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7年3月

请问一下

您好.我是个大学生,在网站上发现资料我想使用在作业上,是否可使用,再请问参考文献是否是只需打网址 —以上未签名的意见是由218.169.4.136 (对话 · 贡献) 在2007年2月26日 02:43 (UTC)所加入的。

可以参考KJ的网志文章〈如何引用维基百科的文章〉,以及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我可以在其他地方使用维基百科的内容吗?。-- tonync (talk) 03:21 2007年2月26日 (UTC)
引用中文维基的内容要小心,因为中文维基似乎不把正确性列为最优先。-- 百楽兎 04:46 2007年2月26日 (UTC)
或许大家应该看看这则新闻了:美历史系 禁用维基百科,《中国日报》,2007年2月23日。--Charlotte1125 09:04 2007年3月2日 (UTC)
不晓得大英百科是否也在禁用名单内?大英百科也是错误不少。-- 百楽兎 01:59 2007年3月4日 (UTC)
这样地球上大概剩没几本书不在禁用名单了(苦笑)--Ellery 09:35 2007年3月4日 (UTC)


对管理员的诚信与中立问题有没有处置政策?

诚信与中立问题是不针对特定个人的。这个网站很可能需要多考虑一点诚信与中立问题以避免日后再发生管理员因为个人政治立场而乱搞。User:Koika只是被抓个正著的最佳范例。User:Winertai要不要考虑搬一些东西回来? -- Toytoy 15:24 2007年3月1日 (UTC)

Toytoy,个人认为你在此发表言论实在埋没你的博学和善辩。我会移动这边言论至他处,是因为在此页面的最头顶看板明白写着“本页提出或讨论维基百科政策、方针,请参看方针与指引和方针列表。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请到“他处”留言。”。我想大家都已经明白清楚你的意见,降温与集中焦点适所适时的讨论是现今处理这件事情的最好方式,我也认为你那些状似焦躁且没礼貌的“白痴”、“滚蛋”、“欠干”字眼不但于事无补,也并不适合于这里发表,也希望你能了解,某些人的退让或视而不见,并不尽然赞同或害怕你。在这很希望你能听的下其他人的善意劝告。--winertai 18:27 2007年3月1日 (UTC)
当然,如果你不发恶语的继续想要“攻陷”此方针版,我也不介意也无权干涉。反正我已经将“监视”拿掉,不看就没事。最后,你若要把素来与众管理员(你口中说的皇帝)不对盘的我再列为保皇党,党羽围事,我也是笑笑的与有荣焉,呵呵。--winertai 18:42 2007年3月1日 (UTC)

参考资料的问题

过去在长夜无风等维基人的推动下,参考资料在条目编写过程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条目编写要注明参考来源已经成为共识。但是现在开始出现“参考资料不足以支持条目内容”“质疑两篇参考资料是否可以得到这么多资料”这种理由,我认为并不恰当,也不值得效仿。这也根本就是恶意推定。每个人写条目都有自己特定的方式,不是所有人都会把所有的书拿来看。况且若是有一本十万字以上的专门阐述特定主题的专门著作,支撑一个优良条目(特色条目就很难。当然这个优良条目的论述范围也就必然较狭窄,如大英帝国这样的优良条目就无法支持,台北府城这样比较小范围的或许就可以)是绝对无问题的。在此特别提出一下。否则可能会造成为了满足要求而伪造参考资料的情况,这一定不是评审人的初衷。-当然,也建议编辑人在编写条目的时候多看几本参考资料,这样也可以避免来源单一可能导致的中立性问题。-出木杉 04:42 2007年3月2日 (UTC)

我常常看到外国维基上的好条目,几乎是做到每段话都有注译,就算只参考了一本书,但是只要把参考了哪几页都标示出来,用写论文的态度写条目,供人查证,一定就不会有人质疑了吧。做到这种详细的程度,就算如兄讲的,想伪造参考资料也做不出来吧,随便一查就泄底了,也太累了。
有时候看到洋洋洒洒一大篇,最后只列了一本书名,总是令人觉得“怪怪的”,想说难道他是把整本书都背在脑子里然后源源本本写出来吗?这样不会有错吗?他会不会只是拿书目来抵数?当然,我还是“善意推定”这样的文章是没有错的…(汗),不然我就该一段一段去挂“来源请求”了。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1:33 2007年3月4日 (UTC)
我同意Wide的意见。我之前也提出过“质疑两篇参考资料是否可以得到这么多资料”的评语,本意不是“恶意推定”,而是因为我觉得资料来源不够明确。一本书页数成百上千,单纯的写上书名并不能充分协助读者查证资料。如果文章多次参考专门著作,哪怕是注明参考了哪一章节也好,我主张分别列出几项注释。只提供书名我觉得说服力比较薄弱。-- tonync (talk) 05:55 2007年3月5日 (UTC)
之前在PTT 维基板有讨论到参考资料的问题:目前编辑区域下方有一行提示文字,
您的貢獻內容絕對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權,並必須可供查證。您同意將您的貢獻依GFDL授權釋出。
也许可以修改这行文字达到宣导参考来源的效果....网址为MediaWiki:Copyrightwarning --Jasonzhuocn 22:55 2007年3月6日 (UTC)

同名繁简重定向

同名的繁简重定向是否是时候清理一下,现在维基已可直接对相同名称繁简直接连结,而不须使用以前的重定向,因为连结的种种不方便,我希望大家能讨论这个问题。 Chanueting 16:04 2007年3月2日 (UTC)

同名的繁简重定向会造成什么不方便?--Jnlin讨论) 16:22 2007年3月2日 (UTC)
反对,已有的重定向对现在的繁简对应不产生任何负面的影响,有必要花精力去清除么?另外,现在系统对分类的繁简自动对应还有问题,技术客栈就有一个例子。— fdcn  talk  2007年3月2日16:37 (UTC+8 3月3日00:37)
看来也没有必要这样作,而且应该还是要让User:STcatBot等机器人继续运作下去,这可处理有关页面的‘有什么连结到这里’的遗留问题。--Shinjiman 17:15 2007年3月2日 (UTC)
回应Jnlin的问题,例如我作一个重定向,把武装亲卫队重定向到武装党卫队,我不能打上繁体字的武装党卫队一词,而是到页面找本来的名称,我认为这更花时间,亦对新手不便 Chanueting 03:29 2007年3月3日 (UTC)
真的不懂你的意思,希望能说明得更清楚一点。-- 百楽兎 05:37 2007年3月3日 (UTC)
我也不懂,希望能说明的更清楚些。如果是武装党卫队有两种意思,应该消歧义。--Jnlin讨论) 06:47 2007年3月3日 (UTC)
嗯...整理一下,1.现在维基新的技术让“相同名称繁简”可直接内部链接。2.重定向时必须使用武装党卫队而不能用武裝黨衛隊,应该没错吧。
问题应该是卡在“重定向”的技术上,虽然条目可直接连结,但是“重定向”仍然无法自动转换简繁(实际上武裝黨衛隊名字空间并没有真的建立)。而我认为即使删除简繁重定向,这个问题依然会存在。--RalfX) 07:15 2007年3月3日 (UTC)
是的,删除重定向的话,会重定向到红字。例如重定向到星之声,这里的星之声会是红字,例子可见User:Jnlin/Sandbox--Jnlin讨论) 15:30 2007年3月3日 (UTC)
删除繁简重定向会造成问题:
  1. 目前繁简转换系统经常出问题,如果删除的话,转换一旦出现问题会造成重复创建

--百無一用是書生 () 17:47 2007年3月3日 (UTC)

User:Koika回退的讨论

牵涉 Koika 争议行为的台湾共和国护照编辑记录(简体字以黑体标明,请选择不转换,时间递增排序):

(1) 2007年2月16日 13:38 Koika 小 (不应随意加上引号 不符合维基行文格式 也隐含写作者政治立场)
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所自行印制的护照。
(2) 2007年2月16日 14:00 Srr (引号并非“政治含意”,而是表明它实际上不是护照)
“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所自行印制的“护照”。
(3) 2007年2月16日 14:20 Toytoy ← 真正登上首页时的版本
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
(加入)由于“台湾国/共和国护照”的设计至少有两种,某些新闻事件的内容并不确定是牵涉那一种设计。
(4) 2007年2月17日 00:17 水水 (fix)
(5) 2007年2月17日 00:19 水水 (→政府见解)
(6) 2007年2月17日 12:20 Aplay 小 (那四个字有必要?)
(7) 2007年2月17日 13:56 Toytoy (连“金城武”都可以发“护照”,“林志玲”都可以发“身份证”的单位,必须清楚表明不可尽信)
(8) 2007年2月17日 15:54 WiDE 小 (舍去括号,改成陈述性文字。)
(9) 2007年2月17日 15:57 WiDE 小 (为免有人将玩具护照视为贬抑字眼,加上引号强调“玩具护照”乃一名词。)
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
(10) 2007年2月17日 16:01 WiDE 小 (添加参考连结的详细描述)
(11) 2007年2月17日 16:05 WiDE 小 (同上)
(12) 2007年2月17日 16:46 Sangye
类似于“台湾共和国护照”,还有另一本“台湾国护照”的虚拟护照,某些新闻事件的内容并不确定到底是指台湾共和国或台湾国护照。
(13) 2007年2月18日 15:57 Koika 小 (恢复到WiDE的最一次编辑) ← 回退到 (11)
由于“台湾国/共和国护照”的设计至少有两种,某些新闻事件的内容并不确定是牵涉那一种设计。
(14) 2007年2月18日 15:58 Koika (恢复到登上首页时的编辑) ← 回退到 (2)

Koika 的第一个回退 (13) 可以确定是用管理员特权进行的,因为完全符合管理员回退功能的特征。他平常也不用简体字。这个回退很奇怪,并没有任何实际的差异。回退的意义不大。

Koika 的第二个一分钟后的回退 (14) 几乎可以确定是用管理员特权进行的。除了“登上首页时”是自己打的繁体中文,“恢复”跟“编辑”都是系统产生的简体。我不确定是不是系统可以让人自己填“登上首页时”,我没有管理员特权,这里出没的管理员也保持沉默。我只能说这个回退外观也很接近管理员的专属回退。

回退 (14) 很显然是编辑战的延续。(13) 也许可以有善意的解释,(14) 因为也杀了 WiDE 的编辑,我不知道该怎么善意解释。

从编辑说明可以清楚看到,不只是我,也有别人解释引号并无政治含意,“玩具护照”并无贬意。如果User:Koika要把这些内容用回退的方式杀掉,至少该解释一下。他不解释。

无论如何。从系统记录看,User:Koika的陈述至少有几点不合事实:

  • 他说自己没用,实际上却用了管理员特权 (13), (14),看起来还像是用管理员工具加入编辑战。
  • 他的回退也不是“登上首页时的编辑” (3),而是 (2)。

这些也许都有善意的解释。但是他的事后处置呢?还能以善意为前提考虑吗? -- Toytoy 04:36 2007年3月4日 (UTC)

你现在的重点就是希望这两位管理员能解释你的疑问,对吗?小胡子 -(对话) 06:11 2007年3月4日 (UTC)
有些普通用户在手动回退时亦会手动加上“恢复到〇〇〇的最后一次编辑”的编辑摘要。而“恢复到登上首页时的编辑”并非是管理员作快速回退时所自动生成的编辑摘要,故该项回退并非是有管理员权限的用户的快速回退,而Koika只是用了手动回退而已。--Shinjiman 06:39 2007年3月4日 (UTC)

根据Shinjiman的说明,我这个“瞎眼人”得出的结论就是,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User:Koika在回退时使用了管理员特权。所以建议Toytoy不需要再在这一点上穷追猛打了。 --醉洛阳 (寒夜客来) 07:09 2007年3月4日 (UTC)

我看过三个跟这件事无关台湾经常使用繁体字的管理员的编辑记录。他们的回退也多半是“恢复到____的最一次编辑”。所以我推测这是某种系统产生的文字。有些人为了让回退更明确,就会自己多打一些理由。自己打的理由经常不同于系统用语,除了剪贴别人言论外,也都是用繁体字。
我想知道管理员回退界面怎么产生“恢复到____的最一次编辑”。一般用户的编辑底下会有“摘要类型:”还有系统产生的编辑小标题。管理员回退会有一个系统产生的“恢复到____的最一次编辑”吗?这段文字可以任由管理员修改吗? -- Toytoy 13:22 2007年3月4日 (UTC)
  • 管理员回退是在编辑历史右方有一回退键,编辑日志自动写上,无更改之可能。--孔明居士 13:27 2007年3月4日 (UTC)
我知道了。这部分确定。另一个问题是,我考察过User:Koika在当管理员以前的回退记录,也都明确指出回退的人或是“上一次”以示负责。这次争议回退的问题是含糊说“登上首页”其实根本不是那一次。这个有意或无意的隐瞒,旁人不见得可以做出不利推断,但是这个缺失总该解释。
以一般用户功能回退,也可能事先就在编辑历史 copy 上一次回退的文字,然后在摘要栏贴进去。重点:为什么似乎是要隐瞒自己的回退版本? -- Toytoy 14:00 2007年3月4日 (UTC)
按孔明居士君的意思,意即使用管理员才有的快速回退功能时,系统会自动留下revertpage的编辑摘要,其显示的效果为‘已还原$2讨论)的编辑至最后由$1修订的版本’。--Shinjiman 14:32 2007年3月4日 (UTC)

是不了了之还是乌烟瘴气?

答案:不了了之。虽然之前对这个条目有很多火爆讨论,但是在 Koika 等人涉嫌滥用特权之后,有更多人对他的不当行为不满。

  • 2007年2月18日16:02,保护,Koika 申请保护
  • 2007年2月18日16:07,保护,Wing 保护完成
  • 2007年2月18日17:06,保护,Toytoy 抗议
  • 2007年2月18日17:09,方针,Srr,先大幅回退 ...
  • 2007年2月18日18:44,保护,WiDE 抗议
  • 2007年2月18日23:32,管理员,Toytot,User:Wing 滥权 ...
  • 2007年2月19日05:25,保护,Winertai 附议保护(未签名)
  • 2007年2月22日14:25,保护,Jusjih 在保护期间用管理员特权修改内容。
  • 2007年2月25日04:21,方针,Jasonzhuocn,发生频繁 ...
  • 2007年2月25日05:24,保护,Jasonzhuocn 回退不当保护
  • 2007年2月27日02:06,方针,Toytoy,特权浮滥
  • 2007年2月27日02:50,方针,Toytoy,... 诚信与中立问题 ...
  • 2007年2月27日04:25,方针,下一次登录,保护方针
  • 2007年2月27日13:32,方针,Toytoy,... 回退的举证

上前面几次 Srr 等人的抱怨都没得到相关人士回应,或者只是得到实问虚答。直到现在还是一样。 -- Toytoy 23:44 2007年3月4日 (UTC)

Toytoy,请冷静。如果一个编辑者发起的仅仅是一般的讨论,则多数情况结果就是不了了之。如果讨论内容是建议(提议),则结果是通过或者不通过,参见Wikipedia:共识。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大幅回退,保护,修改保护内容),您的建议到底是什么?解除保护?撤销修改内容(已经实现)?解除某管理员权力(正在投票)?请您先说清楚,我个人认为维基对于此次事件的反应还是适当的,及时的,和有效的。-下一次登录 2007年03月5日01:37留言

改为消岐义

由于世界各地出现了亦有村的制度,早晚要将村的条目成为消岐义,条目必须分拆为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 (中华民国)村 (日本)村 (越南)村 (美国)等等。--费勒姆 费话连篇 09:50 2007年3月5日 (UTC)

毕竟是相同概念,应该在一个条目中叙述不同地区的异同,分开反而不合适--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26 2007年3月6日 (UTC)
每个国家对于‘村’这个行政区的定位、演变过程,其实或多或少都有不同。以目前的篇幅来说,中华民国之下的村已经有值得分出另立一篇的可行性,但是其他国家的村似乎还没到这种必要性。长期来说我认为各国的作法分页处理,并保留一条中心条目来统整各条目是有必要的,但在到达那步之前,老话一句,还是要先有足够的内容再说吧!--泅水大象 讦谯☎ 16:07 2007年3月7日 (UTC)

Category:处女座名人也太无聊了吧

干吗不建个Category:O型血名人Category:高个子名人Category:胖子名人Category:爱抽烟的名人Category:有洁癖的名人Category:老跟同事吵架的名人……(对事不对人) --Tevatron 13:26 2007年3月5日 (UTC)

赞同,建议提删--用心阁(对话页) 00:39 2007年3月6日 (UTC)
(+)支持提交删除--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4:23 2007年3月6日 (UTC)
(×)删除,刚从邓小平条目看到,随手删了该归类。— fdcn  talk  2007年3月6日04:50 (UTC+8 3月6日12:50)

BlockByGFW模板被保护?

我要做一点修改,发现BlockByGFW被保护了,请问是什么原因?准备提出解除保护。--- 量子公民talk 15:31 2007年3月5日 (UTC)

由于中华民国的连锁保护,现已取消。--Isnow 15:38 2007年3月5日 (UTC)

请问连锁保护是怎么回事?

发现许多条目/模板因其他页面被保护,错误地一起连锁保护。为什么这个功能被如此滥用?--- 量子公民talk 08:03 2007年3月6日 (UTC)

不认为这是滥用,更可能是大家还不熟悉这个功能:
  • 可能是“连锁保护”功能刚出现时是缺省选定的,而在保护页面时没有取消选项。
  • 我也不清楚关于“连锁保护”的帮助页在哪里。
--Isnow 10:46 2007年3月6日 (UTC)
连锁保护的意思是“这个条目保护时,连同其所引用的模板(不含subst替代引用)一起保护”。--笨笨的小B | 20巷 11:18 2007年3月6日 (UTC)

关于对移动请求的建议

本人已对移动请求的提出了一点意见,敬请回复,谢谢关注。--dbslikacheung 10:58 2007年3月6日 (UTC)

有没有方针说明如何处理此类用户页?!Stewart~恶龙 05:25 2007年3月8日 (UTC)

没有什么问题--87.118.110.180 07:29 2007年3月8日 (UTC)
他不能把主张合理使用的图拿到自己的用户页上。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8:22 2007年3月8日 (UTC)
User:吉恩/上传图也违规。已经通知两者。若无改进,将改成链接不直接显示。--Jusjih 08:51 2007年3月8日 (UTC)

不了了之 vs. 乌烟瘴气(太长了要增加标题)

如果Toytoy早就停止这种态度,那么整件事情的压力以及焦点很可能都会集中在管理员的说明以及解释上面。Toytoy采用这种态度认为能够达到他要的目的,你也认为他这种态度会使他在很多事情上面吃亏,那么,这件事情因为他的态度的关系导致不了了之,他需要负责并且受到责难,也就是你所说的吃亏的一种,那就让他发生也不见得有那摩可怕。他如果不希望事情因为焦点转移或者是情绪化而不了了之,就得要考虑他的处理方式。这个世界不是因为他而旋转的,每个人都有他提出意见的空间,可是没有辱骂与他意见不同的人的空间。--cobrachen 15:16 2007年3月4日 (UTC)

User:KoikaUser:Wing的“先大幅回退,后申请保护”一开始Srr就提出讨论,我也严词抗议,结果呢?根本没人鸟,这两个管理员完全不·解·释,我们能怎样,我们只是小小的使用者啊,哪有管理员伟大。要不是有某位“八大维基管理员”在保护期间硬去编辑条目,要不是Toytoy的“努力”...管理员?人家都在办Party啦,哪有时间鸟我们。WiDE 写于世界时间 15:59 2007年3月4日 (UTC)

听起来像是联合国可以消除世界上所有的战争跟“恐怖活动”。事实:联合国在办Party啦,哪有时间鸟我们。眼镜蛇同学,那您对管理员的行为有什么解释?可以继续骂我,骂烦了稍微处理一下管理员问题我也会很感激的。谢谢。 -- Toytoy 16:31 2007年3月4日 (UTC)
骂你?这里是维基,我没那么大的胆子与你看齐。--cobrachen 22:15 2007年3月4日 (UTC)

cobrachen兄,“这件事情因为他的态度的关系导致不了了之,他需要负责并且受到责难,也就是你所说的吃亏的一种,那就让他发生也不见得有那摩可怕。”恕我不能苟同您这样的说法。我上面已经说过了,摆在天平两端的,一是一个非管理员用户的个人修养问题,一是会危害到整体维基的管理员滥权问题。有智慧的维基人应该可以分辨出孰轻孰重。只为了给既没礼貌又常常白目得罪很多人的Toytoy一个教训,就任由会危害维基前途的管理员滥权问题不处理?您也未免太过抬举Toytoy了。

再说,根据WiDE上面的说法,一开始时也是有用户以礼貌的态度来讨论此事,但结果就是两位管理员完全不理会。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也不能一面倒地责怪Toytoy态度不好。我倒是好奇了,如果好好讲结果没人理会事情不了了之,言词激烈又会被指责顺便还被拿来做为事情不了了之的借口;那么就是不管他们怎么讲话事情都会不了了之,您要他们怎么办?碰到管理员滥权,到底一般非管理员的用户要如何做才不至于求告无门呢?还请cobrachen兄不吝赐教,将来别的管理员滥权事件的受害者也好有所依循啊!  --醉洛阳 (寒夜客来) 22:02 2007年3月4日 (UTC)

一个人的做法会让一个社群或者周遭知道的人会有什么样的反应,那不是你我一两个人能够绝对预测的,要是这么简单,前两天美国股市下跌400多点就不会让很多人举出诸多可能性但是没有结论。会有什么结果,既然无法预测,会不会给任何人一个教训也不是你我可以预期的,我不过是举出其中一个可能性,而这个结果的可能性就是Toytoy想要避免但是极力促成的。每个人对事情的看法都不同,难道说你我能够轻易的判断一个维基人的智慧?他们要怎么决定和思考,是出自他们的观察,不是一两个人能够左右的。
求告无门了吗?先不说求告无门是不是可以给杀人抢劫合法化的理由,目前到了求告无门的地步了吗?觉得太少人参与,那么动员令是怎么发起的?相信很多人都有收到。提出诉求的人被禁言了?账号被封锁了?请问他提出诉求的管道有哪一个被封锁了?离求告无门还差远了。只能说关注的人太少,压力太轻,而且他的态度也可能促使关注的人与他持相反的想法。
不了了之只不过是整个社会的常态,你我周遭有多少事情不了了之,但是预期会不了了之所以就先搞的乌烟瘴气?很抱歉,我看不出合理化的逻辑在哪里。--cobrachen 22:15 2007年3月4日 (UTC)

因为乌烟瘴气就让管理员不了了之吗?你倒底觉得这三位管理员怎样?想继续以拖待变吗?想不了了之吗? -- Toytoy 23:01 2007年3月4日 (UTC)

要不要不了了之虽然是多数人的表现,但是陈述者的态度和作为能不能影响,会不会影响,社会上有太多的例子可以解释了。乌烟瘴气因你而起,不了了之你也脱不了责任的时候,维基并未因此更好,管理员的处理并未因此改善或者是受到更多的关心,结果是什么呢?--cobrachen 23:14 2007年3月4日 (UTC)
要浪费我的时间吗?你是要处理管理员问题还是不要?死缠烂打我是想要救管理员吗?你倒底觉得这三位管理员怎样?想继续以拖待变吗?想不了了之吗? -- Toytoy 23:34 2007年3月4日 (UTC)
继续闹嘛,是你在浪费版面和大家的时间,真不知道你是要打知名度,真的要解决问题,还是声东击西?管理员是整个社群参与投票,尽管参与的人数不成比例,这个程序还是开放给公众参与,同样的,要对管理员的处理有所改善,也是需要社群共同形成压力或者是声音,你的情绪化不会让事情更好。
而且现在就已经开始乱安罪名了,接下去还不知道要情绪化或者是认为别人废话到什么程度。你这么爱玩就让你自己去玩吧。到时候不了了之,你是最大的贡献者之一。不相信你的态度会让本来一件好事反向而行或者是不了了之?慢慢看结果吧。--cobrachen 00:35 2007年3月5日 (UTC)

唉,Toytoy,拜托你类似上面的话还是少说几句吧。也许你可以思考一下,陈进兴白晓燕撕票,明明就是罪大恶极天理难容,可为什么到了后期许多人对受害者白冰冰却也不再那么同情?太强势的受害者会令人心生反感的。 --醉洛阳 (寒夜客来) 17:14 2007年3月5日 (UTC)

题外话,写了上面这段后才发现台湾治安史上赫赫有名的罪犯陈进兴居然还没有条目。有兴趣的维基人可以考虑创建一下,顺便和现有的另一个政治人物陈进兴消歧义。 --醉洛阳 (寒夜客来) 20:20 2007年3月5日 (UTC)
从一开始我就不想骗取同情票。我也不是受害人。留着滥权的管理员,受害的是整个团体。我可以骗同情票清理一次门户,我不可能骗几十次同情票解决这种追求管理员特权用来方便自己打编辑战的恶行。取消一个人的特权,还有其他特权滥用解决不掉。我累死自己,还免费奉送 Koika 一个烈士光环。长远来看,我不看好 Wikipedia。我所做的不过就是留下一个记录,显示我没在败坏的过程中和稀泥、独善其身。
我从来没同情过白冰冰。当时不管怎么看,都觉得像是要灭口几个做错事的小咖,用来掩护其他涉案人士。被害人家属为什么这样做,我没办法解释。我只知道整个事件看起来就很怪。社会很好操纵,想操纵我很难。 -- Toytoy 11:46 2007年3月6日 (UTC)
你所谓的“留下一个记录,显示我没在败坏的过程中和稀泥、独善其身”,不也是一个独善其身的方法么?--用心阁(对话页) 12:44 2007年3月6日 (UTC)
对。所以我该向那些真的有心整治风气的人道歉。我只是在沽名钓誉。 -- Toytoy 12:55 2007年3月6日 (UTC)

这里要插一下话,大家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多一点理性,少一点感性。以理性角度来看,陈进兴是要遣责的,白冰冰是要同情的。但如果因为白冰冰的态度反而同情起陈进兴,遣责起白冰冰来,那就是感性压过了理性,这是一种错乱,是不健康的现象,若严重说来对社会的发展也不利。希望在维基的各位讨论问题时用理性,而非感性,现在各位只批评Toytoy的做法,就显得感性过头,理性不足,大家是否要以理性出发,好好的了解整个时件的经过。Toytoy说的,难道完全没有一点道理吗?

子曰:“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王肃注:“不可以无德而废善言。”包咸注:“有言者,不必有德,故不可以言举人也。”几千年前的中国就有人如此重视以理性判断言论,难道生在现代的维基人反而不懂吗?

在我看来,当某人说因其他人语气不好,所以不赞同他人正确的意见时,不就正是犯了以人废言,缺乏理性,感性过头的错误吗?那些说出这些话的人请自重。

还有,我不了解为何有人扯上动员令?请解释一下。--真实事求是() 13:13 2007年3月6日 (UTC)

如果说因为其他人语气不好而不赞同就一定是非理性的话,我提供一点想法。每个人面对语气不好的情况时所考虑的因素一定只是在语气方面吗?面对语气不好的,尤其是具有很大的压迫性的态度时,也可以解释为采用这种态度的人企图形成一种压力来快速达到他寻求的目标。在没有弄清楚情况前,也不想在这种压力下接受他的要求或者是顺着他的企图走,反对他以这种方式达到诉求算是非理性吗?反对他以这种方式形成压力来迫使其他人作出决定算是非理性吗?
如果这样算是以人废言,那么很抱歉,你的推论其实也落入你所批评的范围之内,因为你没有考虑到每个人处理事情的时候会采取的方式以及认为语气形成的压力对于解决事情有没有帮助。
至于动员令是我提到的,我就解释一下。我之所以提出动员令,是因为这是一个很好的示范,在维基这样一个分散的社群当中去传达一件事情,引起大家的注意而提升参与的比例。很遗憾的是,Toytoy在整件事情上采取的态度和方式有很大的问题和错误,也没有借助动员令的经验去让更多人注意,而只是在搞的乌烟瘴气,让更多人躲开。--cobrachen 18:16 2007年3月6日 (UTC)

cobrachen兄,可以“在没有弄清楚情况前,也不想在这种压力下接受他的要求或者是顺着他的企图走”,但是至少您也同意弄清楚情况是处理的前提。Toytoy还没有直接提名罢免这几位管理员,他一直没有罢休地把一些事实与疑点列出来,其中或者夹杂一些出题的评论与过于激动的情绪,但基本上还是在一个“弄清楚情况”的阶段。只是有人始终不正面面对让情况不能顺利弄清楚。那么促使相关人正面面对,让情况早点弄清楚,才能有助于社群做决定不是吗?

Toytoy,没有人要你骗取同情票。只是在拜托你不要把一件本来你很有理的事讲到许多人起反感,从而增加别人处理的困难度而已。 --醉洛阳 (寒夜客来) 23:18 2007年3月6日 (UTC)

那么,我不同意他以这种手段持续下去,不同意他可以利用这种手段形成的气氛让整件事情有更好的解决以及更多人的关切,所以我反对他的意见,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作出可能有瑕疵的决定,所以这叫做以人废言?为什么其他人就必须遵照他的态度来思考或者是决定一件事情?而提出问题的时候还要被他讽刺或者是辱骂?假如结果正义可以弥补手段的残缺或者是暴虐,那么,解决全世界贫穷人口问题的方式之一是将他们全部杀掉,请问有几人同意这样的做法?如果只是不想再暴虐的手段下思考就叫做不理性,什么时候才算呢?--cobrachen 23:30 2007年3月6日 (UTC)
您当然不必‘遵照他的态度来思考或者是决定一件事情’,敢问对于toytoy所提出的疑点,您的思考与决定如何?67.103.245.50 07:13 2007年3月7日 (UTC)
那我就来学习一下他的口气,你看不懂上面啊,问的什么问题啊。如果对这种反应有任何意见,请洽Toytoy。谢谢。--cobrachen 16:07 2007年3月7日 (UTC)
cobrachen 兄,您既然已一再非议Toytoy的口气,此时就不宜以这种被您非议的口气来对一个并非是Toytoy本人的用户说话,否则岂不是自失立场? --醉洛阳 (寒夜客来) 21:39 2007年3月7日 (UTC)
我不在乎人称蛇兄的Cobrachen口气如何,只不过Cobrachen好像还没说明他的思考与决定,或许他说了而我看不懂也未可知,所以请Cobrachen把我当什么都不懂的人,以最浅白的语气示范给浅妄如我者,不想‘遵照他的态度来思考或者是决定一件事情’的Cobrachen,对此事之思考与决定究竟如何?67.103.245.50 22:49 2007年3月7日 (UTC)
你真的不会阅读吗?这我就爱莫能助了。还是请你爬文。--cobrachen 23:09 2007年3月7日 (UTC)
没错,我真的不会阅读,因为据我爬文结果,您先对toytoy说:‘我没那么大的胆子与你看齐’,后面又说‘那我就来学习一下他的口气’,我对您这种没胆看齐却偷偷学习的思考历程之玄妙与深奥无以理解,所以请您明示您的思考与决定。如果您还是要我爬文呢,我就会继续爬您的文一直爬到最底,并且时时向您请教爬出来的疑义。67.103.245.50 23:46 2007年3月7日 (UTC)

User:Koika还在回避自己该解释的东西。只要拖过自己发动的罢免,又是活龙一条。所以我没兴趣浪费时间跟帮闲的吵架。 -- Toytoy 00:14 2007年3月8日 (UTC)

继续扩大打击面,现在连没有参与投票的使用者都牵扯进去了,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可以让你这样牵拖。--cobrachen 04:18 2007年3月8日 (UTC)
请明示您对他所提疑点之思考与决定,不要牵拖。67.103.245.50 04:45 2007年3月8日 (UTC)

“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是要人理性的看待言论,当然不是不顾语气,恰恰相反,能够把语气也列入理性分析中再好不过。但“由于某人语气不好,所以说的意见再正确也不理睬”这就是以人废言了。

以我对这事的分析,Toytoy确实语气不好,影响了讨论,而且有些话已经是辱骂,人身攻击了,确实需要停止这种做法,其实Kokai和Wing犯的事没这么严重,有必要表现得这么激烈吗?我们需要了解事情的真相而非辱骂,平和讨论中的各种分析、意见能够帮助维基进步;辱骂更多的是造成破坏。

而Kokai和Wing身为管理员和行政员,确实要对某些事做出解释,以解大家的疑惑。我建议Toytoy换个语气,先为自己的人身攻击言论道歉,那真的是不对的,Kokai和Wing并没有干杀人放火的事,有必要骂成这样吗?然后用平和的语气,将整件事整理出来,礼貌的要求Kokai和Wing做出解释,看看他们的反应再说,若他们还不解释,那问题就在对方了。--真实事求是() 11:50 2007年3月8日 (UTC)

任何人不想在这种暴虐的气氛下理睬,希望等到平静之后来思考,这就是以人废言?不管结果是否正确,手段的错误就应该要跟着走?为什么要随着暴虐的手段起舞?而不是等到这种情绪性的现象平静之后再动作?每个人希望思考的方式与环境不同,不考虑这个就是理性吗?抱歉,不能赞同。--cobrachen 18:03 2007年3月8日 (UTC)
您不是‘就来学习一下他的口气’了吗?虽然你没胆向他看齐,他的口气不就是你学习的对象吗?‘希望等到平静之后来思考’,那么您现在是不平静还是不思考?这就是您对自己的思考与决定讲不出个所以然的缘故吗?祝您早日等到您‘希望思考的方式与环境’,早日开始思考。67.103.245.50 22:59 2007年3月8日 (UTC)


世界上有两种意气之争:
  1. 因为老子不爽,所以选择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例如饿死首阳山。
  2. 自己好处拿到了,接着就装聋作哑。这个不必举例。
这里除了我以外,还有好几个当事人、非当事人想要解释。我的态度从来没好过,但是我的态度并不是 Koika 回避对任何人解释的任何理由,Koika 到现在还是天天上来写东西,他只是自己爽到以后就置之不理。对于我的态度,我会另外做出解释。 -- Toytoy 12:17 2007年3月8日 (UTC)
  • To 真实事求是兄,援你的“白冰冰”例子来向你解释一下。今天问题症结在于Toytoy指责的这两位管理员,有其比例与陈进兴比拟吗?区区几条目的保护或编辑疏失,有构成这么大的罪行到滥权,白痴或滚蛋的吗。我想是Toytoy兄太夸张其“罪行”,并用不合比例的激烈言词去阐明他的道理,才是造成现在此分歧局面的主因。另外,几位当事者“一定”要相关者解释的要求,我也认为不是很恰当。好像没有哪条维基规则,是说类似情况一定要管理员为其一条目的编辑疏失而致歉,也没有哪条维基规则一定要管理员解释到提案者爽为止的。另外,我再度提醒67.103.245.50,你的反话或发酸态度无助于讨论。--winertai 04:50 2007年3月9日 (UTC)
    • 谢谢。因为我没受专业的发酸训练,所以可能功力不纯,火候不佳。cobrachen的态度对你而言可能是较好的示范吧。你以‘维基规则’的角度切入,论点诚然有力,但现今的情况是,规则有利时就援引规则,规则不利就使用自己的‘最佳判断’,胆子大点的直接改方针,小心点的就引用‘忽略所有规则’。这样的环境已经不适用你说规则如何如何了。 67.103.245.50 06:15 2007年3月9日 (UTC)
请你把我说过的“白痴”跟“滚蛋”不准断章取义照原文引出来。 -- Toytoy 05:21 2007年3月9日 (UTC)
  • TO: winertai兄,百科要求使用者挂个模板都得到讨论页说明理由,为什么要求大幅回退者在讨论页解释一下会不恰当呢(指此事件的最开端)?当然,我们谁都没有权利指挥别人做什么事,我们只能提出要求,别人没有义务一定要回应,但是某些编辑礼貌如果连管理员都弃之如敝屐,不免令人感到遗憾。最后你说的“问题症结”,我认为一昧以偏激言论压倒别人不是健康的做法,随着不健康的言论起舞只是助长病态蔓延。WiDE 写于世界时间 06:58 2007年3月9日 (UTC)
  • To Wide兄,我想我们都有相同的遗憾,不过我仍强调,在维基里面,并无“一定”要道歉或解释到对方满意的规则,尤其在对方强悍的语句下,在稍加解释后选择不回应,并没有大恶不赦到需要这么大列罪状的讨伐。这种不回应,或许正如我会选择性的挑“可以沟通”的人来沟通,而对于无法言喻的人发言内容来加以忽视。--winertai 08:11 2007年3月9日 (UTC)



维基百科怨气真大

难道中文维基百科的维基人都在编辑战上才能作出“贡献”,一时说哪个条目出现大问题,另一边又说哪个维基人不适合当管理员,难道中文维基百科只能从编辑战中成长,真是不健康。如果大家放宽一步,那么怨气就会少一分。--地狱少女阎魔爱 接通地狱通信 00:01 2007年3月5日 (UTC)

  • 没有这么糟吧。除了上面这样的争论以外,每天还是有绝大多数的编辑是在丰富维基的内容。与其就某人某次编辑的动机,手段,出发点作反复地揣测考证,实不如讨论一下引起争议的条目的内容怎样才能达成一个有共识的版本。被保护的条目不会永远被保护下去。编辑的历史也都在系统里面,如果想要恢复只需要几次点击即可。如果缺少寻求共识和合作的意愿,编辑战总是不可避免的。--Munford (留言) 01:15 2007年3月5日 (UTC)
对 Koika 的案件,答案其实很简单:管理员不自爱以致于产生冲突。如果管理员不参加编辑战,不运用其他管理员不当保护页面,发生冲突及早道歉或解释,就不会发生问题。如果大多数管理员懂得自清的道理,运用管理员内部的压力叫惹事的管理员及早道歉或解释,也可以解决冲突。有这种不值得尊重的管理员,其实是所有管理员的羞耻。你们真的愿意与 Koika 这种人为伍吗? -- Toytoy 03:57 2007年3月9日 (UTC)
不好意思,请 Toytoy停止持续人身攻击的行为,虽然我不愿意这么说,但我还是要出来说句话,请选择使用不伤害社群的方式表达您的意见。请避免为了阐述意见而破坏互助客栈的讨论风气和回应。-- Jasonzhuocn 10:02 2007年3月9日 (UTC)
“管理员不自爱”是价值判断。为了这个价值判断,我前面花了很多篇幅举证。会伤害“管理员”三个字的,并不是我在这里的作为,而是挂着管理员头衔,在纠纷中发生不当行为,却笑骂由人,好官我自为之的“管理员”。我除了用“不自爱”,还能说什么呢?你们管理员自己也成一个小社群。有时候也该发出一点基本的自律功能。 -- Toytoy 12:00 2007年3月9日 (UTC)
姑且不论争议点为何,伤害社群的讨论方式会被视为社群面对争议的反应,这是写明在站规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里面的,选择使用众人更为愿意沟通的方式处理您所面对的编辑争议,建议不要有意见冲突就延伸讨论到喊下台、指著别人说别人白贼,这完全没有互相沟通的诚意。-- Jasonzhuocn 22:53 2007年3月9日 (UTC)
也许不少伙伴认为,管理员之间几乎没有发挥互相提醒自律的功能,其实较为活跃于社群的伙伴包含一部分的管理员,因为有了更为畅通的沟通方式,便较少在维基公开页面上提醒。能够当面亲口告诉对方、电话、即时讯息,以上方式都比维基上公开对话来的更为畅通。只有缺少这些站外的沟通管道的伙伴才需要直接在维基页面上传递类似的意见。--Jasonzhuocn 23:14 2007年3月9日 (UTC)
所以一个管理员行为不当,只要拿起电话,或者是 Skype 聊两下,把其他几个管理员“乔”好,就可以完成损害管制?
“Jazon 啊,今天有个用户找我麻烦,我该怎么办?blah blah blah”
“别管他,这种白烂多得是。我知道你没问题。”
从头到尾我都在强调公开决策。你在这里讲什么小圈子?一个管理员行为不当,反正他认识其他管理员,就打电话找别人恶人先告状,然后大量灌输一面之辞,把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这是不是基本人性?如果一般人的人性是这样,行为不当的管理员是不是也有这样做的可能?
能不能请您把整个案子相关的文字读一遍,然后形成自己的意见,再打电话或是写信给行为可能不当的管理员? -- Toytoy 13:22 2007年3月10日 (UTC)
其实我也想知道 Koika 跟你 Jasonzhuocn 有没有“更为畅通的沟通”。你可以公开说明吗? -- Toytoy 14:15 2007年3月10日 (UTC)
没人喜欢被辱骂,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人身攻击会破坏这个社群。所有不理智的行为不仅仅是个人素质的反映,而且也会让非维基百科用户当成维基百科的反映。诚心希望不要让讨论延伸的发展破坏了互助客栈讨论的气氛,有话好好说。-- Jasonzhuocn 23:18 2007年3月9日 (UTC)
可以把人身攻击的范例举证出来吗?你的逻辑是不是:
  • 我经过举证的指控是人身攻击。
  • 你们对我的指控是对的。
请给我一个人身攻击的范例。 -- Toytoy 04:09 2007年3月10日 (UTC)

不要在维基百科的任何地方进行人身攻击。互助客栈不是雄辩的地方,你对我错式的交流方式不易获得助于社群整体利益的讨论,衷心期望陈述个人意见时选择更容易获得共识的方式促进维基的改善,诚心希望不要让口水淹没了互助的园地。请牢记我们的社群是大家建立和维护的,所有人身攻击的行为都是和社群精神相违背的。大家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增进社群整体利益,出现人身攻击的行为破坏社群都不是任何人所乐见的。有人说这样的讨论是不健康的,有人指出这样的行为缺少寻求共识和合作的意愿,难以避免编辑战。面对编辑争议,应该要避免人身攻击、对政党宗教的辱骂。喊下台,说对方白贼、犯什么贱他妈的笨蛋白痴类似的粗话,还是少出口为妙。缺乏沟通诚意的辩论,实在是戕害维基百科发展的凶手,这些时间换成诚意的沟通解决,条目早就多写好几十条出来了。-- Jasonzhuocn 15:02 2007年3月10日 (UTC)

“有这种不值得尊重的管理员,其实是所有管理员的羞耻。”就算是事实,也是人身攻击了(在我的认知中)--Jnlin讨论) 14:54 2007年3月10日 (UTC)
你们不懂什么是人身攻击。人身攻击是:
张三投票支持阿美。张三一定是跟阿美上过床。所以张三支持阿美。
人身攻击的重点是忽视证据。阿美有什么能力,当选后能做什么都不谈,只谈一个“张三一定是跟阿美上过床”,就想证明张三偏颇。
你们的所作所为才是人身攻击。因为你们不喜欢我,所以就否定我的证据。你们因人废言的行为才有问题。我把对 Koika 指控的证据都贴出来,可以让你们公开检验。结果你们现在在说什么?
“有这种不值得尊重的管理员,其实是所有管理员的羞耻。”不是人身攻击。这是任何一个自重的团体内部该有的道德规范。以前中国有个“割席绝交”的成语,讲的就是这种不齿。
你可以看看 Koika 是怎么开始的(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
有些维基人过于坚持自己的政治立场。该文章从“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所自行印制的护照”被改到变成“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实在太过火了,绝对不是维基写作的规范。目前回退至登上首页的版本,并请求暂时予以保护。--Koika 16:02 2007年2月18日 (UTC)
  1. 先安一个政治帽子。
  2. 其他的不必多讲,一切看内容就知道。
如果你仔细考察前面的内容,不难发现是谁先把政治供出来,然后哗众取宠。 -- Toytoy 15:35 2007年3月10日 (UTC)

原来这个“百科全书”里面的人身攻击就已经把我要讲的都讲清楚了;

很多时,一般人以为责骂对方或批评对方的人格便是犯了人身攻击的谬误。哲学家李天命指出:“其实只要没有将品格批判当做驳论的理据,那批判就没有犯人身攻击的谬误。否则的话,父母责骂子女,法庭判辞批评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人身攻击的谬误了。”

你们现在懂了吗?要不要把前面的话都收回去? -- Toytoy 15:46 2007年3月10日 (UTC)

很抱歉,我还是希望toytoy兄的口气可以改一改。也许你认为你的论点是对的,目前社群的互动在某些方面也有欠妥之处,我们可以用和气的口吻表达我们意见呀。 -- Jasonzhuocn 15:56 2007年3月10日 (UTC)
“你认为你的论点是对的”?那你认为我的论点是错的吗?提出反驳啊?不要老是虚无飘渺说些没有证据,没有推论的意见。
如果你看过以前的记录,就会发现提出抗议一个礼拜,Koika 等人都装聋作哑。然后 Koika 发动自己的“罢免”以后,又继续装聋作哑。多少人提出质疑,他照样好官我自为之。我至少给他一个礼拜。是他自己让冲突升高的。你有没有看记录? -- Toytoy 16:02 2007年3月10日 (UTC)
如果toytoy是法官或是父母,绝对可以这样骂人。但是既然您不是,就不应该“责骂对方或批评对方的人格”。--Jnlin讨论) 15:59 2007年3月10日 (UTC)(移动 Jnlin 的段落到方便讨论的位置 -- Toytoy 16:07 2007年3月10日 (UTC))
以前的“割席绝交”是同学间的不齿。所有的人都可以因为道德的理由不齿他人,并且做出适当的决定。例如小职员不赞同公司欺压消费者的卑劣手段,小职员辞职。以上对下的骂人,例如法官或是父母,还没那么强的正当性。以下对上的,或是平辈之间的,因为没有强制力,这才是真的高贵。 -- Toytoy 16:07 2007年3月10日 (UTC)

看看三年前的互助客栈和删除讨论吧,当时虽然各种意见并陈,大陆伙伴的意见也不会少于港台,但是很少出现不礼貌和你错我对式的讨论。有话想说能不能改改口气,让维基回到学术和理性的讨论。-- Jasonzhuocn 16:50 2007年3月10日 (UTC)

前面有人说“怨气真大”,你说“人身攻击”、“也许你认为你的论点是对的”(言下之意是?),你们是不是才该改改口气?我的所有不满,都是有证据,可以检验的。你们呢? -- Toytoy 16:57 2007年3月10日 (UTC)

看看本节的标题吧,希望互助客栈回归理性交流,大家都是为了维基好,希望好好谈,避免气氛乌烟瘴气。--Jasonzhuocn 17:06 2007年3月10日 (UTC)

你自己是管理员。Koika 的事件你们是不是该有人处理?例如你可以自己把记录看过,然后负责用证据说服我或是 Koika。你们啥都不做,放纵 Koika 回避责任,然后说我乌烟瘴气?“大家都是为了维基好”,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逻辑好像以前历史上被骂到死的很多烂政权? -- Toytoy 17:14 2007年3月10日 (UTC)

把不愉快的心情化为改善的助力吧。台湾共和国护照的讨论页有争论,Koika口气很直带了些政治味就跑去回退到旧版本申请保护了;Wing保护很快,没考虑到保护的申请文字比较具有政治性,条目是否3PR或是非得保护不可;Jusjih做了有争议的编辑,尽管那是更趋近于正确的文意,但违反了保护方针。另外,有些伙伴表示执行的过程有瑕疵,以上的过程都已经在互助客栈反应并直接向当事人传达了,条目我也进行了回退。

口气很不好的到处去贴文留言,甚至人身攻击,都有人站出来劝止了,为什么还不肯罢手呢。把台湾共和国护照讨论页里面的吵架带来互助客栈,还吵了这么久,最初参与讨论的几位维基人,大多淡出了讨论,无意继续参与对话。何必要把我在讨论页把他电得更惨。[1]这样的话说出口呢?辱骂、指责对方说谎、要求下台、经营议题要求道歉,为什么要如此的对待社群的不同意见的朋友呢? 这样的处理方式也许不是社群大多数伙伴所期望的。

希望以上争议行为借由交流讨论是否要写入方针,如何有效的让争议的行为改善不再出现等等,该如何执行奖励与处份,这些都是接下来社群会面对的议题。-- Jasonzhuocn 19:08 2007年3月10日 (UTC)

原文:“User:Koika以实体的理由请求保护(条目内容问题),而不是以程序的理由(违反某些原则、规则),所以我也在这里明白反驳他的谬论。我在讨论页把他电得更惨。-- Toytoy 02:08 2007年2月19日 (UTC)”
那是从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User:Winertai部分移动到Talk:台湾共和国护照的内容[2]。我当时回应的是 Koika 的:
有些维基人过于坚持自己的政治立场。该文章从“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所自行印制的护照”被改到变成“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实在太过火了,绝对不是维基写作的规范。目前回退至登上首页的版本,并请求暂时予以保护。--Koika 16:02 2007年2月18日 (UTC)
我不否认我的语气很差,但是从整个过程的脉络看,你该知道是谁先升高冲突,后来又拒绝对话的。事实是有些人基于自己的立场反对“玩具护照”,我当时已经一再把这个名词的理由解释清楚,还是被他们一次一次删除。如果你回去看编辑历史,不难发现他们:
  1. 替代方案更差:多半是自创的翻译名词,或者是其他英文名词的翻译。最重要的是他们没人能为自己的名词成功举证。
  2. 不用玩具护照的,就直接说是护照,而且不加引号。很不客气讲,这才是背后有政治意识。那个东西完全不可以叫护照,因为根本不是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这些人居心何在?
  3. 后来的编辑可疑的地方还很多。简单讲,就是有些人刻意把文字改写到像是替某些政治团体宣传,但是又不敢明目张胆大改,只好小改。
我把时间都浪费在应付 Koika 的不当保护+置之不理上面。事实是那篇问题文章的争议后来也没有解决,只是把争议名词换成毫无根据的自创名词。如果没人加引号,现在还在用 IP 用户编辑,不加引号的护照。我不知道那个 IP 又是谁偷偷上来改的。Koika 依旧逃避解释,也没人动用压力把他揪出来。 -- Toytoy 00:40 2007年3月11日 (UTC)

Jasonzhuocn,如果你今天会参加Wikipedia:聚会/台湾维基人台南定期聚会,可不可以麻烦你叫user:Koika出来收拾残局?他该给个诚实的解释。 -- Toytoy 01:05 2007年3月11日 (UTC)


你们最好有点基本的思考能力

我看不起你们不是没有理由。我的逻辑是:

管理员应该___,不应该___。
不当行为举例:事件一、事件二、事件三 ...。
所以___违反了___的 ...

我的逻辑不是:

因为___是某种身份,所以他的话都是谎话。

你们最好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人身攻击。条目本文已经把我要讲的都讲清楚了;

很多时,一般人以为责骂对方或批评对方的人格便是犯了人身攻击的谬误。哲学家李天命指出:“其实只要没有将品格批判当做驳论的理据,那批判就没有犯人身攻击的谬误。否则的话,父母责骂子女,法庭判辞批评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人身攻击的谬误了。”

如果你们还是有人不爽我,可以翻前面的所有记录。除了改错跟补充内容,我不会杀掉以前说过的话。你们可以翻记录。没有证据就不要浪费这里的版面,我会怀疑你们在打乌贼战。

我知道这样讲话会触怒很多人,让其他想改善这里的人很难做事。很抱歉。 -- Toytoy 15:56 2007年3月10日 (UTC)

所以就可以用(我认为是)尖酸刻薄的语调批评别人?这样不对吧。这里的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既然如此,就不应该存在有一个人用刻薄的语气批评别人的错,即使别人真的做错了,也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指出对方的错误。今天我不觉得你的道理有错,但我觉得你的语气有错。即使对方再怎么被你看不起,也不应该把责任归咎于所有的管理员上。--Jnlin讨论) 16:03 2007年3月10日 (UTC)
麻烦你把尖酸刻薄的语句指出来。我要事实。事实反而可能是 Koika 更早用了更不负责的言论,而我即使是在最火爆的时候,仍然同时考虑有利与不利的事证。你如果回去看记录,可能会得到类似的发现。 -- Toytoy 16:10 2007年3月10日 (UTC)
  • To Jnlin,问题症结在:Toytoy认为你们最好有点基本的思考能力我看不起你们我会怀疑你们在打乌贼战很多人以为我欠干别装可怜,别装白痴耍我,等等这些语句不算尖酸刻薄,而你我都认为是。其实,我方才查了查以前的互助客栈,曾经讲看不起你们,或等同看不起你们中文维基编辑者的类似语句的,也不是没有,例如Travel,Yau,影武者等。--winertai 04:22 2007年3月11日 (UTC)
要说话就说些有意义的,我上面的话有任何错误,欢迎指出。会说我看不起你们的还有怪头先生你没提(en:I Pity the Fool (TV series))。 -- Toytoy 04:38 2007年3月11日 (UTC)
我发觉,如果Toytoy要求Koika回应,可是Koika说他回应到此了,那我们干麻一直回应下去?小胡子 -(对话) 07:33 2007年3月11日 (UTC)

Toytoy 你的脾气太大了,Koika参与编辑战的事情不值得追究成这样,可以停了,要不然很可能“管理员社群之飞虎队”就要出动了,把你的言论删得一句不留,看看之前Yau的后果你就知道。如果你质疑Koika没有资格当管理员,投下一票罢免他吧!劝你不要把精力放在某个管理员身上,在制度,规定上做出改进才能更彻底的解决问题,关心一下只要50%票数罢免就通过的Wikipedia:投票/罢免管理及行政员的票数吧。--真实事求是() 08:34 2007年3月11日 (UTC)

哈哈。你是说“非官方军队”吗?如果不是有几个人轮番上阵喷墨汁,我大概也不会追那么多编辑历史出来。不打乌贼战,就不会升高冲突。我之前一直避讲 Winertai 和 Koika 两人可能有什么政治倾向,因为这样是真的人身攻击(他们是___,所以他们一定有错),而我不会做。但是把历史摊开以后,很多东西也就昭然若揭了。 -- Toytoy 13:28 2007年3月11日 (UTC)

管理员的回应

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有很多罢免案正在进行,大多数与长久不参加活动的管理员有关。现在对管理员长期不活动的政策并不明朗,我比较支持没有理由,一定时间后不须通知自动撤销权限。因为管理员如果长久不活动,就很难知道这里的政策如何改变,判断错误的几率可能提高。

管理员虽然有活动,但是对相关本人的重大质疑置之不理,也该成为请求停止权限的理由。管理员可以不理用户吗? -- Toytoy 01:00 2007年3月11日 (UTC)

“原创研究”?

这里的程度很差,可以从很多似是而非的言论看出。以下是我从最近更改随便找到的几篇文章(我并不是说这几篇似是而非,这几篇是资料):

(1) AEC Regent 五型巴士:AEC Regent 五型 ... 半驾驶舱式前置引擎双层巴士, ...
“半驾驶舱式前置引擎双层巴士”是不是原创研究?
(2) 中国内地的不倒翁;中国内地的不倒翁是一种怪谈型的都市传说(Urban Legend),
“怪谈型的都市传说”是不是原创研究?
(3)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 是台北地区乃至于全台湾的诸多公立高级中学里,以自由校风及多元发展知名的高级中学。
“自由校风及多元发展知名”是不是原创研究?如果有来源证实,那是不是也可以找到很多其他文章证实每个公立高中都符合“自由校风”及“多元发展”的标准?A 文章证实附中,B 文章证实建中,C 文章证实北一女 ... 有什么学校会说我们没有“自由校风”跟“多元发展”?
(4) 美国电影 ... 常被分为四个时期:无声电影时期、经典好莱坞时期、新好莱坞时期与当代电影(1980年后)。
如果没有书目,四个时期看起来像是原创研究。
(5) 台湾冒险家
我觉得整篇都像是原创研究。

(1) 跟 (2) 是最重要的。其实只要有明确的“半驾驶舱”、“前置引擎”、“双层巴士”、“怪谈”、“都市传说”的定义,任何人都可以判断“AEC Regent 五型巴士”是什么类别的汽车,“中国内地的不倒翁”是什么类别的故事。就算没有来源也没关系。至于其他的文章,除了非常离谱的,原创研究并不是十恶不赦。有时候你们整天鬼叫不可以有原创研究,你们才真的不懂原创研究。

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不是玩具护照?这是很简单的问题。根据 fancy passport 的定义,“台湾共和国护照”就是 fancy passport。至于要用什么中文名词,那是名词的翻译问题。现在来看两位说我是“原创研究”的人,他们是怎么写的:

  • 我的版本(对照组)(台湾共和国护照 14:20 2007年2月16日):“台湾共和国护照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行的玩具护照。实际上,2001年3-5月间,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所印制过这种玩具护照”
  • 更早的版本:有一次被我从“台湾护照”改名为“中华民国护照护照”。错误很快就修改了,但是历史大概是跟着“中华民国护照护照”走。因为这个重定向是错误的,最后被人杀掉,历史就不见了。 -- Toytoy 13:56 2007年3月11日 (UTC)
  • Winertai 的版本(台湾护照 15:59 2007年1月13日);“部分宣称是“台湾共和国”之台湾籍人民,于2000年之后,宣称自行制作台湾共和国护照,并出示盖有洪都拉斯等国家签证。该主张人士表示,此案例证明“台湾共和国”已踏出争取国际承认的第一步。”
这个版本是经过一些折衷的结果,所以不太明目张胆。但是所谓的“台湾护照”,除了我以外,还有很多人认为该直接重定向到中华民国护照。因为从来没有一本有法律效力的旅行文件是以“台湾护照”为名。这个版本(请自己看内容)把 (1) 日据时代的总督府发行的日本官方旅行文件,(2) 光复后的中华民国官方文件,还有一个 (3) 毫无效力的政治宣传用品拼凑在一起谈,其实这就是不合法的原创研究。
事实;金美龄持有中华民国护照,他家人应该持有日本护照。FAPA 成员持有美国护照。还有些人持有中华民国护照。没人真的是用这本“台湾共和国护照”旅行。能用自己随便印的“护照”上飞机通关吗?
这个版本更明目张胆。所谓“巴西等国的签证”不过就是他们出具的几张影印文件,谁知道是真是假?是伪造、变造,还是外国政府出错?这个版本简直像是政治团体的宣传品包裹在看起来公正的文字里面鱼目混珠。
  • Koika 的版本(台湾共和国护照 11:00 2007年2月16日):“台湾共和国护照,为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所自行印制的护照。并于2001年5月17日召开记者会,声称已经获得巴西等国签证”。
看过 Winertai 的版本,这个版本还勉强没那么恶心。那是因为在02/15到02/16之间,我已经钉过“巴西等国的签证”,这个版本才不至于那么明目张胆。

他们两个的恐怕才是原创研究,或者更正确讲:指鹿为马。护照是:“正式的证明文件或证书由国家的政府颁发,用来证明持有者作为特定国家的国民。”“非官方护照”是什么东西?这种东西什么时候可以当成“护照”看待?

现在你们知道 Winertai 跟 Koika 是想搞什么了吧?还需要我继续举证吗?

如果这种垃圾可以叫“非官方护照”,竹联帮的小打手是不是可以叫“非官方军队”?菜市场里收保护费的黑道是不是叫“非官方税捐”?

还有“玩具护照”的部分不是我最早指出的。我只是刚好跟 Winertai 和 Koika 杠上罢了。以下是简单的历史;

  • Winertai 的版本(模拟护照 10:47 2007年1月14日)
  • User:Mikepanhu 加上分类。
  • R.O.C. 的版本(模拟护照 19:04 2007年1月27日);“台湾共和国护照是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制作并发放的幻境护照”。
  • Jasonzhuocn 两次修改变回“护照”。
  • R.O.C. 的版本(模拟护照 19:04 2007年1月27日);“台湾共和国护照是部分支持台湾独立运动的人士制作并发放的幻想护照(fantasy passport), ... 不是一般意义上由主权国家所签发的护照”

因为 User:R.O.C 没考察过用词,所以他用了自己翻译的幻境护照跟幻想护照。实际上他所做的修改方向跟我是一样的。政治倾向怎样我可以不管。但是就算是台独人士,也不能否定这个“台湾共和国护照”不是真的护照吧?台独人士满街跑,有谁真的敢用这个“护照”搭飞机出国?就算可以出去,他们想被驱逐出境,还是想在外国蹲看守所? -- Toytoy 06:35 2007年3月11日 (UTC)

你可以修改。小胡子 -(对话) 07:35 2007年3月11日 (UTC)
然后又被你改掉。谢谢。 -- Toytoy 13:41 2007年3月11日 (UTC)
确实与地域中心有莫大关系。--真实事求是() 08:41 2007年3月11日 (UTC)


所谓“台湾共和国护照”的实质争点

对你不利的就搬动啊? -- Toytoy 15:49 2007年3月11日 (UTC)

在谈的是你坚持,Koika 不当保护的内容实质内容跟历史。你这么快就搬动啊? -- Toytoy 15:58 2007年3月11日 (UTC)

几乎都是有关你撰写不当内容的东西,你自己搬,是不是连避嫌都不管了? -- Toytoy 16:01 2007年3月11日 (UTC)

    • 前几次移动,只是无聊到贯彻“同时会尽可能移动到与讨论主题有关的对话页”的方针指示,看样子,无法制止Toytoy征服此版面的企图与焦躁。随Toytoy吧,也请Toytoy多花点力气,在安罪名之余,最好再写多一点我“撰写不当内容的罪证”,不过我想,我因为我没有管理员身份,用不着向你道歉。另外,如果Toytoy有气力,就把我编辑过的6000条目全部提删,或拿来这边讨论,我相当欢迎。我当然承认我有政治立场,也从不自诩完全中立,更偶而视维基编辑方针与规矩于无物。如果能找到一位可以完备这些条目的人,我乐观其成。--winertai 16:10 2007年3月11日 (UTC)

增加维基百科的协作气氛,若干建议

前两天,在Skype[讨论#1],很多人讨论了如何促进维基百科中协作写作。经初步讨论提出以下建议,供维基百科人讨论:

  1. 设立找知音人协作写作计划
  2. 设立协作点奖励
  3. 设立协作专家和协作大师奖励。

首先,设立一个鼓励协作的计划。名字拟定为“找知音人协作写作计划”,主要就是维基人可以提出感兴趣的条目。计划的内容可以是提升现有的小条目,也可以是创建新的条目。如果另外一个或多个维基人如果也同样感兴趣,就可以加入计划。参与计划的人达到2人就可以开始,在一定的期限内(比如5日或15日),参与计划的人协作地完成写作。

计划完成后,就需要参加新条目推荐的评选,或者优秀条目评选,特色条目评选。参选哪一级的评选取决于条目原来的质量和预期达到的质量。也就是说协作协作计划会把条目的质量提高一个或多个等级,或者新创建条目达到一定的等级。 如果评选通过,将给参与计划的人授予奖励。

奖励的名称建议为“协作点”,与创作奖类似,提升一个等级,每个主要参与人员得1点。10点换一个协作之星。

同时设立协作专家协作大师维基荣誉/奖励,鼓励大家通过协作提升条目质量。协作是维基百科之所以能够运作的原因之一。也能够促进条目质量,使得材料全面,结构合理,观点中立。

这个计划还是处于构思阶段,会有很多考虑不周的地方,会在维基人的参与下逐步完善。希望能够抛砖引玉。--用心阁(对话页) 08:25 2007年2月14日 (UTC)

( ✓ )同意,相当好的建议。--WiDE 08:41 2007年2月14日 (UTC)

  • (-)反对,我最近的亲身经历[3],看见这样的无理挑剔,或许我对共创甚至是编写条目已经渐渐失去信心,失望、甚至有点感到绝望,所以认为有这种奖励再多,也根本没什么用处,于事无补!所以恕我真的很无奈的反对。--by--阿佳暂时不啰唆! 10:46 2007年2月14日 (UTC)
投支持票的人比反对票的人多呀。像我就认为写得不错,不必因为少数人的意见而灰心吧。--WiDE 02:19 2007年2月15日 (UTC)
不是票数的问题,我是为投反对票的维基人所提出的理由感到灰心与愤怒。如果讲Quarty提出的建议还比较有建设性的话,其他人的反对意见简直让我啼笑皆非。RalfX说动画条目缺乏。这是在选特色条目,不是选特色主题。日文版几乎完全没说动画,中文版对动画进行简单介绍已经强于日文。而相关条目没建好是这个条目的错?我们也在很努力的在做动画条目了。如果因为所谓的“相关条目没建立好”“缺乏国际观”之类为反对理由,目前大部分特色条目的资格都有待商榷。请参照特色条目之标准哆啦A梦已经全面合格。一些人的反对理由,让我十分的愤慨。专业不能再被权力、资历所凌驾!(以上内容离题,后续请到特色条目评选处讨论)。--不中举的秀才(江南贡院) 02:31 2007年2月15日 (UTC)
  • (-)反对又是Skype的深入讨论。我之前已经认为,Skype上最好不要讨论有关方针的问题,只讨论有关条目的问题。提出此议案的维基人,可以看看这次条目提升计划条目的成果:春秋时期提升前后的对比。难道有资历的维基人协作出来的条目,就一窝蜂支持?只因为来得晚,就什么也不是。我以前也提议过设立“提升特别贡献”,见设立记录,又是多么好看的一个票数(新年到,红色多吉祥)。香港与台湾的提升计划,如今已经大不如前,其他计划早已有名无实。我看在中文维基,所谓的“共同协作”之理想精神已经幻灭。目前的特色条目与优良条目,净是单干的成果。如果有必要,我会贴出昨日下午在Skype上所有的讨论内容(篇幅相当长,在WORD上有十七页)。固然,我也参与了这次讨论,但是我很好奇,难道资深维基人对中文维基协作精神之沉沦与条目成长江河日下完全不了解?否则怎会发出我在刚加入的时候曾经的空想?(以上言论虽然激烈了些,也有些象Yau的笔法,但是,管理员阶层,特别是一些超资深级管理员,将自己树立为哆啦A梦中“真实的旗帜”,已经是无法逃避的事实)--不中举的秀才(江南贡院) 11:04 2007年2月14日 (UTC)
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善意推定各位维基先进都不是‘不群’之人。67.103.245.50 23:48 2007年2月14日 (UTC)

有没有发现, 涉及收窄管理人员职务的事宜, 一般都很难获支持。--岁月流星 19:48 2007年2月15日 (UTC)

  • 左图右史兄请息怒。我支持你的大部分意见:反对在Skype上的小圈子讨论(这种讨论结果决不能拿出来当维基方针,何况参与者仅限于部分资深维基人);对维基的合作性质和条目发展感到担忧。不过对于特色条目苛刻一些,也是避免维基素质低落的重要部分。依我看,现在维基条目素质相当低下,对于条目质量进行提升和提升条目数量同等重要。中文维基有种种令人悲观之处,不表明它没有生存价值;相对大陆各种乌烟瘴气的论坛,这里还算让人缓口气呢。希望左图右史兄一定不要对维基失去信心。另外岁月流星兄,这个讨论实在与管理员职权无关哦。--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0:47 2007年2月16日 (UTC)
  • 维基百科本来就存在Wikipedia:专题,就是鼓励对同一类主题条目不同编辑者相互合作,我觉得现在提出的这个建议和“专题”大体重复。-下一次登录 于2007年02月18日01:42留言
  • 设立“找知音人协作写作计划”的目的,主要是为提升协作风气,我是其中一位在Skype上的讨论者之一。基本上就是一人提出一个条目,只要另外一人附和便可以立刻开始提升条目(为期一星期左右,也可以自设时限),一来是简化协助的程序,二来是找有心人一起去改善条目,因目前新条目推荐、创作奖等都偏向于鼓励独立完成条目,希望找一个平衡的机制。中文维基百科相较其他语言在搞“专题”方面不太成功,主要是关注度不足,个别范畴的“条目提升计划”也没什么人气。这因此促使了我们考虑设立这个简单机制的协作计划,条目的主题可以是偏门或热门的,可以是大范畴,也可以是窄范围的,这一点是条目提升计划或专题不能做到的。
  • 事实上,对于“设立协作点奖励”和“设立协作专家/大师奖励”我是不太有兴趣,只希望奖项是出于“鼓励”性质,而不是“荣誉”方面,但也不反对,或许那些奖赏应该先迟一点推行,我们应集中讨论一下协作计划的可行性。
  • 关于Skype上的讨论属小圈子讨论,我不甚认同,因一来是自由参与讨论的,如现实的聚会一样,我们并没有特地限制讨论人数,人物等。再者,我们有将讨论结果及要点放上互助客栈再讨论可见我们的讨论并不神秘且是可公开的。Stewart~恶龙 09:00 2007年2月25日 (UTC)

可以开wikipedia:知音人协作写作计划试行吗?!Stewart~恶龙 15:07 2007年3月2日 (UTC)

  • 我一直觉得可惜的是,官方为什么没有弄个如Wiki Talk,可以增进一点交流。我提出我的看法,这计划立意虽佳,但是范围太广泛,这意味着需要维护的人力与心力都会多出很多。我必须坦言我个人对于奖励并不感兴趣,编辑条目主要都是出于对人物的热忱。如我这类的人,不需奖励,自己也会排时间下来编辑。合作不盛的因素,我想主因是编辑理念各自不同。再来我想这计划大家可以讨论该如何建立,但我认为应立基于专题之上,才不至于与专题有若干冲突。换言之,我认为这计划或许该是个大方向的提升计划或守则,至于实际上的推行,我认为还是靠专题会比较实际。设奖励是可行,然而审查的标准为何?做到什么程度才符合品质标准?标竿是什么?还是自由心证?投票?这是必须事先讨论的,再来我认为计划应该再分割成如品质奨、创新条目奨等子计划,在初始推行上,我想会稍微容易些。一次做一点,比一次做大,我认为是一次做一点会比较容易推行。--Syn 14:59 2007年3月10日 (UTC)
    • 其实我原先的计划是没有包含到奖励、荣誉的,是在讨论过程中brain storm出来的,但我觉得开一个页面,让想短期内想找人起提升一个条目的维基人容易一点、简单一点。 就像有时在互助客栈中会看到一些维基人提起一些条目想提升一样。 另外,有哪一个专题目前有搞协作的?!就我所知,专题的人流较少,因属于不定期更新,所以较少人会定期关注,这也是我提议计划的原因之一,希望可以吸引大家定期观看,找寻有兴趣的条目。
    • 早期我建议只纪录协助提升条目的贡献者,未来再考虑奖励、荣誉等是否有需要加上。Stewart~恶龙 09:57 2007年3月15日 (UTC)
  • Stewart,我觉得这个计划完全可以通过Wikipedia:专题来进行,之所以“专题”关注的人少,就是因为很多其他本来应该属于专题的项目(比如“兴趣小组”“××爱好者”)分散了大家的精力。而且没有规定限制专题具有实效性,比如可以开一个专题,限期15天完成某任务,达到某一个目标。实在不需要成立新的项目进一步分散维基人的注意力。-下一次登录 2007年3月15日23:09留言

停权 Toytoy 啦(增加一个标题)

第一,我对于Toytoy使用明目张胆等文字形容我的编辑感到厌恶,我强烈请管理员要求他停止类似字眼,他说话怎样尖酸刻薄是他家的事,我没有那个肚量接受他的尖酸刻薄。第二,请Toytoy明确指出,除了Koika质疑他原创研究外,还有谁。以上述文章看来,他摆明是说我,那我想请Toytoy调出我曾说他曾原创研究的历史纪录与事实,如果没有,就是他造谣,我请他立即道歉。第三,我对于Toytoy影射我是竹联帮,黑道,保护费,强烈抗议,我认为此种影射已经是人身攻击,若他没有改善此行为或致歉,我要求以违反“人身攻击”为由,予以封禁。第四,我对于维基方针上讨伐他人编辑行为或讨论某人政治倾向,感到不足取,我强烈要求Toytoy停止臆测与此种行为。也央求管理员将无关方针的任何行为移动至他处或删除。我请Toytoy搞清楚,我不是管理员,没有他口口声声必提的所谓特权,因此也由不得他撒野。依照往例,除了Toytoy有善意的道歉与回应之外,我拒绝与Toytoy沟通。--winertai 14:37 2007年3月11日 (UTC)
证据就摆在上面,那篇文章的早期内容如果不可以评论,那这里可以关门了。Wikipedia 的设计就是要评论,然后修改。你保护自己不正确又有偏见的内容可以跟我纠缠这么久。后来连几乎没参与讨论的 Koika 都进来强行回退,又利用其他管理员保护,你们才有问题。
上面的内容谁认为是影射 Winertai 是竹联帮,黑道,保护费?请站出来。证据就摆在上面。 -- Toytoy 14:48 2007年3月11日 (UTC)
1.请你调出我曾认为你有原创研究的证据,如果没有,我要求你立即道歉。2.我请你调出我请Koika强行回退的证据,如果没有,也请你为你的造谣道歉。--winertai 14:54 2007年3月11日 (UTC)
  1. Koika 用原创研究找我麻烦,这是事实。事实是他保护的版本,就是你最早写的,根本就是原创研究。
  2. Koika 的回退我没有说(或是影射)是你请 Koika 回退的。上面有证据吗? -- Toytoy 14:59 2007年3月11日 (UTC)
我对于Toytoy的健忘与善辩感到佩服(本讨论第21行,“....现在来看两位说我是“原创研究”的人,他们是怎么写的”、你保护自己不正确又有偏见的内容可以跟我纠缠这么久。后来连几乎没参与讨论的 Koika 都进来强行回退,又利用其他管理员保护,你们才有问题。)。
没错,一开始涉入此争执,主因就只是看不惯Toytoy以意识型态及不同政治立场为由,用尖酸刻薄和人身攻击字眼清算Koika的态度。事情发展至此,我对于维基管理员或许因害怕Toytoy激烈口吻,或许其他因素,漠视Toytoy一再使用白痴,滚蛋,我看不起你们,明目张胆,恶心,鬼叫等字眼,再三容忍他走在人身攻击边缘的言语感到十分失望,我认为管理员应该要有效制止Toytoy这种拿维基方针当论坛的不当行为。我想提醒大家,前不久的民国九十五年、Yau、澍子或影武者的例子,都是因为没有事前有效制止,后来越演越烈的例子(尤其Yau早先的中国成语保存论战)。因为无力改善此种混乱态势,我宣布退出类似讨论。--winertai 15:32 2007年3月11日 (UTC)
我也感到很无力也很遗憾。别人有不一样的写法就随他去,尊重别人的想法,何必争一时的绝对呢? 我写维基两年多,还没遇上过编辑战。民国九十五年游走人身攻击边缘近一年,我出面停权他几天,他就骚扰我两个月。社群无法有效的制止人身攻击的行为,破坏了良好的学术讨论气氛。看看三年前的互助客栈和删除讨论,那才是我熟悉的维基百科。 --Jasonzhuocn 14:43 2007年3月13日 (UTC)
我在将近20天前就提告过Toytoy的人身攻击,只是这样的言词大概是允许的,因为没有人对其作出处置。WiDE 写于世界时间 16:27 2007年3月11日 (UTC)
个人对方针的理解:只要没有立即且连续不停止的破坏行为等等构成停权处分的必要性,就不能实施停权处分。所以只有立即且相当明显具攻击的言论、屡劝不听才会导致短期封禁。-- Jasonzhuocn 14:43 2007年3月13日 (UTC)

哈哈已经被User:Ellery停权三天了。刚刚结束出狱。

请记住我已经被停权过啦。所以那些两个人各打五十大板的乡愿一号、二号、三号,你们是不是也该检讨一下 Koika 啊?“稍早本对Koika强悍的编辑作风颇有微词”,我好像听人说过这种话。不知道是不是说假的。 -- Toytoy 05:00 2007年3月16日 (UTC)

合理使用的方针

目前Wikipedia:合理使用Wikipedia:合理使用准则都还不是中文版的正式方针。现在依据Resolution:Licensing policy的要求,而且这两个方针也基本符合基金会的要求,是否应该成为正式方针呢? --百無一用是書生 () 09:25 2007年3月29日 (UTC)

不不,连英文维基都还在吵合理使用的方针或指引要怎么定。请关注en:Wikipedia talk:Fair use。--笨笨的小B | 20巷 12:24 2007年3月29日 (UTC)
相信要较长的讨论, 才知道应不应立为共识。用户除了要知道这指引的内容外, 最重要是知道它会引发什么后果。建议先了解这指引 (并非方针) 在英文维基为何引起巨大争议。 --Kevin wong 13:37 2007年3月29日 (UTC)