。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08:25 (UTC)[回复]

請導入Template:Arbitration case requesten:Template:Arbitration case request。謝謝。有了這兩個Arbcom可以測試操作。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3:06 (UTC)[回复]

@BorschtsEricliu1912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3:11 (UTC)[回复]
@Lemonaka哈囉頁面已經由我和ZhaoFJx匯入完成了,非常感謝您的協助。~~Sid~~ 2024年12月5日 (四) 14:22 (UTC)[回复]
Wikipedia:仲裁/請求/案件/header按鈕并未向Template:仲裁立案請求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6:17 (UTC)[回复]
fixing.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6:24 (UTC)[回复]
@ASid Now fixed. -Lemonaka 2024年12月6日 (五) 00:27 (UTC)[回复]
仍有問題,@0xDeadbeef 我们并没有一个{{admin}}的模板,因此当您针对管理员提起案件时,他们不会被列入当事方名单中。Special:Diff/85212370 -Lemonaka 2024年12月6日 (五) 00:43 (UTC)[回复]
Template:admin on this project is a redirect of {{administrator topicon}} -Lemonaka 2024年12月6日 (五) 00:44 (UTC)[回复]
Fixed as {{adminlinks}}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12:11 (UTC)[回复]

WP:AF/FP的机器人存档问题

目前WP:AF/FP页面的机器人存档是14日内无新发言就会被Jimmy-bot存档,不会判断当前错误报告的状态是否为关闭或已解决。搜索存档中的状态: 确认可以得到很多由回退员或过滤器助理确认需要管理员处理,但管理员还未处理就被存档的错误报告,请问目前Jimmy-bot技术上能否实现存档时对{{bugstatus}}模板做判断只存档关闭和解决的(即|status=为cls和res)的情况?如果可以,能否更新存档逻辑为以上?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6日 (五) 06:12 (UTC)[回复]

副知机器人操作者@Jimmy Xu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6日 (五) 06:12 (UTC)[回复]
@Hotaru Natsumi他應該是修了,另外他不收ping,下次可直接去他討論頁問(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8日 (日) 05:10 (UTC)[回复]
好的好的,感谢。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12月8日 (日) 06:51 (UTC)[回复]

效果差異請參見「台湾海峡两岸主题」模板「派出機構」部分。副知@Cwek。——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3 (UTC)[回复]

子Navbox嵌入改参数1=child。参考T:广州市主要道路T:广州市桥隧的嵌入。——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8日 (日) 04:01 (UTC)[回复]
@Cwek若技術上允許,希望能沿用include=true參數。——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8日 (日) 05:02 (UTC)[回复]
@Ericliu1912,修复了,参数提取有问题。因为跟随Navbox的特性,include(也就是子Navbox的border改child)功能不加入(在模板外层添加判断参数解析器调用不太难)。——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8日 (日) 05:07 (UTC)[回复]

條目翻譯功能導致重複條目

日前清理未連wikidata的條目時,發現4組條目被重複創建。

中1 初版 中2 初版
en:PAAMS PAAMS 2024-01-22 PAAMS防空系統 2024-04-17
en:Plancherel theorem 普朗歇尔定理(簡體標題) 2024-02-25 普朗歇爾定理(繁體標題) 2024-04-29
en:Masters of the Universe 決勝時空戰區 2024-04-28 太空超人系列 2024-05-31
en:Omnium 全能賽(繁體標題) 2024-08-08 全能赛(簡體標題) 2024-11-19

經簡單調查,經過應該是:

  1. 兩個編者(a、b)先後於内容翻譯的建議頁找到待翻譯條目
  2. 其中一人(a)先發佈,條目自動連至wikidata
  3. 第二人(b)不知a已發佈,發佈第二版本,新版自動連至wikidata,舊版變成孤兒

至少於兩處可避免此類情況:

  1. 儘早更新內容翻譯的建議頁(以上例子兩版間至少隔了一個月,個人推斷b不太可能花這麽長時間翻譯,所以應該是a發佈後仍在建議頁看到)
  2. 經翻譯系統發佈時先檢查wikidata是否已有連結(更理想做法是a發佈後系統直接通知b,甚至於更早階段令ab兩人知道他們正翻譯同一條目,但在b發佈時檢查應該是技術上最簡單的)

@日期20220626Adiu icaMbjpxncp7kRåy kuø203.218.99.114XDXDXCMa3r副知以上8篇條目的編者。--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2月8日 (日) 05:51 (UTC)[回复]

我记得内容翻译会提示已有人在翻译此条目。没见过这种情况。--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06:17 (UTC)[回复]
剛剛模擬了一下,繁體“國泰港龍航空”連至英維“Cathay Dragon”,假設因某些原因更早階段的警告被無視或未顯示,至少在嘗試翻譯“Cathay Dragon->國泰港龍航空”(繁體標題)時編輯器會有警告提示(見此),藍鏈重定向簡體“港龙航空公司”亦有警告(見此),但嘗試翻譯至紅鏈簡體標題国泰港龙航空時則沒有(見此),合理推測只要b的標題仍是紅鏈就沒有警告。--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2月8日 (日) 06:46 (UTC)[回复]
我解释一下我参与的全能赛条目,希望有所帮助。当时是 XDXDXC 君先翻译的,但他发布在了草稿空间(繁体标题),所以我翻译的时候没有发现。(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发布到正式空间,超过三个月了。)直到我发布(简体标题)之后再编辑时,才看到“存在草稿”云云。不过,我当时先把我的版本移动到个人草稿,不留重定向;然后再合并到他的草稿上,再发布到正式空间(繁体标题)。所以,简体标题的全能赛,应该是曾经存在过,现在并没有,对吗?此外,如果条目长(或者其它什么特殊情况)的话,翻译过程可能确实会超过两个月。我翻译加沙种族灭绝的时候,就是翻译半截发现愛喝奶茶君已经建立了条目。我估计是他没用翻译工具,要不然后翻译的人应该翻译不了。--Ma3r铁塔2024年12月8日 (日) 10:10 (UTC)[回复]
此外,针对您的建议发表一下看法:
  1. ( ✓ )同意。对,如果有人已经翻译了,包括没发布的和发布到草稿的,(如果技术可行的话,)都不要再建议了。(虽然我不清楚现在的建议逻辑。)不过,我从来没有翻译过建议的条目,都是找感兴趣的和基础条目。
  2. ( ✓ )同意。不过,如果发布到草稿空间的话,是没有 wikidata 链接的,对吧?
--Ma3r铁塔2024年12月8日 (日) 10:29 (UTC)[回复]
补充一组类似的重复条目,请协助合并:藍色師獎章蓝色师奖章。--Kcx36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5:09 (UTC)[回复]
這個的舊版(繁體)看起來不是用翻譯系統的,但簡繁標題也是存在已久的問題。  囧rz……--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2月8日 (日) 23:36 (UTC)[回复]
針對簡繁也有一個方案:創建頁面時(含經翻譯工具)先檢查一下是否存在標題純簡繁差異的頁面,可能用過濾器或者其他方法,禁止是不行的,畢竟有簡繁重定向,但警告還是需要的。--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2月9日 (一) 00:12 (UTC)[回复]

2024年第50期技術新聞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12月9日 (一) 22:14 (UTC)[回复]

似乎不是被过滤器拦截的,故在此报告bug。--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2日 (四) 07:08 (UTC)[回复]

MediaWiki:Titleblacklist^[^ \f\n\r\t\v\:]+?\([^IVX]+\)$ <errmsg= titleblacklist-disambig-space> #避免消歧義空格錯誤。請使用“條目名 (消歧義項)”的格式,詳見相關方針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2日 (四) 07:44 (UTC)[回复]

TW部分模板无法正确识别

已通过:
已修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请看这个页面,已经有了一个Improve Categorize 模板,但是如果使用TW标记功能无法识别到这个模板(这是用户页,可能无法显示标记功能,可以看看蒙速办 页面,该页面也有一个improve catagroize模板,但是TW无法正确识别)--Gaolezhe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10:42 (UTC)[回复]

@Xiplus,可能需要侦测页底对应模板?——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21 (UTC)[回复]
需要設定class,Special:Diff/85286509--Xiplus#Talk 2024年12月12日 (四) 14:09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應將使用Fullurl模板之頁面連結排除於待建立模板

如題。但不知這是本站獨有問題,亦或全域皆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4日 (六) 13:40 (UTC)[回复]

调用方式是解析器函数而非模板。统计功能bug?--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3:52 (UTC)[回复]

由Flow引起的用户讨论页故障

内部错误

结构式讨论工作流未与此页面相关联。

[0d7538e3-f3e4-49db-bec8-91659aa5b456] 2024-12-16 06:37:23: 类型“Flow\Exception\InvalidDataException”的致命异常

谁有能力给修一下吧。--Txkk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6:49 (UTC)[回复]

@Ericliu1912、@Shizhao。--碟之舞📀💿 2024年12月16日 (一) 13:06 (UTC)[回复]
已知:
User_talk:Addonian1123
User_talk:Xiqian
User_talk:Qnurye
User_talk:Someone_who_likes_maps
还有其他故障页面吗?--碟之舞📀💿 2024年12月16日 (一) 13:08 (UTC)[回复]

如题,我发现明明有Category:巴西游泳運動員这个分类的情况下,Category:巴西游泳运动员还是显示的红链而非蓝链,但同样的繁简不同Category:阿富汗游泳运动员却能正常指向到Category:阿富汗游泳運動員。--💊✖️2️⃣3️⃣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9:57 (UTC)[回复]

猜測可能是因爲全局轉換中將「西游」識別成簡體,系統認爲這個短語是繁簡混用,比如10年前的分類討論頁中Category talk:巴西游泳運動員的移動請求,不過一直無人處理,目前處理辦法估計是移動到簡體的分類。全局轉換中的「西游->西遊」可能需要刪除或者增加其他修復。同样的Category:巴西游泳場館也无法用简体搜索。另外Category:巴西游泳在繁体情况下自动转换成了「分類:巴西遊泳」。--Kethyga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1:22 (UTC)[回复]
原来是“西游”造成的过度转换啊……那确实需要在全局转换当中修复一下了……搞得我一开始还以为分类的繁简内链转换坏了……个人倾向增加其他修复(就是追加“巴西游泳”⇔“巴西游泳”的规则)--💊✖️2️⃣3️⃣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2:12 (UTC)[回复]

2024年第51期技術新聞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12月16日 (一) 22:23 (UTC)[回复]


求助

條目的注釋中含有數學式,但注釋的字體被縮小,可能看不清楚

稍早我為條目加上含有數學式的注釋,不過數學式因為常有上標、下標、分數等…原本某些字體就比較小,而數學式放在注釋中似乎又會因<references>又進一步被縮小,也許會有數學式看不清楚的問題,請問一般是如何處理這類的問題?--Justin545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3:38 (UTC)[回复]

根據這頁的討論(章節「關於{{refbegin}}/{{refend}}嵌套{{reflist}}的問題」),我暫時先用 <div style="font-size:111.1111%"><references/></div> 將整個注釋章節字型的大小還原。--Justin545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5:38 (UTC)[回复]

无标题

我在更改空白字符的“字元”一词时,直接修改为字符。结果一看,我这边的使用是正确的,但其他地区(如港澳台)的习惯用词对不上。 这点详见字符。--阿米娅2011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1:01 (UTC)[回复]

参见字符 (计算机科学)的条目源码。可能不在默认转换表,需要加{{TA}},并非因为简繁混用。@日期20220626该条目质量及必要性感觉不行。“垂直的空白字符”是什么?来源不明确,无法佐证。--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1:19 (UTC)[回复]
我本來寫的是垂直的空格,就是一個光標。--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1:22 (UTC)[回复]
无法理解“垂直空格”概念,换行符不是可见、占位的字符。顶多两次回车后有水平空行(格?)。--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1:34 (UTC)[回复]
我再看看,英維已經不是當初的版本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1:37 (UTC)[回复]

Infobox officeholder模板的term_end参数

我在杜德文条目的Infobox officeholder信息框填写相应参数后,显示效果仍然是“现任 就任日期 2019年3月”,而非“任期 2019年3月—2024年12月”,这是什么原因?--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5:50 (UTC)[回复]

  已修复。好像是因為|term_end==前面有幾個不换行空格的緣故,已由U:Qqkuro66541於版本85242977修正。--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4年12月9日 (一) 02:16 (UTC)[回复]
谢谢。--大化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6:39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2-09 10:35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i.namu.wiki/i/ePNS_Yij4Bv7IVsgp_Z_cbaoJYSeB3s6QhphxVXMcu4TtkNEYaDZdPbjlr9lvyzqa4z2nzGLB6o4qd4ETSho4g.webp>,想要使用在三流反派在學院生存的<資訊框>。 --Tsubasa0105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0:35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黑川互動媒體藝術官網的LOGO圖片,https://www.peppercorns.com.tw/wp-content/uploads/2018/11/logo-2.png>,想要使用在黑川互動媒體藝術的<資訊框>LOGO位置,感謝協助。--What2692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4:44 (UTC)[回复]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970241927800398&set=pb.100044437989452.-2207520000&type=3 ]的臣銘形象圖片,>,想要使用在臣銘的<大頭照>大頭照位置,感謝協助。--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David857806討論貢獻)於2024年12月10日 (二) 09:07 (UTC)加入。[回复]

Special:用户权限的“活动组织者”用户组未正确繁简转换

如题。在大陆简体下看到的仍为繁体,而非简体(其他用户组已显示正确内容)。--阿米娅2011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1 (UTC)[回复]

大抵是这个:MediaWiki:Group-event-organizer-member/zh-hans。----伞木 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14:30 (UTC)[回复]
  已修复--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4:43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2-10 23:36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從某個網址下載,請提供網址 / 自行拍攝>,想要使用在請提供條目名稱(如果条目还不存在,请先建立条目再请求上传文件)的<資訊框/某個段落,請說明>。 --忠政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23:36 (UTC)[回复]

遇水易燃中已存在的引用错误

实在看不懂遇水易燃中的引用错误到底是什么原因,希望有人能够帮忙排查问题。
(我准备添加一些新内容,但是在解决引用错误之前,我将准备新添加的内容放置在了草稿命名空间内。)--209.9.202.205留言2024年12月11日 (三) 01:34 (UTC)[回复]

各种引用脚注模板的底层基本都是<ref>,然后<ref>一嵌套起来就会冒出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建议尽量避免在脚注里面加脚注。我调整了一下写法,不知您觉得如何。Irralpaca留言2024年12月11日 (三) 03:58 (UTC)[回复]
非常感谢,现在他的引用错误已经不再异常。
还有您对综合定义部分的修改也非常专业!--209.9.202.205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5:36 (UTC)[回复]

请求协助上传文件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970241927800398&set=pb.100044437989452.-2207520000&type=3 ]的臣銘形象圖片,>,想要使用在臣銘的<資訊框>圖片位置,感謝協助。--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David857806討論貢獻)於2024年12月11日 (三) 01:46 (UTC)加入。[回复]

你好像回复错了,还有,登录帐号了以后记得用~~~~签名。--209.9.202.205留言2024年12月11日 (三) 02:40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2-11 01:49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970241927800398&set=pb.100044437989452.-2207520000&type=3 ]的臣銘形象圖片,>,想要使用在臣銘的<資訊框>圖片位置,感謝協助。--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David857806討論貢獻)於2024年12月11日 (三) 01:49 (UTC)加入。[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2-11 05:53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970241927800398&set=pb.100044437989452.-2207520000&type=3 ]的臣銘形象圖片,>,想要使用在臣銘的<資訊框>圖片位置,感謝協助。David857806留言2024年12月11日 (三) 05:53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2-11 08:02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官网: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Logo,想要使用在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資訊框图片位。 --XianlitiCN留言2024年12月11日 (三) 08:02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2-11 13:33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WikipediaEN,想要使用在星谈_(脱口秀节目)的資訊框。 --User0912留言2024年12月11日 (三) 13:33 (UTC)[回复]

如题,谢谢。--ItMarki探討人生 2024年12月12日 (四) 07:03 (UTC)[回复]

@ItMarki,转交移动请求,另请在条目讨论页说明移动理据。--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3:13 (UTC)[回复]

无题

要刪除我發表的草稿,依據刪除的第2步操作,卻回應我無權限操作,要如何是好?--Juice94222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6:34 (UTC)[回复]

G10提刪--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14日 (六) 14:07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2-13 17:19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自行拍攝>,想要使用在吳肇軒的<資訊框>。 --Ceciliangelina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7:19 (UTC)[回复]

請上傳至commons--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14日 (六) 14:06 (UTC)[回复]

请求合并繁简页面

有两个条目小团体小團體,标题一繁一简,但内容完全不同。查简体标题的小团体是从初級群體移动而来。维基百科:繁简处理说二者必须合并。求助熟手修改。--葫芦又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09:44 (UTC)[回复]

这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条目,大概需要重新命名。通知@Clod Huang。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5日 (日) 09:56 (UTC)[回复]
从繁体版内容以及标题Communication in small groups可知,它更常用的名字应该是“小组沟通”和“小组交流”,所以我提议移动到“小组交流”——clod Huang留言) 2024年12月15日 (日) 11:15 (UTC)[回复]

此模板長期沒有人使用,而且可被其他用戶警告模版取代。由於本人權限不足,希望有人能幫我將這個模板提報到頁面存廢討論。謝謝。--78-Yellowcat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2:31 (UTC)[回复]

参见Wikipedia:删除方针#刪除理由:“多余无用,影响其他模板命名或者百科运作的模板”。该请求可能难以取得共识。--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3:17 (UTC)[回复]

陳良沛本人,要增加內容

我是用户本人,要增加學歷、經歷的內容--陳良沛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5:35 (UTC)[回复]

@陳良沛阁下您好,鄙人诚邀阁下阅读Wikipedia:自傳以获得更多帮助。--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5:50 (UTC)[回复]
@花开夜應該是因為請求增加才要來求助吧,不然直接上去改就好了--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16日 (一) 06:30 (UTC)[回复]


條目探討

参考資料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背景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中的語音學術語,特別是音素名稱,多數是按英語直譯而來。然而,這種做法並不符合漢語學術規範,也可能導致概念理解的偏差。為了提高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我提議將這些術語根據最新的學術規範進行修正。

權威依據

本提議主要參考了《方言》2007年第1期第1頁刊載的國際音標中文版。該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並於2011年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第41卷第2期正式收錄承認。這無疑是目前最權威的中文版國際音標。

以下内容引用自 unt 在知乎發佈的国际音标表(官方中文版) 一文:

国际音标的最权威中文版当属《方言》2007 年第 1 期第 1 页所刊载的版本,这一版本由中国语言学会语音学分会翻译,之后被国际语音学会在《国际语音学会会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2011 年(第 41 卷)第 2 期收录承认。表格如下: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Chart (official Chinese version)

语音学术语小组成员

顾问小组:鲍怀翘、曹剑芬、黄泰翼、林茂灿、吕士楠、郑秋豫、王洪君、王嘉龄、王理嘉、徐云扬

工作小组:胡方、孔江平、李爱军、麦耘、陶建华、王蕴佳、熊子瑜、朱晓农

该图片为 unt 提取自国际语音学会官网 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 里 The chart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in Chinese (2007) 的 PDF。这个收集各语言翻译版国际音标表的项目“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正是受上面中译版的启发而设立的。

表中有一些术语值得注意,人们常常会误用,或者使用过时术语:

  • p、b 一行叫爆发音(plosive),不叫塞音(stop)。塞音可以包括爆发音(“简单塞音”)和塞擦音(“擦除阻塞音”),而爆发音是更精确的术语
  • 拍音(tap)或闪音(flap)是两个术语,略有不同:拍音的主动调音器官的运动方向垂直于被动调音器官,闪音是平行于。通常 ɾ 是拍音,ɽ 是闪音
  • ʋ、ɹ 一行叫近音(approximant),其旧称无擦通音(frictionless continuant)已过时。原则上,无擦通音包括近音和元音。通音(continuant)是在此基础上再包括上擦音,是含义更宽的概念
  • s、z 一列叫龈音(alveolar),其旧称齿龈音已过时。现在,“齿龈”可以指齿音或龈音。特别注意,t、d、n、l 等辅音横跨三列,它们可以表示齿音、龈音和龈后音
  • ʃ、ʒ 一列叫龈后音(postalveolar),其旧称舌叶音已过时。现在,舌叶性(laminal)描述的是主动调音器官(见附加符号部分),而不是调音部位
  • ʘ、ǀ 一列叫啧音(click),旧称搭嘴音(但仍然通行),后来朱晓农又改作喌音(但尚未推广开)
  • pʼ、tʼ 一列叫喷音(ejective),其旧称挤喉音应当过时
  • ʍ、w 作唇–软腭音(labial-velar),ɥ 作唇–硬腭音(labial-palatal),ɕ、ʑ 作龈–腭音(alveolo-palatal)。特别注意,ʍ 是擦音而不是近音
  • 描述辅音的顺序是调音部位+(送气)+清浊+调音方法+“音”。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清浊+(送气)+调音部位+调音方法+“音”,这是中文维基百科上机械照搬英文语序的结果,不提倡使用
  • 气声(breathy voice)和嘎裂声(creaky voice)两个发声态的译名确定了(表中是“voiced”所以是“声性”),嘎裂声的旧译紧喉音、喉化音等已过时
  • rhotic 译作 r 色彩(更直接对应的英文是 r-colored),也有人作 r 音色,其旧称卷舌(性)、带 r 意味的、r 化、儿化等已过时
  • no audible release 译作无闻除阻,也有人作无听感除阻,其旧译唯闭音已过时。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不除阻”,是不正确的,因为爆发音不除阻的话人就憋死了。有人译作无声除阻也不妥当,因为“无声”易被误解为不带声(voiceless)。特别注意,汉语入声韵尾并没有必要加无闻除阻符号,因为汉语的鼻音韵尾也是无闻除阻的

具體修改建議

基於以上資訊,以下條目名稱可作以下修改:齒齒齦音建議修改為 齒齦音;浊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浊塞擦音」;濁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爆发音」;濁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擦音」;清小舌內爆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內爆音」;清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塞擦音」;清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爆发音」;清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擦音」;

技術方面的考量

為了實現這些修改,似乎可以考慮利用Wikipedia:字词转换功能?這不僅可以保證術語的一致性,還能兼顧不同讀者群體的閱讀習慣。

結語

採納這一提議將顯著提升維基百科語音學相關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這不僅有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相關概念,也能夠使我們的內容更加符合當前學術界的規範。我懇請各位編輯者認真考慮並支持這一提議。讓我們共同為提升維基百科的學術品質而努力!--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19日 (六) 18:13 (UTC)[回复]

(+)强烈支持:很多年前就在知乎拜读过unt的这篇文章,一直想提议大幅修改……中文维基百科学科术语的原创翻译向来也十分猖獗,只是我最近暂时只将推进到限制专有名词原创翻译上面……不过,“最权威中文版”不排除可能有大陆地域中心的问题,对其他地区词来说还需要确认一下。另外,个别名词虽然存在学术规范,但也有其他常用名称(比如虽然“爆发音”可能更规范,但“塞音”也显然很常见、尤其是在和“擦音”对举的时候),这些也可能需要额外考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02:04 (UTC)[回复]
塞音虽然是常用名称,但既然已经过时了,在不涉及歧义时似乎就应该尽量替换。我觉得不用太考虑和擦音对举的问题,爆发音和内爆音还可以对举呢。--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回复]
我是说(仅在)对举/并列时使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9:00 (UTC)[回复]
(!)意見:直接转换要慎重。以及有些旧称的确更加通行到无法忽视。不过,将新译名作为标准条目名是合理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0:24 (UTC)[回复]
很需要注意地區詞轉換及常用名稱原則等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23 (UTC)[回复]
(&)建議&(~)補充
  • 权威性和准确性:国际语音协会所接受的术语名称应被采纳,以确保术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常见且通用的俗称,如生物分类学中提供学名和俗称一样,或许可以考虑在条目中提及或设置重定向,以帮助读者更好理解,例如学名「龈颤音」俗称「大舌音」;而俗称「小舌音」可能指「小舌颤音」或「小舌擦音」,或许可以考虑重定向。
  • 尊重历史事实:为尊重历史上广泛使用的通用名称,或许当将规范名称作为标准条目名称,但在内容中提及这些通用名称;同时或许可以提及旧称及已废除术语并加以解释,使读者了解学术知识和思想的发展变化。
@自由雨日@The Puki desu@Ericliu1912--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0日 (日) 17:21 (UTC)[回复]
@Ryanlo713台湾等地地区词我不确定,不好说。就中国大陆地区词而言,我完全支持这一做法。我强烈地认为,在名称常用度没有数量级差异时,(学科术语方面)“规范性”原则应高于“常用性”原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47 (UTC)[回复]
如果其他地区没有相应规范,应该可以直接按大陆规范统摄。而且这似乎也不是大陆部门的规范?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1:36 (UTC)[回复]
(~)補充:根据现有的讨论,我有一些疑问,包括:
  • 是否需要设置正式投票程式让更多编辑参与表决?
  • 是否需要组建一个专门的工作组来推进这项修改?工作组可以进一步研究各地区的学术规范,整理出一份详细的修改清单,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等。
  • 是否需要采取分阶段实施的策略?例如:
    • 第一阶段:修改争议较小的术语
    • 第二阶段:修改有一定争议但多数人支持的术语
    • 第三阶段:处理存在较大分歧的术语
  • 是否需要设置过渡期?比如过渡期内保留旧称的重定向,并在条目中注明新旧称谓,以便读者适应。
  • 如何将措施落到实处?可能包括:
    • 需要指定一位主要负责人来协调整个过程?
    • 需要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里程碑?
    • 需要利用机器人来协助大规模修改?
    • 需要加强与语言学专业人士的合作,确保修改的专业性?
    • 需要定期在社群中通报进展,保持透明度?
  • 是否还有其他方面需要考虑?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2日 (二) 17:09 (UTC)[回复]
  • 没必要投票。我们几乎都不使用投票来确定共识(而是讨论),只有在涉及面非常广的重大争议性问题上才使用投票的方式快速征求意见?(且最终也并非会以投票结果决定。)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这里讨论已经是涉及面非常大的讨论,我觉得足够了。如果还要继续扩大的话,可以用{{RFC}}和{{公告栏}}。
  • 也许可以进一步请对该问题感兴趣的编者讨论,比如语言学专题编者。
  • 视争议情况而定,确实可以这么做。
  • 重定向应该长期保留;旧称/别称视情况而定,单纯译法语序问题(如“清小舌塞擦音”)应该可以直接不写,但“塞音”等别称应该(长期)写。
  • 应该不用这么复杂吧……大家都是志愿者,有空就可以作“负责人”协调者(比如您);时间表/里程碑我想就不必了;和专业人士的合作,如果可以做到的话,我想也一定是好事。机器人修改的问题,如果是“清小舌塞擦音 -> 小舌清塞擦音”这类改动应该没问题,不过有些术语(比如“塞音”)可能不适合全盘改掉(因为和“擦音”对举时仍常称“塞音”而非“爆发音”)。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21 (UTC)[回复]
我對技術實施方面不太瞭解。什麽時候方便開始?--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1 (UTC)[回复]
@Ryanlo713:我看目前并没有反对意见。如果再过几天没有反对意见的话,可以认为形成了更改的共识。您可以直接改。如果担心有人没看到讨论改完又反对的话,可以先用{{公告栏}}公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35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没这么多繁文缛节,要改就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08 (UTC)[回复]
已通知语言学语言两专题,并邀请Unt Phesoca。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回复]
unt您是怎么邀请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回复]
用户讨论页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46 (UTC)[回复]
😱她居然在这里!--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58 (UTC)[回复]
谢谢!我非常支持修改。在十几年前,维基百科采用的术语翻译确实是比当时大陆学界更先进的;但是近年来,大陆学界的语音学学者越来越多采用这个中译版国际音标表里的术语了,维基百科的一些术语就显得过时了,尤其还有齿龈音vs齒齒齦音这种脑筋急转弯。2021年我那篇知乎文章发布后,就曾有人提议过修改条目术语(当然,当时也有人反对),但最终未能进行。我想,此时不改,更待何时--Unt Phesoca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3:41 (UTC)[回复]
关于“塞音”和“爆发音”,现在中英文学界在一般行文里仍然多是用“塞音/stop”专指“爆发音/plosive”的(即,不包含塞擦音),但是如果是专门提及音素名称,那就要说“爆发音/plosive”而不说“塞音/stop”了,这样显得严谨。我想音素的条目名还是应该用“爆发音”,正文里面用“塞音”倒是问题不大--Unt Phesoca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1 (UTC)[回复]
@Unt Phesoca:谢谢大佬回复!我曾多次在其他平台以不同身份和您有过几次小互动,在这里见到您是最开心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03 (UTC)[回复]
@書畫晝盡告诉我其曾给中文维基百科增加过多个音素条目,或能协助修改。--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7 (UTC)[回复]
惭愧,我注册维基账号后最早一批编辑(2020年12月)就是对IPA表“查缺补漏”,补上实际语例或翻译新条目。巧的是,包含创建条目在内的工作恰是在UntPhesoca的知乎文章发布(2021年2月2日)前夕完成的😂😂,是很难立刻回头大改,于是也是成了“历史遗留”。
新条目的条目名,当时是比照现有条目名译的,而“现有条目名”本就是字字直译,于是有了en:voiceless velar lateral fricative -> 清軟腭邊擦音等等。至于内容,现在看来实在是草草而成,也是可以借此机会润色、改正。
書畫晝盡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9 (UTC)[回复]
(+)支持 但我认为denti-alveolar consonant译为“齿-龈音”更好,以避免译为“齿龈音”会出现的几个问题:①新旧术语混淆导致不必要的误解;②后人会很难判断近年的文章/论文中的“齿龈音”具体表示什么;③避免使用反直觉的名称(也能防止非专业人士望文生义),毕竟现代汉语以双音节词为主,“齿龈音”明显更容易被理解为与“齿龈”有关而非与“齿和龈”有关。--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3 (UTC)[回复]
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较显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浊…”的译法,而非仅仅重定向,毕竟这种命名已经广泛应用多年了。--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回复]
「清」「浊」的位置含义自明,或许不必尽标。而且一些非语言学来源的用法是松散的,如加逗号作「软腭,清,不送气,爆发音」,似乎不当作是成词--物灵(浪迹江关嗟路浅,周流天地觉风频。请向我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0:53 (UTC)[回复]
关于连字符的使用,我认为需强调与双重调音术语加以区分。
这类术语的构成是两个形容词的结合,应该由 “–” (U+2013, En dash) 分隔。例如,图表中的「唇–软腭」指代的是 en:Labial–velar consonant,而 “denti-alveolar consonant”则不涉及双重调音,且其构成涉及词根并入,含义是其调音部位位于齿与龈之间。
另外我看图表中的 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 中文译名「龈‐腭音」中的连字符和双重调音术语的有所不同,可能是 “‐” (U+2010, Hyphen) 或 “-” (U+002D, Hyphen-Minus)--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6:53 (UTC)[回复]
哈哈,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用的是en:Hyphen-minus,明显是错误的,竟然一直没人发现。我旧号丢了,现在没有移动页面的权限,谁有空可以改一下。
Alveolo-palatal consonant和齿-龈音都应该用en:Hyphen。--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10 (UTC)[回复]
(补充:我不确定英维中Hypen-Minus是不是acceptable的)--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24 (UTC)[回复]
@Sihjee英维要求使用hyphen-minus,禁止用hyphen,见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Hyphens。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4 (UTC)[回复]
中维我记得也是禁止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6 (UTC)[回复]
明白了,一直误解了。--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7 (UTC)[回复]
另外我发现一文:MOS:连接号--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回复]
连接号区分了多个排版符号--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回复]
就是Hypen和emdash,中文不用endash有点可惜…--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58 (UTC)[回复]
以下内容与语言和其分类命名相关,虽然与语音学术语无关,但或许可一同解决。
我想或许能邀请黑之圣雷H Zhang加入讨论(如果可能);两位都曾提及过一些小语种的命名问题,例如(不一一列举):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8:09 (UTC)[回复]
目前确实用的是阿非利卡语和亚非语系。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33 (UTC)[回复]

基本有共识,建议再讨论一下“denti-alveolar consonant”是“齿-龈音”还是“齿龈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4 (UTC)[回复]

个人无条件听从Unt Phesoca的意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9 (UTC)[回复]
确实有一点讨论需要。用新术语的教材对于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连字符也并不一致:
  • 江荻译《国际语音学会手册》(2008)龈-腭(该书未出现denti-alveolar)
  • 张维佳译《语音学教程》(2011)龈腭(该书未出现denti-alveolar)
  • 朱晓农《语音学》(2010)齿-龈、龈腭
  • 张维佳、田飞洋译《世界语音》(2015)齿-龈、龈-腭
按我的理解,英文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的连字符仅仅是起到分隔语素的作用,不具有特别的语义,也有零星著作使用的是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用汉字书写不存在“分隔语素”的必要,单从这个角度看,就没必要加连字符。不过,从实用的角度看,如上面Sihjee所说,“齿-龈”作为条目名更明确,我个人是赞同加连字符(另外,中译版国际音标表alveolo-palatal也译成带连字符的龈-腭,按这个体例denti-alveolar也要带连字符)--Unt Phesoca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7 (UTC)[回复]

一週無新意見,可認爲有共識。建議先移動各輔音條目,以及涉及的發音頁面、發音方法條目,並修改IPA條目和相關模板。至於其他頁面提及、鏈入的舊術語的替換,經過站外(ac羣)討論,建議手動修理,而且這次沒有新舊術語衝突,應該不會造成太大問題。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6 (UTC)[回复]

至於其他地區的地區詞,仍然沒有編者提出其他地區有相關標準的證據,可以暫時認爲跟從IPA官方中文版的用詞(用詞按照正常繁簡轉換)。如果後來發現其他地區使用不一樣的用詞,建議再討論使用字詞轉換。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8 (UTC)[回复]

执行修改

(一)音素

(二)调音方法和调音部位

需要移动的调音方法和调音部位
现标题 建议标题
塞音* 爆发音
闪音 拍音与闪音
齿龈音 龈音
齿齿龈音 齿-龈音
齿龈后音 龈后音
搭嘴音 啧音
挤喉音 喷音
唇软腭音(重定向) 唇-软腭音
唇硬腭音 唇-硬腭音
龈腭音 龈-腭音
日化元音 R色彩
無聲除阻 无闻除阻
  • 其中塞音应该尽快改写为包含爆发音和塞擦音的术语。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5:06 (UTC)[回复]

“r色彩”似乎是小写?--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2 (UTC)[回复]
技术限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7 (UTC)[回复]
不是可以{{小写标题}}吗()(看来“建议标题”指的是原标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0 (UTC)[回复]
对,主要是我用的模板自动转大写()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2 (UTC)[回复]
还有这种模板 思考...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4 (UTC)[回复]
不区分连字符的类型吗--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1月7日 (四) 19:57 (UTC)[回复]
肯定是短横线啊(另外汉语叫连接号)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4 (UTC)[回复]
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连接号,構成複合名詞,均用连字暨减号(U+002D)。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2 (UTC)[回复]
意思是 labial–velar 和 denti-alveolar 的处理方式都一致?如果按复合名词的话后者不算复合名词,因为 denti- 是不成词语素。--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1月9日 (六) 18:24 (UTC)[回复]
但这里讨论的是「齿」,不过齿也不能成词。那也没法用一字线啊。那得改方针?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18:32 (UTC)[回复]
唇软腭音 唇硬腭音 龈腭音 应该不需要用连字符,望斟酌。
另外,拍音或闪音作标题似乎有些奇怪,拍音/闪音是否更好?这样在中文语境里更像个标题,也不影响实际意思。--Sihjee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21:07 (UTC)[回复]
为何不用?这里讨论的就是依照官方中文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5 (UTC)[回复]
哦对--Sihjee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7:23 (UTC)[回复]
2.我寫的是拍音閃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4 (UTC)[回复]
ok--Sihjee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7:27 (UTC)[回复]
还要修改Module:IPA_symbol/data。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3日 (三) 11:20 (UTC)[回复]
我已经处理(二)中的页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19:12 (UTC)[回复]
塞音这样写可否?

塞音(英語:stop)广义上指气流受到阻碍的音,可能包括爆发音塞擦音喷音啧音鼻音内爆音等。

狭义上,塞音指爆发音plosive)。

(参照杨新璐《新疆维吾尔语方言语音类型比较实验研究》p.73-74)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19:21 (UTC)[回复]

塞音已由重定向改为以上文本。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8日 (日) 10:21 (UTC)[回复]
之前错写为爆破音,已改为爆发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8日 (日) 10:25 (UTC)[回复]
關於(一)的操作,{{輔音}}並沒有列出所有輔音,也許應該按照辅音列表來處理?大概不會有遺漏,也有條理可循。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01:15 (UTC)[回复]
但是unt似乎认为这张表已经是“爱好者自制”“不少符号有待商榷”了(在那篇知乎文章的评论区)?再增加的话……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01:17 (UTC)[回复]
啊,我是說需要移動的音素應該從哪裏找。譬如齿鼻音就沒在{{辅音}}中。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01:18 (UTC)😳1 [回复]

次闭元音

又发现了一个问题,“次闭后圆唇元音”明显存在错误,似乎应改为“次闭次后圆唇元音”,其他此类条目同理。--Sihjee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6 (UTC)[回复]
我没有移动页面的权限,只能拜托大家改了。--Sihjee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8 (UTC)[回复]
@Sihjee能否給用例?《普通話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写的是「后近高圆唇元音」(p.23),林焘、王理嘉《语音学教程》对/ɪ/的描写是「前、次高、不圆唇」(p.40)。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37 (UTC)[回复]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 (1999), pp. 13, 170, 180.” 与它不同的表述都应该看作错误的或过时的。
另外,其他语言(如英语)的维基百科都是同样的描述。--Sihjee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18:54 (UTC)[回复]
ping移动ɪ、ʊ、ʏ到现名的@TongcyDai询问移动原因。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18 (UTC)[回复]
线下咨询后对方表示可能是随英维移动。但是英维已经于2020年移回。现不挂布告板  公示次闭后圆唇元音次闭后不圆唇元音次闭前圆唇元音次闭前不圆唇元音分别移动到次闭次后圆唇元音次闭次后不圆唇元音次闭次前圆唇元音次闭次前不圆唇元音,为期6小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2日 (一) 19:09 (UTC)[回复]
公示结束,上述页面已移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3日 (二) 14:24 (UTC)[回复]
感谢--Sihjee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21:07 (UTC)[回复]

关于术语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读」的分歧

在语言学中,术语术语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读」常常引起混淆。以下是对这两个术语的定义和区别的探讨。
以下例子来自《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百科全书词典》

重音 stress  语音学术语。指相连的音节中某个音节发音突出的现象。重音有通过增加音强来表示的力重音和通过音高的变化来表示的乐调重音。重音还可以分为词重音和句重音。❶词重音,指具有区别词汇意义的重音。多音节词中各音节的轻重往往确定不变。例如,英语begin[bɪˈgɪn]中,第二音节必须读重音;英语中,ˈrecord表示名词义,reˈcord表示动词义。轻重音有时候和语法也有关,在以多音节为主的语言中,重音的作用较为明显,可以分为固定重音和自由重音。固定重音指有的语言中重音总落在词的同一位置上,如捷克语重音总在词的第一个音节上,波兰语总在倒数第二个音节上,法语和维吾尔语的大多数词则在最末一个音节上。自由重音指有的语言中重音不限定于落在词的某一个音节上,不同的词重音位置各不相同,称为自由重音,如英语中的词重音。根据词重音的突显程度,词重音可以分出主重音和次重音。主重音的突显程度最高,次重音低于主重音但高于非重读音节。英语次重音一般只在词单说或在句尾才比较明显,在语流中和非重读音节差别不大。❷句重音,指在一个语句中突显程度最高的重音。句重音的分类在研究界没有统一意见,但一般至少有语法重音和逻辑重音两种。语法重音是指由句法结构和语义特点决定的重音,即不表现特殊的思想感情的自然重读。常念语法重音的如一般短句的谓语,名词、动词、形容词的修饰语,动词后由形容词或其他动词充当的补语,表示指代、询问或任指的代词等。逻辑重音是表现特殊的思想感情的强调重读。逻辑重音重于语法重音。有的学者认为逻辑重音是对比重音,有的学者认为逻辑重音是强调重音,有的则认为逻辑重音包括对比重音、强调重音等。参见“音高重音”。

重读 accent  语音学术语,亦称重音。一种语音现象,指在语流中对某些语音或语段以明显的偏高音调、较大音量和较长发音时间的方式进行强调。重读既可指单词发音中的重读音节。例如,英语名词import的重音音节落在第一音节上,读作/ˈɪmpɔːt/,而动词import的重音音节落在第二音节上,读作/ɪmˈpɔːt/;也可以指一个句子中被突出强调的词,即句重音。例如:She was waving a yellow handkerchief. 此句中,重音落在不同的词上会对句子语义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重音落在yellow上,说明她所挥动的是一块黄色而非其他颜色的手帕;如果重音落在handkerchief上,则说明她挥动的是一块手帕而不是其他东西。重音也经常用于节律学中对重读度的描写。例如,在对政治家的演说中进行相关分析时可以发现其重读度较一般话语强。

音高重音 pitch accent; musical accent  语音学术语。通过音高变化体现差异的一种单词重音形式。这种变化一般分布在多个音节上。在音高重音的语言中,音调的变化可以是词的结构的一部分,用以区分不同的词义,塞尔维亚和瑞典语中就是如此。例如,瑞典语中的tanken一词,如果第一音节读成降调锐重音时,则为英语tank的意思;如果第一音节读成降升调钝重音时,则为英语thought的意思。参见“声调重音”。

乐音重音 chromatic accent  语音学术语。参见“音高重音”。

音调重音1 chromatic accent  音系学术语,亦称音高重音(pitch accent)。指语流中某一部分的音高与其周围的音高不同,从而形成了音调重音。

声调重音 tonic accent  语音学术语,亦称音调重音或音高重音。指在一个由相连的声调所组成的声调群中,使其中某一部分的声调突出从而形成的重音。在一些语言中,声调重音可以存在于某个词的发音中,并用来区分不同的词义。譬如,瑞典语tanken,若将第一音节发成降调锐重音,则表示“坦克”;若将第一音节发成降升调钝重音,则表示“思想”“想法”。

搭配重音 collocation accent  语音学术语。指对于具有相同词项的结构区别意义的不同的重音模式。例如:[1]ˈthree-hundred-meter-wide walls(宽三百米的墙) [2]three ˈhundred-meter-wide walls(三堵宽一百米的墙) [3]three hundred ˈmeter-wide walls(三百堵宽一米的墙) 三个例子中,分别通过重音确定了walls的定语,从而消除了歧义。

逆行重音 recessive accent; recessive stress  语音学术语,亦称词首强重音。指音节的强重音由词尾向词首第一音节移动的过程。在历史音变过程中,逆行重音是英语名词的显著倾向。例如detail、cigarette、magazine、research等词原先的重音都在词末,但现在为词首重音。

重读力 accentual force  语音学术语。指发音时形成重读音节的空气动力。

重音系统 accentual system  音系学术语。指一种语言中有关重读的全部体系,包括重音级别、重音模式和重音的语义功能等。因重音在大多数情况下与语调结合而起作用,故亦称“重音语调系统”。

重音音位 accentual phoneme  音系学术语。超音段音位的一种。当重音成为区别词义的唯一手段时,重音模式就成为语义上的区别性特征,即起到音位的作用。例如,suspect一词,当重音在第一音节上,其为名词,意即“嫌疑人”,而当重音在第二音节上,其为动词,意思是“怀疑”“猜想”。

重音模式 accentual pattern; accentuation  音系学术语。指一个语段中轻重读的结构型。有语言学意义的重音级别一般有三级:主重音、次重音、弱音。在英语单词的发音中,单音节的词无重音标记,含有两个音节的词会有重音,含有三个音节的词会有主重音,含有三个以上音节的词可能会有次重音。例如,work是单音节词,其读音中无需重音标记;begin和apple是双音节词,重音模式分别为“轻—重”和“重—轻”;超过三个音节的词一般会涉及次重音。例如,transformation和nationality的重音模式都为“次重—轻—重—轻”。

动力重音 dynamic accent; dynamic stress  语音学术语,亦称为吐气重音(expiratory accent)、加重重音(stress accent)或音势重音(intensity stress)。指以音强强调出来的重音,也就是以呼气强度强调出来的重音,如英语的词重音。现代语言中动力重音型语言比较普遍,如英、俄、德、法等语言皆是。广义上的重音(stress;accent)包括动力重音和音调重音(pitch accent)两种基本类型。音调重音指因话语中某一部分的音调和紧密相临的部分音调不同而造成的该部分的突出,如瑞典语和古希腊语。

重音转移 reverse stress; stress shift  语音学、音系学术语。指某些单词或合成词在用于连续话语时所发生的重音变化,这一变化取决于该单词或合成词后是否紧跟有重读名词。一般而言,此类单词和合成词都有一个次重音(secondary)和一个主重音。例如,indeˈpendent。在连续性话语中,如果该单词或合成词带有语调重音,则该单词或合成词保持其原有的重音模式。例如:[1]Frank was ˈvery independent. [2]This window is ˈplate-glass.如果independent和plate-glass后面的名词带有主重音,或者带有语调重音,那么independent第三个音节上的主重音和plate-glass上的主重音就会失去,第一个音节上的次重音就会变成主重音。例如:[3]Frank has ˈindependent means. [4]It's a plate-glass ˈwindow(↘)

重音移位 stress shift  参见“节奏规则”。

固定重音 fixed accent;fixation accent;fixed stress  音系学术语。指语言中所有的词的重音总是落在固定音节上的现象。如法语的重音总是落在最后音节;匈牙利语通常重读单词的第一个音节;波兰语和威尔士语是在倒数第二音节上重读;拉脱维亚语和捷克语的重音落在第一音节。固定重音可以用来以音节为单位划分词的界限,如捷克语重读音节标志词的开始,波兰语每一重读音节后再隔一个音节标志词的结束,但当词末辅音与后一个词的首元音连读而组成一个音节时,词的界限就难以按固定重音准确划分。与自由重音(free accent)相对立。参见“自由重音”。

词末重音 final accent  语音学术语。指落在单词最后音节上的重音。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百科全书词典
英语维基词典将 unstressed 定义为 not stressed or accentuated;stressed 又能翻译为「带重音的」和「重读的」。
但就单词 stress 在语音学的用途而言,具有两个不同含义,一个宽松一个严格。

6. (countable, phonetics, loosely) A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word or word group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duration or pitch;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Synonym: accent

Some people put the stress on the first syllable of “controversy”; others put it on the second.

7. (countable, phonetics, strictly) The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and/or duration;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phonetically achieved by means of dynamics as distinct from pitch.

Synonym: stress accent

Antonyms: pitch, pitch accent

——Wiktionary
在这两种意义中,前者与 accent 同义,而后者则应视为 accent 的一种,前者有时被翻译为「力重音」。
使用“重音”和“重读”哪个更为合适?或者两者有不同分工?或者有其他更具体的翻译建议?--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1月10日 (日) 19:54 (UTC)[回复]
就这两个词而言:重音通常是语音层面的、结构性的,表示语音单位的突出。而重读更多是语用层面的,与说话者的意图有关(主观性较强)。二者的侧重点有所区别。
如果你要编辑条目的话,我的建议是条目名使用重音,可以在词条内分出力重音。重读重定向即可,可以在条目内描述一下二者的区别。--Sihjee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20:39 (UTC)[回复]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是這樣的,U:SunAfterRain在較早前於本人討論區討論這件事,大約內容是 「B公司的社群媒體明言,他是屬於A公司𣄃下的。而C節目的代理發行一欄,SunAfterRain提倡寫B公司,因為沒有證據證明A公司(也即B公司的母公司)有C節目的代理權。」由於討論有點長,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瀏覽。

在討論後的冷靜期,我翻看了其他有類似例子的條目,如



有見及此,現希望就規範列出上述三項變數的條件

1. 如在條目或模版需要列出負責專案的品牌公司名稱時,請列出至負責這個專案的「品牌名稱條目」。

2.如相關品牌名稱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相關品牌的「上級機構條目」。

3. 如「上級機構」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至相關品牌的「總公司條目」或 「佔最大股份的公司條目」


換句話說,提案最終效果應像九廣鐵路KKBOX風雲榜一樣以層遞方式按步列出責任權。

YouTube Premium的擁有人應寫Youtube LLC。Youtub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Google LLC。Googl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Alphabet

假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條目不存在(包括沒有名稱的重定向),則可以大公文匯這個名稱,定向至香港中聯辦。類似這樣[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l香港中聯辦]


關於母公司一欄,如沒有來源證明某公司佔股超過51%,則不應使用「母公司」一欄,只可使用「主要股東」一欄。

由於是次討論影響所有涉及公司的條目,故放在這裏討論,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6:09 (UTC)[回复]

(!)意見
  1.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KKBOX科科世界
  2.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即只寫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九廣鐵路公司),但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如香港中聯辦擁有的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等)。
( π )题外话@SunAfterRainChatGPT是不可以拿來當來源的。您跟@HK5201314討論的是應該怎樣納入資料,這是需要可供查證的,不論ChatGPT是否基於大量已發佈可靠來源來回答您的問題,它本質上是生成式AI,用它給答案就是原創研究。另外本人想點您給HK5201314君的連結進去,結果甚麼都看不到。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2 (UTC)[回复]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回复]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回复]
@Patrickov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方[指不是理論層面的解方]還請您指教一下方便日後改進,但如果無法有效破局法雖然知道GPT可信度不高但我也只能用GPT處理。(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回复]
那本人也沒有用GPT去幫自己構建留言或者證據啊……(不過更重要的是本人不懂得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9 (UTC)[回复]
又,本人就真的只是針對那一段話(以及HK5201314君在其下的問題)去回應,哪一部份讓您認為本人否定您整個立場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51 (UTC)[回复]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回复]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回复]
因為一堆人喜歡話中有話或是往奇怪的地方解讀(沒有要批評您的意思,但這真的是你維目前的通病)所以才打上去的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3 (UTC)[回复]
你是否在說商業名稱?營運實體和商號,其實並不衝突。一堆上市公司註冊地是「開曼群島」之流,他們並不會視為開曼群島公司。
有些情況,品牌是以部門的方式運作(事業部制),也可以視為一個營運實體,只是沒有公司化營運。例如你討論頁裡面提到的Ani-One,既是一個品牌,又可以視為羚邦的日本動畫部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5:29 (UTC)[回复]
如果按照@Patrickov的倡議,關於我討論區例子,可以這樣表達?
1.資訊框「Ani-One(羚邦集團)」
1.條目內文「Ani-One(羚邦集團)」
2.資訊框「回歸線娛樂」
2.條目內文「智寶國際集團旗下的回歸線娛樂」
那麼,如果以KMB巴士公司作例的話,那句子將會很長
資訊框:「九龍巴士公司
條目內文:「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載通國際旗下的九龍巴士公司」(當中新鴻基及載通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是需要講述九巴路線與龍運巴士、皇巴士的轉乘優惠+KMB會員系統The Point)
簡單來說,如果欲就資訊框達成共識,首先是需要確保 「所有權者」及「營運單位」等可列出公司名稱的變數於同一公司架構只可以列出一間公司或機構。如果是非公司品牌負責專案,則品牌與上級責任公司名並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16:34 (UTC)[回复]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以及「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具體一點說的話,本人是認為如果母公司對主題有重要性才需要提及。舉例來說,九巴的巴士路線就不需要提及載通和新鴻基,除非是像九龍巴士268M線那種明擺著是為新鴻基旗下物業(峻巒)服務的,但即使是那樣也需要可靠來源報導或提及此事才能寫進去。--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2日 (二) 02:12 (UTC)[回复]
@Nostalgiacn大概以我的論點解釋一下原始的爭議是怎麼來的
因為木棉花Ani-One等品牌從容易取得的資料來看其實無法確定屬於哪間公司(可能財報有但我並不清楚,並且羚邦也沒有一間名為Ani-One (公司)的公司),也無法從公開資料確定是由哪家公司向日方取得代理權(就算知道也沒有寫進來維基百科的意義,你維也不太可能出現木棉花動漫木棉花創投羚邦動畫羚邦娛樂之類的公司的單獨條目),所以寫集團沒什麼問題
但智寶先是成立了回歸線娛樂,而且從7月開始的動畫上面的版權浮水印都是「智寶國際集團的回歸線娛樂」,最新集團的代理貼文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24-10-24)也未有再提及智寶國際開發,與上方無法明確確定的情況完全相反,基於不能臆測智寶國際開發到底有沒有拿到代理權(有其他內部消息告訴我其實沒有),如果要寫公司應當寫回歸線娛樂而非如同其他代理商一樣寫智寶國際開發
當然我是覺得人家品牌寫什麼就寫什麼上去就好了就是了,不過要寫公司的話回歸線代理的實在不適合寫智寶國際開發--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2:14 (UTC)[回复]
寫 「智寶國際集團」可以,但萬萬不能寫「回歸線娛樂」。論關注度,「回歸線娛樂」在智寶國際集團體制下可不可以獨立成一條條目?除了那個隨時可被刪走的動畫列表及股權文件外,你可以找到一篇單獨介紹「回歸線娛樂」業務的文章嗎?
所以回應下方@Milkypine3M公司本身既是條目(即符合關注度要求),又是一個公司實體,所以不用寫「 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3:52 (UTC)[回复]
現在沒有,不代表近一兩年就沒有機會出現足夠關注度成條,但我舉的那四個(以及類似狀態的公司)我是不太相信五年內有機會獨立成條--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9 (UTC)[回复]
部門(事業部制)有關注度,可以寫成條目,如騰訊遊戲,品牌的話,中維有很多遊戲品牌條目,如Key (遊戲品牌)。羚邦我不熟,但是品牌、部門作為獨立條目,在遊戲專題是很普遍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回复]
Ani-One基本上沒有什麼獨立成條的機會啊...
"Ani-One" -site:wikipedia.org -site:wikidata.org -site:youtube.com -site:youtu.be -site:facebook.com -site:instagram.com -site:threads.net -site:x.com -site:twitter.com -site:medialink.com.hk -site:ani-mall.asia -site:ani.gamer.com.tw -site:acg.gamer.com.tw -site:catchplay.com -site:hamivideo.hinet.net -site:kktv.me -site:linetv.tw -site:litv.tv -site:mytvsuper.com -site:myvideo.net.tw -site:ofiii.com
--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9:04 (UTC)[回复]
所以之後是要寫成3M公司(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嗎?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2日 (二) 16:18 (UTC)[回复]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回复]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回复]
重點應該是公司,上面本人也說過本身是公司就不需要寫,但本人在舉例時KKBOX好像被說是品牌而不是公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6 (UTC)[回复]
@Patrickov要把KKBOX當公司應該用KKBOX願境網訊)這種寫法吧,畢竟人家公司有中文名?--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30 (UTC)[回复]
其實現在KKBOX科科世界願境網訊三者的關係為何?看了幾條條目感覺敘述不太一致--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26 (UTC)[回复]
@Patrickov跟其他人交流了一下,大概是 KKCulture Co., Ltd. 科科世界 > KKCompany Technologies 科科科技 > KKBOX Taiwan Co., Ltd. 願境網訊 > KKBOX 這樣--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46 (UTC)[回复]
@HK5201314我想問一下「不被收錄」的定義,是「連重定向都建不了」[譯著:品牌不夠有名導致連列在母公司的條目裡作為一個章節存在都做不到]嗎?還是一定要有條目存在?--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27 (UTC)[回复]
拋多一個例子出來,大欖隧道資訊框。
.
業主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營運單位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要以可讀性來說,寫三號公司好還是其母公司新鴻基地產好?
三號公司
三號公司新鴻基地產旗下公司)」<—針對非條目公司,提案預期效果。
三號公司
.
這樣說實際上是避免因為白紙保護而產生紅鏈,從而對向上查證造成一定困難。重新導向可建又如何,只要改一改分段標題,重新導向連結即時失效,到最後就連連結哪也不知道。關於所有權者,使用重定向只會讓讀者難以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定向。--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9 (UTC)[回复]
沒記錯的話目前是有機器人在修正這種斷鏈,而且我不是很懂您說的難以理解重定向是什麼意思,我不認為Ani-One重定向到羚邦集團#Ani-One這樣會有什麼奇怪的誤會,希望您可以細說一下。(順帶一提,「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這種也算是建不了重定向的,建了重定向後你要重定向到主條目的哪個章節?)--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41 (UTC)[回复]

修訂

看來討論僵住了,補一個修訂草稿好了。
現提議對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新增一小節「所有權者、母公司與營運單位」,內容如下:

所有權者與營運單位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非原創研究方針,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

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

  1. 若該公司/品牌存在獨立條目,抑或是不存在獨立條目但所屬母公司與其同名並存在獨立條目,則僅列出公司/品牌,例如:「KKBOX」應列為「KKBOX」、「Google」應列為「Google」。
  2.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例如「Google APIs英语Google APIs」應列為「Google APIs英语Google APIsGoogle的產品)」。
  3.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例如:「Ani-One」應列為「Ani-One羚邦集團)」、「回歸線娛樂」應列為「回歸線娛樂智寶國際集團)」。

此規則不適用於任何書籍或專輯本身,即使已被官方當成品牌看待。

@HK5201314PatrickovMilkypine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1:38 (UTC)[回复]
7日無人反對,現  公示此提案7日至2024年11月29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9 (UTC)[回复]
(註:此段會加入成格式手冊指引,雖然不加這句應該不會造成誤會但還是補充一下)--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53 (UTC)[回复]
由於有文句解讀爭議,故暫停公示直到確認該爭議實際上不存在或是需要修正條文而重計公示期--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8:02 (UTC)[回复]
根據要求明確寫出書籍不適用規則--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9 (UTC)[回复]
第二次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回复]
  •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若官方通常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使用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P:非原創研究原則,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
  • 第三個例子改一改,不應使用動漫主題。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2:06 (UTC)[回复]
@HK5201314那您舉一下例子好了,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前面那個修了--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4:40 (UTC)[回复]
辛苦了。暫時沒有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03:58 (UTC)[回复]
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首先{{Infobox animanga/Novel}}是文庫(label)和出版社分別列出的。
正常來說是KADOKAWA(出版集團)旗下角川書店(出版社)的角川文库(品牌名)。
出版社也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品牌要給出母公司名諱,我覺得更應該探討這列出母公司到底意義何在?--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6:16 (UTC)[回复]
@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回复]
上面說得不太清晰,用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角川的產品整個鏈條都是一體的,由條目,方便理解。不同文化產品上,專輯有廠牌和發行商,書籍有叢書/文庫和出版社。起碼在圖書出版時,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出版集團)。個人認為,起碼在圖書出版上,列出母公司意義不大。--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4:50 (UTC)[回复]
@Nostalgiacn你舉的例子,角川書店角川文庫都是獨立條目,所以根本不會列到母公司,而且我不認為角川如果明天突然建立一個ABCDEF書店之類的出版社,列出版社會有人知道是哪個集團就是了(而且出版社也是公司吧,有出版社條目的也會走到第二條就終止吧?)--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12日 (二) 05:14 (UTC)[回复]
角川書店是KADOKAWA其中一個出版社,KADOKAWA還收購了很多出版社。我上面的問題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給出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都有條目,方便說明理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7 (UTC)[回复]
OK! 換一個說法,假如這裡有一本書,叫「他的名字」,由 ABCDEF書店 出版。
問題來了!ABCDEF書店 是什麼的書店?為什麼他出的書在社群間的影響這麼大,ABCDEF書店還有什麼書?
翻查資料,原來是 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這個ABCDEF書店在網上的資料只有「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沒有其他了,所以沒有可能為ABCDEF書店建立條目。
接下來,按照正常做法,ABCDEF書店會被重定向至KADOKAWA,因為有這個來源「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
你說「他的名字」是KADOKAWA出的?又不是。所以不可能是使用「重定向」功能把ABCDEF書店連結至KADOKAWA,但要確保讀者知道ABCDEF書店是與KADOKAWA有關。故有選項2及3。--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0 (UTC)[回复]
@Nostalgiacn我認真思考了一下,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出現需要列出「作品(出版社)」的情況吧?如果是什麼改編動畫的條目那也是要主條目過長才會拆分,所以一定符合第一條規則。而列出出版社的情況大概也只有兩種,「出版社」和「出版社(集團)」,如果那個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讀者看了出版社名字大概也不認識,我覺得這時候列集團應該算是一個適當的行為。--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56 (UTC)[回复]
列出「作品(出版社)」是非常普遍的,只要按規範指引列出來源,只有是出版刊物,在使用cite系列模板時都有參數publisher,讓你填出版社。
cite系列模板其實是根據傳統論文引用來源格式,無論是美國的《芝加哥格式手册》,中國《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
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13:07 (UTC)[回复]
我要重申,「建議的這個規則」主要針對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單位,並在資訊框顯示,而不是在cite模版顯示。你維又真的可以確保所有在維基資訊框的出版單位也有條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3日 (六) 14:06 (UTC)[回复]
@Nostalgiacn這個修訂只有要規範資訊框,修訂的頁面我寫得很清楚了,是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沒有要更動cite系列模板啊,您是不是誤會了什麼?--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4日 (日) 16:46 (UTC)[回复]
上面我是以來源的格式,來證明「所屬集團」並不是強制要求,以此來支持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我指出的依舊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這個觀點。
你們就算說「你維應該是不太可能」和「出版社這麼不有名以至於根本沒有條目」,不妨礙出版刊物傳統上根本不注重「所屬集團」的做法。--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9:02 (UTC)[回复]
你有這個見解是因為前人已做了重定向工作,例如把那個ABCDEF出版商定向至KADOKAWA。但是,顯然地,那個作品不是KADOKAWA出版,那在說明責任權時為什麼會關連至KADOKAWA?在關於責任權方面,我是反對使用重定向功能強行把缺乏關注度的出版商連結至 所屬集團,因為你說不清兩者的關係,為什麼會這樣連結,當中有沒有原創研究成分,會不會窒礙讀者辨別重定向關係。
Let’s say如果改成「在責任權方面,嚴禁使用重定向功能把責任定向至其他公司或品牌」+沒有第二及第三,我是接受的,唯會不會影響條目的觀感是另一個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41 (UTC)[回复]
你是否誤解我的觀點?inbox模板出版社不標記「所屬集團」,我反對的是提案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
我的意思就是,就算有「出版集團」(母公司),也沒有列出的必要,這不符合既有做法。KADOKAWA的例子是為了說明,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與你說重定向與否無關,我上面說的是,出版刊物,無法發行商哪一個層級是否存在條目,列出「出版社」就可以了。沒必要因為「出版集團」(母公司)存在,出版社或者叢書自身無條目,而要同時列出「母公司」。--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10:00 (UTC)[回复]
問題是,真的會有出版刊物被視作品牌,然後因為沒有條目所以走到第三條嗎???--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6日 (二) 14:52 (UTC)[回复]
僅以出版刊物而言,「叢書」(品牌)就是作品這個情況,如《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
inbox標記項目是「文庫」{{Infobox animanga/Novel}}或「系列」{{Infobox book}}的方式,如果以你現在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就會出現「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商務印書館)」,這種情況。
上文我已經KADOKAWA的情況舉例,請仔細看一下出版集團、出版社、公司和品牌之間的層級關係
下面不妨再展開一下,音樂專題最近就「label」指什麼展開討論,事關到底指出品方、發行方、出版方、還是廠牌。這個提案既然想一刀切大一統,也請留意一下音樂發行上相關概念和標記傳統。--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27日 (三) 06:15 (UTC)[回复]
@Nostalgiacn不,其實我很想說出版刊物跟音樂其實根本不算品牌,哪有東西既算產品又算品牌然後還要扯到條目問題的....(而且既然發展到轉變成品牌來看待了,我不覺得還需要用那種模式看待,而且我真的不相信都變成品牌還能寫進條目了還會出現尷尬到必須走到第三條的情況)--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8日 (四) 17:59 (UTC)[回复]
你是提議在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增加的內容,現在說這不適用,那不適用。那麼是不是你提議「增加的內容」本身有問題,有不清晰的地方。
如果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特定的內容,就不要加到通用的「格式手册」,而是「特定主题」的格式手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06:23 (UTC)[回复]
建議的內容只適用於資訊框,然而閣下扯至條目內文,是在哈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6:30 (UTC)[回复]
{{Infobox album}}label:此欄僅需填入最初發行專輯的唱片公司即可。
xxxx
換言之,那間唱片公司缺乏關注度,用第二及第三說明這個是什麼公司,也沒有與專題抵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回复]
音樂的討論,建議到音樂專題討論,謝謝。--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3日 (二) 05:30 (UTC)[回复]
我很想吐槽,一般人會把出版刊物和音樂全部當成是品牌的一種嗎,這難道不是閣下聯想力太豐富了嗎...?--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48 (UTC)[回复]
還有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本來就是一個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了,謝謝您。--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3日 (二) 18:53 (UTC)[回复]
我引用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是指{{Style}}上的分類方式,也就是维基百科:格式手册/电子游戏一類。
Wikipedia:格式手冊/資訊框是屬於「內容」,就是面向所有條目的格式指引。我不妨把話說明白點,就是因為你的方案處理不了出版刊物的問題,所以不適用於通用的「格式手冊」。
希望你真的認真看一下相關內容,不要倉促回應。這樣只會顯得你的提案考慮不足。--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5:10 (UTC)[回复]
如果閣下堅持這樣理解,那只好建議閣下提出把資訊框拆分至不同的「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按照每一專題量身打造各至的資訊框手冊。在現行架構,所有專題的資訊框是under 資訊框手冊規管,無一例外。單按照上方由閣下提出的三中商例子,「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商務印書館)」,這個就是預期效果。正確來說,除了中國文學愛好者外,沒有人認識「中國語言生活綠皮書」,唯一般人也認識商務印書館(因為達關注度要求而有條目)。這個動作是一個便民措施,而不是沒有列出的必要。這個提案顯然是更改既有做法(擺明這個舊有俗成有明顯問題-我如何準確知道這是什麼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8:14 (UTC)[回复]
此提案從頭到尾都沒有要解決出版刊物的問題,您現在這是雞蛋裡挑骨頭嗎?往規範品牌與公司的條文鑽出版刊物的漏洞,很好玩嗎?提案要規範的是資訊框裡的欄位,幹嘛放到別的地方去?還有那幾個欄位什麼時候可以放出版刊物了......--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7 (UTC)[回复]
@Nostalgiacn如果您要堅持這個觀點,我更想請您舉例在這次變更通過後,什麼時候infobox會需要做到註記「書名(出版社/母公司)」的情況,並且真的有條目受到此次變更波及。我覺得假設有條目將會受到波及實在不是個好做法,既然連現在都用不到了,那未來更不可能出現這種用法。--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51 (UTC)[回复]
想問一下,所有權一半一半的該怎麼寫?以JW Anderson英语JW AndersonFenty Beauty英语Fenty Beauty為例,我該寫成原作者(JW AndersonFenty Beauty)還是持有另一半股權的公司、集團(JW AndersonFenty Beauty)?當然還有像梅赛德斯AMG车队這種3人、公司、集團持有的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1月8日 (五) 14:37 (UTC)[回复]
其實我較為主張「絕對控制權(超過51%股權或體制內的企業/品牌」才可使用第3項的括號部分。啟動目的是讓讀者知道誰作出這些決定+知道為什麼會連結至那個條目。如果是各一半的話,正常也無法確定相關決策是誰負責,情願不寫括號會較合適。況且如那個品牌/公司有條目的話,根本不需要有括號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5:13 (UTC)[回复]
@Milkypine沒有過半應該連子母公司都說不上,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沒什麼爭議--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回复]

我建議提案者,重新審視提案內容的在不同範疇的可行性,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我指出的一些範疇使用上存在問題,辯倒我是沒意義的,這只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問題依舊沒有解決。--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回复]

然而閣下沒有就每一範疇提出確實例子,很難判定閣下的回應是正當合理還是為反對而反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7:58 (UTC)[回复]
然而閣下這是在條文本身就沒有要觸及的地方鑽牛角尖,從頭到尾都沒有真正對條文要規範的地方發表有意義的意見。--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03:59 (UTC)[回复]
@SunAfterRain:
不如這樣,公示結束、通過並結束討論吧!在這樣持續被他拖延也不是辦法。那個反對者只是玩程序問題,而且相關發言不是有助改善提案,而且沒有任何改善建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6:52 (UTC)[回复]
自11月9日,個人提出「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到現在差不多一個月,你們沒有作為任何修訂。現在又要強推共識結束,我真的無語了,我舉例KADOKAWA各個層級都有條目,證明理論上各個層級都可以寫成條目,但是其他出版社並不具備這個條件,或者說大部分都沒有條目若干環節有不存在條目的情況,以提案的處理,就是會出現一些奇怪的狀態。
由始至終我都認為「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的做法,違反了出版刊物的常用習慣。{{Infobox animanga/Novel}}是同時存在label/文庫/叢書(品牌)、出版社的欄目,日本輕小說大部分都有文庫,明明是一個很常見的情況,上面居然說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KADOKAWA的文庫有條目,不代表其他日本出版社的文庫都有條目。而且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7:51 (UTC)[回复]
我們僅接受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格式的意見,即如何改善提案。而不是單單為了一個專題而無視其他沒有這個問題的專題。
針對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一看而知,同時列出即可,後方是只是其中一個列出格式例子。如果上面有,下面也有,那不是同時列出還能什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8:51 (UTC)[回复]
我上面在修訂出更好版本後,再繼續進行討論,謀求共識不就是維基百科:建設性意見的「建议作为指引/再修改一下某段/先讨论一下某问题已取得共识」。我個人的觀點很明確,就是對「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你們完全可以擱置第三點,通過第一和第二。--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0:35 (UTC)[回复]
這個提案根本沒有在規範出版刊物,是在違反什麼常理?這不是「鑽牛角尖」、「雞蛋裡挑骨頭」不然是什麼?您覺得有需要可以另外開一個討論串,而不是自己在心中擴大別的提案的解釋然後再說提案違反常識。--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6日 (五) 11:55 (UTC)[回复]
提案原文是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
我上面重複說了好幾次,叢書/文庫就是「品牌」,如日本角川(KADOKAWA)旗下輕小說品牌「電擊文庫」([12])。叢書/文庫具有雙重屬性,既是出版刊物系列,也是品牌。提案就是會影響到相關infox(如{{Infobox animanga/Novel}})上欄目的填寫。--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0:44 (UTC)[回复]
試說明如何影響,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2:54 (UTC)[回复]
例如label寫「電擊文庫」, 出版社寫「KADOKAWA」,這個效果及目的是與提案預期效果及目的也是一致,按照WP:常識,也沒有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2:58 (UTC)[回复]
你可以去看看既有的輕小說條目裡面,是怎麼填的(如電擊文庫#作品一覽)。出版社並不是填「KADOKAWA」。--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1:57 (UTC)[回复]
那顯然那些編輯者在填寫變數前沒有看清楚技術文件,閣下貴為資深編輯者,有責任跟進及指導初級編輯者須跟從技術文件指示填寫相應變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3:35 (UTC)[回复]
@Nostalgiacn請給出你的來源證明叢書一定是品牌;文庫還請您舉出不存在同名公司的例子,不然我不覺得「電擊文庫」和「電擊文庫KADOKAWA)」這兩種寫法有什麼太大違反常識的問題。--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9日 (一) 07:04 (UTC)[回复]
「范军将出版品牌定义为出版社所拥有的品牌,包括单本书品牌、丛书品牌、类别书品牌和出版社整体品牌」[1]
出版社的自身的描述多得是:人教「品牌丛书」“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是商务印书馆最为知名的社科学术丛书品牌大型品牌丛书《21世纪作家精选文丛》组稿启事广西师大社知名品牌“文学纪念碑”丛书又推新品中国有话说多语种系列丛书 品牌启动仪式在海南举行
你認為沒問題,請見上面我說的引用來源要求,只求出版社,根本無需出版社的所屬集團。換句話,你建議的這個規則,在出版刊物範圍上,是違反既有習慣。列出「出版社」就可以小說模板已經有出版社的欄目,列出相關出版社就行了,無需在品牌列出「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1:53 (UTC)[回复]
好,等下我把叢書加進例外;你現在還在偷換概念是吧,資訊框≠引用來源,有什麼好違反習慣的?你從頭到尾都在說不符合引用來源習慣,但我根本沒看見洽當的理由為什麼資訊框得尊重你講的習慣。--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22 (UTC)[回复]
資訊框是給一般讀者讀的,你講的引用是要字數少但能表達清楚,自然不能直接把引用的習慣直接套來資訊框。--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0日 (二) 13:39 (UTC)[回复]
@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14日 (六) 14:54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饶广祥,李佳逊.出版品牌:基于出版沟通的符号进路[J].现代出版,2024(2):66-76

韓國人漢字「正名」、WP:BLPNAME以及NC:名從主人

一年多以來,有一名來自韓國的用戶,不斷使用帳號(Dkg00000)以及多重IP(太多IP,只列一個,121.159.61.135),將至少二十多位韓國人條目的漢字「正名」,使用論壇文章或圖片託管平台等來源,內容為不知從何處來的「族譜」截圖。

假設上述族譜截圖為真,此用戶同時還以族譜在條目中寫出傳主家人的姓名,做出有違WP:BLPNAME的編輯,還請各位留意。--HanTsî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1:24 (UTC)[回复]

族谱非公开出版物,亦不符合WP:可供查证。凭我个人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认知,“族谱”也不见得有多大的参考价值,大多都是某个/某群宗族观念较强的人群搞些身份认同感(顺便敛个财)的把戏罢了。韩国的情况不清楚,但是不符合维基百科方针是必然的。(+)支持对其编辑回退并予以禁制。--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47 (UTC)[回复]
基本同意上方說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18 (UTC)[回复]
以主动对公众公开的汉字为准,如果是私人未公开的族谱,就按照外界约定俗成的中文名为准--航站区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06:55 (UTC)[回复]

族譜這事,真的有必要一刀切嗎?個人的經驗中所謂「族譜非公開出版物」這不見得為真,有些只不過是沒有管道取得,若那些少數可供驗證、比方說具體哪本書哪一頁的參考資料,應該還是應該保留,說完全沒有參考價值也過於武斷。比方說,《孔子世家譜》是有ISBN的出版物,兩岸各有一套官方圖書館收藏可以調閱。韓國一些本貫的族譜在FamilySearch上也能找到,仁濟大學族譜圖書館也有相同功能,韓國政府也已經朝鮮王室(韓國皇室)的古族譜掃描到每一頁都能在網路上直接查閱了。——George6VI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0:37 (UTC)[回复]

还要区分自费出版,学术价值及可靠性吧?--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4:56 (UTC)[回复]
正名及族譜要分開討論。旗譜不涉及名從主人。按個人經驗,至少本人沒見過族譜的第三方來源。正名的話,就算第三方來源,所謂的正名也不一定全對且現時新聞媒體不會逐一查證,過往亦有媒體用錯名字及音譯不註解的情況。最準確的來源肯定是由本人親自說的一手來源,一般都是綜藝節目上、粉絲見面會公開才會知道的。但上述來源在維基百科視為不可靠來源。如要強制統一,只能全部統一為藝名,但藝名亦有多個藝名同時使用的情況,如IU。--Abcet10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5:43 (UTC)[回复]
當然族譜中跟其他文獻相衝突的是可以斟酌不加入,畢竟Wikipedia:晝飲夜溺的謬誤該避免我也知道,有些譜系很明顯有問題不能直接當成事實引用。不過我更關心的是,上述提及的這幾個來源能不能用,就算只是非主要來源、作為補充(比方說一句話帶過這種),難道也不可靠?——George6VI留言2024年12月3日 (二) 01:05 (UTC)[回复]
很明顯就直接回退了,其他來源就和維基百科: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有關了。etoday應該還好,但最好在Naver查一下有沒有一手來源,另一個我不太清楚。--Abcet10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14:13 (UTC)[回复]
開眼電影網那篇是《與神同行:最終審判》在台發行商采昌的新聞稿[16],第二個ETtoday來源也只是把采昌的新聞稿進行改寫而已。--HanTsî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16:04 (UTC)[回复]

航空公司条目的疑似爱好者内容和广告

建议把东罗马帝国条目标题改回拜占庭帝国

东罗马帝国就是个不伦不类的偏僻怪异标题,该帝国最广为人知的名称就是拜占庭帝国,查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nations of Europe and Asia were mingled by the expeditions to the Holy Land; and it is under the Comnenian dynasty that a faint emulation of knowledge and military virtue was rekindled in the Byzantine empire”,用的也是Byzantine Empire。大家提到这个帝国,只会用拜占庭,没人会用东罗马指代。现行的东罗马帝国就是个偏僻标题,建议将该条目标题,改成拜占庭帝国夏土贤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2:40 (UTC)[回复]

不是,上面的討論還沒完,你還開一個新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6:08 (UTC)[回复]
@Ericliu1912Zhxy 519DewadipperGeorge6VIDkzzlNostalgiacn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7:41 (UTC)[回复]
匪夷所思的奇谈怪论,这人所引用的书籍文献都是支持他想法的,存在严重的摘樱桃问题,(-)強烈反对是次提案。—-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07:53 (UTC)[回复]
而且還有一點,就是“拜占庭帝國”一名本身可能存在西歐地域中心的偏謬。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08:03 (UTC)[回复]
(-)強烈反对:很像引戰的言論,一本英國的書怎麼說,就能當聖旨了?外國如何稱呼都還不一致,拜占庭帝國最多就是一個別稱,沒有改名必要。——George6VI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7:50 (UTC)[回复]
虽然这个问题本身我并不反对以“拜占庭帝国”命名,但我认为你提出的理据完全不成立,且已经在扰乱边缘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08:30 (UTC)[回复]
(-)強烈反对。東羅馬朝廷一直都自稱「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這種說法是在君士坦丁堡淪陷之後才出現的。📕📙📒📗📘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2月7日 (六) 01:00 (UTC)[回复]

东罗马帝国就是个不伦不类的名称,该帝国最正规的称呼方式就是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涉及原创研究。夏土贤留言2024年12月4日 (三) 04:31 (UTC)[回复]

两者都有一些常用性,未细查哪个更常用。建议指明原创研究的内容。如果序言属实,目前名称可能为了贴合原意,但这与名从主人要求的官方中文名似有偏差;以及,使用古代正式名而非后世常用名,可能不贴合易于识别、防止歧义?@Iokseng--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3:08 (UTC)[回复]
如果以名從主人來說,他們的自稱是「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和拜占庭帝國都是他人賦予的名稱,「東羅馬帝國」不是原創研究。--Iokseng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3:55 (UTC)[回复]
东罗马帝国更贴近其自称,他人在称呼上有所矫正注明。拜占庭帝国则是绰号比本名更常用?就像汪精卫国民政府的各称呼。--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4:39 (UTC)[回复]
@DewadipperGeorge6VI自由雨日我是否可以以夏土贤上面的這個言論為由認為他是在公然造謠?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0:45 (UTC)[回复]
可以看看不管中文还是英文的拜占庭现代研究著作,有几个叫东罗马帝国的?--夏土贤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1:07 (UTC)[回复]
根据google scholar,中文文献大概一万五千篇,英文文献有260万篇,请停止扯淡。——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6日 (五) 17:26 (UTC)[回复]
可以看看,拜占庭和东罗马,哪个用的最多?东罗马的使用数量,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夏土贤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1:20 (UTC)[回复]
还是根据google scholar,拜占庭帝国的中文文献3100篇,英文文献50万篇,整体大概是东罗马的五分之一,“完全无法和拜占庭比”是你在哪天晚上梦到的?——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4 (UTC)[回复]
scholar.google.com "东罗马帝国" 1,440 条结果,"拜占庭帝国 "1,690 条结果。--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4:49 (UTC)[回复]
感谢提醒,我使用的是不带引号的结果(也就是不限定于一字一句完全相同),不过哪怕按用引号的结果也不足以支撑应改名这一结论。另外用不带引号搜出来的结果如“甘肃靖远新出东罗马鎏金银盘略考”和“略谈我国出土的东罗马金币”这两篇文献中的东罗马显然指的是东罗马/拜占庭帝国。虽然往后翻几页确实有不少和这个政权无关的结果,但显然数量差距不足以强行移动东罗马帝国至拜占庭帝国(WP:FCFS)。——Aggie Dewadipper ※ Beat Redbirds! 2024年12月7日 (六) 05:04 (UTC)[回复]
然而這與“原創研究”完全是兩回事吧?Sanmosa 大統領님의政變方式은 2024年12月7日 (六) 04:15 (UTC)[回复]
我觉得已经完全属于扰乱了。至于是否造谣我不确定……维基百科有关于“造谣”之类的方针吗?--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11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並沒有關於造謠之類的方針,但這種程度的造謠意在使維基百科背離其作為百科全書須力求準確的原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2:44 (UTC)[回复]
我赞同这个说法,并支持任何人以“扰乱”和“造谣”为由将其提报至ANM。--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7:31 (UTC)[回复]
行,我提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23:37 (UTC)[回复]
我没理解您的指控。上面讨论的主题不相同的样子。另外,目前讨论递进机制不是建议移到条目讨论页吗,怎么反向移。--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11:21 (UTC)[回复]
可能是“东罗马帝国”一词会涉及大量页面吧。--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6日 (五) 11:25 (UTC)[回复]
@YFdyh000主要是因為上面有一個關聯討論的緣故,我認為放在同一頁面便於相互參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6日 (五) 12:36 (UTC)[回复]
这显然不算造谣扰乱之类,Byzantine Empire 在英语学界是绝对的通用名称,在我所知道的德法学界也是一样,国际研究会与会议也基本全用“拜占庭”。大陆有关研究机构也是以“拜占庭”命名的(不知台湾香港如何,我估计也是一样)。我个人也更喜欢用“拜占庭帝国”。但这个名称基本是后人的发明确实不假……(当然“东罗马帝国”本身也是东魏西魏一样的后人称呼)。Dkzzl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4:21 (UTC)[回复]
我同意「拜占庭帝國」多有人用(尤其是西方研究),但「東羅馬帝國」顯然亦不至罕見。無論如何,斥之為「偏僻怪异标题」並不理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2:32 (UTC)[回复]
個人印象當中羅馬帝國剛剛分裂以及東羅馬帝國還橫跨三大洲的時候,東羅馬的稱呼還算比較多,越到後期疆土越來越小的時候,拜占庭的稱呼貌似要多一些。--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5:27 (UTC)[回复]

二次元」孰與「ACG

目前「二次元」是消歧義頁,而「ACG」是主條目,且條目首段有一句原創表述如下:「該詞彙一般不翻譯為中文,需要時可能會被譯為「動漫遊戲」、「二次元」或「動漫遊」等。

但是如今「ACG」和「二次元」的關係似乎不太一樣了。在中國大陸,「二次元」似乎已經成為「ACG」的對譯,且比「ACG」更常用;在臺灣,「ACG」和「二次元」都比較常用。(歷史背景:據此文獻,「ACG」一詞或發源於臺灣,而「二次元」一詞或發源於中國大陸。)

以下為Google進階搜尋結果(註:減法為排除詞,引號為完整匹配):

搜尋內容 簡體中文搜尋結果數量 繁體中文搜尋結果數量 備註
"二次元" 131,000,000 7,050,000 搜尋結果前幾頁未發現無關內容
"二次元" -"ACG" 125,000,000 6,740,000 搜尋結果前幾頁未發現無關內容
"ACG" 23,600,000 10,500,000 搜尋結果含部分無關義項
"ACG" -製藥 -胃腸病 -留學 -耐克 -Nike 22,700,000 9,410,000 去掉了部分無關義項
"ACG" -"二次元" 20,400,000 9,970,000 搜尋結果含部分無關義項
"ACG" -"二次元" -製藥 -胃腸病 -留學 -耐克 -Nike 19,800,000 9,120,000 去掉了部分無關義項

想拋磚引玉,看看大家對以下問題有什麼見解?

  1. 是否要設為地區詞轉換?設為哪個層級的地區詞轉換?
  2. 二次元」為消歧義頁是否合理?消歧義頁中目前列出的其他義項在中文語境中實在是不太常用。要不要把「二次元」直接重新導向到「ACG」,原內容移動到「二次元 (消歧義)」?

--SuperGrey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5:53 (UTC)[回复]

AC還行,但二次元不管是原意還是衍伸都跟G沒半毛錢關係。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7日 (六) 06:08 (UTC)[回复]
一种说法,G是Galgame--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6:31 (UTC)[回复]
那您認為「二次元」是否對譯「動漫」呢?--SuperGrey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6:46 (UTC)[回复]
不能,二次元的定義寬泛,既能指事物也能只喜歡該事物的人。話說漫畫沒追、漫展沒去也不知道有出動畫,單純喜歡角色的人按目前版本也是二次元,雖說這種行為在我看來跟宗教信仰、偶像崇拜沒啥區別。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2月7日 (六) 09:12 (UTC)[回复]
那「二次元」理論上可以獨立條目了,如果既不對應「ACG」也不對應「動漫」。--SuperGrey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9:28 (UTC)[回复]
没感觉需要地区词转换。对重定向中立,ACG接近主流文化,但其他“二次元”义项在人类文明、科学中也非罕见,只是声量低。重定向后ACG条目顶部会多一个消歧义,对直接访问ACG的用户或形成负担。--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6:34 (UTC)[回复]
頂部消歧義不過一句話,還不至於形成負擔吧……--SuperGrey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06:49 (UTC)[回复]
不同时代的词吧,ACG出现早很多,指代动画、漫画、(Gal)Game最简单的关联,“二次元”和“三次元”相对,指作品中的虚构世界(或者说纸片人——相对于我们现实三维立体的,他们在媒体上是二维平面的)和现实世界。是后来“二次元”语义迁移了,指代ACG的相关的关联。——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8日 (日) 05:12 (UTC)[回复]
或者说的人有不同的,爱好者可能偏好ACG,主流文化或者非爱好者的话会偏好“动漫”、“二次元”等。——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8日 (日) 05:14 (UTC)[回复]

人物立场分类

有些人物的分类有反共主义者、支持统一、持不同政見者等立场的分类。那些分类是的根据和原因?-- 菜國人 聊天 2024年12月8日 (日) 23:19 (UTC)[回复]

“是的根据和原因”?部分此类分类可能有原创总结和非中立成分。条目内容及来源应该显著支撑分类,有争议的划分交由条目讨论页决定。--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04:33 (UTC)[回复]
原因是之前的分类:支持台湾独立的艺人被提删而相关的分类主要依赖中国大陆官方对于台独活动的定义。(参与过相关活动就被视为台独。)----甜甜圈向资瓷韩国戒盐台湾政党致敬! 2024年12月9日 (一) 11:14 (UTC)[回复]
除非有明确且一致的表态或学界认同,不然实际是“被xx指”,用此分类名不妥。如果是曾因某事被批评,更是有分析或观点成分,看上去违背断言及生者传记。--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1:22 (UTC)[回复]
那如果是定义模糊的话,那是不是只能使用被中国大陆指控参与台湾独立活动的艺人。(因为站内有支持两岸统一的艺人分类,那相对应的也应该有支持台湾独立的艺人分类以平衡两方立场。)以及支持两岸统一的分类,会不会因为模糊定义为由删除。(有部分人会随时转换立场。)----甜甜圈向资瓷韩国戒盐台湾政党致敬! 2024年12月9日 (一) 11:37 (UTC)[回复]
“中国大陆”无法“指控”,可能需要更具体,但分类意义变小、特定例子会出现争议(不同级别,非正式地指控或批评,以及转变,无法区分),可能更适合列表?--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2:12 (UTC)[回复]
还有我有制作关于反共網紅的模板,我所做的分类是有根据这种资料判断的 菜國人 聊天 2024年12月9日 (一) 13:04 (UTC)[回复]
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指控支持台灣獨立的藝人?--糯米花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9:08 (UTC)[回复]
我不确定各种部门、人员或官方报刊上的批评能否都归类到指控、代表中国政府。依旧感觉列表会更清晰。--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9:23 (UTC)[回复]

是时候在阿富汗条目及模板挂上塔利班的旗帜了吧?

喀布尔陷落已经三年了,而民族抵抗阵线的声音也已经消失了三年,可以确认的是塔利班已经基本掌控整个阿富汗地区,是时候让阿富汗的旗帜换上塔利班的了。--糯米花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9:03 (UTC)[回复]

應該清點阿富汗旗幟模板使用,並統一執行替換。另外,敘利亞部分也可以開始考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0日 (二) 12:03 (UTC)[回复]
其他领域暂不清楚,但体育领域暂且不能换,塔利班不让女性参与体育运动,是不可能受以国际奥委会为首的国际体育界认可的。当然换塔利班旗帜的时候也要考虑塔利班政权不受国际大部分国家及联合国承认的事情。--💊✖️2️⃣3️⃣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2:35 (UTC)[回复]
体育、国际组织明确保留旗帜的部分继续使用旧旗帜?--糯米花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3:39 (UTC)[回复]
基本上明确使用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名义活动的继续使用塔利班攻占喀布尔之前的旗帜,三年了也没看到有什么国际组织承认塔利班政权。--💊✖️2️⃣3️⃣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4:29 (UTC)[回复]
感觉在表示地点的地方可以用上塔利班的旗帜了。--糯米花留言2024年12月11日 (三) 10:21 (UTC)[回复]
其实中维基本滥用旗帜……英维是规定除了体育比赛、军事冲突、行政区划等极少数情况之外其他情况一律禁止使用国旗的(我说的就是信息框)。我认为大部分情况不使用任何旗帜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1日 (三) 10:46 (UTC)[回复]
目前為止全世界暫時還沒有任何國家承認塔利班政權,所以我不認為有任何改動的必要。--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4年12月16日 (一) 16:58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为保持中立观点,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征、建筑物、政治体制、法人、成员资格,及某地的法律规范时,尽量以事实论述(de facto disclosure)为主,任何政权若事实上存在具备人民、领土、政府、主权等条件,应客观描述其存在事实。法理论述(de jure disclosure)若与事实论述相冲突时,需优先采用事实论述,并可以内文或脚注详细描述冲突情境,避免地域中心。”--东风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7:05 (UTC)[回复]
话说目前有国家明确承认塔利班政权为阿富汗国的合法代表吗?--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0日 (二) 12:49 (UTC)[回复]
幾乎沒有,雖說有少數接受其「大使」者。所以我想應慎重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0日 (二) 14:27 (UTC)[回复]
目前阿富汗是地区条目,和中国一样,放着无妨。阿富汗国家数据确实应该考虑改旗帜,主要是没人清理旧链入……还有两个酋长国应该分开立条目,明显不是一个东西,现状是永封用户Ptk某主张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2日 (四) 21:55 (UTC)[回复]
可以先將適用伊斯蘭共和國又不適用全名的場合替換為{{flagcountry|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效果為「  阿富汗」),2004年至2013年間有必要的話亦可使用{{flagcountry|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2004}}(效果為「  阿富汗」),填英文也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5日 (日) 12:54 (UTC)[回复]
不予置評,但是只想提醒要小心仍然應該使用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旗幟的地方不要也替換為塔利班(例如聯合國席位,歷史條目等)-某人 2024年12月16日 (一) 17:15 (UTC)[回复]

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参见Wikipedia:消歧义,一般独立消歧义页,应该列出存在和消歧义名相同的目标项目的链接,例如“XXX”为名,则存在“XXX (AAA)”、“XXX (BBB)”的列项和目标链接,但@Sdf创建了若干不属于这种情况的独立消歧义页,主要是虚构作品内姓名相同的角色名(秋山美月三千院帝),这些角色至少暂时不太可能创建符合关注度的独立条目,是否视为类似全红链的独立消歧义页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28 (UTC)[回复]

反对删除,参见w:MOS:DABMENTION。英文版有类似的:w: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GZWDer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12:49 (UTC)[回复]
en这个例子,至少有两个“消歧义名相同的目标项目的链接”,并不是单单针对虚构角色的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3日 (五) 03:20 (UTC)[回复]
Wikipedia:ENWPSAID。存在目标条目再根据情况创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3日 (五) 00:40 (UTC)[回复]
(-)強烈反对删除,理由见此。--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5日 (日) 12:56 (UTC)[回复]
明显具有消歧义的意义,也并无明文规定不能这么建。--——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2月15日 (日) 13:30 (UTC)[回复]
(×)删除:參閱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页的意义
  • 「消歧義頁面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讓讀者可以選擇同名不同義的條目。」
  • 「如果消歧義頁面包含不存在的條目,這時要小心,因為條目可能根本沒人會寫,因此也就沒有消歧義的必要。例如很多歌曲都重名,但是大多數情況下我們不會去為一首歌曲建立一個單獨的條目,因此根本沒必要建立消歧義。如果你一定要建立一個消歧義(當然這也是你的自由),請至少包含一個存在的連結(條目)。」
--CaryCheng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23:31 (UTC)[回复]
我认为你误读了该条文。该条文指的“条目”并未要求整个条目都必须是对消歧义项的介绍,而只要有对消歧义项(即某个概念的描述)即可。还是那句话,如果不允许建这样的消歧义页,那么{{章节重定向}}、{{列表重定向}}、{{关注度重定向}}也就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因为会导致“概念无歧义时存在重定向页,出现歧义时将可能被删除”的荒谬情形。--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5日 (日) 23:36 (UTC)[回复]
我反而觉得你太理想化了,Wikipedia:消歧义#效果Wikipedia:消歧义#頁面格式给了这类独立消歧义页的范例,就是消歧义同名至少有对应同名的链接(也可以是重定向过,甚至放宽到允许章节内链了),Wikipedia:消歧义#消歧义页的意义“消歧义页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读者可以选择同名不同义的条目。”,并且“页面格式”章节上也提议存在目标蓝链的话就避免多余的其他蓝链。现在,目标词没有链接(又不是重定向(甚至弄一个带消歧义的重定向?),又不是章节内链),说明中才有多余的链接到对应作品元素列表,怎么看都对不上指引允许的情况。至于提en的指引,亲,提醒一句,我们是中文维基百科,不是英文维基百科中文版,这么喜欢en,去en玩去。——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2:15 (UTC)[回复]
同U:Cwek的意見。綜觀WP:D的內容,很清楚地是存在同名不同義的條目時「才考慮」建立消歧義頁面。在這個基礎上,我認為{{章节重定向}}、{{列表重定向}}、{{关注度重定向}}仍有作用。假如,我是說假如,這三個功能真的實在沒有存在的意義的話,我認為廢除是沒有關係的。--CaryCheng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5:19 (UTC)[回复]
一個連結都沒有,其實可以刪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6日 (一) 03:41 (UTC)[回复]
@Ericliu1912:百科全书用于为读者服务而不是为读者设置障碍。当某一概念指代的a事物无关注度不能独立成条时,可以使用重定向的方式将这一概念重定向至A条目介绍a的内容({{章节重定向}}、{{列表重定向}}、{{关注度重定向}}等等),这一做法长期在社群践行;结果你告诉我当这一概念出现歧义,也能指代(不能独立成条的)b事物时,不是将重定向改为消歧义,却是把这一页面直接删除??@微肿头龙来评评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08:37 (UTC)[回复]
我想我在存废讨论那里说清楚了,关于这种类型的重定向/消歧义,我本人是连重定向都不赞同建立。但若允许建立重定向则消歧义也应当被允许建立。允许建立重定向但当出现歧义时却禁止消歧义显然不合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8:58 (UTC)[回复]
重定向,可以;章节内链,可以。目标语都不链接(连红链都没有),只靠辅助链接的话,按照WP:消歧义的独立消歧义页范例来看,不好。我也给可以改善的方法,你弄就是,不弄就放存废讨论看看就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00 (UTC)[回复]
给可以改善的方法[哪裡?]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03 (UTC)[回复]
“重定向,可以;章节内链,可以。”,别顾着怼人,有没理解人家说的?你自己举例“姜萍”已经有一个这样弄了,我都没说什么。——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3 (UTC)[回复]
“重定向”显然不恰当(因为一般来说完全平等的概念需要平等消歧义);“章节内链”,没看出你在这条回复之前有允许的意思啊,只是在讲“应该删除”(《姜萍》你一开始也并不是因为“章节内链”才“没说什么”,而是声称前面有同名条目红链所以可以保留),所以我难道不应该论述“不应删除”?并且我已经在论述“不应删除”的同时,表示可以参考英维的方式进行章节内链(《姜萍》我就是参考英维格式链的),然后你又说是ENSAID。--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回复]
“章节内链,可以”,你真没看出?存废讨论“就算是“姜萍”至少有一个关联的蓝链“姜萍事件”和两个近似的红链消歧义。”当然我也后来看到内链内实际是指向不同名条目的对应章节,就算了这种可以考虑。或者你能按照“姜萍”的逻辑改善一下,而不是趁机挖旧账。——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02 (UTC)[回复]
我说的是“在这条回复(即你说出‘章节内链,可以’这句话前)前没看到你‘允许章节内链’的迹象”。
以及,所以我目前改成这样(任选一种),你认为可以保留吗?
至于所谓“趁机挖旧账”,那不是在“挖旧账”,而是跟你“算总账”,我对你之前的行为均没有计较,你却一次次挑衅。--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18 (UTC)[回复]
是在存废讨论上引述你的例子时“就算是“姜萍”至少有一个关联的蓝链“姜萍事件”和两个近似的红链消歧义。”,你没理解我的意思,我在这里再点明:可以考虑。至于之前的讨论,台风引号显然我找到更合适的依据,你不认同罢了;书名号重定向,我也不追加意见,也得到保留了;消歧义这次,连在本地规则都找不到补的情况,找一个en规则,而且en的例子(en: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本身就有符合要求的部分做替补,这样不太好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39 (UTC)[回复]
“可以考虑”的意思是指“可以保留”吗?因为你在提《姜萍》(包括下面继续举的例)依然是在强调必须有“同名条目”(即必须某个概念具有关注度,可以独立成条),所以我会认为你一直在论证“应删除”而不是在考虑“如何改善”。消歧义页我已说明,我认为你仍旧是曲解了《消歧义指引》,即便“我自己的理解”不正确,也不意味着目前的消歧义指引“不允许”这样的页面存在。en的例子我只是用来参考“如何为这种章节内链撰写消歧义项”,并非支持保留的唯一依据(甚至不是主要依据)。只有没有任何其他论述地单单抛出一个英维方针指引、且该方针指引并不明显适用于中维,才可能构成ENSAID。--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58 (UTC)[回复]
如果不想保住这个消歧义页的话,我一个都不考虑(主要是不应该放开这样的例子,虚构角色同名但不同作品不算罕见情况,可以看萌百的消歧义页分类)。但非要保住的话,我觉得是[[条目#章节|消歧义名]],说明略好(格式相近些),倾向一和二。——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56 (UTC)[回复]
还是那句话,百科全书应为读者服务而不是为读者设置障碍。我有时对一些内容有较强的删除意愿,那是因为我认为这些内容对读者有害(不满足可供查证、疑似原创研究、比重失调的非百科内容,等等),而不是“为删而删”“为不放开而不放开”。像这种消歧义页对读者百利而无一害,对维基百科系统也仅占用极小的空间,我看不出需要“不应该放开”的理由。--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2:01 (UTC)[回复]
ENSAID是因为你还举了en: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这个例子,en的消歧义是允许“不链接同名条目+辅助链接对应”的例子(举例就是“作品和角色”),但本地没有这条规则,反而有类似说法但不允许的“如果消歧义页面包含不存在的条目,这时要小心,因为条目可能根本没人会写,因此也就没有消歧义的必要。……因此根本没必要创建消歧义。如果你一定要创建一个消歧义(当然这也是你的自由),请至少包含一个存在的链接(条目)。”en这个例子好歹连了两个同名条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10 (UTC)[回复]
前面已经说了我不认同你对中维《消歧义》指引的理解,且主要理据一直都是这一点,ENWIKI只是用来参考如何对这种均为“章节重定向/列表重定向”的项目进行消歧义,我实在看不出ENWIKI的格式不能拿来参考的理由。--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20 (UTC)[回复]
这句话应该也是你自己的理解,而且主要针对重定向的使用,而不是独立消歧义页的使用。你说三千院帝这个角色名重定向到对应条目的角色列项,或者可以,而且实际上有很多这样的重定向。但像现在用消歧义的方式,而且是考虑对应en的MOS:DABMENTION的原则,本地没有这种情况,就算是en: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也是已经有两个存在条目的链接可以作支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回复]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2:03 (UTC)[回复]
暂时来看,社群对于独立消歧义页的目标链接项,是倾向严格上同名(但包块正名、别名(同期创建明智十兵衛,因为提及别名,我也没针对过)、翻译名差异(电影会多见这种情况)的情况),条目存在的;“章节内链”产生的同名不确定会不会斟酌(姜萍,有两个红链、一个章节内链);重定向可能来源于“别名、翻译名差异”的情况。至于en的允许“相关主题没有同名条目但另一个条目提及的情况,‘前提是该链接可以为读者提供价值’,允许‘不链接同名条目+辅助链接’”的情况,本地指引没说明这种情况。按照独立消歧义页排除辅助链接后,(三千院帝秋山美月)这就变成没有目标链接的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1:32 (UTC)[回复]
  • 同U:Cwek意見。若是採用秋山美月 (布基烏基)秋山美月 (青春灰姑娘)的形式,我的立場是非常不滿意但現階段願意妥協接受。若是這個版本,啊就不符合中文維基百科WP:D的條文與精神呀,還是刪除吧。
  • 題外話,姜萍頁面中的姜萍 (1921年)姜萍 (編劇)違反了WP:DABSTYLE:「若該項消歧義項目尚未建立條目(紅字連結),可加入適量的藍字連結,且所連結的條目中應有提及該項消歧義項目(紅字連結)而又有可靠來源支持的內容」。等這次討論結束後,我會刪除這兩個項目。
--CaryCheng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3:44 (UTC)[回复]
然而你一直没有回应这个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3:58 (UTC)[回复]
咦,閣下沒看到我說的這句話嗎?:「若是採用秋山美月 (布基烏基)秋山美月 (青春灰姑娘)的形式,我的立場是非常不滿意但現階段願意妥協接受。」--CaryCheng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7 (UTC)[回复]
那你这就和“是否删除消歧义页”无关了,而是“如何编写消歧义页”的问题。这完全是不同性质的问题。(当然,我不赞成另创重定向的编写方式。)--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9 (UTC)[回复]
不符合WP:D的消歧義頁面,應該刪除呀。--CaryCheng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4:46 (UTC)[回复]
照这个逻辑,格式不对的消歧义页也不符WP:D,也应删除?强烈抗议。违反《WP:删除》:我们应该尽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书目标的页面,删除应该是最后的选择。——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5:00 (UTC)[回复]
另外,我不认同你的“不符合WP:D”的认知。--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5:11 (UTC)[回复]
我還有一個問題,布基烏基 (電視劇)有一個角色叫做「秋山美月」,這個陳述的可靠來源在哪裡?內文引用在哪裡?條目中沒有呀。同樣地,青春灰姑娘中有個角色叫做「秋山美月」,有可靠來源以符合WP:V嗎?能做內文參照以符合WP:CS嗎?--CaryCheng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3:57 (UTC)[回复]
动画条目,通常动画本身可以当一手来源。当然有第三方来源肯定更好。--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3:59 (UTC)[回复]
  • 布基烏基 (電視劇)是電視劇不是動畫,要求WP:可靠來源算合理的要求吧?
  • 青春灰姑娘條目裡的2個參考資料都是推特推文,可不可靠還要社群討論判定,然而這2個推文都沒有寫「秋山美月」呀,閣下是不是順手補個第一手來源,讓我們接下來的討論至少符合WP:V再繼續展開?
--CaryCheng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4:45 (UTC)[回复]
  • 哦抱歉我没细看,不过我的意思不止动画,我是说,所有作品条目,作品本身都能当一手来源。
  • 至于可供查证,那是与“这类消歧义页面是否保留”完全无关的问题。如果“秋山美月”内容因可供查证等问题在《青春灰姑娘》里被删除,那当然不必保留这个页面。但这里讨论的主题是“当某个概念所指事物均非条目而是指向章节、列表时,是否保留消歧义页”的问题。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59 (UTC)[回复]
@Cdip150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7日 (二) 02:08 (UTC)[回复]

建议把南京大屠杀的条目标题移动到南京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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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不可能通过的提议。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2日 (四) 14: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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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中的“大屠杀”三字,主观色彩太强,不如换成立场中性的“事件”二字。“南京事件”也是日本对此事的正式称呼方式,在下认为可以名从主人。而且所谓的“大屠杀”是否真的存在性是成疑的,有可能是被刻意编造的,并非事实。用大屠杀三字,会导致读者先入为主的信以为真,以为真的曾经在南京发生过所谓屠杀,有欠公允。夏土贤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14: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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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上映日期

查了一下似乎有討論是否顯示要旗幟的發文,那這邊我想提另一個問題,有鑑最近電影重映有增多的趨勢,那重映的日期要寫嗎,其他非生產國國家的上映日期也要寫進去嗎?--Fglffer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18:20 (UTC)[回复]

WP:列明来源WP:NOTSTATS。看重映本身是否值得新闻和条目关注,如果关注低,写的文字和脚注篇幅也适当降低。--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2:08 (UTC)[回复]
你可參考WP:格式手冊/電視 應該可以解答閣下的那2個問題,唯不要引用這個進行任何維護工作,因為還未cover 至電影類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04:14 (UTC)[回复]

提议:规范部分铁路条目站名的译法

现状

自2012年起,中维有关JR货物各货物大站条目“○○貨物ターミナル駅”出现了“某某货物总站”的译法。诸如2012年出现的条目札幌货物总站。此后接连出现了东京货物总站大阪货物总站等车站条目皆从其译法。

问题

一个大问题:貨物Terminal駅”翻译成“货物总站”的根据在哪?

查Google发现,在2012年前,网络来源中十分缺少有关车站译为货物总站的说法,反倒是2012年札幌货物总站等条目出现之后,类似的翻译多了起来。甚至在2019年,中国铁科院有关人士发表论文时,也引用了“总站”的说法(doi:10.16669/j.cnki.issn.1004-2024.2019.12.12)。因此我怀疑最初维基“货物总站”译法可能为原创研究,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长达十余年的文献循环论证

查证

查铁道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铁道科技名词——汉英法德俄日六种语言》(简体中文)时,所谓“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区段站”。但是欠缺“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的翻译。

铁道综合技术研究所《铁道技术用语辞典》(日语)时,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枢纽站”,而“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翻译为“货运枢纽站”。

以上两例或可证明至少在中国大陆的铁路术语中,所谓“总站”的翻译是非常有问题的。

提议

因为不知道非中国大陆的地区术语是否也有对应翻译,需要请教社群中其他地区的有识者(如@鐵路1@雪雨73),并早日确定翻译方案以匡正对应诸多条目的名称。--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5日 (日) 12:08 (UTC)[回复]

(+)强烈支持从速从严打击原创译名(各个“货物枢纽站”的全称均为专有名词,而“貨物ターミナル駅”一词虽非专有名词,但也显然应采用专业辞典的译名而非编者自译)。这些“原创译名”的出现除了本站编者长期将《WP:非原创研究》视为无物之外,还有(远超中文翻译界惯例)的“观察日韩越汉字直接移植”(最极端者甚至直接视日韩越汉字写成的普通名词为“中文”且声称需“名从主人”)的翻译偏好影响(2024年12月15日 (日) 12:19 (UTC)仔细看了下,这里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显然其他译名存在)。--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5日 (日) 12:18 (UTC)[回复]
货物ㄊㄜㄦㄇㄧㄋㄨㄛ驛[開玩笑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5日 (日) 12:36 (UTC)[回复]
可能“总站”的功能和“枢纽”类似,或者也与线路位置有关(可能在某个线路或多个线路的末端,所以视为“总”),所以选择了如此翻译?至于算不算循环的话,外面用得多也认同了,那就没有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1:34 (UTC)[回复]
哪有翻译原创,甚至是个人翻译原创凌驾于学术术语之上的道理。“外面用的多”不代表着认同,毕竟很多人就是通过维基条目获取信息,他们并不会思考太多这个翻译究竟准不准确,反正就这么拿来用就行了。--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6日 (一) 01:41 (UTC)[回复]
学术上用语都用了,你当人家没脑子,或者你说得对,你会思考,他们不会。——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2:22 (UTC)[回复]
我有哪一句话在指控“人家没脑子”和标榜“我会思考,他们不会”?我奉劝你撤回这句话。正是因为有关学术论文也屈指可数,更是缺少官媒的翻译(人民网直接翻译为“Terminal站”),不像隔壁“非常戒严”的翻译已经有了成规模的译名参考,因此更是要及时匡正。而且我没有在问“总站”的翻译思路,我在问这个名称的翻译来源。--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6日 (一) 02:49 (UTC)[回复]
““外面用的多”不代表着认同,毕竟很多人就是通过维基条目获取信息,他们并不会思考太多这个翻译究竟准不准确,反正就这么拿来用就行了。”,如果学术语境上有人使用,然后这里又再贬斥这种用法,觉得人家不去分析这个用词的问题,那不就显得你比他们这些学者会思考?——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4:18 (UTC)[回复]
有不同看法的话拿出论据理性讨论就行,为什么要摆出这种不友好的态度?不知是否合适的比喻:烤面包机发明者被多个政府和学术机构错误采信,是否还需要指责发现问题的人多管闲事?—Tim Wu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4:37 (UTC)[回复]
那就不要摆出“毕竟很多人就是通过维基条目获取信息,他们并不会思考太多这个翻译究竟准不准确,反正就这么拿来用就行了。”这样显得自己站在知识的高处,或者显得自己才是有思考的人的话语。——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4:55 (UTC)[回复]
然后,我第二次奉劝你撤回上面那句话,你可以这么认为,我无所谓,你在你用户页挂我都无所谓。但是你在这里做出如此言论,那就有所谓了。--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6日 (一) 05:48 (UTC)[回复]
我什么时候贬斥了?这类学术文章,大陆我目前只发现一篇,权威媒体报道只发现一篇,其数量之少,当然不能排除循环论证的可能。我在一开始的提议里说的很清楚是怀疑。
你第一个回复第一个问句都不明所以。我清楚说明:译名可能是原创研究,我根本没说翻译成“总站”在翻译逻辑上是错误的。我不知道你帮原译者解释翻译思路的目的在哪里。
第二个问句:“外面用得多也认同了。”你让我怎么回?所以我为什么发那一段话呢,是告诉你外面用的多不代表认同更不代表对。至于我的怀疑,当然不用给你复读一遍。然后我又说“有的人”、“很多人”,不仅是提醒你我只是怀疑,而且我只是针对部分铁道迷群体和一些自媒体的现状罢了(因为就是有人在站外指出来,我才来审视),我怎么会骂“举世皆浊我独清”?你非要说我在指责学术,我只能说也行,因为确实也不排除这个可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但是你说我在“这样显得自己站在知识的高处,或者显得自己才是有思考的人的话语”,我只是陈述一个现状,不思考引用又怎了?错了吗?显然人家没有这个义务,无可厚非。不知道你是怎么能有如此的解读方式。当然,你要这么想,我尊重你对我的看法,你说的都对。对此我建议你之后的讨论内容能多一些像你分析两语种用语辞典时基于文献作出的意见,少一点那两个问句一样对全靠凭感觉、讨论用处不大的话语。你说一句異議あり都行。--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6日 (一) 05:25 (UTC)[回复]
翻译我们本语言外的用语时,早期可能存在多个类似原创的翻译,就像telephone也存在有人音译为“德律风”(洋泾浜英语),也有人意译为“电话”,或者可以的话也可以弄“远传话”。只要“远传话”被人用得多,被广泛采纳,那就已经常用沉淀化,不能像你这样突然说“电话”才是正确的,其他人使用是“不会思考太多这个翻译究竟准不准确”这样暗示人家不会去思考,或者对于广泛使用者来说“用惯了,不会细究所谓语义真的正确”。至少不要冲出口说“哪有翻译原创,甚至是个人翻译原创凌驾于学术术语之上的道理”,在我看来,显得你才是正确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13 (UTC)[回复]
既然你说出来“在我看来”这句话,你怎么理解的那我就无所谓,但是你在这里说很有所谓。所以我第三次奉劝你撤回上面那句话。--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20 (UTC)[回复]
如果这样一点点的指责都觉得自己屈辱的话,连一丁点说不对都听不得,那我就是这样说你的不对了。就这样。——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24 (UTC)[回复]
如果你执意把人的话误读的无端指控视作“一点点指责”的话,那我就觉得以你的语言能力不值得沟通了。--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40 (UTC)[回复]
早期可能存在多个类似原创的翻译,就像telephone也存在有人音译为“德律风””显然不是海苔子说的“原创”的意思。他说的原创是指维基百科编者的原创。--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5:26 (UTC)[回复]
“铁道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铁道科技名词——汉英法德俄日六种语言》(简体中文)”这一个更接近中文语境,可以参考;“铁道综合技术研究所《铁道技术用语辞典》(日语)”虽然更接近语源语境,但这本是有翻译(中文、英文)版本,还是只有原文?有前者的话,或者更好对应,只有后者的话,可能也会犯了新的原创译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2:22 (UTC)[回复]
铁道综合技术研究所《铁道技术用语辞典》([17])是给了英语、中文的翻译,英文为“freight terminal”,其中“terminal”就有“终端”、“the area or building at a station, airport, or port that is used by passengers leaving or arriving by train, aircraft, or ship”,翻译成中文也常为“总站”的意思,“ターミナル”又是用来处理日文外来语的片假名,作为“terminal”的转译。所以最早的翻译可能是基于这种思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2:35 (UTC)[回复]
@Foamposite @Owennso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16日 (一) 03:47 (UTC)[回复]
我在JR貨物的車站當中,既見過稱為「XX貨物駅」的,也見過「XX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的。按理來說,兩者的名稱既然不一樣,那麼翻譯也應該不一樣,所以當時我的想法是「XX貨物駅」翻譯成「XX貨運站」,「XX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翻譯成為「XX貨物總站」,恰好與已有的翻譯相同。對了,這個翻譯似乎是SElephant早年的翻譯,我跟隨沿用,但我後來和他鬧掰了就不管他了,不知道他現在怎麼樣了。目前為止,我還沒想到更好的區分方法。--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4年12月16日 (一) 04:43 (UTC)[回复]
有注意到这些条目是早期SE的翻译成果,如果他的翻译不是基于确切文献的翻译处理,那确实有原创译名之嫌。--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6日 (一) 05:44 (UTC)[回复]
早期翻译会根据原语用词的不同理解来衍生本语用词,至少这个推理路线也说得通。当然如果当时已经存在能其中贴近本语翻译的《铁道技术用语辞典》而没有找到并按照已经提供的本语用词来翻译,那的确是当时本项目翻译的疏忽。——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22 (UTC)[回复]
「貨物駅」和「貨物ターミナル駅」功能上是一樣的,頂多是規模上的問題和處理貨櫃的種類多寡而已,鹿兒島貨物總站和南宮崎、延岡貨物站不顯得特別大,在我看來只是處理量的問題,即使「貨物ターミナル駅」更會有中途分拆貨卡至次程,但部份貨物站也會。--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4:51 (UTC)[回复]
怎麼又談翻譯問題?怕怕了....
我有翻譯過少量日鐵貨物鐵路站,最有印象是高岡貨物站,上述指「總站」是原創研究用語,我倒覺得匪夷所思。
首先,最根本的問,日文「JR貨物」中文怎叫?剛剛早幾天川內站有貨物列車脫軌,從華文媒體的報導,均直接使用「JR貨物」稱呼,沒有人刻意要將貨物轉換成「貨運」,所以旗下「某某貨物駅」直接換成「某某貨物站」是完全沒有問題。
至於「ターミナル」一字,我手上的「進學日本語」初級教科書中,中文解釋都是譯成「總站」,下面HK5201314君指的也沒錯,香港的鐵路和巴士總站相應的英文名稱都是「Terminal」、「Bus Terminal」,「區段站」、「樞紐站」都不是我們的用語,而「終端」的確也是 Terminal 的其中一個解釋,但通常用在網絡、電訊、,通訊方面(如終端機),套在運輸系統上似乎不配,再舉機場上的 Terminal 1,2,3,都會稱為「第幾航廈」,難道又要改稱為「第幾區段站」或「第幾樞紐站」?  囧rz……
針對Saigyouji-Noriko的提問,我想在於對英文有一定認識的人來講,一字多義或者有不同叫法完全十分正常,要看場合和套用在哪,個人認為鐵路上用「總站」一詞實看不出有任何不妥之處。--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9 (UTC)[回复]
補充:在日本更常見的「バスターミナル」,當地中文翻譯都是採用「巴士站/公車站」「巴士/公車總站」。--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5:30 (UTC)[回复]
也請@Sanmosa談一下翻譯見解。--Foamposite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5:17 (UTC)[回复]
Terminal在香港鐵路交通譯為總站。在香港,樞紐站才是原創譯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4:01 (UTC)[回复]
我在上面只是怀疑“原创研究”,还艾特了相关有识者就是为了确定。你的第一句说得很好,可以视作参考,但是我建议多按照提议内容进行说明。但是你的第二句:抛开JR有关研究院的书籍翻译结果说“在香港,枢纽站才是原创译名”我实在是觉得不明所以。--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6日 (一) 05:32 (UTC)[回复]
[來源請求]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09:59 (UTC)[回复]
這麽説吧,香港是不可能用到“樞紐站”這種違和的名稱的,這點不限於鐵路,然而個人認為把鐵路站稱為“(貨物)總站”同樣違和。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7日 (二) 00:26 (UTC)[回复]
然而《鐵路發展策略2000》將港口鐵路線的“Port Rail Terminal[18]稱為“港口鐵路貨運站”[19],其中“Port Rail”即“港口鐵路(線)”,因此我有理由相信“Terminal”在香港的鐵路貨運業務中稱為“貨運站”而非“總站”。我的建議是如果“A貨物駅”與“A貨物ターミナル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同時出現,那“貨物駅”與“貨物ターミナル駅”均一律翻譯為“貨運站”;而如果存在“A貨物駅”與“A貨物ターミナル駅”同時出現的情況,而大家不在意語意重複的問題,那“貨物駅”與“貨物ターミナル駅”或許可以分別翻譯為“貨物站”與“貨物貨運站”。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7日 (二) 00:34 (UTC)[回复]
从cnki来看,“货运总站”只有一篇(就是上面列出的),说得对,这个词基本上学术上没怎么用;使用主题“货运区段站”+主题“中国”,能查到4篇,大致看了,基本关键词为“区段站”;使用主题“区段站”+主题“货运”+主题“中国”,稍微和前面重合,增加至6篇,多出的也同前,基本关键词为“区段站”;使用主题“货运枢纽站”+主题“货运”+主题“日本”,找到一篇,但前缀为“公路货运枢纽站”;使用主题“枢纽站”+主题“货运”+主题“日本”,多一篇,也是公路为主;使用主题“铁路枢纽站”+主题“货运”+主题“日本”,或者改成模糊关键词,没有找到相关内容。应该中文语境对于日语这个词基本没明确解释。至于参考日语源《铁道技术用语辞典》给出的翻译,还是使用中文语源的用词扩展,是需要考虑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0 (UTC)[回复]

騎脖子的wikidata重覆了

請看看如何合併https://www.wikidata.org/wiki/Q2646130 (piggy back)及https://www.wikidata.org/wiki/Q116786505 (piggyback ride)--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6:16 (UTC)[回复]

曾被拆分、撤销合并,如要合并可能需要去维基数据联系他们确认原因。AI说前者是骑上去的行为,后者是骑(背)着走的经历。前者的维基数据属性、英文条目,部分内容与中文维基条目相异。可能中文条目该独立分开写儿童游戏、杂技、背着人等多种概念?德语条目也可参考。--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15日 (日) 16:35 (UTC)[回复]

其他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回复]


翻译:

大家好!我是Joe Sutherland,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信任与安全团队。过去,我们了解到贵社群对使用SecurePoll进行选举有一定兴趣——或许你们已经通过votewiki进行了相关选举。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如何使这一功能能在本地社区中启用,以允许社群自行举办选举。这将需要在贵项目上启用“electionadmin”权限,该权限允许访问一些敏感信息。

因此,贵社群可能需要进行一次请求评论(或类似流程)来确定是否有共识启用此功能。为帮助此类讨论,我们在一个元维基页面上提供了更多关于启用该权限对贵社群意味着什么的资讯。

如果贵社群经过讨论并决定推进此事,信任与安全团队愿意提供支持——请在达成共识后通过电子邮件( ca@wikimedia.org )告知我们。谢谢!

译者: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25 (UTC)[回复]


electionadmin是干嘛的?元维基中的介绍,供参考:

electionadmin is a right that allows users to set up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However, crucially, it allows these users to view voter data, which includes CheckUser-level IP and user agent information for all voters. This is to allow detection of duplicate votes. Its sensitive nature means it should be handed out with extreme caution and only to trusted users (for instance, those who already possess the CheckUser right).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31 (UTC)[回复]

TLDR:electionadmin可以看到所有投票者的IP及UA信息,應高度謹慎授權,並建議賦權給本地CU權限持有者。--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4:31 (UTC)[回复]

已更改標題以準確描述。--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39 (UTC)[回复]

目前是OS和Steward监票,他们在votewiki的权限是不是和electionadmin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36 (UTC)[回复]
Yes,不過本地OS在該站是臨時權限。未來若打算維持是CU和OS負責監票,就可以直接把監票權限直接給CU和OS。--西 2024年10月18日 (五) 06:33 (UTC)[回复]
现状 本地启用后
准备工作 - 本地请求监管员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
创建投票 T&S在votewiki创建 electionadmin在本站创建
生成名单 没有变化
投票 没有变化
监票 T&S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划去应作废的票 "electionadmin"划去应作废的票
宣布结果 没有变化
以上是我个人对“本地举办安全投票的理解”,其中electionadmin可以在选举开始前在m:SRP上临时授予给相关人士,避免高级权限带来的隐私问题。在我看来,本地举办可以让界面变成中文;创建投票不再强依赖于T&S,不会有什么“等圣诞假期”这种过去遇到的问题;不再需要在phabricator创建任务,社群参与度更高;界面上有什么词写错了可以更快的修复:目前还没想到明显的缺点,可能是会有人质疑投票存在被本地干预的风险(相较于votewiki)? Stang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回复]
votewiki:Special:UserGroupRights:votewiki上electionadmin仅有「偷看选民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和「破坏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两个权限,“创建投票”权限(securepoll-create-poll)只有electcommstaffsupport拥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9 (UTC)[回复]
小课堂时间,咱来解释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
我们这里有四个概念,scrutineer(监票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选举管理员)、electionadmin、electcomm
  • 监票员是在一场选举之中对所有选票进行检查的人,他会负责查看投出选票的人是否是符合标准的,这张选票是不是重复的(比如多个分身账号、傀儡投票什么的);
  • 选举管理员是创建并设置投票的人,目前T&S的那两位就是“选举管理员”;
  • electionadmin是一个用户权限组,我们的监票员们需要这个权限组来查看那些PII,来判断某张选票是否符合标准;
  • electcomm则是另一个权限组,这个权限组是给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准备的,T&S的人说这个权限组设计之初是为了方便理事会选举的一些事项。它在实际中跟“electionadmin”这个组没什么区别。
source,希望有帮助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19 (UTC)[回复]
感谢,但是晕晕。所以监票员(scrutineer)和选举管理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在技术上不存在?electionadmin 的 user group right 包括 securepoll-create-poll 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57 (UTC)[回复]
可以这么理解;在votewiki上不,但是根据这里的描述,本地是会有的。换个方法解释一下:在votewiki上,electcomm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并给一些人electionadmin的权限,后者会去做监票的工作;本地如果启用,electionadmin会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以及负责监票。这么说的话,我建议把这个新的权限组翻译成“选举管理员”。@魔琴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15 (UTC)[回复]
明白。感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29 (UTC)[回复]
若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即可廢去現行被迫定期集中舉行申請之制度,回復原先之自由提名制,或得促進社群成員申請管理人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5 (UTC)[回复]
或许也可参考英维搞自由提名与集中申请制度并行。--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4 (UTC)[回复]
长期授予监督员监票权限会不会有问题?是否需要重提取回CU权限?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8:04 (UTC)[回复]
也没说一定要长期授予啊,如果社群对长期授予有疑虑完全可以改为临时权限。--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18 (UTC)[回复]

随便先列了几条文字以推动讨论。

現行條文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提議條文
监选员(electionadmin,暂译)权限应仅授予用户查核员监督员、监管员。
若本地有至少两名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本地用户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用户查核员优先于监督员。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用户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投票开始前,应请求监管员授予本地负责用户监选员权限。
投票结束后应及时除去权限。
监选员拥有以下权限:
  • 编辑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
  • 访问投票者的个人可识别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

既然是长期的制度性存在的用户组我就将CU考虑进来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8 (UTC)[回复]

「选举管理员」有可能是动宾短语,个人认为应该避免,所以拟了一个「监选员」译名,也许有更好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35 (UTC)[回复]
其实权限不需要用一次去一次吧?如果是担心CU隐私的话,electionadmin只能看到投票人在本次securepoll的信息,并不能用该权限直接去CU别人。另建议用脚注注释下“个人可识别信息”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7 (UTC)[回复]
既為任務編組權限,如機器使用者般,則一般不應長期持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所以意思是每有選舉就要再申請/授予權限?--J.Wong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03 (UTC)[回复]
@Wong128hk或者規定簽署隱私協議之行政員、監督員等可當然持有此權限,協助鋪張選舉,我覺得也符合本地未來可能情況。畢竟以後就不用強迫定期集體申請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08 (UTC)[回复]
反正本地有SecurePoll後,用戶可以隨時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每次都授予/解除權限也太麻煩,electionadmin完全可以讓OS或CU長期持有。倒是如仲委會選舉未來該設eleccomm,就是每次選舉再每次授權了。--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29 (UTC)[回复]
建議譯為「選舉監察員」,符合漢語用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距上条留言已过三日,姑且总结一下讨论。目前讨论用户基本就引入electionadmin用户组达成共识,在是否允许簽署隱私協議的行政員和監督員长期成为electionadmin也基本得出结论,然对于electionadmin的译名尚未有定论。当下讨论用户一共给出了三种方案,分别为Stang君提议的“选举管理员”、魔琴君提议的“监选员”以及EricLiu君提议的“选举监察员”。不知三位用户可否进一步阐明一下选择该译名的理由。当然如果有用户认为自己有更好的译名方案也欢迎提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9 (UTC)[回复]

@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StangHamish通知下曾参与讨论的用户--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3 (UTC)[回复]

上一條其實ping到了。然後我個人傾向於“選舉管理員”這個名字,監選員和選舉監察員總覺得怪怪的。而且本身electionadmin這個權限本身就可以管理選舉的創建,我覺得更符合其實際用途。--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7 (UTC)[回复]
因爲“選舉”能作名詞能作動詞,所以“選舉某某員”一詞有歧義。這種歧義能在語境中消解,但是我認爲比較有礙溝通,特別是對不知道有此術語的用戶來説。我也在想其它用詞,但可能比較文,也不易於理解,譬如因有管理之義而叫“知選”“知選員”,因(去聲)有官員之義而叫“選監”……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28 (UTC)[回复]
我不理解。「監督員」、「(使用者)查核員」甚至「管理員」也全部是這種名詞,亦幾未見誤解。仍建議叫「選舉監察員」,行文時則可非正式簡稱為「監察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1日 (四) 17:45 (UTC)[回复]
员不能成词啊,不可能理解为监督出一个“员”来。(量词可以成词。)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2:09 (UTC)[回复]
@魔琴:“选举”不能作名词,除非您认同沈老的“名动包含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日 (五) 04:35 (UTC)[回复]
现汉上的全忘了,意思理解就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6:10 (UTC)[回复]
(-)不支持“监选员”这一翻译。该词字面上来看十分奇怪。个人无法理解为何要用一个看起来像是“简称”的名词来作为一个权限的正式译名;其次,该译名也无法直观地体现该权限的作用。--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9日 (六) 11:39 (UTC)[回复]
那您认为“选举管理员”和“选举监察员”哪个名称更好?--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9日 (六) 12:38 (UTC)[回复]
按照惯例,感觉“选举管理员”或许更加符合使用习惯。包括此前的一些讨论,在称呼此权限时似乎也倾向于使用这一名称。--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0日 (日) 14:23 (UTC)[回复]
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可以把“创建并管理投票”和“唱票及查看IP信息”的这两个权限分开。前者可以长期保留以确保灵活,后者则应用时申请不用时取消。其他的看起来不错。——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0 (UTC)[回复]
或者更大胆,所有延确用户都能访问计票统计,但监督行政员可以看到IP 复核投票更方便,也能减轻压力。——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2 (UTC)[回复]
那咱觉得倒不如把securepoll-create-poll直接给管理员,只把敏感的view-voter-pii受给监选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6日 (三) 14:33 (UTC)[回复]
有道理……我去留言问下是否可行——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6日 (三) 16:34 (UTC)[回复]
如果可以分開給的話,其實直接把securepoll-create-poll給管理員,然後view-voter-pii給監督員。--Hamish T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1 (UTC)[回复]
邮件已获回复,摘抄:
Thank you for reaching out. I'll escalate this internally. It looks like some of this work may already have been done by SD0001: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77531
——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6日 (六) 19:21 (UTC)[回复]
「選舉監察員」及「選舉管理員」均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29 (UTC)[回复]

小结 (安全投票)

以上关于本地进行安全投票的讨论看起来并没有收到反对意见,个人觉得可以进行公示并进行下一步操作了。简单总结一下达成的共识:

  1. 本站认为在本站内部自行举办安全投票可行;
  2. 本站将向管理员用户组添加若干权限,以允许管理员创建并配置安全投票;
  3. 本站继续沿用先前约定,使用“两名或以上监督员”进行监票,新增一个(名称待定的)用户组并(临时/永久待定的)授予当前的监督员。

在完成技术上的修改后,可以考虑在本地举办下一场安全投票,也可以考虑先进行一场测试来保证功能正常符合预期。以上@人间百态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Hamish自由雨日Yining Chen Stang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8 (UTC)[回复]

( ✓ )同意1與2。3,想請問社群是否同意,如技術上可行的話,直接授予監督員securepoll-create-pollsecurepoll-view-voter-pii權限,還是一定要將二權限授予(名稱待定的)用戶組,再將該用戶組(臨時/永久待定的)授予當前的監督員。希望進行一場測試,但不知道能不能。--Hamish T 2024年11月20日 (三) 10:11 (UTC)[回复]
个人感觉这样不是太妥当,有失某个权限组的纯粹性,咱还是建议新增独立权限组的。比如“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甚至可能本站之前让OSer去监票也有点望文生义的意思( Stang 2024年11月26日 (二) 12:51 (UTC)[回复]
可以目前暂定让OS去监票,因为本站目前只有他们是签署NDA的funct。如本站以后要引入CU时再让CU来监票其实更妥当。--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47 (UTC)[回复]
不太确定第二条中所述的管理员创建投票,其余(+)支持——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20日 (三) 16:09 (UTC)[回复]
全部(+)支持——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21日 (四) 01:14 (UTC)[回复]
 
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會議紀錄
碰巧看到考察資料,我收回此前意見;「監選員」確實是漢語用詞,且較簡潔,故應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0日 (三) 15:18 (UTC)[回复]
仍然保持此前的观点,即平日交流中可用“监选员”做简称(像是WP:AFD可简称“提删”),但在正式确定其名称时仍应着重考虑完整、全面、严谨且易于理解的译名。--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5 (UTC)[回复]
「選舉監察員」,簡稱「監選員」,何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05 (UTC)[回复]
(+)傾向支持。 --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23日 (六) 13:37 (UTC)[回复]
可。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1日 (日) 09:14 (UTC)[回复]
  公示以上取得共识部分:1、2,及新增(名称待定的)用户组,爲期7日,2024年12月8日 (日) 01:50 (UTC)結束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1:50 (UTC)[回复]
公示结束,正在准备部署,目前需要一名管理员来协助进行测试(创建安全投票) Stang 2024年12月8日 (日) 08:52 (UTC)[回复]
個人可協助測試。--SCP-0000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09:34 (UTC)[回复]

小结2 (安全投票)

以下部分仍然欠缺讨论:

  1. 用户组译名(选举监察员/选举管理员/监选员)
  2. 是否延续监督员监票,或使新用户组独立于监督员
  3. 是否允许延确用户看到票数
  4. 引入本地安全投票后,可否放宽提名时限,(在举行固定时间选举的基础上)允许管理员等申请随时提出。

论。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2:04 (UTC)[回复]

对于2,个人建议独立于监督员,理由前文已述,“有失权限组的纯粹性,“监票”跟监督这一特殊的版本删除方式并无关系”;对于3,(“票数”我理解成“谁进行了投票”)在本站相关的即时通讯群组内有用户反对,认为这有害于“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隐私”,同时技术上似乎只能是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票数 vs. 只有选举管理员可以看到票数;对于4,支持,本来就应该是想什么时候选就什么时候选。 Stang 2024年12月1日 (日) 02:43 (UTC)[回复]
@Stang:不知你对于我们下面所说的,针对2,暂定监督员监票有没有意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4 (UTC)[回复]
没意见,我的意思是不修改目前监督员的权限,差不多和你说的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是一回事。 Stang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0 (UTC)[回复]
@0xDeadbeef补ping Stang 2024年12月14日 (六) 03:02 (UTC)[回复]
傾向維持支持半年選舉方案。
一)臨時管理員任期問題。當選臨時管理員用戶需半年後重選,每半年集中提名選舉的方式有助社群在半年內集中時間考察相關用戶表現是否應授予長期權限。隨時提名選舉的情況下可能每隔數月便要舉行臨時管理員延長權限投票,社群難以集中一併檢視用戶表現。
二)有利節省社群精力。在舉行投票均需有開啟人事討論、答問兩周等環節,都近乎一個月以上,頗費用戶時間及精力,集中選舉每年辦兩場,於該月份前後則可解決近半年的管理員選舉,較節省社群用戶時間精力。
三)減少頻密進行管理員投票情況。就本年度管理人員選舉,四月及十月有十三項提名。若年度提名的話,差不多是每月有管理人員提名,目前站務情況似乎可以容許維持半年度提名的程序,避免每月都進行管理人員投票的人力消耗。
自施行新管理人員制度以來,半年一選似乎已行之穩定。似暫無需修改。我傾向維持目前制度。-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2月2日 (一) 16:37 (UTC)[回复]
我不认同你的观点。为什么社群应该「集中考察」或「一并查看」用户表现呢?我个人认为如果临时管理员的任期不在同一时间段下,反而减少社群投票的压力(不用一次投票时要决定很多个候选人),而且也能够减少可能出现的比较候选人造成反对的情况(也许这是在说我自己,但是情况大概存在?)。
对于社群精力来说,单独管理员申请不需要开启预讨论,而答问环节也属于申请的正常流程,若用户不愿意参与此环节,也可以不去参与,因为人事选举并不强迫他人参与。并且,我个人认为在中维管理员人手一直不够这个前提下,社群应当去花更多的时间来使管理员申请更容易,以便这个项目能够吸引到更多人来当管理员。也就是说,管理员选举不是说一个需要「解决」的事情,而对此抱有更加积极的态度也许会更好。另外,如提问环节过于耗费用户时间与精力,是否说明平时集中选举时的提问并非与候选人相关,而是直接利用「方便」来给所有人提问?(那不集中选举的时候直接继续用自己之前问过的问题不也行?)
根据以上,若中文真能每月有管理人员提名,难道不是一个好事情?英维都不能做到每月都有提名,英维还在天天说那里人手不够,那是说我们中维不需要新管理员了吗?
我也没说需要修改半年集中选举,两个程序完全可以同时运行。集中选举来说能使社群注意力更分散,应当保留,我也能理解有候选人更倾向参与集中选举。你所说的「似乎稳定」,不清楚是什么理据?程序基本成熟所以就不能继续改善了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0 (UTC)[回复]
(?)疑問,提名和安全投票需要時間準備,從確認被提名人、到提問環節開始、加上投票就超過一個月去,這樣看來下一位重疊到的機率很高,還沒點到票又要提名管理員了,若是這樣的運作,我不認為這是容易選出管理員的方式。—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9:06 (UTC)[回复]
一般来说随时申请不需要行政员确认,只要在发起之前回答三个问题就行。如有无效的情况由行政员关闭就行了。集中选举需要行政员确认是因为有流程步骤。另外或许可以征求更多实际参加过选举之类站务的人的意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49 (UTC)[回复]
我对于译名的选择问题来说,个人支持Eric上方所提出的「选举监察员」,因为能够直截了当地说明职务(监票)。--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6:24 (UTC)[回复]
本人認為可以慣例由監督員監票,每次申請時授予相應權限即可。此外,若技術門檻不高,本人亦認為可以重新允許隨時發起管理員申請,同時保留集體申請制度,俾便有志者自由選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6 (UTC)[回复]
我以上也说过,由监督员监票可作为(暂定)方案,直到本站对于取回本地CU权限能有比较清楚的路径。在本站还没有本地CU的时候,由本站的OS(唯一本地funct)来监票无疑是省了很多麻烦的方案(不然又要成为独立一体的NDA用户组),如果本站之后可以引入本地CU,那么个人认为监票员可由CU成员选出。这个的进一步讨论最好是与取回CU的讨论一起进行,目前就由每次申请时由行政员/监管员赋予就好。--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08:15 (UTC)[回复]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认为Ericliu1912在8月28日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符合方针指引等社群共识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 双向互动禁制
执行者Ericliu1912 (討論 · 貢獻 · 日誌

首先说在前面:“管理操作复核请求用于复核管理人员或其他进阶权限持有人用权时是否符合方针与指引的规范。……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旨在就具体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达成共识,而非追究责任。”所以,这笔管理操作复核既非封禁/禁制申诉(禁制期早已过),也非追究管理员Ericliu1912的责任(否则就是RFDA了),仅是用于讨论该操作是否适当。

  • 2024年8月26日,我在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由于被诽谤而提报了用户Chinuan12623。在阿南之人、Patrickov、Tisscherry、ASid、薏仁将、Wolfch、Heihaheihaha、WilliamSkyWalk等近10人参与提报区讨论之后,8月28日,管理员Ericliu1912作出了对Chinuan1262和我的互动禁制决定(另也对Chinuan1262和Tisscherry作了互动禁制)。首先,对当时提报区的讨论做一个总结
  • 我完全不认为Ericliu1912的这笔管理操作适当,接下来分析不合理原因:
    • WP:禁制方针#禁制的意義》明文有言:“当用户造成极端顽固问题扰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编辑战、持续与他人产生争执,或为阐述其观点在特定页面或主题触犯其他方针指引),而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则可采用禁制作为最后制裁措施”接下来就针对该文本考虑几个问题:
      • “极端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的起因是什么,是哪一方?既然是双向互动禁制而非单向,那也就是对双方来说平等的处置。我和Chinuan12623,双方是否均都进行了极端的扰乱行为?Ericliu声称“双方已陷入‘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的向下螺旋,这一表述字面义成立,双方确实都“认为自身没错”;然而,究竟双方“哪一方有错”,这显然是一个可以判断的命题(根据方针指引,根据提报区的讨论)。在这一问题上,管理员Ericliu1912却直接放弃了判断。
      • 我和Chinuan12623是否满足“持续于他人产生争执”这一禁制中的举例?在该提报区下,我同其的争执是否严重?这个提报最先提报的是Chinuan12623对我的诽谤行为,这属于双方的“争执”吗?在该提报区下,Chinuan12623因不愿遵守《讨论页指引》而与其他用户连续争议,这些能算是“争执”吗?
      • 这个提报的诉求,究竟是要阻止什么行为?近十人编者参与讨论,究竟是要阻止Chinuan12623的诽谤行为、不合讨论页指引的编辑行为,还是要阻止谁和谁的争执行为?很显然,管理员Ericliu1912在此完全判断错误,将该提报的目的判断成了要阻止编者间的争议。
      • 即便在其判断错误的前提下,是否没有其他措施可以阻止,是否必须动用“禁制”这一最后手段?
    • WP:管理员》方针第二段明文有言:“管理员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什么是“共识”?显然,五大支柱、社群常年累月通过大量讨论得出的各类方针指引,以及,在不当行为提报区下编者讨论呈现的共识,这些都属于共识。不当行为最初的提报是针对被提报用户的诽谤行为,随后多位编者又指出其乱排留言的行为,这些行为显然违反《WP:讨论页指引》,而“持续违反指引应受封禁”明文写于《封禁方针》。数十位编者在提报区下的讨论,均有共识表示Chinuan12623行为不当,几乎无人表示我行为不当。管理员的最终处理,这一处理的性质是“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但根据违反方针指引的情况和相应的封禁方针,根据不当行为提报区的讨论,管理员Ericliu1912却得出了“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应是双向互动禁制”这样的判断。
  • 在这笔案子了结以后,2024年9月,Chinuan12623再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ATannedBurger处理声称先前沟通不足,未做处理,“均不见涉事双方或其他管理员有提及此论述或就争论的解决展开讨论”侧面反映Ericliu1912完全未关注其违反指引的行为并向其沟通;2024年10月,Chinuan12623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并由Shizhao封禁编辑所有讨论页1个月;封禁期结束后,随即在2024年11月,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 π )题外话:目前仍无人处理)。很显然,从结果论上看,管理员Ericliu1912在8月26日对我提报其违反《讨论页指引》所作出的“双向互动禁制”,完全、丝毫没有解决该用户的不当编辑扰乱行为。

以上,我认为管理员Ericliu1912在2024年8月26日该案中所作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是完全错误的,该处理完全违背社群共识,且没有对制止被提报用户的不当行为起到任何作用。最后强调,这是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仅用于讨论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而非追究责任、更非解任议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3日 (三) 18:28 (UTC)[回复]

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裡,有自由雨君之前提過的䨱核請求,也有部份當時的回應,供作大家參考。--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23:47 (UTC)[回复]
@Wolfch:当时那个复核请求和这个应该关联不大?那是对“不处理违反交互禁制行为”的复核,不是对这一操作本身的讨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34 (UTC)[回复]
已劃刪除線--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8 (UTC)[回复]
附知@Ericliu1912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9 (UTC)[回复]
我已经第一时间在讨论页通知他了( ,这也是《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要求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2 (UTC)[回复]
该复核请求的简短  總結
  • 管理操作:8月26日,用户Chinuan12623因诽谤被提报,经过多位用户讨论后,Ericliu1912决定对Chinuan12623与提报者(Tisscherry以及自由雨日)之间实施双向禁制。
  • 提报区讨论情况:提报区的讨论显示,社群认为Chinuan12623的行为存在多次违反讨论页指引的情况,而提报者的操作被其他用户认可。
  • 请求管理操作复核理据:Ericliu1912未能合理判断双方的责任,错误地将争执视为双向问题,未能有效制止Chinuan12623的不当行为。此外,管理方针明确指出,禁制应作为最后手段,而在此案例中并未充分考虑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
注:以上文字使用LLM辅助整理以避免太长不读,仅供参考,更详细准确的意见及理据请见提请人的原留言。--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2 (UTC)[回复]
认同以上描述,(+)支持管理操作复核请求。--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5 (UTC)[回复]
(+)支持复核该操作,该禁制明显不当。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51 (UTC)[回复]
(+)支持覆核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0 (UTC)[回复]
根據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管理員Eric Liu 回覆處理的第(三)點,雙向互動禁制是為了避免當時雙方「編輯遭回退、認為自身沒錯、變本加厲反擊」的螺旋,為了讓雙方冷靜而採取的作法。請大家再評估此作法的合理性。--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6 (UTC)[回复]
首先,我认为,“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是从回退明显破坏—回退违反方针指引(但非明显破坏)的编辑—可简单判断和讨论得出共识的争议—难以得出共识的长期编辑战这一“光谱”上的任何行为都会存在的现象,只有依照方针、指引和其他编者讨论等均无法判断哪方行为不当(即单纯因观点不同而引发的激烈编辑战或长期编辑战等)时,才可能适用互动禁制;但Ericliu没有作任何判断,而是直接强行互动禁制(显然当时不属于我说的这种适用情况,而是根据方针指引和提报区讨论都已很明显得出了哪一方行为不当)。其次,“为了让双方冷静”并不是禁制的合理理由,(就像WP:封禁也不能用于为了让人冷静一样,)WP:禁制方针明言禁制用于“造成极端或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且“仅应在容许有关用户继续编辑已足以构成严重扰乱及问题编辑的风险时采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22 (UTC)[回复]
(+)支持復核此管理操作。--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6 (UTC)[回复]
@Tisscherry 请问你有意愿对你的禁制申请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吗?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15 (UTC)[回复]
我當時是以為,因為自由雨日和我有互相宣稱,如果其中一人被封鎖,那請連帶處理,類似這樣的發言(我沒去找diff,晚點想到再找)我想Ericliu管理員是看到了,故我當時欣然接受沒有其他意見。以此邏輯,自由雨日申請操作覆核,我會跟隨( ✓ )同意(+)支持。基本上我尊重管理員判斷,但我希望他若要做出說明,請儘量使用淺顯易懂的文字,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不要刻意畫線拉距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0 (UTC)[回复]
我从未“刻意画线拉距离”,“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方针说的也完全不是这个意思。我不认为我说的内容比精密模板代码更难理解。--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09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这个“他”似乎不是阁下?--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3 (UTC)[回复]
哦哦,好像确实可能不是……如果我理解错了的话表示抱歉  囧rz……(因为前几天他也说我写的文字“太长不读”)不过就算是指Ericliu1912,他也没有“刻意画线拉距离”,跟“官僚”也没啥关系,只是他的语言习惯喜欢文白夹杂。当然我也希望尽量少用文言用法,多使用平实的现代汉语。--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7 (UTC)[回复]
謝謝銀色雪莉君,我是指E管無誤。管理員形象方面就不再離題。--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4:55 (UTC)[回复]
自由雨日與Tisscherry,就兩人提出的控訴,應各自獨立檢視其复核的理據。參考Talk:王必勝的編修歷史,管理員Shizhao在8月26日認定自由雨日、Chinuan12623進行編輯戰,禁止編輯該頁面31小時,管理員或會因應近期雙方在討論頁發生過編輯戰而進一步採取互動禁制,單是這點,自由雨日與Tisscherry的复核背景已不一樣。在現實中,管理員Ericliu1912僅能審視8月27日及之前的情況,所以Chinuan12623在10月6日被Shizhao編輯禁制一個月在此是不用考慮的,8月27日之後的事態及提出的結論,均不在Ericliu1912於8月27日當天作出判斷的可考慮範圍內,簡言之不能說某個用戶在今天被永久封禁,就可以推定管理員在以往對相關或對立用戶在處理上有明顯的過錯。--Starcopter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8:43 (UTC)[回复]
支持Tisscherry若要复核应另开一笔复核请求,以避免讨论混乱。不过我们这里并没有请求复核Shizhao对我的封禁,在talk:王必胜进行的编辑战,Shizhao作出封禁并制止,这和ANM的提报(诽谤,以及后来衍伸出的缩排、留言位置等)只针对违反《WP:讨论页指引》的行为是完全独立的。至于Chinuan12623在10月的封禁(以及我提到的9月、11月),确实不能作为主要的考虑依据(我也仅是在最后提及),但绝非“不用考虑”,因为那些提报及封禁的理由仍然是违反《WP:讨论页指引》,和我的提报指向同一件事。这些之后的提报用于管理员并没有依据《WP:封禁方针#防止擾亂》等有效起到制止他人持续违反指引扰乱的情况,自然意味着管理员的处理不妥。假设现在有一个违反格式手册到处乱加粗体的用户,管理员作出的是将其和回退其编辑的编者互动禁制的决定,结果其之后继续于页面乱加粗体,那么显然可以佐证管理员的决定不当,因为丝毫未起到制止其违反指引行为的作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19 (UTC)[回复]
(+)支持复核,是次处理还导致自由雨日阁下失去仲裁员候选资格,个人认为是不太合理的。—ФрадонСтар|Меня зовут Хайшэньвай 2024年11月26日 (二) 02:56 (UTC)[回复]
那倒不只是这次处理,还有另外一次封禁()而且“失去仲裁员候选资格”这件事完全不能成为处理本身不合理的理由😂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6日 (二) 03:00 (UTC)[回复]

@Ericliu1912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还未关闭,为何存档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03:09 (UTC)[回复]
@Ericliu1912 请解释这一笔编辑的目的。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8日 (日) 03:21 (UTC)[回复]
存檔即是自然關閉。另外本人不評價上述任何「馬後砲」式批評處置的看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8日 (日) 04:49 (UTC)[回复]
@Ericliu1912:然而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必须“有共识”(并“总结讨论中达成的共识、明确说明相关操作的正当性是否被是社群认可”)或“显然无共识”后才能关闭,且不能由当事管理员关闭(见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8日 (日) 05:03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覆核請求完成。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回复]

(+)支持:基金会向法院披露身份信息必然影响编辑的日常生活和隐私安全,且收到威胁的一定不限于英维;抗议可以是声援自我保护的第一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35 (UTC)[回复]
哈,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有編輯卻擔心基金會會因為中維的條目而敗訴。--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3:51 (UTC)[回复]
目前趋势似乎是不会闭站。我认为本站反应弱于直接相关方英维是可以接受的,但弱于德、法、俄、西、意等维基社群是不可以接受的,不然就有跟不上国际维基社群主流意识的观感。但未见德、法等有采取行动的迹象,除了俄维,而跟不上俄维的意识似乎并非问题。我承认上述分析是见风使舵、随大流的,但我的看法还是:既不先于俄维,也不后于德维。--Fire I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01 (UTC)[回复]
我不认为中维应该被所谓「国际社群的主流」牵着走。中维应该要有自己的想法。--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28 (UTC)[回复]
中维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现在英维闭站的反对票仍大比例领先,我认为至少不能早于英维闭站。--Fire I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0 (UTC)[回复]
(※)注意,英维RFC已被IAR关闭,跟随闭站的前提暂不成立。--Fire Ice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09 (UTC)[回复]
(+)支持中维闭站抗议。--———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04:36 (UTC)[回复]
(!)意見:有件事讓本人有點納悶,那就是為何基金會或者吉米威爾斯本人對印度的法律行動反應這麼大?別的國家直接封殺維基百科也沒有見他們有很大反應(至少以人口/覆蓋率來說,中國大陸至少是跟印度同級數的),難道是因為他們認為對印度「還有爭取的餘地」?說實在話,從本人以前閱讀某些媒體報導的觀感,印度雖然毫無疑問是民主國家,但其當局在立惡法、打壓異見方面未必落後於專制國家。--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49 (UTC)[回复]
印度:莫迪問題,基金會似乎有點雙標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8 (UTC)[回复]
更新:威爾斯本人似乎在勸說不要閉站。有部份認為此事嚴重的人士直接向他提出了異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8:42 (UTC)[回复]
本人利益直接相关自然会劝说。JW极力配合印度方面有可能是出于挽留当前可访问本站的最多人口国家之考虑——留给他的市场已经不多了。--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33 (UTC)[回复]
印度封鎖維基,損失的只是印度人自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05 (UTC)[回复]
印度确有打压异己的状况,例如印度教徒打压伊斯兰教徒。WMF没做过类似向中国政府披露异议人士类编辑身份信息这件事。--Lanwi1Talk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6 (UTC)[回复]
印度已有先例,很难保证中国大陆不是下一个。--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46 (UTC)[回复]
個人認為黑掉的部份直說無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17:29 (UTC)[回复]
(+)支持閉站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4 (UTC)[回复]
我也反对公开编辑私人信息,哪怕是对民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都要谨慎的事情,对印度这种封杀批评总理纪录片打压示威而且动不动就对部分地区断网的国家更是不该放任。个人认为基金会应该像对待中国大陆一样,宁可让印度封锁基金会网站也不要便宜这样的表面上民主,实则人权问题及打压异见问题没好到哪里去的国家(反正印度不也早已经因为和中国的边界问题封锁了不少中国网站)!--💊✖️2️⃣3️⃣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9:09 (UTC)[回复]
此话相当含糊而缺乏价值,可能产生各种理解。--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5 (UTC)[回复]
印度在中國之西,向其叩頭似乎也是被西方勢力利用[開玩笑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7 (UTC)[回复]
维基也未尝不是西方势力。[開玩笑的]--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19 (UTC)[回复]
请不要在严肃场合开玩笑(指上方二位)。--碟之舞📀💿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回复]
我也反对这一披露编辑身份信息的做法,但是我希望社群谨慎考虑这一决定。任何抗议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而不是为了跟进而抗议。--碟之舞📀💿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回复]
是这样的。本地的行动需要明确的共识,但是看起来本地、包括中文世界没人关心。这样,把本段标题改成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完全不提一次别的wiki的话,应该没人去了解讨论吧?--Akishima Yuka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0:55 (UTC)[回复]
相比“关站”,显著位置(首页和顶置)挂横幅、通告吸引关注是否可行?--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58 (UTC)[回复]
仅凭notice可能不足以扭转基金会的决策。中维的影响力没有英维大,但用户或读者众多;关站带来的震动远比notice有效。--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03 (UTC)[回复]
关于标题调整的事项,副知@魔琴。--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10 (UTC)[回复]
可也。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30 (UTC)[回复]
中文(严谨点说是汉语)在印度属小众语言,我自认为印度根本不care这门语言。--Txkk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14 (UTC)[回复]
关站的施压目标是基金会而不是印度。--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30 (UTC)[回复]
(+)支持:我建議在關站通告說明這不單是為了印度,更是為了中維(反對內容審查、反對披露編輯者身份資訊)。--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5 (UTC)[回复]
(~)補充:11月14日,法官已向编者发出传单。维基媒体基金会会将传票通过“所有允许的方式(包括WMF被要求提供的用户邮箱)”送达至其他被告,来源。部分重点摘要:Let summons be issued to defendants 2-4. The summons can be served through all permissible modes... including email addresses to be supplied by the defendant 1 [Wikipedia], the court said in the order while fixing December 16 as the next date of hearing.--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15 (UTC)[回复]
  • Writing this in English to perhaps reach a larger audience: Regardless of what the English Wikipedia decides, I ( ✓ )同意 that Chinese Wikipedia should participate in the blackout. Wikipedia builds on the idea of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 and expression, which builds on the ability and/or possibly for editors to contribute anonymously or pseudonymously. This is particularly true in environments where editors may face persecution or retaliation for their contributions. Disclosing editors' private information will severely compromise editorial independence and create an irreversible chilling effect. Such an idea should not even be proposed, let alone considered. This, combined with the unique nature of Chinese Wikipedia, where editors have faced different threats, both legally from governments and from peers, makes this a dangerous precedent to set and might send the wrong signal.
Should WMF decide to disclose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of editors, it will open a Pandora's box that not only endangers the safety of editors but also the integrity of Wikipedia itself. We urge WMF to stand firm on protecting its contributors and its very own mission on promoting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某人 2024年11月17日 (日) 10:20 (UTC)[回复]
其實可以再等一會。這事兒還急不到我們份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8日 (一) 03:32 (UTC)[回复]
若屆時須起草公開信,可以附贊英文版信件理念,以表示對他們的支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0日 (三) 15:10 (UTC)[回复]
(+)支持本站先于英维关站--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7 (UTC)[回复]
此事件涉及众多编者的人身安全,应该置顶到首页--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8:09 (UTC)[回复]
先把英文维基那个公开信翻译过来吧--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8:17 (UTC)[回复]
英语维基百科社区一直密切关注近期“亚洲国际新闻诉维基媒体基金会案”的相关事件,且对此深感忧虑。在一个许多利益相关方试图控制维基百科内容的世界中,我们认为保护编者的匿名性对于维护百科全书的全面性、可靠性和中立性至关重要。我们数以百万计的志愿者依赖基金会保护我们免受强大的外部势力影响,包括对已发表来源的内容进行筛选和平衡。基于此,我们对基金会可能考虑向德里高等法院披露志愿者身份信息的建议深表关切。我们理解国际法律纠纷中披露此类信息的复杂性,并对基金会一贯抵制信息披露以及协助陷入法律困境的编辑者表示赞赏。然而,我们呼吁基金会将志愿者的安全与福祉置于首位,即使这可能导致基金会面临法律诉讼或其他代价。任何其他行动都可能对志愿者的工作产生寒蝉效应,同时也会增加外部势力影响维基百科的可能。简而言之,这将危及我们这个项目的未来。
此公开信在英维已有1100+人签署,其中包括管理员、监督员、回退员等,个人无法接受披露编者信息之行为。--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6 (UTC)[回复]
公开信应该被发到原味鸡上,翻译成多种语言--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6:25 (UTC)[回复]
元维基--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6:26 (UTC)[回复]
公开信已经建立单独译本页面:Wikipedia:2024年致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公开信。感谢贡献。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43 (UTC)[回复]
既然基金會已經交了信息還代發了傳票,那確實應該抗議,不過個人認為可以考慮在首頁掛橫幅和在本地簽公開信,不一定需要關站抗議。--🎋🎍 2024年11月20日 (三) 13:05 (UTC)[回复]
基金會真沒種,大不了讓印度當局把Wikipedia封了。好歹應該學學Google,Google不滿中國大陸的審查,直接退出中國大陸。--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13:15 (UTC)[回复]
既然基金会已经交了信息[來源請求]还代发了传票。目前这还悬而未决。我仍认为,一切行动均不应早于英维。--Fire Ice 2024年11月20日 (三) 17:08 (UTC)[回复]
现在说话都这么不负责任的么?怎么就传成了“基金会已经交了信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7 (UTC)[回复]
在下是在這[20]看到的,如果是在下對英文新聞的理解有誤還望您指教。--🎋🎍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30 (UTC)[回复]
原文寫 would be,應該看成是「已答應或作出提議,但未實行」。當然,這已經夠糟,但畢竟跟做了是有分別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5 (UTC)[回复]
(~)補充:本人已簽署公開信--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9 (UTC)[回复]
如果在下沒有理解錯的話,根據這篇[21]報道,基金會與ANI達成的同意令(consent order)包括「維基百科同意與法院秘密共享必要的用戶訊息,並將誹謗訴訟傳票直接送達相關用戶」,且法院已經執行了同意令並要求在4天内送達傳票(也就是說傳票在11月18日前已經送達涉事維基人郵箱),故在下竊以為相關basic subscriber information已經被送到法院處。在此深表憂慮。--🎋🎍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44 (UTC)[回复]
(~)補充,根據在下上面提供的兩個新聞,“The summons can be served through all permissible modes...including email addresses to be supplied by the defendant 1 [Wikipedia].”如果在下沒理解錯,基金會至少已經將涉事維基人的電郵地址(以密封方式)交予法院方面?--🎋🎍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7 (UTC)[回复]
这里的To be的意思似乎是“将由……提供”或“被要求由……提供”?尽管如此,按照新闻所说Basic Subscriber Information诸如用户名之类的,应该是强制提交给法院,ANI只拥有法院版本的修改版?但是就算法院和ANI什么都没有编者的官司也吃定了。编维基百科还要吃官司,真可怕。。。。--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2 (UTC)[回复]
赞成首页挂横幅,不影响使用又显声援之意。--Uyi liu2 幸泉居士✍️ 2024年11月21日 (四) 02:43 (UTC)[回复]
基金会这么做显然是个坏的先例,尤其对于中国大陆、香港和澳门编者而言,虽然我不想评论是否应该闭站,不过如果中文站早于英文站闭站,那就有趣了,毕竟这更能向基金会宣示中文站编者对于自己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是有多在意。--💊✖️2️⃣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3:47 (UTC)[回复]
话说以前ProtonMail曾经披露过法国一社会组织成员的相关信息,也引发过争议。--💊✖️2️⃣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4:08 (UTC)[回复]
(!)意見我认为用联署声明的方式表示态度比较好。——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5:03 (UTC)[回复]
聯署不痛不癢,尤其上述基金會已經交了資訊--某人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14 (UTC)[回复]
一、依據11月14日 WMF 法務部門的說法創辦人兼理事會成員 Jimmy Wale 的說法,WMF 從未披露過任何個人資料。而情況應為基金會代替法院向三名編者發送傳票,其電郵地址應未有披露予法院及訴訟方。
二、正如 Jimmy Wale 在英維的討論所言The title of this is "Should a blackout be organized in protest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s actions" - which is of course very premature as the WMF has not released anyone's data. So what's to protest?」,個人認為應三思而行,而非為關站而關站,也建議各位可翻閱英維關站之相關討論及了解他們為何沒有關站。
三、即使基金會披露相關個人資料予印度法院(儘管此情況並沒有發生),也並不代表會披露予中國大陸政府。認為資料會披露予中國大陸政府之說法無疑是滑坡推論。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9:59 (UTC)[回复]
我对硬性关站(条目内容不可用)和探索此事细节没什么兴趣,但关于二和三,我觉得这涉及基金会行动面临双重标准及信任度的质疑,不同标准问题必然存在和应被关注。所以如果有,我会支持横幅或可关闭的全屏通告。--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0:34 (UTC)[回复]
感謝,雖然按您所說傳票是代為轉達,但可以確定的是法院已經(在WMF願意的情況下)執行了(要求提供使用者基本資料的)同意令,如果在下沒有理解錯的話,這似乎意味著只要基金會要繼續打這個官司,就必定會(以密封方式)向法院提供涉事維基人的基本資料(Jimmy和法務的聲明似只是「從未提供」到14日為止),除非基金會(在還沒將基本資料送出去的情況下)願意「藐視法庭最後讓維基在印度被封」。不知您的看法如何。--🎋🎍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56 (UTC)[回复]
可能但並非必然。正如 WMF 說服了法庭以代為傳達的方式來避免披露個人資料,他們也可能有其他說服法庭的策略以免披露,或者最後選擇不披露和就披露命令上訴至最高法院。當然,由於 Sub judice 的原則下(參見法務部門 10 月時的聲明),他們不能披露案件細節,所以無從得知他們的策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現在仍未披露任何個人資料。至於為何最後更新是14日為止,這是因為最後一次聆訊是在14日。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2:39 (UTC)[回复]
另,Jimmy 在 15 日留下了一段簡短的更新,儘管未有提供任何細節「I can't share anything other than my pride in the entire board and the staff. Seriously. You'd all be overjoyed if you could hear it. (As ever, I only speak for myself as a Wikipedian who is passionate about neutrality, truth, privacy, and individual (human) rights.)」--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2:57 (UTC)[回复]
俄维一周前就起草了他们自己的公开信,行文似乎有些不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12:41 (UTC)[回复]
有无译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25 (UTC)[回复]
借Chrome把俄文機翻成英文再自行翻譯中文:「作為簽署本公開信的俄文維基百科編者,我們謹此宣告:保護編者的身份不被公開,是本百科全書工作的重要前提。尤其是在多個國家的法律中,中立如實地根據來源陳述事實被視為嚴重罪行,匿名性成為唯一能夠確保編者人身安全的措施。我們對維基媒體基金會考慮將部份編者的個人資料透露予德里高等法院的做法表示震驚。我們了解國際間披露個人資料的法律爭議甚為複雜,亦感謝基金會一直阻止個人資料外洩及協助受法律威脅的編者。然而,我們亦促請基金會,即使可能要因此而使自身面對法律行動,其亦應將編者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任何偏離或不符這個目標的行動皆將增加未來所受的壓力及訴訟風險,令編輯條目成為不可能的任務。簡而言之,那將危及本計劃(維基百科)的未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59 (UTC)[回复]

七日分割线

讨论已经将近七日。观察到没有人明确反对闭站,但是支持方有以为应立刻闭站者,有以为应暂作壁上观者,亦有人只留支持之语而并不明确关站具体时机。现设置议题讨论区明确意向,并希望通过讨论(不是投票)达成共识。另外设置议题2讨论其他抗议措施。建议事态更新等其他讨论仍发布在上一小节。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2 (UTC)[回复]

议题1:是否闭站

本站应该立刻准备闭站抗议
#如上述,基金會已經交了資料。聯署不痛不癢,且中維不是英維中文版,更何況交資料impact中維遠甚於英維-某人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46 (UTC)[回复]
  1. (+)支持:理由同上,這樣的事只有零次和無限次。Benho7599 三民主義
    @AINHHoben7599 見上留言,基金會並未披露任何個人資料。--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0:43 (UTC)[回复]
    During a hearing (...) on October 28, Wikimedia relented to the High Court's demand that Wikipedia reveal identifying information of the online users involved in editing the ANI page. --某人 2024年11月21日 (四) 14:00 (UTC)[回复]
    WMF 已經表示沒有披露任何個人資料,這似乎是媒體的解讀錯誤(媒體也不是第一次對維基百科的運作有錯誤的理解)。當然,您可以認為 WMF 並不可信,這是您的自由。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8 (UTC)[回复]
  2. (+)支持,由于中文维基百科的特殊性,为了编者的安全,不需要照搬英文维基的做法--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0:56 (UTC)[回复]
  3. (+)支持:理由同上——中国大陆对WM的封锁现在可谓远近皆知,本人在实际生活中过去的三年也已经遇到诸多因此发生的影响。各位很难保证WM未来不会为了进入大陆向中国大陆行政部门方面提供后者所需的资料(虽可能性很小但尚微存),因此本人认为完全有理由比英维处理的早而果断。--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42 (UTC)[回复]
      --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14:02 (UTC)[回复]
    比如(節刪)--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4:11 (UTC)[回复]
  4. (+)支持建议直接去m:PCP提交正式关站申请。--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1:17 (UTC)[回复]
    原味鸡大概率不会同意,直接本地界面管理员先动手吧--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4:09 (UTC)[回复]
    @Office563这种做法有可能被监管员伺候一顿的风险,德语干过一次,后果嘛超级保护了解一下。--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4:43 (UTC)[回复]
    所以要先下手为强,直接炸掉网站跑路(--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5:32 (UTC)[回复]
    您这个做法是对读者、站内其他编者很不负责任的行为。--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4 (UTC)[回复]
本站应该闭站抗议,但应该等到事态变化(如法院、WMF确认有进一步操作,或者英维闭站)。请明确您认为的应该触发闭站抗议的事件
  1. (+)支持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8 (UTC)[回复]
    (~)補充:當法院、WMF确认有进一步操作,毋需等候英文維基行動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01 (UTC)[回复]
  2. 如果Jimbo和法务的说法属实,且基金会仍未交出信息,我认为暂时不需要闭站。闭站这一措施应该留给需要更加强烈的反应的场合。若确认WMF将个人隐私信息披露予法院,或者法院作出不利于基金会的裁决,不论其他社区有何措施,应该立刻闭站抗议。如果英维、俄维闭站抗议应该考虑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11:04 (UTC)[回复]
  3. (▲)同上,當然現階段中維可以先作其他抗議。(英維不關站不代表中維不須關站)--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0 (UTC)[回复]
  4. 若确认WMF即將或已将个人隐私信息披露予法院(不論其他語種反應)应立刻闭站抗议-某人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1 (UTC)[回复]
  5. 我不反对跟随英维抗议。另外我相信,该议题下的所有问题,包括为何抗议,抗议对象,抗议内容,抗议的技术手段,抗议的法律问题,只要英维决定抗议,他们就会全部解决。我相信英文维基百科社群的智慧Fire Ice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10 (UTC)[回复]
  6. 虽然其它维基不需要关闭,但考虑到中维的特殊性,应等到WMF将编辑身份信息披露给法院后才能关闭。--Lanwi1Talk 2024年11月24日 (日) 20:10 (UTC)[回复]
  7. 現階段發個橫幅通告公開信之類的都行。這有點類似罷工,故意讓讀者不方便是為了讓這件事能夠被更多人關注形成輿論以阻止相關情事發生,也因此必須要很嚴重才可以啟動,我認為必須經確認WMF披露編輯隱私,且英維已先行表達抗議仍未見回應,前者不符合則反對關閉,後者不符合的話能有條件關閉,如各語言的公開信皆被無視、遭施壓不得抗議或表達等。--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1月25日 (一) 12:56 (UTC)[回复]
  8. (+)支持--BigBullfrog𓆏2024年11月25日 (一) 19:35 (UTC)[回复]
  9. (+)支持 我觉得跟英维吧,毕竟英维比中维人多太多了。--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40 (UTC)[回复]
  10. (+)支持 一當WMF披露電子郵件後,本站應立即關站,以表抗議,倘若WMF依印度法院繳交資料,現行所有大陸編者皆可能有危險 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30日 (六) 05:03 (UTC)[回复]
  11. 前幾次關站,《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討論過後,我們沒有任何動作,SOPA/PIPA只有專題頁面以及Sitenotice公告,為何中維一定要跟隨其他維基百科關站呢?在事不完全關已之情況下,首頁橫額已是最嚴重的手段了。除非WMF決定公開編者個人資訊,否則不建議中維犧牲公眾利益。更何況我們有研討關站的細節嗎?草率實行,只會被人笑稱草台班子。--MısakaM1koto 2024年12月11日 (三) 06:16 (UTC)[回复]
反对闭站抗议
  1. 不同意躁進而未全盤考慮讀者權益之行為,至少社群亦須經相當規模編者投票確認存在共識。有英文維基百科在前,本站概不必就此議題強做先鋒。——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1日 (四) 13:06 (UTC)[回复]
    难道人身安全就不是权益了吗--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3:10 (UTC)[回复]
    Liu说读者权益。--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13:20 (UTC)[回复]
    補充意見:但寫個橫幅聲援英文社群還是可以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3:08 (UTC)[回复]
  2. (+)支持劉醬,本人(-)強烈反对閉站。目前諸多事宜尚未明晰,在此情況下不應貿然選擇閉站示威,且在取得共識並有75%支持率前均不應閉站。沒必要搶這個風頭,純屬火上澆油。先前亦見到Jimmy Wales在英文維基百科進行討論,編者諸君可移步英維閱讀他的意見。--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4:15 (UTC)[回复]
    Jimmy Wales不是WMF--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5:08 (UTC)[回复]
    不過他身兼基金會理事,所以起碼知道得比社群多(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0 (UTC)[回复]
  3. 这根本就是没事也要折腾出些事来。另外,闭站是抗议谁?抗议什么?似乎也没说明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42 (UTC)[回复]
  4. 基金會不該包庇罪犯。立即供出所有材料。--北極企鵝觀賞團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4:00 (UTC)[回复]
    建議先了解無罪推定原則針對公眾參與的策略性訴訟,在未經審判下稱呼涉事編者為「罪犯」並非妥當。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4:43 (UTC)[回复]
  5. 閉站受害的只有讀者,而且我不相信基金會會因為閉站而做出改變。最近我所住區域裡也有不少罷工罷課事件(出於各種原因),造成了我個人不少不便。還有,我覺得不少編輯應該有必要明白這點:是基金會提供了維基百科這樣的平台給各位編輯,It's a privilege, not a right. 現在你在別人的平台上對擁有平台的人抗議,不知道會想搞這齣的是不是沒分清楚主賓關係,真有本事就自己像Techyan一樣自立門戶吧。WP:NOTANARCHY。一定程度上的抗議,比如連署書或當隔壁閉站受到批評時做出聲援,個人認為是妥當的,但若是涉及到維持自由百科本身的承諾,那我不得不(-)反对閉站。忍耐是有極限的。-- )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36 (UTC)[回复]
    雖然我也不支持閉站,但是你這個話術聽上去有點像「因為你們的工作是我提供的,所以你們不能罷工,你們要是罷工我就立即解僱你們」。--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6:17 (UTC)[回复]
    可能現實主義成分太多吧,畢盡大實話不是所有人都愛聽。-- )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7:08 (UTC)[回复]
  6. 雖然基金會涉嫌提交編輯資料以及為了討好印度方面而刪條目不可取,甚至說做的非常醜陋,但是中文站閉站還是免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6:21 (UTC)[回复]
    討好部分,要不是基金會卡在訴訟中,基金會大概也不怎麼想碰這種問題。--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34 (UTC)[回复]
  7. 受介绍第一次来到这里,但一来就看到了关站的提议,在详细了解了事情起因后,本人(-)強烈反对这项提议,此事暂未波及至中文维基百科,并且我也没有看到此事会有任何波及到中文维基百科的可能性或是迹象,中文维基百科关站除了会为读者以及我们贡献者本身带来不便以外,没有任何作用。若各位一定想要对英文维基百科的维基社群做出声援的话,在主页最底部放置对英文维基百科的声援讯息是更加合理且可行的做法。--Pathfinbird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06:30 (UTC)[回复]
  8. 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沒有權限關閉中文維基百科,不管投票結果如何都沒有作用呀,最多只能使用者集體逃亡,退出編輯而已。--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6:52 (UTC)[回复]
    搞破坏,给鸡精会制造麻烦就行了--Office563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7:25 (UTC)[回复]
    這麼喜歡閉站可以自己開一個站點自己過家家,維基百科不是只有你們這幫蠢貨,還有其他讀者跟編者,拜託不要連累人好嗎?
    你們關站純粹是為了自己顱內高潮而已,「皇帝不急太監急」行為,英文站點那邊WMF都沒把編輯身分丟出來你們就先急上了?如果真的這麼害怕那麼你可以「寧蹈東海而死,義不帝秦」,在自己用戶頁掛retired模板然後拍拍屁股滾蛋。--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7:49 (UTC)[回复]
    麻煩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中文維基百科少你一個也能運轉下去,況且現在你們要閉站抗議,抗議誰?抗議什麼?抗議多久?還「搞破壞,給雞精會製造麻煩」,有你這樣的用戶就是維基百科最大的麻煩。--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7:52 (UTC)[回复]
    阁下如此发言实在不负责任,这样的行为除了为读者徒添笑料伤害到我们编者群体自身以外,还能起什么作用?就目前所见,维基媒体基金会仍旧对此案十分负责,在有任何确切的信息和结果之前进行无谓的恐慌和抗议又和乱编来源不详的条目有什么区别?-- Pathfinbird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8:19 (UTC)[回复]
  9. 沒有意義,這次根本都還沒波及到中文維基百科,僅為了那不知道有多少的可能性關站純粹是在浪費時間浪費生命,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08:28 (UTC)[回复]
  10. 很难评,除了影响读者,闭站有个什么用?换而言之,除了读者,谁关心?是能影响到德里高等法院啊,还是能影响到美国政府呢?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1月25日 (一) 10:54 (UTC)[回复]
    影响的是读者、编者和基金会。属于更大影响力的抗议。着眼未来而不限于本案,虽然效果无人能评。--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31 (UTC)[回复]
    對基金會有影響嗎?如果基金會僱員平時看的是英維,反而英維關站對他們影響更大吧。--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55 (UTC)[回复]
    不過正是對我有影響,所以我反對閉站。如果關閉的是其他語種的站點,我無所謂,不過英文站最好還是不要關閉。--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1:57 (UTC)[回复]
    影响来自编者看法、媒体舆论,而非使用上的直接影响。从使用者福祉来说,我也反对硬性关闭,如果是可关闭或不遮挡的大幅广告,我不介意,网站求捐款或者反对法案而发这种并不罕见,但我不确定是否违背使用条款等。公开信表态抗议估计更可行。先观望也可以。--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2:05 (UTC)[回复]
    雖然但是,你維關站對基金會而言只是多一些無聊的麻煩事而已,如果真的再遇到被迫需要交出資料的情境,一點用也沒有--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25日 (一) 14:46 (UTC)[回复]
    关站本身是这样的,但可能产生后续的未知影响。目前讨论看,暂时没有关站共识的可能。--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5:08 (UTC)[回复]
    我只能说,从现实世界的角度看,基金会目前来看已经做得很好了,要抗议我觉得抗议印度法院或原告都比抗议基金会强。为何有人总觉得自己比基金会的法务还懂法律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6日 (二) 03:07 (UTC)[回复]
    我觉得抗议“恶行/恶法”与“懂法律”是平行线,总不能对一切抗议者说你怎么不走法律程序。没人说抗议只针对基金会,但法院和原告是真的不会与暂时不能在乎吧。做得很好有争议,因为用户寄予不同的期望。--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13:08 (UTC)[回复]
    抗议“恶行/恶法”当然没问题啊,可是这讨论里从没提过“恶行/恶法”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7日 (三) 14:59 (UTC)[回复]
    参考上方俄文公开信中译。显然崇尚“自由主义”的编者群体反对威权审查,以及担心基金会因利益相关去权衡和妥协。--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7日 (三) 16:34 (UTC)[回复]
    要抗议我觉得抗议印度法院或原告都比抗议基金会强。这点我赞同。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6日 (二) 13:13 (UTC)[回复]
  11. WP:DEM。我觉得最多挂个公告完了。--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4年11月26日 (二) 04:11 (UTC)[回复]
  12. zhwiki閉站可能对WMF一点影响都没有,人家根本不看  囧rz……,有别的办法传达zhwiki社群的抗议吗?--Htmlzycq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12:33 (UTC)[回复]
    zhwiki算大了,闭站基金会应该会注意到。--Martin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 2024年12月1日 (日) 20:03 (UTC)[回复]
    說實話你們閉站會看見的只有讀者,最後你們閉站,WMF根本不鳥、編者除了顱內自我高潮覺得自己很高尚之外剩下大部分都在罵、讀者罵編者不幹人事,除了這些我根本想不出你們閉站會帶來什麼改變。
    是說現在大部分都在提出抗議WMF交出個人資訊而不是抗議德里法院下達命令,除了本末倒置之外反正最後交出與否都是WMF決定,說難聽點他們只要想根本不需要採納什麼狗屁社群意見,你們抗議示威並不能左右結果,除了可以自我高潮一下之外毫無用處。--Talimu0518留言2024年12月1日 (日) 20:29 (UTC)[回复]
  13.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原作者刪除,已由August0422 肅此 (TC)2024年11月28日 (四) 14:0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Patrickov)移除。2024年11月29日 (五) 04:14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原作者刪除,已由August0422 肅此 (TC)2024年11月28日 (四) 14:0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14. (-)反对關站抗議,這會影響到讀者的權益,但可以適當公示,或另尋合適方法抗議。--78-Yellowcat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3:46 (UTC)[回复]
  15. (-)強烈反对完全沒有這個必要,印度的事情對zh.wiki的影響根本是無中生有。不要「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一期一會再見難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14:38 (UTC)[回复]
  16. 純粹是覺得關閉中文版維基百科是多此一舉的行為,而且連中文WP都關閉導致中文用戶的不便的話說不定印度政府還會更愉悅了,個人倒是不反對關英文甚至是印度相關語言的WP。同舟 · 2024年12月11日 (三) 07:20 (UTC)[回复]
相关讨论

议题2:其他抗议措施

目前上方已有的抗议措施包括:起草本地公开信、翻译英维公开信(已完成)、首页挂横幅。另外若上方决定闭站,或可在起草本地相关文件时提前拟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1日 (四) 09:32 (UTC)[回复]

本地公開信是必要的,另外建議大家準備好橫幅/關站聲明內容。--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21日 (四) 14:12 (UTC)[回复]
先暂拟一份ASN:维基百科丰富而中立的内容依赖于编者的安全。然而,这一安全正在受到威脅。了解详情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2 (UTC)[回复]
实在看不出来这怎么就是威胁了?至多是不同意基金会的做法。但基金会的做法应该是有全面的法律上的考虑的,我们是否应该先聘请法律顾问咨询一下呢?如果根本没什么问题,那岂不是很没意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2日 (五) 03:46 (UTC)[回复]
我認為提出社群意見還是可行的,至於基金會那邊有什麼考量,那就是他們自己要去想的了。講難聽點,基金會完全沒有義務理會社群提出的意見。-- )dt 2024年11月22日 (五) 04:43 (UTC)[回复]
被人告了不能说不算威胁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2日 (五) 05:41 (UTC)[回复]
法律上的考虑相当含糊,并且决定肯定不限于“遵守法律”。简单来说,如果大陆/香港/美国/...政府基于某项理由要求数据或其他配合(历史事件),基金会的处置流程和态度以及对外界的影响。如果“根本没什么问题”,基金会有责任和必要尽力澄清或表明态度/政策(在法律允许下),而编者亦应了解和表态。--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11:30 (UTC)[回复]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放在全世界哪个地方都说得通--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5:59 (UTC)[回复]
不明白这句话在这里的作用。比如,基金会应该尽力执行各国法令?--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6:04 (UTC)[回复]
Wikipedia:免责声明「请注意将您在这里所找到的信息发布出去有可能会违反您所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维基百科的数据库都是储存在位于美国的服务器中,因而任何内容都受到当地法律和美国联邦法律的保护。您所在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有可能没有对相同种类的言论和发行进行保护。维基百科并不鼓励任何人触犯法律,因此如果您链接到此域名或使用、复制或转载本站包含的信息,维基百科无法为可能带来的违反此类法律的行为负责。」--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7:42 (UTC)[回复]
我建议您再读一遍这个声明。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7:44 (UTC)[回复]
我引用的那段话是要表达“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放在全世界哪个地方都说得通--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8:12 (UTC)[回复]
“维基百科并不鼓励”是中立态度,与“维基百科将协助打击”在立场和影响上有明显区别。免责声明是指出,受美国法律保护。--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8:26 (UTC)[回复]
所以啊 这种法律话题 最好还是邀请那些法学者来讨论 是最佳的--航站区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回复]

對於全保護的一些建議

對《破·地獄》現在的全保護有感,覺得需對管理員提出一點意見。我對全保護的觀感,始於2023年3月《中年好聲音》,在播映期間因部分延伸確認用戶發生編輯戰而全保護3個月之久,過長的全保護漠視了其他沒有參與編輯戰用戶的權利,且當時交戰雙方在對方的個人討論頁進行指責,卻沒有人試圖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連事後其他人追溯到底發生過什麼事都有困難。這次破·地獄全保護的時長合理,但一般人根本難以注意有討論存在於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電影條目過度收錄問題,希望管理員也能多做一點促進討論。就此,我建議如下:

  1. 全保護後如未有人發起討論,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發起,通知有關用戶。
  2. 如管理員得知已有人發起相關討論,但並非在條目討論頁,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留下連結。
  3. 保護模板可否進化一下,能加入相關討論連結?--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12:33 (UTC)[回复]
@ATManchiuEricliu1912ShizhaoATannedBurger通知我所知的活躍管理員。--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4日 (日) 12:45 (UTC)[回复]
補充建議:模板上可以註明任何人如想發起討論,盡量在條目討論頁,如在其他地方發起,請在條目討論頁留下連結,以便其他關注此條目的人能參與。我是factrecordor--45.64.241.58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1:22 (UTC)[回复]
通知有關用戶,是指近期編輯該條目的用戶?--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01:50 (UTC)[回复]
本意只是指直接引發全保護的用戶而已,如編輯戰雙方。當然,如能PING近期編輯該條目的用戶就更好,但未知這樣會否過度加重管理員工作量。--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5日 (一) 12:45 (UTC)[回复]
管理员没义务做这事,这事情应该是有意参与讨论的人来做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26日 (二) 02:52 (UTC)[回复]
那麼只修改增加模板內容,呼籲應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或留下討論的連結。可以嗎?--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26日 (二) 15:22 (UTC)[回复]
@Factrecordor目前模版中已有提到:「如果您不能修改此條目頁,您可以請求修改在討論頁提出修改提議……」,粗體部份都是連到討論頁的連結,若討論是在互助客棧中進行,也可以請相關維基人在討論頁中說明,並在討論頁中加上對應的連結。想知道您希望如何調整模版?謝謝您--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3:49 (UTC)[回复]
我完完全全没理解你在说什么。讨论?讨论什么?如何修改条目?不是模板上写着吗?追溯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为什么?编辑历史不是存在吗?  囧rz……--Martin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 2024年12月3日 (二) 17:08 (UTC)[回复]
@factrecordor--Martin我强烈反对WMF给出个人信息,支持闭站抗议 2024年12月7日 (六) 20:51 (UTC)[回复]
編輯歷史是不能取代討論的。他們在編輯戰時有沒有進行過討論?各自論點是什麼?這對往後其他人繼續編輯,或判斷當中哪些用戶的作風有問題,有參考價值,但社群很喜歡在對方的個人討論頁展開討論,妨礙其他人參與或往後找回這些討論。--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03:30 (UTC)[回复]
个人讨论页习惯是历史遗留原因,以前没有话题订阅和{{ping}},现在也有不同的通知效果(邮件通知)。我也确实困扰这一点。--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06:29 (UTC)[回复]
@Wolfch強調「應優先選擇在條目討論頁留言,如因某些原因在相關用戶的個人討論頁或互助客棧等地方發起了討論,亦應在條目討論頁留下連結」。讓不習慣、不願意這樣做的用戶有所警剔或受到壓力。--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4:30 (UTC)[回复]

两个月前由@Ericliu1912提出的讨论中,共识似乎是社群讨论都应置于“处理”栏位下方。但由于“发现人”栏位在“处理”栏位上方且会附带签名,导致会有大量讨论(由于直接点按“回复”)出现在“处理”栏位上方。目前是否应尽快执行@Miyakoo的建议,将“发现人”栏位置于“处理”下方(即最下方),以避免“处理”的上方、下方同时分别展开讨论的现象?另一相反的建议见下方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10 (UTC)[回复]

竊以爲然。另,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9日 (五) 15:08 (UTC)[回复]
要是考虑到这个的话,我倒其实是一直倾向于“处理”栏放在最下方,即“社群讨论”置于“处理”上方的,这样更符合“新留言放在下方”的直觉(“处理”这条留言的时间一般来说肯定是在讨论之后),并且处理之后再继续回复也不会打乱时间线。至于注释中的那行“非管理员仅可标记已执行的封禁,针对提报的意见请放在下一行”,我认为那行注释并非意在规范“上方/下方”,而是在说“非管理员不要将意见放在‘处理’行”而已,“下方”只是虚指或者说随手一写?(之所以刚刚没提是我觉得“统一时间顺序”要比“上方还是下方”更重要,不过既然看到有这个问题,感觉不如改提出“讨论置于上方” 思考...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0:37 (UTC)[回复]
@MiyakooSanmosa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1:20 (UTC)[回复]
不反對「討論置於上方」。
我是覺得處理比討論重要,應該放在較爲顯眼的位置,放在討論下方有點不明顯。--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5 (UTC)[回复]
我支持在处理之前的讨论放在上方,下方留给对处理结果的讨论。各个区域之间可以用----分隔。--     2024年12月1日 (日) 07:43 (UTC)[回复]
如果不允許直接回覆處理意見,按照0xDeadbeef的建議直接用{{Archive top}}關閉可能更好?--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6 (UTC)[回复]
似乎也没必要禁止回复处理意见?--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1:48 (UTC)[回复]
這樣「針對提報的意見」和「針對處理的意見」會混在一起吧。--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06 (UTC)[回复]
嗯?按我说的方案好像就不会啊(即其他意见只能直接回复提报人、放在“处理”上方,对“处理”的意见则放在“处理”下方、回复管理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27 (UTC)[回复]
可我回覆的是或應規定不得直接回覆處理意見,以免殊途同歸。
還是我理解錯了?--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36 (UTC)[回复]
嗯?魔琴的“以免殊途同归”意思是,如果针对提报的讨论规定放在处理下方的话,那就得规定不能回复“处理”,否则同样(即“同归”)会导致时间混乱的现象。所以我说按我的方案就可以避免这种现象,也就没必要禁止回复处理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41 (UTC)[回复]
看來是我理解錯了。
我覺得這種程度上的「時間混亂」是可以忽視的,畢竟新提報在舊提報上方本來也沒怎麼遵守「新留言在下方」。--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5 (UTC)[回复]
那不一样……新提报在旧提报上方更有利于处理,就像监视列表/最近更改里面新页面也在旧页面上面一样。但同一提报(同一章节内)应该尽量按WP:讨论页指引的要求(先来后到的时间顺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2:59 (UTC)[回复]
但如果允許對處理回覆且處理在提報人下方,一旦針對處理的回覆和針對提報的回覆都很多的情況下,處理會夾中間,很不明顯。
也許處理可以單開一小節?--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3:44 (UTC)[回复]
如果是用“回复”方式处理的话,因为一般来说WP:讨论页指引要求不用项目符号进行缩排,所以“处理”前面的项目符号是可以起到加强作用的。我认为不会有不明显的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回复]
嗯,也行吧,反正總比現在好。--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6 (UTC)[回复]
雖然有先來後到時間順序要求,但這似乎是討論頁規範沒更新的目前狀態?我知道的是以往討論留言不似現在,現在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按此串討論看來,解法只在最後一個留言有回覆,或者是拿掉回覆,強制執行只能用原始碼並在最後添加新留言、等等這不就回到早期狀態?--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0 (UTC)[回复]
没懂你的意思……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03 (UTC)[回复]
最近一个对我的提报为例:U:Iming首先在06:14 (UTC)在“处理”栏位下方留言,后U:Patrickov于06:15 (UTC)点按“回复”在“处理”栏上方留言,U:Talimu0518于06:19 (UTC)继续在“处理”栏上方Patrickov下方留言,这导致了“新留言位于旧留言”上方的现象,不过毕竟有“处理”栏分割,尚未造成明显问题。但可能由于“处理”栏在中间,U:Manchiu做出处理时并未注意到,所以于11:49 (UTC)在最下方做出了处理,这样就有了两个“处理”栏(这里会有“处理”栏不明显的问题)。于是U:Tisscherry于14:07 (UTC)移除了中间的处理栏,这就导致同一区块内的留言,Iming最早的留言完全位于最下方了,遂我刚才又调整了顺序。总之,若不对留言规范做出约定,这样的现象未来还会持续发生。--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9日 (五) 23:10 (UTC)[回复]
每個留言都有回覆按鈕可以點擊,使用者也可以使用原始碼放置留言,除非過分的編輯排版造成扭曲發言,我覺得不必在此「嚴格」規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3:39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的情况已经是“扭曲发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4 (UTC)[回复]
包括對漠南的提報在內也一樣,除上方自由雨日提及的「處理欄分割留言」外,管理員處理時亦有出現找不到處理欄而自行另開一欄的情況,致使最終提報討論中出現兩個處理欄。--Talimu0518留言2024年11月30日 (六) 04:37 (UTC)[回复]
所以说应该直接废除处理栏而转用使用{{archive top}}来关闭讨论。这样有结果和无结果的案件区别明显,管理员所处理的结果显眼可找,并且不会存在两个讨论串时间穿越的情况。不仅解决当下问题,还附带更多好处。--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13:24 (UTC)[回复]
确实,除了“不太方便对处理进行评论”之外基本完全利大于弊(我是觉得没必要禁止处理后继续评论,但也不觉得必须允许)。故也支持beef的方案。--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2 (UTC)[回复]
然而对处理进行评论一者可以在archive bottom下面评论,或在客栈中开启复核程序,所以基本这个弊端不是太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0:48 (UTC)[回复]
(+)支持,但可能需要将result放得更显眼。--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6 (UTC)[回复]
{{archive top}}还不够显眼吗……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7 (UTC)[回复]
似乎现在在框区的右上角?可以更宽大一些。--     2024年12月1日 (日) 08:49 (UTC)[回复]
或者说直接在提报区禁用回复按钮。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4:49 (UTC)[回复]
为什么……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吗 思考...以及这样一来看中维很多编者在有“回复”按钮还常常乱插乱排留言(且一般从不会有管理员管理这类事)的情况下,若再禁用,排版一定会更乱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8:31 (UTC)[回复]
@魔琴您为何又把这条留言移到下方了,这不是继续“上方下方同时展开讨论、时间线错乱”问题了吗((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32 (UTC)[回复]
但我一般是在處理欄下面回覆的,目前也沒有共識要改到上面,而且註釋寫了應該寫在下面,所以就還是移回去。反正沒太大差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30日 (六) 19:58 (UTC)[回复]
好吧,我当时移动的原因是我觉得上方下方并不重要,我在意的是“保持时间线稳定”(也可以把上方评论挪到下方,但这样一来肯定会有其他人点“回复”放到上方,所以就把您评论挪上方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30日 (六) 22:14 (UTC)[回复]
另外有一個辦法,就是不先列出「處理」項,等真的有人要處理再加上,這樣就不會干擾到意見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日 (日) 17:52 (UTC)[回复]
(+)支持这一方案,总之能让意见区像条目探讨等任何讨论一样“按正常时间顺序、正常缩排”即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日 (一) 00:45 (UTC)[回复]
其实只要把提报人和提报时间戳拆成两行,就可以禁用提报区的回复按钮(版本85183558),甚至整个区都没有回复按钮,逼迫被亵渎的现代讨论工具侵蚀了灵魂的[開玩笑的]维基百科人用无上、至理、圣洁的[開玩笑的]源代码模式发表评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3日 (二) 07:21 (UTC)[回复]
界面的去人性化,时代的退步。[開玩笑的]而且提报人和提报时间分两行会很影响阅读体验,很反编者直觉。--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9 (UTC)[回复]
(-)強烈反对:极易导致亿恶的编辑冲突。--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1 (UTC)[回复]

民意调查

由于不同意见太多,故进行民意调查。最终并非完全以投票(支持/反对)数量决定,仅是辅助参考。若有其他方案可直接在下方补充。——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方案一:维持现状,编者自由选择在“处理”栏上方或下方留言,且管理员处理后仍可自由回复
  1. (-)強烈反对:已有诸多问题。如时间线混乱、缩排混乱、“处理”栏不明显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反对:时间线很难区分,且毫无层次感。--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3. (-)反对:無法區分時間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复]
  4. (-)強烈反对:這一欄不是應該是名副其實地是各用戶爭論討論后的管理員處理行動嗎?--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方案二:讨论统一在“处理”栏上方按时间顺序留言(一般为直接点按“回复”),对“处理”的讨论则在下方留言
  1. (+)支持:基本完全符合讨论时间线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支持:合乎逻辑,理由(▲)同上。--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3. (+)支持:合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4. (+)支持:合理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复]
  5. (+)强烈支持:以上同理。--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方案三:在管理员处理前取消“处理”栏,其他同方案二
  1. (+)支持。和方案二相比好处是(规定在“处理”栏上方留言后)不会再有编者放错位置,但坏处是可能使“是否已有处理”更不明显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疑問:这似乎本质上和方案二可以同时实现。--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看我上面的留言的最后半句()有那个问题,所以区分成两个方案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4:09 (UTC)[回复]
    (+)支持--     2024年12月3日 (二) 07:57 (UTC)[回复]
  3. (+)支持:相對靈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4. 如果要這樣實現乾脆直接廢止處理一欄吧--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回复]
  5. (+)傾向支持:也稍微同理,這樣做減少混亂。--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6. (+)强烈支持:参考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等其他布告板。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2月8日 (日) 04:20 (UTC)[回复]
方案四:讨论统一在“处理”栏下方留言(并修改“发现人”位置以便点按回复),并在管理员处理后禁止回复“处理”栏
  1. (-)傾向反對:没有必要“禁止回复”。但若不禁止,又会造成时间线混乱的问题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反对:时间逻辑不合理。--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3. ()反对反对:后续翻查存档时提报内容和处理结果最为重要,时间和回复逻辑相对来说并不重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5 (UTC)[回复]
    个人不这么认为。最终处理结果当然重要,但几乎所有讨论(尤其是方针指引修改)都有一个“最终共识”,我不认为“最终共识”的重要性会高到可以无视“讨论内容的时间线、缩进等排版”。--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8:49 (UTC)[回复]
  4. (-)反对:不應禁止回覆任何留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5. (-)反对禁止回覆 — 此請爐安 August0422 (T / S) 2024年12月4日 (三) 10:43 (UTC)[回复]
  6. (-)反对很混亂,不需要特地這樣搞--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4日 (三) 17:36 (UTC)[回复]
  7. (-)強烈反对--Mykola留言2024年12月5日 (四) 14:31 (UTC)[回复]
方案五:取消“处理”栏,并使用{{archive top}}关闭讨论
  1. (+)支持:除了有方案三的好处外,更解决了方案三的坏处,甚至远比过去的方案可使“是否已有处理”明显得多。但弊端是“对管理员处理的回复”较过去不便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日 (二) 02:44 (UTC)[回复]
  2.   有條件反對{{archive top}}result参数只能表示处理的结果。但后续针对处理的讨论串如何用此模板关闭则有待商榷;若无定案则反对。--     2024年12月3日 (二) 03:44 (UTC)[回复]
    既然已处理,就不必需要再回复。如果有对管理员的处理有意见,我认为有三种方法:一、在ANM重提讨论,开启新讨论串;二、在管理员的用户讨论页开启新讨论串;三、在客栈提出管理操作复核程序。--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0 (UTC)[回复]
  3. 我已经在上方提出此选择的附带好处:有结果和无结果的案件区别明显,管理员所处理的结果显眼可找,并且不会存在两个讨论串时间穿越的情况,故支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08:52 (UTC)[回复]
  4. (+)支持:但傾向關閉討論後,若對管理員處理有意見,不要在ANM再開討論,而是到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開討論串或提AARV(但順位在管理員的使用者討論頁之後)。--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2月3日 (二) 09:17 (UTC)[回复]
  5. (-)傾向反對:相對不易使用,並可能阻撓管理員處理後其他留言,注意管理員張貼處理結果並不總是等於直接結案,應當一定程度允許其後交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3日 (二) 12:38 (UTC)[回复]
    为什么说不易使用?其后交流的意义又是如何?--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00:56 (UTC)[回复]
    @Ericliu1912:由于这并非纯投票,所以我认为您还是得回应一下beef这里的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18:01 (UTC)[回复]
    要用模板就是比較麻煩。而且把整個討論框起來會讓人誤以為管理員處理後即不允許留言。相對於其他方案,這是無必要的缺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8日 (日) 04:51 (UTC)[回复]
    其实可以写一个脚本方便关闭[22]
    对于框起来的事情,我个人觉得本来就是为了discourage人去继续评论。如果真有人觉得自己有必要、有价值的评论完全可以在其他地方延续。--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2月8日 (日) 09:54 (UTC)[回复]

总结

似乎共识是倾向方案三和方案五(方案三支持的人略多),另@U:魔琴已在WP:ANM常识了一次方案五。接下来是允许两种方案并存(管理员自由使用)呢,还是继续讨论,还是规定使用方案三……?——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5 (UTC)[回复]

请求澄清:全站範圍禁制与封禁

根据Wikipedia:禁制紀錄Wpcpey讨论 | 貢獻)和Longway22讨论 | 貢獻) 被 Mys_721tx讨论 | 貢獻) 全站範圍禁制,

然而,
維基百科:禁制方針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这不符合规范,请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08:16 (UTC)[回复]

既然實用,可以增列適用情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5日 (四) 10:08 (UTC)[回复]
Eric,这种判断完全不能接受,我需要澄清封锁和全站封禁之间的区别,而你指出的是“先前的判断是正确的”。然而,在改变政策的共识达成之前声称某事是正确的,并利用这种预先声明来实施某种制裁,这确实违背了当前项目的章程。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请关注这个问题。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2 (UTC)[回复]
是的,我们当然可以添加这样的补充,但是在添加之前他们已经受到了制裁,所以这两者之间仍然需要澄清。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4 (UTC)[回复]
我需要澄清这两种封鎖之间的区别,以及它们应该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Lemonaka 2024年12月5日 (四) 10:26 (UTC)[回复]
所以就因为我们开除了Mys_721tx的管理员,您就希望解除有关禁制?--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2月6日 (五) 04:31 (UTC)[回复]
不要听风就是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6日 (五) 04:44 (UTC)+1 [回复]
謝謝。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6 (UTC)[回复]
你的說法讓我無比難過,但願主與你同在,這也不是你的錯。
當年因為我反對解任Mys_721tx而被WMLO屢次進行死亡威脅和郵件騷擾,我頂著壓力和社群調查此案。如今你說出這樣的話,毫無邏輯也十分異常,我真的很痛心。
這不是你的錯,請原諒我,我累了。告辭。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23 (UTC)[回复]
誠實地,我不能知道兩件事間有何連結。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01:30 (UTC)[回复]
@Liuxinyu970226:我完全可以认为你这句话有违善意推定,甚至客观上起到造谣诽谤的效果。--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7日 (六) 02:04 (UTC)[回复]
您觉得这句话有违那我收回了,反正与己无关。--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02:08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既然有實際用途,可以按情況添進方針。我也知道應予澄清,此或可移往方針區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18 (UTC)[回复]
請移動 -Lemonaka 2024年12月8日 (日) 09:13 (UTC)[回复]
本人認為,有關禁制當屬廣域頁面禁制,而非真正的「全站範圍禁制」,僅是用詞類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7日 (六) 21:20 (UTC)[回复]
Mys_721tx存在恶意推定、曲解方针等问题,因此其做出的封禁容易被质疑,也是其被解任的原因。--Lanwi1Talk 2024年12月7日 (六) 11:07 (UTC)[回复]
我從未見過稱“永久封鎖”禁制的,亦未見合法。我也並不要求解封,只想澄清一下。 -Lemonaka 2024年12月7日 (六) 11:18 (UTC)[回复]
你说的没错,即使Mys_721tx的封禁有问题,还是要按方针解封。我认为Mys_721tx过严,压力过大也会容易做出问题行为。--Lanwi1Talk 2024年12月8日 (日) 07:55 (UTC)[回复]
这和 @Mys 721tx沒有關係,Shizhao這麽做我也會起疑。 -Lemonaka 2024年12月9日 (一) 09:51 (UTC)[回复]
不限期全站封鎖相當於永久封禁,確實需要慎重決定,全站封鎖只應對長期破壞同持續使用傀儡的用戶,或者需要設立复核機制,避免完全由單一管理員作出這類操作。Wpcpey及Longway22的個案,按機制需要兩人提出申訴才能解封,不過一般維基人因爭議事件而需要離開一段時間後,也未必有心情回來。--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10日 (二) 05:27 (UTC)[回复]
此事關鍵,沒有有效的回應,不應關閉。 -Lemonaka 2024年12月12日 (四) 22:44 (UTC)[回复]
@Lemonaka您要求有效的回應,您是想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嗎?至於受到直接影響的Wpcpey及Longway22,他們兩位目前並不可能在此發言;或者,您有沒有指定的對象,要求他們在此澄清;您亦可提出對全站封鎖的處理方案,例如建議增修相關的方針指引;一般用戶不太可能代替Mys_721tx澄清這兩次操作,如果他不解釋,又沒有夠分量的人員協助釐清,您又不提出跟進的方案,這個章節長期開放不存檔,也不太可能獲得有用的結論。--Uranus1781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9:18 (UTC)[回复]
是的。两种方法
  1. Mys_721tx在此親自解釋
  2. 全站封鎖增修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4 (UTC)[回复]

提議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全站範圍禁制褫奪在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切編輯權利,被禁制人士不論使用任何帳號或IP位址均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任何部分,依照 § 禁制申訴規範在其使用者討論頁提出的申訴為唯一例外。全站範圍禁制可用於以下情況:

  • 屢次繞過封鎖: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主帳號被不限期封鎖,且使用者查核最少三次確認濫用多重帳號的情況自動生效。
  • 全域鎖定:全站範圍禁制在使用者帳號於中文維基百科被不限期封鎖,且因跨維基破壞或濫用多重帳號而被全域鎖定的情況自動生效;因帳號被盜而被全域鎖定者不在此限。
  • 广域页面禁制:同時在主空間和討論空間持續擾亂,實質上全站範圍禁制自動生效。

---Lemonaka 2024年12月13日 (五) 11:48 (UTC) [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维基友爱有可能更新吗?

我发现维基人似乎被果仁蜜饼吃出生理反应了(看玩笑的)。

如果可能,在下希望可以拓宽以下维基友爱的部分内容,尤其是星章等。虽然可以通过直接复制模板解决友爱的快捷模板不足问题,但不如直接一次性解决了更好。--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7日 (六) 17:49 (UTC)❤️1 [回复]

歡迎光臨Wikipedia:維基餐廳,如有食物想要添加可以聯絡本人。--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Donald Trump 45 and 47! 2024年12月7日 (六) 18:02 (UTC)[回复]
( π )题外话:适才逛了一下餐厅,白切鸡照片里居然用小棠菜作伴碟,天哪[開玩笑的]。--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05:13 (UTC)[回复]
阁下餐厅早有光顾,鄙人之意为拓展维基友爱。如果可能直接把这个餐厅复制到友爱?--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1:11 (UTC)[回复]
需要修改MediaWiki:WikiLove.js?维基餐厅菜品太多,维基友爱扩展能和适合承受吗。似乎可以做成扩展脚本供用户自选配置。--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1:24 (UTC)[回复]
重写Wikilove.js或许好一点,但制作成新的可选插件拓展脚本也是挺好的选择。--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8日 (日) 12:58 (UTC)[回复]
個人支持寫拓展腳本插件方案。--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Donald Trump 45 and 47! 2024年12月8日 (日) 13:04 (UTC)[回复]
js供有志者参考。维基友爱界面已知问题:左侧类型似乎放不下太多组。右侧的图片尺寸偏小、不支持点开大图。也许面临地区词转换需求。--YFdyh000留言2024年12月9日 (一) 14:43 (UTC)[回复]

《病夫有話兒》

本人希望早日建立美國各州的縣城列表模板(例如Template:印第安納州縣城Template:明尼蘇達州縣城Template:密蘇里州縣城),目前總共有23個州希望能建立。惟本人日常生活繁忙,恐無法短時間內完成,因此希望在此找到會對建立模板感興趣的維基人參與。任務內容為將英維的模板內容翻譯為中文,並且將縣城模板加到相關條目。如果每位志願維基人都參與一個州的模板建立,本計劃最多可安排23人參與。

以下為相關詳情,粗體為該州並非以縣為行政單位:

模板 對應英維模板 縣城數量 負責用戶
Template:阿拉巴馬州縣城 en:Template:Alabama county seats 69 花开夜
Template:阿拉斯加州自治市鎮首府 en:Template:Alaska borough seats 19
Template:亞利桑那州縣城 en:Template:Arizona county seats 15
Template:阿肯色州縣城 en:Template:Arkansas county seats 85
Template:科羅拉多州縣城 en:Template:Colorado county seats 64
Template:康乃狄克州縣城 en:Template:Connecticut county seats 8
Template:佛羅里達州縣城 en:Template:Florida county seats 67
Template:愛達荷州縣城 en:Template:Idaho county seats 44
Template:伊利諾伊州縣城 en:Template:Illinois county seats 102
Template:堪薩斯州縣城 en:Template:Kansas county seats 105
Template:肯塔基州縣城 en:Template:Kentucky county seats 122
Template:路易斯安那州堂區首府 en:Template:Louisiana parish seats 64
Template:緬因州縣城 en:Template:Maine county seats 16
Template:馬里蘭州縣城 en:Template:Maryland county seats 24
Template:麻薩諸塞州縣城 en:Template:Massachusetts county seats 17
Template:密歇根州縣城 en:Template:Michigan county seats 83
Template:密西西比州縣城 en:Template:Mississippi county seats 92
Template:蒙大拿州縣城 en:Template:Montana county seats 56
Template:內布拉斯加州縣城 en:Template:Nebraska county seats 93
Template:內華達州縣城 en:Template:Nevada county seats 17
Template:新罕布什爾州縣城 en:Template:New Hampshire county seats 11
Template:加利福尼亞州縣城 en:Template:California county seats 58 Dewadipper
Template:特拉華州縣城(範例) en:Template:Delaware county seats 3 SickManWP
Template:佐治亞州縣城 en:Template:Georgia county seats 160 Kcx36


如對建立相關模板有興趣,可以填寫上方表格的「負責用戶」一欄(加入[[User:SickManWP|SickManWP]])。如對模板格式或分類有任何問題,可以在下方回應或直接聯絡本人。非常感謝各位的關注和參與!--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Donald Trump 45 and 47! 2024年12月11日 (三) 04:49 (UTC)[回复]

等個幾天給大家分工,剩下沒人認領的我有空可以全部翻譯一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1日 (三) 12:56 (UTC)[回复]
建议用好“链接翻译器”小工具和正则表达式,避免挨个条目手动处理。我这两天实在太忙了,要不然我可以一个人完成。--Kcx36留言2024年12月12日 (四) 04:55 (UTC)[回复]
应该用“县城”还是“县治”?各地官方是怎么用的?——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3:09 (UTC)[回复]
目前沒有找到來源確切規定每個州是怎麼用,也找不到任何相關轉換,一般兩者皆可。唯美國的縣在台灣是被轉換成郡。--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Donald Trump 45 and 47! 2024年12月13日 (五) 03:23 (UTC)[回复]
 完成已完成NV州。--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8:42 (UTC)[回复]
 完成已完成NH州。--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18:39 (UTC)[回复]
  已完成。耗时三个半小时。--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21:08 (UTC)[回复]
@SickManWP阁下可以看看是否满足要求,若可以的话就算完成了--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21:09 (UTC)[回复]
感謝您的幫忙。但除了Template:阿拉巴馬州縣城Template:新罕布什爾州縣城沒有問題外,似乎其餘的模板內容都連到了該州的縣(county)而不是縣治(county seat),很遺憾並不是本人想要的效果。建議在操作時將對應英維模板內的連結複制到中維的模板(這就是為何我要在上方列表放上對應的英維模板,然後我沒有把我最愛的愛荷華州和明尼蘇達州分給大家),再將這些連結翻譯為中文。--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Donald Trump 45 and 47! 2024年12月14日 (六) 01:18 (UTC)[回复]
可能导出模板输入的数据不对弄的,如果可以的话还请阁下批量修复,应该不难--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4日 (六) 15:51 (UTC)[回复]
不難,只是要把模板的內容重新寫一篇而已。不知道Eric和Dewadipper會不會幫忙修復相關模板?--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Donald Trump 45 and 47! 2024年12月14日 (六) 15:56 (UTC)[回复]
@SickManWP已重写。--Kcx36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5:05 (UTC)[回复]
感激不盡!--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Donald Trump 45 and 47! 2024年12月16日 (一) 05:12 (UTC)[回复]
@Kcx36感谢阁下帮我擦屁股善后。--花开夜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5:13 (UTC)[回复]
已将模板加入相关条目。--Kcx36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9:22 (UTC)[回复]

臨時帳戶- 專案簡介

 
發佈第一次編輯後臨時帳戶收到的通知

維基媒體基金會正在為多個維基媒體專案上未有註冊(或已登出)的編輯推出臨時帳戶功能。試點社群有機會測試並分享評論以改進該功能,然後我們再於 2025 年中期在所有維基媒體專案上部署該功能。

臨時帳戶功能將用於歸因未有登入的用戶所進行的新編輯,而不是其 IP 位址。不過,這不會是完全的替代品。首先,臨時帳戶使用者將可以存取目前已登出的編輯者無法存取的一些功能(例如通知)。其次,維基媒體專案將繼續在幕後使用未有登入的編輯者IP位址,經驗豐富的社群成員將能夠在必要時存取這些IP位址。此變更對於未有登入的編輯者,以及在封鎖使用者和確保維基媒體專案安全時使用 IP 位址的任何人仕尤其重要。請注意,在維基媒體專案上引入臨時帳戶功能之前記錄的舊 IP 位址將不會被修改。

我們誠摯邀請您閱讀有關臨時帳戶功能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這概述了該計劃的基礎知識、對不同使用者群組的影響,以及在所有維基媒體專案上引入變更的計劃。

我們將盡力提前通知所有受該計劃影響的人仕。有關臨時帳戶功能的資訊將在技術新聞通訊Diff部落格、其他部落格、不同的維基媒體專案頁面、橫幅和其他形式上提供。在不同的會議上,我們或代表我們的同事邀請與會者談論這個計劃。此外,我們正在聯繫經營社群支援計劃的維基媒體自治體。 請訂閱我們的最新時事通訊以保持密切聯繫。如希望了解有關該計劃的更多信息,請查看常見問題並查看最新的更新資訊。您同時可以在我們的計劃頁面或非維基上的渠道與我們交談。再見!Translated by VLui (WMF) NKohli (WMF) and SGrabarczuk (WMF)留言2024年12月13日 (五) 02:26 (UTC)[回复]

Template:SYR所使用的旗幟

阿薩德政權垮台後的新政權所使用的旗幟這個,但Template:SYR仍未更新。請問是否應立即更新?--132.234.228.89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08:57 (UTC)[回复]

不建议比英维早。另外我们应该先清理链入,不然绿色旗帜会挂在错误的地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2 (UTC)[回复]

废弃草稿

我发觉机器人似乎不再自动提删超过半年没有被编辑的草稿(ns118)了,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错觉。--Txkk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9 (UTC)[回复]

如果机器人不自动提删过期草稿,草稿就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越积越多……--Txkk留言2024年12月16日 (一) 11:44 (UTC)[回复]

我倒是支持废除速删旧草稿,至少不要自动化速删。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4年12月16日 (一) 14:3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